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物语3选哪个召唤兽:对剩余价值学说的第三次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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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ss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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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一直将自己的经济学称为“政治经济学”。在“经济学”前面加上“政治”二字,就明确地提示世人;马克思不是研究一般的纯经济现象及其内在规律,而是研究经济中的政治问题,即经济现象背后的政治内容,被经济假象所掩盖着的阶级关系,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根据。《资本论》的全部内容,都是紧紧围绕着这个主题而展开的。
在《资本论》中,首先确认了商品的价值尺度,然后揭示出剩余价值的来源,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全书的内容。马克思首创的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是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因此,探索社会主义严重受挫的理论根源,必须继续探寻造成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缺乏科学性的剩余价值学说存在什麽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劳动力下了如下的定义:“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马克思的这个定义,向我们揭示了劳动力的三个特征:(1)劳动力是由体力和智力组成的,是两者的总和,即双因素论;(2)劳动力的功能是生产使用价值。并且只有当它为了生产某种使用价值被“运用”时,才是现实的劳动力;当它不被运用时,只是潜在的劳动力;当它被运用但不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也不是劳动力。有人运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进行犯罪活动,不但创造不了任何使用价值,反而危害社会。有人虽然不进行犯罪活动,但是游手好闲,白白浪费掉自己的劳动力,也不是劳动力;(3)劳动力是存在于活的人体内的、为人所特有的能力 。一些动物的体力比人大,超大规模计算机的计算速度比人快,但是他们都没有人特有的智力,所以也不具有劳动能力。
马克思的这个定义虽然揭示了劳动力的三个特征,但却没有揭示出它的本质特征,没有明确它的本质能力是什么。从两种能力的排列顺序来看,还把体力排在了智力的前面,可见马克思并没有真正把握到劳动力的本质特征。在后面的分析中,我们会更明显地发现,马克思的这个失误给他创造的剩余价值学说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害。
智力和体力,确实是劳动力的两大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尽管具体到每个或每种劳动力中智力和体力所占的比重不同,有的可能以智力为主,有的可能以体力为主,有的可能两者旗鼓相当,但不管哪种和哪个劳动力都必须具备这两种能力,缺一不可。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智力是劳动力中的本质力量,是人的能力同其他力量的本质区别。体力是低等位移的力,同自然界的风力、电力和动物的体力,属于同一种力。智力则不同,它是人特有的力,是一种高等级的力。体力是劳动力的物质基础,智力是劳动力的灵魂和主导。没有体力,智力固然不能发挥作用;可是如果没有智力,体力就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人之所以为人,劳动力之所以成为人特有的能力,就是因为有智力。就是说,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人有体力,而是因为人有智力。正是因为人有智力,才使体力升级为有目的的力、自觉的力、自为的力,才把人从其他自然物中提升出来。
马克思给劳动力下的这个定义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它只是明确了劳动力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没有进一步揭示出两者之间的关系。从字面上看,所谓“总和”就是两者相加。可是劳动力决不是体力和智力简单的相加,而是体力在智力的掌控下作用于自然物,使自然物按照人的目的发生变化,成为为人而存在的物。我们可以说体力和智力是劳动力的两大要素,但绝不能说劳动力是“体力和智力之和”。体力只有在智力的掌控下,才能将自然力变为为我之力,大大增强体力;体力只有在智力的掌控下,才能使自然物发生对人有用的变化,成为为人之物。体能和智能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能量——技能。由于智能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它同体能结合的方式必然多种多样,所产生的技能也就丰富多彩,因此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劳动生产实践,生产出各种产品,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应该把“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改为“智力和体力的有机结合”,才是科学的提法。
