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品质电子厂招聘:基督为谁而死 第一部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03:10

基督为谁而死

 

序言

 

摘自巴克博士对约翰·欧文《基督为谁而死》一书所作的序。

 

《基督为谁而死》是一部论战性作品,其写作目的之一是为了表明普世救赎论既不符合圣经也有损于福音。因此,有许多人大概不会喜欢它。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强调教义的准确性,也没有必要参与神学方面的争辩(他们说这些争辩将会揭露出存在于福音派[1] 之间的纷争),这些人或许会对本书的再次问世表示遗憾。一些人或许会认为欧文论述的内容是如此的震撼人心,以致他们干脆不去读他的书;这样的态度只表明我们对事物的偏见和对自己神学观点的骄傲。但我希望本书再版之后,会有抱着不同于以上这些态度的读者来读它。有迹象表明,今天人们对圣经中神学的兴趣出现新的高涨﹕重新审视传统,探究圣经,彻底思考信仰。欧文的作品所提供的正切合那些拥有这种意愿的人,相信它将帮助我们福音派基督教去完成最迫切的任务之一——恢复福音的本来面目。

 

最后这句话或许会让一些人难以接受,但它是有事实根据的。

 

毫无疑问,如今福音派的信仰处于迷茫和无定见的状态。在诸如传福音的实践、圣洁的教导、地方教会生命的造就、牧者对羊群的带领以及教会管教的实施等方面,存在着对现状广泛的不满,而且对其前景也同样存在着普遍疑惑。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很多,十分复杂;但是,只要我们深究其根源,就会发现这些困惑最终归因于我们已失丧了对符合圣经的福音真义的理解。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在过去的世纪中已用某种貌似福音的东西代替了真福音。由此我们就遇到了问题;因为这种福音的替代品显示不出真福音在过去的年月里所显示出来的强大感召力。新福音明显没有产生深层的敬畏、深痛的悔改、深切的谦卑、敬拜的心灵和对教会的关怀。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原因在于其本身的性质和内容,它不能让人在思想上以神为中心,在心灵上敬畏神,因为它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这方面;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与真福音的区别在于它过分关注对人“有帮助”——给人带去平安、安慰、快乐、满足——而极少关心去荣耀神。真福音对人也是“有帮助”的——事实上,它在这方面比新福音有过之而无不及——顺便说一句,它首要关心的总是荣耀神。过去,它在本质上总是宣告神拥有施怜悯和审判人的主权,号召人们去俯伏敬拜全能的主;人们无论是在生活还是恩典方面都要靠祂得一切益处,无论涉及哪方面的内容,它所围绕的中心都是神,这是一点也不含糊的。但就新福音来说,它所关注的中心是人。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真福音是敬虔的,而新福音却不这样;真福音的主要目的是教导人们敬拜神,而新福音所关注的只局限于使他们感觉更好;真福音的主题是神和祂对人的旨意,而新福音的主旋律是人以及神对人的帮助。两者间的区别是十分巨大的。新福音把真福音的整个观点和重心都改变了。

 

这种改变导致福音内容的改变,因为新福音为了满足对人“有帮助”的要求,它事实上已经重新铸就了圣经所启示的信息;其结果是,圣经的一些主题——如人天生无能相信、神凭自己旨意的拣选是救恩的最终起因、基督特别只为祂的羊死——就不被传讲了。按照新福音的理解,这些教义并不对人“有帮助”;它们会使罪人产生绝望,因为它们说罪人无法凭自己的能力信基督而得救(这种绝望有益的可能性不被考虑;相反,其有益的不可能性却被当作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它有损于我们的自尊心)。然而,忽略这些教义的结果是,现在人们只传讲圣经福音的一个部分,仿佛这个部分就是完整的福音一样;冒充完整福音的不完全真理就成了与真理相对立的谎言。因此,现在的基督徒就以这样的方式去向人们传福音,仿佛人们都有能力在任何时候来接受基督;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来谈论基督的救赎之工,仿佛祂的死只是为了使我们有这样的可能,即借着信来救自己;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来谈论神的爱,仿佛它只是一种会普遍接纳悔改信靠之人的意愿;而且我们把父和子描绘成不是出于主权主动吸引罪人归向祂们自己,而是虚弱无力地静静站在“我们的心门之外”等我们让祂们进入。不可否认,这就是我们如今传道的方式;或许这正是我们真正相信的。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歪曲的不完全真理,绝不是符合圣经的福音。当我们以这样的方式传道时,圣经就会见证我们的不是;这种传道已几乎成为我们的标准模式的事实只表明一点,即我们重新审视这事是极为迫切的。因此,恢复符合圣经的福音,使我们的传道和实践与其保持一致,已成为我们目前最紧迫的需要。正是在这一点上,欧文关于救赎的论述能够给予我们极大的帮助。

