陈云裳去世:廉耻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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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廉耻观的定义    马克西米利安皇帝出恭时不要人跟随,“即不要宫女侍候,也不要侍从在旁”可见他有多么怕羞。西班牙王后伊莎白.德.加斯蒂耶(1474—1504)就更加要面子了,她患有褥疮,然而宁可送命也不让人治疗,她的临终涂油是抹在褥子底下的,因为她不愿意把脚露出来。法国王后奥地利的安娜毁掉了价值10万法郎的“下流”油画,露易十三觉得卧室墙上的壁画不雅,便胡涂乱抹一通,红衣主教马扎林毁掉了不少雕像,又该怎么评价他们的行为呢?   
    与之相反,蒙特耶-伯雷男爵夫人去她的属佣家中时候,竟然要求人家把她扛在肩膀上,并且让人侍候好苔藓以便她当便纸用,那又该怎么说她呢?一位国王在办公椅上接见臣工时竟然下令在戏剧中出现的野蛮人着装要“像没穿衣服一样”,又该怎么评价呢?这些例子都发生在同一时期,所涉及的范围却各有不同,说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如此看来,奢望写出一部详尽的羞耻观史,也许有些不自量力。   
    面对重重的困难。不得已,只好把研究范围局限在中世纪上半叶至今天的欧洲(主要是法国)社会。当然,局限并不等于割断联系。我多次试图说明廉耻观远非诞生于六世纪一位僧侣的头脑中,而是在拉丁--古希腊文明和犹太基督教两条脉洛中发展着。但是,十六世纪时,在与各大陆之间的往来中欧洲人发现另外一些人在廉耻观方面遵循着别样的原则,于是便产生了新的思考方式,原来的限定就要多少打破一些。不过总的说来,雅典人如何嘲笑斯巴达人,或者黑人在教士拿给他们短裤穿时的尴尬相在此便只好忍痛割爱了。   
    即使是这样,因为涉及的范围太广,还需要另外加以限定。廉耻观属于非常复杂的情感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很多,因此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我选择的是内容最丰富,最常见,也是最好分析的一个,即在身体裸露方面所表现出的廉耻观。我之所以作此选择是为了给出一个尽可能简单的定义,也是为了更加准确、细腻地表达这次研究所采取的工作设想。确实,一切从事这一研究工作的人都忽略了特别丰富的历史内函,因为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的廉耻观形式各有不同,这些形式在语言发展的贯时性上表现得特别明显。我发现每个历史时期在宽容和极端忌讳之间都有一个基本平衡点,正是这一原则要求细致精确地界定该项研究工作,并要求把这一基本原则作为每一章节的理论基础。文艺复兴时期、十九世纪都曾为裸体艺术开过绿灯,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又表现得极端保守。相反,在中世纪、十八世纪,画中的人物都穿上了衣服,但是对实现生活中出现的裸体却表现出更为浓厚的兴趣,而加以放纵。   
    对不同的廉耻观进行简单历史回顾之后,本书主要对人类与裸体在日常生活中和艺术生活中的关系进行主题性和系统性研究。在不同时期,人类是如何看待裸露的身体呢?面对出现在绘画中、舞台上和文学中的裸体人们又是做何反应的呢?根据这些反应本书在结论部分尽量做到理论性升华,以及尽量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归类,其目的无非是为了给廉耻观一个普遍的定义。   
    定义廉耻观   
    “一个人面对与性有关的事物所产生的羞耻感、不安情绪;所表现出常有的情感反应。   
    “一个人在尊严受到侵犯时表现出的不安情绪。”   
    《罗伯特(ROBERT)》字典对廉耻的定义分为两种:一种是肉体、性或者情感廉耻;另一种是偶尔或常见的廉耻。不管是用另外和其它更精确的说法都说明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廉耻观。   
    情感廉耻。在十三世纪的小说中,“英俊的埃斯加诺尔”为自己女友不幸身亡而痛哭流涕。其同伴告诉他男子汉如此悲伤是不妥的,骑士与身份相同的人相处时“应有所节制,动辄就表现出自己的痛苦是羞耻和丢人之事。(1)”   
    在埃斯加诺尔的“羞耻”背后隐藏着最为常见的廉耻观形式,那就是男子有泪不轻弹。对这种十七世纪廉耻观的最好分析是拉.布鲁耶尔的《性格》一书,这位道学家在书中首先叮咛人们需要用苦笑来掩饰眼泪,然后又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人们在剧场内可以自由地畅笑,却对哭泣感到羞耻呢?(2)”这种分析并没失去其现代意义。现在人们在电影院的黑暗中可以忘情地哭泣,但对笑却要加以控制,不能笑出声。   
    情感廉耻观本来没有历史可言。当人们非要找出它的历史规迹时,会惊奇地发现它与肉体廉耻观是并存的。比如,我们发现十七世纪是个非常重视廉耻的时期,那时在应该尊敬的人面前裸露身体视为失礼,与此相反,大人物却可以在仆人面前脱衣。无独有偶,情感廉耻观也经历了同样变化,拉.布鲁耶尔写道:“在大人物面前以及在一切需要尊敬的人面前不论是笑,还是哭都要背过脸去。”   
    从这种角度去看,廉耻好像有点先天不足,而不是完美无缺。它是掩饰弱点、可笑和错误的盾牌。男子应该有泪不轻弹,如同女子不可口吐秽言。历史从这里重新切入情感廉耻观之中。软弱成了时尚。   
    不可炫耀自己的美德,很久以来就是一种时尚。拉.罗士富考先生所规定的沙龙行为准则把自尊心变成极深的陷阱,变成一切狂热和邪恶的源泉。艾德姆.勒梯夫一直把老师写给父亲的信当做圣物保存着,在老师的这封信中有些对他的赞誉之词。他不时把这封信念给全家听,不过总是跳过“比您更优秀”那一段,难道听到别人说自己比父亲更优秀能不脸红吗?这五个几乎被抹去的字是他儿子尼古拉在他死后发现的。艾德姆.勒梯夫身上有一种“腼腆的个性使他无法张嘴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3)。”   
    自已被人们忘却的廉耻观始于对自己恰入其分的赞美。如果二十世纪已经丧失了以自尊心为核心的廉耻观,却创出“伟大时代”所没有的廉耻观念。卢斯梯热红衣主教大人(4)发现过去人们争先恐后、随时随地都要划十字,而现在划个十字却要藏头藏尾。在五十年前,人们总是梦想成为可与蓝波比肩的诗人,而现在做几首诗时却恐怕别人知道。米歇尔. 波拉克对种廉耻观直言不讳,但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把最好的藏起来,而显示自己最坏的东西?不,这与真实与虚假、好与坏没关系,这仅仅是一种礼貌和廉耻观。显耀自已的重要性(我说的不是忧虑)、谈论自己、提一些不恰当(‘为什么您活着?’)的问题都属于不礼貌的行为。”   
    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廉耻观,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比如不能谈钱,不能让别人给您付酒钱。视他人为弱者无疑对人是一种耻辱。从此以后,人们意识到肉体廉耻与情感之间的关系了。把内心廉耻观与外露的谦耻观强行区分成了毫无道理之举。实际上,对待廉耻的态度古往今来从来没有变过。裸露身体为耻辱产生于中世纪,那时裸露身体是表示软弱,而十九世纪,裸露身体表现的是可笑。而今天的时尚却需要文学、艺术、广告超越肉体廉耻这一关:裸体在艺术中消失了,在日常生活中却大量涌现。如果我们把研究只局限在身体方面的廉耻观,那么我们不会不看到这项研究会进入一个更广阔的羞耻观史,也不会不看到另一种在生理和心理之间的平衡将会出现。   
    男、女廉耻观。哭泣、抱怨、脸红、哀求属于男性的感情廉耻范畴,而女性廉耻则多表现在身体方面。这种到处可见的谦耻观构成了十八世纪的主流,即使女权主义盛行的今天还是照样普遍存在着。   
    勒姆瓦纳神父写下了下面一段话:“女人需要知廉知耻是天经地义之事。知廉知耻是一条不用花钱和其它代价就可以买到的面纱。这条面纱与佩带它的女人同时诞生、成长和发展。头发只能在面纱下生长,而头发下面还是面纱。不论任何国家、任何季节、任何条件以及任何年龄的女人都不例外……(6)”至于男人,也有自己的廉耻观,我们的耶稣会教士对此也无法否认。但是对他们来说却没有任何东西是天生的:上帝把思想赋予男人(对不起,没有给女人),那么男人就应该当之无愧。至多牵涉到“对谦虚应负的责任而已”。   
    因此,知廉知耻是女人的本分,如果女人不知羞耻,就活该倒霉!卢梭疾呼道:“不知羞耻的女人是堕落的女人。这种女人是在践踏女性的自然情感(7)”一天,布列塔尼的勒梯夫在街上碰上一个妓女,他毫不客气对她说:“您丢弃了女性的廉耻,您已经不是一个女人了,而男人也不把您当人看待了(8)。”   
    对女性的不公态度可以追溯到犹太基督教中存在的应受谴责的鄙视女性的传统。但是女性的廉耻观很早就存在了。在古希腊时代就已普遍存在。梵蒂冈的贝尔维戴尔宫穹顶上的阿波罗雕像与美迪奇的维纳斯就大不一样。相反,把裸体女人雕成塑像,伯拉图就很不以为然,他认为那是很可笑的,但作为一个正直的哲学家他又不认为应该加以禁止(9)。   
    特别是从普利纳开始,作家们就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同一貌似有理的理由来宣扬女性应该知廉知耻:漂在水面上的女性溺水者的尸体都是脸朝下,不能露出性器官,而男性溺水者的尸体却是仰卧水面之上(10)。这种画面在十七世纪的书藉插图中比比皆是,可人们从来没有怀疑有什么不对之处,这种现象说明当时人们企图把女性牢牢地关进廉耻的桎梏之中。
前言第2节 廉耻观    初期基督教教义在这种所谓天生的廉耻观中还加上对女性的偏执狂观点。整整15个世纪,夏娃在人们头脑中的形象是诱惑者,是诱使男人堕落的罪人。在十六世纪连医生也不例外,他们一致认为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烈得多。伯雷(11)认为性交对男人的生理健康并不是必需的。而女人没有男人便会大病缠身。支持他这种观点的证据是寡妇和老姑娘易患“子宫窒息”症。“这是因为这一部位有饥渴之感……如果没有男人的滋润,这种病很难痊愈。”而他可是自誉深受基督教义的熏陶,认为女人天性淫荡。雌性动物一发现自己受精就会逃避雄性的追逐,“而女人却正好相反,因为她们需要的是取乐,而不是传宗接代(12)”可是,这位又有经验又很传统的男子汉不得不在后面的章节中承认男人的性欲往往比女人的性欲更强烈。   
    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女性廉耻观延续下来了,并带有严重的性禁锢色彩。在圣.奥古斯特时代,完整天主教主义者认为,在最后的审判中女人以男人之身复活,这是让男人不再受该诅咒的肉体诱惑的唯一办法(13)!极端主义者还认为女人并没有复活,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吗?身体复活只能是全部,怎么会只复活一部分呢?因此,亚当把他的肋骨收回之日,就是女人消失之时(14)。   
    女人的身体在冥间不被接受,却在人间享受欢乐。女人既然如此淫欲,却有一个拒绝性爱的例子,也是奇事。十三世纪的《爱情钥匙》是唯一敢于反对歧视女性,要求男人控制性欲的一本书(15)。蒙田还认为女人的淫欲有碍怀孕。   
    文艺复兴尽管祟尚人体,但对这种歧视女性的廉耻观没提出任何置疑。却赋予了另外的意义。根据蒙田的观点,男人看到一个裸体女人,不会激起性欲,反而会使性欲冷谈下来。他解释道,在PEGU王国中,男人会避开女人去自寻欢乐;女人为了引诱老情人便穿起了什么也遮挡不住的、袒胸露臂的衣裙,但她们的身体只能让男人觉得更加恶心(17)!激起男人性欲的女人廉耻观万岁!   
    十八世纪文化上的非宗教化使人们对女性廉耻观的看法越来越理性化。卢梭试图用生理现象来解释普遍性的先天廉耻观不只局限于女性。他认为女人总是处于被动地位,随时准备接受男人,而不是相反,因此主动权总是操在男人手中。“如果主动进攻一方和被动防守一方的秩序颠倒,那人类将会这成什么样子?进攻一方会胡乱选择不可能取胜的时机;而被动防守一方被紧追不舍,需要投降时,或者无力抵挡之时只好无动于衷;最后,能力和愿望总是处于不和谐状态,不可能分享情欲带来的欢悦,爱情不再是自然本性的支柱,而成了破坏者和灾难。”这是一篇引起女权主义者一片抗议之声的文章。卢梭虽然发现了现代两性平等观点,但谁又能知道他是否从中找到了关于廉耻观的理论依据?   
    1919年,关于女性廉耻观从梅雷科沃斯基(18)的理论那里吸取了一些东西,所以经历了一段艰苦时期。这位俄国诗人认为,女性天生有藏起性器官的需要:女性之所以如此只不过遵循动植物的本性而已,雌性动物在交尾之前之要逃避雄性动物的追求,兰科植物也用防止自花受精的“蕊罩”护住雌蕊。这种普遍的雌性廉耻其深远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防止近亲交配。确实,如果女人不用廉耻观来控制自己,她首先碰到可以交配的男性是他的兄弟,没的必要到邻近的部落去寻求性欲的满足……这是一种诱人的假设,但是,它能同样令人信服地解释男性和女性廉耻观吗?尽管作者多年来宣称已经找到了结论,但还是含糊不清,难以令人信服。不管怎么说,该假设表明这种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带有性别差异的廉耻观是非常顽固的,并且表明其流毒还远远没有彻底肃清。   
    个人廉耻观和社会廉耻观。在沙滩上和在香榭丽舍大街上穿游泳衣其意义是大不一样的。个人廉耻观,既私下裸体或穿得很少而表现出的廉耻观是根据时代、地点而定,并决定着的社会廉耻观。不管是穿希腊式服装还是拉丁式服装所产生出的道德观念同样有别于个人行为准则和社会礼仪。在我们所涉及的领域中,我们要区别的是(个人)廉耻观和(社会)礼仪。不过两者的分界线往往很微妙。穿三点式游泳衣的先行者曾有过这样的经验:在1965年,她们其中一位尼斯海滨的英国公园穿三点式游泳衣而倍受谴责,而离公园几米远的海滩上散步却没有人觉得不妥。   
    在这些细微的区别之外,真正的廉耻观在形成:这已不再是对裸体或者对裸露身体某个部位的反应问题,而是意识问题。廉耻是个动态过程,应该以现象学的范畴来界定它:廉耻观只有在意识到裸体这一时刻才会产生。在这一点上,亚当和夏娃的神话并没有过时:一切都没有改变,根据廉耻统计学的观点来看,廉耻观存在于原始无邪和吃了智慧果而产生的意识之间。但是,企图把廉耻观禁锢在统计学规则之内便把法律放在了既荒唐又无道理可讲的公共道德之中了。企图避开问题的笼统说法很容易避重就轻:从何时起裸体让人看着不顺眼,从何时起看着又顺眼了?从何时起色情变成了淫秽,无忧无虑变成了引诱,裸体艺术变成了下流呢?   
    战前的先驱天体主义者就是在这种地方犯了错误,他们认为只要脱光衣服就可以找到失去天堂中的无邪。中世纪脱光衣服沐浴的人与只知道脱光游泳衣向道德观念和刑法挑战的现代人的廉耻观念不同。为了明确界定这种区分有两种非常实用的说法:明知故犯违反道德规范称之为伤风败俗;相反,不知者称之为不道德。尽管我非常反感在语中塞进一些不知所云的新词,我还是要用“无德”来称那些在某种情况下缺乏道德观而颁布的公共礼仪法令,用“厚颜无耻”来称那些故意违反公共文明。这两者之间便是羞耻,而在这个过渡点上我们发现了廉耻观或者称之为是动态厚颜无耻。在自由和奴隶之间,存在着服从和解放。正是这些过程引起了我们的兴趣,企图用静止标准加以界定是非常困难的。   
    尽管舍雷尔的分析有些偏见,但是他把廉耻观明显地赋予动感观念还是有一定建树的。他认为动物没有廉耻观,同样很难想像上帝也有羞耻之心。廉耻之心只有人类才有,根据这位德国哲学家的观点,廉耻观产生于本质和要素之间,上帝和动物之间,肉体需要和精神需要之间,是以人作为“桥梁”和“过渡”的意识。“这是一种感情,在这种感情中面对具有低层次本能吸引力倾向的对象,表现出高层次选择的犹豫不决,并且在两种意识水平之间的表现形式异常激烈。(19)”这种价值划分与意识渐进同时出现在物种进化论之中,宣扬纳粹优生学是以尼采哲学为基础的。植物的性器官长在最显眼的顶端,动物的性器官则长在身体的下方,而人类则把性器官藏起来,并期待着变成无性的天使。这是一种完全属于生物繁衍后代的行为,它与个性本能先于种类本能有着密切的关联。   
    说到底,我们认为廉耻观存在于本能与理智、意识与下意识、个人与社会的永恒矛盾之中。当然,为了界定廉耻观还需要研究更多的其它矛盾和其它相邻的感情。廉耻与羞耻、受辱、谦虚、腼腆有何区别?粗鲁与厚颜无耻之间有何不同?作为研究工作的假设题来说,人们把廉耻观看成是出于尊重自我或尊重他人而产生的一种感情,这是一种在完成或者面对一切行为时需要控制的感情(形体廉耻观),或者可以称之为个人道德规范(假正经)所谴责的表现形式(艺术廉耻观),或者称之为表现时代和地域特征的感情。   
    词语和历史   
    从词源学的角度,廉耻观产生于十六世纪(20)。但是情感史却远远超过这个词的历史。一方面,因为廉耻观远在这个词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另一方面,这个词本身在出现时往往指的是其它事物。   
    因此,应该知道今天能够清楚表达廉耻观的词语在我们必须引用的古代文章中用的是哪些词。在中世纪“羞耻”和“恬不知耻”最为常见。克雷田.德.特卢瓦说一位王后像“处女一样羞涩(21)”,他指的是女性廉耻观,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在十六世纪,当人们喜欢使用同义词时,“不知羞耻和无耻”会满页都是,而且有时很难讲清两种情感谁褒谁贬。   
    十七世纪时,“端庄”是淑女的标准,而男士们则要表现得“彬彬有礼”、“文明”、“正派”(可惜他们往往表现得无礼、不文明和不正派)。“知廉知耻”和“腼腆”在当时还没有什么区别,指的都是贞操之意。最初刊行的字典才把知廉知耻(褒意的羞涩)和腼腆(性接受)界定为现代含义。贞操在当时属于王室女性的端庄范畴:“特别注重廉耻的夫人是指穿戴整齐,身着长裙(22)。”在这里“端庄”的意思与现代感情的廉耻是相对应的。   
    在某些时期,羞耻可以指廉耻,反之,廉耻也可以指羞耻……不过,有时也不总是那么容易把事情讲清的。如果说古法语中没有这个词的话,中世纪的拉丁语还保留着一些pudor的派生词。Pudenda, pudor都是指肢体方面的羞耻;impudicus意为万人唾骂。Impudenter意为不光彩(23)。这种词意一直延续到十世纪。在矫揉造作的文风中,廉耻变成了“红晕”,而脸颊变成了“廉耻的挽歌”(24)。同时,在拉丁语的影响下,廉耻又变回到荣誉之意。法国剧作家高乃依经常就使用这些词汇。罗德利格在为父亲报仇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荣誉感(在法语中与廉耻pudeur是同一个词),他为杀死情人吉梅尔的父亲感到羞愧,这时,他的荣誉感又重新涌上心头。
前言第3节 廉耻观的起源    还有更令人奇怪的:从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贞操”和“稳重”既指行为也指情感。雅娜.德.纳瓦尔被布朗多姆指责为“有失贞操”,因为她结过四次婚;柏斯奇耶认为奥吉娜的再婚是件“耻辱和不道德之事”;上帝不是把婚姻定为“道德、廉耻和正派(25)”之举吗?1792年,草率的行刑激怒了公众,刽子手桑松要求犯人应是更“真实”的人,“因为公众需要把事情办得合情合理(26)”。而寡妇只配上断头台,不配刽子手为她行刑。   
    最后,还有更匪夷所思的:在十七世纪时,裸身女子比穿衣女子更有贞操。女性廉耻观在当时是“天性”,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悖论。自布卢塔尔克(公元125年,希腊历史学家和道学家)以后,人们就不断重复女人脱掉内衣就等于穿上了廉耻之衣。1662年,《有关时尚和天性的对话》中天性谴责时尚把女人变得如此“专横和雕琢,让人无法辩别其是否知廉知耻(27)”。看来当时的人们认为追求矫揉造作、脸上贴假痣、身穿绫罗绸缎比大胆的袒胸露臂更危险。   
    如果想写一部情感史而不是词语史,这是些特别应该避免落进的陷阱。面对感觉混乱的现实,要想表述清楚这个过程,在准确表达其意义时应该尽量避免其自发性。   
    廉耻观的起源   
    情感史只能通过态度史和行为史来写。然而态度史和行为史往往又含糊不清。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动作或看得见的反应尽量预先洞察这些动作和反应的动机和想法。   
    从道德行为中人们往往可以发现不入史册的社会现实。通观时代的变迁,人们发现不同社会阶层有不同的廉耻观。老百姓一般对贵族阶层的裸露热都很反感。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尤其是米开朗琪罗的雕塑在老百姓中比在当局和宗教上层遇到的麻烦更多,当时想把这些雕像摆在城市喷泉旁边和公共场所时必须给它们穿上衣服才行。在十八世纪,对宫廷艺术中不检点的画家表示最大愤慨的是“小资产阶级”。在拿破仑三世的要求下被官方评委刷掉的作品可以在落选展厅中展出,今天也同样,百姓对电影的审查标准往往比官方的剪刀更严厉。   
    与此相反,统治阶级、贵族,随后是资产阶级对日常生活中的裸露非常反感。正是这些上层人物禁止裸泳,关闭妓院,划定哪些是允许的,哪些又是禁止的动作。人们从这种对立中可以看出这是贵族教育的结果,最富有挑逗性的裸体艺术属于第二等级裸体。而第一等级裸体多涉及平民百姓,这种形式的裸体在那些总想越过界线的人眼中是很庸俗的。   
    不论任何时期,社会边缘阶层使用的都是裸体语言。在宗教绝对化时代挑逗行为属于异端邪教。而各种异端邪教都带着衣服离开了正式宗教。在资产阶级道德盛行时期,艺术家,嬉皮士也步其后尘,脱离了正式宗教;在越来越工业化的社会中天体主义者主张彻底不要衣服,回归自然。廉耻观史对纯粹的裸体史不感兴趣,对另一形式的色情裸体艺术也不感兴趣。我在这项研究中只涉及一些与之有关的思想意识,在附录中例举出天体主义者在历史发展中的一些主要事件。不可否认,有些事件对共同的思想意识产生过一定影响。   
    不同时期的偶发事件也不容忽视,它们带来的后果好像与廉耻有关,但实际又不是。比如十六世纪关闭公共浴池和禁止卖淫大概与梅毒的出现有关,无独有偶,三十主教会议之后人们在穿衣方面也特别注意藏身遮体。同样的原因酝酿着同样的后果,1985年称之为“新操行”的运动与当代的爱滋病的出现有关,而现代桑拿浴与旧公共浴池遭受的都是同样命运。我们无意把思想意识的演变完全纳入物质条件的演变,但我们至少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弗朗索瓦二世在他的治下只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圣路易无法完成的卖淫改革,那只不过因为当时已具备了改革的条件。   
    但是除去这些社会现实以及突发原因之外,人们还是可以发现廉耻情感的深层根源。哲学家花了三百年来所关注的就是这一点。   
    十六世纪,当人们开始思考这一现象时,人们只满足于认可先天廉耻观。然而,洲际旅行一旦成为可能之后,人们发现,其它许多民族并不奉行欧洲人的廉耻观,但他们照样生活得很好,某些人,如蒙田、西拉诺.德.伯尔热拉克敢于面对现实,直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创造一个生命时要遮遮掩掩,而取消一个生命时却毫无顾及?但是,在当时他们的声音一下子被淹没了。没有廉耻观的“野人”不配享有上帝的恩泽,怀疑基督教的行为准则而以野人的行为为榜样便是大逆不道。在十八世纪上半叶,这种观点还是相当引人注目的,所以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这本书中用了整整一个章节来阐述自然廉耻观。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所谓的自然法则并不是普遍得到尊重的,然而,他又说:“当某些地区,当人为力量违反了两性自然法则和人类智慧法则时,法学家就要制定民法来规范该地区的行为准则,建立原始法则(28)。”这是由法学家强行建立的自然法则。   
    这一点表明新廉耻观已诞生,而它所诞生的时代,漂洋过海的远途旅行已变得极为普通,而且人们已敢于把笛卡尔方法用于天主教的理论之中。对圣经的评论引用了伏尔泰对廉耻观的思考:人类发明衣服是为了挡寒,而女人穿衣是为了掩饰月经(29)。狄德罗到布甘维尔的旅行给了他论述以下课题的借口:他认为廉耻观产生于人的占有欲本性。“女人一旦变成男人的财产,一旦女子的暂短欢娱被当作一种偷窃行为,廉耻、克制、礼仪、操行以及可以想象出的恶习便产生了。(30)”   
    十八世纪的哲学运动对摧毁自然廉耻观的说法做出了很大贡献。一些道德高尚的女士,如朱丽.德.卢梭抱怨道:“男人主动进攻、自卫和大胆妄为,而女性廉耻观无规可循,有的只是些很容易找到理由、和毁灭一切道德文明的自然法规(31)。”人们可以想象推祟自然法规的哲学家在心灵和理智之间的尴尬:为了解决内心的混乱,卢梭最终还是宣布人类存在着自然廉耻观,不过他又说自然廉耻是个人后天学来的(32)。   
    因此,可以说在十八世纪末流行的是传统廉耻观。就算是吧。不过原因何在呢?人们一下子把繁衍后代的需要与习惯联在一起了。“羞涩所掩饰的情欲只会变得更加诱惑;给情欲设置障碍,廉耻观反而会使性欲更为炽热,”百科全书派对这一观点持赞同态度。巴尔扎克把这一观点重新包装,而斯汤达则是后天廉耻观的热情支持者。   
    但是二十世纪的哲学家犯了同样错误,把廉耻观局限于性范畴之内,这使他们重新陷入自然廉耻观的泥坑中。当时流行的作法是把人类学放在更为广范的动物生态学中去研究。所以又回到植物和动物的廉耻观中去:就像十七世纪那样,廉耻虽属于自然本性却不再是心理上的,而是生理上的了。这是梅协科流科沃斯基所说的兰花“蕊罩”,也是舍雷尔主张的调节原则:廉耻观使血液涌到脸上(变红),却把性器官藏起来。   
    舍雷尔成为后天廉耻观的主要敌人。他进行了深入分析,挖掘出廉耻观的三个功能,其中涉及了德国1931年的优生学和种族主义的缓慢发展。根据舍雷尔的说法,廉耻观的第一功能可以从道德上防止手淫而有利于性本能的培养。这一理论使人想起梅尔科沃斯基关于乱伦的理论,不过在这里只涉及男性。因为梅雷科沃斯基和舍雷尔两个人都提到了非常广范的同一现象,那就是人种学,不过方向相反罢了:梅雷科沃斯基认为在原始社会中首先遮上性器官的是女性;而舍雷尔则认为是男性……看到他们俩人从这些相互矛盾的前题下得出相对应的结论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大家洗耳恭听一下舍雷尔所描绘的廉耻观的第二功能是什么东西:这是一种“高贵生命为抵制庸俗生命的自我保护功能”,可以阻止贞洁的姑娘与下流男人的婚姻,这种功能以可让男人从未婚妻的廉耻观中看出障碍而不会匆忙地满足自己的性欲。在这种观点中,廉耻观具有德国种族的特点,因为德国人是最纯洁的民族……直到日尔曼条顿贵族与“最庸俗的人”因金钱而联姻之后这个民族才消失。   
    廉耻观的第三功能为舍雷尔所描绘的画面添上最精彩的一笔。在合法夫妻之间第三功能可以阻止两口子把性行为作为目的本身,或者阻止他们规定性行为的目的。“高贵的日尔曼精神”(指廉耻观)与西方社会中20个世纪以来为主流的犹太性道德是水火不相容的。舍雷尔认为性行为与传宗接代联系在一起是对廉耻观的冒犯,必将导致哲学家所认为的“犹太精神精髓”的“特有的功利主义”。人们很清楚,这样的理论的后果是什么。这样的理论玷污了我们对廉耻观进行洞察入微的分析,的确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   
    对与廉耻观有关联的理论进行了大致了解之后,我们会看出些什么东西呢?首先要小心那些过分诱人的、尤其是过于狭窄的论断。我们看到,如果说性廉耻是最常见的廉耻,因此应该把它纳入更为普通的、可以涵盖情感、行为、态度和特定条件的廉耻观之中。同样我们也看到廉耻观的产生与羞愧有密切的关系。与其去谈论从来不能解释眼泪或者情感的性需要,不如把问题颠倒过来。在事情还没发生之前便感到羞愧难当,预先觉得自己无力做到或者即使做到了也会让人笑话的感情,这时廉耻观便产生了。男子有泪不轻弹,否则会被人耻笑。而男子面对女人的魅力感到无法抗拒之时有一种无奈之感,而这种无奈却只能掩藏其身体最容易暴露的那部分以防泄露出去,这种情况难道就不怕让人笑话呢?廉耻观产生于文明,而这种文明往往是以假面具去猎取假装不屑一顾的东西时才会产生。经验会很快告诉人们要想赢得女人的芳心最好的方法是假装对她不感兴趣。不能让身不由已的动作揭破口中说的谎言。   
    把一个如此庞杂的问题用有限的篇幅讲清楚,本人无此奢望。只不过看到对一个涵盖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现象有人做出的如此简单的草率解释而有些忿然而已。从历史角度分析廉耻观可以让我们对至今尚无人探讨的领域开拓出一条新思路,总之一句话,可以让我们对廉耻观做出一个较详细的分析。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4节 关于洗礼的传说    现今保留下来的罗马浴池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足以表明洗浴在古代文明中所占地位之重要。别看哲学家生活朴素,消遣不多,去公共浴池或私家浴池沐浴一番还是消费得起的。帝国时期,浴池男女混用,赤身裸体的男男女女凑到一起,堕落、淫荡很快产生了。基督教对此深恨痛绝,特意规定如果女人胆敢去公共浴池洗浴,丈夫便可理直气壮地把她休掉。教规颁布了无数次,经过了几百年,男女混用浴池才被禁止。但是禁令的权威性却时时受到威胁。在十二世纪时,参加十字军东征的将士把东方男女混用浴池的习惯又带回了西方。   
    回顾一下古代,就知道从中世纪前半叶起,洗浴与娱乐就是紧密联在一起的。圣伯努瓦修道院的院规规定,即使病人的病情需要入浴,审查手续也非常严格,尤其是对身体强壮和“年轻”修士更为严格。   
    十六世纪,如果发现修女进行不“正当方式”的洗浴,那可谓是件大大的丑闻。在普瓦捷圣拉德贡德修道院就发生过两个修女慌慌张张逃出修道院,前去告发修女洗浴的事。   
    不洗澡成了圣洁的象征。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些有足够勇气不洗澡的人册封为圣人,亨利四世的母亲一辈子不洗澡,被册封为圣女阿涅丝。这种习俗沿续多年一直没有多少改变。列日的雷冉哈尔主教(1025—1037)一生从来没迈进过浴盆。他的后继者尼塔尔主教(1039—1042)只是在病得快死时才洗过一次澡。奥格斯堡主教(923—973)只有在节日时才洗澡,幸好当时的节日还不算少。   
    不过应该指出,跟他们学的人并不多。以上这些例子只是说明他们的性格与众不同罢了。不关注身体健康可修成正身,克莱尔修道院中就有这样的事。玛丽娅.卢梭克曾在那里生活过两年,对此有所了解。   
    中世纪时,人们在沐浴方面非常讲究,洗澡远远不是为了卫生。查里曼大帝酷爱游泳,自然也喜欢热水浴。他经常邀请几个儿子和朋友们一起在阿克斯-拉-沙波尔行宫的游泳池里嬉戏,“有时候还让禁卫军士兵一起下水嬉戏,这样一来,参加戏水的人就有上百人”。而当时人们游泳是不穿游泳衣的。   
    关于洗礼的传说   
    中世纪加洛林王朝是以取消古老的集体沐浴而开宗立庙的,其理由非常冠冕堂皇。在此之前洗礼均以基督在约旦河的洗礼为榜样,要把身体全部浸到水里。洗礼仪式每年举行一次,不同地区所选的日子不同,有的是圣诞节,有的则是复活节。届时,一大队赤身裸体的男人排队前去洗礼。表现中世纪克洛维国王洗礼的画面上,国王的身后跟着一大群亚当装束(裸体)的将士。这时的洗礼男女分开进行,当时,这是唯一可以遮羞的措施。   
    圣昂布瓦兹和圣西利尔都特别强调洗礼时一定要光着身子,圣昂布瓦兹说洗礼是重生,要像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赤身裸体。圣西利尔则说赤身洗礼表明亚当和基督在十字架前是清白的。听听当时是如何赞美新基督教徒的纯朴吧:“啊,美哉!心胸袒荡,赤身面对众人!天堂的亚当从不着装,以他为师,何以脸红!”萨沃耐神父很赞赏这种观点,充分信任神职人员的纯贞:“他们在行洗礼仪式时眼睛看到的只有上帝,心无杂念……一心只想完成圣事,在淫欲的诱惑面前心灵大门紧紧闭上”   
    大门是关上了,但是锁孔却挡不住窥探的目光。圣约翰是一位十二世纪的神父,他曾经讲过高农修士在为人洗礼时的尴尬:“他每次给女人洗礼时总是表现得无所措手足,一心想逃离修道院。”圣约翰不止一次前来助他完成圣事。有一次,一位貌如天仙的波斯女郎前来洗礼,我们这位修士竟然无法自持,洗礼无法进行。而这位女施主却坚持非要他洗礼不可,足足等了两天。直到主教大人发了话,如果高农修士有辱使命,就派一名女执事前来执行洗礼……高农一看大事不好,逃出了修道院。圣约翰把他截住,再三劝他回去,他就是不听,不得已,圣约翰便在高农的脐下部位连点三下。暗示要在这里动手术,以后修士见到裸体女人便不会动情了。    
    尽管神职人员的品德不容怀疑,但还是要有监督的。十三世纪的一首武功歌中就讲述了查里曼大帝忠实的随从老唐.德.马扬斯主教在给撒拉孙国王马加布雷的女儿荆棘之花洗礼时的失态:   
    宽衣解带金发女   
    洗礼圣事请入浴   
    凝脂雪白乃肌肤,   
    鸡头嫩乳挺而露,   
    神父情动心摇曳:   
    法衣之下慧根挺。    
    尽管此君髯发皓,    
    操行道德英名扬。   
    面对雪肌凝脂的金发美女谁又能不动心呢?   
