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服务水平指标:辽宁省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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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

七大子计划

 

       ⒈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计划

  ⒉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计划

  ⒊动物疫病防控工程推进计划

  ⒋畜产品安全推进计划

  ⒌现代草业发展推进计划

  ⒍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

  ⒎动物卫生监管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考试推进计划

附件1: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计划

 根据全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现状和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为畜牧业持续、快速、高效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种源保障,保障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顺利实施,制订本规划。

一、实施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的基础条件

“十五”期间,我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加之市场拉动,全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种畜禽和商品仔畜禽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畜牧业大省,种畜禽小省”状况发生根本改变,种畜禽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一)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五”以来国家和省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良种工程建设,大量民间和非农产业资本投向种畜禽产业,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得到完善,种畜禽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种畜禽规模饲养水平明显提升。在省内建设了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处于国内领先的种畜禽生产企业,形成了涵盖全省、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备先进、管理科学、稳固发展、相互衔接、种类相对齐全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的畜禽良种生产体系;建成了遍及全省的县乡村三级家畜良种人工授精网络和品种改良技术服务工作体系。全省年供种能力千头以上的规模种猪场160家,存栏万只以上的种鸡场145家。规模种畜禽场普遍采用现代畜牧业设施设备和管理方式,种畜禽饲养已成为农业中装备最先进的产业之一。

(二)种畜禽和商品仔畜禽供给能力增强。“十五”以来,在良种工程项目建设的推动和市场拉动下,我省畜禽良种繁育水平和供种能力大幅度提升,“畜牧业大省,种畜禽小省”状况根本改变,除父母代肉种鸡和商品肉鸡雏外,各类种畜和商品仔畜均基本实现自给,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据调查统计,2007年,全省从省外净调入仔猪仅70万头,占出栏总数的3.7%,基本实现自给。肉牛和奶牛冻精年销往外省15万多剂。绒山羊省外调出量大幅增加,年调出量十余万只。我省肉种羊数量较多,每年销往外省1000只左右。夏洛来种羊仅在我省繁育成功。父母代、商品代蛋鸡雏自给有余。商品肉鸡雏自给率达到70%。

(三)引种和品种选育工作得到加强,种畜禽质量显著提高。目前省内从国外引进种猪、肉种牛、肉种羊饲养量是历史上数量最多时期,种源质量跃居全国前列。在原种猪场、扩繁场实施种猪测定,加强了种猪选育工作。2005年种猪开始销往外省,实现历史性突破。省内种牛综合供种能力进入全国前3名,完全能够满足全省肉牛、奶牛改良需要。辽育夏洛莱肉牛新品种培育进入了品种验收阶段。全省肉种羊存栏达到2万多只,肉种羊完全可满足全省改良需要。辽宁绒山羊选育进展明显,省绒山羊育种中心核心群种公羊个体平均产绒达到1500克,最高个体达到2189克,年均产绒提高50克,产绒性能保持全国遥遥领先。2005年开始实施的辽东山区绒山羊改良项目,对全省绒山羊产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四)地方良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部、省政府对地方良种资源保护极为重视,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地方良种资源保护工程。省局对保种工作机制改革进行了成功探索。全省有10个地方良种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的荷包猪品种抢救任务基本完成,种猪数量和血统个数已超过最低保种数量要求,生产性能和品种特征在逐步恢复;辽宁黑猪在保种基础上,开发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年出栏商品猪达1万多头;复州牛种牛和血统数量符合保种要求,并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胚胎保种试验。沿江牛保种群规模稳步增加。昌图豁鹅经集群和3个世代选育,保种群个体产蛋性能由集群初期的58枚,恢复到100枚以上。组建了大骨鸡保种核心群和联合保种群,存栏种鸡1.4万套。大骨鸡社会存栏量始终稳定在500万只左右。绒山羊选育效果显著。东北细毛羊、东北半细毛羊保种场保种和社会联合保种工作稳步开展。中华蜜蜂集中保种和保种区保种效果明显。2003年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机构,为我省地方良种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证。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⒈指导思想。在今后的五年中,我省良种工程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种畜禽质量的提高和数量的稳步增长,增加种猪、蛋种鸡、种牛、种羊等对外省的输出量,实现肉种鸡基本实现自给,建成种畜禽主产省。要有计划地引进国外良种,加强引进良种选育、保持种源质量国内领先;加强地方良种保护、开发和新品种培育,推进良种繁育的自主创新;加强原种场、祖代场、重点扩繁场和资源场建设,建成种畜禽质量优、供种能力较强的、稳定的繁育体系。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提供种源保障。

⒉建设布局。全省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布局,要充分体现三个结合和建设九大基地。实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区内要自成体系,种畜禽只出不进,并在全省率先实现自给有余;二是要与全省畜牧业生产优势区建设相结合,尽量减少种畜禽流动和缩短流动半径;三是要与良种工程建设现有布局相结合,以改扩建为主,防止盲目上马和重复建设,注重投资效果。强化九个基地建设:一是建设示范区和辽西北种猪良种繁育基地;二是辽西北和大连地区肉牛良种繁育基地;三是以沈阳、大连、铁岭、阜新和锦州等市为重点的奶牛良种繁育基地;四是辽西北和中部地区肉羊良种繁育基地;五是辽东山区绒山羊良种繁育基地;六是阜新、铁岭、朝阳、本溪、盘锦等市的肉鹅良种繁育基地;七是沈阳、大连、鞍山、锦州等地区的肉鸡良种繁育基地;八是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铁岭等地的蛋鸡良种繁育基地;九是大连、辽阳、盘锦、抚顺等地的特种经济动物良种繁育基地。

(二)发展目标

⒈种猪。计划省内建设原种猪场10个,存栏国外引进的原种猪1000头以上,核心群母猪5000头以上;建设一级种猪扩繁场20个,存栏一代扩繁母猪1.2万头以上;建设二级种猪扩繁场180个,存栏二代扩繁母猪15万头以上;存栏二元母猪200万头以上,满足年出栏3000万头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猪需要。种猪和二元母猪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每年有2000头以上种猪和一定量的商品仔猪输出到外省。育成辽宁黑猪新品系,年出栏达到2万头。荷包猪保种群种猪合格率达到100%,生产性能有所提高。

