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室外景观: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35:28
武胜府办发〔2009〕31号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彻底改变我县乡村环境卫生的现状,切实改善乡村居住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乡村环境改善,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实施全县动员、全民动手,打一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以乡村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为重点,大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改变全县乡村环境面貌。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到2009年底,完成所有乡镇场镇和50%以上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使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并基本建成能够承载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环保基础、公用设施体系和运行管理系统。
三、工作步骤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本着能快则快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并要突出重点,将乡镇政府所在地、骨干公路(南渝高速公路、国道212线、省道304线、岳武路)沿线的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分三个阶段切实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展开阶段(3月15日—4月14日,共1个月)
1、目标
抓好乡镇容貌治理、村庄清洁等工作,在整治乡镇及村庄清洁环境卫生、提高环保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具体工作
乡镇整洁工作。一是清理街巷、居民区、集贸市场、公路、公厕、河沟、堰塘垃圾和杂物,配备专人进行日常清扫,清理广告乱贴乱画。二是清理街巷摊点乱设乱摆,规范设置摊点或市场。三是治理施工现场噪声扰民、扬尘污染、建筑弃土污染等问题。四是以治理生活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
村庄清洁行动。一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中的“清垃圾、清杂物”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泥以及道路、河道、沟渠的杂物。二是定期清扫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和厕所,保持村庄整洁。三是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四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
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一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乡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顶风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生活观念,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三是要重视未成年人卫生文明教育,建设卫生文明家庭和校园。
(二)深化阶段(4月15日—6月14日,共2个月)
1、目标
集中开展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居)民素质,实现乡村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具体工作
乡镇容貌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卫设施。逐步推行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二是搞好小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环境治理,改造乡镇公厕等卫生死角。三是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发展乡村粮油超市与连锁店,合理设置商品交易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并保持环境整洁。四是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等问题。五是规范乡镇建设行为,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整治道路两侧的建筑风貌,突出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保持建筑风貌协调。
村庄庭院美化工作。一是重点抓好“四清”中的“清污水、清污泥”工作。突出抓好小型供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污水乱排,清理沟渠塘堰污泥。二是开展农房建筑风貌特色美化,配套进行农房“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三是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四是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和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道路硬化。有条件的村庄,要全面推广和普及沼气利用,积极推进“发展庭院经济、建沼气池”工作。
公民素质提升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氛围,在村(居)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二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和相关常识的宣传普及,引导村(居)民自觉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三是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村庄创建活动,切实把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四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导。
(三)提高阶段(6月15日—7月14日,共1个月)
1、目标
结合整治工作实践,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管理有序、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企业信心增强、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
2、具体工作
开展“完善提高,健全机制”活动。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进行完善、补充,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保洁机制、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机制、问责机制、监督指导机制、全民参与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等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法规、政策,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在全县总结、推广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卫生文明、道德高尚的普通村(居)民典型,全面提升村(居)民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各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把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深入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工作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组织,善于创新,对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标准、时间安排等做出详细规定,落实整治措施和目标,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落实资金,健全队伍
