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识女人中文歌词:北海中院会抛掉烫手的山芋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36:55
今天,本人与李金星律师以杨炳棋辩护人的身份向北海中院提交了三份文件:对杨炳棋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延期审理建议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是贵院正在审理的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杨炳棋的辩护人。
就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述即出现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在贵院2010年9月及11月份的两次开庭中,所有被告人全部不认罪,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各被告人之前的辩护人,也均是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作为杨炳棋的第二任辩护人,我们也将为杨炳棋作无罪辩护。我们认为,现有证据根本难以证实杨炳棋参与故意伤害致死裴金德的事实,公诉机关的指控根本无法成立,依法应判决杨炳棋等无罪。
目前,对包括杨炳棋在内的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已经远远超过审判羁押期限,继续对杨炳棋进行羁押,既不具有合法性,也不具有正当性。
虽然杨炳棋的罪与非罪最终需要由法院来判决,但法律是具有可预测性的,作为法律人,我们当然有能力对其行为性质作出正确的判断。即使最终法院判决杨炳棋构成犯罪,也不应影响现阶段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上述规定,等候审判的人不受监禁乃是对人权的保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监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其采用非监禁强制措施,应为常规。而杨炳棋等人既然在第一次审判就不认罪,而且我们在会见杨炳棋时也明确表示会为其作无罪辩护,其必然会配合法庭的审判,争取无罪判决,而不至于逃避审判或实施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基于述事实和理由,我们谨申请贵院,对杨炳棋进行取保候审。
申请人:杨炳棋的辩护人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 泽律师
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李金星律师
2011年8月5日
延期审理建议书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是贵院正在审理的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杨炳棋的辩护人。
就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述即出现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在贵院2010年9月及11月份的两次开庭中,所有被告人全部不认罪,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的结果。而在贵院审理本案期间,各被告人之前的辩护人及出庭作证的证人均被北海公安机关以妨害作证及伪证罪予以追诉。且公安机关在审判阶段又对被告人违法进行审讯,并得出了新的“有罪”供述。
现贵院再次开庭审理本案,作为杨炳棋的第二任辩护人,我们没有参与过之前的两次庭审,只有通过与被告人杨炳棋进行充分的、自由的交流和沟通,听取其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的陈述和辩解,才能最终确定辩护思路和具体的辩护方案。然而,我们在会见杨炳棋时,却一再受到公安机关的阻挠和干扰。在我们对被告人杨炳棋的多次会见中,公安机关均派人陪同,监听、监视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谈话,导致被告人在接受律师会见时,沉默以对,不敢说话,以致我们不能有效进行会见,难以通过被告人了解案件事实,难以确定具体的辩护方案。据了解同案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会见中也受到同样的阻挠和干扰。
因此,我们要求贵院推迟8月8日至12日的开庭,待会见问题得以解决,我们通过有效的会见,与被告人杨炳棋进行充分的、自由的交流和沟通,听取其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的陈述和辩解,向被告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辩护思路和具体的辩护方案之后,再行开庭。
否则,我们将无法为被告人进行充分的、全面的辩护。这不仅损害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也不利于贵院对本案的公正审理。
因为不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剥夺被告人辩护权导致的冤案已经不少。最新一期南方周末“大胆假设,武力求证”一文对北海一桩冤案的报道,就是明证。我们不希望,因为我们没有为被告人进行充分的、全面的辩护,而在有一天本案出现新的变化时,与本案办案人员一起成为反面教材。
保护辩护人的执业权利,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我们希望贵院能够考虑我们的意见,对本案延期审理,切实解决律师会见的问题,而后再确定开庭时间。
申请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泽 律师
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李金星律师
2011年8月5日
要求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案
报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北海之外的法院管辖
申 请 书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是贵院正在审理的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杨炳棋的辩护人。