⒉种肉牛。省种牛繁育中心存栏肉种公牛90头,种牛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三名位置,种牛质量由全国前三上升到前两名。全省冻精改良受配率达到95%,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冻精10%以上销往外省。育成辽育夏洛莱肉牛品种,在全国率先培育出中国自己的肉牛品种。复州牛达到最低保种规模,建立复州牛保种基因库,完成复州牛品种抢救。完善沿江牛保种区建设,区内种牛数量保持稳定。

⒊种奶牛。省种牛中心存栏优秀种公牛20头,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种公牛和冻精质量力争进入全国前三名。规划种牛(母牛)场15家,存栏选育群母牛4万头,平均单产达到9吨,形成全国较大的高产种牛群。全省奶牛改良受配率达到100%,全省奶牛平均单产提高0.5吨,奶牛单产由全国中游进入全国中上游水平。

⒋绵羊。规划肉羊原种场3个,存栏原种羊2000只。规划一级和二级种羊扩繁场10个,存栏种羊4000只。社会存栏肉种羊母羊1万只,存栏种公羊1万只。以原种场、扩繁场为主体推行肉羊改良,每年改配母羊215万只,改配率提高到60%,全省肉羊单产(胴体)每年提高2公斤。每年有500只以上种羊输出到外省。东北细毛羊和东北半细毛羊保种场核心群分别达到200只和300只,建立东北细毛羊和东北半细毛羊保种区,饲养基础群分别达到2000只和3000只,形成完善的核心群和基础群结构。完成辽宁超细毛羊新品种培育和改良实验,纯种羊饲养达到3000只,每年改配母羊1万只。

⒌绒山羊。省绒山羊育种中心存栏核心群种羊2000只,社会联合育种场(户)存栏基础母羊6000只,核心群单产每年提高25克。每年向社会投放1000只优秀种公羊,社会存栏优秀种公羊达到5000只,累计建设400个改良站(点),年改配母羊100万只,改配率提高到60%,全省绒山羊单产每年提高20克。

⒍蛋种鸡。规划祖代种鸡场2个,存栏种鸡4.5万套;规划父母代种鸡场100个,存栏种鸡235万套,满足全省存栏2亿只蛋鸡补栏的需要。不从外省购种鸡和商品代雏。

⒎肉种鸡。规划父母代种鸡场200个,存栏种鸡达到400万套,满足全省年出栏6亿只商品肉鸡所需鸡雏的90%,即自给率90%。大骨鸡保种核心群3000只,社会存栏200万只。大骨鸡开发年出栏达到1000万只。

⒏肉种鹅。规划肉种鹅原种场3个,存栏种鹅10万只。规划种鹅扩繁场20个,存栏种鹅40万只。基地内形成“原种—扩繁—杂交生产”体系,年出栏商品鹅雏达到1600万只,达到全省总量的30%。完善豁鹅保种场建设,核心群种鹅年产蛋恢复到115枚。建立豁鹅保种区,保种区内存栏豁鹅2万只以上

⒐毛皮动物。规划貂、狐等毛皮动物原种场各2个,存栏原种貂1万只,原种狐1万只。种貂扩繁场10个,存栏种貂5万只;种狐扩繁场10个,存栏种狐5万只。通过选育使种貂、种狐生产性能逐年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有计划引进国外良种。除绒山羊、豁鹅等畜种外,地方品种生产性能一般比国外品种低约30%,引进和利用国外品种是我国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加之我国对畜禽品种的选育水平较低,难以解决引进品种的世代退化问题。因此,以引进品种为主的格局,短时期内不会改变。有计划地引进国外良种已成为国内各省开展畜产品竞争的重要手段。按照计划指导,企业自愿,政府补贴的原则,根据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需要,引导原种场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种畜禽,支持扩繁场从原种场引进种畜禽,推进我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计划每年需引进种猪200头、肉种公牛20头、奶种公牛5头、肉种羊200只、祖代蛋鸡1.5万套、肉种鹅300只、种狐300只。

(二)积极开展引进品种的选育工作。只有加强选育,才能解决引进品种世代退化问题,才能摆脱对国外种源的过度依赖。要改变过去重引种、轻选育的倾向,把选育工作提到重要日程。一要开展良种登记。良种登记是选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种畜禽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颁发的《优良种畜登记规则》,组织省畜牧技术推广部门,以猪、牛、羊为重点开展良种登记工作,向社会推荐优良种畜种禽。二要组织各种畜禽场开展选育工作。省种牛中心全面开展种公牛后裔测定工作,加大种公牛更新强度,实现种公牛特一级率达到90%。各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种猪测定数量要达到存栏基础母猪的50%以上。各原种羊场、种羊扩繁场种羊测定数量要达到存栏的60%。各级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种畜禽场的选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选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三要建立竞卖、拍卖机制,通过市场作用,实现优质优价,推动选育工作开展。

(三)抓紧开展新品种培育工作。加强新品种培育,建立中国特色的畜禽品种结构,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最终摆脱落后的根本大计。目前,我省已基本具备培育新品种的经济、技术等条件,应不失时机地加强新品种培育工作。一要加强地方品种保护。地方品种是培育新品种的重要基因来源,必须加强保护。要增加保种资金投入,严格保种工作管理,明确责任,防止优良基因丢失。二要有计划地开展新品种培育。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全省畜禽新品种培育规划。要根据不同品种的繁育基础和现有生产经营形式,确定可行的培育方式,或实行社会化联合育种,或实行场内育种。“十一五”期间育成夏洛莱肉牛、利木赞肉牛、辽宁黑猪新品系、肉羊、肉鹅等畜禽新品种。三要加强具有优势的地方品种的选育。重点是加强辽宁绒山羊、豁鹅等地方品种的选育,不断提高生产性能,保持优良地方品种的国际领先地位。