    洗礼时不是必须单独进行吗?但这也无济于世。十五世纪的一幅细密画上就有七个男人正扒在洗礼室的锁眼上偷看圣约翰给玛德莱娜洗礼。其中一个人因为没占到好位置而急得抓耳挠腮,另一个使劲挤在同伴身上以免露掉细节……而圣约翰在里面就像勇敢的萨沃耐一样“在诱惑面前紧紧关上了灵魂的大门”。   
    由此可见,赤身裸体的洗礼引起过不少丑闻。八世纪的阿拉伯地区教规第八十条就明文规定男人不可参加女子的洗礼仪式,女人也不能参加男人的洗礼仪式。由全裸洗礼改为洒水洗礼大概就是这一时期。不过几百年来人们对全裸洗礼和由此引起的一些骚动还是津津乐道,留下了深刻印象。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5节 中世纪和社交洗浴    很久以来,洗浴就是家庭待客的一种方式。沐浴首先是为了清洁,当时,很难见到石铺路面,一出门,身上不可避免地沾满路上和野外的泥土。洗个热水浴可以恢复疲劳。骑士远道而归,精疲力竭,满身灰尘,腰酸腿疼,在热水里泡上一泡,是极大的享受。中世纪古典文学作品中的特利斯坦向情人伊赛特表忠心,决心为荣誉而战时他首先想到是以洗浴起誓,他对使者说道:“剑刃末饮仇人之血,有何颜面沐浴洁身。”   
    战士归来,休息为要,吃饭次之,回到城堡后首先要洗浴,有时候再准备一顿丰盛的点心。《特利斯坦和伊赛特》这本书中的一幅插图表现的就是特利斯坦回到爱尔兰进行沐浴的场景。伊赛特身着便装,穿得很少,当时的读者看到这样的画面难道就没有想法?更有甚者,特利斯坦一丝不挂地坐在伊赛特的浴盆里,马尔克国王的官方密使就在旁边。特利斯坦与伊赛特的亲密关系并不是因为他喝了春药,头脑发昏,所以读者会觉得很不正常。那么是不是可以断定,中世纪的人不知羞耻为何物呢?   
    女人请男人入浴是否不存在伤风败俗的问题呢?不同的故事对此有不同界定。例如十三世纪广为流传的韵文故事《油漆神父》讲的是一个好色的神父如何受到惩罚。   
    高梯耶勒尔的版本是这样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奥尔良,一位石匠的妻子受到神父不停的骚扰,与丈夫设计要捉弄一下这位好色的神父。一天,妇人假说自己的男人出远门了,把神父请到家中做客,神父便想入非非,以为可以乘机成其好事。妇人表现得也特别殷勤,入席之前先请这位神父入浴。这位神父刚刚脱掉靴子和衬衣,男主人就回来了。而屋中只有一个盛着红漆的大缸可以藏身……于是,赤身裸体的神父只好躲进油漆缸里,后来又被捞出来当作木质十字架凉晒在房前。神父也只好假戏真作,但是时间一久,就露了馅,因为天气太热,油漆融化了,身体的某些隐私部位露了出来。丈夫假装生气地说:“真难看,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不安生的十字架。”并扬言要切掉多余部分。在有的版本中他真的动手了……   
    妇人请神父入浴,神父宽衣解带时表现得很大方,行吟诗人对这种缺乏风度的作法进行了嘲笑:   
    沐浴之际,面对女士,   
    竟然一丝不挂跳将起来。   
    害羞只有别人看到自己的裸体时才会产生,如果是这样的,那么问题就出来了,神父当着一个他视为情妇的女人面前可以豪不犹豫地脱光身子,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是个陷阱,妇人肯定不愿意与神父过于亲密,再说作者和读者也不能接受。   
    因此,如何对待社交性沐浴,人们的态度是比较暧昧的:看来妇女可以看客人入浴,但是不能过于裸露。伊赛特看到坏人掉到“失足”泥潭里弄了一身泥,当着众人的面换衣服,投出的目光就是这副样子。   
    大众面前脱衣解带   
    丢盔解甲有人捡便宜   
    裸露并不少见,大多是笑料,丢人的事也有。1400年,勃艮第公爵夫人收藏的挂毯中有这样场面:贵妇人在野外用幔帐围起一块天地,以避免有人偷看。不过,如此小心谨慎的作茧自缚在中世纪实属少见。热尔伯尔.德.蒙特乐耶写的《紫罗兰小传》(十三世纪)的故事情节就是绕围美人埃丽欧过分害羞展开的。她可能太过于腼腆,老佣人跟了她七年,竟然从没见过“金发美女”的身子。然而真的只是因为害羞?这并不是唯一的理由,因为她的男友热拉尔禁止她把身体向任何人展示,所以埃丽欧入浴时把随从和佣人全部赶走。这部小说是文学史上第一部以窥淫癖为体裁的文学作品。老佣人和坏蛋利斯拉尔伯爵从钥匙孔中看到了女郎的裸体,并且发现她的右乳房上有一个紫罗兰胎记,并把这一特征故意泄露给嫉妒心很强的热拉尔,而故事的情节便以此展开……看来,不论女人还是男子单独入浴比在亲人面前入浴更能引起好奇心。   
    请客人入浴在中世纪很流行。十五世纪时,巴黎的富豪宴请第一位国王,以便国王而埃丽欧关注他们的问题,并没有忘记在入席前准备热水浴。第一位大法官让.都维在王后夏洛特于1467年9月来府上进晚餐时准备了四场热水浴,不过由于王后身体欠安,没能入浴,随从的贵妇人可都没拒绝,其中有路易十一的情妇波蕾特.德.夏龙。而国王路易十一在9月22日到巴黎行政长官德尼.赖斯林府上进晚餐时就见识了三场豪华的沐浴。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6节 阿维尼翁断桥的桑拿浴    成了淫荡场所的罗马公共浴室在中世纪并没有消失。教会的禁令重复了几百年但收效甚微。济贫所和修道院也开办了浴池,供朝圣者使用。   
    随着十字军的几次东征,代表中世纪文明的蒸汽浴和代表古代文明的公共浴池随处可见。十二世纪,欧洲人攻占了拜占庭之后,十字军东征的将士们发现了融入了细腻的伊斯兰文明色彩的罗马文明。东罗马帝国保留下来的蒸汽浴实际是由古代公共浴室演变而来。很快,男女混合浴室遍及欧洲,教会的禁令被置之度外。发生在蒸汽浴室的故事成为饭后茶余的资料,今天也如是,街道的很多名字就可以说明蒸汽浴在中世纪的普及情况。1292年,巴黎够规模的浴室就有26家之多!从十三世纪起,巴黎市政府颁布过不少法令对男女混合蒸汽浴进行过大规模整顿,同时这些男女混杂的浴池也遭到道学家们的严厉指责。    
    当然也有一些正当营业的浴室,人们可以去那里洗个热水澡,因为当时条件有限,在家里很难洗上热水澡。每当公共浴池的水烧热之后,就有人到街上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吆喝声与小贩的叫卖声遥相互应。天一亮(太阳出来之前禁止招揽生意,因为夜里街上不安全)就可以听到他们的吆喝声:“老爷先生们,快来洗澡吧,水又热又好,童叟无欺。”两个铜板洗蒸汽,四个铜板泡热水,而当时可以吃四天的大圆面包只卖一个铜板。    
    有老百姓喜爱的浴池,也有男女混杂的浴池,并且出现更早,发展更快。这招来了上层人士的愤怒,很多漫画都以此为素材痛加鞭笞。埃土瓦纳.布瓦洛在他的《行业录》一书的注中就对这种现象加以痛斥:“该把这些引起毁灭的下流、肮脏之物扫进垃圾堆”。但是《玫瑰传奇》却以揶揄的笔调为那些道学家们所憎恨的人出主意,建议深受丈夫嫉妒之苦的女人到浴室去与情人幽会。她们可以谎称得了某种必须用蒸汽浴治疗的疾病:“老爷,我得了一种无名之症,可能是热病也可能是痛风或其它什么病。混身疼痛,没劲。需要热水浴治疗。”嫉妒的丈夫识破了妻子的诡计,请女邻居跟妻子一起去洗澡,以便监督……但是这位女邻居难道不会也趁机与情人在浴室中幽会吗?因此有人(让.莫格)断言,一到那种地方,情人们只要无兴趣先洗一场鸳鸯浴,就会直接上床。   
    风气每况日下,呼声越来越高,需要大力整顿这些场所的时候到了。这一时期,表现出的廉耻观主要是社会性和道德性,而不是个人性。但只限于在浴室内把男女分开了事。1295年,爱仑堡规定浴室不能同一天对男女开放,星期一和星期四这两天是妇女洗浴时间,剩下几天归男人。违者可要受处罚?处罚是有的,并且特别有效:没收衣服!中世纪的处罚都是要示众的,违者要赤身裸体或只穿件衬衣回家,这样的处罚比罚钱更有效。    
    第戎市采取的是另一种措施,1410年4月18日颁布的法令规定,男女浴室分开,每位40个苏。然而,即使规定异常严格,总有空子可钻:女人常常偷偷跑到男人的屋里,另外还存在着其它一些难以说出口的现象。   
    不过,当时颁布的法令只是对公共浴池发生的不光彩的事情加以禁止,对裸露并不过问。看来廉耻观只涉及行动,与视观无关。   
    但一到教会那里事情就严重了。1441年阿维尼翁召开的主教会议下令禁止教士和已婚男人光顾卖淫活动猖獗的“断桥”浴池。难道那里真像歌词中唱的那样:俊男靓女们如此这般地跳起了圆圈舞……   
    圣-乔治隐修院的医院里有一座莱茵河地区最古老的浴池,1426年,隐修院竟然下令凡是去洗过澡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不得在医院就医。   
    男女混杂也不一定都带来道德败坏。十六世纪末,瑞士的男女混用浴池就没有不道德的事情发生,入浴者在前身遮上一块布就解决问题了。但是在风流的法国,一块遮羞布却远远不够了。   
    后来,这些浴室消失了,但其原因并不是对法规的畏惧。十六世纪末的浴池,浴桶旁边还放着床铺就是明证。但是有一个时期,前往新世界探险成为风尚,需要制造大量船只,木材价格飞涨,燃料奇缺,有些浴室不得不关闭。另外,身上穿的衣服换洗起来越来越容易,比洗澡更方便,人们的卫生习惯有所改变。 这一时期,人们在餐桌上开始使用刀叉,用餐时不用总要洗手了。另外人们议论纷纷说男人遗留在浴桶里的精液可以使女孩子怀孕。这对小姐们来说可是声誉攸关的大事。   
    尤其是疾病的传染给了公共浴室以致命的打击。   
    1450年,巴黎黑死病流行,尽管行会和有钱人心不甘情不愿,首都的公共浴室还是都关张停业。十六世纪,黑死病过去后,接踵而来的是梅毒泛滥。事实上,梅毒的传染并不是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是由于性生活放荡所致,而是因为当时流行放血疗法。洗蒸汽浴时人体大量出汗,浴者在背上刮痧,再放上拔火罐放血,很不卫生,成为各种疾病交叉感染的温床.   
    在公共浴池中人们是怎么洗浴的呢?当然是赤身裸体了。很多文章和插图对此都有所描绘,看来是不会错的。十五世纪的著名诗人维庸在一首十三行揶揄诗中邀请热南.拉沃钕前去洗蒸汽浴,就有“脱光身子”,“进浴缸沐浴一番”的诗句。但是法国人在公共浴池一丝不挂的习惯让穆斯林们却大为吃惊,尽管洗蒸汽浴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十二世纪,叙利亚王子乌萨马曾讲述过一件事情,说一位十字军骑士“很看不惯当地人在洗澡时腰间围一条毛巾”。他把浴室老板萨利姆的毛巾一把拽下来,看到人家隐私部位刮过阴毛,自己也照着这副模样刮得干干净净。更使阿拉伯王子感到吃惊的是,这位基督教徒觉得刮体毛很舒服,竟然让浴池老板萨利姆给自己老婆刮掉体毛……在西方,男男女女都是脱得一丝不挂共同入浴。书上的插图就描绘了那不勒斯地区的公共浴室中男女共浴的热闹场面。   
    一大清早,居民一听见水热了的吆喝声,就草草地穿上点衣服走出家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浴室都设有更衣室,而且小偷经常光顾!十至十八岁的姑娘身上只披一件类似披风的衣衫,让脱得赤条条的小伙子陪同前往浴室洗澡。   
    在浴池里,大家都穿得很少。女人身上只有一件短得不能再短的小衣服,而男人身上只有一小块杜雷尔画上画的那样的遮羞布。   
    1415年,弗朗丁.比吉-奥布拉修利尼描绘了巴登的瑞士浴和浴池中维持基本界线的繁杂措施。挤满了熙熙攘攘的平民百姓公共浴池中间只有一道简单的隔断把男女分开。女人们,有上了岁数的也有年青的,就在男人目光的注视下若无其事地走进池子。在私人浴池中也有一道隔断,隔断上开有窗户,以便两边透气通风。两个浴池共用一条走道,也就是说,浴男、浴女会在这里相遇。男子只要稍微披一件类似浴衣的东西,就可以进入女浴室。   
    弗拉丁.比吉假装不会德语,回绝了可爱的瑞士女郎请他入浴的要求,但他的同伴却欣然前往,并且用手势与那些讲着蹩脚意大利语的女人们打得火热。弗朗丁.比吉-奥布拉修利尼更喜欢作壁上观。他沿着女浴池边上的走廊走到男人群里,只见他们正向漂亮女郎们投掷硬币。女孩子们跳将起来争抢硬币时,身上那件小得可怜的浴衣大开,身上的隐私看得一清二楚。    
    由此可见巴登的女人的入浴时是穿衣服的,不过这种衣服两侧开口,而且开得很高,脖子、胸口、手臂和身体两侧都暴露无遗。而男子只穿一件裤头。     
    在德国的蒸汽浴中,男人穿同样的裤头,而女人和孩子却不穿衣服。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因为自古以来,在裸体方面,对男人的要求比女人更宽容些。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到现代观念的影子:丢人不丢人主要是看生殖器官裸露与否,而不是身体本身,并且男子比女子更重要。这种观念经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形成。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7节 “真正裸露”的男人    穿着裤衩到河里游泳,这种想法在中世纪显得可笑之极!十三世纪,一位插图画家的草图就构画出圣约翰在帕特莫水中游泳的场面,圣约翰的身上一丝不挂与亚当被上帝创造出来时没有两样。圣约翰把身上的鞋子,衬衣和中世纪最时髦的披风全部脱在岸边。西诺雷利于1498年所画的入浴图就不在意是否裸体,其中有一幅作为圣子圣母图的背景,画中的圣母对裸浴者的出现丝毫没有不自然的感觉……那时的信徒还没有被宗教改革和反改革弄得一惊一咋的。   
    那时人们到河、海去游泳都是脱得光光的,甚至在巴黎市中心、挤满了熙熙攘攘的商人和路人塞纳河两岸,在众目睽睽下,游泳的人也是照游不误,柏罗阿利.德.外尔维尔一幅描绘圣 德尼生活场景的插图可以为证。游泳穿裤头,谁也没有想过,甚至那些对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感到不好意思的人也没想用衣服遮遮羞。只见那些画中的入浴者用手、衬衣、鞋子或其它什么东西,只要能挡着自己的隐私部分就行,怯生生地向水边走去。羞耻?算了吧!还是去欣赏一下那些入浴者入水前展示的强壮体魄吧!   
    随着文艺复兴的到来,第一次出现的裸浴禁令发生在新教国家……然而恰恰同一时期,艺术作品却是对裸体大放绿灯,并有很多人体写真作品出现,这是为什么?丰满的狄安娜入浴图在这一时期特别盛行,然而与此同时却禁止妇女到河里洗澡……二者并存,也许是自由和廉耻的某种平衡吧。   
    1541年在法兰克富的美因河中抓住八个女偷泳者,“她们像上帝造她们出来时一样,身上一丝不挂,不知羞耻”。她们被判入狱四周,只许进食清水和面包。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1548年,法兰克富市政府要求老板“通知徒工到河中游泳时务必穿衣”。1550年,又发了一次通知,徒工在美因河中游泳要“着装得体”!警告、罚款、监禁、没收衣服,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但收效甚微。德国徒工还是在市中心的河中赤身裸体地照游不误。一个世纪过去了,这场战争才渐渐平息下来,禁令只限于女人。而德国男人还是不愿意穿裤衩游泳。   
    巴黎塞纳河上出现了与德国法兰克富的美因河上一样的场景。十六世纪,男人赤身裸体地游泳还说得过去。但是女人在市中心裸体游泳却引起了人们的议论纷纷。皮埃尔.德.朗克尔向查理九世报告:“一天他在杜伊勃宫公园散步,看见一位一丝不挂的漂亮女郎从卢孚宫向圣日尔曼街方向游去。他,还有全卢孚宫的人都停下来观看:只见这女子一个猛子扎下去,看不见了,一会儿又浮出水面,然后,闪电般地上了岸,开始拧头发上的水。后来在众目睽睽下消失了。”国王请愤然的皮埃尔.德.朗克尔对此事“不要再提了”。不过受到冲击最大的要数这位讲述此事的人。他对“有悖女人本性、如此淫秽和有伤风化”的行动不置一字谴责之词。讲述这种赤身裸体男女混杂的丑闻毫无谴责之意,仅仅是以一个无意中见到一件惹人“注目”的事情的旁观者的口吻讲述这件事。“她跳入水中,而把别人放到火上。她洗得爽,别人却烤得慌”。一些巴黎贵妇人来到河边圣伯尔纳门前,发现不远的地方人们所玩的游戏与她们在沙龙里常见的大不一样而大惊小怪,古朗热侯爵的诗歌在当时广为流传,他在诗中对这些贵妇人善意地嘲笑了一番:   
    何等丑剧现眼前?   
    二男赤身来岸边   
    羞煞奴家哟,   
    劝君远离以避嫌。   
    快快快!登车赶紧把家还。   
    奴家脸红心跳真窝火,   
    碰上这等尴尬事,   
    只得闭门一载多。   
    整顿恶习乞法令   
    君王恩泽普天下   
    沐浴理应整衣冠。   
    贵妇人很容易脸红心跳,甚至晕倒,对丑恶和美妙怀有偏见。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拉布吕耶尔也知道在巴黎塞纳河边有圣伯尔纳这么个地方,一到三伏天男人都到这里来游泳。“季节不到,女士们不来,季节一过,女士们也不来了。”   
    不管是感兴趣,还是厌恶,反正赤身游泳是不行了。神职人员和司法人员都对裸泳深恨痛绝。法官若利.德.弗勃里于1724年状告围着船只游泳的裸体男人,说他们在“那么多人眼皮底下赤身裸体,不管有没有其它性别的人”。然而告状的不是洗衣妇,却是身为男子的法官。   
    巴黎人越来越喜欢去城外游泳。索瓦松伯爵习惯去军火库前的塞纳河或者到查里五世城堡的护城河去游泳。在巴黎,当他带领随从和有钱人去游泳时,大家都知道不要去打扰他。路易十三的御医埃罗阿尔 和路易十四的御医瓦洛说过,这两位君王都喜欢到巴黎郊外游泳。路易十三到高卢岛的孔弗朗或到圣日尔曼。而他的儿子也喜欢到孔弗朗或到莫仑去游泳。   
    国王和宫廷与巴黎人的观念不一样。亨利四世与随从戏水时大概与亚当一样赤身裸体。1609年,他带儿子第一次游泳时,这位“好国王”往塞纳河里撒了一泡尿,小路易尽管也憋着一泡尿,但害怕喝到自己的尿,就没敢撒。亨利四世去世一年后,宫廷另外一种生活观念,特别是对廉耻的观念渐渐形成了。   
    十七世纪,出现了穿袍子游泳的习俗。特别是女士必须着装。但身份所限,又不能跟她们的丈夫一样穿着衣服到塞纳河中去游泳。她们只能冲冲凉,在水中嬉戏一番解解渴。女士们游泳穿的袍子很长,一直拖到脚后跟。1655年,仑布朗的女仆HENDRIKJE撩起衣服入水时被仑布朗看到了,那时她身上穿的就是这种衣服。   
    国王和宫廷也要穿这种袍子,入水之前男女自动分开,躲到树丛里,把袍子换好再入水。路易十四经常带着他的宫廷人员前去游泳,有时为了消遣,有时为了消夏。御医瓦洛自然要照管国王的生活,国王夏天喜欢到河里游泳,他就尽量从医学上找一些理由以正其名。路易十四喜水,禁止不了的东西不如放行。国王讨厌在浴缸中洗浴,而酷爱到河中畅游。在浴池中沐浴,为了新弄到的情妇去一次半次还可以,老去,他可不干。虽然侍候国王时人人都会尽心尽力,但路易十四总觉得那里的床铺肮脏不堪。   
    洗浴时遮遮掩掩的习惯,首先是在宫廷中形成的。如此轻易就可了解到国王的私生活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不要忘记王室的隐私,何况是裸体隐私格外珍贵,不是随便可以看到的。国王在河中沐浴之事也不可随便乱说。穿袍子洗浴的习惯难以持久,后来只是陆陆续续出现过。至于适合游泳的衣裤,是在蒸汽浴室中逐步成形的。   
    公共浴池经过道学家们一次一次地冲击,以及十六世纪的疾病大传染和梅毒大泛滥,一家接一家全都关门大吉。到了十七世纪,只有一些大老爷(以亨利四世为首)还可以去为数不多的几个“娱乐场所”和“欢爱之屋”如扎麦宾馆的浴室去消遣消遣。而这些中世纪留下来的公共场所往往都是淫秽的场所或供情人幽会的地方。   
    到了十八世纪,法国首都还有两家热水浴室。但男女混杂的场面已一去不复返。入浴者先要在更衣室中脱掉衣衫,穿上裤衩,戴上浴帽才能入浴。游泳衣的样式就是从这里开始形成的,至少,我们过去看到的塞纳河中的入浴者是不穿的。1781年,一个名叫杜尔甘的人在杜尔耐勃桥附近的塞纳河支流上搞起了“中国浴”。当时引起的轰动不亚于现代墨西哥浴……为什么叫“中国浴”呢?大概漏斗是从中国传过来的吧。   
    这位杜尔甘的创意确实令人拍案叫绝,他把浴盆凿成漏斗状,安装在一条行驶的船上。浴盆沉入水中,固定在一定的深度,河水从浴盆的底部流淌而过,可以随时换水,而且浴盆安放在可供三人入浴的单间里,这样入浴者即可享受河水浴的乐趣,又不失私人浴室的优越性。这真是妇女的福音,因为那时妇女到塞纳河中游泳的禁令还没解除,她们要想过游泳的瘾,只好在小船之间围上帐篷到水中泡泡了事。   
    “中国浴”的兴起渐渐替代了浴盆和浴室,使河水浴死灰复燃。从此之后,游泳裤也成为入浴之必须。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8节  围剿天体运动    风尚的传播总是由贵族到资产阶级,由巴黎到外省。好办法也如是。贵妇人的尖叫声不再起什么作用了。古朗热诗歌中小姐们要求的法令在十七世纪颁布了很多。廉耻观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各种法规在公众的要求下也应运而生。   
    1688年,列日主教会议对“不堪入目的裸露丑闻”愤慨异常,决定禁止年青人公开洗浴。游泳已不完全是正当行为了,因为年青人总借饮马之际趁机下到默兹河里畅游一番!到底是正当的理由还是有意捣蛋?以饮马为借口而裸浴,人们从中可以感到有力的抗争和抵触情绪。禁令在各堂区的教堂中宣讲。但是收效甚微:一年之后,默兹河上赤身裸体的游泳者并不见少。让-路易只好再一次颁布禁令,同时规定了处罚办法:“初犯者罚三金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罚三倍,罚金中的三分之二归执法者,三分之一奖励举报者”。   
    对默兹河中洗马人的重罚也未能阻止恶习的继续。1759年8月4日约翰-戴奥多尔.德.巴维埃尔又下令“凡不遵守此法令者将受裸体示众处罚,由执法警务用鞭、杖赶回家中。为奖励严格执法,现宣布除罚金之外,被当场抓获的违法者之衣服、披风和遮体之物统统没收,归执法人员所有”。   
    巴黎颁布了相同禁令,同样形同虚设。十七世纪末,警察局试图整顿塞纳河上乱七八糟的游泳现象。警察总监阿尔根松侯爵以反对极端自由分子而闻名,他对巴黎裸泳者进行了严厉惩治。巴黎行政长官也命令治安队“见到裸泳者就抓”,抓住后就地鞭笞,这也是一种整顿风化的权宜之计。法令经常重申。1742年6月12日,巴黎行政长官宣布要对裸泳者处以三个月的监禁……对出租场地的人罚银三百。   
    但这些禁令最后只剩下一纸空文。有案可查的处罚只有一起,发生在1737年。赛巴斯田 麦尔西耶指出被抓的人很少,这是因为裸泳者一见有港务警察跑来没收衣服,宁愿不要衣服,游到对岸逃走了,也有不少不怎么会游泳的年青人顺流而逃。那么塞纳河里就不能游泳了吗?还有一个可去的地方,那就是用帐篷围起来的“大众游泳场”,在那里游泳不会担上“有伤风化”的罪名。但是这个游泳场的水质很脏,池底从来没有清洗过。踩上贝壳和破瓶子、碎玻璃是司空见惯之事!巴黎人一半以上从没有光顾过。十八世纪下半叶,人们有了现代卫生意识,发现巴黎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塞纳河中,人们把这种污染称作恶臭。开始对塞纳河水不再信任了。   
    但是只有受过教育的资产阶级对河水的污染有所警惕。因为,尽管麦尔西耶把问题看得很严重,大众游泳场还是人满为患。警察对裸泳者所持的态度一般都很宽厚,顶多吓唬吓唬,真正动手抓人的时候很少。游泳的人也很小心谨慎,他们都习惯晚上下水。,“因为这时候更自由,何况女士们也不好意思大白天出来游泳”。一般情况下男女浴场分开,公众舆论禁止男士接近女浴场,当然也不总是这样。一些风流男子会趁警察不在之机,偷偷潜入女浴场。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9节  贵妇人沐浴、待客两不误    从十六世纪起,裸浴渐渐消失,但是在中世纪时,沐浴作为社交活动而长盛不衰。在浴盆中待客,不管是正在洗浴还是入浴、出浴都不算失礼。在十六世纪的绘画中,经常看到贵妇人正在沐浴的场景,切不可对这种事情有其它想法。那只不过是借此展示裸体美而已,因为直到十八世纪,贵妇人在洗浴时见客并不失礼。德.日尼夫人在罗马召见国王派到教皇身边的大使伯尔尼主教时,她一只脚已经迈进澡盆。这种时刻去见一位夫人,不仅这位上了岁数的主教觉得很坦然,而且身边还有他年青的侄子陪伴着。而男人甚至把浴室当作客厅,这当然比较少见,更常见的是入厕时见客。玛丽-安杜瓦耐特王后的导师维尔蒙神父就是在洗澡时接见大臣和主教的。王后的贴身女佣康邦夫人很讨厌这个资产阶级的暴发户,她认为这是虚荣心膨胀的表现,因为他把“高层人物当作与自己平等或比自己低的人物对待”。   
    古典主义绘画盛行时期,想要在大胆的油画中欣赏淑女裸露的乳房是不行了,但是亲朋好友进入主人正在洗浴的房间还是屡见不鲜的。为了不过分暴露身体,往往在澡盆里放上一品脱牛奶或香精,使水变混。因此,小说中提到的“牛奶浴”不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另外还有在浴盆上面加盖的,这样见客时就没必要把水弄成不透明的了。浴盆加盖的另一好处是可以保持水温。至于真正的密友……日尼城堡中就有可供四人入浴的大浴盆,德.日尼人就是这个浴盆中加上牛奶和玫瑰花瓣与她的小姑子共同入浴的。   
    见客时如有机密要谈,可以不用有人在旁侍候。玛丽-安杜瓦耐特王后沐浴时穿着法兰绒的袍子,钮扣一直扣到脖子,并要侍从在她出浴时用布幔挡好,那是过分谨慎了。其他贵妇人并没有这些讲究。   
    比如曾经激发过伏尔泰伟大爱情的《杰出的爱弥儿》,夏特莱夫人在男仆面前脱衣服就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的感觉,这个男性仆人叫隆尚,1746年来到巴黎的,可是他自己“却怎么也不能与他所服侍的女主人那样放得开”。   
    一天,漂亮的爱弥儿正在浴盆中戏水,当时她的贴身女佣正在忙别的事,夫人就打铃叫来隆尚。“我赶快跑到夫人的房间里,”隆尚讲道,“夏特莱夫人让我把火上的水壶拿来,给浴盆里加些热水,因为盆里水有点凉了。我走近一看,她身上一丝不挂,而且盆里的水清彻透明,没放什么香精之类的东西。夫人把双腿分开,以便倒水时别烫着她。我开始倒水,目光落到了并不是我故意想看的地方……我特别难为情,赶快转过脸,我的手直发抖,水倒到那里就管不了许多了。   
    ‘“小心,”’她突然大声对我嚷道,‘“您要烫死我呀!”’   
