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文学社:公务员养老改革总不能越改越特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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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养老改革总不能越改越特权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2日02:44  现代快报

  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将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三重保障”。

  (6月21日《人民日报》)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圳正式启动“职业年金制”,聘任制公务员平时工作表现突出,退休后可获得职业年金基数5至20倍奖励。可见职业年金这个“蛋糕”大得诱人,公务员只要不违法乱纪,不被开除,退休后至少可获得5倍奖励。而年金基数是按照公务员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由财政埋单直接汇入个人账户管理,也就是说公务员在职时缴纳年金无须个人掏一分钱,且收入越高年金基数越大,笔者记得不久前深圳公布聘任制公务员最低月薪是7000多元,即便不再涨薪,积存到退休也是一笔天文数字。哎,让老百姓好羡慕与“眼馋”的年金啊。

  深圳改革一向具有风向标意义,前段时间深圳率先打破新招录公务员铁饭碗,一律实行聘任制。现在又推出聘任制公务员养老办法,三管齐下保障他们退休后日子过得丰盈、滋润。深圳做法很可能成为各地范本,今后来深圳学习取经的想必不会少。

  据报道,深圳此番改革是为打破目前受到诟病的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双轨制”,逐步实行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轨。那么又是怎样“接轨”的?不妨对比一番。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而公务员是三重保障,多了两项,这能叫接轨吗?

  深圳人保局局长说,公务员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补充养老年金。相似不等于相同,要看到,企业补充养老属于政府鼓励,并非法律强制,当下只在少数垄断国企实行,绝大多数退休工人与此无缘。即使如此,补充养老的缴纳类似于住房公积金,由个人与企业各付一份,退休后一次性发放,而职业年金完全由财政支付,并且至少按5倍奖给公务员,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三重保障”公务员退休生活,与群众期盼的接轨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孙丹萍等提案要求改革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双轨制”,引起代表委员广泛共鸣。不容置疑的是,改革思路与路径应是“双轨”并一轨,逐步缩小两类人员养老金差距,而深圳改革貌似并轨,实际是在拉大差距,未免离谱,让公务员垂手可得,而与普通人无缘的职业年金,实质是公务员养老特权。

  (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