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减肥3天瘦6斤:杜君立:历史的细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4:33:31
第一篇  马镫的民主

几乎没有什么发明像马镫这么简单,但也几乎没有什么发明像马镫这样对历史有如此的催化作用。

——林恩·怀特


一个养马的古老部落用马征服了中国,并创建了一个长达2000多年的专制帝国,而这个帝国又屡屡遭到北方马上民族的侵犯和征服。如果说马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命运,导致了战争的滥觞和国家的出现,那么马镫的出现则结束了罗马帝国。一群马镫上的贵族拯救了中世纪的欧洲,这些人被尊称为骑士(knight)。小小的马镫打造了一个孕育出现代文明的骑士时代。






马的驯化

 

直到100年前,人类最快的移动速度也只有每小时65公里左右,即马最快的奔跑速度。所谓历史,就是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远古时代的人类以采集果实和猎取动物来满足生活需求。那时人与马是猎杀者与被猎杀者的关系,马只是人类的食物。距今约1万年前,人类由食物的采集者和猎取者演进为食物的生产者。采集者进而种植谷物,开始农耕;狩猎者进而驯养动物,开始游牧。这无疑是一场生物革命,而动物的驯化更有着非同一般的作用。这种驯化也出现在农耕社会,当农业出现剩余时就有了驯化,驯化动物消耗了定居社会借以生活和生存的谷物剩余。这种“拘兽以为畜”的驯化过程从公元前10000年前人类驯化了狗开始,然后是食用性动物羊和猪,最后是动力型动物牛和驴。

 

事实上正是动力型动物的出现才帮助人类形成了剩余。剩余产生了掠夺和贸易。无论是丝绸之路还是茶马古道,都是由这些驯化的动力型动物帮助人完成了古代贸易。犹太人是最善于经商的民族,《旧约》中格外忠告人们要善待这些动力型动物。大约5000年前,一种新的动力型动物出现了,这就是马。马的速度更快,力量更大,比起其它动力型动物来也更具优势,在动力和操纵方面完全超过了以往任何其它动物。马的出现对人类剩余构成前所未有的改变——使掠夺和战争更加容易施行。

 

马是个性很强的动物,它是动物中的贵族,宁静、高贵、潇洒、勇敢,堪称造物主赐给人类的最完美的礼物。马的外表温顺安静,但骨子里却桀骜不驯,有一种强烈的竞争意识,宁可累死也不认输。许多战马都由于剧烈地奔跑而累死在战场上。好马比君子,马对人的态度好恶分明。想要驾驭它,仅有勇敢是不够的,还要有智慧、抚爱和关心。动物学家指出,一匹成年马的智商相当于一名5岁的孩子。人与马之间常常会产生一种奇异的信任和眷恋。这种心灵默契是其它动物所不具备的。

 

马的祖先是野马。野马的性格暴烈不羁,不论中外,马都是最晚被驯养的家畜。人们也曾经试图驯化满身条纹的斑马,但斑马却有咬人的习惯,而且咬住就不放。曾经有人给白马画上黑条纹,然后招摇过市,实在令人惊叹。马一旦被驯化,无论是用作战车还是骑兵,都可以说是一场革命。即使到了成吉思汗时期,欧洲的步兵集团对蒙古轻装骑兵依然束手无策。据说马和骆驼最早的起源地是北美洲,它们在冰河纪时代跨越白令路桥漫游到中亚草原,然而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候,这里已经没有马和骆驼的任何痕迹,估计它们都被当作猎物而赶尽杀绝了。正因为新大陆没有马,西班牙冒险者皮萨罗只用了62匹马和106名士兵就轻易征服了偌大的印加帝国。可以说,马用于战争所带来的机动性,只有后来坦克和飞机的发明才得以超越。马和马镫改变了整个古代战争的面貌。无论马还是马镫,军事优势最后都导致了政治上的控制力。

 

马在人类的历史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马驱动战车,虽然速度有所提高,但却受到地形限制;第二个阶段人骑上了马,骑士必须靠双膝的劲道来稳骑在马上,即使这样,他也有随时落马的危险;第三个阶段,马配备了马镫,下肢驾御,上肢战斗,成就了一种最完美的骑乘。马的每一次进步,都对人类社会和文化产生极其深远的革命性影响。印度次大陆没有马匹,但有很多大象,人们就驯化了大象,并骑着它对抗亚历山大的骑兵。亚历山大初战大败,落荒而逃;再战大胜,大象把印度人踩成了肉饼。大象相对与人太庞大了,因此就过于危险,而马却很少踩人。与马相比,老虎无疑更凶猛,但却难以驯化;即使驯化了,也没有那么多肉来养它。在城濮之战中,骑马的楚国军队被骑着“老虎”的晋国军队打得大败,或者说吓得大败,其实晋国人骑的也是马,不过披着老虎皮而已。


跟牛一样,马最早的用途是用来拉车,但马的速度要远远快于牛,马车的阵势也更为壮观,更具有冲击力。因此战车一度成为战争的主要形式。公元前2000年左右,人类终于骑在了马背上。骑马的出现在当时所引发的震动不亚于现代的飞行器发明。早期的马形体较小,如同美洲驼,载着人走不了多远。随着马在驯化过程中越来越高大健壮,骑马就成为一种完全不同于一般驯养动物的伟大创举。最早在骑在马上的是中亚一带的游牧民族。他们被称为“斯基台人”,这是给一种新的可怕的动物和一种自然现象所取的共同名称。

 

即使从表面上看,一个骑在马上的人也要高别人一头,而他移动的速度和力量则更加令人惊叹,一种不言而喻的优势就迅速建立起来。当人类驯服了大多数动物和植物之后,骑马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人类姿势,是人类主宰整个世界的象征性行为。在很早以前,横冲直撞的斯基台人就成为一个令所有无马民族闻风丧胆的噩梦。希腊人看到斯基台骑兵时,都相信马跟骑手是一种新物种,这就是希腊人发明的半人半马的传说。在中国最古老的史前典籍《山海经》中,同样有“马身人面”的记载。这绝不是一种巧合。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战争是由马引起的。战争不仅是一种财富大比拼,更是一场能量比赛。在冷兵器时代,战争的主要能量来源几乎只有人的肌肉。如果说打仗是力气活,那么胜负往往在于两个人之间功率比较。研究表明,人在长时间做功的情况下,即使消耗的功率超过1000瓦,其中只有约100瓦的功率可作为机械功输送到体外。而马可以在长时间内以500瓦的功率做机械功,在短时间内的机械功率可以达到700至800瓦,即1马力。不言而喻,人输出机械功的本领比起马的本领小多了。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功率相仿的话,那么如果加上一匹马,那么没有马的人将必败无疑。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代,马力成为最大功率的战争机器。谁拥有马,那么无论机动能力还是冲击力,他都占据极大优势。因为率先引进了马,古亚述王国迅速崛起,后来丧失马的来源,亚述又迅速没落,可谓成也萧何败萧何。中国古代史始终是北方征服南方,鲜有南方北伐成功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北方拥有马。

 

著名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认为,游牧民族是属于停滞的文明。人类从游猎采集进入安土重迁的农业时代以后,财富出现了生产和抢劫两种获得方式,以生产为主的种植农业往往成为游牧者的抢劫对象。马的介入使游牧民族面对农耕民族具有不可战胜的优越性,因为他们将战争模式与生产模式统一起来,两者之间可以随意切换,“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这形成冷兵器时代的一种典型现象,即落后的游牧民族屡屡战胜先进的农耕民族,即野蛮战胜文明。战争因此也几乎成为游牧民族的一项主要活动,从匈奴人到满洲八旗,从成吉思汗到皮萨罗,马的出现使人类成为一种狂热的战争动物。在冷兵器时代,谁拥有马,谁就拥有战争的主动权,他想打仗时就纵马前来攻击,不想打仗时就骑马逃跑。没有马的一方不管愿意打还是不愿打,都必须接受有马一方的安排,这是何其无奈和泄气——躲又躲不开,追又追不上。马出现以后,欧亚大陆的距离突然被迅速缩短。被西方人称为“上帝之鞭”阿提拉曾经宣称:“被我的马践踏过的地方,都不会再长出新草。”后来蹂躏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仍然只是阿拉提的借尸还魂。马的出现使战争打破了空间上的阻隔,即使在火车问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空间距离对于交战的双方依然是难以克服的阻碍,因此在极其漫长的历史中,马是人类消除这个战争限制的唯一手段。有了马的世界,战争就无处不在。

 

可以说,从公元前2000年左右马出现以后,整个古代亚欧大陆的农耕世界都经历着来自北方游牧部落的持续不断的入侵,后者总是和马一起来的。赫梯人洗劫巴比伦,亚述人攻入欧洲,雅利安人冲入印度,希腊人侵入爱琴海……《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就是驾着双轮马车凯旋的。马的驯服不仅仅改变了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改变了古文明时期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的军事实力对比。军事力量的天平倾向了游牧民族的一方,这导致了公元前1700年和公元前1200两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大规模侵袭,结束了辉煌的古文明时代。




 

公元前1200年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再一次的闯入农耕文明的中心地带,伴随着这次入侵又带来了一次军事上的重大的变革。这次入侵持续的时间虽然比第一次入侵要短,但却决定了自那以后3000年之内人类军事史的基本走向,也预示着骑兵时代的来临。马的出现引发了公元1 世纪开始直到5、6 世纪方始结束的横贯亚欧大陆东西的民族大迁徙运动,这一迁徙导致亚欧大陆南部文明地区政治格局的巨大变化。匈奴人鲜卑人阿尔瓦人哥特人和阿拉伯人的铁蹄尚未远去,13世纪的马镫冲击波几乎成为席卷了整个欧亚大陆的世界战争,蒙古人联合突厥人,以极少的人数依靠马的力量征服了西方的斯拉夫人和德意志人,而东方的宋帝国和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也望风而降。



马的统治


地处黄河流域的中国较早进入农业时代,自古以中央之国自居。中原以外是发展较晚的狩猎游牧部落:南为蛮,东为夷,西为戎,北为狄。对蛮夷戎狄的戒备自古即是“华夏大防”,自汉晋以降,中原崩溃,五胡十六国兴起,直到满清入主中原。因为地理原因,北方游牧者发展要晚于中原的农耕文明,因此一直遭到中原文明排斥和歧视。记述中华起源的《山海经》中说:“人面兽身,名曰犬戎。”这可能指他们游牧生活,也可能指其未开化。匈奴人在远古时称为荤粥,意思是未开化的糊涂虫;商代被称为鬼方,意思是孤魂野鬼;西周称之为猃狁,意思是凶恶的野狗;战国时候被称为匈奴,还是恶狗的意思;秦汉以后一般统称为“胡”,意思是胡作非为。东胡或者西胡,在中原文明看来,都是野蛮民族。

马的出现虽然并未改变这种历史成见,但却使北方游牧者具有更大的暴力优势。虽然文明的沟壑一时难以填平,但这并不妨碍落后的野蛮游牧者依靠暴力凌驾于先进的文明农耕者之上。有个叫姜戎的老红卫兵写了一本歌颂游牧文化的《狼图腾》:“一旦华夏民族在农耕环境中软弱下去,严厉又慈爱的腾格里天父,就会派狼性的游牧民族冲进中原,给羊性化的农耕民族输血,一次一次地灌输强悍进取的狼性血液,让华夏族一次一次地重新振奋起来。”这个成长于红色中国的老知青认为,农耕民族是劣等的羊性血统,游牧民族才是高贵的狼性血统,因此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征服与杀戮都是正义和文明的胜利。

 

章潢的《马政叙》中说:“阵马之勇,势比风樯,甚言马之有益于国也。”马的意义就在于它扮演了冷兵器时代的力量——或者说暴力的象征。“伏羲”二字指的是驯化牲畜,中国伏羲时代一般推定为公元前4754年,也就是说,中国在距今6700多年前就进入畜牧阶段。大约在新石器晚期,中国人就已经开始驯养马。马以其快捷健走、力大温良的优点,很早就被用来驾车。据古文献所载传说,中国人对马的驯化和役使可以追溯到遥远的黄帝尧舜时代。如《易经·系辞》说:“黄帝尧舜……服牛乘马,引重致远。”《通典·王礼篇》中说:“黄帝作车,至少皋始加牛,及陶唐氏制车,乘白马,则马驾之始也。”安阳殷墟中就有商代晚期的双轮马车。马车因其强大的突击能力和机动性,很快就成为战争的利器。这种新式战车一般驾四匹马或两匹马。车上有甲士3人,一人驱车,两人搏杀。战车最早在夏王启指挥的甘之战中就已经开始使用,但直到商朝还没有把马广泛用于战争。相对于中原文明的商而言,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周部落无疑属于“蛮族”,属于原始印欧人引起的亚欧民族大迁徙逼迫周人向东迁徙。“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诗经·大雅·绵》)。亶父率领周人迁到岐山周原。周人在与印欧人或阿尔泰人的接触和斗争中学会了用马拉战车,这种军事优势加速了周人战胜商人的过程,结果“野蛮”消灭了“文明”,已经靠马拉战车武装起来了的周取代了商。