    我只好把眼睛转过来,盯着水倒到哪里,把倒完了水才算算松了一口气。”   
    仆人不愿意搞明白女主人心里在想什么,是不是自己太傻了?几天以后夏特莱夫人起床时又上演了同样的把戏。公爵夫人刚让女佣把窗帘拉开,就当着隆尚的面,脱掉睡衣,穿上女佣给她准备好的衬衣。这位男仆,惊得目瞪口呆,显然比女主人更为尴尬,眼睛不知往哪里看……“当我与姐姐单独在一起时,”他说,“我就问,夏特莱夫人在别人面前是否也这样换衬衣。她说不是,夫人只是在她认为不妨碍自己的人面前才会这样。我姐姐嘱咐我,下次再碰上这种事,我应该装做也没看见。”   
    人们常说没有二哪来的三……后来过了一段时间,隆尚跟随夏特莱夫人前往沙约,同行的还有几个贵妇人,其中有布夫雷公爵夫人和几个侯爵夫人,天气太热,只见女士们“摘下了首饰,脱掉衣衫,身上只剩下一些在礼仪上不得不保留的饰物”。这些贵妇人在“红房子”酒巴就餐,差不多赤身裸体了。从此以后,隆尚便习以为常了,他说:“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127页)最后他总算明白了,“贵妇人把下人当做没有生命的机器人一样看待。肯定,浴盆里的夏特莱夫人命令我给她倒水时从没感到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在她的眼中我这个人与我手中的水壶没什么两样。”   
    对于这个小伙子的激动我们也不要太夸大其词。夏特莱夫人的死对头杜.戴芳夫人有一段对其尊容著名的精彩描绘,如果属实,伏尔泰这位“神圣”的情妇恐怕不会引起新来的男仆激动不已的。    
    “她的身材又高又瘦、没有臀部、胸部扁平、臂壮腿粗、一双大脚、脑袋尖小、一张瘦脸、鼻子尖尖、一双眼睛蓝得像海水、皮肤黝黑、发红、爱激动、嘴唇板平、一口牙齿七零八落、磨损严重……这就是漂亮的爱弥儿的尊容,她自己非但没有自知之明,还总要找机会臭美。”   
    如果这就是可怜的隆尚看到的第一个“真正的裸体”,那也真难为他了。   
    在河里裸泳的现象渐渐消失,但是裸浴在另处的地方还照样存在,那就是温泉浴或海滨。塞纳河里禁止女人游泳,去维西和波旁洗温泉便成了时髦。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科学地分析了不同温泉的疗效。路易十四的御医瓦洛发现国王对温泉水非常敏感,并有记载,所以不建议国王洗温泉。因为肛瘘病发作时,必须动手术之际洗浴是绝对禁止的。尽管波旁的温泉对这种疾病很有疗效也不建议国王前去洗温泉浴。   
    但是达官贵人对这些瘟泉却津津乐道,经常写信交换感受。赛维涅侯爵夫人喜欢维西的温泉,为了找到合适的温泉,跑遍了奥佛涅的乡村,要是洗温泉浴不用受那么大罪,她的行动倒很有些十七世纪的爱情小说中描写的寻找情人阿斯雷的浪漫情调。   
    “这简直是炼狱,”侯爵夫人揶揄道,“人要脱得精光,钻到地下某个窄小的地方,温泉水从一根管子里流出来,一个女人带您到要去的地方。这时您身上只有一块无花果叶子遮羞,这种样子,使人觉得很难为情。我曾让我的两个女佣先行探看有没有熟人。洗浴时,在布幔后面还有一个人在不停地鼓励您一定要坚持半个小时。   
    一片无花果叶子……一块布帘,布幔后面是医生,还在跟您说话……不管怎么说,总有一种受虐待的感觉……看来在贵妇人的沙龙里产生了一种新型羞耻感。虽然这种观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却是不可抗拒的。人们之所以感到羞耻,并不是由于被别人看到了,而是为自己的不得已而裸体而感到屈辱。   
    有时候,身上连无花果叶片也不能有。比如,在波旁这个地方,治疗不育症洗温泉浴时就必须脱得精光。   
    十七世纪时,人们认为海水浴可以治疗疯犬病,下海治疗时也要脱光衣服,同样会产生屈辱感。 1671年,王后侍从中有三个女孩子被一条小疯狗咬了,立即被送到迪耶普海滨去治疗。她们这时的感受不是羞耻而是屈辱。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10节  十九世纪:捂严!    通过几个小故事,人们可以发现,十九世纪关于羞耻的观念只是古典主义盛行时期观念的重复或发展。这一时期,沐浴即有裸身的也有穿袍子的,待客既可以在浴盆里,也可以在公共场所。道德观念变换不定,同样的事情可以有不同的解释。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革命本身,而是革命使资产阶级走到了前台,他们的生活方式成了社会时尚。   
    1812年荷兰王后荷尔唐斯.德.博哈尔耐前往迪耶普疗养。大海无缘见识她的裸体。她洗海水浴时穿着一件精心缝制的咖啡色游泳装,这件泳衣由一件袍子和一件齐脚长的裤子组成(67)。第二个场景:前往圣太纳朝圣要求穿袍子沐浴。进入命名为索罗涅圣女的温泉水中沐浴要求集体入浴,规矩非常严格:   
    “多么朴实无华!在一片感恩歌声中,彩旗飘扬,妇女们集体缓缓脱去衣衫。噢,不要激动,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那时的索罗涅浴女们穿的泳装不像现在这样短小,而是又宽又大的袍子,袍子的面料不是双面绉,而是不透水的油布。她们下到水里(面料不透水)就像一个个入水的大汽球。大家都在祈祷,没有人觉得好笑(68)。”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知道当时游泳是需要穿衣服的。莫泊桑在罗尔士游泳时也是这副模样,他把自己比喻成一只木桶里的青蛙……为什么多次明令禁止裸泳,并有各种处罚规章,有头脑的人又都反对,而且总是屡禁不止呢?其原因不讲自明。   
    据记载,芒斯的主教布维叶大人在1827年还举报裸浴者呢。杜米叶从1846年起就住在巴黎的圣路易岛上,到塞纳河中游泳的人都从他门前经过,他画中的游泳者有时裸体,有时又穿游泳衣。直到十九世纪末赛扎纳的画中还出现裸泳者。区别?从十九世纪起,公开禁止,受到道德谴责的裸泳越来越大众化而资产阶级却视若洪水猛兽,那是因为资产阶级的尊严是以浴袍的长短来衡量。对此普吕多姆就曾画漫画加以讽刺。   
    十九世纪时,日常生活中裸浴成风,艺术作品中也大量出现(例如马尔加莱.瓦尔特尔用来抵制工业社会的油画《田园乐》)裸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原因不说自明。曾使假正经的罗马人惊叹不已的瑞士男女共浴的古老风俗一直没有中断过。在禁止越严厉的时期,度假胜地的裸浴也许正是最令人神往的。奥古斯特. 雷诺阿 对他的朋友沃拉尔讲述的一则黄色小段子中可见一斑:   
    “第二年夏天,我去格尔耐赛的沙滩写生。这个地方太美妙了,温柔之风令人难以忘怀!至少我有幸光临的时候是这样。这些英国女姓新教徒认为在度假胜地没有必要严格遵守她们国家假正经的风俗。她们下海游水一个个都不穿衣服。可爱的英国“蜜斯”们在裸体小伙子旁边游水,没人感到不好意思。这样我就可以对青年入浴者进行研究了。”   
    海水浴完了,还要玩“拍屁股”游戏,非常刺激:“我走到第一家,门户大开,看见一家人排成一排,都是一丝不挂,那位叫玛丽的佣人也在其中,他们刚从水中出来,为了取暖,拍打着屁股,边唱道:‘小白鼬啊,快点跑……’。他们光着身子从二层跑到四层,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   
    让雷诺阿感到吃惊的裸浴出自传统习惯。而羞耻在法国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处,并很快遍及欧洲各国。丹麦、俄国、克里米亚等地直到二十世纪初裸泳才得到允许。梅里美在西班牙的古达尔吉维尔就见识过女人洗浴的场面。教堂的钟声一响,科尔多瓦的妇女蜂涌而至,来到河边,脱掉身上的衣服下到河里。没有一个男人有胆量混入其中跟她们一起戏水,而只能站在高高的岸边又笑又喊……伸着脖子看一眼。不过,夜色大概足可以为女人们遮羞,但是有一天,几个恶作剧的小伙子买通敲钟人,让他比平时提前20分钟敲响了教堂的钟……尽管夕阳高悬,这些“古达尔吉维的浴女”还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   
    尽管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二十世纪在洗浴时还是以穿长袍和私人浴室为主。直到十八世纪还存在的社交性洗浴,后来在浴室单独成间之后,便很快消失了。过去,住宅里没有专门房间作浴室,在浴盆里接待客人不算失礼。中世纪的有钱人家,澡盆即可用来洗澡,又可用来洗衣服,翻过来,又可当桌子。十八世纪时的高级旅店,一般都把澡盆搬到客人房间里。   
    流传于十八世纪初的一个黄色故事重现了当时社交性沐浴的场景,不过那只是发生在名声狼籍的艺术界。   
    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爱上了一个时髦的女演员,听说她有意接待能为他写剧本的作家,于是他便扮成作家来到演员的府邸。女佣建议他在夫人洗澡时求见,并告诉他“夫人习惯用这种方式与人谈话”,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小伙子却激动万分,没料到竟有这等好事,准备大饱眼福,然而结果却使他大失所望:一块布幔从浴盆这边一直搭到那边,把美人的胴体藏得严严实实。另外,这位女演员知道了这次来访的真正动机之后,毫不费力地揭穿了小伙子的把戏。   
    即使这个故事是杜撰的,或者只是特殊情况,但还是真实可信的。演艺界竞争激烈,一个轻浮的女演员,要时刻准备满足可能为她写剧本的作家的要求,必须处处小心谨慎,不敢像十八世纪在沐浴时接见朋友的贵妇人那样大胆。   
    十九世纪时,洗浴有了另外的意义。疗病功能越来越不被看重。主要是看重卫生的需要,爱美的女人不惜花钱搞各种花样以保持肌肤的白嫩:牛奶浴、香槟浴、草莓浴等等,不已而足。德.布拉多伯爵夫就说过:“浴盆底下,放一些莫名其妙的、粘粘乎乎东西,女孩子在里面连站立都困难。”因此,她让男孩子每周洗一次澡,而女孩子则要一个月才洗一次澡。   
    那么出浴之后呢?本应该把身上的每个地方都擦拭干净。 “人们自觉不自觉产生的羞耻感总是不愿意做这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如果洗完澡不擦拭,会给健康带来很大危害,还不如不洗。所以请您裹好浴衣,如果需要,擦身子时可以闭上眼睛。”有人反对塞拉尔夫人的这一建议,认为她太过分了。不过要是认真读一下上面这段话,就会发现,过分拘谨的不是塞拉尔夫人,而是那些没明白这段话意思的女士们。这里涉及到十九世纪新的廉耻观:有无廉耻来自公民本能的意识,道学家和教育家的说教越来越不重要了。几个世纪没起作用的说教,现在一下子被人民接受了。   
    至于公共浴池,也是卫生和享受两者的结合。十九世纪初,异国情调成为时尚,曾使安格尔产生灵感而创作出著名油画的土耳其浴被引进了法国。北欧的蒸汽浴与拜占廷古代罗马公共浴池于十九世纪下半叶也传到了法国,人们管它叫桑拿浴。   
    十九世纪人们缅腆得有些病态,仅仅遮上生殖器远远不够。而且对身体本身也讳莫如深。孩子们换件衬衣都有要捂着盖着,学校里孩子们洗澡时必须穿着衣服。有的家长因为学校里学生洗澡太多,每周竟然达一次之多,因而意见很大,竟提出要是再这样下去就准备把学生领回家!   
    到了假期,生产泳装的厂家为了推出合适的游泳衣具绞尽了脑汗,然而最后弄出来的都是些真正的刑具。因为当时的时尚最重要的是绝不可以把游泳衣做得太贴身,泳者出水时显露出身体轮廓是不允许的。妇女胸衣上的金属拉链下水容易生锈,于是发明了护链绒。游泳衣用的面料非常厚,一沾水就会增加几公斤重量,而且还不合身。当时还发明了一种专用腰带,下水时把游泳衣捆在身上,出水时把腰带解开,这样贴身的衣服和游泳衣才能分开。为了把游泳衣里的水排出,还发明了专门用具,等等不已而足。   
    物极必反,如此严格的防范,必然引发激烈的反抗。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原始天体主义理论,游泳衣驱向简单化。
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11节  二十世纪的廉耻观    进入二十世纪,我们便看到了别样的场面,因为还刚刚开始,所以比较少见。乔治.诺尔曼迪在尼斯的英国海滩旁边的沙滩上散步,看到了天体主义者的嬉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穿的最多的只不过身上吊着巴掌大的一块布。大多数人身上一丝不挂。整个夏天,天天如此,诺尔曼迪是北方人,习惯穿着袍子下水,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孤陋寡闻,少见多怪。   
    这样令人吃惊的场面实属例外。60年后,一位年青的模特儿在尼斯的英国海滩上脱掉文胸,从而招来了警惕性颇高的官员的愤怒。二次大战前的二十世纪属于禁锢时期。1926年,法国天体主义的创始人杰内.德.蒙若因为在公共海滨浴场裸泳而受到法律追究。   
    进入二十世纪的头几年为“美丽时期”,这时女式泳装开始渐短。1890年左右,女士们穿的游泳衣都是裤长在腿肚子以上膝盖以下,即使这样,还有人还大喊大叫有伤风化。10年之后,一件套女式泳装出现在专业运动员身上。到了1925年,女士裸露膝盖成为时髦之后,这种游泳衣才开始普及。1935年,出现了两件式泳装,到了50年代发展成三点式,70年代出现了女用上裸式游泳衣。   
    至于男士,游泳衣的样式则比较宽松。色拉或赛扎纳地方上的人身上穿的游泳衣不像二次大战前那样有一定之规,他们的游泳裤只是象征性的。有穿裤长到膝盖的,有穿三角裤,也有赤裸的,与女式游泳衣所走的路差不多一样。解放不等于自由:二十世纪的裸泳还没有全部开放。在解放身体方面,我们不能不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最后集中在生殖器上的解放上。不同的裸露,有不同的观念。   
    面对十九世纪的游泳者身上的遮羞布,二十世纪夸大了自由裸体主义的神秘感。半夜去游泳,让身体回归自然,接受水的抚摸,享受被禁止的乐趣。裸泳成了人间天堂的同义词。1943年,英国皇家空军的军官阿莱克.吉耐斯指挥一艘舰艇停泊在帕斯罗海湾。这批驻防西西里的英国水兵闲来无事便以赌博和游泳取乐。一天他们穿过一块布满地雷的田地,来到水边,那种感觉就像回到天堂一样。“我们回到船上,”作者写道:“下到清彻的海水中畅游一番,真是痛快之极。(77)”   
    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场景表达了自由与身体的解放和对禁令的反抗是紧密联在一起的,这个场景指的是菲利尼(1959)的《多尔斯.维塔》一书中戴尔.特雷维泉水旁发生的那一幕。在泉水旁找到了西尔维亚的马尔斯罗沉醉于“生自脚底的、无以言表的、内心欢娱之需要的、从生命深处涌现出来的自由欲望”之中;他把鞋子脱掉,把裤脚挽至膝盖以上。“这样一来,他觉得获得了彻底解放而兴奋不已。”这样有限度的裸露都能引起不大不小的激动,这说明裸体和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何等重要。   
    本世纪初,这种关系被天体主义者加以发扬光大,渗入到欧洲各国。法国天体主义者先驱在勒旺岛上的荷里奥利村取得了自己的阵地,向公众迈出了第一步。三十年来,这个小岛成为裸体斗争的象征。1933年6月23日,伊埃尔市政府向天体主义者发出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允许他们在岛上荷里奥利村的两个沙滩上活动,条件是必须用一块三角布遮住私处,这项最小极限成为溃不成军的廉耻观的最后防线。   
    1968年5 月,法国突然爆发的60年代反文化运动是始于1933年运动的继续。其它城市先后效仿勒旺岛为天体主义者解除禁令。甚至还没有等到1968年革命的到来,蒙塔利维就率先开禁,于1967年对天体主义者亮了绿灯。海上的雷纳和赛利翁于1972年,格娄-杜-卢瓦于1973年都先后对天体主义解除了禁令。在他们的带动下,其它海滩也都先后加入了这一行例。一直在法律上被禁止的天体运动利用了某些地区政府的宽容,在某些特定地点不用再躲躲闪闪了。   
    1968年是关键性的一年,公共海滩上也有裸体出现了。在此之前,女人上裸游泳是在禁止之例的。1965年,第一批尼斯女郎在离海滩两步远的地方上裸胸部散步,引起了丑闻。别看只有两步远,性质却大不一样,在海滩上属于日光疗病,多走了两步,就变成了“给目击者造成道德伤害的,有伤风化的裸露”。1970—1971年夏天圣-特罗伯兹女士们的大胆行为打破了廉耻观的另一条防线。女士们可以在这里上裸入浴,其它公共浴场,某些区办游泳池,甚至巴黎的塞纳河畔,都出现了上裸游泳的女士。在此之前,胆敢脱掉长统袜的女士都要受到严厉惩罚。如果说裸体与自由是联在一起的,那么,在一个把争取自由为传统,并为之自豪的国度里,裸体公开出现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公共场合下人们越来越开放,而私人洗浴时却远不像中世纪那样放得开,即使没有条件,也要穷讲究。贝尔马尔.克拉纳尔回忆自己童年时这样写道:“我们家没有浴室。做饭洗澡都在厨房里,父母想要好好洗上一洗,就得拿着大盆和洒水壶把自己关进这个小空间里,一个人洗完了另一个再洗。”   
    这位作者想研究一下这是否与中世纪遗留下的习俗有关,但不得要领,因为观念不同。现在的廉耻观完全由自己内心所发,人们所害怕的是自己的目光。“南特的夏瓦涅修道院叮嘱修女洗乳房时要在黑暗中,以远离撒旦(79)”,皮埃尔.戴普罗歇对此并没加以讥讽。玛丽.卢梭在圣克蕾尔修女院碰到了同样情况,她写道:“在修道院的单人小间内洗漱或者洗浴都要在黑暗中”(P41),以避开自己的目光。这虽是极特殊的情况,但反映了战前人们的观念,颇具代表意义。寄宿修女离开修道院时要把自己洗浴用袍子带走,就像十九世纪那样。   
    通过对公共浴池、私人浴室、河海沐浴和蒸汽浴的观察,我们发现了衡量廉耻观的第一个标准。这种廉耻观与中世纪的行为(过分裸露带来淫荡)有关,同时反映了十六—十七世纪的观点。廉耻之心是贞洁的守护神:“眼睛如同好色之徒,到处乱窜,在某些可以致贞洁于死地的部位寻找毛病。廉耻之心是贞洁的忠实守护神,有它的守护,可以保护贞洁不受侵害,眼睛该管住自己的时候就要管住,该闭上的时候就要闭上,半点不要背叛贞洁。”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2节  廉耻观与穿衣    “衣服是为遮羞、挡寒、避暑而置。”1601年,列日的一位教士在《衣服、风俗和仪式》的论文中如是说。但是他不知道,就是这句活,引起了几个世纪的争论。先有廉耻观,还是先有衣服?这是一种类似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争论。马克-阿兰在论文《裸体和衣服》中提到过这些争论。   
    宗教界的道学家们认为先有廉耻观,并举出圣经中亚当犯下原罪后产生了羞愧的例子加以证明。而天体主义者则认为衣服产生廉耻,并举出了原始部落的人穿上传教士给他们的衣服之后才对原来的裸体感到羞耻的例子加以驳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穆斯林妇女宁愿露出私部也不愿露出脸部,马达加斯加女人如果露出胳臂就要被处死。有一则故事是说一个东方女子没戴面纱被人碰上了,她立即撩起裙子盖到头上,而露出了欧洲女子急于掩盖的部位。羞耻?看来是习惯成自然。   
    本文无意旧话重提,再开论战。我们所研究的时代,廉耻观已经出现,尽管含义与现代人的理解大相径庭。这一章节要涉及时尚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一部分人认为穿衣为了“遮羞”,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穿衣是诱惑系例武器中的轻武器,让我们看看在这一冲突中二者是如何交锋的。在此只列举指责时尚的观点,这已经举不胜举,并且涉及面很广。1601年发表的《衣服、风俗和仪式》一文指出了穿衣的五种恶习:追求豪华的面料,为了虚荣心的满足,崇洋(异国情调),衣服过于肥大、数量过多和有失礼仪。这里所说的有失礼仪与我们所理解的不同,并不是指责衣服不合体,而是指服装的样式 “丑陋、难看、恶心、讨厌”:试问真正的教士难道会承认时装有什么用吗?那么礼仪规范呢?虽说有些含糊不清,却不会被人置之脑后。十七世纪初,礼仪总是跟反淫荡和穿衣不能过分性感联在一起。“首饰过多、油头粉面、词不达意、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两只色迷迷的眼睛滴溜乱转”,这些都统统不合礼仪,因为简朴是廉耻观的同义词,所涵盖的内容远远超出简单的裸露。裸露只是轻浮的表现,是道学家攻击的靶子;而国王只管颁布法令限止奢华,顾不上是否合乎礼仪规范。   
    我们还要指出,道学家们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他们的愤慨根本毫无理智可言。1601年,正值古风盛行之际,而我们这位教士只看到古罗马时期妇女腼腆的一面,说她们没有面纱从不出门。如果这只是讲土耳其妇女的服装,那么面纱则正是应该遭到谴责的,因为面纱是奥斯曼王朝时期爱忌妒的丈夫发明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再者土耳其妇女怎么可以做为法国妇女的榜样呢?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3节  中世纪,检点行为    法国在加洛林时期和罗马时期的服装变化不大,可引起道德家们愤慨的地方不多。但是在查理曼大帝时期好象一切都在蠢蠢欲动:法兰克人的长外套开始向短趋势发展,查理曼大帝对此大为不满,但他的指责主要偏重实用,而不是礼仪。“这些短外套有什么用?”他讥讽道,“床上睡觉不能盖,骑马行路不能遮风挡雨,坐下休息不能为腿脚御寒防湿。”他这种谨慎态度,与十六世纪时出现短衣衫时,教士们大喊大叫的态度相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廉耻观所走过的道路。   
    不过短大衣的出现却让道学家们很满意,他们非常赞成男(短)女(长)服饰有所区分。公元968年,出使康士坦丁堡的留特普朗主教看到拜占廷男女不分的服装,大有感触,对自己国家的服装大加赞赏。“希腊君王留着长头发,穿着长袖衣服,一副女人的打扮……是个谝子,叛徒。相反,法国国王留着一头修剪漂亮的短发,身上的衣服与女人穿的截然不同,连睡帽都不一样。”外在形象表现深层次的感情,女人和带女人气的男人在当时倍受指责,而希腊人衣衫男女不分,毛病如此之大,怎能不受谴责?   
    这位法国大使始料不及的是两百年后,他的法国同胞们开始步东方人后尘。1100年,服装男女不分的风气进入法国,教会立刻大哗,出现了第一个矛盾,有人认为衣服加长就是不合礼仪!而当时的法国,文温尔雅造就了新生活方式,人们生活更加讲究,女性越来越受到尊重。男士不接受女士的服装怎么能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呢?于是男式长袍齐臀,披风加长到脚跟,跟女式裙袍没什么两样。鞋尖做成“比加斯”式,鞋尖加长,里边塞上麻,弯成羊角形。上衣的衣袖也加长,从肘部垂下成月牙形。道学家们看到这些女性化的服饰一个个鼻子都气歪了。   
    1062年,诺曼人入侵阿拉伯-拜占廷的西西里之后,把这些服饰带进了英语国家。奥尔德利克.维塔尔认为这些服饰是在格雷汝瓦尔七世(1087)和征服者吉约姆 (1087)去世后从意大利传过来的,因为诺尔曼的修士们认为他们的主导思想本来应该保留一些“我们祖先正直的习惯”。从这些完全符合人体的衣服中,我们还发现了什么?“好动的年青人接受了女性的阴柔风格。宫廷里的男人用尽各种淫秽的手法取悦女士。他们在脚腕子上缀上蛇尾一样的饰物,取蝎子跷尾之意。外套和袍子下摆长得莫名其妙,走起路来尘土飞扬。袖子长得遮手,不管做什么,都要使用又宽又大的袖子,身上挂着这么多无用的累赘,走路走不快,干事干不了”奥尔德利克属于留特普朗主教一派,从这些服饰中看到了道德的象征:过分注重服饰反映了年青一代的恶习。然而,不管怎么说跷头鞋、长袍子还是统治了法国近三个世纪。我们怎么能不看到这种服饰和新生的哥特式建筑风格之间的关系呢?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与社会深层的需要相符才能持久。   
    法国生活方式中反礼仪的行为最初并不是打着现今意义上的廉耻观旗号来进行的,而是以一种男女有别的道德原则来进行的。衣服女性化有同性恋之嫌,这个观点统治着整个中世纪。在后来的世纪中,出现了女性服饰露、透、短的趋势时,道学家的谴责不是针对服饰本身,而是针对穿这样服装的女人有勾引男人的意图。中世纪不存在违背廉耻观的现象,只有第六戒律……   
    在结束谈论男式服饰之前,不能不提到另一个有关礼仪的现象,虽说人们很少论及。圣 伯努瓦修道院确实曾有过禁止修士平时穿衬裤的习俗,修士们只有出修道院时才可以借一条衬裤穿,一回到修道院就要交还。评论员家对这一有悖于廉耻观的院规大为不解。十六世纪时,圣 弗雷克杜约居修道院根据古老的莱伯希法规让上祭坛的人穿上衬裤。十七世纪时,尊敬的圣彼得修道院从“需要、卫生和正派”出发,也让修士们穿衬裤。同一时期,利尔德加尔德修道院的院规中也有旨在表现男人自尊和尊重别人而必须穿衬裤的条文。好象这是有关男士廉耻观的最初表现形式,但是这些形式经过了几个世纪才得以确定下来。不管怎么说,总算出现了有关廉耻观和礼仪的完整条文。   
    谈论修士的衬裤非我们的本意,这毕竟是他们的稳私,衬裤洗过之后,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堂前晾晒!圣伯努瓦修道院的禁令已经过去了十个世纪,拉伯雷在他的小说中又涉及此事,他说修士的“那话儿”很长,因为它们可以在两腿之间自由晃动……在中世纪,修士是个很敏感的问题。看到他们在行为规则里加进一条直到十八、九世纪才能实现的廉耻观念,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请注意,涉及修士们身体各部位的廉耻观甚至影响到服饰,连“肮脏不堪”、只能秘密洗涤的衬裤也不例外。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4节  十八世纪,乳房的裸露    欧洲上层社会也有一件纠缠不清的事情,主要反映在对妇女裸露乳房的批评上。确实,在十八世纪,裸露乳房成为时髦,教会、法院、说教、刑法对此都无能为力。宫廷生活的主角是女士,她们突然发现了乳房的诱惑力,而过去教会只是看到了其中的意念。现在女人不再害怕展现自己的魅力,诗人也从中推波助澜。   
    《爱之钥匙》这本书中还为女人出高招:莫把美乳香颈藏,领口开低引蝶狂,人见人爱想媚娘(V 2325-23280)。   
    怎么才能做到人见人爱呢?约翰.芒葛之狡猾是人所共知的,他教给我们一些倍受道学家们谴责的手段。后来这本以《玫瑰传奇》成名的爱情必读教科书规定了领口到底应该开多低:   
    雪颈凝脂   
    衣衫微撩   
    稣胸乍露   
    香肌白嫩,   
    前胸后背各半尺   
    情郎消魂。   
    半尺等于15厘米。风气遇到了新的挑战。解放乳房的例子很快得到了补充:但丁在《练狱篇》看到了待罪的弗洛朗蒂娜,只见她“赤裸着双乳”,可能意大利阳光明媚,露得更为大胆。   
    这一运动不仅局限于衣服的样式。十三世纪时,雕塑、壁画、房屋建筑的柱头上的夏娃和其他获罪女性裸露的柔软乳房顿时使蓬荜生辉、大放异彩。这一时期,诗人已不屑于浪费笔墨去赞扬女士们漂亮的脸蛋,嫩白的肌肤,兴趣转向了“坚挺的乳房”。高梯耶.德.古安西对着圣母玛丽娅的乳房竟然如醉如痴,大加赞美,“美妙、小巧、天造之尤物”。《玫瑰传奇》一书中没有忘记向那些乳房过大的女士们建议用布带“束胸”。乳罩?《爱之钥匙》一书中建议大波女郎使用带有两个半球形的紧身小衣,这不是有点像现在的乳罩吗?当时的时尚要求乳房不能过于扎眼。   
    何况在贺拉斯或朱维纳尔的眼中只有妓女才展露乳房,然而,后来在上流社会也开始流行。与前一次服饰革命一样,这一次也是来自东方。皮亚琴察人约翰.德.谬西看到塞浦路斯女士穿的衣衫时说:“她们的上衣这么点儿,紧崩崩的,胸前的乳房都要露出来了”。那时庄重的裙子是“法国式裙子”。不要忘记,十四世纪时,统治着塞浦路斯的是法兰西王朝。吕西南把他们的首都法马古斯特建成一个异常繁华的都市,其奢华令整个欧洲都为之咋舌。热那亚和威尼斯侨民把塞浦路斯的新款式服装原封不动地带回了欧洲。   
    反对之声立即四起。但出人意料地不是来自受叨唠的说教者,而是来自一个风流妖艳之风的鼓吹者。罗贝尔.德.布卢瓦是位诗人、小说家、爱情艺术理论家,他在诋毁女人成为文学时尚的时期是女人的保护神。但是正是在他的笔下首先出现了对这种轻浮之风的谴责确实令人觉得有失常理,而这种轻浮之风气却又是号称讨厌女人的约翰德芒葛所维护的。《夫人教育》(V192-197)一书是这样描写的:   
    娇娘个个袒荡   
    稣胸凝脂   
    请君尽欣赏。   
    一位两肋敞开   
    露出春光一片;   
    一位大腿尽现……   
    但是,在十三世纪末,乳房、大腿、身体都代表着女人的尊严。罗贝尔认为应该藏得严严实实的。“乳房要藏好,除了丈夫的手,谁也不能碰”。但是谴责之声主要针对行为,而不是展露本身,只有为诱惑而展露胸脯才被禁止之例:“除了结发人,别让其他男人碰您的乳房,抚摸与通奸只有一步之遥”(V113-116):   
    娇娃如有意   
    稣胸尽可摸   
    肌肤任君亲,    
    到此请止步   
    玩火非儿戏。   
    我们是要谈廉耻观问题吗?但这里所涉及的实际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展露是危险的,但并不讨厌。对于今天我们认为有伤风化的事情,罗贝尔.德.卢瓦并没有表示愤慨。他认为爱情游戏结了婚就应该停止。   
    另外,我们也不能责备奥维德(拉丁诗人大约公元43年)的模仿者《爱之钥匙》这本书对妇女的歧视,他建议她们在情人面前脱衣服时要把蜡烛吹灭:“女人身上有许多东西还是藏而不露为妙”。这是不是一种女性廉耻观的表现形式?远非如此!更重要的是要营造出一种气氛,不要让男人的欲望熄灭。看来,色情也要学习。   
    白嫩、坚挺的漂亮乳房能够点燃情欲。但是“爱之窠”还是会引起神职人员的恐怖,他们对其中的妙处一无所知。约翰.德.芒葛建议一定要把爱窠打扫干净,刮掉地毯上的“蜘蛛网”(一种常见的说法),以便情人收获“泡沫”。我们这些作者对胸衣非常宽容,但对短裙大不以为然。十三世纪时,秀腿半露比稣胸全开更富有挑逗性。在中世纪,无疑,女人的金莲比长裙盛行时期更有潜在诱惑力。《爱之钥匙》一书认为:如果裙子不长一点,很多东西都会露出来,女人弯腰时无法不让人看到她的秀腿和内衣,有时还能看到其它“东西”。   
    可是,天才的高梯耶.勒乐以赞扬女性生殖器为题材,干脆起名为《屁股》的韵文诗就是这一时期出版的,人们真不知道如何对待以上提到的反对之声。尽管有约翰.德.芒葛的大胆,还有《爱之钥匙》中提到的至今还令男士胆战心惊的女性求欢欲望,然而如何献媚,人们还没有从资产阶级和市民文学中全部学会。礼仪诞生于哥特文化潮流,如同廉耻观诞生于罗曼修道院中一样。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5节  十五世纪:乳房大战    既然女士应该把秀腿藏起来,于是就加长裙子。越长越好。既然可以露出乳房,那就把领口开低。越低越好。胸衣越做越紧身,能露多少就露多少。衣衫的侧面能开多低就开多低,被假正经称为“地狱之窗”的袖窿一直开到腰部。至于胸前嘛,那就不用说了。   
    把前胸省下来的布贴到后面去的作法,引起很多人的嘲笑。拉杜尔. 朗德利骑士,是位乡绅文人,1371—1372年,为了教育自己的女儿,写了一本《女训》,书中对越来越长的裙袍后摆提出了质疑,说简直“就像母羊的脏屁眼”,除了扫灰扬尘之外,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用途。而且冬天夏天都不实用,“天冷时,女人的肚子和乳房冷得要命,而这地方比脚后跟更需要保暖。夏天一到,虫叮蚁咬何堪忍受”。   
    这位骑士的书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所以作者特意说明他只是嘲笑那些模仿贵妇人的女佣,无意矛头向上。“本人在此无意对贵妇人和名门仕女评头论足,”他特意声明。“她们怎么做都不为过……为她们服务是吾辈之荣幸,书中谈的只是小女和敝宅之女俾,对她们我可以指出吾之所想所愿。”如果他说的是实情,那么拉杜尔.朗德利家里的女人领口开得太低肯定是个严重的职业过失。   
    但是展示乳房之势犹如燎原之火,势不可挡,到了十五世纪,据说上层女子的领口一直开到肚脐。不过,怒火冲天的教士们的愤慨大概过分夸张了。当时女式服装的领口再低也低不过腰带,而当时腰带系得都比较高,外衣里边还有“抹胸”遮住胸脯。当然,年青小姐会毫不犹豫地选用又轻又薄几乎透明的布做抹胸,米歇尔.莫诺是十五世纪末一位刻薄的演说家,他说:“这些一直裸露到肚皮的前胸只遮上一片薄薄的白纱,透过纱网,一切都展露得清清楚楚。”   
    在这些大胆的娇娃中,查理七世的情妇阿涅丝.索雷尔(1422—1450)是最放肆的一位。她裸露出肩膀和乳头以上的稣胸,奇农离宫中其他贵妇人妒忌得脸都发白了。不过说实在的,与“美夫人”相比,她们所展示的魅力确实是小巫见大巫。据说就是这位“美夫人创造出一种不对称的时装:一只乳房在衣服里,一只在衣服外。放荡之风把贵妇人变成了酷似吃饭时解怀喂奶的奶妈,而腰带高系使她们的样子个个像孕妇。让.富凯把裸露一只乳房的阿涅丝画进了圣母圣子的画中,十六世纪的一位佚名画家根据这幅画重塑了阿载-勒弗隆城堡的肖像。国王的情妇发明色情的一条基本原则是营造动感,让人看裸露的乳房不如让人看如何裸露乳房。不言而喻如此挑逗性的梳妆打扮一定会招致反对者的痛斥。确实,从十五世纪起,反对之声以捍卫廉耻观发起了进攻。   
    以上所说的理论主要适用于情感方面。可笑、羞耻所起的作用比永恒的情欲之火威胁更大。您难道觉得可笑?米歇尔莫诺又重提拉杜尔.朗德利关于把裙子前胸缺的一块补到裙袂上的笑料,他编了一则笑话:   
    “从前,一位丈夫对妻子说:   
    ‘夫人,大家都看到了您裸露的乳房,谁又能保证看不到其它部位呢?’   