就裴金德等被控故意伤害犯罪一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述即出现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在贵院2010年9月及11月份的两次开庭中,所有被告人全部不认罪,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各被告人之前的辩护人,也均是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而在贵院审理本案期间,各被告人之前的辩护人及出庭作证的证人均被北海公安机关以妨害作证及伪证罪予以追诉。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又违法进行审讯,并得出了新的“有罪”供述。
作为杨炳棋的第二任辩护人,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后,我们也认为,现有证据根本难以证实杨炳棋等故意伤害致死裴金德的事实,公诉机关的指控根本无法成立,依法理应判决杨炳棋等无罪。公安机关在诉讼还在进行的情况下,就将辩护和作证违背自己追诉目标的律师和证人予以抓捕,进行刑事追诉,妨害刑事诉讼的进行,这是完全不正当的,也是违法的。
我们在会见杨炳棋时,也一再受到公安机关的阻挠和干扰。在李金星律师的两次会见和周泽律师的三次会见中,公安机关均派人陪同,监听、监视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谈话,导致被告人在接受律师会见时,沉默以对,不敢说话,以致我们不能有效进行会见,难以通过被告人了解案件事实,难以确定具体的辩护方案。
之前,多位律师到为杨在新等律师及裴金德等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也曾受到公安机关阻挠、干扰,会见不能正常进行,还受到北海公安机关组织或纵容的所谓“被害人家属”的围攻。
我们认为,上述情势,是极端不正常的。为此,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投诉。而我们发现,7月28日《南方周末》的报道中,就四律师失陷北海的案件及与此关联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披露了如下内容: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第一,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
基于上述情势,我们有理由认为,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一案在北海审理,被告人将不可能获得公正的审判。为此,我们谨要求贵院,将本案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北海之外的其他法院审理。
最新一期南方周末“大胆假设,武力求证”一文对北海一桩冤案的报道,让我们对本案的前途感到恐怖。我们不希望,因为我们对本案的参与,由北海中院对本案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后,在有一天本案出现新的变化时,与本案办案人员一起成为反面教材。
以上意见,请贵院慎重考虑。
申请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泽 律师
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 李金星律师
2011年8月5日
附南方周末的报道
中国律师界杠上北海公安
作者:
来源: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不惜触犯国内律师与全国律协之众怒,以“伪证罪”一口气抓了同个案子中的四名辩护律师,被查明是因为北海市政法委定调子要办“铁案”。
北海“抓律师”事件已上演一个月,各地律师声援团前往北海,律师或被警方命令解腰带安检,或遭不明身份人员围殴,警察袖手旁观。全国律协表态:对律师在北海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
广西北海4
在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里,嫌疑人、证人、律师几乎全部身陷囹圄,到2011
整整一个月,在北海这个167
“北海事件是司法制度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称。
“政府痛恨”的 律师不能释放
2011年
“4
然而,此事在全国律师界引发的震动,也令北海方面始料未及。6
第二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立刻就4
据知情人透露,这次协调会最关心的议题是:“11
北海市公安局表示,案件总得来说“没问题”,不过承认在抓捕律师的案件中“有瑕疵”,比如抓了律师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通知家属,对罗思方和梁武成进行监视居住,不该把他们关在其他地方。
第二是如何应对局面,减少压力。比较统一的意见是,降低案子的风险度和关注度,释放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成三律师,批捕杨在新。因为杨在新是“主犯”。另外,杨在新在“历史上有问题”,杨办过许多敏感案件,是公安局“关注过”的人。
6月
杨忠汉回家后,他的婶婶——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前去找他。“他很久都不开门。”黄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后来杨说:我不能随便说案子的事情,里面很复杂。对叔叔的被捕,他表示“我也救不了他”。
早在4
“公安局多次想抓他。”一名北海律师称,杨在政法界口碑不好,因为他办案太认真,“老是挑毛病,这也违法,那也违法”。他本人就两次见到杨被合浦县政法系统的人殴打。尤其是2009
一名钦州律师透露,在4
该律所主任找了钦州市司法局和政法委,由他们出面跟北海方面协调,最后才逃过一劫。
“这次4
北海市看守所门口,一名妇女拖住北海律师团成员陈光武律师 (北海律师团/
会见被告,安检受辱
在陈光中等学者眼里,近些年中国法治环境在持续恶化,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律师的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律师不能正常会见当事人,则是最常见的现象。
