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机械连接规范2016:“法培班”事件中的“刁官”与“刁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9:48:07
  “法培班”事件中的“刁官”与“刁民”作者:肖亚洲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7-16  

  陕西城固县近日冒出了一个用来收容关押上访人员的“法制培训中心”,擅用饥饿、打骂等手段折磨上访者直至“息诉罢访”,造成一名上访者被活活饿死。单从这个中心的叫法看,颇有点讲究。过去这类场所或曰机构,名字五花八门。如果叫“学习班”,就有点文革的遗风;如果叫“法教班”,就有点高高在上的不平等感;如果叫“访民学校”,就有点露骨加软绵绵,难显官威与庄重。名曰“法制培训中心”,听起来像普法教育机构,倘若不是闹出恶性的人命案,这名头还是可圈可点的,其中的妙处任你去咂摸。

  城固县的这个机构也有媒体称“法制培训班”。不管叫啥名,意思都一样,就是变相的看守所:几乎所有的“学习班”“法教班”“法培班”都是强制性、封闭性的,收容和关押的都是“刺头”“钉子户”“爱找碴的主”,有专人日夜看守,不得自由出入,更有的打骂,罚站,不准睡觉。目的只有一个,对越级上访者隔离反省,“同灵魂闹革命”。最典型的莫过于城固县的这个“法培班”了,除存在上述现象外,还不让人吃饭,有点“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的意味。被挨饿,直至晕倒,还不给吃药,是城固县“法培班”的一大特色。

  未等“天降大任”,上访户胥灵军在饥饿中殒命。胥灵军1990年入伍,曾荣立三等功一次,系三等甲级残疾退伍军人。1998年,胥灵军从城固县84号厂下岗,其妻子患有癫痫病无法劳动,还有两个女儿初长成,胥灵军去了广州打工,七年后因伤残部位伤痛复发被辞退,闲赋家中。按照国家有关优抚优待条例,残疾退伍军人不允许下岗,但城固县领导却一直对此事推脱,随后胥灵军先后三次赴京上访,换来被强行接回押至该县的“法培班”。胥灵军死后经法医尸检,其胃里没有一点食物,只有硬币大的两个冰碴块。

  从报道的情况看,胥灵军怎么也不像是“刁民”。他是一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按照1983年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规定,二、三等伤残军人由政府优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安排下岗。胥灵军曾外出打工多年,因伤残影响被辞退,这至少说明他不是懒汉,多次进京“告御状”,想必是生计所迫。这多少应了原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的说法,“群众信访80%以上是有道理的或有一定实际困难的,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上访者胥灵军应该不是无理取闹。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忠孝治天下,在历史的帝国语境中,“告御状”本身就是以小犯上的大逆不道之罪,一般都被视作“刁民”的典型特征。清顺治时代,朝廷“文件”就明确规定:凡告御状者一律先打四十大板。到了康乾雍盛世,任何到北京告御状者一律收入刑部监狱,进行统一折磨。乾隆皇帝在一次讲话(圣旨)中说:“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而讦其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乾隆对待上访者的办法是,你告的是谁,就把你交给谁来处理。因此乾隆时期,上访者一个比一个死得惨。

  如今我们是民主法制社会了,高层当然不会视胥灵军的进京上访为“讦其父母”,胥的具体问题最终得靠当地政府解决。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加速转型,由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冲突呈高发态势,相伴而来的信访问题层出不穷。高层不可能事无巨细,只能定方向定原则定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当然应该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这与乾隆帝对待上访者的办法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到了地方政府那里,胥灵军们常常被视为“另类”,你不是“告御状”吗?最终能跳得出地方政府的手板心?

  按过去官家之理,“刁民”就是不与官府合作之民,也就是说:官要杀你,你不能反抗还要谢主官恩;官剥削你的利益为己所有,你不能有怨言;官强占了你的土地和房产,你只能忍气吞声;如果你不忍气吞声,你有怨言,你要个说,你上访或你反抗了,那你就是“刁民”。如同强盗抢劫你,你就得让他抢还得配合,否则你就是“刁民”一样,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回到现实中的城固县,正常的状态应该是:上访者胥灵军等有权继续寻找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渠道,而城固县官方无需干预上访者的行动,胥灵军的现实困难也理应得到地方政府救济。问题是现今不少地方上级考核下级的一个指标是:不允许有上访者或者不允许出现有影响的上访者。这虽然未必宣之于文,却是一条“高压线”。胥灵军的问题或许属前任不按政策办,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后任有“不理旧账”的理由,或属当地官方不愿开这个口子,以防效仿者众,总之是拖着不予解决。城固县官员大抵根本就说不过上访的民,说服、劝阻这些“文”的办法行不通了,遂暗暗动用起各种私设的“酷刑”,以此教训那些“驯服”不了的“刁民”,最终让一介平民屈服于公权力威慑之下,进而一劳永逸。胥灵军无非就是那只“出头鸟”。

  报道说,2008年以来来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受训的共11人,其中有7名是女性,培训时间3-8个月不等。信访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利,一个公民对正常的行政或司法途径彻底失望,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被迫走上信访之路,却常常遭遇百般阻挠和打击报复,甚至被关进“法制培训中心”之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犯人权,却长期、普遍、公然存在着的机构。封建社会的草民尚有拦轿喊冤的权利,法治社会的上访者却连人身自由甚至性命都难保,这实在是法治社会之耻。

  中国历代,只要社会肌体健康,民情上达的渠道是畅通无阻的,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上访权利,设立便民告状站。早在尧舜之时,便已出现了“进善旌”“诽谤木”以及“敢谏鼓”等直诉形式。西周又设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汉时设有公车司马,专门负责接待直诉事务,从魏晋开始,正式设置了“登闻鼓”制度,使直诉制度渐趋制度化和正规化。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被媒体揭开盖子,公众不免质疑:难道人民公仆的良知还不如封建官吏?难道现代政治文明还不如古代的青天文化?

  在民主社会,只有“刁官”,没有“刁民”。事实上现今中国社会的“刁民”,除了少数违法乱纪、作奸犯科者外,其实大多刁民并不“刁”,比如那些苦争合法权利的“上访者”,认法律为“死理”的“无理取闹”者,当然也包括“维权刁民”胥灵军。面对“刁民”,官员首先应该反省的是自身的执政水平、能力与方式。动辄用“法制培训中心”打压百姓的正当诉求,这恰恰说明某些官员是“刁官”。一般情况下,诸如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举办的依据和道理,往往还在“刁官”手里,振振有词。这才是真正让人忧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