(四)强化重点种畜禽场建设。重点种畜禽场是良种工程的“塔尖”,是良种工程建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种畜禽场包括:保种场、原种场、祖代场和一级扩繁场。一要增加投入。要积极争取财政、金融及民间资金投向重点种畜场建设,推进重点种畜场上规模、上水平。二要组织各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以重点种畜禽场为主要对象,制定和实施技术服务计划,不断提升重点种畜禽场的科技水平。三要完善繁育体系。要通过网络平台等手段,促进各重点种畜禽场与其他各代次种畜禽场及商品生产场之间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各场间的计划衔接,从而形成完善的繁育体系。四要通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推进重点种畜禽场饲养、繁育和管理规范化。

(五)建立市场风险金制度。针对畜禽良种繁育成本高、生产周期长、市场风险大,又是畜牧产业链条中最薄弱环节的特殊状况。各级政府要继续支持和巩固、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抵御市场风险,构筑畜禽良种繁育的长效保障机制。

(六)加强领导。良种是畜牧业生产的基础,在畜牧业生产增长中,良种的贡献率约为40%,是所有要素中最高的,发展畜牧业必须良种先行。各级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畜禽良种工程建设的领导。一是增加投入。通常情况下,良种生产的经济效益较低,主要体现社会效益,必须有一定的外源性投入。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和国内各省(区、市)都把良种工程建设作为财政扶持的重点。要在种畜禽场自我投入和多元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投入,用于引种、选育、育种、保种和重点种畜禽场建设。二是加强良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建立良种工程项目建设奖惩制度,对在良种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三是依法治种。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执法队伍。以加强种畜禽市场监督为重点,查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保障种畜禽质量。


  附件2: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计划

 为加快构筑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动监局决定在2008年~2012年在全省组织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计划。

一、明确思路和目标

今后五年,全省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计划要以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为主线,以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为目标,以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以畜牧小区、合作社、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主要载体,着力提升标准化规模饲养、清洁化健康养殖、组织化合作生产、产业化一体经营、制度化政策支持和法制化科学管理水平,推动畜牧业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到2012年全省畜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4%,畜牧业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导产业。

——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950亿元。

——规模化畜禽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优质品牌畜产品比重达到80%以上,全省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饲养、清洁化健康养殖、产业化一体经营。

——全省70%以上的养殖业户加入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全省基本实现组织化合作生产。

二、优化畜产品区域布局

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加快构筑各具特色的优势畜产品产区。全省要建立环渤海生猪优势区、沈大沈山高速公路沿线养鸡优势区、辽宁省界沿线优质肉牛优势区、辽西北优质肉羊优势区、辽宁中部优质奶牛优势区、辽东优质绒山羊优势区、辽北肉鹅优势区“七大畜产品生产优势区”。加快推进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发展辽西种草养畜基地和沿海特种动物养殖基地。

三、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

把标准化规模饲养作为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的基本抓手,组织实施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工程,用现代畜牧业的标准改造传统畜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要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分品种建立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区域性整体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2008年~2012年,全省每年新建畜禽养殖小区要达到1000个。建立专家评估、现场指导制度和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制度,确保小区建设质量。逐步建立畜牧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产地环境标准、规模标准、畜产品质量标准、废物无害化处理标准、畜牧业投入品标准、生产过程监控标准等,到2012年全省基本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化体系。

四、推进清洁化健康养殖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组织实施畜牧业清洁化生产示范项目,有计划地对养殖专业村、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改造。重点扶持畜禽养殖小区建立防渗型下水系统、化粪池等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推广“四改两分再利用”粪污处理模式,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便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再利用,发展环保型畜牧业,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到2012年,全省90%以上规模饲养场(小区)建立粪污处理设施。

五、促进组织化合作生产

要把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为深化畜牧业经济改革、构建现代畜牧业组织形式的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着力提高畜禽养殖户组织化程度。组织实施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示范项目,2008年~2012年每年扶持建设100个省级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一批主营项目。推进销售型合作社建设,重点支持生猪、牛奶、鸡蛋、肉鸡、肉牛、肉羊等销售合作社培育品牌,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推进技术服务型合作社建设,使技术服务型合作社逐步成为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抓手。规范生产资料供应型合作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各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按不同畜禽品种、不同经济合作组织类型层层抓好典型示范,在重点抓好股份制型合作社发展的同时,积极培育非营利性私立协会。

六、推动产业化一体经营

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建立基地,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尽快形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骨干企业。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由初级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施畜牧业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辽宁名牌畜产品认定工作,提高优质品牌畜产品比重,提高市场占有率。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龙头+合作经济组织+基地”新型产业化经营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

七、推进制度化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贯彻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良种后备奶牛补贴政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建立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制度,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享受农业用地政策和省确定的鲜活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八、实施法制化科学管理

行业管理法制化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标志。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建立规模养殖备案制度、档案制度和畜禽标识制度。

附件3:动物疫病防控工程推进计划    

保障动物健康,实现健康养殖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动物卫生问题不仅是制约畜牧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大问题。为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动物健康和畜产品安全,我局决定组织实施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工程推进计划。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我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建立了省、市、县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指挥体系逐步完善,制定了《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防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规范了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成功地扑灭了黑山等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本溪等地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自2001年我省辽东半岛区域被列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以来,国家已累计投入资金1亿多元。项目承担单位购置仪器设备6500多台套,新建、改造实验室1.5万平方米,在省界间和进入项目区的主要交通道路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57个,示范区内动物疫病控制、监督、监测及动物防疫屏障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出台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外引动物方面的意见,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动物卫生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的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不断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完善动物防疫的法律体系,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检疫、监测、预警等工作,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农业部的充分肯定。