这个定义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它将劳动力界定为被人“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言外之意就是说在体力和智力之外还有一种凌驾于两者之上的力量,是这种力量在运用体力和智力。这又是一种什么力量呢?马克思将其确定为“人”,是“人”在运用体力和智力。在体力和智力之外,人还有什么力量?马克思并没有说明。实际上是人的智力在运用自己的体力,偏说是人在运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这样同义反复又能说明什麽问题呢?马克思的定义会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人还有一种超乎体力和智力之上的神秘力量,在“运用”体力和智力。这就给宗教唯心主义留下了后路,敞开了大门。正如我们曾经分析过的那样,智力中的主观能动力是起主导作用的力,是它在主导着理性思维力对感性接受的外界信息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加工制作;是它主导着智力与体力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上面所说的各种各样的技能、生产劳动和产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将劳动力定义为:人的体力在智力指导下能够使事物发生对人有用变化的合力。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劳动定义为劳动力的使用、发挥。他如何把劳动力的使用、发挥等同于劳动力,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理论错误,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分析。下面再看一看他是如何论述劳动过程及其简单要素的。他在第三篇第五章第一节“劳动过程”中,写道:
“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它必须使它的意志服从他的目的…..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马克思对劳动过程及其简单要素的分析,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1)人类的劳动力全都是自然力吗?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臂和腿、头和手运动”,决不会是指在植物神经系统调控下的自然的生理活动,因为这种内在的生理活动本身虽然是劳动力的生理物质基础,但是它决不是人所特有的劳动能力。只有当这种人自身的自然物质被智力所调控,去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时,它才成为人所特有的劳动能力。所以在劳动过程中起主导、支配、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智力。而智力已经不再是自然力,它是社会力。必须把人的“臂和腿、头和手”在植物神经调控下的生理运动,同他们在智力调控下的社会运动严格分开。人以外的其他动物也有各器官的生理活动,只是由于没有智力作指导,所以也就只能停留在自然物质的运动阶段,成不了社会力量。马克思没能把人的生理器官内在的生理活动同这些器官在智力调控下的社会活动区分开,混淆了自然物和社会物、自然力和社会力的本质区别,把劳动过程看成是自然物和自然物、自然力和自然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显然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将蜘蛛和蜜蜂做工同织工和建筑师的劳动严格区分了开来,是完全正确的。可是他为什麽把人的“臂和腿、头和手运动”归结为“自然力”呢?为何认为“人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呢?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2)将“劳动本身”同“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并列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极不科学的。
“劳动本身”是指什么?是“有目的的活动”吗?马克思将两者用“或”字联结起来,说明“劳动本身”就是“有目的的活动”。“劳动过程”又是什么?不就是“有目的的活动”吗?既然说的是“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为何还把“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作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呢?岂不是成了“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就是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吗?“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都是“劳动过程”和“劳动本身”的两大要素,为何还要重新列出来呢?事实上,“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不管重复多少次,单就这两个要素也形不成任何的劳动过程。缺少什么呢?很明显,缺少一个最重要的能动的要素——劳动力。马克思将“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取代了劳动力,用全体代替了部分,实际上是混淆了劳动力同劳动的区别,将劳动等同于劳动力了。当我们说“劳动”“劳动本身”“劳动过程”“有目的的活动”时,决不是仅指其中的一个要素劳动力,而是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大要素的有机结合,就是说是三者的巧妙结合形成了各种活劳动及其成果——物化劳动。将劳动力和劳动等同起来,就必然得出劳动成果全部是劳动力创造的错误结论,这不能不说是马克思在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重大失误。正是这个失误,使马克思创立的剩余价值学说偏离了客观真理。
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简单要素的阐述,是在《资本论》第一卷202页,往前翻6页,即196页,他在谈劳动力同劳动的区别时,做了一个巧妙的比喻:
“谁谈劳动能力并不就是谈劳动,正像谈消化能力并不就是谈消化一样。谁都知道,要有消化过程,光有健全的胃是不够的。”
看到这里,任何人都会合乎逻辑地得出如下结论:“要有劳动过程,光有健全的劳动力是不够的,除劳动力以外,还必须有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奇怪的是,马克思没有得出这样的结论,而是话锋一转,写道:“谁谈劳动能力,谁就不会撇开维持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如果按这个思路思考下去,也应该得出如下结论:“谁谈劳动,谁就不会撇开维持劳动所必需的各种劳动要素。”可是马克思又避开了这个结论。为什么一再避开劳动和劳动力的关系,对此不作正面回答呢?不能不说与他混淆两者的关系有直接原因。正如消化能力不等于消化,它只有同消化液以及食物等被消化的对象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消化过程一样,劳动能力也不等于劳动,它只有同劳动资料以及劳动对象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劳动过程——这就是这个比喻应合乎逻辑地得出的结论。可是这样一来,剩余价值理论就不复存在了。
