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梦西游3朱雀:椒江美女“老赖”周林峰的冤枉官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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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丽女富翁的离奇冤案:被临海法院逼得破产流亡拘留http://taizhou.19lou.com/forum-827-thread-37996810-1-1.html

一个炸药包和二份判决书
惶惶然中,周林峰逃往上海。
因为怕人盯梢,她没有去离家仅几步远的椒江客运站,而是本能的选择了十几里外的路桥—在陌生而拥挤的人群中,她可以更好的隐身。
那是1998年农历春节前的第十五天,是一个傍晚,灯火初上。浙江台州市街头,妇女们在商店街摊往来办年货,行商在外的台州人也大包小包地回来了。
年方三十,曾经在当地商人圈有些名气的漂亮女人周林峰,却选择这时间离开家乡;离开只有5岁的女儿,离开身患重病的母亲。
她曾经拥资百万,到上海旅游,挥挥手就可花几万元买衣服手饰。但现在她紧攥的,是属于她自己的最后2000元。一身名牌的她,躺在长途卧铺客车臭烘烘的车厢里,与离开台州到上海转车的打工仔打工妹一起赶路。从台州,经宁波、杭州,到上海,要一个通宵。
让她背井离乡的是债。追债的,是台州临海市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让逃债者过不上个安生年,是执行法官的一贯做法。追债的,还有个急红眼的中年男子。他女儿天灵盖粉碎性骨折——47岁的临海人陆宗国看见年仅22岁如花似玉的女儿陆海燕成了伤残,心如刀绞。“肇事者”被判了刑,但他们的家属负担不起医药费,他没有钱,只好缠政府,缠公安,缠法院。他对公安局长说,如果拿不到钱,他会用炸药包把公安局大楼炸了。
“炸药包”和同情心,让临海的官员们作出了决断:让肇事者的老板周林峰(与该案毫无关系)赔。
周林峰的餐厅关了门,家财散尽。法院和陆宗国日日相逼,丈夫离婚,她只有一条路:逃!
“南大群殴案”
周林峰是台州椒江人。建筑学校毕业,她一直在家乡和广州之间做工艺品生意。她聪明伶俐,相貌姣好,生意一直做的顺风顺水,五六年下来,一手一脚,也积累了上百万资本。
行商在外,钱好挣,但太苦。她口舌能辩,又擅于交际,于是想开家高级餐厅,过把“阿庆嫂”的瘾。但要在椒江办饭店,已太挤了,同业间竞争激烈,房租、人工都贵,经营风险大。于是她选择了80公里外的临海市,那里是台州地区的政治中心,商业基础薄弱。
“南大贸易餐饮有限公司”1996年国庆开了业。她控股七成,合作方是在当地有影响的市区供销社。
她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投了下去,还向银行借了50万元。她自己设计餐厅内部的装潢布置,一石一木都见精心。这是当时临海最高档的纯餐饮场所,楼下400平方米经营快餐,楼上800平方米是装修高雅的餐厅和包厢,她总共投下去160万。
打广告,她花了10多万,这在当地是空前的大手笔。她知道,自己一个外地人要在临海站住脚跟,必须花大本钱公关。
几个月的人情送下来,“南大”仅夜茶一项营业额就上了万元。当地圈子里,人人都知道了她—一个椒江来的,相貌出挑,能书善画的女老板。
但一只偶然从台球桌上跃起的球,便将周林峰的梦想击得粉碎。1997年1月某晚,“南大”的糕点师傅王雄伟、王光,在临海街上的台球室玩耍。他们来自临海乡下,20多岁,没有家室,收入也不丰,台球是他们主要的娱乐。
