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二百米决赛视频:- 袭人的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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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的冤枉

  • 发布日期: 2011-06-23 00:00
  • 作者:侯会

《红楼梦》里的袭人,读者不喜欢她,无非是两点:一是怀疑她是告密者,与晴雯之死有撇不清的干系;二是她与宝玉关系暧昧,成为宝玉实际上的妾,让人恶心。——其实这两点都值得商榷。

也难怪人们疑心袭人,就前一点而言,连宝玉也抱有怀疑。第77回王夫人来到怡红院,风风火火处置了晴雯、芳官、四儿等人,事后宝玉想:“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后又对袭人直接质疑:“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又如何反应呢?她先是“心内一动”,后来“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

《红楼梦》的高明之处正在这里:宝玉的怀疑不无道理,而袭人也未反驳,她是否为告密者,书中到底也没给出答案——这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袭人被问“短”了,理屈词穷了!

况且如此怀疑也不是毫无根据,前面宝玉挨打后,袭人曾被叫去回话,主动向王夫人建议,要让宝玉搬出园子!有了那一次“告密”,难保就没有第二次、第三次!

不过熟悉《红楼梦》的读者也还记得:那一回袭人并未“出卖”任何人,只是提出一个防患于未然的思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

袭人充其量只是那个时代压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个女奴罢了。她是怡红院的领班丫鬟,对宝玉负有服侍、照顾、监管之责。而宝玉又是个“爱在内帏厮混”的大活宝,一旦出了问题,是要唯她袭人是问的,她当然有义务提出自己的担心来。

更重要的是,小说在前面已明确指出,陷害晴雯的是王善保家的。在第74回,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说:“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头一个是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只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此话勾起王夫人对晴雯的不良印象,这才有了晴雯被逐——又与袭人何干?

第二个问题就要谈到袭人甘心做妾的事。——以往人们褒扬晴雯,很大程度是因她“出淤泥而不染”;对袭人不屑,则因她跟宝玉不明不白、丧失了“贞操”。于是有人指出:袭人一方面在王夫人面前提议让宝玉迁出园子,借口怕“出事”;另一方面,她自己跟宝玉早就“有事”,这不是彻头彻尾的虚伪吗?

您这又是有所不知:封建社会最大的弊端,即人分九等。丫鬟属于奴仆,在很大程度中被剥夺了人的权利,相当于主人的一件财产,主人对她拥有一切处置权。因此,宝玉与袭人发生关系,根本算不上一回事——只有贵族少爷跟贵族小姐发生婚前性行为,那才算“家丑”。至于宝玉与袭人的关系,早已得到家长的默许。

现代批评家往往是不讲逻辑的。譬如,纳妾制度是封建时代的毒瘤,妾本身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批评家的矛头应当指向谁?是袭人、香菱、平儿这些纳妾制度的受害者,还是践行这种制度的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帮好色的老爷少爷们?单就宝玉和袭人而言,我只看到无数人指责袭人,却从未见谁批评过贾宝玉。有一个不容抹杀的事实:是贾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的,而全体批评家此刻都患了选择性失明!其实人们在褒扬晴雯、批判袭人时,双脚已深深陷在极端看重“贞操”的男权主义流沙中。

一味批评袭人的人,也许还不曾注意小说人物的年龄。按小说叙述推断,宝玉在大观园中嬉戏度日时,大约只有十二三岁。袭人比宝玉大两岁,也只有十四五岁——相当于今天的初中二三年级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