各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落实资金,着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规定和需要,配置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人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入宣传,全民参与
各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形式多样地开展相关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觉维护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坚决制止、纠正有损乡村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将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整治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任务完成不理想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武胜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化”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2、武胜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化”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村庄)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武胜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化”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乡镇)
名称
指标要求
类别
清洁化(30分)
优美化(25分)
秩序化(25分)
制度化(20分)
备 注
任 务
指导部门
任 务
指导部门
任 务
指导部门
任 务
指导部门
一、乡镇内道路、交通、桥梁和公共场所
1、清洁度(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70%为满分,≤20%为零分。(3分)
交通局
规划和建设局
1、道路平整度≥70%为满分,≤15%为零分。(1分)
交通局
规划和建设局
1、照明设施完好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1、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现程度。(2分)
财政局
乡镇评价指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相关部门负责指导。
2、各种机动车辆整洁度≥60%为满分,≤10%为零分。(3分)
公安局
2、道路综合完好率≥60%为满分,≤10%为零分。(1分)
交通局
规划和建设局
2、路灯亮灯率≥80%为满分,≤2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市政公用行业体制创新与市场运作机制。(2分)
规划和建
设局
3、井盖完好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3、占道经营率0%为满分,≥50%为零分。(1分)
工商局
3、专业规划的制定与落实,规范建设行为的情况。(2分)
规划和建
设局
4、井盖平整率度≥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4、车辆停放有序度10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公安局
5、公共设施完好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5dB(A)为满分,≥95dB(A)为零分。(1分)
环保局
5、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启动问责。(2分)
监察局
6、交通设施规范完好率≥85%为满分,≤30%为零分。(0.5分)
交通局
6、过境交通通畅程度≥350天为满分,≤150天为零分。(1分)
交通局
公安局
6、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栏定期刊登“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内容。
宣传部
7、建立有效财政投入机制,“乡镇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随财政收增长逐年提高。(2分)
财政局
8、乡镇专职管理人员与管理需求相匹配。(2分)
人事局
1、乡镇内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1.5分)
规划和建设局
1、景观风貌规划覆盖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9、投诉处理率100%,问题处理满意率98%。(2分)
信访局
二、建(构)筑物
1、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清洁度≥90%为满分,≤30%为零分。(5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建(构)筑物外形完好率≥85%为满分,≤30%为零分。(1.5分)
规划和建设局
3、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艺术性和协调性。
规划和建设局
3、违章搭建率,0%为满分,≥50%为零分。(1分)
规划和
建设局
4、主要道路两侧的实体围墙率0%为满分,≥30%为零分。(1.5分)
规划和建设局
4、临街建(构)筑物外墙不整洁0%为满分,≥5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5、有价值的建(构)筑物保护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m2为零分, ≤1m2为零为。(1分)
三、园林
绿化
1、各类绿地保持美观整洁,树木花草搭配合理。(1分)
林业局
规划和建设局
1、主要道路、河道两侧黄土裸露度0%为为满分,≥50%为零分。(1分)
交通局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为满分,≤5%为零分。(1分)
林业局
规划和建设局
2、绿化成活率≥80%为满分,≤40%为零分。(1分)
林业局
规划和建设局
2、主要道路、主要节点、广场、特色街区绿化配置的艺术性。(1分)
林业局
交通局
3、植被完好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林业局
规划和建设局
3、积极创建园林乡镇。(1分)
规划局和建设局
3、建成区绿地率≥25%为满分,≤5%为零分。(1分)
规划局和建设局
4、绿地清洁度(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9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林业局
规划和建设局
四、水体与空气
1、乡镇内河道水质良好,水面无漂浮垃圾(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0.5分)
环保局
1、河道管理规范有序无乱挖、乱采与乱堆等现象。(1分)
水利局
1、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为满分,0%为零分。(1分)
规划局和建设局
2、乡镇内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为满分,≤50%为零分。(0.5分)
环保局
2、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为满分,≤50%为零分。(1分)
环保局
五、社区与市场
1、居住小区无卫生死角,清洁度(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70%为满分,≤2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1、居住小区井盖完好率70%为满分,≤1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1、居住小区应逐步实现整洁设施完备、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车辆停放有序。(1分)
规划和建
设局
2、各类市场环境整洁,环卫设施齐全,地面基本无垃圾、无污水(1分)。
工商局
2、居住小区井盖平整率≥80%为满分,≤2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各类市场货物摆放有序,无以街代市现象。(1分)
工商局
