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2遗忘囚笼攻略:2011年辽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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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辽民发〔2011〕7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绥中县民政局、财政局:
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连续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为城乡困难群众、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
此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价格临时补贴以货币形式,随各类对象的保障金(供养费、补助金)一同发放。全省统一从2011年4月份起开始发放,发放时限暂定6个月。城乡低保对象、在乡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按对象类别由原资金渠道筹集,省财政不再单独安排补助资金,在分配省对市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时,根据各地财力、保障任务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重点向经济比较贫困、财力比较弱的地区倾斜。农村五保对象价格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渠道筹集,由省、市、县财政按原比例承担。
二、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从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保证这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及时发放到位。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补贴资金于4月份发放到各类补贴对象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核定发放对象和补贴资金,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筹措落实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
(三)密切关注物价,进一步做好综合保障。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与当地物价、统计等部门持续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及时把握物价上涨对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影响程度,适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综合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部分五保供养标准较低的市要依据当地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适当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欢迎访问辽宁省双拥优抚工作图书馆http://lnsyyfgz.360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