 

 

写作本书的目的

 

请容我解释我写作本书的目的。我是最不愿参与到争论中去的人!但圣经说,我们必须“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近几年来,常常有人请教我关于本书的主题思想,我也听说我国各个地方都在讨论这些内容。因此我确信有必要写这样的一本书。我宁愿这项工作由别人来完成;但我感到,由我来做这项工作总比没有人来做要好!

 

我并不是说我是写这样一本书的最佳人选(其它人在这个题目上已经写出了良好的作品),但我注意到他们仅限于讨论这争论的一些观点;我认为,不仅限于去谈基督借着祂的死没有作什么,而且也充分解释祂作了些什么,这会更好一些。

 

我已花了七年的时间来研究这一主题,不单研读圣经,也参看其它所有有关的书籍。因此,我建议你仔细阅读我的书。如果有人想反驳本书某些观点,他们将得到我的允许去享有他们想象中的成功。但如果你认真地学习整本书,那么我想你必定会被它所折服。

 

虽然我是主最不配的仆人,但我还是希望本书能使那些寻求认识这些真理的人满足,使那些在这些真理上软弱的人得力量,而且最重要的是,使主因本书而得荣耀。

 

约翰?欧文

1648年

 

 

本书的内容

 

圣经说耶稣基督的死是为了救赎人脱离罪而付的代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这里存在着一个问题!基督的死是救赎所有的人脱离他们的罪还是仅救赎一部分人脱离他们的罪?在这个问题上,基督徒的观点存在着分歧;一些人这样说,一些人那样说。那么,圣经是怎样说的呢?这正是我们需要论述的。

 

如果我们说基督是为每个人死,那么我们就不能同时说祂只为那些神所拣选的人而死。换言之,如果基督为每个人死,神就没有必要拣选一些特定的人。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说,神的确拣选了一些特定的人(正如圣经所教导的那样);那么,说基督为每个人死就站不住脚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如果我们说基督的死是为所有人所付的赎价,那么以下两点必有其一是正确的:

 

1、所有人都必定有能力接受或拒绝那救赎;

2、所有人都必定实际地被基督所救赎,无论他们知道这事与否。

 

假如以上的两点有一个是正确的话,基督为所有人死才可能是实际的。但第一点否认了圣经关于人无助地死在罪中并且自己无力来就基督的教导。第二点则否认了圣经关于有些人永远失丧的教导。显然,基督为所有人死的说法存在着巨大的困难。

 

那么,为什么有些人说基督是为每个人而死呢?这里有五种可能性:

 

1、说基督为每个人死,这看起来会使神更加具有“吸引力”。

2、说神同等地爱所有的人,这看起来会使祂的爱“更伟大”。

3、说基督的死是为每个人所付的赎价,这看起来会使祂的死更具有“价值”。

4、圣经使用了“所有人”和“世人”这样的词,这些词看起来应该指的是“每个人”。

5、虽然一些人不愿改变自己不虔不敬的生活方式,但他们会十分愿意说基督为每个人死,这样他们就能够被算入其内!

