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长生夜奏夜完整版:治理隐性腐败 让“太平官”“混事官”无处遁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0:55:59
 
治理“隐性腐败”也要形成风暴

 
    分析称干部“无为问责”有助转变官员庸懒积习       “无为问责”是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推行行政问责制度的积极探索。“无为行为”主要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这一探索对目前实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了某种程度的拓展和创新,引起了理论界和社会舆论的较大关注。本文试就实施无为问责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的几个着力点。
 

治庸问责就该对“太平官”动真格

    这是一次让人眼睛一亮的问责。它意味着:当太平官、做泥菩萨现象在武汉的官场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武汉市的这次问责也明确地告诉公众,不作为、慢作为的官员就是庸官!不作为、慢作为就会对工作造成损失,就会失信于群众,就应该被问责!

    治庸问责需要一副“长效药”

    责任意识的匮乏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疲软,是滋生行政不作为的土壤。行政不作为现象其实是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的一种表现,是以消极的不作为姿态滥用职权和规避责任,和行政腐败乃同根生。

如何治理隐性腐败?

如何有效治理隐性腐败?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强化、细化促进公职人员忠诚履职、勤政工作的绩效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要求和国家公务员法的相应规定,通过具体的规范和制度设置,通过群众路线与职能部门严格查究相结合的方法,逐步探索树立科学规范的隐性腐败定性、定量、定罚标准,在全体公职人员中树立“为政不勤亦腐败”、“腐败行为必受罚”的理念,从而使对隐性腐败的治理走上科学化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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