 

周人入主中原后,以自身文化为基础,融合商文化,奠定了中国三千年礼教传统的家国专制体制。《周礼》中有《夏官司马》,规定一辆兵车配72名步兵、3名甲士,人车比75:1,这和3000多年后美军陆军的战车与步兵比例60:1相当接近。《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公元前11世纪牧野之战,周武王伐商纣,出动战车三百乘,“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夏商周三代以后,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战车已经成为战争的主力和衡量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准,到春秋时出现了不少“千乘之国”甚至“万乘之国”。在孔子时代之前,中国实际处于机械化战争时代,战车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战争方式。战争双方排成整齐的车阵之后,正式宣布战争开始,经过一段时间冲杀之后,保持车阵队形的宣布获胜,溃不成军者宣布战败。因此这一时期的战争都不超过一两天。





商代可能已出现了骑兵。殷墟发掘中曾发现一座人马合葬墓,包括一人一马一套兵器,据此有人认为死者生前系骑士。春秋时代,成建制的骑兵开始出现,但仍以步车战为主,采取步兵和兵车混合编队,一次发动几十万人的大型战役中,而骑兵最多不过五六千骑。《韩非子》中记载:秦穆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秦以“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卒五万,辅重耳入之于晋,立为晋君”。“畴骑”即职业骑士。这2000名“畴骑”应当中国历史上较早的骑兵,比胡服骑射还要早300多年。骑兵较之车兵的较大优势,车兵只能在平原之上才能发挥威力,而骑兵在较狭小的地形也能做战,比车兵更为机动灵活。《通典》中说:“骑者,能离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与战车相比,骑兵不仅机动性更强,甚至是战场上唯一可以进行机动作战的兵种。战车阵型刻板而缺少变化,骑兵出现以后,给予了战争指挥者更多选择,也极大地扩大了战场的范围。这使得战争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也更像一门艺术。《孙膑兵法》就说“险则多其骑”。公元前8世纪,亚述军队实现了战车向骑兵的全面转型。但是,在当时骑马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因为还没有发明马镫。马镫是骑马时踏脚的装置,没有它,当马飞奔或腾越时,骑士们只能用双腿夹紧马身,同时用手紧抓马鬃才能避免落马。因此这一时期骑兵除速度占优外,其战斗力反不如脚踏实地的步兵。骑兵到达目的地后,往往下马以步兵身份投入战场,亚历山大时代的马其顿骑兵就是如此。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一个尚武时代,当时国君大都亲自领兵作战,晋惠公在战场上当过俘虏,鄢陵大战楚王被射瞎了眼,槜李之战吴王阖闾脚趾受伤而死,“龙驭深宫”只是中国后期的事情。当时的贵族子弟都以习武为荣。穷学文富学武,“野人”没有当兵的资格。儒家六艺中将“御”和“射”列为必修项目,“御”就是驾驭马车。马的盛行还催生了相马学。赵国的王良、秦国的方九皋和少宰孙阳,都是世人敬仰相马高手,被誉为伯乐。伯乐的《相马经》是世界上最早的相马著作。出土于甘肃武威雷台汉墓的“马踏飞燕”被视为中国旅游标志,其实它极有可能就是当时用于相马的一个模型。马作为一种重要的军事力量也实现了标准化管理,军马被分为上中下三等。根据秦简《秦律杂抄》中“蓦马五尺八寸”的记载,可知秦国标准军马的高度为五尺八寸,即1.33米。这一标准得到秦兵马俑出土陶马的证实。

 




从公元前三世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开始,中国进入马上时代。“胡”指的匈奴,因为处于游牧水平的匈奴无法制造精良的战车,便发展出了骑马术。马匹在匈奴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匈奴人食马肉、饮马乳,以马匹作为交通工具,骑马作战。4世纪的罗马史学家阿密阿那期·马西米纳斯在一本关于匈奴人的书中写道:欧洲的匈奴人不但战时骑马,就是平时也常在马上。他们能在马背上吃饭、闲谈、交涉,甚至可以在马背上睡觉。骑兵作为独立的兵种虽然出现较早,但只有到了战国中期以后,各诸侯国才普遍装备了数量庞大的骑兵部队。拥有骑兵最多的国家是与西北戎狄毗壤的秦、楚、赵三国,各拥有骑兵万匹;其次燕国和魏国,亦分别有三千匹和五千匹。这个时期,中原各国骑兵数总不下五六万匹。这是一支庞大的骑兵队伍。骑兵在战争中的作用开始越来越明显。秦赵长平之战时,“秦骑兵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赵军分而为二,粮道绝”。秦国五千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绕过赵军侧翼,断其粮道,将赵军分割包围,使45万赵军全军覆没,从而创造了骑兵“兵贵神速”的经典案例。

       

秦汉时代是中国骑兵从战争配角到主角,并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秦国以浩浩荡荡的战车和骑兵消灭了其他六国,中国短暂而辉煌的封建时代在秦人的马蹄下灰飞烟灭,最后一个英雄荆轲只沦落为一名刺客。秦始皇将自己命名为中国人的“第一个皇帝”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实现帝国之内的“车同轨”,甚至修建了世界第一条高速公路“直道”。秦国的暴政虽然很快就夭折了,但一个来自市井的流氓则顺利成为中国第一个“马上皇帝”,比嬴政小3岁的刘邦消灭了中国最后一个贵族项羽,终于实现了嬴政的理想。一个大一统的第一帝国之所以从此固若金汤,一切都来自于马的出现。没有马,也就没有一个巨大的秦汉帝国。

 

同一时期的西方世界里,罗马帝国也以“条条大路通罗马”的马路建立了一个庞大帝国,仅在遥远的英伦岛就修筑14000公里的马路。这些全部硬化的马路都由罗马军队修建,他们将筑路视为战争的一部分和统治的基础。罗马帝国崩溃后,这些遍布欧洲的路网成为人们盖房子的采石场。如果说罗马帝国仍保留着地方自治精神的话,那么秦汉帝国则取消了任何自治可能,完全由中央控制着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这个集中了所有权力的专制制度就建立在马与道路之上。



马是站着睡觉的动物,也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之一。与马相比,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人类没有很强壮的身体。一个普通人可以产生的持续动力大约在0.1匹马力(约75瓦)左右,只在极短的时间内才可以产生1匹左右的马力,这几乎不堪利用。单就速度而言,人类正常的步行时速为5公里,跑步时速为10公里,而一匹马的速度是人的2倍以上。马跑的时速约20公里,最快时速可达60多公里,可以连续奔跑100公里,所以中国古语说“路遥知马力”。在人类中博尔特和刘翔是跑得最快的“飞人”,但一匹马却比他们快一倍以上。没有马之前,无论是人还是物,或者是命令信息,移动的速度都不会超过人行走的速度。有了马以后,人类世界的移动速度突然提高了好几倍。马最先是与轮子一起出现的,马的速度使人自直立行走以来终于了离开地面,并借助轮子移动得更快,因此马车成为一种划时代的武器。轮子与马的结合,象征着征服和法律,也标志着政治和技术。轮子和马使庞大的帝国获得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统治成为一桩可以轻松实现的壮举。

 

到了汉武帝时代,暴力机器已经终于实现了从战车到步兵,再到骑兵的革命性转变。相对于骑马来说,使用马车需要宽阔的道路和平坦的路面,而良好的道路还需要经常保养。马镫的出现使统治者几乎摆脱了道路的限制和对道路的依赖。比起轮子来,马蹄子简直对道路毫不挑剔,兼容性要好得多。在一个没有水泥沥青和橡胶的古代,对轮子的放弃使帝国统治者移动得越来越快,骑在马上的统治者也越来越危险,“十骑服百人,百骑服千人。”可以说,正是马的出现,人类才进入一个刀光血影的战争时代,并以此才创造了国家和统治。正如东汉马援对刘秀所言:“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兵甲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以济远近之难。”

 

没有马的时代,人类是独立的。正如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所谓的战争只是掠夺而不是征服。当战争结束以后,胜利者远去,人们重新获得独立。没有马的时代几乎是不存在统治的,因为在人可以到达的一定区域内,统治者相对于被统治者力量过于悬殊。然而马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统治者的反应速度得到极大提高,它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很快的速度集中力量去镇压一定区域内的叛乱。只要统治者的总体力量大于反叛者的力量,就可以维持征服统治。独立就这样被马消除了,人类从此陷入万劫不复的被奴役的命运。





马的历史

创立中国2000多年专制格局的秦帝国实际是从驯化马开始的,直到最后驯化并奴役人,将御马术与御民术结合得天衣无缝。“故御马有法矣,御民有道矣。法得则马和而欢;道得则民安而集”。远古时代的秦只是一个小部落,地处与西戎接壤的偏远西部,善于驯马和驾车。从虞舜禹汤直到周代,秦部落多次以马匹提供支援。传至非子时代,他们仍以御马为生。《史记?秦本纪》记载:“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仍为朕息马,朕封其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至此非子获得了“秦”的封号,字意为收获禾谷。秦帝国征服天下后,威名远扬,“秦”随之成为中国的称呼,公元3世纪的印度梵文中为Cinasthana和Mahacinashana,从这里又演变出拉丁文的Sina和Thina,以及拜占庭的Tziniata和阿拉伯文的Al-sin,最后形成英语 “China”。今秦州东南的四道岭就是嬴非子繁息战马的牧马滩,这里峰耸林森,沃土草丰,山花烂漫,碧水淙淙,仍然是牧马之宝地。

周宣王时代,非子的曾孙秦仲被封为大夫,对西戎发生战事,秦仲被杀,以后几代利用地缘优势从事半垄断性商贸,除主要的马匹外,还有玉石、食盐、铜、铁和粮食麻葛等重要物资。厉王是西周王朝的灾星,及幽王时代,西戎崛起,西周没落东迁,秦仲之孙趁机坐拥西周故地,成为一方诸侯,是为秦襄公。因为地缘关系,当时秦半农半牧,颇受戎狄文化影响,故为东方诸侯所轻视,秦多次想参加诸侯会盟都被拒之门外。“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但秦君多贤能,秦文公设史官治律法,秦德公建都雍城促进商贸。《史记?货殖列传》说“秦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秦穆公用5张羊皮买百里奚成为千古美谈:“秦穆公使贾人载盐,征诸贾人,贾人买百里奚以五毅羊之皮,使将车之秦”(《说苑?臣术》)。这种发展是硬道理的功利主义模式取得显著的经济成果,终成一代霸主。“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商鞅时期的秦国收取的各种赋税大约相当于民众年收入的80%。秦孝公以商鞅变法建立起一个专制而强大的军事机器。《史记》中魏国公子无忌对魏王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识也。”

经过惠王、武王和昭王几代的苦心经营,虽然郡县集权制的秦国在文明程度上完全不及东方诸国,但却依靠专制高效的帝国体制创造出相当强大的暴力力量。“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斗,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日:不得,无反”(老百姓听说要打仗,欢喜得像饿狼看到肉。为了打仗,父亲送儿子,哥哥送弟弟,老婆送丈夫,欢天喜地上战场。都说,你丫要是没砍下敌人的脑袋,就不要活着回来见我)。到了秦王政时代,这个古老的养马部落终于以暴力一统天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善于驯马养马贩马的秦人具有不择手段追求财富追求权力的愿望,从而形成一种毫无人性的“功利主义”战争观,这完全不同于东方诸国根植于农耕社会——他们往往倾向于“民本”思想和伦理主义战争观。前者以杀戮为战争目的,后者则信奉“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使秦国更加恐怖和可怕。在统一六国的战争开始之前,秦国就已经取得了心理上的胜利。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几乎没有诞生出一位有原创精神的本土思想家,但这种文化的落后恰恰成为野蛮时代的优势。不可否认,秦马成为这个第一帝国诞生的关键性历史细节。《史记?张仪列传》中说:“秦马之良,戎兵之众,探前趹后,蹄间三寻,腾者不可胜数。”十寸为尺,八尺曰寻,秦马可跨越“三寻”即两丈四。

孟子坚决反对暴力主义的战争,“春秋无义战”,他还抨击当时的战争过于血腥:“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总体而言,战国时期的骑兵虽然已经初露锋芒,但还没有成为战争的主导力量,步兵车战仍然很常见。《左传》记载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疏》引刘炫认为这是骑马之开始,其实还是乘坐马车。在马镫和马鞍普及之前,骑马是比较少见的。虽然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中认为“战国时战争用步骑兵,兵车极少用”,但秦始皇时代骑兵所占军力比例仍不过2%,“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公元前334 年亚历山大东征波斯,所率35000人中骑兵也只有5000人。从秦始皇兵马俑出土可以看出马在当时军力上的主体地位,二号坑中的许多陶马身上其它马具完备,但就是没有发现马镫。没有马镫对马上的格斗十分不利,因此骑兵的主要武器是弓箭,作战以骑射为主,少量的使用青铜剑、戟作战。在铁器普及之前,青铜剑在劈砍时很容易折断,故多以戟和戈为主。



