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轮胎怎么样:北京出台“行政问责新规”意在拿谁“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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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行政问责新规”意在拿谁“开刀”?
2011年07月27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市日前公布《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弥补行政问责盲区。从10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人员出现在履职时敷衍塞责不作为,或违法履行职责损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将被问责。专家表示,此举是问责制度的进一步深化,让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感到不能再当“太平官”“混事官”了。(据7月25日新华社)
行政问责是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以往行政人员的责任体系不健全、实践处理不及时、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况,北京出台《行政问责办法》,确定了26项被问责的具体情形,加大问责力度,扩大问责广度,拓展问责深度,主要是告诫那些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的官员,对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提高公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告诫进取意识不强的“太平官”。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主观能动性差,消极依赖思想严重,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先。个别机关和干部存在自满情绪,总以为自己的工作还可以、没问题,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工作没有紧迫感,四平八稳,碌碌无为,不思进取,看不到存在的问题,找不到工作的结合点,突不破重点,攻不下难点,部门工作长期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为此,北京出台《行政问责办法》,对行政机关出现的那些进取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刀”,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履职事业心和整体素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理念,培育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不怕难题,敢于创业,甘做“进取型”的干部,不做“平庸型”的干部。
告诫责任意识不强的“混事官”。不可否认,部分机关及个别干部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淡漠,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差,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干部言而无信,对社会和群众承诺的事,说的是一套,干的是另一套,公开承诺成为“一纸空文”。有的部门管理松懈,纪律松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脱岗串岗,沉迷于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工作上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整天混日子、求安逸、图清闲。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北京市制定《行政问责办法》,对行政机关出现的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开刀”,意在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心,把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作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平台,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把应承担的任务承担好,把应完成的使命完成好,让人生价值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热和闪光。
告诫服务意识不强的“老爷官”。少数机关和个别干部缺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主动、不到位、打折扣,“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职能部门办事环节较多,程序繁琐,推诿拖拉,互相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衙门作风十足,不为服务对象着想,不急群众所急,按部就班,慢条斯理;有的业务能力低下,服务水平不高,难以胜任本职工作。为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对行政机关出现的那些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刀”,激励干部强化宗旨观念,把群众当亲人,视群众的事为自己的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三分策略、七分执行。掀起治庸治昏、治懒治散的风暴,关键在于出重拳、亮实招、求实效。此次北京市出台《行政问责办法》,明确行政问责主体、范围和程序,填补行政问责制度的空白点,对行政机关出现的那些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果断“开刀”。这些举措能否真正取得成效,人们拭目以待,也在热切期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