    ‘您要我怎么办?’她说,‘我的裙子就是这么裁的嘛(90)。’   
    说着她拿过一把剪刀,脱下裙子,扔给丈夫:   
    ‘您想当裁缝吧,您想怎么裁就怎么裁吧。’   
    ‘夫人,冒烟不等于有火,但有烟说明有火存在的可能,或说明这里曾有过火。同样,不良举止证明肉体在骚动(91)。’”   
    传教士在祭坛上说的这段对话可能还有其它含意:夫妻二人在交锋中,妻子很快占了上风,丈夫最后只有求助无力的经院式说教和毫无意义的指责。总的说来,不是男人让女人把胸衣做得半开半露,而是女人自己主动做成这样的。   
    奥利维叶.马亚尔在嘴皮子上丝毫不逊于自己同伴莫诺。他总是想方设法羞辱听众:“女士们,你们穿着又透又露的裙子随丈夫去参加宴会时,不会给他们戴绿帽子吧?(92)”他的演说会毫不犹豫地,有时还会指名道姓地严厉指责一些受害人,在会场上受害人的邻里听了会很兴奋的。一天马亚尔把英王向法国宣战前夕的场面搬上舞台,其夸张程度不亚于莫诺。   
    --我要把这场战争打到底吗?英王向大臣问道。   
    --陛下,那是当然的,大臣们回答说。欧洲大陆的风气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败坏。胜利一定属于大不列颠的廉耻观,因为上帝最讨厌的是肉体的堕落……   
    决定历史的是什么?……百年战争难道是为了女人的乳房而战?为什么不呢?总之,英国人到法兰西来,也许是为了看得更真切一些吧。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6节  角形发髻和短衣衫    在十五世纪爱挑剔的人的眼中,男式服装也不是无可指责的。记得十二世纪时男式长袍所引起的争论吧…… 渐渐地,人们习惯穿遮住腿的长大衣。只有那些乡巴佬为了在田里干活方便才保留了老习惯。谁管他们的事?他们不就是为了在田里干活吗?到了十六世纪,女式服装渐渐加长,男式服装渐渐缩短!一下子,外衣短的齐了腰,成了紧身上衣。不仅如此,更令人吃惊的是越来越紧身。直褶长大衣见鬼去吧!时髦的服装是齐胸紧身上衣,长统靴子,穿在身上,像用布做的贴身盔甲。形体展现无遗。   
    拉杜尔.朗德利骑士,这位正直的家长非常关心女儿的操行,他拉出一位对当时风气不满的主教来吓唬那些头上梳着两只角形发髻的女人。这些梳着角形发髻的女人,短打扮的男人一个个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头上梳着角形发髻的女人让穿短上衣、露裤子、屁股蛋子前凸后圆的男人头上长角,戴绿帽子,就这样,这些头上长角、短上衣打扮的男人还相互嘲笑。”(93)   
    奇怪的是让男人把袍子放长与让女人把裙子放短的理论是相同的。应该说在百年战争英法双方交战正酣之际,宗教审判特别时髦,如果说英国人来到法兰西是为了看法国女人的乳房,现又加上男人的屁股,那么他们确实没有失望!一位于1346年撰写圣德尼编年史的僧侣痛心疾首地说在“克雷西战役中”英国人重创法国人一点也不令人奇怪。“那是上帝为了惩罚法国人的恶习(94)。”   
    十五世纪王室接受了短上衣。道学家们也只好作罢。只有医生、法官、教授和其他一些严肃的人物认为裤裆“前面凸起一块”有失尊严而加以反对,从而长袍得以保留了下来。并禁止神职人员赶时髦。1460年在桑斯召开的主教会议对此事进行了干预,大会决议禁止神职人员穿戴“豪华和世俗服饰”,特别提出不能穿短衣衫。根据不同地区,规定了念日课的神职人员必须穿“长至脚跟的祭服和到小腿肚子的干净大衣”(95)。不过一般的神职人员并不都是心甘情愿地服从这些清规戒律的。十七世纪时,人们把在街上穿教袍的神职人员称作“泥巴神父”,为什么有此雅号,大家一猜就着。直到十九世纪教士的服装和世俗服装明显的分界线才定下来。   
    这一时期,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青年人穿着紧身和短衣衫,也有教会和世俗显贵穿的苦行式服装,两者之间有各种短大衣、披风和宽袖长外套为男士遮羞。在中世纪,谴责一个男人不知羞耻,必须抬出特殊羞耻概念,那就是教会的羞耻观。但是,教区神甫就不那么讲究了。如果人文主义者亨利.艾斯梯恩说的话可信,这些教区神甫的说教充斥着各种笑料,而按今天廉耻观的标准来看这种说教简直是故意丑化。请看这位方济各会修士在星期五讲道时怎么把一半听众搞哭,而把另一半听众搞笑的。   
    “他身穿一件后身短小的衣服,没穿短裤,把椅子往人群中间一放就坐了上去,椅子后背没有任何遮挡”,他开始“对可恶的犹太人大加鞭笞,谴责他们对上帝之子耶稣施以酷刑“。假如他和米歇尔.莫诺一样怀着虔诚之心讲述令人悲痛欲绝的耶稣受难,听众一定会大受感动。难道他没讲述耶稣身上有五千四百九十处伤?难道他没说到受难者身上血已流干,流出的只有水?从受难的“伟大”,应该看清我们罪恶的深重:这位方济各会修士自然不会错过时机……“啊!比铁还硬的心肠,比钻石还硬的心肠!烈火能熔铁,受难者的血浮得起钻石。不管我说什么,难道你就不能软下心肠,流下一滴眼泪!”不,好心的人们在这位“装腔作势”的修士面前“感动得哭了”!而这位修士像演戏一样,“双手抱肩,深深地低头弯腰,把屁股都露了出来。修士身后的人看到这副德性,忍不住笑了起来,而在前面的人却感动地哭了起来”。先生们,演说成功!   
    这难道只是一则嘲笑修士和布道者的笑话?可能吧,不过与其把它看作是一则可信的历史故事,不如看作某种道德观念的证据。这正是我们所看重的:这个时期,女人穿着过露的衣服走进教堂会引起愤慨,而教士露出臀部却只是引起一阵哄笑而已。这则笑话并不是孤立的,而有其社会背景。艾拉斯莫讲了一位洛林修士的布道,为了使听众更具体地感受地狱的恐怖,他让敲钟人把屁股亮给大家看。他说:“你们看见这个窟窿了吗?很臭,对吧。而地狱之洞比这还臭。”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7节  十六世纪:紧袜带和加尔松短裤    在风俗习惯上,文艺复兴并没有改变中世纪多少东西。尽管艾拉斯莫等道学家们对衣服太露、太短持有异议,但以公共浴池为切入点而发起的廉耻观运动并没有触及女式服饰。女士们还是继续袒胸露肩,甚至开始露大腿了。而宫廷舞会和王室仪仗队中裸露乳房已成为时尚。   
    刚阳队中多壮汉   
    纷纷举枪迎战   
    娇娃祭起香乳   
    挺矛举盾战正酣。   
    1503年,这首下流的四行诗表明中世纪服装的复活。从宫廷到市民,人们穿得五花八门。在这一点上,卡特琳.德.美迪奇举办的舞会做出了榜样。1577年6月9日,在榭农索离宫举办了一次盛大宴会,“宫廷中最漂亮、最高贵的妇人半裸着身子,像新娘一样披头散发前来参加宴会(99)。”亨利三世在擦脂抹粉,烫头卷发的嬖幸簇拥下,穿着一件玫瑰色、领口开得很低的锦缎袍子步入宴会厅。这次宴会成为一件百年盛事。   
    但是解放乳房不仅发生在宫廷。同年,“巴黎的妇人小姐们”和王后的团队叫起了阵,唱起了对台戏,试看谁裸的彻底。她们是否也在效仿“接受检阅的士兵那样为显军威挺起了金光灿灿的胸甲”?她们“挺起裸露的稣胸香乳,迈着像钟表一样整齐的步伐,或者更确切的说法,像铁匠的风箱一样鼓起了熊熊、炽热的火焰”(I,p,191)。人们完全想象得出巴黎女郎的风箱煸起的是何样火焰。   
    这场由宫廷过分的行为引发起的轩然大波,像稻草之火烧了一阵子就熄灭了,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这场“大示威”过后,巴黎女郎出门时在胸前遮挡上“一片薄薄的布”或戴上可以让人一览无遗的“镂空”胸罩。一位天主教协会的领袖,奥马尔骑士的侄女就是穿着这样的行头虔诚地出席圣-约翰-昂-布赖沃教堂的宗教集会,而引起大哗。不过,人们之所以如此愤慨不仅仅因为衣服本身,而是这位女士露面的场合不对。   
    如果说在中世纪,对下身部位的裸露防范甚严,那么到了十六世纪女人则可以毫不顾及地撩起宽大的裙子。此话从何说起呢,弗朗克兰发现从十六世纪末,贵妇人开始大量订购吊袜带。购置这些伊莎白.德.巴维叶尔王后式的绸缎吊袜带以及镶着“珠子和蝴蝶花的”金色袜带如果不是为了向别人炫耀还能有什么其它目的吗?难道这时女人已习惯让人欣赏自己的臀部。也许可能吧,我还不敢肯定。因为吊袜带属于内衣,让别人看到,还是会感到脸红的。精制的内衣是不是像现在性感内衣一样只给情人看的呢?   
    总之,到了十六世纪,女士们把对下肢的羞耻感丢之脑后。女骑手每次上马都必须抬起右腿,露出小腿和臀部。过去,女骑手不是两腿分开跨在马背上,而是两只脚收拢,坐在挂于马鞍一侧的架子上。但是这种姿势不能纵马驰骋。新式骑马姿势是卡特琳.美迪奇的首创。为什么不呢?这位小王后酷爱打猎,她一改女士的传统骑马姿以便纵马奔驰。我们可以想象,这位面目丑陋的王后面对丈夫的情妇狄安娜 DE 普瓦捷的美貌,心中倍感屈辱,没有办法,只能靠发明这些小玩艺儿来展示自己的纺缍形大腿以镇住宫廷中那些漂亮的女人。她周围的女士也开始穿短裤,这是骑马奔驰的女骑手必备服装。短裤(calçon)这个词来自意大利语(calzone),法语的意思是鞋子,完全不能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   
    塔布罗在他的著作中的拼字游戏章节中提出了更法国化的建议:“宫廷里的贵妇人在开始穿短裤时就召集人询问如何命名这种有别于男式短裤的女式短裤。最后她们取得了一致意见命名为加尔松(calçon),因为这个词的发音与脏屁股(sale con)谐音。从此之后,她们穿脏之后,就扔给男侍从们穿。这就是男式短裤这个词的起源。”   
    直到十七世纪,加尔松这个词还是指女内裤,那时,女士穿的裙子是用裙撑支起来的,越来越宽大,有很多不便之处,加尔松短裤因此应运而生。首先因为穿宽大的裙子会裙底生风,不穿内裤太冷。其次,还要防备游手好闲的手……甚至吃人肉的牙!这是贝罗阿尔得.德.外乐维尔为加尔松女式内裤这一新时尚的流行而开的玩笑:查理.昆特皇帝饥肠辘辘的仆从享有特权,可以在所碰到的女人臀部上咬一口,这些女人逃避的办法是让他把自己扛在背上(这就是驼背人多的原因),或者把屁股藏起来。布朗多姆 也注意到女人爱美的虚荣之心,她们穿的短裤紧裹屁股,而裙子肥大得可以塞上很多东西以扮成丰满女郎,因为当时丰满女郎并不多见。这种加尔松短裤最终之所以流行起来还是因为女人坐在马鞍架上练新骑术并不是件容易事,经常摔下马。她们们穿上加尔松短裤练习骑马就比较容易些,另外还可以避灰尘,挡风寒,把不能让男人看的东西藏起来。从一开始,到十九世纪,女式加尔松短裤主要用来遮羞,其次才是由于卫生的需要。拉伯雷在他的小说中就有嘲笑女人仰天一跤,把什么都露出来的文字描写。   
    根据人文主义者亨利.艾蒂安的说法,这一新式服装的最后用途是:“加尔松短裤可以防止好色的青年人在搂女人的腰时避免肌肤之亲之嫌”。并且,短裤上不能有任何开口,那些大胆的好色之徒便不存任何妄想了。不过狡猾的艾蒂安又提出了问题,为什么有些女人要用“漂亮的布料”来做短裤呢?难道不应该问问她们到底是“想勾引人还是要遮羞”?加尔松女式短裤刚刚发明,性感内衣便出笼了。   
    另外,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加尔松女式短裤是专门为贵妇人或王后准备的服装。根据词源学的研究,加尔松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563年王室用品清单上。看来,这种衣服属于王后服,或者贵妇服:谁穿短裤,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了很长时间。以此为题材的寓言故事、戏剧、画片层出不穷。这一从国外传进来的服饰如此猛烈冲击着传统服装,小老百姓如何能够接受?民间笑话中的出身低贱的贫民百姓的妇女从来不穿这种服装。上层社会流行的新式加尔松女式内裤不可能在农民中推行。并且在后来的一个世纪中很快销声匿迹了,只是在词汇中还保留而已。十六世纪的贵妇人“不应该再穿短裤了”。“不应该再”意味着过去曾穿过。以后贵妇人要“穿长裤了”!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8节  遮羞囊和长裤    在整整一个世纪内,遮羞囊一直是男性服饰的标志。在女人遮盖私处的同时,男性生殖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查里八世(1498—1515)和意大利战争以后,男式短裤裆前的遮羞囊尺寸越来越大得吓人。这里且不说拉伯雷小说中甘冈大的遮羞囊以码来计算,并且做成大口袋形,上面饰以珍珠和饰物,“以更好地吸引别人的目光”。蒙田对此也有过描述,“这个既难看又没用的东西,真不知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我们竟然还到处炫耀”。“何苦去炫耀短裤里面这件东西呢?何况怎么那么大,恐怕是弄虚作假搞出来的吧。”   
    弄虚作假成风,那话儿不够大的男人很快便懂得使用硬皮套来弄虚作假了。拉伯雷就说过,某些遮羞囊中只有空气,塔布罗曾用空皮囊这个词嘲笑那些高居省政府高位的纨绔子弟。   
    搞这些无用的隆起和绝望的空洞有什么用呢?女人可以当作针垫用来插针。男人也有很多东西可以塞满它,在某个时期,短裤越来越紧身,衣服上没有口袋装东西。有时您会看到一位绅士从遮羞囊里掏出一块手绢,这也是常有之事。小偷都知道从里面掏金。拉伯雷小说中帕努热就从遮羞囊中掏出一个苹果……这很自然,因为当时人们喜欢用袋子装水果,用来捂熟梨子和橄榄。那么把水果装在遮羞囊中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在餐桌上,从遮羞囊中取出水果与从袋子里取出水果一样都不算失礼”。诸位先生,祝你们胃口好!   
    遮羞囊最好的用途--当然是开玩--是克罗夏林军队那位将军崩.汝安在遇到甘冈大时所派的用场。这位假允好汉的将军一见到甘冈大就发起抖来,赶紧从遮羞囊中掏出日课经高声道:上帝仁慈。愿上帝与他同在!   
    遮羞囊与宗教连在一起是以后的事。但遮羞囊从短裤上消失是在宗教战争时期。一些爱嚼闲话的人说亨利三世忌讳与男性生殖器有关的任何东西,他是这次服装改革的起源。不管是否与他有直接关系,反正又短又鼓的裤子变得又长又平是从亨利三世的宫中开始的。唯一保留凸形遮羞囊的只有国王的瑞士雇佣兵,并且成为军装标志。路易十三小时候的随身医生雷罗阿尔就说过(1605年9月27日),小王储对父王身边的瑞士雇佣兵身上的遮羞囊深恨痛绝。当时,孩子未成年之前不管男孩还是女孩都习惯穿裙子。男孩子在成年之后才穿短裤,他做第一条短裤时,特意叮嘱裁缝绝对不要瑞士遮羞囊。戴遮羞囊的瑞士人和穿加尔松短裤的女人成为男不男女不女的同义词,后来,太男性化的女士又被称作“瑞士兵”。   
    王家瑞士雇佣兵参加了对新教徒的战争,他们的对手于加诺新教徒的服装却更为合身,这样在战争年代,遮羞囊又一次成了天主教徒的象征。《威尔维乐的伯豪尔德》一书中的主人公拉谬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当被编入新教军队中时他就把所有戴遮羞囊的人统统视为天主教徒。后来,他进入天主教军队中服役,又把不戴遮羞囊的人视为于加诺教徒。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噢,幸运的瑞士大兵,千万不要换掉遮羞囊!瞧,仅仅这段文字就可以使许多可怜的人感到脸红”(I,p.61)。   
    对于那些又露又透、或突出不该突出身体某些部位的服饰,如果说文艺复兴采取宽容甚至鼓励的态度,那么,文艺复兴也引出了如何界定是否感到害羞的界线:在中世纪,人们对这样的服饰主要是指出其危险性和不妥,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一看到露出的肉体或遮羞襄就会感到脸红。《威尔维乐的伯豪尔德》一书中所讲的一些稍有黄色的故事中就谈到了观淫癖者不再着迷于触摸肉体这一新特点。这一态度把十七世纪书刊审查人员的言论与中世纪的道学家言论区别开来了。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9节  传统廉耻再现(1)    不管是好言规劝还是威胁恐吓,女士们照样吾行吾素。整个十七世纪的说教都是反对裸露胸部的。人们遇上这种小毛病不免叨唠几句,忏悔几声就放过了,还有甚者,如果裸露过分,超出了忏悔神甫的允许尺度,躲到祭坛后面照屁股上拍几下也就完事了。   
    上行下效。孔巴尔小姐去看她的叔叔黎士留红衣主教时,就是裸露着惹火的前胸(109),对此,巴黎有不少闲话。何况这位年青寡妇拒绝再婚,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   
    这些闲言碎语并不太重要,但是从十七世纪开始,廉耻观从才子佳人的客厅走了出来,渗透到宫廷生活中。路易十三是在加士科涅地区由他的父王亨利四世教育而长大成人的,他把穿着过露的人从他周围的圈子中赶出去。他对“爱情小垫子”厌恶异常,据说有一天,他的宠姬侯特弗尔小姐把一封书信放在抹胸中,他不是用手而是用一把小镊子取出来的。还有一次狂欢节时,人们想在宫中举行一次舞会,他犹豫再三,才首肯,但是“禁止前胸裸露的女士入内。(110)”   
    谁胆敢违反禁令,是要倒霉的。黄色玩笑可以开,但是行为要端庄。一次晚宴上,一位小姐穿得像白色亚麻一样纯洁无邪,她坐在圣洁路易旁边。国王看到这位小姐魅力四溢大倒味口,就把帽子挡在一侧。“在最后一次干杯时,他把嘴里的酒留下一小口,故意喷到这位小姐的裸露的胸口上,把这位小姐弄得下不了台”。从此之后,没人再敢以身试法,风气大为改观,女士们变聪明了。   
    “裸露胸脯和乳头以招人(112)”的不仅有淫荡的高级妓女。在城市里,“胸前的两只枕头”也在一点一点地挣脱抹胸的束缚往外冒。那些虔诚的道德之士趁机对当时的风气大兴讨伐之师……他们祭起炼狱的大旗:“荡妇的乳房上绞缠着蛇蝎毒虫,流着浓水,散发出难闻的恶臭……”这些人还大兴叽讽之能事:“先生们,这些商品要出售,这里摆的是样品,有人要吗?”阿拉斯主教是教廷派驻荷兰地区大使,他曾向URBAIN八世教皇抱怨其治下的教民行为轻浮。教皇于1636年在回复的诏书中对裸露乳头现象大加谴责,说这不啻是嫩白的皮肤上落下两只令人作呕的苍蝇。   
    面对这种近乎偏执狂的风气,人们不仅要问,是不是这些好心的神父都应该去看心理医生。布维涅神父的抒情诗就清楚地反映了这种偏执狂:   
    “如此袒胸露怀,卖弄乳房,真让我为您难为情。您的乳房在淫荡的目光下跳动,引诱男人把您捕获,夺去您重于生命的贞操。”(P45)   
    在路易十三治下的最后几年,社会风尚总算稳定下来了。廉耻心较强的女士们在领口遮上一方手绢。但是,这方绣花手绢变成了后来欲盖弥彰的“蜘蛛网”,俏寡妇在胸前遮一块“只有两寸长的黑手绢”还嫌太大。   
    波尔曼司铎把挂在胸前这块布比作身体上的肿瘤,他把这一时期风气的变化简述如下:   
    “衣服上这种肿瘤先是在衣服上方和外侧开一道口子,然后又发展到内衣,着意裸露肉体,展现稣胸。然后又往下发展,乳房上部在网眼下若隐若现。最后,慢慢地蚕食掉衣服前襟后衫,肩膀、乳头都裸露出来了。”   
    但是在十七世纪,仅仅愤慨远远不够。十七世纪是理性的世纪,凡事均要以理服人,引经据典,据理反驳。仿佛时光倒退了三百年,贬斥罪恶乳房的大量词语中不乏幽默之词,而十七世纪的说教在法语假正经的词汇中最为突出。其中,皮埃尔.德.汝维尔耐关于乳房的土语最为出色。他的《斥当代袒胸露背的女人》一文中发展了在辩论中利用反话作辩护的方式。看过他的小册子,人们便会想象出教士们的说教在沙龙中引起的争论以及在愤慨时的话语和观点。   
    汝维尔耐宣扬的是理性。他说女人想要取悦男人,难道“自尊一点不比放荡更有效吗”?他还认为应照顾周围人的情绪,而不应让别人陷入危险境地。“要是你自己想完蛋,没必要把你的同伴也拉进去”。   
    在另一章节中,汝维尔耐以极其严肃的态度分析了把胸脯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到底是犯了滔天大罪还是微不足道的过失。他认为这要根据触犯法律的程度不同,和看见的人数多少而定,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在冬天为了臭美而着了凉,罪行会更加严重,因裸露过分而冻死,跟自杀不是一样吗?不过,当谈到有的女人竟然到教堂来炫耀那两堆肉时,汝维尔耐的说理渐渐变为神圣的愤慨了。怎么?竟然这副样子来领圣体?来忏悔?让忏悔导师怎么办!真是大不敬,亵渎神灵:还有脸把十字架挂在脖子上!不如挂一个癞蛤蟆或乌鸦饰物更好,因为这些东西最“喜欢与垃圾为伍”。   
    我们在他的文章中发现有马雅尔或莫诺的影子。不过总算比十五世纪的说教前进了一步:露出脖子不再标志着严重放荡。有罪也只是本身的问题,甚至还与正直的道德观联系在一起。裸露乳房之所以不应该,不是女人本人有什么的罪恶,而是因为男人看到了会变坏。一旦看到,不论谁都会倒霉,且后患无穷,就像一种名叫阿波克西的草,人一看到它便会燃起大火:同样我们在看到淫荡之草时,心中也会燃起欲火。波林认为裸露的乳房是“移动的瘟疫,远距离看一眼也会中毒”。   
    巴黎的沙龙正在界定一个新廉耻观,其争论之激烈可想而知。塔尔曼.德.雷奥甚至把这场争论与延续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冉森派争论联系在一起。萨布雷公爵夫人认为穿着低胸裙参加舞会还说得过去,而这种打扮去教堂领圣体便很不得体了。而杰莫内王爵夫人则反驳说,她的忏悔导师耶稣会教士奴埃认她这样做毫无不妥之处。萨布雷夫人为此事特意去请教索邦大学的安杜瓦内.阿尔诺博士,这位博士以此话题写了一本名为《常领圣体》的书(1643)。大家都知道,这本书使前一年被教皇圣谕禁止的让桑尼于斯的文章大大流行起来。杰莫内王爵夫人的乳房难道是这场新宗教论战的起因,就像过去漂亮的巴黎女郎引发了百年战争一样?而当时的理论家们正在为争论恩宠还是恩惠问题而忙得不可开交。   
    路易十四登基后的头几年,对有关乳房的争论好像充耳不闻。巴雷神父于1658年发表的《布阿兰和阿莱克西之死》只不过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的愤怒,并没引起多少人的理会。但总有些谝子准备把乳房放在亚当的平果树下招摇过市。人们对乳房的裸露已不再像过去那么敏感了,是否因为女士们有所收敛,还是因为丰满女性的魅力不再让君王感到害怕了,可能两者兼而有之吧。很难讲传统的胸衣与几个世纪前相比大胆了多少。汝维尔耐在他那本小册子的卷首插图中画了一幅裸露乳房而犯了死罪的女人正赤身裸体地被地狱的魔鬼拉去受火刑的画,这是在教女人如何懂得廉耻。但是一幅画能反映现实吗?古代的词汇对乳房、胸脯和脖颈的表达有些含糊不清。1650年之后,在越来越文明的法国,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半袒胸露肩而不是指上空式裸露。   
    1675年,布维涅神父于纳谬尔出版了一本主要针对荷兰人的书,是写给冈布拉尔和高罗涅主教的。同年,雅克.布瓦洛于巴黎发表了《论胸部过分裸露》的论文。但是他在前言中特别提到该书只是针对有赤臂习惯去教堂忏悔的弗拉芒地区的妇女,并希望某些巴黎女士可以从中获得教益。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出于谨慎还是在开玩笑?我们不能不怀疑布瓦洛神父过分夸张的愤慨,他大概写这本小册子与写鞭笞教派史都是以一种玩世不薛的态度吧。乳房是一切坏事的祸根,欲望的滋生地。“看到漂亮的乳房与看到魔鬼巴吉利克(神话中一种动物,看人一眼就能致人以死地)同样危险”。   
    怎么?魔鬼缠身的男人前往教堂中难道是为看袒胸露臂的女人!这难道不恰好证明撒旦已把引诱的魔爪伸到本不属于他的势力范围了吗?而没有性别的天使看到这些裸露的肉体也禁不住颤抖起来。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20节  传统廉耻再现(2)    像汝维尔耐一样,布瓦洛在夸大其辞,不过更加有声有色,想象力更加丰富而已。他讲完了女人跑到教堂中企图诱惑天使,又讲女人到隐修院去参观,借口没有男人在场而在修女面前宽衣解带。这些冒失鬼!难道她们不晓得修女也能受诱惑吗?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事情就更严重了!她们即使独自在家也要穿好衣服的啊!“贞洁的女人不仅要避开外人和佣人的目光,还要避开自己的目光。”这种罕见、过分但是非常明确的禁令,把我们一下子带进十四世纪教会的廉耻观:廉耻观不仅与自己的行为和被别人看到有关,而且还与自己的目光有关。   
    十七世纪,廉耻观总带有宗教色彩。虽说并不公开禁止女人过分展现自己的魅力,却于1670年,在图卢兹的主教会议上明文规定禁止为露肩、露胳臂和领口不严的女教徒举行忏悔,甚至规定如果她们胆敢穿着这样的服装进入教堂,有可能被逐出教会。当然做出这样的决定要师出有名,指责她们使男人受辱吧,在十七世纪又没这个概念。那么就判她们触犯了上帝的尊严吧。   
    我们暂且离开这些说教者,把女人的乳房放到一边。先看看老百姓、宫廷和沙龙是如何看待开始摇摆于精神和上流社会礼仪之间的廉耻观吧。   
    十七世纪主要是对男人进行教化。因为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之外,都是男人掌握着社会思想脉搏和行动准则,这是文艺复兴的支柱。在此很重要的一条是上行下效。孔代王子,旁波家族的亨利二世,“在中午时分赤身露体骑马穿行在桑斯的大街上,后面还跟着数不清的扈从。(115)”还有奥尔良公爵一次从一位张着嘴打瞌睡的侍从面前经过时,照着老习惯脱了裤子冲着他的脸放了一个屁以示警告。看来是该对男人进行些文明教育了。巴黎沙龙制定的有关男人的行为规范国王也要遵守。由查理.索雷尔收集的《礼仪规则》,还有自1671年安杜瓦内.德.古尔丁编集的、每年都重版的《新礼仪规则》都提请男士注意身体、服饰的整洁。   
    古尔丁认为在“前辈面前,尤其是在女士们面前”敞开衬衣领口或不系好紧身上衣的扣子而露出身体是不体面的行为。关于廉耻观的这一社会观念—社会底层人士必须遵守,上层人士可灵活处理—来自亨利三世的礼仪小册子,这位国王曾试图让朝臣们执行却末能实现。1585年1月1日颁布的法令曾规定“在陛下面前脱衣、解扣被视为鲁莽和不德道行为,应赶出去”。而放荡的亨利四世宫廷忘记了男性这一最基本廉耻,直到太阳王时期的宫廷才又恢复。   
    至于女士,没必要再提醒她们注意礼仪规则。女性裸露已被征讨了一个世纪,她们都知道在火旁边或在街上撩起裙子是“非常不妥当的行为”既然如此,那么从此以后,便没有人再穿加尔松女式短裤了。但是,以下的行为否故意而为呢?出行专挑路滑的地方走,套车专捡驽马套,乘车专挑不稳的乘,以便享受不可告人的乐趣。在一些多少有些不便公开的回忆录中,我们看到有大段大段的文字在讲述贵妇人跌跌撞撞,把裙子撩到了头上。连最高雅的沙龙也不能免俗,风格细腻的沙龙诗人对这种事情不惜大费笔墨,使用最富有诗意的比喻而大书特书。   
    百花园中,   
    玫瑰花容失色,   
    康乃馨苍白憔悴。   
    水仙花仙子,   
    顾不得自恋,   
    面对胴体自愧形秽。(116)   
    皮埃尔.都菲在已经很古老的女式内裤史中收集了一些从前发生过的风流艳事。布西-拉布丁讲了一个女工跌跤的故事,整个宫廷,甚至国王本人听了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大为开心。看来女人跌跤可以使男士和女士开心,当然也有例外,一位王后身边的B小姐听了之后就急忙宣布“她要碰上这种事,宁愿去死”。这种反应有些过分,而且在国王身边也很少见,不过这正好反映出宫廷女士们廉耻观念在进步。   
    从此以后,女士们都穿三层裙子:硬布料外裙、薄裙和紧身裙,就是走在塞纳河的艺术桥上,桥底下吹上来的强风也难以把裙子掀起。严谨成为时髦,一位不拘小节的外国王妃大概还不习惯巴黎上流社会的新规则而招来了巴黎人的哄笑。女中豪杰瑞典王后克丽斯汀娜加冕当上了国王,其作派简直像卫兵那是粗鲁那是天下闻名的。一天,她陪王太后奥地利的安娜去剧院看戏引得剧院大哗,可以打赌,她当时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回事。瑞典王后“坐姿非常不雅,双脚摆放的高度超过了头顶,让人看见了连最不修边福的女人也羞于露出的部位”。还应该指出,这次她连件合适的内衣也没穿,当时的巴黎女士已根本不穿内衣了。安娜强忍心中怒火,才没当场给这位王室客人一个耳光。观众可没有什么顾忌,对这位女王大喝倒彩。演员们又添油加醋扩大事态,一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对准她的阴私部位投了一件小东西,克丽斯汀娜王太后把投掷物捡起来,又交还给了主人……当时人们对此事过分的夸张说明丑闻闹得确实不小。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天主教国家的宫廷和没经过宗教战争的北欧国家宫廷之间的距离,看来宗教改革和反改革在廉耻观史上确实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位名叫布西-拉布丁的人退隐归乡,写了一本《高卢爱情史》,揭露了一些宫廷艳史,其中谈到他的私敌茜维妮表妹令人费解的不知羞耻使他大丢面子。因为他这位表妹裸露胳膊(仅仅是小臂)的作风使我们这位先生大受刺激。他愤怒地说道:“不管什么人只要愿意都可以亲吻她的胳膊。没有什么规矩可以对她有所约束,她赤臂露肘地晃来晃去与其说是为了剌激他,不如说是在挑逗那些男人,因为她心中明白这种风气一旦形成,男人们一高兴,礼仪规则就不会禁锢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了”。在一个展示乳房和臀部比展示胳膊更常见的时代,这种廉观还是很罕见的。可能因为布西-拉布丁的个人恩怨更重于廉耻观吧。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21节  颠倒的裸体    十八世纪初叶,女性的廉耻观已成形,女士不习惯穿的、只起预防作用的加尔松女式裤已无人问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人穿,比如女演员在需要作击脚跳动作时、女佣人登高打扫卫生时或女骑手为预防从马上摔下时才穿。斯巴地区一位裁缝由于为男男女女做了很多骑马专用裤子而出了名,从此加尔松女式裤的叫法消失了,而以马裤取而代之,这种变化记载于1773年前来斯巴洗矿泉浴的老爷太太们的衣物单中。内衣是否又成为都市的时髦了?   