马镫的缺失使骑兵难以发挥更大作用。因为没有马镫,马上的骑兵必须时刻抓紧缰绳,身体紧贴在马背上,以防止被奔跑的马颠落下来。马镫的缺失使骑兵作战时根本腾不出双手搏杀,所以在攻击力与灵活性上都大受限制,更不用说使用长柄武器了。根据历史学家推论,中国在西汉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马镫,不过目前发现的马镫实物则要晚得多。在北燕贵族冯素弗墓中出土的一对木芯长直柄包铜皮的马镫是世界上现存时代最早的马镫实物。马镫的发明几乎可以和轮子的发明相提并论。有了它,骑兵可以更轻松的在马上做各种动作,人类战争史才真正迎来了骑兵无敌的年代。《大英百科全书》中写道:“让人无比惊讶的是,人类骑兵时代的实现居然是因为马镫的发明。”

 

秦始皇时代,蒙恬北击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秦末汉初,北方匈奴崛起,骑兵数量达到30多万,而楚汉争霸连年内战却使中原马匹资源损耗殆尽,汉帝国初建时只有3000匹马,“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公元前200年,匈奴单于冒顿“纵精兵四十万骑围高帝于白登七日”,差点将刘邦灭于平城(今大同)。平城之败使汉帝国设立马政以加强养马事业。为了得到马,帝国颁布法令要求家家养马,并不许10 岁以下的马出关。甚至为了得到好马不惜发动战争,比如武力索取汗血宝马。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在西北边郡大兴马苑达36所,养马30万匹,3万多养马者多系乌孙、羌人等少数民族。经过数十年养精蓄锐,汉武帝时代终于达到骑兵的巅峰状态,一度竟拥有甲兵45万、军马60万匹。“庶众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武帝时代也是中国军事实现骑兵化的转折点,战车彻底被骑兵取代。在持续不断的汉匈大战中,双方骑兵你来我往,动辄都在万骑以上,一次甚至达到18万骑。从这种惯于长途奔袭的战争来说,如果没有马镫的广泛使用,这样的骑兵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的。马镫使战马更容易驾驭,使人与马连接为一体,使骑者解放了双手,骑士可以在飞驰的战马上且骑且射,左劈右砍,横冲直撞。马镫这对骑兵是至关重要的发明,在两汉时代应该是已经被普遍应用了的。马和马镫使匈奴成为草原霸主,马和马镫也推动了汉帝国在政治、军事上的大幅度扩张,将中华帝国的政治和文化影响扩散到北亚和中亚。

 



汉帝国经过近百年的消耗战终于击败了匈奴,这实际是马的胜利。“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依靠马的速度和力量,汉武帝的骑兵一举击败匈奴,控制了天山地区,从而使帝国的版图在秦代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秦长城几乎沦为一种古老的摆设。至汉平帝元始二年,即公元2年,西汉已拥有东西9302里,南北13368里的广袤领土,人口接近6000万之多,耕地达到8270536顷(《汉书?地理志》),在以后的1000多年中中国再也没有达到这个资源高度。强大的汉帝国正是依靠马的力量才创造这个奇迹,借助马镫,一个植根于农耕文明的民族竟然打败了一个生活在马上的游牧部落,将强悍的匈奴从黄河之南一口气驱赶到千里之外的漠北,“匈奴失阴山之后,过之未尝不哭也”,留下“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之哀歌。被边缘化的匈奴“闻汉兵莫不畏者,称为汉儿”,从此以后这个强大的主流民族被称为“汉族”,汉族沙文主义也由此滥觞。

 

马匹的规模实际上体现了汉帝国经过文景之治后强大的国家经济实力。战马在古代是极其昂贵的。和草原游牧地区相比,中原农耕地区的养马成本要高得多,养马一般以谷物的草秸为粗饲料,大豆和粟等作为精饲料。根据出土汉代简犊记载,汉初每匹马每天消耗2斗精饲料,这相当于3 个人的口粮。这还是平均水平,包括军马、骤马、传马等,上战场的军马每天消耗达到10 斗,相当于15 个普通人。因此有“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之说。总体来说,汉代大约20 人缴纳的税赋才够养一匹马。60万匹军马的巨大负担最终也使汉帝国从武帝时代走向衰落。

 

到了初唐时期,西北地区的军马数量已经达到70余万匹,以致于“天下以一缣易一马,秦汉之盛,未之有也”。马匹的充裕使其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被用于生产运输甚至农耕。即使这样,私人远游和长途运输仍然是一件极其辛苦而奢侈的事情,特别是“日走一千夜行八百”的飞马快运,那近乎今日之私人飞机,绝非一般人可以承受。“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新唐书?杨贵妃传》记载 :“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杨贵妃享受几粒“妃子笑”的代价是无数差官和驿马累死于万水千山的迢迢路途 。

 

公元755年成为中国历史的转折点,从此中国成为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概念,农耕者屡屡被游牧者赶上一条奴役之路。“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安禄山的突厥骑兵几乎颠覆了一个盛世大唐,“宛转蛾眉马前死”,“妃子”香消玉殒使马嵬坡名留史册。被回纥骑兵拯救大唐帝国在苟延残喘中崩溃,后晋皇帝石敬瑭自称是契丹人的儿子。对农耕者来说,北方的燕云十六州和西北边疆尽已失去,而这些地方不仅是重要的军事防线,而且恰恰是军马的主产地。北方有契丹(辽),西北有西夏,西南有大理,这些产马地尽落游牧蛮族之手,导致宋朝从始至终只能以步兵的血肉之躯抵挡蛮族铁骑的冲击。“虏所以轻侮中国者,惟恃弓马之强而已。”与宋朝对抗的辽、西夏、金、元等朝军队都以弓马骑射见长,而且往往是“一胡人有两马”,甚至“每正军一名,马三匹”。这些游牧部落军队进行大规模会战时,动辄就发动几万以至十万以上骑兵,步兵仅负责后勤和工程等配合工作。从汉武帝击败匈奴就可以看出,骑兵作为冷兵器时代的突击兵种,如果集中使用,往往可以发挥很大的威力。

 

与北方游牧部落的军马状态完全相反,军马的严重匮乏使宋朝军队屡战屡败。宋军的所谓骑兵也是徒有其名,实际大多都没有马。宋仁宗时,“今天下马军,大率十人无一、二人有马”;宋神宗时,“河北马军阙马,其令射弓一石者先给马,不及一石令改习弩或枪刃”;宋神宗时,“马军多而马不足,妨废教阅”。因为马少,会骑马的人也就更加少得可怜,骑兵就越发得不到重视。王安石曾经多次号召民间养马。但实际上在精根细作的种植农业模式下,根本不适宜养马。况且中原本来就人多地少,养一匹马的土地可以养活25个人。如果再看《清明上河图》,即使繁华如汴京,商贾如云贵族如雨,但马车和骑马的却比较罕见,最多的是一些种植农业离不开的牛车和骑驴者,或者人力的轿子。在当时,马匹贸易实际就是军火贸易,遭受各方严重管制。女真人的金灭辽之后又灭北宋,宋帝国位于北方的军马基地尽数丢失,马匹更加奇缺。南宋时代虽然偏安一隅,但奢靡之风更盛。马匹的短缺使轿子成为贵族富商的主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马车也改成了由人拉动的“太平车”。面对金人的铁骑,“岳家军”只能以步兵的钩镰枪应战。即使有新发明的火器助阵,宋朝的胜利也只能做到击溃战而不是歼灭战。宋帝国是当时世界最富裕的国家,等到最后一个军马产地大理被蒙古人占领后,就已经注定了被马上野蛮民族征服的最终命运。陆游写诗道:“国家一从失西陲,年年买马西南夷。瘴乡所产非权奇,边头岁入几番皮,崔嵬瘦骨带火印,离立欲不禁风吹。”

 

马的缺失使轿子文化滥觞于宋,宋太宗时代就规定“非品官不得乘暖轿”。先是马上的金人,接着是马上的蒙古人,轿子上的宋朝节节败退,直至最后在崖山跳海。马上皇帝朱元璋戎马数十年,终于推翻了蒙古统治者。因此明王朝极其重视马的军事意义,一方面成立了专门的马政机构——太仆寺和苑马寺,太仆寺由兵部直辖;另一方面鼓励民间养马:15 丁以下养马1 匹,16丁以上养马2 匹,每2 年交1驹,可免交一半粮草。在这种国家战略促进下,明代骑兵在永乐年间达到鼎盛。永乐七年,淇国公邱福率精骑十万北征,结果全军覆没,仅用了半年时间又重新征发了30 万骑兵。嘉靖以后吏治腐败,主要产马地河套失陷,马政严重荒废。嘉靖四十一年,“开例捐马授职”,即捐马给官府可授予官职,马匹之缺乏可见一斑。万历年间,马匹的短缺已经严重影响到明朝军队车骑营的组建。万历六年,“但查战兵、车兵、选锋共五千,共少马四千余匹”,经多方调配,“俟万历七年以后渐给务足五千之数”。车营所需马匹已经较少,就连这都满足不了,更不用谈建+立精锐的骑兵部队了。崇祯初年,袁祟焕想以辽人守辽土,组建关宁铁骑,以骑制骑,却深受无马之苦。没有精锐骑兵,这使得明朝军队面对蒙古女真等马上民族只能采取被动的守势。“虏以马冲,我以步应之,挑濠则为自守计,非却虏也。若出步战,必不能当群马之冲突”(戚继光)。明朝历代名将都提倡以车制骑,这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明朝重新上演了宋朝的悲剧,没有马的中国又被马上的满清鞑靼征服。

 

满人入主中原后,为了统治维稳,与蒙元时代一样对汉人实行严厉的禁马政策,不仅禁止汉人养马,还禁止汉人骑马。同时,为了保持骑射传统甚至不惜迟滞火器的革新。1860年9月21日,铁帽子王僧格林沁率领25000名八旗骑兵在北京郊外的八里桥对3000名英法联军展开了一场伏击战。这是一场热兵器与冷兵器的对决,手持长矛和弓箭的八旗骑兵遭到了工业时代枪炮的无情绞杀。4个小时后,数万八旗骑兵全军覆没,英法联军仅损失12人。




 马的征服

 

阴山等地的岩画中出现的牵马图和骑马图表明,早在5000年前左右,生活在蒙古草原的部落民族就已经完成了对马的驯化,由此带来了一个划时代的变革,使草原经济逐渐由畜牧转变为游牧。马彻底改变了草原先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思维习惯。尤其是马的速度和力量给草原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军事优势。作为地球上几乎唯一的马匹产地,蒙古高原的游牧者在长达2000多年中一直扮演着世界征服者和人类屠夫的角色,从匈奴的阿提拉到蒙古的成吉思汗,难以生产马匹的中国、阿拉伯、印度和欧洲几乎普遍遭到马蹄的蹂躏。中国两宋时期也正是欧洲的骑士时代,成吉思汗不仅是物华天宝地杰人灵的大宋帝国的终结者,他也让骑士时代成为最后的绝唱。成吉思汗对这个掠夺成性的氏族部落骑士们说:“人生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战胜和杀尽敌人,夺取他们所有的一切,乘其骏马,纳其妻妾。”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者以总数不到40万人的马上骑士,先后灭亡40多个国家,征服720多个民族,数不清的屠城使许多族群被斩尽杀绝,以至于全世界丢失了逾三分之一的人口,终于在血泊中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版图最大的蒙古帝国。正是马镫的发明使蒙古人能够腾出双手作战,由此统治了几乎整个欧亚大陆,正如500年后大炮使欧洲人在非洲和亚洲横冲直撞。

 

由马匹的速度和力量与游牧民族训练有素的组织和野蛮战斗精神结合起来的迅速而坚决的冲击力,辅之以被征服投降的民族的科技力量和人力及物资资源,这就是蒙古人起初能够横扫欧亚大陆的基本和特征。蒙古人发展了骑兵战争理论,充分发挥马的速度,创造了闪电战和包围战等革命性的进攻战术,先扫平了东亚的抵抗力量,进而从后方击溃了整个伊斯兰世界,最后让欧洲正统的骑士方阵不堪一击。依靠装备精良的骑兵武装,蒙古帝国在25年里征服了比罗马帝国400年征战还要广阔的土地。从西伯利亚直达印度,从越南直达匈牙利,从朝鲜半岛直到巴尔干半岛。到成吉思汗死的时候,如果他想骑马从蒙古帝国东端跑到西端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蒙古帝国重新勾画了世界版图,把原来相互隔绝的帝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新世界、新时代的到来划定了新的秩序。