同时,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重大动物疫病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日趋突出,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高致病性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和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情,不仅使畜牧业遭受重大冲击,而且危及到公共卫生安全,直接制约国际贸易,影响国家声誉。面对日益复杂的动物疫病,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动物卫生与国际接轨,不仅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需要,也是国际贸易和人们健康的需要。

二、总体思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和《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的要求,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科学有效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计划地净化主要动物疫病,不断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继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逐步建立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长效机制。

三、建设目标

以控制、消灭规定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畜产品卫生安全为总体目标,今后五年力争无疫区示范区通过国家评估和国际双边、多边认证,猪、鸡、大牲畜死亡率控制在5%、13%和1%以下。

四、建设内容

(一)组织实施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完善诊断、检验、监测仪器设备,具备快速检验、诊断各种动物疫病、新发病和外来疫病能力和控制、扑灭动物疫情快速反应能力。省级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标准,市、县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标准。

(二)组织实施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项目。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所需设备设施,具备对与动物、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相关的饲养、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运输等环节,实施全程、全方位监控能力,以及有效地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设立区域疫情监测点,改造、扩建小型实验室,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疫情监测点的设备设施,具备对主要动物疫病的疫情动态进行监测、分析能力和疫情快报、月报及年报的能力,及时发布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信息,掌握防控工作主动权。

(四)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项目。完善省界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动物隔离场所建设,配置监督、检疫、消毒等设备,完善报批报验、指定通道进入和隔离观察制度,严格进出的动物及其产品、人员、车辆的有效监督、检查和消毒,达到有效控制疫病传入传出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预防用生物制品流转冷链体系项目。配备省、市、县、乡、村预防用生物制品运输、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冷藏、保温设施,形成冷链体系,具备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的能力。

(六)逐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立和完善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系统,实行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规定储备和更新应急物资,强化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建立应急指挥中心,不断提高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在认真总结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全省一律使用二维码动物标识,在生产、流通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

(八)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检测净化工作。这是控制动物疫病的源头措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用、乳用动物健康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对危害动物的主要疫病有计划地开展检测净化工作,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基层动物卫生体制改革,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业务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作用,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投入。各级计划、财政部门要重点支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证动物防疫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要逐步增加动物防疫专项经费的投入,主要支持动物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疫病净化、疫情扑灭等工作。

(三)健全制度。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做好《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工作,拟重点解决外引动物报批、协检员地位、经纪人管理等法制建设问题,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动物防疫各项规章制度,为全面实现动物防疫法制化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的的技术专家,成立动物保护技术专家顾问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为动物保护工程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建立与国家及0IE联网的动物防疫信息库、技术资料库,了解疫情动态,把握动物防疫的关键。加强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强化软件建设,积极推进动物防疫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五)落实有关工作。按病种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和防疫监督等工作。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疫病免疫密度达95%以上;动物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对动物饲养、储藏、生产、加工、运输等环境、场所、器具、车辆严格实施有效消毒,不留死角;对患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及规定的同群动物扑杀率达到100%,并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对过往运输动物车辆的检查率达到100%;强化动物疫情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发布预警信息;全面开展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在生产、流通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种用、乳用动物健康标准;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严肃处理、处罚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动物防疫工作良好秩序;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加强外引动物和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无疫区项目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动物防疫条件管理的有效办法,综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种畜禽管理、饲养场登记备案以及有关的畜牧业扶持政策等,逐步规范饲养者、经营者的行为,提高我省动物防疫和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实现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4:畜产品安全推进计划

畜产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公众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解决得好,则事业发展,社会和谐,解决得不好,则造成社会动荡甚至混乱。如何保证畜产品安全,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为加强兽药饲料与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规划。

一、前五年工作的回顾

(一)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饲料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2007年全省饲料总产量800万吨,产值达180亿。与2002年同比分别增长65%和78%,饲料产量产值在全国饲料行业排名分别由5年前的第11位、第10位,跃居到第5位。二是饲料产品结构日趋合理。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产品比例已由2002年的65:34:1,调整到现在的53:45:2。三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在全国饲料质量监督抽检中,我省饲料产品合格率是高于95%的4个省份之一,在全国同行业处领先水平。

(二)兽药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经过几年努力,全省有48家兽药生产企业通过农业部GMP认证,顺利实现了兽药生产领域的产业升级。与GMP达标前比较,企业生产规模相对扩大,管理状况有所改善,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在全国兽药产品监督抽检中,我省生产的兽药产品合格率是高于90%的3个省份之一。

(三)无公害畜产品工作不断加强。我省从2003年启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全省动监系统逐级成立了无公害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全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工作。目前,全省已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335个,认证无公害畜产品80个,认证产品产量40万吨,销售额36亿元。认证产品销往北京、广州等大城市超市,产品质量稳定,深受消费者欢迎。

(四)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为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二是以落实省政府46号文件为契机,全面理顺与健全省、市、县三级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全省14个市均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辽宁省畜牧业倍增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四是加强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了辽宁兽药饲料信息网站,设置政策法规、监督管理、网上培训等16个栏目,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省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现象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畜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已连续两年零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率也由前些年的10%以上,降至目前的1%以下。从源头上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二是监管机构不健全。我们监管力量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市级监管机构不足3人,个别市只有1个人;有80%以上的县没有专门的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绝大多数区域所未按要求履行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管非常薄弱。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市级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资金投入与监管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等。

二、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及主要措施

(一)总体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全面实施畜产品安全推进计划。正向管理抓审批、抓标准、抓认证认可;逆向管理抓监督、抓检测、抓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兽药饲料与畜产品生产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努力开创辽宁畜产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建设目标。到2012年,省内80%规模养殖场和饲养小区全部达到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标准,其生产的畜产品全部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全省饲料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年均增长5%,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7.7%;省内兽药生产企业全部严格按GMP标准组织生产,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体系,全面实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低于1%。

(三)主要措施

⒈积极推进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⑴大力扶持发展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到2012年,有30个饲料企业达到省级饲料龙头企业标准、50个达到市级饲料龙头企业标准,其生产的饲料产量占全省饲料总产量的80%以上。