    这是可以预料之中的事,因为十八世纪的廉耻观主要表现在视觉上,而有损于廉耻的机会又特别多。比如,当时有妇女秋千大赛,而男人们都站在打秋千的淑女前面观看。还有为平民和外省人开通的巴黎—凡尔赛的公共马车,车厢是柳条编的,像鸡笼子,从凡尔赛宫到巴黎不足四法里的路上,人们要挤在这个鸡笼子里跑上六个半小时。车子一晃,乘车人“不是碰到一位嘉布遣会修士的胡子,就是跌进一位保姆的怀里”,赛巴斯田 麦尔西耶在《巴黎风情》中写道:“铁制梯子的阶梯间隔太宽,女士们不管老妪还是少女、少妇都得在好奇的过路人面前露出大腿。”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女士们对大胆的裸露反而津津乐道。1763年出版的一本黄色小册子《俏女郎的加尔松内裤》,书中讲述了一位女士为了预防从马车里跌出来时(不知是故意而为还是事故所致)不太丢脸面竟然像给脸化妆一样打扮起自己的屁股来,她用上了手绢、香粉和胭脂……在这篇又长又臭的故事中,只有一位圣克莱尔修女穿着加尔松女式内裤,那还是为了掩饰一块长得不是地方,像短粗香肠一样的胎记……或者为了掩盖男人都心知肚明的部位。不过也不尽然,当时用这种款式的衣服作遮羞之用的人已不多见了,那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用。那些放荡的男男女女心中都明白加尔松女裤的潜在诱惑力,故事中的圣克莱尔修女就独出心裁:   
    娇娘谨防范   
    私处遮盖严;   
    只因浪男怪   
    裤底之诱惑   
    那抵半遮掩。   
    十八世纪人们见识了放荡风气的胜利,可以说这种胜利无处不在,也可以说无迹可寻。其过度时期发生在1715年,来得异常突然。路易十四王朝最后几年的道德观处于怪异的状态,当时国王年迈,秘密结婚的王后处境暧昧,但又不得不严格遵守当时的风俗。所以到了摄政时期禁锢多时的社会风气便一下子崩溃了。   
    十八世纪有很多衣着裸露、几乎不穿衣服的、以私人名义组织的节庆活动,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其中有摄政王搞的“亚当节”或者称作“女神晚宴”,这里展示的自然是巴黎最时髦的风尚。还有萨德侯爵府上的狂欢节,他把春药混在巧克力中发给参加晚会的来宾。除此之外还有夏特勒公爵在王宫组织的“疯狂之夜”:1784年6月4日,来宾达二千多人,都是来观看三位“身上只穿一件用腰带束身的宽大女式睡袍”的娇娘,她们要向来宾“展示身上所有(我无法说出名字的)部位”。放荡史对这些私人节庆活动比廉耻史更为重要。不过,在这些活动中出现了男性廉耻观,这在当时还是比较少见的。作为摄政王侍从的瓦尔纳骑士,公开宣布如果非要他赤身裸体参加女神晚宴的话,那么他要求为自己做一件肉色服装。但是裸露公开化之后,当局就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惩治了:1731年6月4日,歌剧院老板葛鲁埃因为组织了一场过分裸露的私人演出,并且由于幔帐没挂好给路人看见了,从而受到处分。而在王宫中表演的三位女神也在1784年被卫兵客气地请出了大门。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些私人的放荡行为对道德进化还是起了很大作用。十八世纪那些反对袒胸露臂的激烈言词已销声匿迹。是不是女士的行为有所收敛?反映当时风气的油画和版画告诉我们事实恰恰相反。麦尔西耶曾报怨巴黎人去教堂时有不雅行为,但他针对的是随地吐痰或者在讲道时中途退场,而没有一个字是针对衣着打扮的,在十七世纪,神父们最关注的都是这些方面的琐事。   
    实际上,裸露渐渐有了另外的含意。在中世纪,在大街上赤身者大都是苦修士、鞭笞派教徒,要不就是异端分子、宣扬赤身主义的亚当分子或丑角。那时,赤裸总是跟犯罪联在一起的,十七世纪还认为“藏在衣服下面的肉体是原罪的起源”。但是随着文艺复兴的到来,出现了另一种观念,肉体与禁欲和异端没有关系,而只与欢悦有关。十八世纪的放荡之风虽然有些过分,但是,他们的裸露癖和观淫癖至少在如何正确评估肉体方面有可取之处。这些完全可以写一部大众裸露史。人们看到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赤身裸体从面前走过时,头脑中反映出的是什么呢?中世纪是“异端”,十八世纪是“放荡”。而十九世纪是“疯狂”,二十世纪则是“挑逗”。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22节  假道学卷土重来(1)    有关廉耻观的法律基础正在形成的时候又出现了各种各样围绕身体大做文章的运动。   
    “露屁股”又重新成为公开的羞辱方式。如果说从前这种羞辱还不能致人于死地的话,到了1793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位妇女因为被人当众撩起裙子,后来就疯了。其反应之激烈达到了病态程度,女人的廉耻观于1791年7月19日第一次被法律认可。大家对露屁股看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女士们去东正教堂做礼拜时,都把衬衣的下摆在两腿之间缝起来,权作加尔松内裤之用”。十九世纪突然间穿裤子成风,有些人很想了解这种现象的起因何在。   
    督政府时期,身体再一次变成某种传递信息的形式。热月党人要逐步恢复自由,象征性地先从解放服装开始,然后解放身体。起初,时髦服装是戴帽子、大翻领、花边饰带、宽松的裤子、宽摆礼服,这种服饰难以展现体形。后来,紧身裤变得时髦起来,要想穿上这种紧身裤,需要四个佣人帮忙才能达到平整而没有折皱的效果。在1797年,花花公子们那身富有挑逗性的时髦服装令见识多广的格利莫.德.拉海尼艾尔感到好笑。“这些服装剪裁得体,过于合身,瘦得不能再瘦,体形完全彻底地显露出来,简直到了毫不顾及廉耻,引人想入非非的地步。”   
    而喜欢穿古装的时髦女士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们也有东西可以展示。“连衣裙的领口越开越大,起初衣袖到胳臂肘,后来,认为胳臂肘不能算胳臂,而短袖连衣裙又太虚伪,于是干脆改成了无袖裙。后来,秀腿和金莲也都向胳臂看齐露了出来。”大胆的“雅典裙”连胸衣也不要,衬衣被肉色紧身衣取代。这种欲盖弥彰的裸露使很多人患上了肺炎,一年内患肺炎死去的女士比在大恐怖时期死的人还多。于是,这种过分裸露的新式服装很快便寿终正寝了。   
    喜欢穿古典式服装的时髦女士领军人物是泰雷兹.加巴吕斯,这位塔兰夫人后来以热月党夫人闻名。她为恢复古典式服装所做的贡献不亚于为熄灭丈夫的革命热情所做的努力。不过,也正是这位夫人敲响了半露式服装的丧钟。帝国五年的一个休息天,她穿着透明的印度薄纱衣裙来到香榭丽舍大街,远处一看,好像一点衣服没穿,引起了街上过路人的一片嘘声。陪同她的女友也裸露着一只乳房。龚古尔兄弟评论说:“人们对这种形体的过分放荡报以嘘声。这两个穿着雕塑式服饰的希腊人回马车时,一路上引来了一片讥笑和责骂声。”   
    古典式雅典裙并没因此而消声匿迹,不过却不得不越来越顾及他人的反映。历史总有巧合,当时正赶上拿破仑施行欧洲大陆经济封锁政策,禁止进口印度乔其纱。皇室也只能穿用里昂绸和里昂绒。   
    女式裤趁此机会卷土重来。对于讨厌衬衣而喜欢穿古典式服装的女士来说长裤是必须的,虽不算特别庄重,权作是对古典服装的一种继承吧。古希腊人不是也穿夹裤,古罗马人不是穿弗莫哈拉裤吗?1807年,德萨尔兹和德.圣-于尔钦医生对这种“回潮”大为欢迎,说穿长裤可以使女士避免感冒和其它麻烦。   
    不过,穿长裤在十九世纪重新变得时髦主要还是出于女性廉耻观,并不完全是为了卫生起见和保护身体。如果说从1807年起在校女生必须穿长裤,那时因为根据英国教育模式,舞蹈属于必修课,穿长裤练习跳跃可使女孩子避免尴尬。1807年这一代人是在穿长裤为时髦中的风气中长大的,并且一直保留了这种习惯。1820年,女士们都穿着长裤去滑冰,因为害怕摔跤。后来,公共马车问世。女士们为了登上双层马车的二层时春光不泄,所以穿起了长裤,因为要在一层先生们的眼前抬腿迈步登楼梯,大为不雅。于是马车二层禁止女士乘坐!直到1890年才允许女士登上马车的二层,当时本想硬行规定必须穿长裤,不能穿裙子。不过这种想法很快放弃了。因为不可能有足够的监督人员执行这项任务。好在有胆量登上马车二层的女乘客自己都很检点。   
    同时,也是利害关系使然。根据拿破仑法典,廉耻不再是女人的特权,如果她们对男士有所冒犯,也要受到惩处!敏感程度和处罚轻重因国家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女士出门在外还是了解清楚为妙。一位法国女郎绝没想到会在奥地利因为上车时大腿裸露过多而被拘留。更令她吃惊的是在警察局为了教她懂得廉耻,她受到处罚不是罚款而是挨了一顿鞭子(132)。   
    自行车的出现带来了另一种犯罪行为。“盖好盖子,马达露出来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小伙子一看见敢于骑自行车的女孩子都会这么喊上几嗓子。而警察的警惕性也很高。1898年,一位女士因为没穿长裤骑自行车而被拘留一个星期。至于跳舞,当时人们跳的已不仅仅是忧郁和伤感的华而兹舞了。警察局下令凡是跳四对舞的人都要穿长裤。而民间舞场里还有视察员,专罚那些不规者。这倒给了那些想打发掉过于心急的追求者的女孩子们一个好借口。谁敢大着胆子去查她们是不是穿着跳舞服装呢?   
    而上层社会,自从帝国五年塔兰夫人被喝倒彩之后,裸露乳房已不再时兴。不过,在一本正经的十九世纪,晚礼服袒胸露肩却越来越厉害,真不敢说那种晚礼服是衣服!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这是礼仪的基本原则。游泳衣也是这样,在游泳场可以穿,到了一般场合就不合适了,晚礼服可以袒胸露肩,但是如果一个贵妇人在晨裙上也把领口开得像晚礼服那样低,穿出去会因此而蒙羞。反之则不尽然。吉约姆二世在柏林参加歌剧演出时,特意要求大家穿晚礼服出席。一天,在晚会上,国王请几个没穿袒胸露肩的晚礼服的夫人退场,这几位女士大为不满,勇敢地用剪刀剪掉了胸衣,挺着乳房昂首阔步重新入座。至于凯泽AR之愤怒就不必再说了。巴黎的欧仁妮皇后也是很挑剔的,她把一位袒胸露肩不到位的老夫人请出了包厢。于是,各式各样的披肩成了酷爱音乐又过于拘谨的女士的道具。   
    穿这种服装的贵妇人有难处,裁剪这种服装裁缝更是不便。流行于十九世纪初的一则笑话讲了一位裁缝如何远距离操作为贵妇人裁剪晚礼服的故事。“一位享有亡夫遗产的伯爵夫人来试穿一件领口开得特别低的胸衣。这位有名的裁缝先生拿出一根象牙棍子,棍的一端雕成手形,他用这根象牙手轻轻地触碰伯爵夫人乳房周围的绸料,以便把胸衣剪裁得合身合体。因为裁缝先生用手触碰夫人的乳房那是绝对禁止的。”   
    塞尔纳尔夫人有时也想时髦一番,但对晚礼服的袒胸露肩总有些不习惯。于是她便独出心裁在胸衣上塞一块细纱,以便跳舞累得汗水流下来时遮掩一番!(P188)   
    但是我们并不能认为是过度的羞耻统治着十九世纪的历史,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变。雨果将军夫人的回忆录就证明了这一点,她曾随同丈夫和儿子维克多在西班牙旅行,当时大队侍从前呼后拥。   
    “一位信使在一队骑士的簇拥下前来通知高达迪拉公爵说朱丽叶王后正在前往马德里途中,很快就要赶过来。公爵为了对王后表示敬意,特意命令随从士兵换上礼服。但要换礼服,必须把身上所有的衣服脱光,当时队伍正行进在旷野上,连棵树遮挡一下都没有。于是通知在场的女士把车辇幔帘放下。   
    “天气炎热不堪。雨果将军的几位公子在幔帘后憋得实在受不了,吵着要透透气。而且,听见大人们在说什么礼服,就想开开眼。又嚷又闹要下车,他们的母亲只好让他们到双轮敞蓬马车里去。他们一下子就跳下车,高高兴兴跳上敞蓬车,把眼前的事看了个够。   
    “士兵们分成小组,把枪架在一起,解下背包,放在地下,抽出节日穿的衣服,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脱衣服。   
    “这身足可以让裁缝永世罢工的行头一穿上身,可把士兵们乐坏了。随军小丑即兴搞出很多滑稽动作,大家竟相模仿,只见又是行军礼,又是做执枪动作,军事训练动作一个不落地做了一遍,场面之滑稽与严肃的军纪形成惟妙惟肖的对照。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23节  假道学卷土重来(2)    “士兵们的搞笑折腾了很久,但朱丽叶王后不愿意让人久等,便快马加鞭,赶上了队伍,而这时士兵的衣服还没换完。王后的辇仗完全符合文明时代应有的排场,鞍銮鲜亮、披挂整齐的銮驾穿行于处于原始自然状态、以我们的祖先亚当为榜样的三千士兵中,其场面之壮观可想而知。”   
    阿戴尔.雨果讲述这件发生于1867年的事件时并不比自己的的婆母更不好意思。她好像觉得很好玩:难道换装必须要全部脱光吗?脱光屁股是随军小丑搞笑的一种常用手段,人们会报以微笑。   
    这可能是一种认可,也可能是一种考验。第二帝国时期,著名演员巴吕克西被一位禁卫军军官所追求,最后她让步了。但她强调:“条件是您要赤身骑马从我住的寓所前走过。”这样一位名噪一时的演员的府邸肯定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不会在其它地方。年青军官毫不退缩。闻讯之后急忙把团队拉到香榭丽舍大街列队前进,而他则披着一件遮到靴子的长大衣。他一到巴吕克西住的寓所前面,就在美人窗前敞开大衣,这位美人一见春心大悦,她看到年青人示意副手接替他的指挥之后,高高兴兴前去接受勇敢的行为为他带来的桂冠。   
    这种认可或许有助于裸露观念的新转变:公开的裸露已不再意味着放荡而是一种疯狂。当然在十九世纪以前,也有因疯狂而裸露的记载。富科尔就记载了于1399年发生在法兰克富的一起因疯狂而裸露的事件。不过,皮埃尔.德尚又雄辩地指出这不足以证明裸露是由于疯狂所致。在路易九世时期,一位老实的农民约翰.加利翁得了“疯癫症”,在十一月的一天,赤身裸体跑到岳父家去放火,不过由此而推断他得了“疯癫症”的结论是根据其犯罪之荒唐而不是因其穿着不合体而得出的。而到了十九世纪,裸体和疯狂才直接联系在一起。正是这时期,高亚画了些夏朗东疯人院赤身裸体的精神病患者,其中有戴卢瓦涅.德.梅里古尔在十一月份的严冬天气里裸奔同时还边往自己身上浇凉水的场面。资产者上台,衣着穿戴整齐是一种保证,现在要扔掉衣服了?那是疯了。1893年,“盘石画服”周刊在头版头条发表了四条关于因疯癫而裸露的新闻,一年四条这样的新闻对于一个周刊来讲比例已经够大了……“神秘的疯症”,“患有精神病”,“突然变疯”……这些解释说明社会对裸露的重视程度。医生开始发现某些病人“患有不可抗拒的裸露癖,他们撕破衣衫,脱掉衣服,希望白天黑夜都赤身裸体地生活”。最后,还有医生把女疯人院里那些不可治愈的和通奸女人诊断为癔症。   
    不管表面如何,我们还没走出廉耻观这个怪圈。对公开裸露的医学解释是对私人场合的集体裸露的一种遏止。从此以后私人裸露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的宽容,虽然警察总是跃跃欲试图干预,那是指第一批天体俱乐部的裸露。在此之前的1893年或以后就有过“四艺术”舞会,这些艺术院校的大学生和模特聚集在一起。百十来个年青女郎赤身裸体地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夜晚,而道德同盟会的权力对私人舞会是无能为力的。   
    这时正值十九世纪末,一边是共和国的胜利,一边是由贵族院议员贝朗热创办的道德同盟会奋起反对街头放荡风气。 该同盟会非常挑剔,会长原来住的地方名为(VILLERSEXEL)维莱尔色克塞,发音上与色情近似,他收到一封信,地址被人阴险地多加了一个字母写成(VILLERSEXUEL)维莱尔色情,他便毫不犹豫地搬了家……至少反对派是这么传说的。该同盟会很活跃,参议员想法设法让政府对服装违规的剧院进行调查。不过该同盟会也是最没有成果的协会,经过十五年的吹毛求疵,最后得到的结果正好与其所追求的目标相反。   
    法律和同盟会所带来的是对抗而不是尊重。世纪相交之际正好是廉耻史上的关键时刻,贝朗热参议员过火的行为正是促成这种转变的因素之一。挑衅行为到处可见,当然时装界更不甘落后。1908年,隆尚时装大赛前几个星期,几个美人企图把督政府时期欲盖弥彰的裸露引进时装。质地柔软、贴身的面料把模特儿的身形展示无遗,其中一位身穿开边衩的蓝裙子,“露出了黑纱里面的大腿”。可以想象在露出髁骨都认为不合适的时代,如此大胆的裸露引起的抗议会有多么强烈。这些女孩子在一片起哄声中退场,两百来人一直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后来得知,她们是一家准备推出新款式的大公司雇来的模特儿。在这种比较保留的态度面前,裙子的式样与台上台下装简直相差无几。   
    除了这些自发的挑衅行为之外,十九世纪最后几年,假正经反而使女装具有一种地方色情的味道。这一时期时流行花边,悄悄地从衬裙下露出来的脚髁足以剌激罪恶的欲望。这一时期脱衣舞流行,脱衣舞成功与否与脱露的时间长短有关:穿衣过度繁杂,脱衣时便没完没了,这反而引起私家剧场里的观众和黄色故事读者的兴趣。想不想听一个例子印证一下?下面就是一位“男爵小夫人” 上演的一幕,她乳房上长了一个红斑要去看医生:   
    “好吧!既然是没办法的事,那就豁出去了。她又一次向周围扫了一眼,确保眼前除了医生以外没有别人,就轻盈地站起身,摘下披肩,脱下大衣,然后除下手套,开始解胸衣,而这时,站在她面前的医生,紧盯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就像一位虔诚的信徒焦急地等待开启圣体柜。   
    “看得出为廉耻做出这样的牺牲对她来讲真是勉为其难。她开始缓缓地解起了衣扣,一声声叹息伴随着她的每一个动作。现在该解脖子上那枚搭扣了,这是最后一枚,也是最重要的一枚,她迟迟下不去手。   
    “‘请继续!……’医生说,‘我还什么都没看见呢!……’   
    “确实,直到这时,他还没看见什么重要的东西。他之所以如此急迫地等着地平线的开启,不仅仅是职业关系,同时还因为看过了这一大堆泡沫和花边,吊足了味口,他料定展现在面前的尤物将值得一看。   
    “男爵小夫人知道无论如何最后一关总要过。便娇羞地抬眼一笑,首先为有损声誉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致以谦意。然后,除下胸衣,开始往外掏那只令人消魂的乳房,医生一眼就看到了胸前那块珊瑚红的肿块。……   
    “迫不及待(如同囚犯)想获得解放的乳房已经迈出了监狱大墙的一半。要是越过最后一道防线又会怎么样呢?   
