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书瑶家暴:2007年全国重点优抚对象人数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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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计457.1万人,这些人中:
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49.9万人,其中烈属35.3万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6.2万人、病故军人遗属8.4万人;“三属”人员中,城镇8.8万人,农村41.1万人。
伤残人员88.7万人,其中残疾军人84.4万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万人,伤残人民警察1.1万人,伤残民兵民工0.7万人;伤残人员中,一级伤残3570人,二级伤残805人,三级伤残21115人,四级伤残3817人,五级伤残69769人,六级伤残206115人,七级伤残290694人,八级伤残284610人,九级伤残3766人,十级伤残2748人。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三红”人员73040人,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191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134人、红军失散人员69715人。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209.3万人。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1.9万人。
2007年全国重点优抚对象人数概况
2009-03-18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计616.7万人,这些人中:
伤残人员89.7万人,其中残疾军人85.1万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万人,伤残人民警察1.2万人,伤残民兵民工0.7万人;按伤残等级划分,一级4556人,二级1099人,三级21528人,四级5493人,五级70316人,六级208786人,七级291027人,八级283437人,九级6900人,十级4113人。
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50.1万人,其中烈属35.2万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6.3万人、病故军人遗属8.6万人;按户籍类别划分,城镇9.1万人,农村41万人。
享受定期补助的“三红”55339人,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464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602人、红军失散人员53273人。
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203万人,
享受定期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9.1万人
2007年全国重点优抚对象人数概况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2007年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8年省财政厅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5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2001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6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4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5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8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2010年10月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随物价调整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 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2005年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高--社会--人民网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随物价调整aa 2010年全国重点产茶县发布 2011年辽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全国重点纺织业未来五年发展方向 党中央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作出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