⑵大力推进饲料生产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安全保证体系认证。时产10吨以上饲料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上述质量体系认证。

⑶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饲料行业科研优势,积极开发饲料资源,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提高饲料产品科技含量。 

⒉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

⑴积极推进兽药生产企业GMP达标进程,力争全省兽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数量超过50家。

⑵强化兽药经营管理,推行兽药经营企业GSP达标,到2012年省内兽药经营企业应全部GSP标准。

⑶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建全兽药使用制度,严历打击非法使用兽药的行为。

⒊加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与监管工作

⑴全省完成对1000个规模养殖场和饲养小区的无公害产地认定,完成对其生产的所有畜产品的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要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与标准化小区建设、清洁养殖等紧密结合起来,对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不能评定为省级小区或龙头企业。

⑵省内大中型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实施准入制度。

⑶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宣传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扶优打劣,积极推行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⒋加强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工作

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从本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出发,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重点监控产品,开展定点监控和例行监控工作。到2012年,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⑵建立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组建一支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配置必要的仪器及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理应急预案,确保畜产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⑶对畜产品生产进行全程监控,建立畜产品溯源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对检出的阳性产品,依照相关法规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⒌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⑴在进一步加强省市两级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同时,借鉴朝阳市建立县级畜产品安全管理站的做法,积极探索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积极推广抚顺石文所等对辖区畜产品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充分发挥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实现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保证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⑵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监管部门逐级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状制度,基层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不断探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并实施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应急处置、投诉举报、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

⒍加强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⑴在辽宁省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测中心的基础上进行续扩建,使其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施及技术的配备水平、检测能力达到国际同类实验室标准。

⑵以加强对市级所培训和认定考核为主要手段,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能力。通过对现有市级检测机构的改造扩建,使其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领先水平。

⑶加强饲料及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科研优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根据需要组织审定企业标准,制定或完善地方标准。

 附件5: 现代草业发展推进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严禁开垦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要求,依照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结合草原生态规律,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辽宁省现代草业推进计划》。

一、辽宁草原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状况

据1982年全省草原资源调查统计,全省草原面积5083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4858.9万亩,牧业专用面积3296万亩。全省草原按植被类型划分为9大类,11亚类,129个型。天然草原主要分布在辽西北地区,有50万亩草原以上的县28个,100万亩以上的县10个。

    根据自然条件,全省草原分四个自然区。西部低山丘陵区:有可利用草原面积2253万亩,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46.37%。东部山区:可利用草原面积1635万亩,占全省的33.68%。中部平原区:可利用草原面积589.5万亩,占全省的12.15%。辽东半岛低山丘陵区:有可利用草原面积为378万亩,占全省的7.98%。

    辽宁省草原资源主要分布在东西两部。东部地区以灌木草丛为主,森林草甸零星分布,草丛生长繁茂,属于高草型草场。草场能量资源较丰富,但蛋白质不足;西北部地区主要为次生干草原、沙地草甸草原和丘陵灌木草丛,大体上属于矮草型草场。草原蛋白质较辽东地区稍高,但能量不足。

(二)辽宁草原资源的利用现状

辽宁现有可利用草原面积4858万亩,草原的理论载畜量为1013.7万个羊单位(按7个月放牧期计算)。目前全省年饲养牛、羊、鹅、兔等草食家畜3708.39万个羊单位,已经严重超载过牧,超载率达265.83%。草食家畜由80年代初1672.5万个羊单位,增长到2001年的3709.39万个羊单位,20多年增长了2025.89万个羊单位,平均每年净增100万个以上羊单位。

辽宁开展人工草地建设始于80年代初,主要包括飞播牧草、退耕还草、生态种草、林间种草,饲料作物种植等,累计种草达500多万亩,种植的牧草品种主要有紫花苜蓿、沙打旺等10余种;种植的饲料作物品种主要有中原单32、辽阳白玉米、甜高梁等10余种。“十五”期间共完成人工种草96.3万亩、改良草场273.8万亩、飞播牧草20.4万亩,退耕还草90万亩,种植各种饲料作物236.8万亩;建设种子基地29.9万亩;草场围栏36.6万亩;完成草原治虫灭鼠650万亩,其中化学防治160万亩,生物防治160万亩,生态治理及其它方法防治320万亩,挽回牧草损失1.5亿公斤;推广草畜结合综合配套技术、培养种草养畜科技示范户2300户,户均人工草地20亩,饲养草食家畜50个标准羊单位,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草原建设在促进全省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和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草原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不仅改善当地的生态条件,减缓草原沙化、退化速度,防止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正向演替的进程,也极大地促进了草地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一项产业。

(三)存在问题

⒈草原退化、沙化现象严重。由于草原权属不明确,《草原法》等针对草原的法律法规得不到深入贯彻,草原承包等经营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加之草原生态保护重视不足,导致草原“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80年代初辽宁草原“三化”面积1205万亩,占牧业专用草原面积36.6%;“九五”期末草原三化面积上升为2600万亩,占牧业专用草原面积70%以上;“十五”末期草原三化面积已达到3300万亩,占牧业专用草原面积的90%,并且每年仍以一定的速度递增。其主要表现一是牧草产量下降。80年代初平均亩产为120.9公斤,2000年末为85公斤,2004年末为56.5公斤;二是植被盖度降低。80年代初草原的植被盖度为70—80%,2000年降到50%,目前约为30—50%左右;三是草原等级下降,有毒有害植物比重增加,营养价值降低,草原逆向演替加速。近些年来虽然人工种草累计面积较大,但人工草地5—6年便发生老化,需要更新。现在老化人工草地面积约占累计存草面积的50%。

⒉丘陵草原区水土流失严重。辽宁省建国初期水土流失面积574.7万公顷,80年代初期水土流失面积为656.6万公顷,近几年来又有所增加,全省年平均土壤流失量18496万吨。草原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据调查,80年代土壤表层0~30厘米有机质含量较50年代下降0.5~1.3个百分点,含氮量下降0.8~1.5个百分点。

