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基谁明浪子心视频:教育部关于开展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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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开展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05月12日 | 来源: | 复制链接高司函〔2011〕80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展示中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优质资源普及共享,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满足学习型社会的需求,我部决定启动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
视频公开课是我国高等教育适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通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以大学生为主体的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优质视频课程。视频公开课建设将采取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社会公众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等方式,创新模式,全面推进。
2011年将以“985”高校为主体,完成首批有一定影响力、受众面广的视频公开课建设。同时,建设“全国高等学校课程网”,用于集中展示视频公开课,为国内主流门户网站提供视频公开课的接入与镜像服务。在2011年建设基础上,将逐年扩大高等学校参与视频公开课建设数量,进一步完善网络运行平台及有关机制建设。到2015年末建设500门以上视频公开课,逐步实现对所有学科门类的全覆盖。
2011年首批视频公开课建设将分步实施:(1)5月份,“985工程”高校申报选题,专家遴选确定选题;(2)6月份,启动获得批准的选题建设工作;(3)8月底,有关高校完成视频公开课建设;(4)10月份,经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的课程上网展示。为了顺利有序地开展工作,现就有关2011年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范围
首批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学校为“985工程”高校。视频公开课将作为“985工程”高校面向社会展示成果的窗口之一,体现学校先进的教育理念、鲜明的学科特色和精湛的教学水平。同时作为“985工程”高等学校回馈社会,实现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原则上每所高校申报选题为5门,务必保证课程的质量和影响力,宁缺勿滥。
二、主讲教师
1.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受聘教师。
2.申报教师需注意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充分把握受众的需求和课程学习方式、信息接受方式。提倡教师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提倡与学生互动,保证视频课堂有较强的现场教学感。
3.鼓励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大家”主讲视频公开课,但专业技术职务及各类荣誉称号不作为必要的准入条件,以课程本身的选题意义、讲授内容及效果、社会认可度为主要遴选标准。
三、课程要求
1.首批课程建设重点在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课程,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为主,重点建设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素质教育课程,兼顾其他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中国传统文化类课程包括哲学、文学、历史、艺术等课程;科学技术类课程可涉及大地震、核辐射、新能源、新材料、高速铁路等问题;社会热点类课程可包括生态环境问题、社会诚信问题、社会保障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公共卫生问题等课程。
2.课程内容分专题呈现,每讲应控制在30分钟左右。系列课程建设周期较长的,可按系列课程申报,分年度建设,首批申报建设不少于3讲。
四、知识产权管理
1.所申报课程以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基本原则。入选的视频公开课视为职务作品,将由“全国高等学校课程网”及国内主流门户网站集中展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2.课程内容和形式应当具有独创性,反映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特色与研究成果。主讲教师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
3.课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禁止商业使用,并设专门机构负责产权保护和运营管理工作。
五、申报材料
请有关高校在2011年5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表(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2.视频公开课选题汇总表。
3.有关课程教学录像光盘(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
同时,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一份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表和视频公开课选题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联系人:袁红辉;电话:010-66096925 ;电子信箱:yuanhh@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附件:1.视频公开课选题申报表
2.视频公开课选题汇总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