 

1241年,蒙古人在李格尼兹战役中击败了大名鼎鼎条顿骑士团,将自命不凡不可一世的欧洲骑士们的耳朵全部割下来,最后竟然装满了整整8个大布袋。事实上,蒙古军队的骑兵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一对一地战胜欧洲的重装甲骑兵。欧洲重装甲骑兵的长矛和重剑杀伤力远大于蒙古骑兵手中的马刀、长矛或狼牙棒。欧洲骑兵的马也远比蒙古马高大。但蒙古骑兵的战略战术则是欧洲骑兵远远不及的。欧洲骑士军团一般都是在固定的小战场内进行的,再加上欧洲骑士崇信正面一对一的堂堂正正的战斗,当他们遇上诡计多端迂回保卫,把百里方圆作为战场的蒙古骑兵时,那简直是一场无法想象的灾难。为了保证强大的机动性,骑兵很难提高装甲防护力, 因此与严整的重装步兵正面对抗时并无胜算,而追杀和包围才是它的强项。汉末袁绍就以少量步兵引诱公孙瓒的骑兵,然后以强弩射杀。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骑兵事实上也很少直接冲击欧洲的步兵方阵。他们往往先用弩炮发射石弹和标枪, 使步兵方阵崩溃后再纵马击杀。蒙古骑兵主要的作战方式其实是长途奔袭,迂回包围,攻击对方薄弱点,而不是硬碰硬。





比起欧洲骑士来,蒙古人更懂得对马的速度优势进行充分利用,这使他们远距离机动能力达到了旷古未有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其是蒙古人战胜了欧洲人,不如说是蒙古马战胜了欧洲马。蒙古马身材小,速度慢,越障碍能力也远不及欧洲的高头大马。但蒙古马耐力超强,无论是在亚洲的高寒荒漠还是在欧洲平原,蒙古马都可以随时找到食物,具有最强的适应能力。马可波罗写道:“他们的马只吃草,不吃谷物或者其他粮食。他们习惯于骑在马上两天两夜不休息,马吃草时他们睡觉。……他们的马都经过严格训练,可适应任何变化迅速的动作,一旦有指令,马就迅速转向任何方向,许多胜利就是依靠这些马才取得的。”跟养尊处优的欧洲马不同,蒙古马不论严冬酷暑都生活在野外,有时甚至连日奔跑而不进食。它们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最险恶的地形上越过长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距离。在战争期间,蒙古马除了骑乘之外,还提供马奶作为食物。蒙古骑兵通常备有不止一匹战马。

 

从地理上说,比利牛斯山将伊比利亚半岛与欧洲隔绝,山的北面是平坦如砥的法兰西平原,再向东是德意志平原、波西米亚平原、俄罗斯平原和伊朗的图兰平原。帕尔默在《现代世界史》中说:“如果一个人划一条直线,阿姆斯特丹向东经过里海一直远到中国西部,那么他在这5000多公里的旅行中绝不会高出海拔600米以上。”这一片巨大的平原就成为马镫时代逐鹿之地,2000多年间,从斯基台人、帕提亚人、匈奴人、阿瓦尔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直到哥萨克人,马一直是这片土地的主角。在广阔的平原作战时,相对重甲骑士构成的欧洲军队而言,蒙古人的轻装骑兵具有更大的机动性。欧洲骑士擅长近距离的格斗杀伤,但却在长途奔袭中被蒙古人打得丢盔弃甲。从战争的伤亡比例来说,欧洲军队遭遇蒙古军队也许是冷兵器时代最悬殊的。



 

因为马的支持,蒙古人在亚欧大陆东征西讨所向无敌。而蒙古在日本、缅甸和越南之所以失败,恰好是因为他们必须下马。在丛林山地面前,他们不仅无法发动大规模地穿插包抄和机动突袭,甚至根本都不能骑马作战。从历史的角度看,成吉思汗的征服拉开了人类近代史。骑在马上的蒙古人带着东方的先进文化和科技,踏碎了黑暗时代的欧洲中世纪美梦,唤起了全球性的人类觉醒。正是在这些“黄祸”的推动和刺激下,欧洲开始了空前的技术、贸易和思想革命。西方历史学家编写的《蒙古征服史》中说:“作为人类种族灭绝屠杀的典型代表,这些蒙古人是自古以来最恶劣的屠夫。他们把许多国家民族完全斩尽杀绝、或者全部驱赶出家园。在屠杀上令人发指程度,一直到现代的纳粹都没有超越。” 2000年,《华盛顿邮报》把成吉思汗评为千年风云第一人。就对世界的影响力来说,似乎没有人能够超过马上屠夫成吉思汗。

 

在整个马镫时代,拜占庭帝国,也就是昔日罗马帝国的东半部,重装步兵依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几乎完全是对罗马军团的衣钵继承。如果说骑兵是进攻性的,那么步兵仅仅限于防守。拜占庭依靠强大的步骑军队保持千年屹立不倒,这与匈奴和蒙古等马上民族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形成鲜明对比。拜占庭最终因为失去军马来源而走向没落。在中国历史中,汉唐两朝军队以骑兵为主,屡屡对外扩张;宋明两朝晚期以步兵为主,只能疲于防守,最后均亡于马上民族。游牧民族一旦选择定居,如同骑兵放弃骑马,必然会走向保守和没落。马克思曾说:“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蒙古人一旦从马上下来,就很容易被同化,最后暴力被文化所征服。文化总是比暴力更有力量。在蒙古人征服欧亚大陆的战争中,蒙古马震惊了整个世界。与此相反,欧洲骑士却从此一蹶不振,在此消彼长中,装备草根化的步兵在欧洲战场上开始重新得势。大约从13世纪中叶起,中世纪的重骑兵便走上了下坡路。


成吉思汗时代,中国和俄国都遭受到蒙古人的侵略。成吉思汗在1215年侵入中国的西北和北方的一部分,1223年侵入俄罗斯。成吉思汗死后,他的继承者在1240年征服了俄罗斯,过了将近40年后,1279年征服了整个中国。在西欧殖民者用风帆开始一个新大陆殖民主义浪潮时,蒙古精神的继承者——哥萨克人用马镫掀起一场东扩运动,整个西伯利亚成为俄罗斯帝国的新版图。从某种程度上,横跨欧亚大陆的俄罗斯无论从疆域还是从气质上,都是成吉思汗帝国的重现。鲁迅曾经讥讽中国人对成吉思汗的崇拜情结:

 

成吉思汗“入主中夏”,术赤在莫斯科“即汗位”,那时咱们中俄两国的境遇正一样,就是都被蒙古人征服的。为什么中国人现在竟来硬霸“元人”为自己的先人,仿佛满脸光彩似的,去骄傲同受压迫的斯拉夫种的呢?


“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欧洲,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所谓这“我们”最阔气的时代,其实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国,我们做了奴才。……蒙古人的征服俄罗斯,侵入匈、奥,还在征服全中国之前,那时的成吉思还不是我们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资格比我们老,应该他们说“我们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国,是我们最阔气的时代”的。

 



 

 马的战争

 

对人类来说,马既是战争的祸首也是战争的受害者,马在无意中介入到人类的冲突中,并常常主导着无数人的命运。老子说:“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4000多年前,埃及文明正处于巅峰时期,来自叙利亚的希克索斯人成为埃及人的噩梦,因为这些希克索斯人是和马一起来的。当这些野蛮人驾着战车猛冲过来的时候,埃及步兵惊慌失措溃不成军,华丽的埃及被洗劫一空,最终从被掠夺陷入被奴役的深渊。当埃及人也懂得奴役马的时候,一个埃及王子横空出世,希克索斯统治者便被驱逐了。

 

在公元前594年,古希腊七贤之一,雅典城第一任执政官梭伦在法律中根据公民拥有的财产划分了公民等级,他将有战马并养得起战马的人列为仅次于大贵族的第二阶层公民。在当时的条件下养一匹战马是非常不易的。古希腊战车是一种小型马车,由一匹或多匹披带盔甲的战马牵引。早在特洛伊战争时(约公元前1200年),战车就已经成为弓箭兵和梭镖兵的机动平台。战将乘战车到战场后再下车跟敌人进行白刃格斗。古代中国的战车作为主要突击武器,要比古希腊战车大得多,常常用来撞击或碾压敌人。对公元前4世纪的亚历山大来说,正是马成就了他的帝国伟业。波斯人在亚历山大率领的马其顿铁骑面前一败涂地。

 

布匿战争中的坎尼战役被公认是一个以少胜多的军事杰作,也是一场经典的骑兵战术案例。当时(公元前216年)罗马共和国以80000步兵和6000骑兵对阵迦太基的40000步兵和12000骑兵,后者骑兵数量是前者的一倍,结果前者几乎全军覆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场战役实际是由机动能力非常强的骑兵决定的。迦太基的军事家汉尼拔一生屡屡以少胜多击败训练有素的罗马军队,恩格斯的评价是“汉尼拔是依靠其骑兵坚持在意大利的长期战争的。”





公元前53年正是中国汉帝国时代,帕提亚被称为安息,罗马共和国和凯撒之后的罗马帝国被称为大秦。这一年爆发了著名的卡尔莱之战,曾经成功镇压斯巴达起义的罗马帝国元帅克拉苏,率领44000名步兵侵入美索不达米亚的帕提亚,帕提亚以1万名骑兵迎战。在帕提亚骑兵的攻击下,7个罗马军团全军覆没。帕提亚人为罗马统帅克拉苏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葬礼,以表示对罗马人崇拜黄金的嘲讽——他们将熔化的黄金灌进克拉苏的喉咙里。帕提亚人获胜的关键就在于马,这场战役的将军苏勒那是帕提亚大贵族。据当时的历史记载:“他出门办私事,也总要一千头骆驼运行李,二百辆车载妻妾,重装骑士一千人和更多的轻装骑士作护卫;他的骑士扈从和奴隶,总共不下一万人。”在卡尔莱战役中,克拉苏的长子普布利乌斯率领的第一军团向东突围,后流落中国西北,形成骊靬县。

 

卡尔莱之战后,罗马帝国停止了东扩的步伐,骑兵终于取代步兵成了罗马和拜占庭东部边境的主要防卫力量。公元1世纪中叶的罗马皇帝盖乌斯·凯撒,绰号卡里古拉(原意是军靴),非常醉心于赛马,他甚至将自己参赛的马匹封为执政官。在燕麦得到普及之前,欧洲的马匹资源一直很匮乏,直至公元4世纪初,骑兵仍然只占到罗马军队总数的四分之一。在公元378年的阿德里安堡战役中,来自北方的哥特重骑兵全歼罗马军队,罗马帝国皇帝瓦林斯阵亡。从此拉开日耳曼人大举侵犯罗马领土的开端,也敲响了罗马帝国覆灭的丧钟。哥特骑兵的机动性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战斗力。阿德里安堡战役的失败意味着军团步兵作为进攻性作战体制的时代已告结束。从此由弓箭骑兵和长矛骑兵组成的重骑兵取代了军团步兵,称雄欧洲战场长达1000多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欧洲的版图是在战争的铁砧上锤出来的。在这块欧亚大陆的西北边陲三角地带,自从罗马帝国瓦解之后,野蛮的入侵者便纷至沓来:南边的穆斯林,北方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维京人;最可怕的是东边的游牧部落,因为东部边疆除过一小段喀尔巴阡山脉之外毫无天然屏障,只能听凭哥特人、汪达尔人、匈奴人、斯拉夫人和蒙古人肆意蹂躏。从4世纪到10世纪末的600年间,所有入侵的野蛮人不是被同化就是被排斥。接下来轮到了欧洲人向外扩张,先是依靠马和马镫发起十字军骑士东征,然后随着依靠航海技术向南、向西拓展新的疆土。在这种极度动荡的战争环境下,使欧洲人得以在战争夹缝中获得生存和发展,并最后以西方文明创造出人类现代文明的原始模式。对冷兵器时代的人们来说,骑在马上的人几乎是不可战胜的,只要马一出现,权力平衡立刻就会发生变化。可以说,古代马结合了现代坦克、卡车与吉普的功能于一身。当千年不倒的东罗马帝国失去重要的马匹盛产地安纳托利亚之后,西方世界最强大的拜占庭军队立刻丧失了攻击能力,只能以步兵被动地死守君士坦丁堡,最后在奥斯曼突厥人的围攻中灭亡。依仗着马的力量,一些骑在马上的军人以贵族自诩,他们成为土地和土地上农民的拥有者,在法语中他们被称为“骑士。”战争催生了骑士时代的“封建制度”,而这种制度也仅仅出现在骑士文化的欧洲,并最后结出自由平等的硕果。  




中国靴子

 

