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特种兵陈天全本:实名办卡新规实施 送卡人可“化整为零”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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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办卡新规实施 送卡人可“化整为零”规避

2011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次数:

6月1日,由央行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规定,凡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不记名预付卡时,需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或个人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上预付卡时,不能使用现金,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新规一出,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施行。然而,曾风光无限的大面额购物卡却遭受冷遇,面额千元以下的购物卡则异军突起,迅速成为市场新宠。

对此,一名送卡人一语道出了个中缘由:“现在收礼人很小心,留有一点记载都不会收的。”

办卡·案例

“留一点记载都不会收”

丰台某混凝土公司一直是购物卡的大客户,每年6月底,公司都将举办年中工作会,也会邀请一批业务单位的领导参加,而赠送大额购物卡已经成了该公司的“传统”。

不久前,这家公司照例联系了资和信、沃尔玛、华堂等卖场,但对方工作人员却告知,无论单位或个人,办理面额超过1000元的购物卡,都需要实名登记。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该公司颇感为难。据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高先生介绍,起初,他们打算以单位名义,实名办理一批面额为1万元的购物卡,为此还征求了参会业务单位的意见。不想,却遭到了大家的反对。无奈之下,这家公司只得改办千元以下的购物卡。

“现在收礼人很小心,留有一点记载都不会收的。”高先生说。

办卡·现象

千元面额购物卡销量激增

在翠微大厦西侧停车场,记者遇到了北京某物流公司的职员。当天,他们以个人身份,在翠微大厦、家乐福、沃尔玛、物美等超市及商场,总共办理了8万多元的购物卡。

据这些人介绍,他们办理的购物卡面额都在1000元以下,是用来送给关系户的。有人还向记者透露,原本他们打算以单位名义,办理面额为5000元的购物卡,但由于各超市及商场已经实施办卡新规,为避免实名登记,打消收卡人的顾虑,他们采取了变通的办法:以个人名义,在多家超市和商场办理面额不超千元的购物卡。

在西单购物中心办卡处,北京某环保设备销售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原本打算办理30张2000元面额的购物卡,当得知需要实名登记,且只能通过银行转账后,经单位领导同意,最终改成了以个人名义办卡,且每张卡面额不超过1000元。

就这样,两人各购买了3万元的购物卡,躲避了实名登记。

在庄胜崇光百货,记者还遇到了昌平某民办学校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该校即将迎来校庆,校方计划在此期间,向关系单位和有关领导赠送面额为2000元的购物卡。

当得知新规已经实施后,他将办卡面额改成了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实名办卡以来,不需要实名登记的千元以下购物卡迅速走俏。据翠微大厦、西单购物中心、庄胜崇光百货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半月,面额千元以下购物卡的办卡量占总办卡量的90%,比6月1日前至少增加了两成以上。

办卡·黄牛

装卡袋助购卡人“化零为整”

随着送卡人的“化整为零”,卡贩子们也“与时俱进”,纷纷推销装卡袋,帮助购卡人“化零为整”。

在庄胜崇光百货门前,记者遇到两个卡贩子,正在推销装卡袋。装卡袋1元一个,一个袋能装5张卡。

原来,实名办卡后,办理千元以下购物卡的人增多,于是卡贩子瞄准机会,为自己开辟了卖卡袋的业务。

“一个袋里装5张千元卡,相当于一张5000元的卡,方便又好拿!”卡贩子小张一边比划,一边不停地说。

他告诉记者,端午节前装卡袋卖得非常好,最多一天卖出30多个。端午节后,单位购卡少了,装卡袋也卖不动了。“国庆节前肯定还会卖得好!”对于新业务的“钱景”,小张显得信心十足。

代购大面额卡黄牛开起公司

实名办卡刚一实施,黄牛们便见机推出了代购大面额购物卡的“新业务”。

常在庄胜崇光百货兜售购物卡的安徽人老魏,做贩卡生意已经5年。如今,他与老乡合伙开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将个人倒卖升级为公司批发。

老魏向记者透露,截至6月5日,他已经为一家公司代购了4.5 万元的购物卡。

他的代购流程是:首先,他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购买顾客所要求数量、面额的购物卡,然后,转手交给对方,超市卖场登记留底的是他的代购公司的名字,与对方无关。代购1万元购物卡收费300元。

老魏说,代购大面额购物卡业务刚刚推出,他相信随着实名新规的逐步落实,那些既想送大额购物卡又想规避实名登记的顾客,找他的会更多。

办卡·声音

商场呼吁:

应明确处罚措施

对于实名办卡新规,一些办卡企业认为,《意见》存在漏洞,还算不上真正的“实名制”。

华贸购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新规要求建立办卡实名登记制度,但并未就建立什么样的实名登记制度作出规定。

如购买机票,必须要对身份证进行登记。乘机时要进行人、票、证的核对,如不符合,禁止登机。再如旅店住宿,旅店必须对住宿人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对和复印。

上述工作人员认为,实名办理购物卡缺乏实施细则,如办卡人是否需要留身份证明,办卡企业如何留存、登记等。在他看来,国家应尽快出台与法律接轨的实名办卡实施细则,以便落实办卡实名登记。

庄胜崇光百货一王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实名办卡新规中没有明确对违反实名登记的行为的处罚规定。她认为,光有规定没有处罚,不利于实名办卡登记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西单购物中心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目前各商家在实施实名登记制度时做法不一,主要是《意见》中的规定太笼统、不具体。如单位办理购物卡时,是登记单位信息还是经办人身份,没做具体的规定。

陈先生认为,眼下实施的实名办卡登记制度,算不上真正的实名制,如果要想达到实施《意见》的最终目的,应该像国外那样,施行实名消费。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使用大额预付卡消费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文/特稿记者秦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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