首批律师团成员到达北海后,已经预料到在律师会见中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
“十几名律师在海城分局法制科暴吵,我们前进一步,他们就后退一步。”北京律师李金星回忆6
不过据知情人透露,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有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当天的协调会。协调会第三项重要议题是严格执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北海市公安局的与会人员说,你们闹腾得太那个了,“别指望我们高院会护着你们”。
第二天,杨在新的两名代理律师陈光武与张凯成功会见了杨。令两人略感欣慰的是,会见过程中,他们向杨询问案情,“没有任何打断,通常情况都会被打断。”陈光武说,尽管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但案件在侦查期间,这项规定几乎得不到执行。
6月份
在北京律师李金星的记忆里,缓和的局势持续了十余天。他和杨名跨、徐玉明3
然而,谁也没想到,事情在7
1个小时过去了。提讯室的铁门哐啷打开,一个警察大声说:接到中院通知,终止会见!房立刚赶紧让裴日红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这样下午就好到北海市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裴日红拿着笔还没写完一个“裴”,就被警察带出了提讯室。
惊呆了的房立刚也被带到看守所政委办公室。几名警察称他会见违规,要做一个笔录,遭到拒绝;然后房被带到北海市中级法院确认身份。
从这天起,北海律师团会见需要法院盖章证明。而律师会见,根据律师法,只需要律师证、委托书和介绍信“三证”即可。
第二天上午9
“可能就是皮带了,你把皮带抽了,不通过检查我们也没法交代。”警察说。
房立刚把皮带解下来交给警察,又一次过安检门,终于没响。
经过“搜身”似的检查后,房立进到了看守所,在安排室里又被要求看身份证,房终于爆发了:“我不会见了!”双方随即发生激烈的争执,几乎产生了身体接触。
“这是我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无以复加和匪夷所思的侵害。”房向南方周末记者说。而这次房的含泪终止会见,被陈光武称为“中国第一次对律师进行侮辱性、歧视性安检”。
事实上,各地警方在会见时对待律师的方式千奇百怪。北京律师夏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0
不过,类似于北海事件中的反复安检、贴身监听、反复查验律师证件、审查律师会见笔录等等会见乱象,集中在一起发生,并不常见。
“只要不把内裤脱下来,我们就配合。”因7
律师李金星(笔名伍雷)在北海被不明身份者群殴 (北海律师团/
群殴律师,警察被指“纵容”
预计年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诉法修订草案,最为人关注的就是律师权利保障。1996
比如38
在控方一支独大的情况下,律师权利会被践踏到什么地步?“北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一些律师预测在“房立刚受辱安检”后,最有可能发生的是想方设法赶走外地律师,比如有关部门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解除与外地律师的委托合同;指定本地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等等。在杨佳案、邓玉娇案、钱云会案中,都有这样的先例。
“谁也没有意料到,比这更惨烈的事情都有。”7
7月
几名妇女忽然冲开门,高喊“杀人偿命”围住了陈光武、杨名跨和徐玉明。大约有二三十人,有人拿着两米长的棍子,将陈死死按压在一张床的边沿,又打又抓,还有两个人咬了他的手臂。住对面的律师李金星也被追得到处乱跑。
“我们可能会没命。”惊慌中,60
报警后,警察来了,并没有采取措施。两个多小时后,一个神秘男子自称死者黄焕海的家属,走进陈的屋子里和他谈判。
“立刻离开北海,不准做无罪辩护。否则出不了北海,像蚂蚁一样把你踩死。”男子说了两三遍,陈光武感到毛骨悚然。
晚上9
一个星期后,陈、李二位律师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当时的场景,仍然止不住眼泪。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北海律师团的律师,几乎都用“执业以来最黑暗最屈辱的经历”来形容当晚的情况。
此时,全国律协的某领导希望陈等人撤出北海,退到南宁,以保障人身安全。不过,来到北海的律师越来越多,最终使陈光武顶住了压力。
“就是死,也要会见。”李金星说,这是他们当时商议的决定。
7月
陈光武表示,发生三次“围攻”,北海警方都没有采取任何调查措施,也没有对双方作笔录,“明显是纵容,到现在我们也不认为那些人仅仅是受害人家属。”
两天后,会见终于得以进行。然而事情又起波折。北京律师朱明勇是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辩护人,由裴的妻子杨子玉聘请。他在法院办理会见手续时,被告知已有两名北海律师会见过裴。“难道北海也要上演换律师的丑剧?”由于杨子玉的抗议和网友的质疑,两名北海律师的委托被解除。
21日上午,朱明勇见到了裴金德。两小时的会见中,裴始终不发一语,指着朱身后的警察,眼神充满恐惧。
下午,北京律师周泽会见了杨炳棋。在上一次会见中侃侃而谈的杨也变得沉默不语。“是”、“没有意见”,仅有的几句话,杨也用极小的声音回答。
于是,朱、周二律师有了职业生涯中唯一的“被告人对自己的律师享有沉默权”的经历。
“他们跟我耍无赖”
事态发展至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卷入了“北海事件”。“律师对刑事案件的执业风险的恐惧在李庄案后达到了高潮”、“中国20
“无论是不是做刑辩,中国律师见面谈的第一件事可能就是北海事件。”北京律师张青松说。北海官方对律师态度的强硬,逼得全国律师同仇敌忾,似乎要将这些年在执业中所受的屈辱全部表达出来。陕西先后有两批律师声援北海律师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门做刑事案件的律所,特地发表声明,抗议北海官方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还有一些律师专门前往北海,支持律师团的行动。
7月
据一些律师透露,刑诉法修改也传来好消息。全国人大法工委已表态要修改刑诉法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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