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石斛种植培训:仲之春:台湾民主:笑料还是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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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之春:台湾民主:笑料还是灯塔

时间:2010-12-22 14:03 作者:仲之春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203次

  1986年蒋经国开启了台湾民主化的进程,尤其是1996年李登辉开启了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后,对台湾的民主化进程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有的认为在台湾各种的民主乱象丛生,政坛上搞得乌烟瘴气的,认为这是民主的笑料,是民主不适合华人地区的表现。有的认为台湾的各种民主乱象是民主化进程中的不可避免的一种代价,任何一个地方的民主制度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台湾自然也不能例外。其实,通过与同时期开始发展民主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台湾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善的民主制度,成功地实现了社会的和平转型,因此,它的民主化可以说是最成功的。现在随着台湾一整套民主制度的日益成熟,前一种观点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后一种观点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诚然,台湾的民主社会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也必须辩证地看待这些问题,避免得出一种似是而非的结论。民主化只是给台湾社会的长治久安建立起了一个可靠的政治制度,它并意味着台湾从此就天下太平了,各种的社会问题仍然会层出不穷,况且台湾的民主本身还需要继续得到提升。


  我有一次与一位同事进行交流。他说我们在民主化的问题上不能太激进。像台湾,凡是国民党提出什么民进党就反对,凡是民进党提出什么国民党就反对。在民主化上能否太激进这一问题我当进没有与他进行过多的讨论,现在也不准备去谈论这个问题。我当时只是说台湾的社会绝不像我们表面上所看到的那么糟,它的运行其实也挺正常的。台湾社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族群撕裂这是事实,这个问题也确实需要得到妥善的解决,因为只有不以族群和基本教义划界而只以自己的利益和理性判断的选民才是成熟的选民,这样的民主社会也才是成熟的民主社会。然而,台湾社会的族群撕裂是否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足以危及到民主制度的地步了呢?我看也未必。台湾的立法院经常打打闹闹的,提出一个议案时总是要经过反复激烈的争论和博弈。首先,这种博弈是议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提出一个议案时会场显得死气沉沉的,最后举手表决甚至鼓掌表决一致通过,那才是对议会制度的绝大讽刺呢?其次,台湾的立法院一年要通过几百个议案,如果都像人们说的那样凡是国民党提出什么民进党就反对,凡是民进党提出什么国民党就反对,那一年这几百个议案又是怎么通过的呢?而且台湾社会的族群撕裂还有一个至为重要的背景,就是台湾的统独问题。正是这个长久得不到解决的统独问题成了台湾不同政治势力进行较量的重要议题,也成了台湾社会分裂为不同族群的根本原因。但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台湾自身,而在中国大陆一方。其实地球上的人都知道,两岸关系的未来走向就取决于大陆能否及早地建立起民主宪政制度。这个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不解决,台湾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和平的解决,实现祖国统一就不可能提上议事日程。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台独的危险就始终不能排除。现在随着大陆经济实力在显著增强,大陆的市场对台湾有着有很大的吸引力,台湾在经济上对大陆的依赖性很强,在这种背景下台独的危险也许还不大。然而,谁也不能保证在保持现有体制的前提下,大陆的这种发展势头还能维持多久,谁也不能保证大陆的经济哪一天都不会萧条下来。要是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大陆首先就已经自身难保了,可想而知还能有多少的实力和资本遏制台独势力。毛泽东时代当我们大陆在“极左”的路线中苦苦挣扎时,倘若不是蒋氏父子对一个中国有着很强的认同,也许台独早就已经成为事实了。


