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外传国语高清:乔志峰疑因脚气病发作死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2:41:54

  乔志峰疑因脚气病发作死亡
  文/乔志峰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内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知情人透露事件系女民警王银巧与家人争吵后,到看守所指使其他在押人员将女嫌犯杜会茜打死。该女民警被刑拘后又被取保回家。当地公安局政委称死者本来就有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还有一些漏洞”。(5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本来就有病”,不愧是公安局的政委,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实却非常耐人寻味,为事件今后的处理埋下了“可进可退”的伏笔。人吃五谷杂粮,谁能没点病呢。只要能从你身上查出点病,你就属于是“有病死”,警察的责任就轻得多了。
  有网友总结出了一条规律:在中国的监狱和看守所里,应该判死刑的统统活得好好的;判不上死刑的,好多却死掉了……我看新闻多了,也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味的现象:在中国,身份不同死法也有分别。比如说,公务员一般都是“累死”的,老百姓一般都是“病死”的——哪怕他们是遭受了“执法人员”痛殴之后离世的,也难逃“病死”的“宿命”。如若不信,且看实例:
  先说“累死”的公务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追授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而累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太康县公安局常营派出所所长席元奇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41岁的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山中队副队长袁才顺,劳累过度,倒在岗位上;河南南阳市年仅43岁的宛城枣林派出所所长段大军连续辛苦工作8天,在走访时累死在行进途中。死者生前曾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优秀人民警察……
  再说“病死”的老百姓: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一位店主被城管和民警扭送到派出所“接受教育”10分钟后,突发性冠心病死亡;杭州城站火车站售票大厅发生一起悲剧,一位大伯通宵排队买票,猝死在售票大厅。铁路公安以及杭州火车站发表申明澄清事实,据法医初步判断该男子是因病死亡,并非此前媒体报道的“因通宵排队买票结果猝死车站”;天门城管打人事件中死者魏文华也是因“病”死亡——死于心脏问题。当他的尸检结论出来后,有好事者当即把天涯论坛此前的一个帖子翻了出来。
    帖子的题目是“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作者海川阁预测尸检结论是:“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和专家的结论“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惊人一致;而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被陕西略阳公安局3名民警审讯后不久突然死亡,民警在审讯中采取了吊铐、冲凉水澡、踩脚趾、用橡胶棒殴打等刑讯逼供方式。专案组专家勘察分析后认定,嫌疑人系心肌梗死引起急性心脏骤停死亡,与刑讯逼供无关……
  列举上述例子,我并没有怀疑什么、质疑什么的意思。因为我清楚地知道,作为血肉之躯,人确实有被“累死”的可能。我注意到,那些“累死”的公务员,一般都是一线干实活的,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高,劳累过度一点也不奇怪。同时,我更知道,作为血肉之躯,人难免有点疾病在身,没有大病也有小病,一点病都没有的人基本上很罕见——就连我这样满面红光体壮如牛的家伙,还时不时受到脚气的困扰呢。
    因此,那些殉职的公务员,“劳累”可能确实是他们离去的重要原因;而那些“病死”的百姓,他们的疾病也可能是他们去世的原因之一。可我所奇怪者,乃是为何公务员离去总是“累死”,而老百姓去世总是“病死”呢?难道这也成了“约定俗成”?难道这也属于“中国特色”?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觉民在《与妻书》中说:“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当然,他描写的是万恶的旧社会,新社会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成了国家的主人,断无此事。不过,人总是要死的,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国人的死法也是不断推陈出新、百花齐放。
    跟城管有关的死法有:心脏病死、活活打死;跟看守所一类场所有关的死法有:躲猫猫死、喝开水死、自己摔死、噩梦死;跟“吃”有关的死法最多,有三鹿死、毒盐死、毒酒死等等。另外,国人常见的死法还有污染死(癌症村)、卖血死(艾滋村)、砖窑死、矿难死,甚至还有“上街被宝马车撞死”!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中国人有才,死都死得这么与众不同、这么创意无限。
  “累死”的公务员不见得没有一点疾病,“病死”的老百姓尽管确实可能有点病,但“通宵排队”甚至被人殴打虐待,即便不是他们去世的全部原因,起码也应该是诱因之一吧?为什么没有人想到去查一下“累死”的公务员都患有哪些疾病呢?为什么某些人非要急于从“非正常死亡”的老百姓身上挖空心思找点病出来呢?由此推断,像乔志峰这样不识时务喜欢挑刺的家伙,将来死于脚气病发作的可能性非常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