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刀大赛第一季: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工作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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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工作速写

                                                                    时间:2011-07-25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是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一年。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现状如何?承担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开局、怎样起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进了这个成立刚满一年的“年轻”厅室。

   应运而生的“专业”机构  

  据绩效管理监察室同志介绍,政府绩效管理主要是指以绩效评估为主要手段,对政府及其机构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实绩和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政府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的一种管理理念和方式。

  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地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工作考评实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提出,各地政府和部门积极引进国际绩效管理的理念和经验,探索开展绩效评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记者了解到,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早在2003年,胡锦涛同志即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温家宝同志也多次强调,要抓紧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行政府绩效评估,科学评估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国有2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一些国务院部门建立了不同类型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2010年7月20日,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正式组建。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和委部机关的职责分工,绩效管理监察室主要承担三项职责:一是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绩效管理监察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事项的调查处理;三是组织开展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对成立绩效管理监察室高度重视,寄予殷切期望。贺国强、何勇同志作出明确指示;马馼、王伟同志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在委部机关有关厅室局的大力支持下,绩效管理监察室的人员、办公用房和设备等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监察室成立以来,全体同志坚持边组建、边工作、边探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紧熟悉工作情况,逐步理清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2月14日召开的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上,贺国强同志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列为委部机关2011年度25项重点工作之一,明确指出,今年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年,重点要健全机构、完善体制、加强调研、摸索经验,努力实现良好开局,抓好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三项工作。

  为加强对全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组织协调,绩效管理监察室积极筹备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3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审计署、统计局、法制办等9个部门组成,监察部为牵头部门。监察部部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日常工作由绩效管理监察室承担。以此为标志,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起来。

  该室认真收集中央文件、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行绩效管理制度的论述和国内外关于绩效管理的专题资料并进行编辑研究,请各省(区、市)提供绩效管理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召开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座谈会,请有关地区、部门和专家学者就如何加快推行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共同研究;深入质检总局、财政部等10个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该室还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会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农业部开展绩效管理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农业部绩效管理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并根据调研情况对试点工作意见进行了进一步完善。6月上旬,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28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北京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市、深圳市等8个地区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6个部门按照部署开始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着力规范领导干部问责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事项的调查处理”是绩效管理监察室承担的又一项工作任务。

  绩效管理监察室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研究规范问责方式和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有关重点工作的行政问责办法,促进行政问责制度的完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案件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对问责工作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

  该室还注意收集问责案件线索,加强与相关处室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网络及其他媒体披露的涉及问责的问题;参与直查和督办征地拆迁等问责案件,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措施不力、行政不作为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在此基础上,收集整理问责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问责工作情况,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座谈会,对问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进一步完善问责制的对策建议。

  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问责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设立或明确了负责问责工作的机构。各地区各部门还制定了大量具有问责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并把问责工作作为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保证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绩效管理监察室成立后,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积极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组织开展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第六轮集中清理和审核论证工作。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对国务院部门第五轮清理审核后保留的近2000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了校核,编制了国务院部门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严格审核论证拟新设的行政审批项目。对20多部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起草、修改过程中涉及的40多项拟新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论证,提出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机制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了天津市、杭州市等6个地方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首批联系点;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从中央编办、全国工商联、北京大学等23家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组织各地对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