    “胸衣乳罩已经扔到扶手椅上的披风和大衣堆里去了,肉体获得了解放,自然要向解放者表示感激之情,只见她像一朵幸福的玟瑰,越过饰带、花边跑上前去在医生的唇上轻轻印上一吻,而医生则当场激动得发起抖来。”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故事中,挑逗动作有另外表达方式,只要撩起裙子就足够了。而在女士穿短衬裤的时期,在某些特殊场合下,女士还是喜欢穿戴无拘无束的十九世纪末时兴的吊袜腰带和内衣。而在二十世纪初,裸体和衣饰轮番上阵,各显其能。丝绸料子、饰以诱花镶褶并有夹层可以穿绒质束带的衬裙,发出的簌簌声很富有挑逗性。至于式样,开始是紧身,重在突出体形,后来,又用新式隆胸胸衣,收缩下腹,突出乳房和臀部。看来廉耻观真是顾此失彼,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   
    后来裙子的演变就是明证。一次大战后时兴的裙子样式为无袖、露腿,胸部和臂部紧崩,有些“男性化”。它替代了另一种性感。一次大战前夕,裙子越来越窄,开衩大,大腿时隐时现。长裙越来越不时兴,1915年以后裙子越来越短,到了1925年,已经短得可以露出膝盖。这是女式服装一次史无前例的革命。   
    1900—1910是“反裸露”的最后一战,之后,形成了新的廉耻观和礼仪。直到十八世纪,廉耻观还只限于女性圈子,随着法国大革命的到来,这一观念已进入公共领域。孟德斯鸠认为,道德是民主的保证,每个人都要有责任感。共和国建立了,廉耻观与资产阶级思想融为一体。因此,裸露渐渐变得富有挑逗性了。戏剧界、电影界、沙滩或时装为裸露而作出的努力使人们对裸露的看法有了转变,人们不再认为裸露是一种病态,转而认为裸露是一种挑逗。从杰娜.德.蒙若所收到的一封充满漫骂、发表于1936年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到这一特点:   
    “致法国的鸡奸报和臭名昭著的法国人。在晒日光浴时,没有理由非要露出他那些……在美国,我们游泳时都穿能够遮住……‘屁股’和性器官的游泳衣,但是在法国,总是把事情推向极端,因为那里的人都有些疯,百分之九十人都有鸡奸癖和卖淫癖。几乎人人都患有梅毒……”   
    这样的话写满了整整三页纸……这个愤怒的美国女士对法国的裸露做出的反应表明有些人认把裸露视病态(法国人都有点病)到把裸露视为挑逗(更应该大批特批)的转变过程。   
    1960年的痞子运动把裸露作为一种反抗社会的武器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超短裙一开始就具有这种反抗的内涵。奉行原始天体主义的主要是嬉皮士。在“不要战争”的标语下,天体主义还有其它一系列要求。同性恋者的一系列表现形式更喜欢炫耀这些多多少少能够说得出口的话,摇滚音乐会总是把肉体的挑衅性和音乐的挑衅性混在一起。一时之间脱裤子成了时髦的勇敢行为。约翰尼.哈利戴在比利时演唱时,警察本来是想保护他免受“追星族”的骚扰,而他却对着警察脱下了裤子。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鲍康戴身上,他对葡萄牙的支持者当众脱过裤子,还有波兰摇滚乐队也对着权威人士当众脱过裤子。这些挑衅行为,都是为了能让全裸或半裸之风在时尚中占住脚。根据这个观点,我们这个时代还不能把廉耻观束之高阁。在女式上空游泳衣出现在沙滩上时,拉普拉特参议员不是暗示应该制订“衣冠不整的处罚条例”吗?他讥讽道:“生产上空女式游泳衣的厂家最好在游泳衣上加个口袋以便装交罚款用的钱”。如果真要制订这样的法规将会给法国时装带来多大的混乱,简直不敢想象。管得过严,只能适得其反,引起过激的反抗。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4节  医学廉耻观    不可“讳疾忌医”,有这句古老的医学谚语,本来应该把这一章从廉耻观史中删除。在医生面前本来应该没有秘密嘛。可是有几个例子告诉我们,话是这么说,实际做起来却并不那么容易。   
    在某些博物馆中,人们还可以看到中国女人看病时用的一些胖乎乎的小人儿。这些小人儿身上详细地标出了人体各个穴位,看病时,她们不直接指出身上哪儿有病痛,而是拿小人说话。上个世纪的法国,在某些寄宿学校中看病也使用这种方法。   
    医学界是法律和道德从来不干涉的地方。我们所碰到的例子实属个别。这些社会现象有些莫明其妙,有些令人忍俊不禁,因此无人愿步其后尘。   
    “宁愿疼死也不求医!”圣玛克丽娜如是说,她是第九世纪的圣女,当她得知医生要来给她看—可能是摸,甚至要手术切除—乳房上长的肿瘤时急得跳了起来。她拒不见医生,只是让母亲在“可能要坏死的乳房上”画一个十字。为圣女写传记的本笃会修士做出了这样的结论:“上帝爱有廉耻心的人,于是把她治好了,只留下一个小疤痕。”皮埃尔.朱沃尔耐禁止他的信徒露出前胸的坚决性是人所共知的,他把圣女的事迹作为榜样来教诲信徒。   
    但不是每个人都是圣玛克丽娜,好心的上帝也不是每天都去给人治病。伊莎白。德。加斯蒂尔就有过这种经历,她患了致命的褥疮而羞于示人。为病痛折磨多年,于1504年去世,临终圣油还要涂在褥子底下,因为这位王后拒绝把脚露出来涂圣油。   
    讲这个故事的司铎莫罗从中看出可以作为范例鼓励人们的“廉耻心”,而大肆宣扬。贝勒也谈到玛丽.德.勃艮第的英雄行为,这位英雄人物从马上摔下来受的伤有些难言之隐,于是准备“为廉耻而牺牲”。《百则新故事》(十五世纪)中讲了一位姑娘得了痔疮,宁愿让接生婆看,也不愿让医生治的故事!“不愿意把痛苦示人,宁愿死掉也不愿让男人知道她的秘密”。看到女儿如此虔诚固执,父母终于找到一个巧妙的理由来说服她:羞愧而死,不啻是自杀,难道这不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吗?接生婆也出了个两全其美的主意,用一块布遮住姑娘的下身。动手术的恰恰是一位方各会修士,这是黄色故事少不了的。这也是第一次表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廉耻观,难道是巧合?作者把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移到伦敦。   
    虽说廉耻观永远是女人的事,但男人中间也不是没有牺牲品。皮耶五世教皇就拒绝在膀胱上插上导管以减轻痛苦。教皇患有尿潴留症,于1572年痛苦地与世长辞,一百多年之后的1712年被列入真福品,进入礼拜仪式年历。教皇廉耻如斯,自然当得这一荣誉。   
    应该承认切开膀胱取结石,既危险又让人感到羞辱。1703年,连波舒哀在决定是否要接受手术治疗时都表现得犹豫不决,大概也是出于同样原因,第二年(1703)近八十高龄的梅奥主教便与世长辞了。   
    道学家看到这些事例如获至宝,对不畏生死的道德倍加称赞,如维庸所说:“值得发扬光大”塔尔芒.德.雷奥与贝勒的道德观不一样。一次元帅夫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了点轻伤,当时她想越过一道篱笆,在跨越篱笆时碰到一个没裁好的木桩,而受了伤。是不是元帅夫人过于腼腆,不愿意把受伤部位给医生看,医生只好让她丈夫给她包扎呢?元帅不是莫罗司铎,也不是佳丝蒂耶王后,他很“不以为然,而让夫人自己去包扎。”但是,雷奥总结道:“元帅夫人因此举而赢得了圣女的名声。”   
    “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廉耻可算到了顶点,蒙田对此大加讥讽:“他太迷信了,竟然在遗嘱中特意嘱咐死后要穿裤衩。并且在追加的遗嘱中又加了一条,给他穿内裤的人要把眼睛蒙上”。十一世纪的本笃会也有同样的规则。洗尸人不能拿走死者身上的衬衣,而要缠在“尸体的私处(151)”。   
    很明显,这些过分的行为只与病人本人有关,不能作为榜样来效仿。但也有的行为曾在长时间内起到某些作用。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5节  风流病还是脏病?    从十六世纪起,性器官疾病和性器官畸形好像成为一种时髦,这种态度简直不可思议。迪奥尼在他的《论1707年外科手术》的论文中证实阴茎病最为常见,也最五花八门。历代国王不正常的生殖器总是引起各个时期传记作家的极大兴趣。十六世纪,人们肆无忌惮地谈论着弗朗索瓦一世的梅毒和亨利二节的尿道下裂症(尿道变形)。对王后不育症的讨论只不过是探索王室廉耻观的一种借口。   
    怎么看待亨利三世时期意大利的威尼斯和托斯卡纳派到法国的大使给各自政府打的报告呢?“国王包皮很长,开口太靠下,精液不能射进子宫,因此医生决定把口子往上开一些。”这是托斯卡纳大使打的报告。而威尼斯人有他们的说法:“国王的精力充沛,交媾时精液喷射过猛,因此不能生育。”   
    到了十六世纪,王室成员的身体才开始受到尊重。对于路易十四在1655--1686年间大受煎熬的“君王之疾”很值得详细探讨一番,正是因为这些病,才出现了某些廉耻观运动。“君王之疾”一时成为时髦。把太阳王的病诊断为肛瘘之后,他的重孙子“受爱戴的王子“头几次出现遗精时曾引起恐慌,也诊断为肛瘘,路易十四要动的是系带手术治疗,也认为是肛瘘。这些不准确的说法,和难以讲清的事情说明当时宫廷的无知和固执。而讲述路易十四这次手术的鲍德奥神父甚至肯定外科医生在做手术时路易十四是脱光了衣服。当时,花柳病还是要遮掩一下的。梅毒出现于十六世纪初,当时并没受到任何责难,甚至一位教皇染上这种病都没有人说三道四。艾拉斯姆不无讥讽地说有人得了这种时髦病反倒成了到处炫耀的资本,就像得了一枚战斗勋章一样炫耀自己在性方面的辉煌战绩。“可以想象,得梅毒的显贵之中只能是那些风度翩翩的文雅之士,而只有笨蛋和粗鲁之人才不会得这种病。”患病者的花名册上国王和教皇的名字赫然在目。一百年之后,塔尔芒.德.雷奥的叔父怀疑家中有一位年青的侄子得了这种“男子汉病”他没好意思自己去谈这件事,而是让兄长去询问。这位年青人马上“露出患病部位”,没有任何难为情。   
    艾拉斯姆揭露的这种思想状态是根深蒂固的。梅纳热的一位朋友还把自己患梅毒的日期记得一清二楚。别人说出一个日子,他就说:“我想起来了,这是我的第三次,第五次或第七次梅毒。”不过在沙龙中,梅毒这个字眼不好听。为了不使女士难堪,很多婉转、文雅的说法应运而生,我们在以后的章节中会专门研究。廉耻观成了时髦,性病已经过时。   
    十七世纪末,性病彻底成了不可说出口的忌讳。   
    杜伊雷医生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同行不负责任地泄露病人隐私非常反感:“梅毒绝不是天生而来,也不是由于人类的贫穷所致,而是来自恶习和堕落。公开损害和中伤这些人的名誉太过分了,应该尊重和保护这些人的荣誉和名声。”从此以后,梅毒成为耻辱和低劣的象征。人们不再声张了。一些正派报纸谈到梅毒时,不再直呼其名,而以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V)替代。1705年出现了可以入口的药,这比局部膏油方便多了。1771年伯美医生发明了氯化汞洗浴疗法。巴绍蒙说:“擦拭氯化汞没有什么见不得人,既然这只是一种合法的治疗方法,那么就应该根据疾病的需要进行系统治疗。(VI,p 62,30-XI-1771)”   
    一个新概念进入了医疗界,那就是脏病。但是没有想到这会弄丢一位大臣的乌纱帽。1749年,莫乐帕因为写了一首四行诗讥讽蓬帕都尔公爵夫人而失宠。当时在马尔利城堡的举行的宴会有这样的传统:在杯中斟满美酒时,国王的情妇应该发现碟子底下有一首赞美小诗,不过这一次发现的是首歪诗,而且品味低下,使用了些文字游戏,暗喻夫人患有隐疾,这首小诗是这样写的:   
    公爵夫人艳丽无比;   
    眉清目秀,风情万钟,   
    莲步轻移百花生,   
    无奈白花令人疑。   
    十九世纪是脏病世纪。同时也是医学飞速发展的世纪,在捍卫公共道德方面医学取代了神学。除了可传染的性疾病外,又加上几种神经方面的疾病,如歇斯底里和源于色情而产生的疾病以及其它很多已经丧失人性的行为:兽奸、尸奸、鸡奸等,这些在西方性道德科学中都有了专门名字。另外,这一次,与性无关的其它一些疾病,如疥疮也成了难言之隐。但正是在这一世纪开始讲究卫生并采取了预防措施,同样,对这些需要治疗的难言之隐进行的研究工作也起到了阻止疾病蔓延的作用。   
    不过一些过激的态度所引起的后果往往对严重的传染病讳莫如深,这些过激态度直到现在还远没有消失。首次发现爱滋病例令我们看到了同样的发应:大多数爱滋病菌携带者通过公共媒体泄露出来,而传染者对自己的性行为并没有受到限制。脏病的说法还没有从我们的字典中彻底清除,这充分说明这种用得不是地方的小心谨慎还有其生存空间。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6节  君王之疾    我们从宫廷日志和医生的回忆录中了解到不少关于波旁家族疾病史。由瓦洛、达甘和法贡先后记录下的路易十四健康档案是最准确、最珍贵的关于王室成员隐私的文件。国王于1686年为病痛所困,不能行动,多亏了这本日志,世人才知道了“君王之疾”乃是肛瘘。这一事件已载入医学经典,在此我无意在细节上多费笔墨,也无意把我们现代廉耻观掺入其中。好在一年四季困扰着宫廷的“君王之疾”并没引起人们希望看到的那种虚伪和忌讳。   
    1月15日,国王开始喊痛,达甘对肿块进行了检查,触诊,他写道:“肿块相当深,对触摸不太敏感,不疼、不红”。他敷上糊剂和膏药,外科医生做了两次小手术,这时医生没觉得会有任何问题。“做小手术时国王的兄弟和太子在场,”丹热奥(2月23日)对此有记载。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头一个星期德.拉多尼艾夫人还给国王带来一剂亲手制作的膏药,并坚持要亲眼看着国王贴上(2月17日)而国王本人见到朝臣时当众宣布:“伤口状态良好”(5月3日),王兄要亲眼看一看时也获恩准(5月27日)……9月18日动大手术时,负责国王健康的首席大臣卢瓦肯定了两个医生的治疗,并称赞了两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做得很漂亮。   
    然后是恢复期。直到1月7日,大家还认为这只是“瘰疬曩肿“(达甘)。国王减少了觐见,当然并不是绝对禁止。“国王换药时,只有贴身侍从在场,有侍卫长多蒙先生,其他人则禁止入内,连太子也不例外,可入内的人员中还有德.拉罗士富科尔先生,卢瓦先生一开始换药便退出,德.赛涅雷先生也有几天在现场。”   
    我们看到,王室上下与其说是忌讳还不如说更忙于治疗。如果说有些忌讳的话,在臣工身上倒有所体现。丹热奥开始只是婉转地说陛下“臀部肿块”。公爵后来使用的词是“君王之疾”这个词。人们可能要问,为什么首席外科医生弗利克斯用了六个月的时间才建议动手术呢?那是因为给陛下臀部动手术操刀者岂敢轻举妄动。手术治疗肛瘘在当时确属首创:直到国王痊愈之前,人们更习惯使用扎结法或温泉疗法。主治医生和外科医生为了把他们的观点付诸实践曾进行过斗争,这导致了达甘的失宠。在国王身上开刀之前要把宫中所有指定的治疗方案在别人身上先试上一试,最常见的作法是在国王召来的人身上做试验。弗利克斯趁机在突然涌到凡尔赛来的肛瘘患者身上练起了手艺。   
    这项至少可以减轻痛苦的手术对某些肛瘘症患者的廉耻观是个挑战。迪奥尼发现“很多患有此症的人在此之前遮遮藏藏,现在也不怕公开了。他们都到凡尔赛来动手术,一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外科医生,二是因为国王陛下动过手术,当然各种突发情况都在预料之中。王室一句话,天下忙半天,稍有点渗液或痔疮小疾的臣工们都忙不迭得“把自己的屁股拿给外科医生作试验”。迪奥尼曾看见三十多个人因为没能挨上一刀,无缘为国王效力被赶走而遗憾终生!   
    1686年,廉耻观向医学做出了让步。当然也不尽然。国王在接受手术治疗时已年近50岁,他在宫中有绝对权威。在男人和贵妇人不受限制的时期,廉耻观还是要受权力约束的。在1655年,国王尚年青,那时只有十七岁,还在王后和红衣主教马扎林的监护之下,所处的情况当然便大为不同,为一件莫明其妙的小事,国王就曾大大大林地丢过脸。   
    不过,对这件事国王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如果侍从不通知当时的宫廷首席医生瓦洛,此事本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国王内衣有污渍,御体可能有恙,须加注意”。此事使年青的国王大为尴尬,医生也大为尴尬。因为大家认为这位上帝“赋予了至高无尚德行的伟大王子”不可能与常人一样患有遗精症,尽管当时王子与奥兰波.蒙西妮的恋情人所共知。与圣西门和德.拉帕尔蒂纳关系极好的评论家们认为这种“世界上最奇怪的病症”不过是普通的淋病。瓦洛的描述让人以为这种症状是某些可以渐渐吸收的内部脓肿引起的:“液体泄出体外无疼痛感,无瘙痒感……是一种间于蛋清和脓液的东西,沾到内衣上难以清洗。颜色通常为黄中透绿。遗泄出时毫无知觉,夜里比白天多。”   
    不管如何,病情严格保密。在国王定期查看的日志上瓦洛排除了传染花柳病的可能,也许,他特别强调“遗泄”无疼痛感就是为了排除这种怀疑。“为了国家和事业”,同时也为了避免一切流言蜚语,国王拒绝因病推迟亲自发动的对弗拉芒的战争。瓦洛接到“不准向任何人透露的特谕”,并要公开宣称国王“只是为了恢复战场上的疲劳”才接受洗浴治疗的。至于用药时间,定在早上起床之前,“免其他人知晓”。   
    如此忌莫如深,医生倒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瓦洛讲的失宠的故事如果可信的话,便是明证)。瓦洛确实对当时远近闻名的富尔热温泉水进行过大肆吹捧。后来,不可能保密了,因为格伯莱专门派骑兵往枫丹白露运水,以备“国王放血和清洗之后做日常生活用水”。大家都了解路易十四对温泉水极度敏感。瓦洛心中十分清楚使用温泉疗法所冒的风险。他曾禀报过太后:“既然要保密,外界不了解情况,我虽特意解释过富尔热温泉疗效难料,是不得已而用之,但眼下战事繁忙,国王事必亲躬,异常疲劳,如果龙体有所不适,天下人都会指责我用药不当,治疗无方。”   
    由此可见瓦洛非常担忧。不过该来的还是来了:国王发起了高烧,“天下人”都在指责医生的“失职”。路易本人也称他为“庸医,是不学无术之人”,巴黎大学医学系系主任GUY PATIN说国王卧病不起完全是使用“富尔热洗衣水”所致。“宫廷御医只知道保俸禄”,最后他对王孙大抱不平,说“他们都成了庸医的牺牲品”。   
    而对瓦洛的沉默和同行们的忌妒(他们都承认无人知晓国王患了何种疾病),很难对当时情况做出正确判断。难道瓦洛为自己的失宠辩解而在叙述中夸大了某些症状?还是国王的面子需要他牺牲首席御医的头衔?而作为首席御医又不能在正式日志中公开歪曲事实。因此,他成了医学忌讳的第一个牺牲品。   
    不管怎么说,把年青国王的忌讳与三十年后国王的无所谓加以比较还是很有意思的。在当时的十七世纪时,开始出现男性忌讳,不过只限于生殖器官。而且廉耻观只与性行为有关。情况紧急,露出生殖器,并无失礼之处,而生殖器患有疾病则视为下流。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7节  医学及其辉煌时期(1)    既然病人不可以讳疾忌医,既然廉耻观不能进入大课堂,廉耻观和医学之间的互动对社会和个人又不产生不良后果,那么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便无多大意义。但是,自从中世纪之后,医学科学对公共道德和艺术所产生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影响有时表现在对裸体的另一种看法,或者相反,有时又表现在新伦理的建立过程中。   
    同样,某一时期的艺术倾向或者道德观念对医学和治疗也会产生影响,特别是原来只面向特殊人群的印刷业的服务对象拓宽之后,这种影响尤为明显。这种相互影响造成了医学与时共进的形象,再也不是过去那种封闭的忏悔室了。   
    首先让我们想一想中世纪对人体的忌讳为治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千年的桎梏这一事实吧。掌握治疗技术的人有时会表现出某种我们无法理解的保留,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种 “廉耻观”-- 行动多于感情--主要与社会地位有关,其次才是道德观念。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经纬分明,而外科医生中由天主教学校培养出的又与成立于1255年的巴黎非教会学校培养出的外科医生有所区别。外科医生又分穿长袍的外科医生和穿短袍衣的、在医学界地位最低的剃头匠。   
    外科医生的等级不同接触病人身体的程度也不同。比如,克勒蒙主教会议(1130)和LATRAN主教会议(1179)之后,除了战争时期之外,禁止教士放血,虽然战时教士也会提供某些外科服务。这种多少受到尊重的决定使教会外科医生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允许外科医生接触人体。十六世纪出现了解剖学教授在大学的讲台上自己动手解剖尸体的场面:以前教授讲课时解剖由别人做,而教授通常只动嘴不动手。   
    除了这种与行为和社会地位有关的廉耻观外,在中世纪,不论实践中还是在医书上都不存在禁区。很多方文献的细密画对直肠指检、乳房肿瘤和痔疮手术以及在病人阴茎插入导管的手术都有精确的描绘。多米尼加裔意大利人特沃多利无对肛瘘“清楚、具有丰富的个人经验和知识”的研究在今天还具有现实意义。但是文献传播范围有限,又加上某些忌讳,使医学停留在理论范畴,而某些外科医生却已走在时间的前面了。   
    中世纪的医学保留了不忌讳人体的古老传统。可惜没有对艺术产生多大影响,并且还受某些廉耻观忌讳的限制。中世纪的裸体画几乎不使用模型,而是借用罗马人和拜占廷人的人体比例标准。似乎艺术家从来没有产生过借用医学知识的想法。只要看一看在外科医书上出现的裸体图,尤其是标有烧灼点的插图就会发现这些裸体图与细密画所使用的传统手法完全不一样。在十八世纪之后,出现了更迫切的现实主义要求,为什么这些与修道院中的宗教书籍属于同时代的插图没有对公共裸体画产生影响?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好地触及到中世纪的艺术特点:在这种艺术中象征和忠实于模型与技术最为重要,而是否相似则次之。不使用裸体模特儿肯定是因为某种廉耻观念所限,但是主要原因还是某些清规戒律限制着企图超越裸体的想法。可以想像有思想的艺术家是如何看不起那些外科医书插图的作者不懂艺术规则而不得不根据人体模型去抄袭裸体画。   
    在中世纪由于另外一种廉耻观造成了对人体的不同表现形式,那就是禁止解剖尸体。不过这一禁令只是相对而言。严格地讲这不是一道禁令,而是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具有绝对自由权的古代医学也曾使用过解剖尸体,不过滥用程度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亚历山大利亚的外科医生艾罗菲尔为进行活人心悸的研究就曾活着解剖了600名死囚犯人。基督教徒首先起来反对这种解剖活人的行为,在他们的干预下,解剖只允许使用尸体。不过,直到十六世纪解剖又重新兴起时这一禁令才得以明确。   
    远在文艺复兴之前,人们已经感到实用医学的必要性。1213年德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二世和西西里国王就颁布了一条法令规定没有一年以上对人体解剖经验的人不准从事外科行业。同时规定萨莱尔纳和那不勒斯学校每五年必须公开解剖一具尸体。这个数字在今天的人看来会觉得好笑,但是,却表明恢复对人体进行直接研究所采取的谨慎态度。   
    直到1306年,差不多过了一个世纪,在蒙西诺.德.吕奇的课堂上才出现了公开解剖人体确凿可信的证据。正是在这时候教皇鲍尼法斯四世颂布上谕:“反对敢于破坏人类尊严的人”。解剖慢慢向北方发展。1376年,安汝的路易国王允许蒙彼利埃的外科医生每年解剖一具死囚尸体;1478年,巴黎大学校长对医学系做了同样的指示。但是,一旦禁令解除,又出现了同样滥解剖的现象。如果认为中世纪宗教防碍了科学发展,这种指责似乎有些过分,而忘记了在人权宣言公布之前,制止以科学的名义为非作歹唯一的道德力量是宗教。   
    用活人解剖与解剖尸体是同时死灰复燃的,路易九世同意一位外科医生用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弓箭手为试验品以便找出肠绞痛的原因和结石的位置。罪犯被切开内藏,手术后又缝了起来,后来痊愈了,终被赦免释放。贝朗热.德.卡比为研究心悸而野蛮地解剖了两个西班牙活人被宗教法庭判了罪。十八世纪解剖活人还是常有之事,像勒梯夫.德.拉布列塔纳这样一个见了妓女都会流下同情眼泪的人也不反对拿“坏蛋”做活试验品,因为这些“民族败类的死可以做出双重贡献”。   
    文艺复兴时期,失去了神圣色彩的人体也同时一下子失去了人类尊严。人们经常谈到蒙彼利埃的系主任德.吉约姆.戎得莱于1566年在学校的阶梯教室揭幕时,亲自动手解剖了自己的亲生孩子的尸体。十六世纪时,罩在人体上的那层面纱揭开了,这是一层富有亲情、尊重生命和廉耻的面纱。但人们的反映还是很强烈的,尽管人类的这一新视角有利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   
    对于社会生活来说,更重要的是这种新医学首先向艺术生活开放,然后又向上层社会开放。著名的例子是达芬奇与解剖学家马克-安杜瓦内.德.拉多尔的合作;达芬奇解剖了三十来具尸体,画了750张草图,于1898—1901年公布于众,使专家大吃一惊,因为这些画比现有外科教科书上的画都精确!达芬奇并不是个例外。米开朗琪罗研究解剖学达十二年之久,他还在佛罗伦萨的圣多斯彼尔利多修道院的医院中曾操刀做过手术。都雷尔也曾出版过一部解剖学,高隆蓬和蒂梯安(或是他的学生勒尔加尔)书中的首卷插图,还有沃萨尔的《法布利卡》的插图大概都出自沃罗耐斯的手笔。   
    从此之后,医学和艺术紧密联手。甚至艺术都对裸体医学产生了影响。《法布利卡》版画上那些令人惊叹不已的肢离破碎的肢体并不是一具尸体上的肢体,而是从罗马城地下挖掘出来的一具雕像的肢体。这些古代的肢体为什么会出现在解剖文挡的插图中呢?更奇怪的是查理.艾蒂安的《论解剖学》(1545)一书竟用波利诺.德.瓦加的画作解剖学图解(172),用《维纳斯和爱情》画作为解剖“臀部”的图解;而解剖子宫则用《维纳斯和朱庇特》,还有圣洁的狄安娜竟然成了怀上双胞胎的孕妇!难道这只是简单的形式上的借用?也可能吧。十六世纪裸体画泛滥,但物极必反,很快便招致假正经人士的反对。临摹古代裸体画曾引来了查禁。难道医书就不会遭受同样命运?   
    据据合情合理的推测,医生和艺术家在裸体方面的相互交流,忌讳也应该是双重的。解剖为艺术家提供了非性感裸体的视角。而社会让医生懂得了裸体不一定是无辜的。两个例子可以证明这种相互渗透。都雷尔于1506年画的一幅亚当裸体画很好地体现了传统体裁和这位德国大师自从1500年以来与所致力的解剖学完美的结合。裸体画以医学的精确笔触画成,周围饰以苹果枝叶,象征着艺术家所做出的让步。不过,这块最后的遮羞布(模特的生殖器并没有遮住)在画面上完全是画蛇添足之作,与中世纪象征主义毫无关系。   
    另一个例子是1543年的第一版沃萨尔的版画《法布利卡》中著名的卷首插图。画面上表现的是当时所有著名医生、解剖家和哲学家都聚集在阶梯教室中参加解剖课的情景,这幅画好像可以体现席卷欧洲的希望和自由之潮流。画的左侧一位象征新时代的裸体青年男子靠在一根柱子上。但是1555年的第二版上,象征新时代的男子已经从头到脚穿上了衣服。1555年大量被歪曲的道德观劈头盖脸而来,文艺复兴的浪潮撞到宗教这块顽石上被击得粉碎,当时的哲学家当然不会高兴看到在沃萨尔的书中再出现一个不穿衣服的漂亮小伙子。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8节  医学及其辉煌时期(2)    不管怎么说,说教还是起到一定作用。从十七世纪起,廉耻观进入了医学书籍。1545年,多马斯.热尔米尼的《解剖学》在伦敦出版。书中为男女解剖的插图选择了宗教体裁:裸体的亚当和夏娃,一旁还有蛇和苹果树。夏娃用手遮着私处,因为当时女性的忌讳较多。两百年后,这样的画还没有过时。弗朗索瓦-米歇尔-迪斯迪耶在巴黎发表于1758年《解剖图》中也使用了这样的体裁。不过奇怪的是亚当从此穿上了葡萄叶!    
    这种现象起源于十七世纪初。沃萨尔当时的裸体画尚无人挑剔,但人们发现在他的一幅画中一个肚子开了膛的男子身上竟然穿着短裤,显得非常可笑。这只是个例外。五十年后,这种现象却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1628年,安德烈.杜罗兰的著作中的卷首插图(书中唯一的插图)就在被解剖尸体的私处画上一块布。约翰.利奥兰于1629年画的画也是这样处理的。朱留斯.卡斯黎斯( 1627)画的尸体都穿着短裤。阿德利安.冯.戴尔.斯皮热尔(巴黎,1626)的画则是在私处前面画上花草。约阿纳.勒梅尔兰(ULM 出版社1639)则选择了葡萄叶或床单褶折来遮羞。1758年,戴迪耶选择了另外手法:过去人们在表现研究内脏器官进行肚子开膛手术时选的都是男性,而他却更喜欢女性,这样私处可以画得模糊些,自然不太扎眼。他这样做更符合十八世纪的时代精神,那时对维纳斯的崇拜更甚于阿波罗。这一潮流结束于十九世纪,让-巴波蒂斯特.布尔热利在他自己解剖论文集的首页插图中用一位裸体老人的拐杖巧妙地遮住一位成年男子的私处,而女人的私处则画得清清楚楚!在1545年,热米尼的画则是亚当裸露,夏娃遮盖,经过了三个世纪,人的观念完全颠倒过来。过去放行的现在却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而过去惹事生非的,现在却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通行无阻。1836年和1839年布尔热利和雅各布发表了二十幅解剖图,对象既适用一般读者,也适用于专家。出版广告特意明示:“图画可拆开出售,便于顾客按需购买,特取消不对一般顾客的XX级图画。”难道对男女两性的会阴进行全面研究必须借助精美的图画吗?   