把劳动等同于劳动力这个十分重大的原则错误,恩格斯在为《雇佣劳动与资本》“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中予以更正,他写道:
“我所做的全部修改,都归结于一点。原稿上是,工人为取得工资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在现在这一版上则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关于这点修改,我应作一个解释。向工人们解释,是为了使他们知道,这里并不是纯粹的咬文嚼字,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重要的问题。”
恩格斯说得很清楚:既不是咬文嚼字,也不是可更正不可更正的枝枝节节的问题,“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是“全部政治经济学”,是“极重要的问题”,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到了什么程度。正因为如此,所以再版中凡是涉及到这个问题的,都作了注解,予以更正。
但是,在《资本论》中,这个问题却浩如烟海,俯拾即是。再举几例如下:
例1:在第一卷208页谈到“劳动消费自己的物质要素”时,写道:
“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把它吞噬掉,因而是消费过程。”
谈的既然是“劳动消费”,它消费的就不仅是“物质要素”,还应包括精神要素;即便是只谈对“物质要素”的消费,也不是只有“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还应包括劳动力中的体力,是更重要的物质要素。对此,马克思为何闭口不谈呢?难道劳动消费的仅仅是物质要素,甚至只是其中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吗?马克思在讲到密蜂和建筑师建筑蜂房的本质区别时,曾正确指出:
“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它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它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
至于马克思怎么知道蜜蜂在建造蜂房前不能像建筑是那样“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我们不去管它。但很明显的是,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观念形态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在劳动中的决定和支配作用,并且把它提高到了“规律”的高度。精神要素在劳动消费中既然如此重要,为何在谈到劳动消费时只字不提呢?如果说“劳动力在使用中消费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然后产生一定的使用价值,就是说出了真理的话;说劳动消费的只是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就是片面的,不准确的。实际情况是,任何劳动都是首先有精神消费,并且总是精神消费灌注劳动过程的始终,否则就不是人类所特有的劳动消费。
当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时,就说它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当运用“劳动”这个概念时,它又不包括这两个要素了,只有再把这两个要素拉进来,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例2:在第一卷208、209页,当谈到劳动消费的劳动对象不仅有经过劳动加功过的原料,而且还包括未经加工的天然物品时,写道:
“它们是天然存在的,不是自然物质和人类劳动的结合……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
在这里,“一边是人及其劳动”中的“劳动”显然是“劳动力”,因为当劳动将未经加工的自然物作为劳动对象时,自然物已经作为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进入了劳动过程,又何必再谈“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呢?
例3:在谈到资本家同劳动力的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时,马克思写道:
“商品由他的买者使用;劳动力的所有者提供他的劳动,实际上只是提供他已卖出的使用价值。”
当劳动力在一定时期内的“用益权”卖给资本家以后,就成了资本家的财产,不再是劳动者的财产。劳动力在一定时期内被资本家使用,同他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形成劳动实践时,就更不是劳动者的财产了。既然如此,又何谈“劳动力的所有者提供他的劳动”呢?如果是在劳动力租赁市场上,劳动力的所有者提供他的“劳动力”,但也不是提供他的“劳动”的话,当他已经卖出去以后,在工厂里资本家使用形成“劳动”时,无论是“劳动力”的用益权还是“劳动”,都已经不再是劳动者的了,因此也就谈不上“劳动力的所有者提供他的劳动”了。
例4: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驳拉萨尔“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时,写道:
“自然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马克思这样批判拉萨尔犯了两个错误:其一是,他将整体的劳动与作为劳动要素之一的自然物混为一谈了。未被劳动滤滤过的自然物,也可以作为劳动对象,但是它同其他劳动要素一样,都不能成为“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只有各种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劳动时,才能成为“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其二是,他把劳动力等同于自然力了。可是无论是整体的劳动,还是作为劳动要素之一的劳动力,都不单纯只是“自然力的表现”,劳动是其各要素合力的表现,劳动力也是它的各要素合力的表现。它们都是社会存在,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当人们说“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时,这里的“劳动”已经包含了劳动所必需的各种要素,否则就不成其为“劳动”了。马克思的批判岂不是无中生有、画蛇添足吗?