 

在本书中,我们将察看为何这五个理由都是错误的,以及圣经在耶稣基督死的目的方面教导了什么。

 

第一部分

神差遣耶稣基督受死的目的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基督曾亲自告诉我们祂降世的目的。祂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 (路加福音19:10)。在另一个场合祂说,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可福音10:45)。

 

使徒保罗也清楚地陈述了基督降世的目的:“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拉太书1:4)。“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书1:15)。“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提多书2:14)。

 

从这些经文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基督死的目的是:

 

拯救人脱离罪,

解救人脱离这邪恶的世代,

使人洁净与圣洁,

让人成为行善的人。

 

其它的经文解释了耶稣基督因祂的死实际地作了些什么。我们能够注意到五个方面:

 

1、人们借此得与神相和(罗马书5:1)。

2、人们借此得蒙饶恕和称义(罗马书3:24)。

3、人们借此得以清洁和圣洁(希伯来书9:14)。

4、人们借此得神儿子的名分(加拉太书4:4,5)。

5、人们借此得享荣耀和永生(希伯来书9:15)。

 

以上这些证据表明,圣经的教导是十分清楚的﹕基督死的目的是要使人在今生得蒙赦免和将来得荣耀(并且事情的确是如此)。因此,假如基督是为所有人而死,那么以下两点必有其一是正确的:

 

1、所有人现在都得以脱离罪和蒙饶恕,将来也会得荣耀。

2、基督在实现祂目的这事上失败了。

 

通过日常经验我们知道,第一点是不正确的;而第二点(基督失败了)是对神的亵渎。

 

为了避免因接受以上两种观点所导致的困难,那些认为基督为所有人死的人说,神的目的不是要所有人得到祂死所带来的益处。他们说这些益处只赐给那些对基督生发信心的人,而且这种信心是一些人靠自己而拥有的,使他们与其它人不同。在我看来,这种论调更加贬低了基督因祂的死而实际获得的一切,因此,我要显明圣经所教导的与此截然不同,以此来反驳它。

 

第二章   一件事由谁来做、怎样做和做的结果

 

在本书中,有三个词经常被使用,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它们是有益的。当任何一种行动发生时,就存在着实施者(做);存在着所采用的途径(怎样做);存在着期待实现的目的(做的目的或最后结果)。

 

我们按照我们做一件事情为的是什么(目的)来选择我们去这事的途径。因此我们能够说,目的是选择途径原因(根据),选择了正确的途径目的的实现就是肯定的。因此我们能够说,途径是实现目的原因(根据)。非常清楚,如果计划去做某事的实施者选择了做这事的正确途径,那么他就不会失败!

 

我们可以把这些原理应用到本书的讨论中去。我们首先要看,计划救赎我们的是。然后我们要看用来救赎我们的途径是什么。最后(在第二部分),我们要看采用这途径所导致的结果

 

根据圣经,我们救恩的实施者是三位一体的神。所有其它都只是祂手中的器皿(使徒行传4:28)。让我们进一步学习这点……

 

第三章   圣父——我们救恩的实施者

 

对于圣父如何是我们救恩的实施者这一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在于两个方面:差遣子受死的是父,因我们的罪而惩罚基督的是父。我可以进一步考察这两个方面。

 

1、从圣经的许多经文中我们清楚看到,父差遣子进入世界。例如:“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拉太书4:4,5)。对子的差遣在三个方面涉及到父神的参与:

 

i. 祂心中一直存有这原本的目的(彼得前书1:20)。

ii. 祂赐子被差遣去作工所需要的一切能力(约翰福音3:34,35)。(作为神的儿子,祂已拥有完全的神性;但作为人子,祂必须被赋予所需要的恩赐。)

iii. 祂应许祂的儿子为获得事工上的成功所需要的一切帮助(使徒行传4:10,11)。

 

2、从圣经的许多经文中我们清楚看到,父因我们的罪而惩罚耶稣基督。例如:“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我们可以这样说,基督替我们受苦和受死。如果情形如此,那么,基督替那些为自己的罪而将受苦的人而受苦,这说法难道不奇怪吗?

