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特殊定期存款:郴州市北湖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09:03
郴州市北湖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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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湖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正在根据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及区域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8月28日,北湖区鲁塘镇积财石墨矿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5人死亡。这起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北湖区重重地敲响了安全警钟,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
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北湖区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部门、乡镇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辖区内监管企业及区域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环保部门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方案,逐步分阶段整治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排污企业,依法按上限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对拒不服从环境监管、造成污染事故的,有关部门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和有关企业要通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在这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环保北湖分局认真履行职责,迅速行动起来,对北湖区辖区内所有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针对涉铅、镉、砷、铬排放超标和疑点较大的企业、区域进行排查,目前已对42家企业进行了污染源排查和复查。通过排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生产中的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办理了环评未验收的现象;停产和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原材料和废渣堆放不规范现象;个别区域存在超标现象,乡镇污染反弹严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环保北湖分局已向市环保局提出建议尽快按照环评要求,对有关矿山企业进行验收,完善行政许可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已分别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非法排污企业已报告了区政府采取强制拆除关闭措施。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月行动,北湖区将全面深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把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以达到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北湖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一区三中心”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