例5: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时,写道:
“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将上衣、麻布等等所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它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在这段文字中,“劳动”这个概念一共出现了五次,除了第三个“劳动”使用得当外,其余四个“劳动”都用错了,将“劳动”当成“劳动力”了。第一个“劳动”,说的是“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前所述,劳动的各种要素中,已经包含有自然物质了,“种种商品体”就是劳动的各种要素相结合的产物,为何还说“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即使按照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简单要素的解释,其中也包括含有纯自然物质的劳动对象,为何还将“自然物质”与“劳动”并列为“种种商品体的两种要素”?这里的“劳动”显然是指“劳动力”。即便换成“劳动力”,也不完全是劳动力同“自然物质”的结合,因为作为劳动另外两大要素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并不全是“自然物质”,甚至主要不是“自然物质”,而是经劳动过滤过的社会物质。第二个“劳动”说的是“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所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这里的“劳动”本来也是包含“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的,岂不是把“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也一起除掉了吗?这里的“劳动”显然也是指“劳动力”。第四个“劳动”说的是“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既然是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者的有机结合,就说明它已经包含了自然物质和社会物质两部分,为什么仍然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呢?难道在劳动的上述要素之外还有其他要素吗?那又是什么呢?第五个“劳动”是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赋税论》中的一句名言。这句名言不但错误地将“劳动”当成了“劳动力”,犯了上面同样的错误,而且把自然物仅仅限定在“土地”上,把阳光、空气等非土地的自然物排除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之外了。可是这两种自然物质却是任何劳动生产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
此类问题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俯拾即是,不在一一例举。
在马克思逝世八年以后,恩格斯于1891为马克思撰写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写的导言中,对凡是涉及到这个问题的地方都在注释中做了更正,——把“劳动”改成了“劳动力”。可惜的是,对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却没能改正过来,以致一直延误至今,谬误流传,不能不说这是一大遗憾。既然是“牵涉到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为何不在马克思在世时提出来予以更正,偏偏在他逝世八年以后才在为马克思一篇论文中写的导演中提出来呢?为什么对《资本论》中这类错误不予纠正呢?对这样一个极其重大的原则问题不予及时纠正,被颂扬为无产阶级圣经的《资本论》对后世的影响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当我们再重读这部圣经时,在上述关键问题上可要当心呦!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五篇、十六章、中文584页的篇幅,探索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它以棉纱生产为例,认为纺纱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生产的20磅棉纱,其成本价是27先令,而20磅棉纱的实际价值却是30先令,多出来的3先令全部是由纺纱工人创造的,反而被资本家独吞了。这3先令就是剩余价值。这3先令价值是怎样产生的呢?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人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得出不同的结论,争来争去,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莫衷一是。资本家说,是我给了工人劳动的机会,使他不但得到了应得的物质报酬,而且在劳动中增强了它的智能和技能。如果不是我雇用工人进厂劳动,工人就无法生活;该给工人的都已经给他了,这3先令当然应该归我所有。为工人鸣不平的马克思认为,如果不是工人进厂劳动,资本家的工厂就开不了工,各种机器设备就是无用的死东西,不但创造不了任何新价值,原有价值还会被自然消耗掉;正是因为工人进厂劳动,才使工厂里的死东西活了起来,不但再生产出了工人劳动力的价值,而且再生产出了各种生产资料的原有价值,此外还创造了3先令新的价值。因此,这3先令应该归工人所有,被资本家据为己有是极不合理的。他写道:
“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的劳动和劳动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
马克思虽然做了这样结论似的断定,但是我们仍然不明白:(1)劳动力的日价值为何只是它的成本价?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只是为了获得成本吗?如果他只能得到劳动力的成本,劳动力是否只能在简单再生产里兜圈子?扩大再生产还怎么进行?如果劳动力总停留在一个水平上,生产还怎么发展和提高?社会还怎么进步?(2)“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的”6小时劳动,为何能使劳动力提供12小时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是“过去的劳动”提供的,“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活劳动的耗费,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两者应该是同等的量,为什么变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多出来的能量是从哪里来的?(3)为什么只有劳动力“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才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难道劳动过程的其他要素都没有参与价值的创造吗?“要素”者,就是必要的因素 ,不是可有可无的因素。既然如此,为什么完全排除这些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呢?是什么原因使这些要素只能在创造使用价值中起作用,而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不起作用呢?又是什么特殊的力量赋予劳动力如此“独特的使用价值”,使它不但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所有以上这些问题,马克思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他的论断又怎么能令人信服?(4)马克思以资本家的口吻诘问道:
