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隐形纱窗:积极探索反腐倡廉融入社会管理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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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反腐倡廉融入社会管理的基本路径 【发布时间】 2011年6月7日 14:29         【字体】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最近,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制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反腐倡廉建设要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也要做到与时俱进,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在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一要围绕保护群众民主权利不受侵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提供保障。认真开展对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监督检查,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党委政府大力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培养和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政治素质。二要围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保障。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反腐倡廉工作指导原则中去,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完善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三要围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提供保障。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要围绕消除社会利益分配差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社会公正提供保障。要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坚持政府采购“采管分离”,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清理,规范自由裁量权。
    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会管理的基本路径。要立足基本国情,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以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相统一,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有多大。要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对扩大消费需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投资结构调整优化。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和规范,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廉洁经营。二是以建设勤廉政府为重点,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范围。构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推动网上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研发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管理平台”。三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增收减负、劳动力输出和转移、就业援助、城市特困群体救助和农村扶贫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于民。要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作者系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