3、农业户的家禽家畜,坚持圈养,人畜分离,保持环境卫生。(2分)
畜牧局
3、各类居住小区公共设施完好≥80%为满分,≤2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4、文化娱乐与夜市规范有序度8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文体局
规划和建设局
六、建筑工地
1、日洒水次数2次为满分,≤1次为零分。(0.3分)
规划和建设局
1、按规范要求处置渣土,保证净车出场。
规划和建设局
1、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标牌设置规范率≥80%为满分,≤ 30%为零分。(0.5分)
2、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
规划和建设局
2、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0.3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建筑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率≥80%为满分,≤10%为零分。(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3、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0.4分)。
环保局
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布置形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2分)
规划和建设局
店招店牌规范率≥80%为满分,≤30%为零分。(3分)
规划和建设局
店招店牌违章设置度0%为满分,≥50%为零分。(2分),
规划和建设局
八、乡镇内环卫生设施
1、公厕地面干净、干燥、无臭虫、无蚊蝇、无蛆虫。(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垃圾收集容器与运输工具整治美观、标识清楚,积极推广垃圾袋装化。(1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垃圾集中站地面干净、无垃圾,除臭、消杀到位。(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九、废弃物处置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大件垃圾、特种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收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为满分,≤30%为零分。(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2、生活垃圾运输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为满分,≤30%为零分。(1分)
规划和建设局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30%为满分,≤0%为零分。(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3、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为满分,≤30%为零分。(0.5分)
环保局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为满分,≤30%为零分。(0.5分)
环保局
十、乡镇内管线建设
1、给水、排水、排污管道应保持畅通,自来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1、架空管线线路规范,无私拉乱搭,基本无跨越道路上空架设。(1分)
各电力及通讯部门
2、公用市政设施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无污迹。(0.5分)
规划和建设局
2、建(构)筑物不得占压管线通道与设施。(1分)
规划和建设局
十一、“四害”等病媒体生物密度控制
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内
卫生局
附件2:
武胜县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化”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村庄)
要求 别
名称
清洁化(30分)
优美化(35分)
秩序化(25分)
制度化(15分)
备注
任务
指导部门
任务
指导部门
任务
指导部门
任务
指导部门
一、村庄道路、交通、桥梁和公共场所
1、清洁度(按城市环境卫生标准)≥60%为满分,≤10%为零分。(6分)
交通局
农办
1、村庄道路综合完好率≥75%为满分,≤10%为零分。(2分)
交通局
1、不得在道路与公场所乱停、乱放、乱晒、乱堆。(4分)
交通局
1、“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体系健全。(3分)
法制办
村庄评价指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
2、村庄道路硬化率≥75%为满分,≤10%为零分。(2分)
交通局
2、有相应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律。(3分)
宣传部
3、村庄公共设施完好率≥80%为满分,≤10%为零分。(3分)
交通局
3、村庄的宣传栏定期刊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内容。(3分)
宣传部
二、建(构)筑物
1、村庄公共建(构)筑物立面定期维护,清洁度≥70%为满分,≤10%为零分。(4分)
农办
1、村庄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符合节地节能要求。(3分)
农办
1、无违章搭建、无残垣断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挂吊。(7分)
农办
4、积极开展文明村庄创建活动。(3分)
宣传部
2、农房基本保持干净(4分)
农办
2、建(构)筑物外形完好率≥80%为满分,≤20%为零分。(3分)
农办
5、村民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处理满意率98%。(3分)
督查办
3、注重历史文化、乡情民风的传承和保护,有价值的建(构)筑物保护率≥80%满分,≤20%为零分。(4分)
规划和建设局
三、庭院绿化
1、庭院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2.5分)
林业局
1、庭院绿化配置优美,经济实用。(3分)
林业局
1、庭院绿化覆盖率≥20%为满分。0%为零分。
林业局
2、庭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杂物。(2.5分)
农办
2、庭院绿地率≥20%为满分,0%为零分。(1.5分)
林业局
四、水体与空气
1、村庄内河道水质良好,水面无漂浮垃圾。(0.5分)
环保局
1、河道生态环境风貌保持基本完好。(1分)
环保局
1、村庄内生活污水沼气化粪池净化率≥50%满分,0%为零分。(3分)
农业局
2、村庄内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为满分,≤50%为零分。(0.5分)
环保局
2、河道管理规范有序,无乱挖、乱采与乱堆等现象。(1分)
水利局
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04mg/m3为满分,≥0.04mg/m3为零分。(1分)
环保局
4、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年为满分,≤150天/年为零分。(1分)
环保局
五、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与市场
1、农户实行“门前三包”。居民点与新型农村社区内卫生无死角,庭院干净整洁。(2分)
农办
1、居民点与新型农村社区同山水田林路自然相融,邻里和谐。(2分)
农办
1、居民点与新型农村社区配建有卫生厕所、农具堆放间、农作物晾晒场地和仓库(1分)
农办
2、家禽家畜,坚持圈养,人畜分离,保持环境卫生。(2分)
畜牧局
2、小商品与农贸市场(店)货物摆放有序。(1分)
工商局
3、小商品与农贸市场(店)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3分)
工商局
3、架空管线线路规范,无私拉乱搭。(1分)
各通讯单位
六、村庄内环卫设施
1、垃圾收集容器与运输工具洁净,周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迹。(2分)
农办
1、有条件的村庄结合沼气的推广实施改厕。(1分)
农业局
七、废弃物处置
1、生活垃圾无乱堆、乱倒与乱放,日产日清。(2分)
农办
1、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等形式,积极探索垃圾处理方式。(5分)
农办
主题词:建设 乡村环境△ 综合整治△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6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