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消费税:荒谬绝伦,避孕套咋成了强奸犯的“保护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35:01
避孕套咋成了强奸犯的“保护伞”?

背景提要:近日,天涯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贵州省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凌辱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图》2011年07月12日 15:46:24 来源: 重庆晚报)

 

一位中学女教师被校长叫去给领导陪酒,灌醉后又被一土管所所长王忠贵趁机强奸。仔细看了上面的报道,发现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和明了。   

可是,报案后,对周琴这个年轻的女教师,这个被侮辱的弱者,派出所的教导员先是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然后竟然劝她私了和解,而且当地县国土局的人也紧跟来说情,一时间,说客纷至沓来,其目的就是要周琴不要把事情闹大,他们好“暗箱操作”,做内部处理。当然,这一切可以为“私了”而努力的前提就是所谓“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有了这个荒谬绝伦的大忽悠理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所以,本来简单明晰的强奸案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公安机关到目前还没有调查结果。由此看来,这个避孕套里绝非仅仅只有一根强奸“淫棍”,至少还有瞒天过海、蔑视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推诿塞责,为罪犯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私了和解)的企图和权力阶层某种默契的利益联盟。

可以说,这个单一的避孕套已经变成为欺凌弱势群体、袒护包庇有职权的犯罪淫棍而具有“官官相护”嫌疑的连环套。或者说即是受害者的陷阱,又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免罪牌” 和“保护伞”。

借避孕套而为强奸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应该说也算是一大发明。这个似乎比和药家鑫和李昌奎的“自首”更狡猾、更阴险,如果这个“发明”一旦成立,其推广开来后果是非常可怕和贻害无穷的。因为其可以为这方面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很好“免罪牌”和“保护伞”,那么强奸犯可以有恃无恐的作案,必将对社会稳定和妇女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所以,“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个说法到底能不能够成立,受害者的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强奸犯能否得到法律的严惩,强令女教师陪酒者能否得到应有的处分,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