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历抄音乐:农民创业行动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57:38

金昌市农民创业行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帮助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民创业的重大意义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富之源。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核心是农民增收。在新的发展阶段,扎实深入开展农民创业行动,通过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治本之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提出了“扩大分子、缩小分母”的发展思路,并将农民创业行动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之一作出了具体安排,这为我们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各方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强农富民的重大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民创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创业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作为基本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坚持一、二、三产业齐抓,就地转移、异地输出、返乡创业三策并举,培训、创业、就业三位一体,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创业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全市每年完成非农技能培训任务1万人次以上;到2020年,全市10万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三、着力拓宽农民创业渠道

(四)通过涉农领域安置一批。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组建施工队伍承建工程,兴业创业;结合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参与基本农田、水利、道路、饮水、能源、通讯、住宅建设等,投工创业;结合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促进农民就近创业。

(五)通过第二产业转移一批。认真落实“以工促农”的措施,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基础好的条件,引导各类企业把吸纳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与劳动部门衔接沟通,制定用工计划,发布用工信息,最大限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和鼓励农民与驻金企业攀亲结缘,配套产业,兴办实体,互助共赢;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农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创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实体,推动农民向第二产业转移创业。

(六)通过第三产业吸纳一批。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鼓励和支持农民在城镇发展特色超市、便民市场(商铺),经营餐饮娱乐、机电维修、家政服务、交通运营、商品批零、仓储运销、配送代理等实体,不断扩大群体规模,提高农民在城镇就业的份额。积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营销体系,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吸纳农民就业创业。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流通中介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物流和市场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农户积极发展“农家乐”和观光休闲现代农业,利用草原、雪山、沙漠、名胜古迹和乡村风情等资源,开发乡村旅游业。

(七)通过劳务市场输出一批。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与各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把我市劳务输出引向全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管理和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减少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降低农民工外出的成本。完善劳务市场功能,利用现代手段创建更大范围的集信息、培训、组织、服务等为一体的劳务交易市场。探索建立与输入集中地工会组织联动的维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尽可能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真正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同时,创造条件,放宽视野,瞄准国际劳务市场,争取在境外劳务输出上实现新突破。

(八)通过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民创业的愿望和意向,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针对返乡创业农民的特点和特长,帮助他们发挥一技之长,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实现农民创业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转变。坚持以鼓励、引导和服务为主,进一步优化返乡创业农民的创业环境,开辟创业基地,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带头致富、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发展经济、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经济的排头兵。

四、制定完善农民创业的扶持政策

(九)放宽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城创业的落户条件,优先允许有固定居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在城镇落户,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让进城创业农民安心在城镇工作,从根本上解除后顾之忧。

(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有利于农民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根据农民创业实际,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时给予税收优惠。

(十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创业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创业农民老有所养问题,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格局。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协调督促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的问题,使进城创业农民享受同城市失业人员同样的优惠政策。

(十二)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农民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民创业贷款贴息。建立健全创业农民兴办实体项目库,实行财政“以奖代补”的政策。

(十三)落实各项土地政策。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在城乡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中同步考虑用于农民创业的用地等规划;要制定完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创业;要在收取土地出让金、城市经营费时对农民创业给予适当优惠,在建设用地方面适当给予倾斜。

五、建立健全农民创业服务体系

(十四)搞好创业培训服务。坚持培训与创业相结合,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着力组织实施第二轮“10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坚持抓好农民创业的引导性、技能性培训,提升创业农民的整体素质。切实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突出综合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驻金大中型企业的带动作用;突出智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职能作用。要以市场为导向,把建立培训基地和劳务就业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培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五)改善金融信贷服务。金融部门要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扩大农民创业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延长小额贷款期限,满足创业农民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对享有财政贴息的进城创业农民,金融部门可参照城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办法给予贴息贷款。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其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积极为农民兴办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担保服务,为农民创业融资提供条件。

(十六)优化行政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农民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大力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创业农民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七)提供信息指导服务。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为创业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向创业农民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提供各类市场信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创业项目库,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创业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开发、财务评估、信贷咨询等服务。

(十八)完善维权法律服务。全面清理整顿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立规范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创造政策环境,健全维护农民创业权利的制度保障机制。

六、切实加强农民创业工作组织领导

(十九)成立金昌市农民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措施,下达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民创业日常事务处理。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讲解促进农民创业的方针政策、具体措施,表彰奖励在促进农民创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重视农民创业工作、有意设置障碍者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的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创业热情。

(二十一)将农民创业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列入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由市农民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要通报批评。市农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按职责分工,配套出台相关的落实措施。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全市农民创业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