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鱼传奇插曲哼唱乐谱:央企核心改革在于削除垄断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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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核心改革在于削除垄断特权

2011年05月23日 00:5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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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针对众多央企的审计结论让舆论难平。根据审计署公布的17户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7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央企薪酬福利管理问题突出。

读到这样的消息,给人的一个直观感觉,是央企在薪酬管理方面老是出问题。央企是企业,又不是纯粹的企业。被称作“共和国长子”的某些央企,其实也是垄断利益的得益者与固化者。央企的收益,部分来自于市场竞争,但也有很多企业,仍然借助垄断优势或政策溢价获得高额利润。在这个背景下,央企薪酬福利管理不规范,乱发钱,作为“全民股东”的民众,自然很难心平。

大型央企代理人利益诉求的显性化与员工薪资定价机制的软约束,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突出的矛盾和现实。在社会心理层面,一些央企与分红、高薪等关键词紧密相连,民众观感颇为不佳。一些央企管理者的奢侈性消费、央企薪酬福利管理的不尽规范,均为老问题,也是老大难问题。

对于此次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已经表态,称高度重视央企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将规范职务消费、加强薪酬福利管理,推动企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打造“阳光企业”。这个表态,道理上都是对的,不过,此类意见已经说了很多年,只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央企存在的这些问题,或许正是先天注定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言,“许多人共有的东西总是被关心最少的,因为所有人对自己东西的关心都大于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东西”。在央企这种带有特殊地位的企业中,确实容易出现只关注自身或自身小群体利益而忽视企业利益的现象,并使真正的所有者缺位和某些人“搭便车”。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一些央企管理不规范,乱发钱,但在企业内部,不规范情形下的不公平同样清晰可见。乱的权力只是赋予了中高层管理者,垄断央企的多数基层员工,并未真正享受到垄断红利的特别好处。在薪酬分配问题上,“二八法则”现象同样表现相当明显。

过去几年间,一些央企管理者的高工资、高福利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差别过大,以及央企的垄断地位,招致了更多的推动改革之声。其中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上。去年12月底,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将从2011年起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最高由此前的10%提高到15%,并将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通过提升央企(特别是有政策性溢价的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压缩央企可支配利润的空间,是为一种有效办法。这些款项可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困境。在一些垄断利益群体不断寻求固化既得利益的背景下,在社会情绪容易因此出现“断裂”现象的背景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改革,当为必要之举。

要认清的是,央企的改革核心,并不在于职务消费的规范、管理漏洞的堵塞,以及薪酬福利管理的加强这个层面,甚至也不只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改革——尽管这些方面的治理与改革都很重要。2011年以及整个“十二五”期间,央企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且改革的重点当落在削除垄断特权,进一步厘清定位之上。央企须真正聚焦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不与民争利,同时着眼技术创新,而不能只顾眼前利润,不能只顾少数人的利益。

关键之处在于,须强化非公资本能够真正进入核心垄断领域,而不只是停留于一再颁发的相关文件层面。类似央企纷纷挤入房地产业,甚至争当“地王”的历史断不可再重演。在“十二五”阶段,应当继续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更深度地向非公资本开放金融市场,继续消减垄断,解体垄断。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改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