“难道工人光用一双手就能凭空创造产品,生产商品吗?难道不是他给工人材料,工人才能用这些材料并在这些材料之中来体现自己的劳动吗?”“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
马克思是以讥讽的口吻提出一连窜的诘问。可是我们仍然不明白:难道资本家的这些反问一点道理也没有吗?不值得正面回答吗?马克思为什么只用几句冷嘲热讽代替了正面回答?我们必须明白,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不是自给自足的个体小生产,而是资本主义的机器化大生产。在这样的生产关系中,如果没有管理者,生产能正常进行吗?管理者的劳动是可有可无的吗?能说他们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形成过程中没起任何作用吗?讲得通吗?难道资本家讲的真的是“一大套冗长无味的空话”吗?难道政治经济学教授们都是被资本家“雇佣”的吗?(5)马克思曾经认定“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并引用威廉.配第的名言为佐证,为什么又说作为劳动过程要素之一的劳动力的使用“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难道商品的价值同它的使用价值没有任何关系,价值的形成同使用价值的形成也没有任何关系吗?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索罗、丹尼森等考察美国经济增长时发现,在考虑了物质资本和劳动力增长后,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经济增长无法解释。在寻找解决经济增长之谜的过程中,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现代人力资本产权论”、“共同治理论”等新思想,其突出的倾向是不再只强调劳动生产中哪一种要素的决定作用,逐渐明确了各要素的“合力”的作用。在这些理论的影响下,“利润分享”的方案纷纷提出,高工资高福利和职工持股得到实施,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下面,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所谓的“剩余价值”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尝试着解开经济增长之谜。
我们认为:人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它也同别的商品一样,一般来说是由劳动创造的,是生产出来的。只是劳动力的生产周期较一般商品更长,工序更复杂。它有自己特殊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生产出来的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里,同任何商品生产都必然是新使用价值和新价值的创造一样,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生产也不例外,它也是新的使用价值和新价值的创造,决不是各生产要素原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不然的活,何必还要进行生产呢?生产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生产各要素原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只有把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产生一种新的东西,即创造一种各生产要素原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代替不了的的东西,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各种生活资料,构成生产劳动力的生产资料,它们是食物、衣服、住房、学习用品、学校的教职员工和教学必备的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劳务服务等等。生产劳动力的这些要素,他们各自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及其机械组合、简单相加,都代替不了由它们有机结合所形成的劳动力。劳动力既然具有了全新的使用价值,它当然也应该具有全新的价值。就是说,在生产劳动力的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实现了增值,所增加的价值决不仅仅是使用价值,其交换价值也必定相应地得到增加。因为问题很明显,既然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质”,交换价值是商品的“量”,任何“量”只能是一定“质”的“量”,离开一定“质”的“量”是不存在的。在正常的社会情况下,商品“质”即实用价值的大小是决定其“量”大小的要素之一,即同它的使用价值大小成正比。劳动力的成本当然是各生产要素价值之和,但其价值决不等于它的成本,而应该高于它的成本。这是常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低于它的成本,但决不是人类社会经常出现的情况。不然的话,社会生产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进行。为了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必然发生社会动乱。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等于劳动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在劳动力租赁市场上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所进行的劳动力“用益权”的买卖是等价交换,显然是背离一般生产规律的,是不正确的。为何其他商品按高于其成本价交换,偏偏劳动力这种商品按它的成本价交换呢?要解开这个谜,就必须对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的特殊性进行认真研究。它有以下三大特点:
(1)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从自然界无偿地借助了无价的天然能量。各种生活资料转化为人体各器官,特别是转化为人特有的大脑,是大自然赋予人的基因的特殊技能,即自我复制的结果。基因这种自我复制的能力,是大自然的恩赐,是人无偿获得的能力。这种能量形成的各种器官,成为人的各种能力的物质基础,这个物质基础是无偿获得的。因为输入同样的物质(即上述各种生活资料),其他生命体就形不成人所特有的器官,特别是大脑,所以人的智慧的物质基础是无偿获得的无价物。
