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的季节:父母因独生女意外死亡索“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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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独生女意外死亡索“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

2011年09月19日 06: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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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谌江平 记者李菁莹) 时隔6个月之后,江西农大副校长廖为明交通肇事案,9月7日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首次审理。在法庭上,肇事案中受害者杨菲的父母提出了1元钱的“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诉讼请求,让所有到庭的人大吃一惊。

今年3月5日15时15分许,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廖为明酒后驾驶私家车,在南昌市庐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江西财大西门口时,车辆左前侧与前方一辆同向行驶正停车下客的210路公交大客车右后侧发生碰撞后冲入路边人群,造成两人死亡、4人受伤,死者中就有江西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杨菲。

杨菲,今年23岁,江西财大2009级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今年3月5日下午,她从外地实习回来第二天的返校途中罹难。

“诉讼请求‘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是我们在失去女儿后非常想做的一件事。独生子女家庭是当今中国有着庞大基数,在我国现存并将长期存在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这些家庭中的父母为这一国策承担着殊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原告杨维国庭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杨维国说,失去女儿后,他一夜白头。这种失去唯一的女儿后的痛苦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在杨维国递交的诉讼请求中,这样写道:当父母没有了唯一的小孩就会成为孤寡“老人”。没有了家庭的温馨,儿女亲情的依靠,家长给子女的帮助,子女对长辈的关怀,这份家庭范围内的深厚感情,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更是难以弥合的伤痛。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困难痛苦将会更加沉重。

杨维国说,鉴于独生子女因意外伤害死亡给其亲属所造成的更大伤害,以及增加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更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等考虑,故提出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这是中国首次出现受害者家属主动诉讼请求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

对杨维国夫妇提出的这一诉讼请求,被告人廖为明当庭表示“非常理解”。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一诉讼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事实依据,要求审判长依法驳回。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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