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游泳健身:上海修订食品安全法地方规定 拟设统一有奖举报热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6:30:37

上海修订食品安全法地方规定 拟设统一有奖举报热线

2011-06-08 04:48:00 来源: 东方网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0)

东方网6月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上海实施办法(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同时明确,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准许生产证。此外,草案修改稿提出,拟设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热线。

食品添加剂建立使用记录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列入草案修改稿,是一大亮点。“针对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参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对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凌介绍,草案修改稿中首先增加禁止性规定,明确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工制作的食品”。

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草案修改稿增加了专门条款加以约束。修改稿中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而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制度。

今后,违规企业将受到严惩。草案修改稿对企业违规使用食品安全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者最高将被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准许生产证等。

举报投诉拟设立统一热线电话

今后,任何组织或个人一旦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有望通过拨打统一的举报电话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举报属实的,还将获得一定奖励。

“本市目前缺乏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举报奖励机制不健全。”张凌表示,针对这一现状,此次在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相关规定。

记者看到,草案修改稿中提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统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向统一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同时,此次草案修改稿中还增加了奖励条款,明确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过期食品用染色毁形措施予以销毁

针对食品生产领域存在部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散装食品标注缺失的问题,此次草案修改稿也有所规定。

 

在原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虚假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基础上,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回收食品进行登记,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的规定。草案修改稿还鼓励建议“临近保质期食品提示制度”,即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出售,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过期食品如何处置?草案修改稿明确,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过期食品予以销毁,并记录处置结果,且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回收食品登记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对于散装食品,草案修改稿规定,生产、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作者:黄雨清

(本文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