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关鹅沟门票多少钱:三网融合,葫芦僧遭遇“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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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葫芦僧遭遇“葫芦案”(2011-08-08 11:31:16)  转载 标签:三网融合 cntv 广电 电信 iptv 手机电视 盗播 互联互通   it 分类: 赢在天下

  三网融合,葫芦僧遭遇“葫芦案”

  文/毛启盈

  8月8日,媒体有消息称,日前,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已就江苏电信和广东电信IPTV业务平台侵权盗播中央电视台相关电视栏目视频的行为向南京中院和广州中院提起了维权诉讼。

  我们注意到,2010年以来,广电先后封杀广西电信、陕西电信IPTV业务,采用的均为行政手段,以市场监管者的角色出现。而这一次,却是将江苏电信、广东电信告上法庭,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以看到广电在不断转变观念,主动将身份从监管者转移到市场参与者,与电信运营商公平竞争,市场化运作。脱掉了官服,站在受害者的坐席上。这不得不说,这是三网融合创造的一个奇迹。不过,根据媒体报道,有几点悬案,仍然难以服众:

  第一,江苏电信和广东电信IPTV业务平台“侵权盗播”中央电视台相关电视栏目视频。侵权问题是小,大不了赔点钱,电信运营商最不缺就是这些纸张。而“盗播”,这可不是小问题,国企竟然存在盗窃行为,这要上升到政治层面上,盗播CCTV的内容,可是要蹲大牢的。近年来也针对民营视频网站提起过大量诉讼,“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三网融合,IPTV之争,连国务院都感到棘手的“皮球”,如今却踢给了法院。面对两个国企,法院如何判案?

  第二,CNTV独家享有对中央电视台全部电视频道及其所含之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手机移动、IPTV等新媒体平台向公众传播、广播(包括但不限于实时传播或延时传播)、提供之权利。目前,已经和中国移动签约的手机电视台。有人说,这是控制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的“独家”如果只放给中移动,而对电信和联通采用排它政策,企业行为,无可非议。但是,要到达控制互联网电视的目标,在TD不给力的情况下,这种排他协议能否通过政审,这是广电必须面对的问题。

  第三,只要电信企业想进入IPTV就要与广电进行对接,否则全都不合法。运营商搞好你的通道就行了,闲的蛋疼,争夺什么IPTV?没有经过允许,擅自搞乱市场,自然是不能被允许的。但是,电信究竟违了什么法律?这法律是谁制定的?又体现了谁的根本利益。如果没有体现百姓的利益,老百姓是否会支持这个法律?法官究竟要用那部法律来定案,是否有舆论压力,这是一个大问题。

  第四,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技术层面交叉授权现象颇多。如果电信获得了广电旗下的授权,这问题就复杂化了。要不要连同自己旗下的企业一起告上法庭?广电很纠结,很委屈。但是,即便是电信败诉了,能赔款还是能施加压力。因为采用行政手机直接封杀,都会出现死灰复燃现象,那么,通过打官司的路子路漫漫其修远兮。如果法律程序走过三年五年,三网融合政策变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目前,国内IPTV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100万户,其中江苏、上海和广东的用户数量位居前三位。广电选点较准,也很有正对性,而且采用一个较为和平的手段,试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我们知道政府主导三网融合,最终将实现互相进入:一是广电实现宽带接入;二是电信得到IPTV 的传输资质。而最终结果是广电将推广宽带业务,电信企业将经营 IPTV ,打破了原有的产业垄断,消除了政策性发展壁垒。

  所以,很同情广电被国企“侵权盗播”的不幸遭遇。此前,我曾经给广电提出过三大建议,这次一并送上:

  第一,在手机电视业务上,除了和中国移动发展TD外,最好也能和其他两大运营商合作,这样用户数量就会直线上升;第二,在手机电视内容上下功夫,找准市场定位,提供更为个性的内容;第三,合理的资费是留住用户的“法宝”,必须有一套符合市场的套餐方案。

  通过IPTV内容控制这个产业链,可能得不偿失,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