那天,王雄伟击球时,用力太猛,一只球撞了球桌岸,飞了起来,正好落在坐在一边的陆海燕的头上。陆海燕是临海市区人,年轻漂亮,她要二王向她道歉。二王只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陆海燕恼怒之下,便拾起个石制的台球,重重地掷向王雄伟。旁人见状,把他们拉开。
4月10日下午4时,陆海燕从国贸宾馆下班,途经“南大”附近的天临巷,正巧被王雄伟、王光撞见。那时王雄伟被石球击伤未好,身上隐隐作痛。见到陆海燕,迎面就是一拳,二王对她拳脚相加,不过没有用力,陆海燕未受伤。
一小时后,陆海燕叫来男朋友马文彪,马又唤来“兄弟”周荣鹤,三人怒气冲冲,来到“南大”兴师问罪。
临海法院判决书中“查明事实”是:“三人一起来到南大厨房做糕点处,此时被告王雄伟、王光、黄国强、王剑四人正在上班。陆海燕一指王雄伟,马文彪即上前责问为何打我女朋友,同时先给王雄伟一拳。”以后便是一场混战。四个厨师围住马文彪论理,周荣鹤见状,在案板上操起把菜刀对准王剑的后背就是一刀,王剑转身,手腕又挨一刀。王剑忍痛,用另一只手,操起撵面杖,向离他最近的陆海燕的头上狠狠地敲了下去。
此时,周林峰正与餐厅经理何昌兰在二楼办公室谈话,听到楼下服务员报警,急忙冲下楼。她看见一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右手握着高压锅盖,仰面躺着。
  随后110的警察来了,何昌兰和他们立即把伤者送进台州医院。那天,“南大”停业。周林峰在医院、公安局之间奔波。
  “炸药包下的司法”
  案发后,联防队将四个厨师和马文彪、周荣鹤传唤到派出所,作了笔录。除了躺在医院里的王剑,厨师们走出医院的门,就仓惶逃走了。
  周林峰自忖,这次群殴是陆海燕上门寻衅所致,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南大”的安保是由联防队负责的,她按规定缴过费。
  以后的10多天,营业额大跌。10多天后的一个下午,陆海燕父亲陆宗国带着七八个人来到周林峰的办公室。他要求周林峰赔,被拒绝;又提出借钱,又被周拒绝。
  陆宗国恼羞成怒,他大喊:不给钱,我杀了你,“南大”也开不下去!
  她将此事告诉公安局长朱希望,朱局长说:你要相信公安机关。
  陆海燕断了医药费。周林峰并不知道,急红眼的陆宗国正在一个个纠缠住临海公安、市委的领导。甚至市委常委开会,他都可以闯进门去。
  他吃过官司,因为欺行霸市。政府领导对他的磨与缠也不胜其烦。
  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的协调会开了。他们拿出了解决这件棘手事件的方案:“让椒江人(周林峰是椒江人)拿钱!”参加会议的干部,有人持异议,出了办公室的门,就在街口受到陆宗国的纠缠。
  6月27日,联防队、特业办、公安预审、相继把周林峰唤去,说“南大”治安不好,让周林峰先垫付7万元,否则要停业整顿。他们开口就是7万,周林峰拒绝,他们又降到了3万。
  但周林峰知道所谓“垫付”,肯定是有去无回。她不知道“停业整顿”与“垫付医药费”有什么逻辑上的联系。官字两个口,话都由他们说。
  后来,怪事便一桩接一桩:饭店的玻璃被人敲了;快餐里被扔进了砂子;消防门被人用砖砌死……公安说,为什么别人酒店不出事,应该叫你停业整顿。
  街上的舆论说,椒江人为富不仁。
  政府里虽有人替她鸣不平,但无奈他们的声音太弱。朋友告诉她,你太不给大家面子了。
  陆宗国拿不到钱,是绝不肯罢休的。她只有请“场面上的人”出面,摆摆平。
  那人去了陆家。陆氏夫妇给他跪了下来,他也没了主意。留下一句话:“我们可都是临海人!”
  公安预审科、联防队、特业办只给她一条路:拿钱了结,否则停业整顿。
  8月2日,公安局一位副职领导亲自跑到周林峰办公室。先说这些天陆宗国天天尾随纠缠他,坐在他办公室耍赖,让他不胜其烦。周林峰知道,他所说是事实。
  “就算给我个面子,拿出两万,大家都太平……如果拿不出,我们只好按上边的意思,停业整顿!”
