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工艺模拟考试:上任未满3年的女博士局长,何以获刑15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5:32:49

都洁,女,45岁,博士。2007年7月,太原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人选,时任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副局长的都洁,在激烈的角逐中胜出。2007年10月24日,都洁被任命为太原市水务局局长。

2010年初,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都洁贪污受贿等问题。2010年4月,太原市纪检部门展开调查,其经济问题 “浮出水面”。2010年11月5日,都洁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太原万柏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12月,万柏林区法院一审以其受贿35万元、贪污26.88万元人民币,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都洁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6月3日,经太原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都洁之所以没有通过“廉政考试”,是因为自恃是“一把手”,把组织上的信任当成可以凌驾一切的特权。(2011,7,5“山西日报”《山西太原女博士局长上任未满3年因腐败获刑15年》)

 

我非常非常不同意把“监管缺失”作为滋生腐败和贪官的主要理由。干部是干吗的?干部本来是应该管人家的,是应该管事的,是应该为党的事业,为人民谋幸福而鞠躬尽瘁的。而一个具有党员身份的干部,自己不能管住自己,反到要由组织来管,由老百姓来监督,那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但这样的天大笑话,天天有人在讲,那叫什么?那叫悲哀!这样的事看得多了,听得多了,于是我给这样的人下了一个定义:政治上的“叫花子”!

我们家乡有一句俗话,那叫“叫花子做官”。其引伸义则是,当一个“叫花子”当上官之后,他(她)连自己的八辈子祖宗是谁,怕都会搞不清楚,所以立马得意忘形,不知道会做出多少有悖常理的事来,不知道会惹出多少祸水来。这样的人,非得进了监狱才会明白,却原来是自己“犯了事”。但这样的人,哪怕本来该是明白的,但坐在那个位子上时,怕打死他都不会明白。所以才会有一个个贪官,在那里相继落马,上演“连续剧”。

 

“叫花子”有三大特点,一是没文化。别以为该报道中的那位女局长是位博士,但以她的所作所为,从政治的角度出发去看,她不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叫花子”?谁敢说她是那种政治上“有文化”的人?如果“有文化”, 明明知道自己是位民主人士,明明知道局里有专职的党委负责人。为什么局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因为没有“通过”她的同意,就大发雷霆?竟说:“我没同意,你们怎么能开会?马上停下来”。这样的话,不是“政治文盲”?

“叫花子”的第二大特点,是伸手。当然,生活中的“叫花子”,那该叫勤吃懒做、不劳而获。而政治上的“叫花子”,那不叫“苍蝇脑子”+贪得无厌?不然,都洁第一次索贿时,怎么会公然“伸手”?说什么“我买房子,还差20万元”。这么明目张胆的发话,不是生活中和政治上之双重“叫花子”的“二合一”?

“叫花子”的第三大特点,是不能让他(她)进入比原来更上一层的生活圈子。一当那样,这样的人立马就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什么东西。以为自己换了一身“衣服”,头上顶了“乌纱”,就真的是那么回事了。不然,都洁当了局长之后,为什么会那么一反常态?为什么就如换了一个人似的?她自恃比别人读的书多,又是局里一把手,把组织上对她的信任当成可以凌驾一切的特权。但接下来那赤裸裸的索贿,没有一点廉耻感,不是一种“叫花子”式的猖狂?那种无视党纪国法的所作所为,不是“叫花子”式的天经地义?

如果人们能够拿这三条去对照一下所有的贪官,该是无不应验,所以我才这样定论。即使是第一条,即使好多人并不是民主人士而是党员,照样政治上“没文化”得很。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绝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如果按胡总书记这样的要求,党员干部该是自己管住,还是非得让别人来管?如果按胡总书记这样的要求,报道中的那句“实践中存在弱监、虚监、空监的现象,这也是近年来职务犯罪屡禁不绝,甚至有所抬头的一个主要因素”这样的话,还成立吗?

上任未满三年的女博士局长,何以获刑15年?道理不明明白白摆着?就因为她是一个“政治叫花子”!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为什么任重而道远?就是因为这样的“政治叫花子”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