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珠之晴予希斋:中国足球的天路、水路与山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23:20
要修路,首先要明确目的地。有明确目的的路叫出路、道路;没有目的的路叫死路、绝路;目的不清的路叫迷路、弯路。为什么要发展足球?是提升公民素质,抑或是为国争光,还是二者兼顾?不同的目的,必然有不同的道路选择与不同的造路方法。
如果以提高公民素质、丰富公民的精神生活为中国足球发展之目的,那么,中国足球应该架设一条“天路”,即顺着大众的天性发展的道路。就是说,政府与社会应该以推动群众性足球运动为重点,其方法是加大足球运动场所建设、为群众足球运动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技术服务、塑造足球文化氛围。用这三种“材料”来构建中国足球发展“天路”。群众足球开展起来了,大众有了观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就用市场机制来构建职业联赛。我们需要的是有市场需求的职业联赛,而不是为联赛而硬搭建一个虚假的市场。有市场的联赛,才是为大众服务的联赛;为大众服务的职业联赛,才是可持续发展的联赛。
如果以为国争光为中国足球发展之目的,那么,中国足球完全可以建设一条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山路”。即为了一个面子而“打肿脸充胖子”的“山寨”发展道路。正版与山寨,外表相近,实质甚远。搞“山路”,只要肯花钱,有恒心,有这两条就成了。可以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拔500至1000名青少年足球苗子分别送到巴西及欧洲足球发达国家边学习边培训,同时配备高水平的文化、心理、营养专家跟队服务。国少、国青进入到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的青少年足球比赛体系。进入国家队的队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终生不变。或者明确要求各省市每年必须选派100名左右青少年到足球发达国家培训,并列入政绩考核体系。既然觉得“举国体制”是法宝,何不把这法宝用到极致!这听起来有些“扯蛋”,但仅仅从“争光足球”的角度来说,其成效肯定比现在有做法好,而且不比搞中超多花银子。
费用从哪里来呢?不是有许多企业说是为了国家足球不怕花钱多吗?可以把搞中超的钱集中起来用啊。假如恒大每年拿出5亿,陕西、杭州、鲁能、国安、天津、上海每年各1个亿,其它俱乐部各5000万,一年就有15亿5000万吧。拿出2亿培养苗子,5000万给国少,1亿给国青,2亿给国奥,3亿给国家队,不算太少吧!余下的7亿积累起来作为国家队球员的养老基金。或者干脆由国家出钱。不是外汇储备很多吗?不是银行准备金不断上调吗?钱闲着也是浪费,拿出点搞争光足球比闲着好。
当然,企业的钱让人家白出也不太好,尽管人家口口声声都是为了国家足球,掏钱那是义不容辞。可以按掏钱多少排定座次,并给掏钱冠军颁发“中国足球超级不赛冠军”奖杯。有钱就是王,比赛掏钱不也是件乐子吗?而且多么省事呀!还可以给企业颁发中国足球杰出贡献奖,给老板们颁发中国足球终身成就奖,等等,再请超级明星助阵举行颁奖大会,多“小品”啊!
不就是一个面子吗?咱不差钱!搞什么职业联赛呢?惹人生气伤心,还影响稳定!也不用搞什么各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只要有钱,送出去培养,省时、省心又省力。只要送出去的人终生有保障,自然有家长们自费“建立健全”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或者干脆用这些钱“勾引”世界足球高手们直接加入中国国籍,二流水准的球员就足以称霸亚洲,岂不更加方便快捷!
有没有二者兼顾的道路呢?从根本上说,第一条路就是二者兼顾的路。大众喜欢足球,其中少数人对足球有天赋、有兴趣,选择以足球为谋生的手段,进而成为自我实现的渠道。足球因服务于人的生活而得到发展,这才是“里子”与“面子”相统一的足球发展道路。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急着要面子,认为那样发展太慢,觉得那样没有人愿意投资足球。所以,总是想走捷径,结果却总是在弯路上绕来绕去,没少花盘缠,没少流汗,也没少转圈圈,一直也不能跨出这个圆圈。
如果硬要再找一条兼顾的道路,还有一条“水路”可走。即“水货”发展之路。一方面,政府与社会大力推动群众足球运动,依靠各方面力量加强足球运动设施建设,夯实中国足球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在现行体制下开展职业联赛。俱乐部依然由“雷锋式”与“白求恩式”企业及企业家包养着。但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变革:一是改革职业球员的分配制度。由足协与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职业球员合同文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球员的收入至少有50%与比赛观众人数挂钩。同时中超公司与俱乐部管理人员的收入也要与观众人数挂钩。二是改革中超公司的收入分配制度。由现行的按名次分配,改为50%按名次,另50%按现场观众人数多少分配。三是改革中超的奖项。新设最具人气奖球队、最具影响力球员等奖项。总之,要在体制不变的前提下,靠“名利”分配制度的变革来弥补体制上与市场不相关联的缺陷。这样的职业联赛虽然依旧是“水货”,但可以作为由“贴牌”生产阶段向自主品牌生产阶段的一个过渡阶段。
方寸以忽悠娱乐足球、经营足球、文化足球为乐。
人生在左右之外,胜负在你我之外,快乐在输赢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