    该时期的风气比古典主义时期还不谐调,解剖图上的人都穿上了衣服,而普及解剖学的公开课却越来越多。想当初,沃萨尔曾在露天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做解剖。十七世纪的阶梯教室可以让上流社会的人士参观,而十八世纪,迪奥尼的解剖课则是在王家花园中上的。而在沙龙中,赞助知识界成为时尚,贵妇人可以参加解剖课。只不过讲课人要注意所使用的语言和涉及的内容。在十八世纪末,一位讲演人竟然在课堂上大讲生殖器,后来发现听讲的人都走光了:那些要求来听课的“笨蛋”一个个“掩着脸逃出了课堂”。   
    另一个不谐调的现象是,艺术摆脱了解剖书上的忌讳之后在表现形式上享有极大的自由,使医生羡慕不已。由罗马绘画和雕塑科学院出版的,由贝尔纳迪诺.冉高雕版的解剖图就反映出这种状况。这本书介绍了几幅一丝不挂的裸尸解剖图之后,便开始介绍古典大理石裸雕中的精品,我们从这本书上了解到很多经典之作。从此以后,艺术家在创作上总算解除了各种桎梏。   
    而在十九世纪,这种不谐调的现象达到了顶点。女人可以一丝不挂地给画家当模特,但是在医生面前脱掉衣服却视为丢人。上层人士绝不会让女人单独去就诊,而要丈夫跟在后面,以监督妻子的贞洁。然而丈夫在场会使无辜的妻子更为腼腆,而医生在治病时也不得使用些小技俩。一位漂亮年青的女子肩部脱臼,找都普伊特朗医生(1777—1835)看病,医生看到这位女子过度紧张,但当着病人全家的面极为严肃地说道:“夫人,请您别把自己当作圣女妮图士,您只不过是个老酒鬼而已。”可怜的女子紧紧抱在胸前的双臂垂了下来。如此这般,医生才把肱骨准确归位。那时,讲廉耻不仅仅是女人的事。只有在十九世纪才严格禁止女子从事医生职业,很明显那是为了保持男子的尊严。从十四—十五世纪起行医需要有证书,女医生便越来越少了,而到了十八世纪,只有在意大利才能见到女医生。从理论上讲并不禁止妇女行医,但是,雷恺医生就主张女医生给妇女看病,把男病人留给男医生。收集了他那个时代有关医学法典的维尔迪耶并没发现任何不允许妇女行医的法规,不过有一点要指出,“大部分科学院的殿堂都因礼规所限,禁止妇女入内。”因此,妇女行医虽没正式禁止,但在实践中却是行不通的。至于外科,1755年4月19日的法令明文禁止妇女从事除疝病、牙医以及其它外科行业,与接生有关的行业除外。”   
    到了十九世纪,情况有所变化。1865年,六十八岁高龄的詹姆斯.巴利去世,人们这才惊奇地发现,英国军队在五十年中给他们看病的竟然是一位妇女!这场丑闻没敢宣扬,匆匆安葬了死者了事。医生本身都无所忌讳,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呢!富科尔同样指出一次他给一位患有歇斯底里症的女病人看病时,发现病人把医生用来触诊她胸部的棍子想象成男性生殖器……他只好中断了这场公开会诊。一直到十九世纪末的“幸福年代”,一切才各归其位。维特科沃斯基也不再指责英国人“可以摸,但是不能看的行为准则了”。   
    从十六世纪起,医生在道德方面扮演的角色便越来越重要了,他们竟然要参预公共浴池法规的制定,科学地研究十字架上的裸体基督。到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参预激烈的辩论,支持这一方或另一方。不过他们最常做的还是把过激的假正经习俗所鼓吹的思想引向脚踏实地。   
    迪奥尼外科医生就激烈地反对给年青人扎环的野蛮习俗:那些过分操心孩子贞操的家长在孩子满25岁之前把他们的包皮扎起来。迪奥尼认为这种手术毫无用处,有失常理,他并没有多谈其不妥之处和危险性。路易十四后期,产科医生和稳婆之争中提出了医学廉耻观问题,由此而产生了一代道学家医生。其中有为疾病辩护的雷恺医生,他说:“如果说不太富的人比有钱的人顾虑少,如果说处在地位低下时比处在显贵地位时虔诚之心倒不会减弱,那么道德在较弱的身体上就越不会受到威胁,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结论:从道德观念上讲,穷一点,身体差一点更好。   
    杜伊利耶对医学研究提出了质疑,尤其是他对恶习和放荡结出的恶果梅毒等疾病所做的研究更是不以为然:“如果上天开眼,不应该再找什么药物去减轻这些人的痛苦,有氯化汞水给他们抹就不错了。这对他们的无行之举也是一种惩罚。”   
    当时,还有一位叫多佩尔医生,开始研究春药,后来却对僧侣的无用和淫荡大肆抨击。这本小册子发表的年代(1788年)很能说明问题。   
    医生参预整顿道德的倾向在大革命之后大有蔓延之势。在法国,教会的道德说教已是名声狼籍,医生取而代之,成为时代的权威。他们也经常有意识地利用人们对他们的信任。一旦登上真理的讲坛,他们经常会把前人鼓吹的道德规范蒙上一层科学外衣。大家还记得德泽萨尔兹医生和他发起的为预防感冒而提倡女式短裤的运动吧。危害最为严重的理论是有关女性癔症的理论。这种在医学上包罗万象的先弗洛德主义对禁止一切不规言行提供了最为有效的科学依据。在癔症因素中,拉都赛特医生于1903年特别抓住性(仅指女性癔症患者,不包括男性!)、年龄、婚龄、节制力、遗传以及精神影响诸因素。   
    蒂索常说:“少女在十五岁读小说,到了二十岁准会变得神经质”。确实,癔症在青年男女中有很大发展空间,他们的想象力由于读坏书和性欲的需要而不断丰富。舞会、剧院、调情、对奢华和情欲的追求这些耳濡目染的教育培养出一些半男半女的人,是营造癔症患者的温床,这些人交配生下的都是一些痴呆婴儿。   
    至于“使神经中枢消沉的手淫是造成癔病的一种因素”等说法就不一一列举了。在科学发展把学者变成现代巫婆的时代,为道德说教理论提供了保证,大概就是这种态度构成了艾尔.奥贝尔或者是波德莱尔诉讼案件的社会背景,也构成了当时寄宿学校中千万条清规戒律的社会背景。过去,人们念咒语为病人驱魔,而现在却是把癔症患者关起来,对诱因大肆鞭笞。把反上帝之罪变成了反人类之罪。看来每个时期都有遗老遗少为旧道德充当卫道士的卡顿(罗马反奢华生活方式的政治家)。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29节  性之谜    一旦传宗接代成为婚姻的唯一目的人们对医生的要求又多了许多。医生要审查婚姻是否方方面面都合规合矩。一旦情况需要,医生还要找出不育的原因和性无能的责任在哪一方。只要离婚不合法化,人们就会发明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休掉妻子或取消婚约。不过对于理论家来说却出现了第一个难题:既然已有上帝证婚,如何才能解除婚约呢?不育不能成为婚姻的障碍,而性无能却是。那么这样一来男人和女人的结合难道只是为了满足性欲而不是为了传宗接代?答案有些尴尬:丈夫的性无能会导致妻子通奸,所以可以解除婚约。那么无后为大的罪名则可忽略不计喽。看来,说来说去,婚姻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满足性欲。   
    第二个难题:取消婚约的证据却很难确定。一对夫妇不育是很好证明的,但是哪一方有性无能症却很难说清楚。十二世纪时,当性无能作为解除婚约的理由时,取证时要照顾夫妻隐私。要从七位“听说”丈夫不能履行义务的亲属近邻那里取证:通过十字架的考验(神意裁决尚属于推测)或者检查女方生殖器来证明。而在十六世纪却要靠“会议”(congrès)取证,这需要费不少笔墨才能讲清。   
    历史学家往往对这种测试的史料很感兴趣。“会议”(congrès)这个词直到1677年2月18日之前还没有公共辩论的意思,那时的“会议”(congrès)是指被怀疑性无能的丈夫要在医生和稳婆面前证明对他的指责纯属污蔑。这种作法引发了一系列丑闻之后,才在1677年由巴黎市政厅宣判为“无效且不名誉”而被取消。这个词很快有了现代定义:大臣们在NIMERGUE议会大厅讨论问题,不过讨论的不是性无能,而是指其它方面的无能。这种提法由于历史原因含意不清,所以用的很少,直到美国人借用这个词用于他们的议会:十八世纪末,“会议”这个词剔除了原来的含意又回到法国。语言历史学家听到政治家们召集“会议”(congrès),达成共识,艰难地“接生”出一项新政策时便会忍俊不禁。   
    至于这种测试的方式,只要读一读吉.德.索里亚克写的《伟大的外科学》(1363)这本书中的描述就可以了。他对称作“前会议”的描述有点想当然,因为在十四世纪时这种测试还比较少见,直到十六世纪才多起来,与此同时“会议”这个词开始使用,这倒是始作俑者始料不及的。观念已变,还要沿用毫无意义、已经走样的老习惯,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医生为法官,稳婆参预其间。两口子被拘在一起呆上几天,稳婆陪着他们,给他们生上火,身上膏上油,让他们聊天,爱抚,拥抱。然后稳婆把看到的一切转告医生,医生了解情况后,再把实际情况向法庭陈述。不过,医生要小心上当,因为这种事情会经常弄虚作假。拆散上帝所结合的人要冒有很大风险。”   
    事情会不会真的如此简单,很值得怀疑。妻子既然状告丈夫性无能,无力为她破身,一定会准备下诸多理由,而绝不会乖乖地听稳婆的话。而作为丈夫,在众人嘲笑的目光下被带到家中或公共浴室中,在稳婆眼皮底下,顶多在床前拉一道帘子去完成人们命令他完成的任务,如果无力完成,只好退还嫁妆而且再也无权享受合法的婚姻,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具备超人的爱才能顺利通过考验。   
    1611年,当这种“会议”(congrès)方兴未艾时,塔热罗给我们留下了富有风俗的描绘。夫妇二人“一丝不挂”,被单独放到一张带有天盖的床上,两口子在炽热的行动中进行着令人“忍俊不禁的争吵”,床边有稳婆在站岗放哨,而医生把守着门口,而且,这场戏“还不能不点蜡烛,因为长辈的眼睛在旁边盯着呢”。   
    塔尔曼.德.雷奥不会放过对这种测试的描写,1658年,他曾亲眼目睹曾轰动一时的兰哲侯爵的诉讼。下流玩笑、恶作剧、不怀好意的好奇一样不少地统统加到年青(20岁)的侯爵身上,妻子也未幸免。当值的稳婆中间,有位八十岁的波滋夫人,真是花样百出:“她一会儿一趟,自己看完之后马上跑去告诉专家们:‘真可怜,他不行啊’”。大家都知道她指什么!经过四个小时的奋斗,男的认输投降。经过这场导致婚姻破裂的失败,侯爵的名字成了性无能的象征,当地叫卖无籽瓜吆喝的是:货直价实的兰哲……年青人的祖母临终前给他另起新名字。这个事件轰动了全巴黎,结局却颇具讽刺意味:LA泰里涅侯爵不再使用兰哲这个名字,他结了婚,与第二任妻子生了七个孩子!然而,这种“会议”(congrès)却没因此而取消。   
    应该指出,尽管医生负有完全责任,却无意介入夫妻的私生活。夫妻隐私在这点上得到了尊重,因为作丈夫的在稳婆面前行房事不会感到难为情,但是女人在男性面前干那种事却会脸红。因此,首先对“会议”(congrès)发难的是以女性廉耻观的名义发动的。只要丈夫通过医生的初诊,女方便可免于检查。1600年,在阿尔根顿男爵的不育事件中,尽管男爵自己要求进行“会议”(congrès)审查,但医生的认可已然足够。塔热罗宣称对女性检查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女性廉耻观的侵犯,是丑陋的,是应该避免的”,因为女人身上没有比这种忌讳更值得尊重的东西了。他认为应该取消“会议”(congrès)审查,代之以更为“道德的和合理的对男性的检查,除非女方自己要求,一般情况不能强行对女人进行审查”。同时,他很狡猾地指出一个女人自称是处女(既然丈夫不能为其破身),但又不顾一切廉耻非要做这种令人羞辱的试验是有悖于常理的。   
    而男人的廉耻观呢?直到十七世纪,从来就没有得到重视过。而且很少有男人对此有所要求。好像这一时期,他们急需证明自己的阳刚之气,却又显得底气不足。兰哲第一次做鉴定时,他的两个朋友赛维涅夫人和 拉瓦尔丁夫人就把马车停离在做鉴定的场所两个门口远的地方等着他,兰哲满足了医生的好奇心之后就去找她们,“在街道尽头就能听到她们的笑声”。赛维涅夫人思路比较敏捷,事先就对他说:“您的官司输赢全靠您裤挡里的那话儿了。”    
    塔热罗作为医生第一个提倡男人应该拒绝“会议”(congrès)或者拒绝证明自己是否具有勃起功能,在这一点上“廉耻观”起码还是要有的。可惜,他所谓的廉耻观有些含糊不清并且有局限性,他仍然主张只对男性进行检查。而且他很孤立,只主张禁止当时流行的由接生婆对男性进行检查的作法,尽管如此,也没得到法学界的支持。但是他却为男性廉耻观赢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   
    1677年,拉莫瓦翁取消“会议”(congrès)之时,也不是从维护男性廉耻观为出发点的。这位总检察官强调“会议”是一种“滥用而不是一种好方法,是反风俗、反宗教和有违天性的,这种作法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合教规。甚至毁掉了能够澄清事实的老规矩。他希望取消这种取证不准确的作法,因为其动机不健康,称谓也对法律缺乏尊重,并有悖于我们信奉的高尚宗教,是对廉耻和神圣婚姻的彻底否定。”   
    不要搞错,廉耻观与丈夫并无关系。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明?“会议”(congrès)是取消了,但要证明男人的“勃起”、“坚挺”和“天性动作”,甚至要检查“射精”,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使罪恶的手淫合法化!我们这位知耻知廉的检察官拉莫瓦翁在撤消“会议”(congrès)十年之后还在谴责皮埃尔 LE GROS因过于矜持未能有效地完成新测试方法。那是因为在测试中间,他看见父亲和妻子的代理人后面跟着两个不认识的医生冲进他的房间,絮絮叨叨地对他讲了不少注意事项。廉耻观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羞愧引昝。   
    这些与女性关系越来越少的单方检测把另外一种形式的廉耻观提到日程上来了。这就要求医生的笔录必须更为准确;诊断更为仔细。1692年元月22日由四位专家对亨利.勒胡斯所做的检查报告便可证明:我们发现其生殖器官很弱,与大多数人不一样,主干部分中间弯曲,射精管松弛,较长,睾丸里面充满了不洁的粘液。其原因是从母胎中带来的体虚而致。由此,我们认为患者不能插入,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把精液射入应该接受精液的子宫以传宗接代。结论:他患有不可治愈的性无能。”   
    报告写于1692年,结婚是在1683年……长达9年……9年之中无能的丈夫躲在德国、丹麦不露面,不敢面对妻子和医生。“他缺乏澄清事实的勇气,”记录原文中就是这样写的。   
    无疑,一个例子尚不能构成男性具有廉耻观的充分理由。人们总认为男人只要法院传讯就随时可接受测试。不过,对测试勃起功能颇有微词的律师、教士开始准备借口男性也有廉耻观而要发难了。1713年SEMELIER神父认为“这种诊断有许多不妥之处”,1739年,发生了十八世纪一起最轰动的诉讼,那就是状告雅克.弗朗索瓦.米歇尔的性无能的案子,西门大律师为其辩护时表现出少有的热情:“不管什么样的阳具,尽管坚挺,被加朗若(原告律师)左看右审,弄来弄去也不可能立即恢复到放松状态。这个号称带有布尔日大教堂圣喻的家伙还有脸自吹自擂自己有能力也有一只相当灵活的手可以激活一位有廉耻之心的男人的想象力,在他面前展现一片美妙的前景吗?”如果是在上一个世纪,这样的辩词引起的只能是一片嘲笑和嘘声。   
    1677年,这种测试男子性功能的“会议”(congrès)被取消,这大概会让一些接生婆失业,她们不可能再给男人去做鉴定了。当时男性助产士越来越多,也会抢走她们一部分顾客。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接生婆在路易十四时期经历了一个转折点。接生婆一半是“正经”女人,一半又像不知羞耻的男人,被人称作“二尾子”,好像是无性人,对自己的性别毫不忌讳。医生、外科医生和教士则毫不怀疑接生婆的能力。因为既然“二尾子”在“会议”(congrès)盛行时期可以充当证人,那么她们在判断强奸、破三愿(苦修、贞洁和顺从)时说的话也应该很有权威性,她们还给妇女接生,给一出生就有生命危险的孩子命名……这些“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女人难道不可以称作“先知”和“学者”吗?   
    在此仅举一例便可说明某些证词之微妙。为圣女贞德恢复名誉时需要证明她是处女。贞德出道时曾宣称自己是上天所派,并以童贞之身为证,那时有两个稳婆曾验过其身,证明所说属实,但是她在名声不佳的军队中呆了一段时间,并且军队中还有吉尔.德.莱斯或贝都努瓦这样名声狼籍的当代唐璜式人物,她最后还能保持童贞之身吗?因为无法鉴定已被焚烧的尸体,吉约姆.德.尚布尔在卢昂监狱中曾照料过死前的贞德,只好以他的证词为准。他曾见过几乎裸身的贞德,触摸过她的胯骨,发现很窄,基本上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我们的圣女是童贞之身。这是最根本的证词,五百后之后,我们的民族英雄被册封为圣女而不是殉道者。不过,这样的证词与接生婆所要求的证词进行比较便发现有些经不起推敲。   
    前文已经列举了医生为一名男子所做的笔录,下面是一个接生婆为一桩强奸案所做的笔录。需要检查一下“生理器官是否还保持原来的样子,其气质、整体和比例是否还保持均匀和协调”。根据法律规定,一切“都要亲手摸过,亲眼看过”才算数。沃耐特留下一份最详细的笔录,是“巴黎市政府官方接生婆玛丽.米朗,克利斯朵夫莱特.雷恩和雅娜.波尔特-普来”对“三十岁左右的”奥丽沃蒂塞朗“仔细检查过之后”所做的报告,写于1672年10月23日 。可惜的是笔录往往重新写过,或做过大量删节。尽管如此还是值得全文录下。   
    “手摸眼看我们发现她:   
    胸襟破碎,耻骨蹂躏,会阴褶皱,人憔悴。香唇邋遢,干裂脱皮,小阴唇破裂,乳房裸露。胸部伤痕累累,阴蒂擦伤,阴道糜烂,处女膜破损,子宫开裂。   
    经过仔细检查,我们发现她有明显被……痕迹。”   
    有这样一份报告,说海岩镇上那个叫雅克.穆东的先生即使巧言如簧,也难以否认事实了。但是,考虑到受害人所受伤害,接生婆搞这样过于详细的描述,是否太过分了,谨慎从事虽说应该,但也没必要搞得如此详细。这是沃耐特的观点,当时不止他一个人对接生婆这种对受害人的肉体如此津津乐道而感到愤慨。   
    对女性进行法医诊断并不少见,在男人的性自由比今天更开放的时代干这种营生的接生婆很多。而男人主动要求作这种检查的却颇为罕见。诗人魏尔伦在妻子提出分居诉讼过程中曾主动要求进行生理检查,他的挚友埃德蒙.勒波勒梯叶也讲过这件事:“他向塞纳河地区法庭请求在复核调查中为他和蓝波做医学鉴定。他对我说,他和蓝波随时准备向艺术界证明,被告指控自己与年青朋友有同性恋的关系是毫无根据的。”LEPELLIER劝阻他的朋友不要对这种鉴定抱有希望,“因为法庭不会同意,并且无助于平息对他的诬蔑,也不能带来令人信服的、起决定作用的、无可挑剔的结论,而只能为这件丑闻增添笑料。申请从生理上讲无关紧要的鉴定只能表明被控方的真诚和坦然是不容置疑的,尽管这种想法并不正确。   
    魏尔伦自由主义的作品使我们明确无误地看出诗人的天真:尤其是埃德蒙的天真更令我们吃惊……作为医学和廉耻观并存的十九世纪,这种介入表明对这方面的医学鉴定是模糊不清的,尽管总有人主动要求进行鉴定,但最后的结果往往陷入可笑的境地。如果说接生婆还没完全退出医学界,但却开始减少,尤其是在农村。取而代之的是外科医生,内科医生,但是这也不是没给廉耻观史直接带来问题。
第三部分 医学廉耻观第30节  “穿短裤的稳婆”    有悖于传统概念的男性助产士最初出现在十七世纪,“穿短裤的稳婆”是对他们嘲讽的叫法。确实,在此之前,男性助产士非常少见,而且冒有很大的风险(1522年,HAMBOURG的一位处科医生WERTT因为扮成稳婆给一位女人接生就被判处死刑)。在那种年代,绝对不能拿传统道德开玩笑。   
    只要经验比专业知识更能起作用,让女人接生还是让有经验的医生接生是无关紧要的。然而当时难产(经常需要有力气的男性)频率之高,引起了医生的关注。1708年迪奥尼列举了廉耻观中的忌讳在接生中的危害:“知羞知耻是女人的美德,所以人们常请稳婆来接生,觉得生孩子让男人接生不如让女人来接生更稳妥。只不过今天人们已然醒悟,这种意见几乎已绝迹。她们经历了过分信任稳婆而带来的痛苦,终于明白必须信任医生的道理,尤其是在不顺产的情况下,比稳婆水平高出许多的医生才是值得依赖的。”   
    除去事故,还有很多丑闻。1660年,一个稳婆由于杀害非法怀孕而生下的婴儿而被处以绞刑。这一时期,教会的偏执还很严重,那时稳婆有时请去给处于危险状况的婴儿洗礼,人们害怕请来的稳婆是新教徒而担心她们把小天主教徒送给新教神甫。后来,路易十四下令禁止稳婆从事接生。   
    宫廷所起的作用尤其关键。王公小姐的生命难道不比普通女孩子的性命更珍贵吗?1627年,奥尔良公爵夫人在生公爵小姐时不幸身亡,从此稳婆信誉大损。尽管亨利四世的孩子都是由路易丝.布尔热瓦接生的,并留下了许多有关王子出生的传闻,成了宫中最有名望的稳婆,但是不管她怎么辩解,并援引解剖报告均无济于事,只不过引发了一场稳婆和外科医生之间旷日持久的论战,这场争斗一直待续了一个半世纪。第二年,也就是1628年,由路易丝.布尔热瓦接生下来的亨利四世的女儿,面格兰的亨利艾特王后难产。改由波特尔.尚伯尔兰医生接生,他首先打破传统,不用束腹带。在法国,第一个有名的男性助产士是 雅克.克莱芒,他于1633年为路易十四的宠妾德.拉瓦利埃尔小姐接生,生下了路易.德.布尔贡。不愿意在私生子问题上张扬的国王是不是有意要把稳婆从宫中赶出去呢?因为宫中并不缺少可用而又谨慎的稳婆啊……不管怎么说,外科医生是通过为国王的情妇接生而进入宫廷的。1682年, 雅克 克莱芒把王孙勃艮第公爵接到这个世界上来。太子妃安娜-玛丽-维克多.德.巴维埃尔体质太弱,生孩子时不敢把自己交到稳婆手中,而由医生来接生。整个法国的眼睛都盯在波旁家族升起的太阳身上,看来新风尚始于凡尔赛宫。   
    当然并不是事事顺利。与外科医生有矛盾的内科医生始终站在稳婆一边。他们不断提醒产妇要注意廉耻,而男性助产士个个都好色,他们最理直气壮的理由还是指责人心不古。“雅典人的廉耻观在法国已少之又少!”1703年杜伊雷哀叹道:“今天,大多数法国妇女都不顾廉耻,她们根本没有必要把自己置于这些人的眼皮底下,根本没有必要把自己交到这些人的手中!”让男人接生,如果产妇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谅解,但是对外科医生的偏见使他们低估了新成立的外科医生行会的技术能力。   
    1708年,正是迪奥尼宣告谨慎战胜廉耻观的那一年,菲利普.雷恺发表了《男人接生不妥》的论文。他在前言中直言不讳地说:“这一职业违反妇女害羞之天性,因此有悖于人类天性。”对这种武断的观点能怎么回答呢?难道这不是同一个曾经为参加勃起功能测试而被判性无能的男人进行辩护的雷恺吗?确实,这时男性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廉耻观。但是他的著作引起了很大反响。肯定正是这个原因此人才得以成为PORT ROYAL修道院修女们的专职医生。   
    面对各种批评,外科医生伺机而待。为了不引起丈夫的忌妒,他们甚至考虑过在出诊接生时应该不修边福、邋邋遢遢,他们有这种想法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而是极其认真的。DINIOS也认为男性助产士既不能太年青,也不能岁数太大,否则会引起产妇的反感。为了使多疑的丈夫放心,那时男性助产士们个个假装眼神不济,只能看清指头尖上的东西:发表于1681年的一篇论文甚至主张在医生和产妇之间隔一道帐子,而MAYTRIER的版画(1822)则有教授妇科医生如何在产妇裙衫下进行全面医科检查的内容。也就是说检查时可以用手摸,但是不能用眼看。   
    这一时代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今天还有人讲述生孩子时的种种忌讳。1930年保罗.洛布还觉得有必要在《新生活知识》这本书中强调:“女士们不认为表现得一惊一乍的过分害羞是妥当的。……一个医生,不管多么英俊的小伙子,对于女病人来说都只不过是安慰剂。不要有其它想法。”   
    如果产妇实在太害羞,洛布建议请女医生来接生。但是人们的观念已然改变。合适与否的界线只是方式和习惯的问题。如果说直到十九世纪妇女还不愿意让男助产士接生,而稳婆的消失和女医生的不普及却使事情走到了反面,因为妇产科是女士们最难接受的学科。   
    宗教在医学界的作为有限,可能还不如女性的羞耻观影响大。医生对人的身体有更大的发言权,进入自由状态那要等到路易十四时期。这一时期是两种倾向交接的时期,男性助产士渐多,同时,也是男性廉耻观出现的时期,患有性病已成为一种耻辱。   
    今天,在避孕新方法面前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没有哪个年青女孩子第一次买避孕药时不脸红的)之后,医学在廉耻观的王国中打下了自己的新天地。到了1971年,在巴黎一所诊所中,一位妇女就要临产了,却拒绝在产科医生面前脱掉内裤,当人们听说竟然有这种事情时,觉得传统的女性廉耻观实在有些变态,可笑得令人发指,甚至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人们觉得这种事情发生在保留着远古习惯、身体还没有解放的修道院中还可以理解。发生在圣-皮埃尔-德-白苏汝修道院还有修女时发生的一则小故事就是明证,C.医生被修女叫去出诊,她们其中一位患有严重的便秘。“明天我来给您洗肛门,”医生说。医生说完就走了,但这一夜修道院何等骚动,病人又是何等发愁,简直不敢想象……幸好还有一夜,总算想出了办法。第二天,医生来到修道院时发现这位修女的屁股上贴满了圣男圣女画像,只有一厘米见方的地方勉强露出点肌肤。“这个样子,让我怎么清洗呢,”医生大为不满。嬷嬷微微一笑,说:“把圣安杜瓦内.德.帕都的像掀起来,您就看见洞了……”
第四部分  床上的廉耻观第31节  床上的廉耻观    “一个房间一张床 ,一张床上全家睡。”这是中世纪在穷人中间流行的一句话。一家老小往往住在一间屋子半间床的小茅屋中,根本顾不上隐私。夜晚,父母、孩子、老人挤在一起,共同分享着温暖和流尚在一起的汗水,一旦生病,也共同分享着疾病。在《百则故事》(九世纪)中,张冠李戴的笑料不知有多少,都是由于房间的家具移动了地方而造成的。大学生到城里读书寄宿在城里人的家中,与房东同睡一张床,夜里会突然把女主人或女儿抱在怀里,由于拥挤,发生这种误打误撞又有什么办法呢。   
    另外,多人共处一室、共睡一床也不只是小老百姓才这样。那时,客栈中最常见的是大通铺,军队营房中住的都是同志(这个词的原意为同室战友)……有钱人家也常邀朝圣者睡在自己卧室里,如富人贝尔纳尔与弗朗索瓦.达西兹同室共眠一夜之后便皈依我主。十三世纪建的麻疯病院或医院中每张病床上都躺着两个、三个甚至四个病人,人在睡觉时为了少占地方,都是头对脚,脚对头地挤在一起。很少有人注意传染病,预防措施基本没有。医院成了传染疾病的病源。虽说麻疯人与其它病人严格分开,但是伤病员、孕妇被邻床病人感染的现象却不少见。至于监狱里,多名囚犯挤在一间牢房里,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有人有幸独自享受一间牢房或一张床(往往是犯人自己从家中搬来的!),他必须与大家共享,否则不会在1425年,大夏特莱监狱里特意明文规定禁止牢头在一张床上安置两三个人睡觉。   
    连当时最有权势的人都得遵守这种陋习。1274年,里昂召开主教会议,格雷古瓦尔十世教皇恢复选举教皇制度,开会期间与会的红衣主教全部安置在一间大厅里,“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墙体、隔断或挂毯分开”。克莱芒六世(1342—1352)还算大发慈悲,在床与床之间放了扇屏风,但屏风也只是挂一条毯子稍微遮挡一下而已。这些大人物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或体弱多病者,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残情况,他们可能是首先考虑卧室应有所忌讳的人。   
    至于贵族和富人,往往保留着共同使用大厅的原始习惯。国王马克的寝室内睡着王后伊瑟特,他的侄子特利斯坦,一个仆人,还有一个侍从……而且这时他已经怀疑其侄子和王后之间有私情!然而怎么能赶走一个关系如此亲密的亲戚吗?何况他们不睡在一张床上,特利斯坦要想跑到床上亲近伊瑟特还要避开设下的陷阱才行。PERINIS虽说睡在床脚下,但伊瑟特的这个小跟班不会是他们爱情的同谋吧?同样,汝安维尔和路易六世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时,连最高贵的骑士也都是同室共眠的。总管大臣睡在汝安维尔的脚头,国王的床安排得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很明显,完全是为了避嫌,这种避嫌主要是在行动上,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这一切是为了避开邪教女人。”   
    尚帕涅总管大臣就是这样在道德观念上表现出修道式的严厉。从一开始,修士就应该成为节欲行为的见证人。圣 伯努瓦修道院(六世纪)首先施行群居生活。连主教都要遵守这些纪律,如果因身体缘故不能住到主教院中的教士,睡觉时必须有“同志”的陪伴。   
    中世纪,群居生活特别普遍,看一看汝安维尔对伯朗士.德.加斯蒂耶所表示的不满就知道了,她竟然强迫王儿和王妃分居。母后为了传宗接代之必需有时也允许小两口共度良宵,除此之外,这对年青人要想亲热一番,就得买通王宫掌门官了。不过母性的嫉妒并没阻止圣路易子孙满堂。   
    那时人们可以在床上做任何事情,包括听弥撒。据记载,汝安维尔陛下发高烧时,就把神父召到房间来做弥撒。没想到神父也发高烧,圣事没做就晕倒了。   
    在住房拥挤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在修道院中还能见到一些忌讳,这比世俗社会的文明早了几个世纪。很早以前,人们就指责提倡节欲而不提倡分居的修道院同性恋泛滥成灾。圣 伯努瓦.修道院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院规要求自己的信徒施行群居生活,同时并没忘记明确规定不许同床共眠,这与当时的习惯大不一样,后来的院规全都照搬。寝室中整夜蜡烛长明,修士们合衣而眠,腰间还要束一条腰带。对此,圣伊尔德加尔德有清晰的描述:修士穿一件衬衣,腰间系一条带子或一根绳子,“以便身上的衣服不会裂开而露出肌肤”。理由相当冠冕堂皇。实际是,是因为据圣经所说,医学认为男性精液在腰间形成。而腰带可以防止遗精,避免夜晚的污染。   
    十二世纪时,布拉加的主教圣弗卢克布鲁克托索也规定了床与床之间的距离(如同十九世纪女子学校一样):“每床之间须留出一床间距,不能让身体靠得太近,以免滋生邪念。”   
    最后是如何解决起床问题。修士永远不能裸露身体。那么大家住在一起,怎么换衣服呢?圣帕特尔纳指出白天与夜间所穿衣服不同,那时的习俗是白天的衣服穿旧了,晚上睡觉时再穿。但是换衣服时,身体既不能暴露在自己的眼前,也不能让别人看到,为了做到这一点就搞了一套繁文缛节。圣宇达尔利克收集过十一世纪克吕尼修道院的院规,其中有详尽的描述。晚上,起床做晚祈祷时,“在掀开被子之前,须先戴好带兜帽的披风,下床之前先把双腿遮好。”早晨,下地前先把裤子穿好。这样夜里睡觉暖和吗?睡觉时只能盖上脚部、手臂和头部!内裤要换吗?要等洗过的干了之后才能换,不要忘记换内裤时要披好道袍或大衣,“绝不能让别人看到半点肌肤。”   
    1248年,像汝安维尔这样的十字军骑士睡觉时都要穿一件背心,就是在塞浦路斯海面船只沉没时,国王从梦中惊醒,身上穿的那种。   
    不过,当时除了修道院和十字军旅之中晚上睡觉需要穿睡衣这外,这种习惯还不普及……为了节约稀少昂贵的衣服,穷人夜里睡觉都是赤身裸体。E勒卢瓦.拉都利在研究帕米耶宗教审判所的文献时发现蒙塔鲁地区的农民就有赤身裸体睡觉的习惯。只有像贝利巴斯特这样彻头彻尾的纯洁派教徒在不睡到姘妇的床上时才穿着衣服,一个叫阿尔诺.西克尔的人发现此人在睡觉时竟然还穿着裤衩。阿尔诺特意指出这一细节,难道不正好说明他觉得夜里穿着衣服睡觉有些不正常吗?   
    细微画和中世纪的一些字母装饰画印证了这一习俗。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圣尼古拉的恩惠》中,主教大人把三个女孩子从卖淫窟中拯救出来并馈赠嫁妆的那幅画上女孩子的父亲就是赤身裸体地睡在床上。在宫廷文学中女主角睡觉时一般不穿衣服,这样可以制造一些轻喜剧场面,因为美人身上穿一件内衣是公众不愿意接受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因此,在雅克梅斯的小说中,夏特兰.德.古西的朋友法耶勒夫人睡觉时就是赤身裸体(V 291)。同样在克利田.德.特卢瓦的小说中,接待朗斯洛的小姐也是这样睡觉的。偶尔有个别美人睡觉时穿上了亵衣,如艾蒙.德.瓦雷纳的 《弗罗里蒙》中的人物,那是因为要为爱情添加些作料,意在说明衣服是阻挡不了爱情的。在《玟瑰传奇》中的主人公埃丽欧 必须合衣而眠,这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埃丽欧是为了遵守向情人所做出的永远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身体的承诺,她的女仆也大为不解—这不正好说明穿亵衣睡觉在当时是很罕见的事情。   
    裸身睡眠,同床或同室共眠。难道不都是为了编撰讽刺小故事和道德说教诗词提供最妙的方程式吗?不一定是夫妻,但又同床共眠闹出的“故事”在中世纪文学作品中俯拾即是。那个罗马寡妇夜里没发现塞到她身边的是自己的儿子,高吉耶.德.古安西从这个故事讲到了乱伦。在蒙塔、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发现他在10岁时与一个“开始刮脸的”同班同学睡在一张床上时产生了同性恋的意向。在蓬斯教师家里,教师与学生同屋同眠。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换学校时,甚至要睡到老师的床上,而这位老师对“卧具鲻铢必较”,竟然在同一张床上又安排了两个学生,不过这次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是绝对清白的。在布朗多姆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两位表姐妹盖着一床被子长大,结果可想而知。而淫秽讽刺小故事公认的大师高吉耶 LE FEU的想象之丰富在此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个农民恐怕头晚剩下稀粥第二天变坏,想夜里拿去喂他弟弟,结果把女客人的屁眼当成了弟弟的嘴。一个蠢笨的骑士把一位客人的屁股当成酒桶狠狠地捅了一火钩子……   
    最好的朋友在一张床上度过不快的一夜之后可能由此结仇。   
    实际上,赤身睡觉,也就是赤身共 眠很快成了男女性关系的同义词。在中世纪的画册中情人都是这副模样。马克国王发现特利斯坦和王后伊瑟特在树林中睡觉时,见伊瑟特身上穿着衬衣,他侄子特利斯坦身上穿着长裤,这足以扑灭他心中的怀疑:“他们要是真有私情,身上就不会穿衣服了。”于是他放弃了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念头。   
    可能正是这种原因,十三--十六世纪睡衣越来越普及,至少在贵族和富人中是这样。一幅微型画中的圣路易就穿着蓝色睡衣睡觉。很早以前,人们就明白睡衣可以示人,也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这里的睡衣是指一种长及臂部的衬衣,就像一幅作于1400年的画中的“索特. 特利斯坦”身上穿的那样。赤身裸体地睡在一起,又没有任何邪念,这样的时期是否存在过呢?这种想法过于简单化。人们知道,假正经和不信任长期共存,惊愕和愤恨只不过是一种文学手段而已。廉耻观的出现主要与性行为有关,而不仅仅是身体的裸露。
第四部分  床上的廉耻观第32节  不设防的卧室(1)    在百姓阶层中,隐私是一种奢侈,某些人永远享受不起。在《巴黎风情》中,麦尔西耶的笔下就有很多一贫如洗的男男女女挤在一间破烂屋子里。他大概没有时间为这些画做注,所以既没有看出他的愤慨,也没看出他的怜悯。   
    新廉耻观在有钱人和宫廷生活中一点一滴地慢慢形成。在这一方面,文艺复兴在很大程度上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中世纪的传统。贵族世家和有钱人在城堡中建造的众多房间并不能保证住在里面的人能够保住自己的隐私。这些房间是互相通联的,要想进入最后一间屋子,经常需要穿过所有的屋子。在布卢瓦城堡中的露易十二侧翼(1498—1503)建了一条外走廊,总算可以把各个房间分开了,但这种建筑形式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住在城堡里的主人往往不把卧室的格局做多大变动,没有划出白天用的起居室。卧室与其它房间没有什么区别,既像接待室,又像娱乐室,也像开放的客厅。   
    虽说玻璃已开始普遍使用,但是卧室仍然光线昏暗,以保证晚间渴望单独相处的夫妻有点隐私感。带顶盖的床也有同样功能,朋友聚会之际,条件有限,有一张这样的床睡,聊胜于无。当然不要像查理九世那样,为了观赏女宾的狂欢而把床幔摘掉。   
    王室为朝臣做出了榜样,那便上行下效。布朗蒂奥莫的《轻佻的女人》一书中不乏这样的淫秽故事。查里曼大帝开了先河,后来的历代君王和大贵族都习惯在清晨起床时会见客人。文艺复兴时期,重新兴起肉体祟拜之风,喜欢炫耀的男人趁此机会展示自己最新的猎获物(当然不是指自己的合法妻子)。当朋友们来为一位“名气很大的贵族”更衣时,他还与他的女人躺在床上。被子一下子掀开了,女人放在那话儿上的手还没来得及拿开呢。   
    路易.奥尔良也远非是个检点之人。一天,一位属臣突然在起床时跑来找他,公爵正搂着这位属臣的妻子在睡觉呢。而这位戴绿帽子的丈夫假装什么也没看见,真诚地祝公爵早安。“我要向您展现世界上最美的侗体,”公爵说着把他的情妇亮了出来,只不过把她的脸盖得严严的。这两位先生当着赤身裸体躺着的美人交换了不少自己的感想,作丈夫的对自己妻子的侗体赞美了一番,丝毫没引起公爵的怀疑就全身而退了……当天晚上,他向妻子讲述了早上的遭遇,而他妻子也无意辟谣。    
    《百则新故事》中第一篇讲述了发生在两位邻居身上同样的故事,只不过真实性差一些罢了。故事讲的是这位幸运的邻居正在房间里与女朋友洗澡、睡觉、玩耍,这时,家里的仆人来了,而且没有退出的意思,讲故事的人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   
    布朗多姆在讲述上述两则故事时观点很明确:谴责强行炫耀女人侗体的行为。不过,不是以女性廉耻观的名义,因为那时还不为人所重视,而是责怪作丈夫的戴了绿帽子还不知羞耻,这是他在举其它例子之前所做出的结论。   
    让别人睡到自己卧室中是约定俗成的礼仪。如果拒绝,那对别人是一种极大的冒犯,在这个时期难道有理由对客人不信任吗?亨利三世应召前往首都继承王兄的王位,途中车驾停在都灵,他召见奥克语地区(法国南部)的总督达莫维尔,这位总督因为对新教徒的宽容态度而引起查理九世和卡特琳..德.美迪奇的怨恨。对于年青的国王来说,这是一个被称之为“目标敌”的人。那又怎么样!在都灵,他就睡在亨利三世的房间里。这两个人可能是表兄弟,但达莫维尔的兄弟弗朗索瓦.德.蒙莫朗西娶了国王的半个姐妹,在巴黎也没躲过多年的牢狱之灾。不过,如此容易就可以进入国王的寝室确实让人感到意外。   
    十五年之后,宗教战争正打得不可开交, 吉斯公爵竟然公开宣称别人都称他为“巴黎之王”,亨利三世便派人暗杀了这位政敌。巴黎人愤怒了,拒绝承认亨利三世,好像他已不是合法的国王,而只称他为“亨利 DE 瓦卢瓦”。1589年元月,就是在这种气氛中,住在布卢瓦的国王听说一位巴黎绦带商路经当地。就宣他第二天清晨来见。这个商人进入寝室时,国王还躺在王后的身边呢。这是一个毫无名气的、从一座公开反叛王权的城市来的小商人,他竟然被请来倾听国王的牢骚。但是亨利并没发威,而是以平等的口吻开始询问客人的身份和首都的最新消息。   
    --我,您一定认识吧?亨利问道。   
    --是的,陛下,这个人答道,我认出您是国王。   
    --而这位睡在我身边的女人,国王对他说,您想她是谁呢?   