马的出现了很久,但人依然无法用马来代替自己的双腿,直到马镫的出现。马镫在亚洲一些地区也许早在公元前就已开始使用,最迟到3世纪就已经普及,但欧洲人用上马镫还要更晚,直到6、7世纪马镫才得到推广。在欧洲发现的最早的马镫实物,出现在公元6世纪的匈牙利阿瓦尔人的墓葬中。阿瓦尔人是来自蒙古高原的柔然人的后代。据此有些西方学者认为,是柔然人从中国北方把马镫传播到欧洲,马镫就被称为“中国靴子”。

 

据说亚述的武士在公元前835年就有了马镫,然而西欧出现马镫却是1000多年以后的事情。欧洲的历史学家认为,古代亚述人之所以成功入侵欧洲,就是因为马镫。马镫似乎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发明,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材料和先进的技术。如果有人专心琢磨几天,或许他就会造出一只马镫来,这样他骑马的时候就如同站在地面上一样稳固。然而事实上,当骑马成为一种高超的技术时,没有人会“投机取巧”地以通过马镫来提高自己的骑术。马镫使一个从未骑过马的人也可以跟优秀的骑手一样跨马远行,甚至女人也可以用马镫骑得很好。因此对真正的游牧部落来说,马镫并不那么重要,他们常常不需要马镫就可以骑得非常好;而对不常骑马的人来说,马镫就显得非常重要,没有马镫就跟没有马一样,上去也得掉下来。

 

有西方学者认为,马镫是随着“上帝之鞭”一起到来的,是匈奴人阿提拉入侵欧洲的产物。5世纪的学者圣杰罗姆写道:“他们骑着疾驰的骏马倏来倏往,到处屠戮,使整个世界陷入恐慌。他们行动迅速异常,令人始料不及,他们的速度之快超过了谣言传播,不论何种宗教、哪个阶层、多大年龄,甚至恸哭的婴儿,他们都毫无怜悯之心。”依靠势不可挡的骑兵,阿提拉的匈奴帝国曾经囊括了欧洲的绝大部分,直到大西洋沿岸,比后来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征服的土地还要广阔。马镫通过固定双脚提供横向稳定性,同时在马鞍的协助下将人和马结为一个整体,使骑兵利用马匹的速度进行正面冲击成为可能。罗马人对这些匈奴人携带的新装备惊异不已——欧洲人从未见过的马镫。当时欧洲人几乎连马鞍都没有。不少骑手经常在战斗中失去平衡从马上掉下来。

 

在出现马镫以前,骑在马上的人是不牢靠的。虽然有马嚼子和马刺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乘,没有马镫的鞍子也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要作战的话还是会受到很大限制。如果骑士是用刀剑,因为没有马镫,当他大力挥动刀剑猛砍敌人时,不仅打不中敌人却会导致自己翻身落地。如果用的是长矛,在马镫发明以前,骑士是用臂膀挥动的,力量主要来自肩膀和胳膊的肌肉。马镫的出现使长矛成为欧洲骑士的标志性武器,重甲与长矛相组合,产生了一种力大无比的打击方式。站在马镫上的骑士可以稳稳地将巨大的长矛紧握于双臂与躯体之间,然后疾驰来攻击敌人。这种打击力不仅来自骑士的肌肉,更主要是来自他本身和他疾驰狂奔的马匹的联合重量。马镫用马力补充了人力,几乎是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创伤敌人的能力。这无疑是一种全新的革命性的战斗方式。

 

在许多历史记载中,公元378年的阿德里安堡战争是马镫在欧洲的第一次亮相,这要比阿提拉进入欧洲早数十年。哥特人的马镫可能来自顿河流域的阿兰人,阿兰国在此战前4年已为匈奴所灭。哥特长枪骑兵有了马镫如同猛虎添翼,用1000磅重战马的强大力量,很快将罗马军团挤压至崩溃。此战以后,马镫开始传入西欧,并使这种重装枪骑士成为中世纪欧洲的经典形象。阿德里安堡战役是罗马军队在坎尼战役和条顿森林战役之后的最大失利,也是罗马帝国走向灭亡的标志。依靠马镫之利,哥特人最终攻进亚平宁半岛,灭亡了西罗马帝国。阿德里安堡战役意味着骑兵开始取代传统步兵,成为欧洲战场决定性力量。



马镫的引进对欧洲来讲是一件大事,马镫使骑兵取代步兵成为中世纪战争的主力。当一个骑在马上的“骑士”使用传统的长矛时,马镫把马和骑手的全部重量变作挥刺长矛的合力,因此大大提高了长矛的冲击力和杀伤力。如果仅仅把马匹的质量算为重步兵的5倍,那么在同等速度下重骑兵的冲击能力就是步兵的6倍,更不要说机动与高度优势了。骑士在使用弓和剑的时候,马镫使骑手能够安全稳当地骑在马上,可以得心应手地使用手中的兵器,因此也提高了弓和剑的杀伤威力。英国的迈克尔?霍华德在《欧洲历史上的战争》中说:“一旦马镫成为8世纪的法兰克人通用之物,马匹不仅能用于迅速集中力量,并且也能用来作战了。速度可以转化为突击。”

 

马镫进入欧洲,引发了一场彻底改变欧洲社会方方面面的一场变革,由于马鞍、马蹄铁和马镫的技术支撑,在中世纪欧洲形成了一个披盔带甲的骑士群体,一个前所未有的骑士阶层诞生了,我们常常将马镫进入欧洲的800多年称为“骑士时代”。英国史学家李约瑟博士说:“只有极少的发明像马镫这样简单,但却在历史上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催化影响。就象中国的火药在封建主义的最后阶段帮助摧毁了欧洲封建主义一样,中国的马镫在最初帮助了欧洲封建制度的建立。”正是中国人发明的马镫,才使中世纪的欧洲进入了“骑士时代”。

 

从公元302年中国出现的单马镫到双马镫,在人类驯化马3000年后,真正意义上的马镫才出现了。只有马镫的出现才使得重装骑兵才真正成为可能,才真正改写了世界历史。可以说是有了中国马镫以后,西方的骑士制度才成为可能。在以后岁月里,这些马镫上的全副武装的“马人”一直是称雄于欧洲的军事和政治力量。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中说:“马镫使中世纪穿戴沉重的铠甲的封建骑士得以产生。”

 

马镫带来的巨大影响使黑暗的中世纪得到拯救,天主教会终于留存了下来,继续为早已灭亡的罗马帝国提供社会、文化和法律上所需的传统的连续性。国王成为强大的新帝国的领袖。从某种意义上说,马镫带来的长期影响更了不起。用来支持骑士制度的思想、社会、经济和法律体系持续了近一千年,远远长于马镫实际上带来的实际效应持续的时间。查理曼帝国的许多构架在拿破仑时代依然在使用,乃至如今仍屐痕处处,即是欧盟并不是一种完全创造。


骑士时代

 

马镫之前,骑兵无法充分发挥其优势,他必须用力夹紧马匹以保持平衡。因此骑兵只用于侦察、通信、小规模突击和骚扰。伟大的汉尼拔也只是用骑兵辅助步兵冲击敌阵。直到公元8世纪,骑兵在西方的战争中始终只是配角。公元733年,查理?马特竟然用重装步兵打败了阿拉伯轻骑兵。马镫出现以后,大大增强了骑兵的作战能力,人和马融为一体,战士在马上可以自如、准确地操纵、挥舞兵器攻击敌人,尤其它为近距离厮杀创造了条件,既可居高临下地进攻,又可快速追杀和撤离,如同猛虎添翼。历史学家林恩?汤森?怀特这样说:“结构简单的发明很少有超越马镫的。历史震撼和影响力也少有超越马镫的。战争新模式的必要前提由此诞生,西欧面貌的改观由此几成定局,由封地贵族主导的欧洲突然获得了一种全新的专业战法……而成全这一切的因由非马镫莫属。”

 

马镫之后,一支新型军队、乃至一种新的制度和社会结构才冉冉诞生,这就是骑士制度。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末期,中央对地方已经失去控制,萨克森人攻入莱茵地区的法兰克尼亚,阿瓦尔人进入巴伐利亚。当时阿拉伯人已从非洲渡过直布罗陀海峡,征服了整个西班牙,西班牙成为伊斯兰教的一个中心。公元720年,西班牙的摩尔人越过比利牛斯山继续北进,直抵法兰克腹地。对法兰克人来说,不仅国家内忧外患危在旦夕,而且整个欧洲都面临着伊斯兰教的统治扩张。

 

其时,被称为“铁锤”的查理?马特担任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他发动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军事改革,以采邑制加快了欧洲的封建化步伐。他把土地作为采邑有条件地分封给亲兵和贵族。凡接受采邑者,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全副武装的骑兵为国服役。因为土地的层层分封,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就此诞生。西欧的封建制度据此建立,也奠定了一个划时代的骑士制度的基础。

虽然铁锤查理至死也没有登上法兰克王国王位,但他的儿子“矮子”丕平终于自我加冕建立了加洛林王朝。丕平的儿子查理把法兰克王国的势力进一步推向顶峰,通过近半个世纪的连年征战,到8世纪末,法兰克王国的版图空前广阔,东起易北河、西至大西洋沿岸、北濒北海、南临地中海,几乎囊括了整个西欧大陆,同西罗马帝国不相上下。

 

公元800年圣诞节那天,罗马教皇利奥三世亲自为查理加冕并涂圣油,称其为查理大帝,即“伟大的罗马人的皇帝”,法兰克王国正式成为查理曼帝国,也叫加洛林帝国。这位从教皇手中抢过王冠的“欧洲之父”查理死后,帝国就陷于内战。公元843年,《凡尔登和约》将帝国分裂为三部分:莱茵河以东地区称东法兰克王国;斯海尔德河、默兹河以西地区称西法兰克王国;北起北海,循莱茵河而南,包括罗讷河,直到中部意大利,仍承袭皇帝称号。这就是现代欧洲德意志、法兰西、意大利三国的前身。



很少有其他发明像马镫那么简单,而在历史上起过像它那样关键的触媒作用。马镫创造的新作战方式,在西欧造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这个社会由骑士阶级的贵族统治,骑士们被赋予土地,使他们得以一种新颖而高度专门化的方法来专职战争。这种马上贵族也因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行为风格及社会风尚,以及随之而来的文明形态和思想格局。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指出,骑士文化是欧洲文明的一个重要因素,西方传统中独特的一夫一妻制和个人主义等文化都可以从骑士精神中找到最终渊源。

 

马镫出现以来,全速行进的欧洲骑士迅速成为一支不可阻挡的力量,他们就像堡垒和攻城炮一样是军事工程学的产物。有200块钢板做成的盔甲和20万个小铁环联结而成的锁子甲保护,几乎任何刀剑长矛箭镞都难以伤害他们。可以说,没有马,那么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骑士精神。在将近1000多年间,马镫使将人和马熔铸成为一个一体化的战斗机器。古代希腊人曾经想象过一种半人半马的怪物,而在中世纪的欧洲,马镫使他们成了欧洲的主人。骑士文化构成的世俗文明,教士文化构成的教会文明,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齐头并进平行发展,最终形成一种征服世界的西方文明,这也是欧洲中世纪留给人类最大最具特色的精神遗产。

 

1066年的黑斯廷斯之战中,威廉公爵率领5000名诺曼人将英王哈罗德的撒克逊步兵打得一败涂地。英国史书上记载:“哈罗德国王战死了,无数优秀的战士也牺牲了,法国人占领了这片流着鲜血的土地。”此战以后,马镫使骑士成为征服的象征。征服者威廉成为英格兰国王后发布的第一条法令就是,臣服的盎格鲁—撒克逊有产者不得拥有骑士的装备。诺曼人不仅将法语作为英国官方语言,还把他们的封建制度强加于英国。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一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的统治者,国王、平民、领主和骑士都共守一种契约。马镫所引发的征服文化中,最典型的骑士莫过于大名鼎鼎的“十字军”。到了近代以后,只剩下了骑兵,而没有了骑士。从技术上说来,只要用上了火器,身披重甲刀枪不入的骑士也马上完蛋。不过,骑士精神远比比骑士活得更为长久。越深入到历史的细节,我们就越会发现,欧洲社会形态连同其意识形态,在其变革形成的过程,常常受到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技术的决定性影响,而马镫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十字军骑士

 

中世纪是一个信仰时代,所谓西方文明正是诞生于中世纪。中世纪也是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十字军运动拉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历史大幕,十字军被认为是最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和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军事组织。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欧洲天主教会号称驱逐塞尔柱突厥人收复圣地耶路撒冷,从1096年一直持续到1291年,将近200中十字军共发动了6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总体上说东征运动是失败的。穆斯林轻骑兵的宗教狂热丝毫不逊色于这些“基督的战士”。没有任何后勤保障的前提下,这场在异国土地上劳师远征的悲剧命运早已注定。

 