(2)劳动力在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从大自然无偿地吸取了无价的天然能量。劳动力在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除了上面所列的那些劳动创造的生活资料以外,还有不是劳动创造的阳光、空气、雨水,它们是比其他生活资料更重要的生活资料,甚至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生活资料。由于是无偿获得的,所以往往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也就不把它们列入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范围,好像没有它们也能进行生产一样。其实不然。阳光、空气、天然雨水是任何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天然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是生产任何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它们虽然参与了任何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但是在成本里并没有他们的位置和踪影。正是这些无偿获得的天赐能量,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能源。
(3)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无偿获得的智能和技能是无价的能量,它们在再次投入使用时虽然不会有价值进入成本,但是在创造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时却发挥了有价能量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经济增长的重要能源之一。
(4)大自然恩赐给人的大脑这种最高级的物质,是生产劳动力的生产资料,由它再去生产人特有的智能和技能。首先是通过消费生活资料生成人的各种器官,然后是通过再消费生活资料生成人所特有的智能和技能,使人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智能和技能的最大特点,是在使用中不但没有任何耗损 ,反而会增加新的能量。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的过程,同时也是劳动力的本质能力扩大再生产的过程。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
(5)劳动力的最大特点,是能以物致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四两拨千斤。人的体力毕竟是有限的,同大自然比较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如果只依靠体力,只能像动物那样适应自然,不会在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正是由于人有智力,才能在与自然长期相处中逐渐认识自然,在认识的基础上巧妙地利用自然的特性和能量,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自然,使其成为对人有用的存在。在这个过程中,人在认识、利用、改造自然过程中自己所付出的的能量,远远低于他所利用的自然的能量。也就是说,它改造自然所运用的总能量远远高于他自己付出的能量。并且社会越进步,科学越发展,人自己付出的能量在总能量中所占的比重越小。这个超出人自己付出的能量部分,是无偿获得的,是生产增长的主要能量来源之一,也是产品的实际价值高于其成本价的一个主要能量来源。
因此我们认为,劳动力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从上述五个方面获得的能量是大自然的恩赐。既然是恩赐,所以无论是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获得的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还是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都不应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况且劳动者在把劳动力在一定时间内的“用益权”租给资本家使用期间,他在劳动场所以外也在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正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劳动力的用益权全部卖出去,所以他才有自己使用的权利,否则他就成为奴隶了;也正因为他没有把自己的劳动力的用益权全部卖出去,所以租者资本家才没有按劳动力的全部价值购买。劳动者即使只得到劳动力的成本价,它仍然可以实现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因为它的智能和技能不但没有消耗掉,反而在使用过程中实现了增值。这就是对第一个疑问的回答。只要弄清了上述道理,第二个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劳动力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无偿地吸收了大自然恩赐的能量;6个小时所创造的生活资料被劳动者消费后升华成了新的生物能和智能、技能,其最大特点是能“以物致物”,巧用自然能量为自己服务。后三个问题,在我们一系列的诘问中已经作了解答,聪明的读者自会释疑。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不但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不断地从阳光和空气中无偿地吸收能量,生产资料中的燃料在使用中也必须不断地从空气中无偿地吸收能量,这也是所谓的“剩余价值”的一个能量来源。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并不是只有劳动力才是使用价值、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来源,劳动者、管理者和资本家都参与了使用价值、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创造;剩余价值更不是劳动者一方单独创造的,而是三方依靠大自然的恩赐、凭借各自的智力巧妙利用大自然的能量以及三者的合力共同创造的。马克思将劳动者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在创造使用价值、价值和剩余价值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拔高为唯一的作用,虽然充分表现了他的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和极力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崇高品德,但却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疏漏,是因为它不单是伟大的学者,而且还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这里也同样用得着这篇序言中的两段话:
“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较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也就是说,马克思仍然是伟大的千古留名的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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