    --是王后,这个可怜的家伙答道。   
    --很对,我的朋友。而在巴黎,人们怎么称呼我呢?国王说,是不是亨利.德.瓦卢瓦?--是的,陛下,商人回答说。   
    --根据他们的说法,我已不是国王了,可是,您看,我却与王后睡在一起。因此,我的朋友,您回去后,应该把这一消息带回去,就说亲眼看到了亨利.德.瓦卢瓦和王后睡在一起。别忘了对他们说啊,听见了吗?   
    国王竟然与自己的臣民开玩笑,而且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因为那种时代不存在弑君阴谋。半年之后,1589年8月1日,国王在寝室中,坐在便桶上接见了那位无法拒之门外的年青耶稣会教士 雅克.克莱芒,就是这位教士轻易而举地潜入亨利三世的寝宫暗杀了国王。国王被害,标志着一个王朝的覆灭,文艺复兴的终结,同样标志着君臣不疑时期已成过去。可能从此以后,中世纪式的友善交往再也不复存在了。   
    作为国王,让别人进入自己的寝宫还不算特别不谨慎。但是作为一般贵族就很危险。一位贵族被睡在卧室中的仆人杀害,一位有钱人死在藏在床后的佣人匕首下。睡衣开始在贵族和资产阶级阶层普及。1588年11月12日,巴黎圣-安杜瓦内街的律师马克.莱斯先生穿着睡衣睡觉时,从床下躜出一名佣人企图掐死他,后来又用匕首捅了他二十九刀,幸亏没有致命,他逃得性命,滚下楼梯,躲进柴房。邻居闻声赶到,抓住凶手,痛打一顿,把他捆绑在受害者的房前示众。然后把凶手绑赴刑场,围观的人看到放在囚车前面的那件血迹斑斑、撕破了的睡衣就知道犯人所犯罪行了。
第四部分  床上的廉耻观第33节  不设防的卧室(2)    十七世纪的很多故事、事件和暗杀都发生在卧室中,而不是发生在沙龙里。社会各阶层,从上到下都沿用与外人共享卧室和床铺的习俗。有些人做的甚至有些过分。王宫内务府总管的妻子维尔万夫人,特别“淫荡”,竟然强行把她喜欢的客人留下来,让他们睡在夫妻卧室的床上!第二天,丈夫出门要去宫里,打开房门时,撞个正着。维尔万 夫人大概只顾与新情人调情而忘了把门关好,因此进入寝室时一定不要太冒失!   
    宫廷中,规矩渐渐成形。国王寝宫中有首席侍卫或者首席侍从侍寝,只要国王还在床上,他们便不能退出。在重要人物的寝室中,总要点亮少许烛火,床上置以幔帐,这样既可以遮光,又可让就寝者安然入睡。   
    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并没阻止事故的发生,因为人们可以随便进出别人的寝室,而无需顾及礼仪。让.龚鲍是当时风魔一时的年青诗人(最后成了院士),他事先没打招呼就突然闯进玛丽.德.美迪奇王后的寝室。“王后躺在床上,”塔尔曼.德.雷奥讲道,“裙子撩了起来,王后的臀部展露无遗,因为网状的床幔什么也遮不住。”但这并不算丑闻。看到撩起衣衫的王后并不犯有亵渎君王罪,同样,不尊重国王的阴茎也没关系。   
    应该承认,在卢孚宫和贵族府邸中散步就像在磨坊中散步一样随便。这边,您可以看到衣衫撩到肚皮上的王太后,那边您可以看到脱得净光正往身上抹油、准备与国王“战斗”的大先生。奥地利的安娜王后的首席侍从拉保尔特在午夜之后,所有的人退出后,仍然可以进出王后的寝室。有一次,还是这位拉保尔特先生前往弗鲁热小姐的府上执行一项秘密使命,当时天还未亮,他拒绝向接待他的仆人通报姓名,并要求进入小姐的寝室!看他一副正人君子的面相,就被允许单独进入小姐没有烛火的闺房。房间里一片漆黑,小姐一下子惊醒了,爬起床摸索着走向来访者—信使和收信的人几乎是头碰头地辩认了一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人们并不认为关紧门户能够保证廉耻,所以尽管暗杀时有发生,大家仍然不觉得屋门大开有什么危险。   
    十七世纪这种意外多得举不胜举。王太后玛丽.德.美迪奇在床下发现了行政法院审查官布万维尔。路易十三的妹妹克丽斯汀娜.德.萨瓦也在自己的床下发现了疯狂爱慕她的年青人米歇尔.德.多尔!公爵夫人刚刚回到卧室,一位风流浪子一看室内无人便扑到床上。公爵夫人认出了他,把他赶了出去,当然“为了把故事讲得圆满,还说夫人为了看看来人是否带了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后来发现来人是个正派人,便不想为难他了。”这位年青人的父亲是夫人的使臣,儿子的荒唐使他处于尴尬境地。“不过,”加里芒.德.雷奥告诉我们说,“他出于与公爵夫人同样的理由还是原谅了儿子。”   
    在旅途之中,多人共处一室,由此而造成的故事和麻烦最惹人发笑。客栈客满时,有些好心的客人愿意在自己的床上多添一份铺盖,与陌生人共眠。不过,要是遇上一个像斯加隆的《笑话集》中的主人公拉朗居纳那样爱开玩笑的家伙却也是个麻烦事。这家伙宁愿自己不睡,也不让别人好过,他想尽办法把提供床铺之人的睡意赶跑。假装患有尿潴留症,不停地要尿盆,最后连盆带尿全都扣到人家的胡子上。   
    朋友们睡在一起呢?那就要小心那些无意搞出的误会,那可比玩笑危险得多。如果是在法兰西科学院闹出了笑话,那准是诗人拉康搞的鬼,他会误把朋友当作穷光蛋,向他们施舍小钱或者把姨妈的头当成壁炉的柴架凉上臭袜子。一次,马莱尔伯和伊沃朗德恰逢外出,客栈客满,提心吊胆地在同一个房间里睡了一宿。不过看来有些过虑,一夜平安无事地过去了。然而第二天早晨起床时,伊沃朗德穿衣时,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齐膝短裤。当他把这件事告诉罗诺塔.德.拉康时,已经想象出这是一场恶作剧了……“对天起誓,”他对他说,“不是您的屁股比昨天长胖了,就是您把我的裤子套在您的裤子上了。”经过检查,《田园诗》的作者很不好意思,只得认错,并把人家的齐膝短裤还了回去,因为他把人家的短裤当成自己的内裤穿在身上了。   
    要是跟自己的兄弟睡到一起那就更糟糕了,尤其是这位兄弟还是国王!路易十四尽管有数不清的宫殿,但是有一天,在高尔伯耶不得不与自己的兄弟睡在一间小房间里。当时国王只有十五岁。他一进房间,连想都没想,就往兄弟的床上吐了一口。这是当时的一种习俗,不过这一次不是他自己的床。菲利普.德.奥尔良气坏了,就往陛下的床上也吐了一口,国王不甘示弱,冲对方的鼻子就是一口痰。菲利普一下子跳了起来,跑到国王的床上撒了一泡尿。路易一看,以牙还牙,也跳到对方的床上撒了一泡。最后,“口水吐完了,尿也撒完了,他们就把对方的床单掀起来扔到广场上,不一会儿俩人就扭打起来。”   
    和女人同睡一张床,尽管是亲戚,也会引起怀疑。一天,纳瓦尔的财务官热德翁.塔勒芒和热尔维兹夫人一起去乡下。他们俩是亲戚,“因为不想弄脏更多的床单”,没考虑别的就睡到一起去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弗朗索瓦.热尔维兹先生来了,他们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但没想到,匆忙之中,这位小姐把她叔叔的拖鞋穿在自己的脚上了。丈夫看到妻子的绣花拖鞋穿在财政官脚上,心中的滋味就可想而知了。不过,他是个好孩子,就自当是仆人搞错了吧。   
    在旅途之中发生了意外情况睡觉时如何照顾到各人的忌讳呢?在这方面,不管是男士还是女士都没留下多少可考证的东西。不过有幸与一个有身份的人睡在一起还是有一定之规的:身份越低的人忌讳越多,因为让身份高的人看到身体被视为大不敬。“如果因为住房条件所限,不得不与身份显赫的人住一个房间,这时应该让对方先脱衣睡下,自己在一旁脱完衣服之后,悄悄躺下,整夜都要保持安静,不要弄出声音。”我们还发现,被人闯入私生活的贵人却没有多少忌讳。第二天早晨起床时要先起床,穿衣要快,然后把床整好。“礼仪要求不能让尊敬的人看到光身子和脱衣服。”礼仪在社会上成为当时廉耻观的同义词。   
    在社会地位平等的人中间,便没有那么多讲究。闯进女人的卧室,把衣衫不整的睡美人从梦中惊醒,这种事情实属平常,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男人睡觉时,有人闯进卧室,如果表现得过分腼腆,那会遭到朋友的嘲笑。拉康便是个例子。老姑娘德.布尔梅小姐非常喜欢文学,由于头一天做出一件蠢事,第二天一大早跑到诗人拉康家中请罪。她直径闯入诗人的卧室,把床幔拉开,这种不管不顾的作法在当时颇为常见。拉康突然醒来,一见是位女士赶紧跑进一间小屋躲了起来。“为了把他叫出来,颇费了一番口舌。”   
    害羞?震惊还是张惶失措?不管怎么说,这种表现缺乏男子汉气派。拉康本来应该像米罗蒙骑士那样,若无其事地立即起床,款待来宾。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骑士正赤条条地躺在床上睡觉。一位女士清晨跑来讨债。骑士起身一丝不挂地把送出门口,尽管他礼貌周全,这位女士也不敢再在清晨露面了。在这一时期,女人看裸体男人视为不知羞耻。仅仅如此?我还是同意VENETTE的看法,十七世纪的女人从她们的祖母那一辈起一见到裸体男人心中便“立即燃起几乎无法抗拒的欲念”。而廉耻之心不是正需要自我克制吗?   
    除了特别害羞之外,一般同室共眠和同床同眠还是很容易被认可的。但是不要忘记,耶稣会教士继承了为反宗教改革而设置的各种清规戒律,成为假正经的卫道士。十七世纪,总有一些修道院的廉耻观通过耶稣会这条渠道渗透到社会上。写过一本《儿童礼仪》的耶稣会传教士就想窥探一下床第间的秘密:“儿童一旦进入青春期,应该尽量独睡一床,至少不应该与异性同床,即使是姐妹或母亲也不可以,因为这有悖于道德和贞洁。”除了行动上的忌讳之外,还要做到非礼勿视,禁止当着外人的面脱衣,即使同性睡在一起,也应处处注意礼仪。   
    同床睡觉,不分彼此,史有记载:埃罗阿尔医生曾用诙谐的笔调记载过亨利四世和路易十三的佚事。两岁的王储常在父王的床上玩耍。难道国王有病?他把孩子脱得光光的跟他睡在一起。他打猎归来呢?小路易就帮他换衬衫。父子俩经常开一些玩笑,并乐此不疲,他们经常拿王储和西班牙小公主的婚事说事,国王逗儿子:“给小公主准备的玩艺儿呢?”小儿子边往外掏,边说:“爸爸,这玩艺儿没有骨头,时软时硬。”这时,孩子还不到五岁……又过了八年,那是1610年,小路易眼看就要上台执政了,他还在父王的床上玩耍,把衣服脱得光光的,跟父亲睡在一张床上,“整夜在床上蹦来蹦去,一会儿把脚伸到父王胸前,一会儿又伸到父王的脖子底下,而国王只是挠挠他的脚心以示惩罚”。“如此粗俗,让人震惊”,埃罗阿尔日记的出版商苏利不无感慨地说。这位学者的愤恨可能有些过分……不过,很多时候情况确实如此。   
    看来我们的好国王亨利并不是每天都穿睡衣就寝的。一天,王储在父王的床上玩耍了一番回来之后,开始拿宫女们开起了玩笑,嘴里满是“新词和让人脸红的话语,他说爸爸的那话儿比他的长多了,并伸出半截胳膊比划着说,有这么长”。是到了该有所收敛的时候了。看来埃罗阿尔给未来国王的教育没有使他掌握精练、华美的语言,而这位医生也不是最后一个教他粗话的人。   
    不管怎么说,父子二人在床上建立起一种特殊关系。埃罗阿尔发现,孩子只允许父亲睡他的床上。有一天,亨利四世建议儿子和王后的侏儒小摩尔睡在一起,太子很不愿意,说:“他会把床弄脏,爸爸。” 有人企图用这种独特的教育方式来解释太子与众不同的脾气。而且,他与女人相处比与男人相处更放肆,他喜欢拍宫女的屁股,看她们丰满的臀部和“私处”。然而这种加斯贡式的教育一到了开化的巴黎反而把一个“公正的路易”变成“贞洁的路易”。
第四部分  床上的廉耻观第34节  伟大时代的接待室    卧室的门不是想关就能一下子关起来的。从极端开放到尊重隐私需要有个过程,同时还要考虑路易十四时期形成的一系列待客迎宾的繁文缛节。   
    名门贵族习惯在床上接待客人。尤其是贵妇人都喜欢这样做,连红衣主教黎士留都在床上接待客人。在古典文明中,卧室是真正的殿堂,大床摆放在中间,柜子靠墙而立。 床是房间主要的家具,又长又宽,通常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床上方有华盖,周围挂有幔帐,床边堆着睡枕和其它卧具,遮挡着女主人的面目。女主人一般都是坐在床上,有时也躺着。大床周围摆放着栏杆或屏风隔成“小巷”,靠边放着一些为客人预备的小凳或折椅。好朋友会毫不犹豫地坐到或躺到女主人的床上,甚至打个滚都无所谓。   
    莫里哀喜剧中那些游手好闲的公子哥东家串西家走,左打听右打听,嘴边总吟着一首特利索丁的十四行诗以充文雅。而实际上是些“街头猎艳者”。他们的不拘小节有时令人生厌,像罗米利神父在龚德朗夫人家中举止就非常随便,有时当着大家的面就往床上一躺,手还到处乱摸(232)。一天,王妃埋在床里还没有起床,罗克娄尔骑士跑过来,说一声:“夫人,您吉详。(233)”当时并没有什么好办法监督喜欢在床上自慰的姑娘。   
    物极必反,一些正派的人开始对不拘小节的行为大为反感。 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对那些喜欢坐在女主人床上“开玩笑”的人投以白眼:如有必要四个小伙子可以一下子把这些家伙连被子一起扔到街上。一些行为指南开始对拜客礼仪加以规范。   
    安杜瓦内.德.古尔丁王后的寝宫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如果床周围不设栏杆,那就是禁止靠近床边,“在贵人的房中,如果放下床幔”那就表明栏杆也不能靠坐。在一般人家中,“坐主人的床属于不文明举动,尤其是女人的床,与不熟悉的人坐在床上聊天被视为失礼。”   
    床上的廉耻观与洗浴的廉耻观经历了同样艰难历程,因为自古以来法国的住房就没有专用房间。妇女既没有客厅,也没有浴室。而室内只能搞一些栏杆、屏风和礼仪指南,把浴桶用布罩住,这些都是些应急措施,不解决根本问题。至了十八世纪,贵妇人才有专用小客厅,到了十九世纪卧室终于与其它房间分开了,直到这时候,形成新观念的条件总算具备了。   
    女人只有在一生中的重大时刻才在卧室中接待客人或接受亲人的祝贺与安慰:包括结婚时,新婚之夜第二天清晨醒来时,生孩子时或者丧夫时。当然还有上千种理由让女人不能离开床铺,主要与医疗有关。通便和放血是治疗和预防的主要手段。而其它治疗方法大都采取这种形式。药物灌肠也要求病人在床上躺上一段时间……路易十四曾做过两千次通便治疗,他就在卧室中接见大臣、听取建议,大事一点也没耽误。至于放血治疗,病人都知道,应该保持平躺的姿势。   
    探望奥地利的安娜王后的事件史有记载,1625年,王后卧病在床,英国公爵布金汉前往探视。公爵难道是王后的情人?讲述这件事情的持衣侍从拉保尔特先生则不以为然。不过也是利害所致:由于这次“失误”,他丢掉了持衣侍从的差事。王后当时正躺在床上进行放血治疗,布金汉和赫朗德被引进王后的寝宫,两位先生确实“呆的时间过长,超过了礼仪所允许的限度,这样,王后的首席宫庭女官德.拉布西耶尔夫人不得不一直陪在王后身边,引起两位男宾的大为不满,等两位先生告退后,女官和侍从们才从王后寝宫中退出”。礼节性拜见?还是剌探性的来访?王后和英国布汉金公爵到底什么关系,各种猜测不胫而走。首先是路易十三,他把拉保尔特先生和几个曾为英国人服务而受到怀疑的女官辞退。特别是第二年王后接见了曾被怀疑在国王的衬衫上下毒的夏莱,事情更为恶化。路易十三下旨“禁止任何男人进入王后的房间,除非有国王本人在场”。此举实属罕见。   
    贵妇人生孩子之后,会专设一个房间,年青的妈妈在床上会见来宾接受祝贺。有些人也会在怀孕期间组织舞会以示庆贺。1702年,国王的儿媳妇,大孔代的孙女美因夫人,不愿意因自己怀有身孕而中断“不眠之夜”,就在自己的寝室里举办了化装舞会,而她则在床上观看,“场面颇为奇特”圣西门评论道。之所以奇特,是因为当时医生特意嘱咐孕妇在怀孕期间应避免任何激动情绪,以免在婴儿皮肤上留下痕迹。当时人们真担心孩子生下来会带着化装舞会的面具!   
    新婚之夜之后,新娘必须任由闹新房的朋友摆布。根据圣西门的描绘,那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他结婚时,圣西门夫人“在父母家罗尔热府的床上接待了来自法国各地的客人,当地风俗和好奇吸引了众多来宾。”这还不算完,新伯爵夫人在自己家里接待了全法国的客人之后,又被引见给国王,之后“在阿尔帕戎公爵夫人府上接待了全王宫的客人”。这时还没有像西班牙人那样把染有初夜红的毯子挂起来,但是有些丈夫把它保留起来,有人说那是为了一旦打起性无能的官司可以做为有力证据……而有些新娘,新婚初夜,第一次性行为之后会龚朗夫人那样故意声张一番:“兄弟,你放心,我再也不干了!”确实,她在十七岁时曾与一个野蛮的小子结过婚,“那家伙是那么粗暴,让她整整痛了八天”。而这个酒鬼却发誓赌咒地说:“这位无知的小娘子以为每次都这么痛,以后要是尝到甜头,就会忘记她说的话了。”    
    最后,除去这些接待和礼节之外,贵妇人还不得不让几个特殊人物观看洗梳沐浴。因为漂亮女人的一天应该从“秘密的”的洗梳沐浴开始,而爱人却是不能观看的。这种沐浴简直就是“爱美的人儿发明出来的游戏”,新娘的侗体欲盖弥彰,让人想入非非,不由你不脸红心跳。“浴衣撩动,露出半条玉腿,莲步轻移,微现一双小巧金莲,娇艳之态非言语可以形容。”   
    如果把别人拒之门外,要是遇上一个像爱开玩笑的太阳王的孙子勃艮第公爵那样的人,麻烦就大了。在马尔利,每天早晨,为了把阿尔古尔公主弄醒,他动用了二十来个瑞士雇佣兵带着鼓号跑到卧室,而冬天则用雪球一顿乱丢……宫里的所有人都参加了这场游戏,再加上公主一惊一乍的性格,场面更加热闹非凡。   
    床上这一套繁文缛节与十七世纪鼓吹的“女性廉耻观”不太一样。人们可以为一句话和一个粗鲁的用词愤恨不已,或者在如何穿睡衣、浴衣上下功夫,却从来不考虑在房间格局上动动脑子,以保证人们的隐私。这使我们对卫道士的严厉说教大为怀疑,而使我们更容易相信当时当时那一套都是假正经。
第四部分  床上的廉耻观第35节  穿睡衣成风(的王国)    睡衣在中世纪初就已经为人所知,并使用,但是至到十七世纪还没有普及。在乌丹写的《法国人的好奇》这本书中戏称那些穿睡衣睡觉的人“像国王的剑一样,总是藏在剑鞘里”。不过在时髦的沙龙中,不管是晚上穿的睡衣还是白天穿的便服(不戴睡帽)都很普及,在索麦兹收集的切口一书中称之为“活人和死人之间永恒的战场”。那么在其它地方呢?   
    前文已经提到米罗蒙骑士曾利用赤身裸露的小把戏把堵门讨债的女债主赶出家门。莫兰男爵,是个“爱开玩笑的法官”,利用女债权人的近视,使用了同样技俩。   
    这位男爵也被女债主堵在床上,只好声称有病,就像他平常在马车上拿看热闹的人开心一样把屁股扮成脑袋。那位好心的讨债人看到眼前裹在被子里、话都说不清楚的苍白面孔,真以为他病了。而男爵为了装得更加逼真,还煞有其事地咳嗽了两声,又忍不住在女客人的鼻子底下放了几个闷臭屁。而这位女士却说:“我看先生病得实在不轻,他嘴里的气味太重。”   
    莫里哀喜剧中其中有一位可笑的女才子加多斯“一想到自己要挨着一位赤身裸体的男人睡觉就受不了”,就冲这一点,暂且不论男士是否假正经,对必须穿睡衣睡觉也应该感到反感了。塔尔曼.德.雷奥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假正经的新娘,在新婚之夜,迟迟不上床。女佣为她宽衣时,还吵着闹着非要让新郎躲到一边。丈母娘看到女儿嫁到这种住房拥挤不堪的人家,大为恼火。可是这位新娘结婚三个星期就怀了身孕。   
    在十八世纪,大概是为了这种羞于见人的新婚夫妇才发明了令人叫绝的“夫妻睡衣”。这种睡衣一直到二十世纪还有人穿。这种睡衣是在衣服上挖了个洞以方便行房事,谁出的这个主意?人们很想知道这位廉耻之父到底是谁。但是无从考证,只好以“尼科梅德先生”的模样来想像,这是安纳多尔.法朗士杜撰出来的“廉耻公司”主任。确实,在新娘的嫁妆中“有宽大、拖地的睡衣,睡衣上开一小洞,新婚夫妇可以合法地完成上帝之命,以便接宗传代,繁衍发展。洞口周围饰以漂亮的花边,恕我直言,那只不过是为了添点彩。”   
    在此,小说中所说的完全与现实相符。约瑟夫.维雷把这些睡衣保存在艾斯帕里昂博物馆中。睡衣上的“幸福之洞”装饰着各种花边,代表着具有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上帝所愿”……另外,在胸部还挖了一个洞口,那是为了年青的母亲给孩子喂奶时不用解开衣服。而男人的“栅栏门”前有“一吊桥”,挂在肚脐上面,用一枚钮扣钉牢,必要时可以解开,这样夫妻行房事不会因衣衫而受阻。样式已有规范:洞口高13厘米(相当于男人的手掌宽),这经常让某些作妻子感到失望而感叹:“栅栏门如此之多,难以见到里面的动物”……女人在睡衣上也有些花样:当她们觉得身体不适,不能接待小动物时,就把束带系紧。这种睡衣的老式名称为“巴黎式开口睡衣”,从中可以看出睡衣的起源,据说这种睡衣在农村比在首都巴黎流行的时间长……有称什么“天主教家庭睡衣”或者“生产小教徒的睡衣”的,称谓都与教会有关,因为修道院在寄宿生的行李中都准备了这种睡衣,在十八世纪,在忌讳越来越多的学校中已开始使用这种睡衣了。   
    从十七世纪起,神父们就呼吁精力过于充沛的小夫妻们“在床帏之中要注意正经、适度”。何为“适度”?艾里奥多尔神父在《欢娱与禁区》中告诉我们“夫妻床帏之乐”切忌淫乐过度和不正确的姿势。不过这一忌讳很快从行动转换到视觉。艾里奥多尔神父说道:“要避开仆人、孩子、朋友们的目光,不要让纯洁之火引发邪恶!”不过关于夫妻睡衣的闹剧寿命不算很长,只有百年历史!   
    人们很快适应了新式睡衣。维雷说;“总之,麻布做的睡衣太硬,新衣服穿在身上,很难掀起来。因此需要开一个口子。”在试穿之前,这些衣服不都是直立放着的吗?不都是在树干上摔打一番才能把衣服弄得软和一点吗?人们很快发现睡衣上的洞可以派上很多用途。比如便利传递卫生纸,还可以把婴儿的脚丫子放进去捂捂暖……现在,在落后的农村还可以发现这样的睡衣。1952年,一位到康城生孩子的妇女就穿着这样的睡衣。这是她的第十二个孩子。但是“她丈夫还从来没见过不穿睡衣的妻子是什么模子。”   
    十八世纪时尽管有些过份的作法,睡衣还是开始普及。首先是宫廷,由于王室的行为怪诞,受到众人的指责,他们不得不穿上越来越保守的睡衣。像玛丽-安杜瓦耐特睡觉时就穿着“饰有穗带和花边的的带袖胸衣”,还用一块大头巾包在头上。(242)   
    耶稣教会的教科书上,竟然有换睡衣时不能看到自己私处的内容,这一套动作很快就在学校中传播开来。“起床时动作要小心谨慎,身体任何部分都不能露出来,即使是旁边没有人也不行。首先拿起常穿的衣服,把身子遮住,要想到上帝在注视着您,永远不要半裸着身子走出房门(243)。要时刻想到总有别人(上帝)在注视着您,这样做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受的是宗教教育,个人廉耻观具有严格概念。上帝的眼睛永远不会放过裸露的不雅行为,到了十七世纪,上帝之目换成了他人之眼。   
    十九世纪时,在法国人人都穿睡衣。老雨果将军在意大利时遇到地震,他看到妇女们跑出屋时一个个都一丝不挂,大为吃惊。而法国妇女都是穿睡衣的。“步兵和轻骑兵战士们一个个都纯洁无邪,可是见到这些一丝不挂的妇女和女孩子也被弄得狼狈不堪,赶紧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军大衣。(244)”看来战士比妇女还懂得廉耻……简直到了另一个世纪!雨果看到的意大利农村很像中世纪的法国。“在意大利农村和其它岛上,人们睡觉不穿衣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巴士里加塔,雨果将军曾见过一些“修道院的主持不让盖房子。一所房子里住着七百来人。一间屋子里睡几家人。父母和全家老小就睡在一张床上,盖一床被子,老大不小的姑娘旁边睡的就是结了婚的男孩子。他们都属于修道院管理的教徒。”在1805年,意大利战争时期,继承了革命思想的法国人有一种感觉,觉得这里的人还处于蒙昧时期,完全受制于教士、贵族和旧制度,他们的行囊中为这些野蛮人带来了文明的启蒙之光。廉耻观也是其中的内容之一,班佐修道院中教徒住所乱七八糟的局面不都是教士搞的吗?   
    人的原始本性与裸露、野蛮和原始状态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在浪漫主义的黄金时代中,人的原始本性比束缚人类精神的文明更能得到张扬,这是人的身体可以获得更大自由的时代,人们对这一时期特别向往。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在《笑面人》这本书中写到“裸身睡觉的习惯”源于罗马、流行于意大利,这时他大概想起了父亲在意大利的征战。这本书写到葛文芬纳和戴雅在同一张床上长大,而老乌尔苏席地而睡。到了一定年龄,葛文芬纳要求和乌尔苏一样睡到地板上,因为是“男孩子首先产生了廉耻心,”而戴雅却哭着非要和她的“同床伙伴”一起睡不可,“有个男孩子睡在身边才觉得塌实。人们只有看到光身子时,才会产生羞耻感。而她却不知道光身子是怎么回事。”不要忘记戴雅是个盲人,眼睛看不见,她的男性同伴的廉耻观是怎么回事,她根本无法理解。   
    然而,人之初的自然本性消逝了。十九世纪对这种自然本性的围剿始于公共房间。1809年,中学的一项有关文明的校规规定:“床与床之间用一道两米高的隔断分开。”并要求“宿舍夜间点灯”。但真正实施起来大概困难重重,从1812年一位学监的报告中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情况,这份报告对女生宿舍的情况提出了抱怨:“那么多女孩子睡在一起就像睡在一张大床上,有悖于道德风尚。我们希望床与床之间留出一张椅子的空位,中间隔上高65—96公分的隔断或布幔,以便让学生既不能睡到一起也不能互相看到对方。”心有邪念,必遭天谴。这些规定一直延用了很长时间。甚至二战之后,在圣-马尔丁–德- 图尔的学校中还要求寄宿学生跪着脱衣服,以免旁边的人看到露出的身子。   
    在这种条件下,最好还是不要保留法国人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陋习为上策。二十世纪初,有一位斯坦雷夫人因为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有幸记录下富尔总统的遗嘱而名噪一时,当时,她有一辆旧自行车要出售,就登了一则小广告。一位中年男子前来洽谈,斯坦雷夫人连想都没想就在卧室中接待了来客。这位男士大概是位极其敏感的人,他含含糊糊地说以后再来,可从此就再也没露面。(248)   
    这种现在还可以见到的行为是好是坏,很难做出判断。自从住房有了单独的客厅之后,在卧室中接待客人的习俗便没有理由存在下去了。甚至在没有客厅的单居中,也要把床铺隔开,或者最好使用两用沙发。现在,老式夫妻睡衣已成了民俗文物,没人再穿用了。这是因为从印度引进的睡袍对老式夫妻睡衣是个致命打击。经过百十来年的摇摆,廉耻观产生了新概念,其中刑法起了决定性作用,人们的习惯也随之而变,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无权干涉稳私,在社会生活中,稳私权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