十字军无疑是中世纪最为高潮的一段历史。在漫长的战争中,宗教信仰的虔诚与狂热、骑士精神的勇猛与野蛮、封建与基督教及商业的扩张等等都走向一个新的高潮。十字军东征作为一次全欧性的事件,欧洲几乎所有的阶级都为这同一行动疯狂。教皇为了取得更多世俗权力而积极煽动,好斗好战的骑士们热烈响应,他们变卖家产踏上征途。理查王甚至抵押了整个属地与国家。德皇费里德里希一世和法王路易九世等,有许多国王命丧东征途中。武力传教的十字军运动建立了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欧洲,这是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最有凝聚力的一次统一,马札尔人、日耳曼人、意大利人、爱尔兰人、西班牙人、挪威人、芬兰人都被纳入了一个基督化的欧洲文化中。

 

龙蛇混杂的乌合之众使神圣的东征最终变成了一场失控的抢劫与屠杀。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说:“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耶路撒冷史》记载说,十字军占领该城后,对穆斯林不分男女老幼实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骑士们为了掠取黄金,剖开死人的肚皮到肠胃里去找。后来,因死人太多,干脆把死人堆架起来烧成灰烬,再在尸灰里扒寻黄金。在第四次东征中,举着十字架的骑士们攻占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烧杀抢掠一星期后,使这座繁荣富庶的文明古城变成了尸山火海的废墟。始乱终弃狼藉不堪的十字军东征使罗马教廷建立世界教会的愿望化为泡影,始作俑者的教会难免威信扫地,从某种程度上催生了未来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运动。






十字军主力的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欧洲都拥有无数的田产,包括僧院、村庄和城市。这些上帝的骑士团的活动直接影响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进程。未来欧洲建立起更多的骑士团,其誓约均用以强调和维持那种崇高的道德追求,骑士的规则往往也成为当时社会乃至国家间的一些通行规则。著名的圣殿骑士团随着耶路撒冷陷落走向没落,最终被国王的势力吞并。1312年,法国的美男子国王菲利普四世与教皇克莱门特五世合谋,将法国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然后窃取了他们的财产。圣殿骑士团的遗产就是他们发展的银行系统,这成了现代银行业的鼻祖。200年的十字军战争打通东西方沟通的血色通道,阿拉伯数字、火药、代数、帆船、航海罗盘、火药和棉纸在这一时期陆续传入欧洲,使欧洲的商业、银行和货币经济发生了革命,并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第一次萌芽。



欧洲更多是一种文化概念,从地理上说,欧洲不过是亚洲大陆延伸出来的几个半岛,就像阿拉伯半岛与印度半岛一样。当狂热的欧洲骑士们义无反顾地从大陆的边缘进入亚洲大陆腹地时,几百年来西欧人第一次接触到了比自己更为优越的文明——“世界”诞生了。他们在这里竟然发现了在欧洲已经消失了1000多年的古希腊文化的残存,以及医学和自然科学知识,阿拉伯的数字体系,欧洲人如获至宝将这些古老的火种带回欧洲,最终导致了文艺复兴的出现。

 

从东征的那一天开始,偏居一隅的欧洲就走上了一条世界主义的宽阔道路,欧洲人看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外部世界,这是他们在自己闭塞简陋黑暗的城堡里永远也看不到的。他们第一次看到了繁华的城市,豪华的多层楼阁,公共洗浴场所,医院和药房,雄伟的清真寺,图书馆和学校。他们见到了丝绸和毛绒布料,陶器和玻璃器皿以及东方的香料。他们带回来的故事点燃了欧洲启蒙的火花。对欧洲来说,十字军东征则是一个起点,它推动着欧洲从一个黑暗的孤立时代走向开放的现代世界,贸易使货币和市场出现了,接着出现了城市和自由民。条顿骑士团在马镫上将基督教传播到普鲁士和波罗的海诸国,德意志成为欧洲的新生力量。持续200年百折不挠的远征从传统上塑造了西方的探索与扩张精神,从马镫上延伸到帆船上——在某种意义上,地理大发现仍是骑士时代的继续。




从人类文明的角度看,十字军运动最大的意外收获或许是“人权”的诞生。1099年十字军血洗耶路撒冷后,组织了耶路撒冷市政委员会,明文要求即是国王也要服从耶路撒冷市政委员会的决议。委员会中的英国骑士从这里找到了反对王权的法律依据。因此说,十字军东征在世界人权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英国贵族骑士的压力下,次年国王亨利一世颁布了 “亨利宪章”。1215年,国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为了保证宪章不落空,由25名贵族骑士组成一个议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骑士们有权以暴力手段强迫国王履约。1254年,第一次从各郡召集骑士代表参加议会。

 

历史学家林恩·怀特说过:“几乎没有什么发明像马镫这么简单,但是几乎没有什么发明对历史有如此的催化作用。”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宪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权有限和个人自由。这个文件是一个划时代的人权宣言:它在人类历史上首次确立了人权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保护个人的尊严、反对国王滥权的基本精神;它要求恢复人的权利,并制定一个宪法来保证这些权利。英国大宪章所强调的人权中,不仅包括了人的消极权利,而且还包括着人的积极权利,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到17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起来革命,利用“大宪章”这一古老的文件为武器同专制王权作斗争。19世纪英国政治学家如斯托布斯甚至认为,整个英国宪政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注释史。




城堡时代

 

马镫创造了一个骑士时代,健壮优良的高头大马为马镫上的骑士平添了速度、高度、攻击力和气势等,而骑士的装备更加强了这种优势。从人到马从头到脚全副武装的骑兵手持长枪冲杀的阵势,足以吓得敌人魂飞天外。马匹在奔驰中的冲击力使冲杀中的骑士化身为一支惊人的利箭。

 

有了一双新鞋子,人就会想为它配上一条新裤子,然后是新上衣。对一个完美的骑士来说,仅有马镫是远远不够的。公元761年,一个叫做伊散哈德的法兰克骑士,为了拥有一匹马一把剑,卖掉了他祖传的土地和奴隶。一个骑士的开支是极其浩大的。在8世纪,一匹带装备的好马的价格相当于45头母牛或15匹母马。比起重甲保护的骑士来,马在战斗中更容易受到伤害。在装备负载过重前提下要保持速度,就必须精心喂养马匹。马离不开精饲料,需要消耗大量燕麦。中世纪欧洲的农业基础极其薄弱,粮食是一种最重要的物资。成为骑士的前提就是必须有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骑士与领主是同一概念。

 

不仅马匹很昂贵,而且护身的盔甲极其厚重和复杂。骑士的甲胄是一领从脖颈到膝头的锁子甲,这是一种极尽奢侈的装备。一个骑士的作战装备常常一般人根本无法承受。一个低级骑士有一名扈从。堂吉诃德的扈从就是矮胖子桑丘。扈从也得有合适的骑乘。一位标准的骑士除过坐骑之外,还应当有一匹马来运载长矛、长剑、头盔、甲胄等辎重,也需要一名携带甲胄的人,一名武士随从,或者数名男仆、护卫和保镖。这样下来,一位骑士就扩展成一个五六人的战斗小组,如同一辆大型战车,全部装备不可能不昂贵。

 





 


 

到了10世纪,骑士化的战争就已经成为一种有钱人的专利,他们以采邑(封地)制构成欧洲封建社会的基础。军事的职业化形成了这个拥有土地的骑士阶级。为了确保他们拥有的土地,他们为自己筑起了城堡,城堡四周并筑有护城河。城堡是中世纪的象征,中世纪的城堡是骑士实力的象征,而战争便直截了当地成了保护财产的争斗了。在中世纪这个“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

 

骑士的城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遍布欧洲的城堡对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城堡与骑士一起开始了一个军事封建的新时代,这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欧洲封建时代。封建制度的基础是一种契约精神,在封建主义中,没有人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国王、平民、领主、骑士都共守同一种契约,每个人都负有一种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城堡不是现代的城市,也不是古代的村镇,更不是别墅,它比别墅大得多。城堡就是领主在自己领地(采邑)上的家,是附近村庄的贸易中心,也是驻守军队的要塞。采邑的大多数居民是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采邑的城堡制度构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王国。

 

骑士武装的城堡促进了庄园经济模式的产生与发展。城堡比国王的军队更方便地对农民(佃农)提供保护,使北欧海盗、马扎尔流寇和土匪被肃清,社会治安逐渐稳定。同时从中国传来的胸带挽具使马力效率提高了2倍,以马力拉动的重犁将欧洲广袤的森林和平原开垦出来,拓垦和“三圃制”生产了更多的剩余粮食,可以供养更多人口。当时马力几乎是人力之外唯一的能量来源,风车和水车要晚得多。自从马镫普及的10世纪以后,自古人烟稀少的西欧突然人口稠密起来。英国从1086年到1300年人口增加了25%。领主和骑士对正义公平的秩序维护也促进了贸易和商品的发展。商业与人口的同步增长随着新拓定居点的延伸和兴起,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掀起了一场意义非凡的边疆扩张运动。商品化使城市化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很多脱离庄园的农奴来到城市成为自由公民,从这种意义上说,城市就是公民的产物。在货币时代,国王不得不出卖部分权力以换取岁入,大宪章开创了以和平方式约束权力的先河。




骑士文化中的封建关系并不只限于授土和效忠,骑士不仅有权利和义务,还必须信守双方的契约。如果骑士没有尽到义务,就不得享受骑士权利。反过来,如果国王超额索取,那么骑士就有权进行反抗。这也就是英国大宪章的历史根源,也可以说骑士精神也是英、法等国议会的实际起源。如果在权力面前,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那就是绝对君权,是专制体制而不非封建制度,也就不存在个体,而只有体制本身了。因为骑士首先意味着一种勇敢的独立精神,忠实于契约,而不是人身依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很多年后的《权利法案》仍是对骑士精神的背书。

 

重甲骑兵如同现代的坦克车,装甲越厚自然防护性越好,但机动性则会越差。相比东方的轻骑兵而言,西方骑士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很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但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超过60磅的重甲成为骑士的沉重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可是一旦失去战马,他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那简直是步履艰难寸步难行。

 

到了塞万提斯时代,一名装备齐全并有护兵跟随的骑士既在战场上没有用处,又昂贵得难以维持。骑士们的甲胄越来越华丽,比武大赛越来越奢华,他们自命不凡的社会地位同家族门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离战场却越来越远。骑士们越来越追求荣誉,英雄崇拜与文艺复兴构成了一种真实的联系。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欧洲数百个骑士家族通过通婚联姻,垄断了土地的支配和政治的统治,以及对社会的强大影响力,这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延续至现代。

 

尽管领主好勇斗狠,互相不断打仗,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这主要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回,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英法战争时,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英国骑士一起舒适的生活,自由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这种优待被俘骑士的传统也包括最尊贵的国王。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时被内哄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和骑士国王。法王路易九世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富勒在他的名著《西方军事史》中指出:“当时的绝大多数战役不过是个别骑士之间的肢体冲撞而已。”在中世纪,基督教国家之间的骑士战争因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教会的制约而变得较为仁慈节制。比如说所谓的“主日和平”规定,如果领主没有做过主日弥撒,便不得在礼拜日攻打他的敌人。因为骑士之间的战斗禁止使用密集队形,再加上“将敌人从马上打落即可,不必取其性命”的信条,往往使战争变成了一种决斗。值得一提的是,骑士的仆从们是不被允许参加战斗的,他们的任务是帮助自己的主人披挂、上马,或者在其落马时加以救护。这些战争的文明共识类似中国春秋时代《司马法》提出的“军礼”。

 

应当说,骑士时代的战争基本都属于较为文明的有限战争,这一时期的战争职业化也催生了西方最早关于战争的成文法。这些法律在基督教世界得到相当普遍地遵守。在教会的压力和罗马法典的影响下,这些法律其实只是一些行为准则。比如杀戮俘虏不认为是错,但杀害妇女儿童是绝对不允许的。法律对战争的介入,与其说是出于基督教义或者骑士的良心,还不如说是由于战争的商业化。在1337-1453年间的“百年战争”中,英法两国都普遍地使用雇佣军。

 

圣女贞德被烧死之后,把英国人最终赶出欧洲大陆的不是法国不可一世的骑士们,而是另一种新出现的专业士兵,他们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仅仅一个低微的士兵,但他们的名字叫炮兵。 

当哥伦布踏上新大陆的时候,法国的查理八世摘到文艺复兴的一颗桃子。用富足的国库打造出的这支欧洲最优秀军队中出现了一长列青铜铸造的大炮。这支军队同300年后横扫欧洲的拿破仑军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尽管堂吉诃德永远也不会承认,然而事实上,骑士们马革裹尸的神圣战争已经成为黄花往事。



骑士文化

 

事实上,作为职业战士的骑士在欧洲有着很久的历史,只是到十字军时代才出现了骑士文化的鼎盛繁荣。骑士的神圣职责就是与异教徒作战,保护教会和教民,而教会也保护骑士团体,给予他们荣誉。与中国的科举考试相仿,西方也有一套严格的骑士考核制度。骑士的荣誉是经过一系列考验获得的,并非可以随意授予。骑士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尽管是最低的一个爵位等级,但一般只有贵族才可以进入这个体系。另一方面,仅只是贵族并非就能取得骑士的荣誉,有些国王因为不合格同样不能获得这份崇高的荣誉。

 

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侍从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侍从因为阮囊羞涩无力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也只能为别的骑士作侍从。采邑是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层层分封,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先后参加十字军东征的英王理查一世(著名的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因为喜欢吊带袜而建立“袜带骑士团”,他与骑士们共同进餐,进行圆桌议事,主持比武等等。

 

要成为一名真正骑士,首先必须经过晋封仪式或称为授剑仪式,这种仪式源于日尔曼人的武器授予仪式。骑士册封仪式通常非常隆重而神圣,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仪式结束后,新骑士步入教堂,把剑放在祭坛上,象征着把自己献给神圣的教会。从这一刻起,他就是一个高贵的骑士了。在一个传奇故事里,父亲说:“去吧,好儿子!做一个真正的骑士,在敌人的面前显示出勇气。”另一个父亲说:“愿你勇敢而正直,愿上帝爱你,愿上帝记住你是从一个血脉纯正的家族里产生的。”年轻人答道:“我会的,愿上帝帮助我!”