  万般无奈,周林峰只好打开保险柜,拿出仅有的6000元现金。公安的这位领导留下了收据:“收到周林峰自愿赞助陆海燕家困难费6000元整。”
  仅仅一个月后,公安预审科又打电话来,让她垫钱。预审科的公安说,陆宗国的炸药包已准备好了,让她识时务,掏钱出来买太平。
  1997年11月份,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开了专门会议。与会的一位同志说,会议内容是逼“南大”付款;“我说整顿要有点法律依据,不可胡来。但我又没有更好的方案。”结果,会议决定,由公安出文让周林峰停业十天。
  参加那天会议的有临海法院的两位领导,他们也赞成这一方案。
  但停业整顿通知下达后,周林峰立即要求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100多干部参与听证,当地新闻媒体也作了报道,随后,台州市公安局撤销了原行政处罚。
  民告官,居然胜了。周林峰想,这回该安宁了。但她太自负,还不够老成。未出一个月,公安那位领导又把她叫到临海华侨宾馆。这次他口气很重,没有任何余地:“春节前,你必须拿出3万元,否则,陆宗国已经扬言要炸‘南大’和公安局了。”
  周林峰拒绝了。她在对临海经营“南大”彻底丧失信心。在《台州日报》上,她登出广告,想盘出店面,但无人敢问津,因为已有人扬言:谁敢接盘,就休想安宁。
  奇妙的判决书
  1998年春节前,周林峰收到了临海法院的传票。陆海燕告了,周成了第二被告。再三权衡内忧外患,周林峰只有损失五六十万,将餐厅以46.3万卖给了市区供销社。16.3万是房租要抵扣,剩下的要还银行贷款。
  1998年6月她将唯一一套住房卖给了舅舅。她想用筹来的钱作本,以图东山再起。5月,厨师王剑被判有期徒刑6年。9月,临海法院缺席宣判:周林峰承担连带责任11.09万元。周林峰几十天后才得到判决书。她咨询了许多法律界人士,人们都对这份判决惊诧不已:如按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陆海燕主动上门寻衅,在殴斗中受伤,作为场所负责人的周林峰自然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南大”系有限责任公司,非周的独资公司,纵然有责任,承担者亦应是“公司”,而不该是周林峰个人。
  但法院就是这样判了。
  临近春节,临海法院执行庭带着手铐开着警车来椒江抓人。抓不到周林峰,他们又去抓她的丈夫(冷锋注:这是笑话,即使周有罪,也罪在周本人而不是其丈夫)。不堪骚扰。这时感情上已临近破裂的夫妇,没有时间修补彼此的裂痕,只有选择离婚。
  她到上海后,她转卖给舅舅的房产,虽然手续完备,但仍被临海法院作为恶意转让被查封拍卖。
  这一切,她事隔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因为她不敢朝家里打电话,惟恐连电话也被监听。
  她也不知道,陆家又向法院起诉,向她索要陆海燕继续治疗费35万元。在被告缺席情况下,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的诉请,陆家获赔33.3万元。
  9月,由于台州市法工委的干预,周林峰分别对两份判决提出申诉和上诉。周林峰的家人聘请了台州市合力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开来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两位律师代理该案,提出申诉和上诉,但这两场官司就情势而言,翻案又如何?
  当地一位领导说:“法院也明知该案有问题,但是是上面领导交办的,先拿到陆海燕的医疗费,才能解决问题。”
  那么,无辜的周林峰这一年所受到的精神折磨,骨肉分离的苦难,作为该案判决的法官又有没有想过呢?但这两场官司,就情势而言,已很难翻回。当地一位领导说:法院明知有问题,听从上面的意思,让周林峰赔;如周林峰翻案,国家赔偿,财政就要掏腰包。
  周林峰还是不敢回家。陆宗国现在仍到处打听周林峰的下落,周林峰当地一朋友对她说,他拿不到钱,可以不计后果。无人敢阻拦他。一年了,周林峰觉得上海也不安全。她惶惶然跑到了北方。但是坏消息又追身而来,她最后的希望,上诉二审又被驳回。周林峰的路在何方?
  (此文系《新民周刊》1999年的报道)
  10多年过去了,周林峰和法院的故事还没有结束,2003年周林峰被拘留,2010年出现在报纸的老赖曝光台上,直到现在临海电视台图文节目和临海街上的LED广告牌还在轮番播出这样的“被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