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谷川莫妮卡 种子:云南高院死刑改判死缓案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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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2009年5月16日,将同村的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此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2010年7月15日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家属损失3万元。2011年3月4日,二审结果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7月5日,法院重新审查李昌奎案,引起广泛讨论。

赛锐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睡过一个好觉,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法律严惩。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近期,随着李昌奎案准备再审,有了实质性进展,吴倩被害一案也渐渐走入公众视野。受害者家属说,这是昭通市李昌奎案的第二个版本,希望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
  
  崔海宁
  崔海宁,凤庆县人,在犯有两次强奸罪的前科下,第二次刑满回家不到一个月的2009年11月6日下午16时,将花季少女巫晓丹骗至家中“猥亵并企图强奸”遭到受害人的反抗,将其残忍打死,畏罪潜逃至贵州贵阳被捕归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云南高院在改判李昌奎案的18天后又改判了崔海宁死缓。
  
  
  代贤峰
  1999年10月25日凌晨,代贤峰与蒲绍丙,肖本义(二人均在逃)预谋抢劫本村徐文素家小卖部。三人窜至徐文素家门前,代贤峰敲开徐文素家小卖部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拒绝。代贤峰即用水果刀朝徐文素颈部刺了一刀,徐挣脱后,代贤峰翻窗入店,持刀对徐文素追杀,致徐面、颈、背等处共三十余处锐器创,
  
  徐文素因失血性休克,双肺开放性气胸死亡。代贤峰抢走香烟后与蒲绍丙,肖本义逃离现场。1999年10月31日晚,代贤峰之兄代利峰到宣威市乐丰乡***举报其弟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于11月1日在昆明市将代贤峰抓获。
  
  曲靖(2000)曲刑初字第72号认为,被告人代贤峰无视国法,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实施抢劫行为的过程中杀死被害人,虽有自首情节,但代贤峰手段特别残忍,致使致使被害人共达三十处锐器创,故不宜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高院(2000)云高刑终字第1062号认为,上诉人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尚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一直未得到司法机关的出庭通知,直到2010年才直到罪犯未判处死刑,才于2010年6月4日从曲靖法院复印到判决书,随即向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和抗诉,两院相互推诿至今毫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