战争既是骑士们大显身手的地方,也是他们的发财之路。在日耳曼文化中,能用流血方式获得的财富决不用流汗方式去得到,流血是一种高尚和勇敢的行为。和平年代对骑士们来说无利可图,过剩的勇气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私人决斗。决斗出于尊严重于生命,骑士们将决斗视为一种荣誉与勇气的确认。从1598年到1610年的12年间,就有约500到1000名法国贵族骑士死于决斗,甚至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也提出要与法兰西国王法兰西斯一世进行决斗,最后教皇不得不出面阻止。流风所至,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可能成为决斗的理由,而为女人争风吃醋的决斗更是普遍。即是到了火枪时代,普希金仍然死于一场私人决斗。1804年7月,美国副总统亚伦·伯尔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将军决斗,结果汉密尔顿中枪身亡。在中世纪的骑士决斗中,一些意志薄弱者还可以选择猜谜决斗,猜不出谜语的将被处死。教会和国王试图以比武大会制止蔓延的私人决斗。



 

比武大会有着浓重的基督教色彩,拥有一套完整的规则和程序,实际上也是一种战争演习,一大群骑士的混斗有意模仿一场真实的战斗。参加者的战斗热情也非常接近于真正的战斗精神,特别是需要体现骑士忠诚的时候。比武大会是从英格兰一种被称为“圆桌”的温和的战斗游戏发展而来的。这种游戏通常是以圆桌宴饮开始,代替了那种在战斗中用弄钝的武器进行群殴的粗暴形式。不过即便是圆桌战斗仍有可能出现危险。据传说,公元5世纪的英格兰有一位国王叫亚瑟,他在罗马帝国瓦解之后,率领圆桌骑士团统一了不列颠群岛,被后人尊称为亚瑟王。圆桌骑士据说有128人。所有的骑士都要发誓:“永不施暴,永不谋杀,永不叛国,永不冷酷。宽容需要宽恕的人,同情不能崇拜和臣服于亚瑟王脚下的人,那些可怜人的痛苦多么深!永远帮助女士、少女和贤淑的女子,即使以死为代价也在所不辞。为了世人的利益,英勇的骑士们只参加正义的战争。”所有的骑士都要遵守这个诺言,维护圆桌骑士的荣誉。

 

所谓“圆桌”就是削去了棱角,也削去了人与人之间的高低贵贱。可以说,现代文明社会的起源便是亚瑟王那张不起眼的“圆桌”。这个最早使用大圆桌的国度,最终成为地球上的“日不落国”,如今在英国温切斯特城仍然可以看到这个所谓的“亚瑟王的圆桌”。这个直径5.5米“圆桌”其实是13世纪遗物。象征着自由平等的圆桌文化从西方走向世界,已经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一种基本理念。“圆桌会议”也已经成为现代政治的常见现象。即使骑士时代已经远去,但1500年前亚瑟王的圆桌精神已经渗透到我们现代人的生活中,成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共识。今天,“圆桌会议”已成为平等交流、坦诚开放的代名词,也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进行友好协商和互信沟通的一种典型形式。

 

比武大会催生了一个最著名的封建和骑士传统,即纹章艺术。纹章的诞生是为了在战场上可以辨认出身穿相似盔甲的敌我双方骑士。由中世纪开始直到16世纪,骑士比武大会也始终是贵族纹章亮相的一个主要舞台。纹章所有的因素,比如顶饰、头盔、盾牌和箴言,都被组合到一个标准的纹章图案的形式中。纹章的图案可以确认一个人在某个家族或某个团体中的地位,甚至其姻亲状况、职务和社会地位,以及封号和特权的历史等等丰富的内涵。这些都是从纹章图案中细微差别之处所显示出来。纹章文化一直是一种高贵的象征,甚至至今依然如此。纹章艺术在现代欧洲社会仍有体现,欧洲一些企业、社团的组织标志甚至国家徽记仍是古老的纹章艺术的传承。比如著名的汽车保时捷(PORSCHE)和标致(Peugeot)都采用了传统纹章作为品牌标志。


骑士精神

 

对欧洲来说,所谓的中世纪其实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整个社会的中坚力量。直至15世纪,骑士制度和宗教一样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人们将骑士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骑士制度是一种全欧洲的社会机制和文化现象,它创造了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骑士精神。所谓骑士精神就是谦卑、荣誉、英勇、牺牲、怜悯、灵性、诚实和公正。慷慨是骑士最重要的美德。教会告诫骑士们:“如果你要达到完美,就要卖掉你所有的财产,把钱捐给穷人,便有财富积存在天堂。”

 

骑士精神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和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精神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从马镫开始,骑士由一个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Knight、Cavalier)最终演变为一个社会阶层的荣誉称号。但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骑士仍属于贵族中的草根而非精英。

 

在基督教的旗帜下,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也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就是上帝的战士和教会的卫士。一个骑士首先必须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剑是十字架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和杀敌。骑士必须对上帝进行祈祷和忏悔。对骑士来说,世俗的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而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即是保护上帝,也就是保护教会。

 

一首中世纪的诗写道:“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名男子,像我一样武装起来,愿意与我决斗。如果他赢了,他将提高自己的声誉;如果我赢了,我就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欧洲骑士很崇尚荣誉,认为荣誉和爱情是高于一切的。荣誉并不是中国人常说的面子,就如同爱情并不是婚姻一样。所谓的“骑士风度”实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骨子里的东西。彬彬有礼、慷慨仁慈、勇敢正直,对爱情忠贞不二,为了信仰甘愿愿意奉献生命与青春。每一个骑士都可从教会或者国王那里得到一块可观的封地,经济与名誉相挂钩,所以任何一个懂得体面的骑士都小心翼翼地遵守这些准则。

 

骑士精神的忠诚不是无条件的忠诚,而是受誓约束缚,但也仅限于誓约。绝不是中国的“君命不可违”,更不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骑士精神的荣誉感与现代人道主义的“”个人尊严一脉相承。如果受辱,他可以要求决斗。可以惩罚,但不得有损个人尊严。中国皇帝的廷杖对骑士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

 

在筚路蓝缕的中世纪,战争、比武、宗教、典雅爱情思想以及宫廷文化等诸多因素共同培育和催生了骑士精神。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虽然中世纪是一个鄙视人的肉体、注重灵魂的时代,但也不是没有例外,当人们视肉体为臭皮囊时,骑士却以健壮美丽的身体为荣。

 

可以说,中世纪是魔鬼与天使的结合,腐败与纯洁,无知与博学,野蛮与侠义,酷刑与艺术,既矛盾又统一。中世纪奠定了基督教对西方文化的支配地位。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制度体现了一个时代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精神。腓力六世时代有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学术、信仰、骑士精神”被誉为欧洲的3朵鲜花,而骑士的职责就是保护另外二者。

 

中世纪以后很久,骑士头衔和博士学位被广泛地认为是等值的了。这种平行性表明骑士制度被赋予了高度的伦理价值。高贵的骑士和庄严的博士均被看作是尊贵的高等职责的承担者。后骑士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尚武好斗,而是充满高雅资产阶级的情趣,伴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到来,古老的骑士成为了即将到来的资本主义时代绅士阶层的原始出处。另一方面,教会权力的衰落也是导致骑士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宗教改革使社会走向世俗化,消解了“上帝的战士”的神圣性。孔武有力的比武和决斗开始没落。培根说,一旦决斗从阶层的梯子上下降它就会消失,一旦理发师、屠夫这些社会底层的人也使用决斗,贵族就会鄙视决斗。骑士几乎成为粗野无知的“匹夫之勇”的代名词,而“绅士”则更为传神地诠释了理性时代一个完美的人的含义。

 



骑士文学

骑士精神对礼节和仪表风度的注重促进了欧洲社会风气文明和较为温文尔雅。然而骑士精神对社会贡献还有一个重要方面,这就是对爱情的崇拜。这种爱情精神不仅构成了中世纪骑士文学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而且也是欧洲社会精神生活中所追求的理想。骑士文化延伸下来的绅士文化,犹如文明的双岸,将西方主体男性稳定规范于一个相对合理的渠道,最终引导西方走向理性与文明,也走向开明与强悍。一个勇敢而克制的绅士群体与西方皇权的逐步斗争中,我们看到了这个群体的理性与智慧,勇敢与妥协。一个野蛮的群体是无法有理有节与专制势力斗争的。谈判,而且是不流血的谈判,始终是西方贵族与王室权力斗争的重要方式。假如没有骑士精神与绅士风度的支撑,类似“光荣革命”这样的历史任务根本是无法完成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骑士文化是西方文明对人类的一大奇特贡献,不幸的是,世界其他地方几乎都没有完成这种对男人的文明“教育”。中国的男人少有这种优雅得体的绅士风度,或者是阴柔的贾宝玉型,或者是无耻的薛蟠型,或者是革命的焦大型。经过2000多年专制体制的阉割与打磨,真正大智大勇的成熟男性在中国已为凤毛麟角。如果说一个民族的男人决定一种社会体系的话,那么西方现代社会的文明就是几百年前那一群站在马镫上的“骑士”创造的。文明只能建立在理性,而不是建立在“勇敢”上。

 

骑士精神要求必须严守一夫一妻制,尊重妇女和保护妇女,一夫一妻制是骑士的祖先日耳曼人的古老传统。西方史常常讽刺路易十五的情妇。不过路易十五有情妇,却没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中国习惯上将以妻妾成群和骡马满圈都作为拥有财富的象征。吊诡的现实中,骑士倾慕的常常是另一位骑士的妻子。骑士们以爱情的名义一次次拜倒在贵妇人石榴裙下,爱情与婚姻的战争最后确立了欧洲独有的一夫一妻制。

 

骑士时代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在和平时期,骑士群体依附贵族宫廷,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贵族妇女成为骑士们所崇拜的偶像。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成长,接受母亲的教育,因此这种没有婚姻的爱情背后有一定的恋母情结。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事实上骑士们常常为利益而结婚。为了得到心仪的贵妇人青睐,再粗鲁的骑士也会变得温文尔雅有修养,以符合上等人的规范和要求。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第6次十字军东征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激情在百年战争中消磨殆尽。只剩下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用浪漫主义文学为骑士精神涂上最后一抹红晕。在金戈铁马战火纷飞的年代,骑士们留下了一段段可歌可泣的传奇。他们是优雅的绅士、强悍的勇士和虔诚的信徒。骑士制度甚至成为西方的伦理标准,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他们举着长剑跨着战马为捍卫自己的尊严而决斗,他们追求贵妇人时彬彬有礼缠绵悱恻,他们横枪立马征伐异教徒时冷酷无情,他们扶危救困勇敢无畏,一切都充满浓厚的理想主义神秘色彩。在一个没有印刷书的口语时代,骑士独特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他们与教会与领主与贵妇人之间忠贞不二的关系为人们留下了无限遐想的空间。

 

在中国人将缠绵悱恻的词曲文化发挥到登峰造极时,12世纪的欧洲正是骑士文学狂热时代。无论是农夫还是乞丐,每个人都在做着一个抱打不平跨马走世界的骑士梦。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成为一个《水浒》般的美丽神话,《亚瑟王和一百个骑士》、《亚瑟王与梅林》、《亚瑟王之死》让乡村城堡里的人们如醉如痴。每个国家不同语言的人们都爱上了神圣的骑士,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卜龙根之歌》、西班牙的《希德之歌》等等有关骑士事迹的史诗、小说、散文数不胜数,人们用最美好的语言和感动歌颂骑士的忠诚、勇敢、侠义以及爱情、荣誉等。在没有印刷技术的前文字时代,虽然骑士也与大多数人一样是文盲,但这并不妨碍人们用传说来树立一座座完美的口碑。