⒊草原生态恶化,危及农区和城镇环境。草原的“三化”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致使气象灾害、生物灾害频繁发生。一是沙尘暴频发,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代发生过13次,八十年代发生14次,而90年代至今已发生过30多次,并且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造成的损失愈来愈重;二是降雨量减少,春旱连年发生。建国初期辽西地区发生春旱7~9年一次,80年代为3~5年一次,最近几年几乎连年发生;三是草原鼠虫害严重。鼠虫害加剧草原退化,2001年辽宁草原鼠虫害发生面积近400万亩,经济损失相当大。

⒋管理落后,依法治草观念不强。由于机构不健全,只是个别县(区)有草原管理队伍,也不规范,在草原执法过程中表现出不尽人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虽然颁布实施多年,但草原执法队伍薄弱,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滥垦滥占,毁草现象时有发生,草原沙化退化速度较快。

⒌草业生产科技水平薄弱,产品深加工滞后。辽宁草业生产较为粗放,草原生产力水平还没充分挖掘出来。人工草地平均干草产量为500—600公斤,个别可达800公斤,较国内草业发达地区尚有差距。在品种筛选、产品加工、市场营销上,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只有草籽销出到省外,其它产品只是处于小区域范围内流通。生产加工设备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也是制约草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⒍品种单一,利用方式落后。我省人工种植牧草品种主要是沙打旺,90年代末才开始增加苜蓿的种植面积。在栽培技术上虽然摸索出一些经验,但没有很好地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同时在牧草利用上也没有普及科学有效的加工、调制技术,而且在牧草利用上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二、推进计划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2008-2012年期间草原发展推进计划指导思想是:立足辽宁草业经济发展现状和自然资源实际,认真贯彻《草原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入点,以重大草业项目为突破口,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驱动力,强化法制管理、完善体系建设、健全产业模式,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辽宁草业发展新局面。

(二)计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管理,将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9号)文件

“……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不仅制约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影响农牧民收入增加,而且直接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草原保护与建设亟待加强。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护优先、加强建设、可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提高草原生产能力,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草原权属确定工作,全面恢复草原资源;通过开展草原封育补播等改良措施,全面恢复草原植被状况。

通过建立优质高产高效的饲草饲料生产基地,扶强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保证饲草饲料常年均衡供应,发展种草养畜大户、小区、企业、公司,大力改良天然草原,实行划区轮牧、季节休牧等科学利用措施,建设和谐的草地牧业;

通过引草入田,开展草田轮作、粮草间作、农田种草等措施,以草为纽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种植业“三元结构”、推动农牧结合,发挥草原在这个生产系统中扮演为畜牧业提供饲料和为农业提供肥力的双重作用,以及防病抗杂,减少化学产品投入的功能,建设和谐的草地农业;

通过“果草间作”、“林草间作”,形成草、灌、乔相结合最稳定最完整的生态结构,同样发挥为林果提供肥力和为畜牧业提供饲料的双重作用,强化林业、草业两个部门应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建设和谐的草地林业;

通过上述各系统间互相耦合,充分发挥草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潜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战略布局和具体任务

辽西北地区是典型的农牧交错带,包括10个省级半农半牧县(其中5个国家级半农半牧县)。该区草原面积大,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33.7%,也是全省草原退化最严重地区。草原植被以次生干草原和草甸草原为主,属中矮型草原,草质较好,蛋白质含量较高,土层深厚,土质结构疏松,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低。土地资源丰富,人工种草潜力大。该区应大力开展草地牧业以及以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为主的草原生态建设,适量发展草地农业。计划5年期间开展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1000万亩,开展人工种草300万亩(包括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草田轮作、粮草间作等农田种草),建设牧草种子基地11万亩,培育10个年加工能力在10万吨以上的草业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草畜结合科技示范户2000个。

中部农区是辽宁省的粮食主产区,草原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1%。该区草原植被以草甸、农田隙地草原为主,产草量高,农副产物饲料资源丰富。土壤主要是草甸土,部分为褐土,地势低平。以根茎禾草和中生杂类草为主要建群种,为中高型草场。水热条件适宜牧草生长,牧草产量较高。该区应大力开展草地农业,计划5年期间开展人工种草100万亩,建设牧草种子基地3万亩,培育2个年加工能力在10万吨以上的草业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草畜结合科技示范户500个。

东部林区草原面积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17%,占全省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1.2%。该区是辽宁的森林主产区,草原植被以山地草甸,山地灌草丛为主,水热条件好,产草量高,属长草型草原,能量充足,蛋白质不足。辽东山区是中部粮食基地的绿色屏障,具有山高坡陡土层薄、雨量充沛、植被茂密的特点,发展草业要贯彻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积极改良的方针,该地区要积极推行草地林业。5年期间计划建设人工种草100万亩,牧草种子基地1万亩,封育、改良天然草原500万亩,培育草畜结合科技示范户1500个。

综合上述,5年期间共开展天然草原改良1500万亩,人工种草500万亩,建设牧草种子基地15万亩,培育年加工能力在10万吨以上的草业加工龙头企业12个,培育草畜结合科技示范户4000个。

三、重点项目

(一)草原权属确定项目

⒈建设内容:围绕草原使用权,核发草原使用证,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资料收集:包括有关草原资源政策、法规;国土资源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80年代草原资源普查(数据、图纸)等资料。二是测定草原面积,确定草原类型、分级、利用方式,配合政府发放的草原权属证书,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三是对所确定草原权属的草原进行绘图,建立草原档案。四是草原确权工作培训:举办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草原调查技术培训。五是作好各年度草原确权工作总结和交流。

⒉建设地点:全省各地。

⒊建设目标:在总结以往草原确权工作基础上,200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5年期间完成全省主要草原区的确权工作。

(二)辽宁省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

⒈建设内容:一是围栏封育,辅助以补播改良、治虫灭鼠;二是大力开展人工种草,提高饲草饲料供应数量和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草原监测体系。

