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旅居车c11:一场教育弱者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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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教育弱者之间的纠纷

2010-08-13 13:45:00|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孩子的错误不就是没穿校服嘛,怎么会成现在这个样子?”湖南省郴州市九中周同学的母亲,对刚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一起“纠纷”演变很是不解。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孩子未穿校服出席典礼,政教处主任何海滨把孩子拖到办公室;而最终的结果是,在纠纷调解会上,何老师用随身携带的多功能折刀割伤了自己的左臂,伤及手指筋腱。现在他的手指已能活动但还不能负重。(中国青年报8月12日)

“孩子的错误不就是没穿校服嘛,怎么会成现在这个样子?”湖南省郴州市九中周同学的母亲,对刚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一起“纠纷”演变很是不解。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孩子未穿校服出席典礼,政教处主任何海滨把孩子拖到办公室;而最终的结果是,在纠纷调解会上,何老师用随身携带的多功能折刀割伤了自己的左臂,伤及手指筋腱。现在他的手指已能活动但还不能负重。(中国青年报8月12日) 在网站上,我看到这条消息之后有600多条评论。评论大致分为两派,一派力挺老师,说何老师是难得的好老师,现在能管学生的老师已经不多了,并指责学生父母溺爱孩子,教孩子故意“装病”,这个学生也是坏学生;另一派则力挺家长,说家长是在维护学生的权益,谁让老师粗暴地对待学生,将学生硬生生地从典礼现场拖到办公室,还暴粗口,家长把老师从升旗台上拖下来是一报还一报,老师在协调现场自伤,表明他心理不健康……力挺老师一派认为现在家长很强势;而力挺家长一派,则认为老师很强势,学生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 家长很强势吗?感觉上有点,先是在得知孩子被老师拖到办公室(孩子告诉家长自己被老师打骂)之后,跑到学校,并把老师从升旗台上,当着上千学生的面,拖到办公室;接着是要求老师向孩子道歉;再接着(在老师没有按学校的承诺道歉后)向区领导递交申诉材料。然而,家长在与学校交涉时,却也提到,“希望学校不要歧视孩子,更不要打击报复”。 教师很强势吗?感觉上也有点,在暑期典礼现场,何老师就把学生粗鲁地拉到办公室;之后,也没按学校的处理意见,给家长道歉。可何老师为何在第二次协调现场自伤,从报道看,原因并不复杂,就是他在现场给家长道了歉,可家长却没有按事先的约定给他道歉,而且,负责协调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还答应家长的要求,要把结果通报宣传部和人大。这种自伤行为,又哪里有强势的感觉呢? 其实,家长和

 

在网站上,我看到这条消息之后有600多条评论。评论大致分为两派,一派力挺老师,说何老师是难得的好老师,现在能管学生的老师已经不多了,并指责学生父母溺爱孩子,教孩子故意“装病”,这个学生也是坏学生;另一派则力挺家长,说家长是在维护学生的权益,谁让老师粗暴地对待学生,将学生硬生生地从典礼现场拖到办公室,还暴粗口,家长把老师从升旗台上拖下来是一报还一报,老师在协调现场自伤,表明他心理不健康……力挺老师一派认为现在家长很强势;而力挺家长一派,则认为老师很强势,学生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

 

家长很强势吗?感觉上有点,先是在得知孩子被老师拖到办公室(孩子告诉家长自己被老师打骂)之后,跑到学校,并把老师从升旗台上,当着上千学生的面,拖到办公室;接着是要求老师向孩子道歉;再接着(在老师没有按学校的承诺道歉后)向区领导递交申诉材料。然而,家长在与学校交涉时,却也提到,“希望学校不要歧视孩子,更不要打击报复”。

 

教师很强势吗?感觉上也有点,在暑期典礼现场,何老师就把学生粗鲁地拉到办公室;之后,也没按学校的处理意见,给家长道歉。可何老师为何在第二次协调现场自伤,从报道看,原因并不复杂,就是他在现场给家长道了歉,可家长却没有按事先的约定给他道歉,而且,负责协调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还答应家长的要求,要把结果通报宣传部和人大。这种自伤行为,又哪里有强势的感觉呢?

 

其实,家长和老师在这一事件中,都是弱者。在我看来,这是导致这起纠纷异化的根本原因。简单地说,在中学里,没有维护教师权益的教师委员会,也没有维护学生权益的家长委员会,这让教师和家长只能通过别的途径来维权,从而让纠纷处理升级。

 

假如学校有家长委员会和教师委员会,那么,这名家长处理这起事件的路径是这样的:先把这一事件报告给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调查、听证,得到初步的意见,向学校教师委员会提出处理教师的报告,学校教师委员会据此成立调查组,调查老师的行为,出具处理的结果,并告诉当事教师与当事家长,如果双方不满意,均可再提出申诉,再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查、听证、仲裁,作出最终处理。

 

而这起事件是怎么处理的呢?学校第一次做出处理承诺,是学校领导到医院探望周同学时,告诉家长学校已经作出了4条处理意见:向学生及家长道歉;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老师一年之内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全校通报批评。然而,从报道中,我们不知道学校是否进行过调查。而从事情演变的情况看,何老师是对此处理不接受的。这导致家长向区领导上报。

 

向领导检举,然后组织协调会,这是中小学遇到家校矛盾的通常处理办法。但这种协调处理,往往体现的不是教师和家长的权益,而是行政领导对这一事态的判断,通常态度是,不要把事情弄大,息事宁人。在这起事件处理中,行政出面协调的处理,至少有三方面问题。一是没有明确家长在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而从事件本身分析,不管此前怎么有理,家长也不应该把老师拖下升旗台,这也是对教师的不尊重;二是没有给教师申诉的权利;三是对教师的处理结果扩大化,教师已经在学校内部受到“一年之内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罚,为何还要上报宣传部和人大机构?

 

在今天的教育管理中,行政力量是唯一的强势者,教师和学生群体都是弱势,都长期被压抑,积累着很大的负面情绪,他们要得到自己的权益伸张,都得依靠行政机构,所以这才有千奇百怪的教育维权行为。而师生关系也日益激化。上述围绕这起事件的两派态度,是令人揪心的,从个体看,何老师这名在不少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今后的教书生涯将笼上阴影;那位周同学,未来的求学道路也会很坎坷——在当地学校,在当前教育环境中,不被“歧视”,几乎不可能。依照这种态势,家校的矛盾会加剧,彼此的不信任感会增强,当教师和家长都怀着警惕、防患的心理来进行孩子的教育时,真正的教育已经不存在。受到伤害的,还是这些弱者们。弱者们要爱护自己,不是彼此为敌,而应该从行政机构哪里争取属于自身的权益,并建立维护自身权益的机构与组织。

 

对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在推进中小学民主管理部分有清晰的表述,然而,在实际中,这并不被重视。笔者期望,推进中小学管理改革,可以以任何一次师生纠纷为由头,启动健全的管理机制建设。这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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