  我还有一次收看凤凰卫视的“世纪大讲堂”节目,主讲嘉宾是北京联合大学专门研究台湾问题的刘红教授。他说到当我们回顾中国历史,就会发现我们什么错误都可以犯,而且很多事件后来也都得到平反了,但至今我们还没有听说给汉奸平反。他言下之意就是说谁搞台独,谁就是汉奸。刘教授这场讲座的许多观点我都认同,但这个观点我倒认为是值得商榷的。我当然也明确地持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并不赞成各种的台独观点,但我同时也不觉得可以把台独与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划上等号。原住民自决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在民主宪政制度下决定一个地区是否独立的原则,这在联合国宪章中也得到了确认。我们现在显然还无法接受这一原则,无条件地维护国家统一仍然是我们要坚持的原则。然而,时代在发展变化,我们的思维和观念也应该在发展变化。我们如果建立起了民主宪政制度,这一原住民自决原则未必是需要排斥的;而且我们如果建立起了民主宪政制度,允许台湾人民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独立,相信台湾人民也未必会选择独立,毕竟两岸还有共同的中华文化认同,还有极为密切的血缘和地缘关系,毕竟在全球化的时代统一已经成为主流。美国的宪法中规定,各州人民可以自主投票决定是否从联邦中独立出去,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州提出要举行这种公决。在美国的民主宪政制度下,各州人民维护联邦的统一还来不及,何来的独立呢?这就像一个美国著名的焚烧国旗案例一样。一位美国公民曾经在愤怒之下把一面国旗给焚烧了。他遭到起诉后最后却被判成了无罪。然而,从此以后却再没有人去焚烧国旗了。当一个国家连国旗都允许你焚烧时,你还有什么理由去焚烧国旗呢?因此,即使民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即使从国家统一的角度看,我们实现民主也是时不我待的。


  刘教授的讲座在肯定台湾民主化进程中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指出台湾的民主化并没有给人民带来多少的实惠。这一问题我认为也需要辩证地看待。民主化与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但两者之间又不存在着必然的关系。民主化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肯定是有利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我们又不能指望实现民主化后就立即能够带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它只是给这带来了一种可能,提供了一种制度框架,能否取得这一效果还要取决于许多其他要素,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换言之,民主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经济增长是一个多变量函数,决定经济增长、经济产出的至少有以下四个要素:制度架构(或称制度资本),如产权保护、民主、法治等;自然资源禀赋,如离海岸河流的远近、石油、各种矿产的储藏情况;劳动力,它的数量、成本、素质等;土地。这四大要素中的任何一项越多,该国的经济增长就可以越快一些,收入就能越多一些。同时,这四大要素互相之间又有替代性,一个经济体只要一个或几个要素非常突出,即使其他要素差一些,经济照样可以有很大的发展,人们的收入照样可以高。民主制度,法治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而已。”①简单地以人民是否从中得到实惠、经济是否得到增长来评价民主化的价值,这实际上潜意识里仍然表现出一种“唯GDP论”和实用主义的思维。


  台湾这二十多年来在民主化上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它在经济上的表现至少也是不差的,人民所达到的生活水平也是不低的。台湾建立起来的民主、法治社会已经给人民的幸福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然而,即便是这样,由于地方就这么小,人口就这么多,它也难以成为“经济大国”;同时,它也已经完成工业化了,不可能再像落后的国家和地区那样出现井喷式的发展了;再者,在大陆地区经济迅速增长的情况下,还出现了一种“虹吸效应”,台湾自然就显得有些“风光不再”了。况且,人们既有着物质的需要还有着精神的需要,既要有免于匮乏的自由还要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台湾的民主化结束了国民党专制时期的“白色恐怖”,使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都得到了很好的实现。当然,这并不是说台湾在这些方面已经做得尽善尽美了,而是还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就像它的民主制度一样。我们现在亟需要做的并不是在这边对台湾的民主横挑鼻子竖挑眼,而是要虚心地向它学习,尽早地开启我们民主化的进程。我们哪天能够过上台湾民众这样的生活,能够像他们那样真正实现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我们就要馨香祷祝了!谢泳先生说过一句话,笔者深有同感:“在民主问题上,现在的知识分子还没有资格说它的坏处,而只有责任说它的好处,这话听起来有些霸道,很不宽容似的,但这是知识分子的起码责任。民主有没有坏处,那是一望而知的问题。它有坏处,但它的坏处和没有民主的坏处不是一回事。而且没有见过民主好处的人,最好别说民主的坏处,因为它的那些坏处都是和好处相伴而来的,我们不说民主的好处,也就没有资格说它的坏处。”②


  ① 陈志武:《民主与经济增长纵横谈》,《陈志武说中国经济》,山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


  ② 谢泳:《多说民主的好处》,《随笔》2000年第1期


来源:作者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