 

我们可以这样来看这事:基督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下受苦:

 

i.为所有人所有的罪,

ii.或为一些人所有的罪,

iii.或为所有人的一些罪。

 

假如最后一种情况为真,那所有人还有一些罪在自己的身上,因此没有任何人能够得救赎。

 

假如第一种情况为真,那为什么不是所有人都从罪得释放?你或许会说,这是因为他们的不信。但我要问,不信是一种罪吗?如果不是,那为什么人要因它而受罚?如果是一种罪,那么它肯定属于基督为之而死的罪。因此第一种情况不可能为真!

 

所以,惟一的可能显然是基督只为一些人(神的选民)担负所有的罪。我相信这正是圣经所教导的。

 

(本书第四部分将讨论圣经运用了诸如“世人”和“普天下人”这些词的段落。)

 

第四章       圣子——我们救恩的实施者

 

由于圣子甘愿按父神的计划去行,我们就能够说祂也是我们救恩的实施者。耶稣说道:“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约翰福音4:34)。基督甘愿作我们救恩的实施者表现在三个方面:

 

1、祂甘愿放弃祂神性的荣耀,成为人的样式。“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希伯来书2:14)。请注意这里说的是,祂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全人类都是血肉之体,而是由于“神所给祂的儿女”(希伯来书2:13)是人。祂甘愿成为人只与那些儿女相关,而不是与全人类相关。

2、祂甘愿献上自己。的确在许多事上,祂都是被动地去忍受的。但祂也的确主动和甘愿让自己去经受那些磨难。若没有这样的心甘情愿,那么祂所受的磨难就没有任何价值。因此祂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约翰福音10:17,18)。

3、祂目前为祂儿女的祷告表明祂甘愿作他们救恩的实施者。基督现已进入了天上的圣所(希伯来书9:11,12),祂在那里所作的是代求(祷告)。请注意,祂并不是为世人祷告(约翰福音17:9),而是为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祷告(罗马书8:34)。祂祷告,无论祂在哪里,都使那些父所赐给祂的人也同在那里,叫他们看到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7:24)。所以,问题十分清楚,祂不可能为所有人而死!

 

第五章       圣灵——我们救恩的实施者

 

圣经说到圣灵在三个方面与父和子同工救赎我们。这些方面表明祂也是我们救恩的实施者。

 

1、当子成为人时,祂的身体是由圣灵在马利亚的肚腹中孕育的。“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祂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马太福音1:18)。

2、圣经说到当子献自己为祭时,祂是借着圣灵这样作的。“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希伯来书9:14)。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圣灵是使子献自己为祭成为可能的器皿。

3、圣经在几处地方清楚表明,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工是由圣灵来作的。“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4)。

 

显然,圣灵参与父和子救赎我们的事工。

 

我们已看到,三位一体的每一位都可称为我们救恩的实施者。然而,我们不可忘记,虽然因我们学习的目的而区分了每一位的事工,但事实上我们的救恩并不出于三位实施者,而是只出于一位,因为神只有一位;记住这点是重要的。所以我们说,三一神是我们救恩的实施者。

 

第六章       基督的作为是用来获得我们救恩的途径

 

正如我们在第二章中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的实施者会采用某种途径去达到他所期待的目标。在救赎我们的实际事工中,基督已完成了两件事。(我在这里所考虑的并不是使我们得救的永远计划,而只是在历史上对这计划的实施。)基督的这两个历史性作为是:

 

1、祂过去将自己献上,

2、祂现在为我们代求。

 

基督将自己献上包括祂甘愿忍受与祂降世受苦和受死的一切:舍去祂自己的荣耀,由童贞女怀孕生出;祂一生对父旨意谦卑顺服的行为;最后,祂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为我们代求包括祂的复活和升高,因为这些是祂代求的基础;若没有它们,就不可能有祂的代求。

 

我们将在下一章中更为详细地考察这两件事,但现在我要作几点说明:这两个行为都具有相同的目的。献上和代求都是为了“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希伯来书2:10)。这两个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同一群人得益处;祂为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祷告(约翰福音17:9)。我们知道,祂的代求定会成就——祂曾说,“我也知道祢常听我”(约翰福音11:42)。因此,所得出的结论是,所有祂为之而死的人必定会领受到因这死所获得的一切益处。这清楚地反驳了基督为所有人死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