⒉建设地点:从2008年开始,在辽西北27个县区实施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项目核心区为建平、北票、阜新、彰武、康平、朝阳、凌原、喀左、建昌、义县10个半农半牧县。

⒊任务目标:草原围栏:建设禁牧围栏1000万亩;人工种草:建设规模为150万亩;改良草原:建设规模为150万亩;饲草料基地建设:建设规模为30万亩;棚圈建设:建设规模为30万平方米;饲草加工机械:购置规模为1万台;草原监测设备:配备监测设备20套。计划到2010年对该地区27个县“三化”严重的1000万亩草原进行综合治理,实现草畜平衡和草原资源的合理利用,使草原植被得到基本恢复,初步形成东西长560公里、南北宽120公里的点状分布的绿色生态屏障,有效阻止科尔沁沙地向东南侵蚀,减缓或杜绝项目区及周边地区草原和耕地沙化、盐碱化、退化和水土流失现象,使辽西北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牧草种子工程建设项目

    ⒈建设内容:一是建立6个长期牧草品种筛选试验基地;二是建设15万亩牧草种子生产基地;三是建设500亩牧草种子高产技术研究示范场;四是建设10处牧草种子加工厂;五是建设5000平方米牧草种子贮藏库;六是加强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⒉建设地点:以辽西北为重点,遍布全省个生态区域。

⒊建设目标:在原有品种的基础上,引进40—50个国内外豆科、禾本科等牧草新品种,分别在辽东、辽西、辽北、辽南地区选点对新品种品质、丰产性、综合抗逆性以及适口性进行鉴定比较试验,筛选出更适宜我省各地种植的优良牧草新品种,用以指导生产。个别有条件的基地,即具备一定技术力量,可以开展杂交育种,其余育种基地主要以引进品种风土驯化育种为主,采取大田性状选择、配合力测定、优胜劣汰不断提纯等育种技术培育适合辽宁气候及地域特点的牧草新品种,然后,通过试验示范,向国家申请登记注册。建设15万亩牧草种子生产基地。其中优质紫花苜蓿生产基地9万亩,沙打旺种子生产基地3万亩,草木樨种子生产基地1万亩,建设其它牧草品种(籽粒苋、串叶松香草、苏丹草、饲料玉米、稗谷等)2万亩。配备联合收获机15台,农用轮式牵引拖拉机15台,配套耕、种、耙等农机具15套。配套水利设施及围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种子晾晒、清选和加工场地及改善种子贮藏设备和运输条件。实现对全省种子生产、加工和流通质量的全面监督与管理。

(四)草原病虫鼠火灾害预警及防治项目

⒈建设内容:一是全省草原病虫鼠火等灾害预警与防治体系;二是草原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体系;三是新技术示范推广与新灾害研究攻关。

⒉建设地点:全省各地。

⒊建设目标:

2008年-2009年:建立省级草原灾害预警与防治中心。

2009年-2010年:建立朝阳、阜新、锦州、葫芦岛、沈阳、抚顺、丹东等重点市、县草原灾害预警与防治站(点)。

2008年-2009年:建立省级草原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

2009年-2010年:以辽西北重要草原区为主,建立5个草原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

2009年-2010年:购置一定量草原病、虫、鼠、火等灾害的应急防治物资、药品、器械等。

2012年:建立各物资库间的联防体系,形成有效防治面。

(五)种草养畜示范项目

⒈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围绕畜牧小区建设,组织开展种草养畜技术推广工作。二是发展种草养畜科技示范户10000户,其中种草养肉牛3000户,种草养奶牛2000户,种草养肉羊3000户,种草养绒山羊1000户,种草养兔1000户。三是建设高产优质人工草地(包括饲料作物)70万亩,配套牧草收割、打捆等机械。

⒉建设地点:全省各地

⒊建设目标:建设高产优质人工草地70万亩,每亩牧草产量800公斤以上、饲料作物5000公斤以上;发展种草养畜科技示范户10000户,平均每户种植人工草地10亩以上,饲养30个标准羊单位以上,户均收入与当地户均收入相比增加0.5万元以上。

(六)苜蓿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

⒈项目内容:省内选择3—4个示范区,示范面积2万亩。推广实施苜蓿品种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措施,完善与总结推广苜蓿最佳高产栽培模式,组织带动全省牧草生产者,普遍掌握苜蓿新品种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进而提高全省苜蓿生产水平。

⒉建设地点:辽西北、辽南

⒊建设目标:2008—2012年完成苜蓿标准化生产示范工作的同时,完成苜蓿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生产规范,实现全省苜蓿生产的高产高效,进而推动种草养畜业的快速发展。单产鲜草达到1000Kg,实现优质高产高效。

(七)辽宁省草原资源监测项目

⒈建设内容:一是购置必要的动态监测仪器包括:卫星定位、信息通讯、野外交通和数据、文字及图像仪器等设备。二是监测草原第一性生产力(植物产量)的动态变化。三是监测草原自然生态功能动态、包括草原植被退化,草原沙漠化,草原盐渍化和草原鼠虫害动态、以及草原自然灾害和生态建设效益的监测。

⒉建设地点:省级(沈阳)、市级(朝阳、阜新)、县级(建平、北票、阜新、彰武、康平、朝阳、凌原、喀左、建昌、义县10个半农半牧县)。

⒊建设目标:完善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体系,实现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牧民收入服务。

(八)优质牧草高产栽培与利用综合技术研究

⒈建设内容:一是高产栽培技术的研究,包括.土壤耕作技术研究、种子处理技术研究、播种技术研究、田间科学管理技术研究、科学收获技术研究、牧草种植模式的研究。二是草畜结合利用技术研究,包括与肉羊、绒山羊、奶牛、肉牛等不同畜种及饲养规模相配套的种植面积、不同利用方式、合理利用比例研究。三是制定出适合我省的牧草高产栽培技术规范及牧草在不同家畜中应用技术规范。

