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狮门前滩晶耀名邸:[转载]为了毁灭法律,必先剿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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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为了毁灭法律,必先剿灭律师

(2011-07-19 15:05:13)转载原文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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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为了毁灭法律,必先剿灭律师作者:刘大华律师               -------北海政府迫害律师事件之随笔
    大约是为了配合举国上下的“红歌”运动,也或许是为了更紧密地追随重庆“抓律师”的步伐,北海市终于吹响了“消灭中国律师”的号角------先是为了做实一个铁案,一口气抓了四个“教唆作伪证”的律师,其后,看到全国各地涌来营救被害律师的“律师团”,北海的权势者们出离地愤怒了,心底里齐齐地发出怒吼:彻底消灭中国律师!
    且不论北海被抓的四律师是否有罪,依法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团总是无罪的,而这些代表着中国20余万律师去北海护法的大律师团队,竟然遭到了北海黑、白两道协同打击:律师团律师依法去会见被拘的律师时,竟被北海公安施以违法的、人神共耻的羞辱和迫害,他们这群披着文明人人皮的东西,竟然让一个共和国的执业律师反复宽衣解带进行所谓的“安检”(1),他们肆无忌惮地羞辱着“中国律师”,践踏着共和国的法律。
    眼看白道的打击未能摧毁律师团的斗志,黑道的巧妙运用则更彰显了北海政府的执政能力------一群以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身份自居的“群众”,冲进律师团的住所,殴打包括年过花甲的著名律师在内的多名律师团成员,公然叫嚣着“黑律师、滚出北海”(2)。而北海警方出警后,只在一旁暗笑,麻木脸上分明写着“干掉所有律师”的快意。
    我不由得佩服起一小撮官吏(绝大多数是好的),他们对法律、对执政能力的领悟是多么的深刻,他们清楚地知道,律师兴则法律兴,法律兴则国家兴,国家兴则民主兴,民主兴则官员不兴。所以,他们认准了一个理:为了官员的长治久安,必先毁灭法律,而毁灭法律的最首要的有效手段就是“剿灭律师”。
    好一个“剿灭律师”,不容置疑,中国20余万律师到了最危急的关头,而从主流媒体对北海迫害律师事件高度一致的“禁声”,更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中国的律师真有被剿灭的危险,只是这种剿灭是心灵的剿灭,足以令全中国的法律人从此丧失对法律的信仰------如果此前的法律还能当作自欺欺人的遮羞布的话,一小撮官吏(绝大多数是好的)以后连这块遮羞布也要抛弃了。
    而我的意见是,遮羞布还是留着的好,就有如小偷,如果小偷真要撕掉遮羞布公然转变成强盗,那是更令人恐怖的。所以,尽管我们的法律没有尊严,尽管中国的律师更没尊严,但我们还得装着有,否则,满世界的小偷都成了公然的强盗,我们会更难受的。
    欲灭法律,先灭律师;欲救法律,先救律师。二十余万同仁哪,我们不能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