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运动会入场介绍:江苏淮安市试行城市居民医疗统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5:56:57
江苏淮安市试行城市居民医疗统筹
2006年05月
江苏省淮安市日前出台了《淮安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统筹试行办法》,市级财政将每年拿出2000万元资金,用于市区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险补贴,使城区居民医保参保率接近100%。该办法主要针对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之外的其他城市居民。试行办法规定,居民参加医疗统筹实行自愿与社会动员相结合,以家庭为单位、社区统一启动的原则。办法规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一般居民个人负担60元,城市低保人员个人负担20元,不足金额均由市财政补贴。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供你参考:
补偿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六、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各城市的报销标准有些差别,当不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