    ⒉建设地点:全省范围。

⒊建设目标:通过应用牧草高产栽培管理技术,使苜蓿等主栽品种产量提高到每亩800公斤以上;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牧草加工技术,提高牧草品质,苜蓿等草产品粗蛋白含量达到20%以上;通过试验,研究制定牧草在肉羊、绒山羊、奶牛、肉牛中合理利用比例。制定出牧草高产栽培技术规范、牧草在不同家畜中应用技术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领导,制定加快草业发展政策。加强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领导能够充分认识草业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农民增收致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把发展草业摆上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2000]24号文件和国务院[2002]19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和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建设。建立健全辽宁省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牧草种子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全面提高牧草种子质量;建立健全草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努力提高草产品市场竞争力。开展种草养畜科技示范区建设项目,省、市、县财政应把草原保护建设纳入年度专项计划。要把草原建设纳入全省生态治理工程重要内容。积极培养草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把一定规模的牧草基地作为草食畜禽标准化小区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实行草原长期有偿承包责任制,坚持谁开发、谁种草、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保持长期不变。积极推进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步伐。

(二)加速科技进步,开展牧草的科研与培训工作。各级行政和技术部门都要重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建立技术推广网络,省、市、县、乡草原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组织,把先进实用技术迅速应用于生产中,尽快发挥效益。建立技术责任制。市、县草原技术人员实行包乡镇或包地块的技术负责制,深入到场、户,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各级技术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印技术资料,开展现场培训,让农民熟悉掌握草原各个方面新技术新成果。组织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牧草生产加工利用等技术的研究,如品种适应性的研究,品种优化技术的研究,主要草原类型畜牧业优化生产模式的研究,提高人工草地生物量和畜产品产量生产模式的研究,草地畜牧业结构与草畜结合模式的研究,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研究,草原病、鼠、虫害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牧草加工调制利用技术研究,牧草种子生产检验规程的研究等。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植牧草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加强草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生产者中间,围绕牧草品种筛选、栽培措施、保护管理、科学调制、合理利用等高新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为农民服务、为企业服务,成为生产者的技术服务队,市场经纪人。在此基础上大力培植牧草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加速牧草产业化进程。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增强龙头企业的活力。增加农民种草积极性,推动产供销一体化进程,拉动牧草产业发展。在培植牧草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的同时,深化机制的改革,如以公司为龙头,发展科技示范园,开展资金、科研、选种、收购、销售等服务;或以公司+农户模式,滚动发展。建立龙头企业首先要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的界限,按照谁有本领谁牵头,谁牵头扶持谁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其次是集中资金,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规模的加工出口企业。第三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组建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的企业集团,通过科学组织,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出全新的生产力。

(四)加强法制建设,遏制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局面。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草原保护制度,是管理草原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要大力度建立健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充实监督管理人员,强化执法手段,完善草原监测预警体系,加大破坏草原案例的查处力度。辽宁将制定《辽宁省草原管理办法》,市、县两级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草原管理办法、规则、制度等,以强化草原的监督管理。搞好草原防灾减灾工作,认真贯彻《草原防火条例》,杜绝火灾发生,同时要搞好草原的虫鼠病害的监测和预报,作到及时扑灭,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减轻自然灾害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加速产业化进程,提高草地牧业生产能力。积极探讨种草养畜生态模式,推广“粗饲料+精料+优质牧草”的农区舍饲养牛、羊、兔、鹅等综合配套技术,以草产业发展为纽带,将环境保护、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机集合,推动草业产业化。具体发展模式可采取:公司+农户形式,草、畜结合形式,草、畜分工形式等,推动牧草的生产、加工、调制、利用等技术的开发研制与推广,带动畜牧业生产方式和饲养方式的变革,推广青贮、半干青贮、氨化,舍饲、半舍饲养畜等技术,最大限度地发挥草地牧业的生产能力。

(六)加快项目建设,全方位带动草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项目,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做好 “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项目”、“牧草种子基地建设项目”、“草原防火物资站建设项目”、“草原病虫鼠害示预警及防治项目”、“草原监理与监测体系建设”、“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牧草产品的加工、出口”等项目的申报争取和实施建设工作。

附件6: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

 一、建设背景

从2003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动物卫生组织体系基本建设完成,完善的组织体系为我省动物卫生和畜牧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均有了大幅提高。省、市、县三级共设立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116个,其中独立设置84个,编制总数约1500名;省、市、县三级共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所行政执法机构89个,独立设置82个,编制总数约1400名;省、市、县三级共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兽药饲料监察所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103个,独立设置96个,编制总数约2200名;全省除大连外13个市共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513个,人员编制约2900名;全省11790个行政村共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13000余名。

随着各级组织体系的建成,我省各项动物卫生均有了显著提高,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畜牧统计、种畜禽监管、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正在向着更加全面、更加深化的方向发展。在应对2006年“苏丹红”、“多宝鱼”等畜产品安全风波、2007年突发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2007年生猪涨价等事件中,完善的组织体系发挥了巨大作用,我省动物卫生工作应急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但是,个别地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工资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个别地区从事检疫人员工资仍为自收自支、乡镇所工作经费大部分没有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取消防疫收费后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新一级组织体系的职责需要全面落实。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动物卫生体制改革,本着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理顺关系、落实职责的原则,全面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强化兽医队伍建设,建立各级考试中心,实施系统考试规划,建立机构健全、队伍精干、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动物卫生组织管理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在已经建成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中推广成熟的管理模式,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职责。逐步落实绩效挂钩制、区域岗位责任制、例会制、考勤制、工作日程计划制等工作制度。

(二)加强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按《动物防疫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27号)等要求,保证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及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保证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稳定。

(三)加强执业兽医和执业单位的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执业兽医资格和从业许可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四)建立系统考试机制,全面提高素质。一是建立以考试合格为标准,以岗位实际工作需要为考试内容,以微机化考试为主要手段,全员统一分级考试的考试规划。二是在14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建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