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归划恒大中央广场:读《裸婚》有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59:02
裸婚这词现比较时髦,仅同名的书就有两部,还拍了电视剧。报刊、网络都在热炒这个词,论坛上还展开了讨论。其实,裸婚这个事儿(注意:不是词),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讲并不陌生。以现在的标准,在我们那个年代有谁不是裸婚?

小说的女主人公按我们那时的标准已不算裸婚了。她虽说是和公婆、丈夫的奶奶同住一起(四代人六口住一三居室),可老两口、小两口及奶奶各有各自的住房。那男主人公还有一辆摩托车,虽说噪音大些,又不能挡风遮雨,但其好处是不怕堵车(书中人的话)。所以,以我们那时候的眼光看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的“裸婚”,真不是什么裸婚,不说是穿的裘皮大衣吧,起码也是正装西服了。如若我们那时谁结婚有这条件,大家得羡慕死他们了。

我们那代人大多数婚姻才是真正的裸婚。

首先说住房。上个世纪80年代初,大量的知青返城和落实政策造成了城镇住房十分紧张。除去极少数人能够和单位要间平房(或筒子楼)结婚外,绝大多数人都靠挤弟弟妹妹居住空间或像“贫嘴张大民”一样,与媳妇在地震棚里拜的天地了事儿。

其次说家具。那时买家具要票。结婚凭结婚证一般给一个大衣柜或一张双人床,要想置办一堂家具的靠自己(或请人)做。好在那时木料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搞到,于是乎就有了什么36条、42条腿之说(关键还得有地儿放)。

至于大件也就是向往什么“三转一纽”(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几大件哪一件也得100多元,都凑齐喽得4、5百元。这对于刚刚返城,每月就拿3、40元的小二级工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于是乎,能给新娘子凑上其中一件就不错了。

固然,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裸婚”标准,不能拿我们那个时代的标准来衡量现在。但无论什么样的标准,不能超越所在那个时代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如果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就是自不量力,就是自找烦恼。以现在中国大多数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汽车还没有成为生活的必需品,能住上百平米的住房也是值得人们羡慕的事儿。那骑自行车(有的还是电动的),住单居室(或平房)怎么就成了裸婚?这不是自找苦吃吗?这种超出大多数人能力的追求,无论是对于年轻的一代,还是老的一代都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压力。无论对于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摧残,值得么?

所以,劝大家别和自己较劲,别给自己加无谓的码。车不在牌,有轮则行。屋不在大,遮雨则成。家不在豪,温馨则乐。人不在富,有潜则能。至于有人追求什么“宁坐宝马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那时她个人的事儿。人各有好,不必强求一致。但我还是认为那首歌唱得不错——《笑比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