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艺术学校是高中吗: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24:48
索  引 号  zz03101-3000-2007-00079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机构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7年9月14日
名   称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文    号  龙政办[2007]127号 主 题 词  农村 土地 整顿 通知
字体:[大中小]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农村土地问题事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长治久安,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土地承包政策,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闽农经管[2007]316号)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漳政办[2007]175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对农村土地中存在的侵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纠正,维护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益。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物权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规定这些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的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一)检查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二)检查承包期内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依法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的问题;
(三)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四)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六)检查农民土地问题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以及不按规定给予征地补偿、安置问题;
(八)检查纠正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通过专项治理,2007年各乡镇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自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9月中旬)。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动员活动,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9月下旬)。动员工作结束后,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开展自查活动,组织力量对村、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要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到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阶段(10月)。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制定制度。自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偏差。
(四)总结阶段(11月)。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各乡镇、开发区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政府。
四、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市成立由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农办、市政府纠风办、市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局组成的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政策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信息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或督促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市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市农办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市信访局负责督促检查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督查督办。
(二)抓好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开发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安排得力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分区包片抓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治理。对近年来土地信访高发、土地纠纷频发的村、组,要将其作为监控重点,实行目标管理,限期解决。
(三)抓好督导检查。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开发区专项治理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视为顶风违纪,依据有关规定给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省、市两级也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
(四)建立长效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有组织的排查与搞好信访工作相结合,把妥善解决农民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畅通农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
各乡镇、开发区要2007年9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1月5日前将本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包括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查出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仍然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打算与重点等)和报表报送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便向漳州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漳州市政府汇报。
龙海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龙海市农业局
邮    编:363100
联 系 人:袁跃辉(市农业局经管站)
联系电话:6558317  传真:6522120
蔡清辉(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560106  传真:6522545
附件:
1.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统计表(土地承包部分)
2.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统计表(征占土地部分)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农村    土地    整顿    通知
抄送:漳州市农村土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海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印发
责任编辑:Center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江西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对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转发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项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建筑用砂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土地治理项目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90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专项治理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检将开展专项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 中央纪委全会公报提出: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中央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解决6方面突出问题 关于开展铁路隧道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铁质监函〔2010〕118号 【国办函〔201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问题乳品和含乳食品集中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6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