 

写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的《罗兰之歌》中,骑士罗兰明知危险,但仍誓为光荣而死,不愿屈辱而生。“罗兰之歌”包含了慷慨,名誉和对荣耀的追求,以及对艰苦、疲惫、痛苦和死亡的蔑视。在骑士文学的映照下,中世纪的国王们无不身先士卒。英国狮心王理查勇猛好斗,自称对手就是他获得荣誉的必要媒介。英王爱德华三世在进军法兰西时组建嘉德骑士团,他跻身其中以享受身先士卒的荣耀。而法王菲力普在布汶战役与敌交锋被打下马,几乎被杀。荣誉高于生命不仅是骑士们时刻牢记的座右铭,而且也是英勇气概的直接精神来源。这种中世纪骑士精神的鲜明性格已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欧洲人的灵魂深处。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骑士小说类似于中国人所痴迷的武侠小说。塞万提斯成为骑士文学甚至骑士文化的终结者。一个神情悲伤的老骑士骑着一匹羸弱的瘸马,穿着锈迹斑斑的盔甲,戴着纸作的头盔,不是大战风车,就是冲向羊群,直到最后一点梦想破灭。自《堂吉诃德》问世以后,西班牙乃至欧洲的骑士小说便销声匿迹了。这个人物虽然可笑,但同时又叫人同情和尊敬。到了18世纪,法国人则把这个西班牙骑士改装成一位有理性、讲道德的法国绅士;到了19世纪,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堂吉诃德又变成一个悲剧性的角色,既可笑又可悲。塞万提斯用文字敲响了骑士时代最响亮的一声丧钟。骑士那华丽的甲胄被拍卖后用于还债,时代风车下苍老的唐?吉柯德已经成为一个古老的传说。




武士与游侠

 

骑士制度产生了军人的荣誉感和欧洲社会的尚武风气,骑士的身份和地位令人仰慕,他们拥有神圣的军事职责。中世纪人们相信,人类堕落后,战争和罪恶降临到这个不幸的混乱的世界,骑士们天降大任应运而生。他们的职责是抑制邪恶、保护人民。只有最强壮、最忠诚、最具高贵精神者才可被选为骑士。他们的战马是动物中最高贵的,他的武器和装备是最精良的,还有忠诚的扈从为他服务。骑士制度不仅把一部分人造就成精英并赋予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也推动了整个社会尚武的荣誉感。骑士精神对整个社会的这种广泛影响恰好是中国古代社会所没有或缺乏的,中国军人大多是来自社会底层的流民,甚至是被抓来的壮丁,谈不上任何对战争的尊严感和神圣感,更不用说正义精神。

 

欧洲骑士制度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中国仅有的封建时代是春秋战国时期。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游士”和“游侠”时代,诸子百家四方奔走,各封建领主争相蓄养“食客”和武士。游士和游侠构成当时中国重要的正义力量。孔子就是乘坐着马车(一说牛车)周游列国的,儒家的将“御”和“射”作为必修的六艺之中,可见当时的尚武风气之盛。《晏子春秋》中记载的“二桃杀三士”其实是对中国古代“骑士精神”的一种悲叹和嘲讽,权谋之术从此成为中国文化主流。常言说“士可杀不可辱”,专制集权以后,或者杀或者辱,“士”作为一个精英物种终于灭绝。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法家思想创立极权专制,焚书坑儒,禁民间谈兵事,收缴民间武器,官吏体系文武分离,以文官节制武官。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兵家式微,尚武精神从此衰落,腐儒构成的文官垄断了权力体系。及至宋代杯酒释兵权,理学倡言“主静”和“守雌”,儒家六艺仅剩下一个“书”。秦汉以降的中国不是被野蛮异族以暴力征服,就是被黑化的官僚权力以阴谋奴役,民间已经失去了任何正义抗争的精神和力量,流氓文化大行其道。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整个文明社会一直保持“士农工商”的大致类似结构,“士”作为社会各阶层之首却有着不同的含义:“士”在中国指“儒士”,在日本指“武士”,在西欧则包括城堡的骑士、大学的学士和教会的教士这三种社会中坚角色。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一种文化特质改变了西方世界的话,那无疑是马镫上的骑士文化。骑士文化就是东方与西方两个文明中最大的一个气质差别。没有马镫,就不会有骑士文化;假如没有骑士文化,也就没有西方文明。如果再深究一步,没有骑士文化就没有现代民主社会。从小小的马镫出现以后,同一块大陆的东西两边都进入了马上时代,一边是精英化的骑士,一边是草根化的骑兵。文化从来都是精英的产物,西方的骑士发展为优雅绅士和正义力量,东方的骑兵则永远是官僚体制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赳赳武夫。




 

从根本上说,骑士文化实际是一种中产阶级文化,它独立于国王的权力之外,又高于底层的平民文化。当自由的骑士成为一个社会主导者时,自由独立的社会意识就成为最大共识。相反,中国传统的官吏阶层以人格附庸成为东方社会的中产阶层,使社会出现权利真空和人格沙漠,或者说不能出现西方式的中产阶级。马镫创造的骑士文化融合了修道者的虔诚与贵族的气质,深刻地影响了整个西方的社会。骑士与教会并肩加入了对世俗王权的分权。十字军东征结束了,但骑士精神并没有消失。再经过一段时间,骑士阶层就彻底没落了,代之以出现的是一种新的文明群体——绅士。绅士继承了骑士的多数传统,他们谦卑、有怜悯心和正义感、诚实、公正、勇敢而克制,这些都是绅士的表现。绅士是对骑士、学士和教士等三种角色的整合,从而出现了一种现代社会的公民精神。在传统时期中国社会中,上层阶级的男人以“忠孝”为志,一生要忠于世俗权力。发生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同一时期的“岳母刺字”堪称一个中国精英的标本。西方文化通过骑士精神培养了一个不跪的民族人格,而东方文化则通过忠孝思想培养了一个向权力下跪的民族姿态,对权力的屈服和对尊严的放弃使一个民族从此踏上通往奴役之路,这里没有自由,更没有正义与高贵。

 

于是我们看到,在相同的一只马镫面前,产生了西欧的封建制和东方的专制体制,并且都延续达千年之久。虽然中国是马镫的最早出处,但中国却没有出现过骑士现象。中国的官僚文化远在中国人骑上马之前就已经很发达。周成王时代的金文就有“卿士寮”,那时就已经建立了繁复的官制。《周礼》实际就是周官制。到了先秦时期,关中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率先建立起了一个偌大的财政、民政、刑法和军事体制。一旦进入官僚时代,任何技术的出现和引用都不会引起什么社会改革。秦汉时代,骑兵代替了战车,紧接着马镫出现。秦始皇统一六国过程中,各国的贵族几乎都被消灭了,或者被杀,或者迁徙,或者流放,秦汉以后的中国,贵族作为一个阶层已经消失了。秦国发展较晚,但其专制制度却发展特早,几乎没有什么贵族。自秦始皇创立皇权体制后,传统的贵族教育“君子六艺”走向没落,在文化禁锢与权力(暴力)镇压之下,那些所谓的贵族只是些有名无实的伪贵族,既没有封地,也没有独立人格,只不过是些高官厚禄依附于权力的高级奴才而已。没有贵族,也就没有贵族文化,只剩下不择手段获得权势的流民和流民文化。

 

贵族文化或者说骑士精神从本质上完全与专制思想相背离。随着技术的进步,贵族精英所垄断的军事优势最终被弓箭火枪所打破,贵族精英的人格独立性最终被专制权力所压倒。这种变化和趋势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如此,只是中国比欧洲来得更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项羽是中国最后一个骑士。楚汉争霸,“丁壮苦军旅,老弱罢鞍漕”,项羽跟刘邦提出以两人决斗来结束战争:“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这种骑士式的决斗被刘邦嘲讽为“匹夫之勇”:“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最后刘邦背盟袭击楚军,项羽兵败乌江,但拒绝苟且逃命:“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他将心爱的坐骑托付给亭长:“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然后苦战后自刎而死,体现一个骑士高贵的尊严与侠义精神。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中国的骑士精神从此磨灭。


出身市井的流氓刘邦极不光彩地夺得天下后,身边立刻聚集了一批像陆贾这样的文人官僚。尽管刘邦常常拿这些儒生的帽子当尿壶,但他们还是不忘引经据典地告诉刘邦如何统治驾驭民众。刘邦骂道:“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意思是“你爷爷我骑着马得了天下,哪里用得着什么诗书!”陆贾一本正经地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有了陆贾这样敬业乐业的模范官僚,专制帝国怎能不久远。对汉帝国来说,多一个李广少一个李广是无所谓的事情,更不用说马镫了。因此,中国只有骑兵,而没有骑士。与西方骑士文化相呼应的是中国的官僚文化。以研究“文明的冲突”闻名于世的亨廷顿曾经说过:“古希腊是民主制度的故乡,古中国是官僚制度的故乡。”在世界范围内,把官僚体制从初级形态发展到无比复杂的现代形态,中国人无疑为全人类做出了最为持久的贡献。

 

秦汉以降,儒士成为中国唯一的“士”,这种中国特色的知识分子以出卖才智服务于体制为目标,熟读儒家著作,通过科举制度的资格选拔后跻身仕途,这几乎是他们的唯一出路。魏晋时期以竹林七贤为代表,一群离经叛道反体制的“名士”昙花一现,之后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士大夫文化构成中国特色的绅士精神,并产生了文天祥陆秀夫这样的文士。崖山之后,蒙古鞑靼将儒士贬斥为与妓女乞丐并列的下九流,士文化从此斯文扫地。一个乞丐和尚创立的明朝以扒皮萱草和廷杖夺去了中国士一族的最后一点尊严。到了帝国末日,士大夫钱谦益拒绝以身殉国的理由是“水太凉了”。 中国士族以孝为本,信奉祖宗崇拜,而满清天朝的剃发令则连这最后的底裤也撕破了。至此,无论武士还是文士,作为士阶层的社会良心力量在中国基本灭绝了。直到启蒙运动西风东渐,中国知识分子在这100年才重新复苏,继而被贬为“右派”和“臭老九”,犬儒化随之甚嚣尘上。欧洲骑士们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年代常常被称为“黑暗中世纪”。在整个骑士时代,统一的中国无疑要比破碎的欧洲富裕发达得多,另一方面,儒家文化对人性的桎梏又使这里缺乏自由的土壤,难以生长出真正的“绅士”。

 

与中国类似,骑士制度和骑士文明也不可能在拜占庭和伊斯兰的哈利发国内发达起来。因为传统的东方专制主义拥有强大的皇权和发达的官僚机器,完全足以征税和维持统治,军人从来都没有形成强大的足以左右和影响社会的力量,更没有产生类似的暴力文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以武犯禁”的“游侠”精神是东方专制主义文化下的特产,也最接近骑士精神,“救人于危,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失)言,不倍(背)言,义者有取焉”。但“游侠”始终是一种特立独行反体制的文化,因此往往也为体制所不容,终不成大器。“游侠”之风到汉景帝以后就几乎绝迹了。汉景帝杀掉郭解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一个“布衣”郭解的号召力比他这个皇帝还大。2000多年来,从来没有一种民间力量可以制约权力,除非周期性的玉石俱焚,这就是中国的悲剧。在欧洲文化中,罗宾汉和佐罗都是一个将东方的游侠精神与西方的骑士精神融为一体的美丽传说。

 

 

东方世界的日本或许是一个例外,它虽然没有出现一个骑士时代,但却在同一时期(幕府时代)出现了类似的武士文化,并形成了一种影响深远的武士精神——“武士道”。日本武士称为“侍者”,在一定程度上与西方的骑士有着同样的社会地位和文化特点,比如都是凌驾于农民之上的低级贵族,都是维持社会良心的正义力量,都服务于庄园领主,都专职战斗,都勇敢忠诚,都有强烈的尊严感,也都有一定的资格限制,甚至他们也有独特的城堡盔甲和章徽文化。从某种程度上说,日本武士是没有马的骑士。日本武士精神的“四十七义士”与欧洲骑士的“罗兰之歌”、中国侠士的“荆轲刺秦王”都是类似的故事。

 

如同欧洲骑士忠于教会,日本武士则忠于天皇。日本武士既是职业军人也是行政管理者,他们不仅武艺高强,而且精通禅学茶道棋道。相对而言,“生不可喜,死不可悲”,日本武士更加勇敢,甚至残忍,而少了浪漫。武士文化与艺伎文化是日本典型的传统文化,一方面武士受到全社会的崇敬,另一方面日本妇女的社会地位极低。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地位如何,从来都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从第一个武士政权镰仓幕府直到明治维新,武士都是统治日本社会的“主人翁”。从体制文化来说,他们与欧洲的封建骑士极其相似,这与其他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有着极大不同。近代以来,日本率先实现了现代化和民主化,以至于“脱亚入欧”,这与其武士文化的历史影响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