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孔子论君子之约——礼 - 快乐语文 - 钟祥彬 - 和讯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25:30

孔子论君子之约——礼

贾 陆 英

孔子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君子,就必须具有广博的人文学识,而又能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左传》引孔子的话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是我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规范,它的作用在于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孔子强调:“不学礼,无以立。”认为一个人如果不学习礼的规范,不用礼来约束自己,在社会上就立不住。他通过对“恭、慎、勇、直”这四种个性的分析,说明学礼对于培养人的健全人格的重要性。如果表面上谦恭端庄,而内心缺乏礼的精神,就会使人感到虚伪,徒劳而无益;如果一味地小心谨慎,而不理解礼的本质,就会成为胆小怕事的懦夫;如果单凭勇敢、有胆量,而不以礼来节制,就会盲目蛮干,到处闯祸;如果只是心直口快,而不能以礼待人,就会偏激尖刻,伤害别人。只有经过礼乐文化的教育、规范、中和,这四种个性才会成为美德。

最初的“礼”,是上古时代贵族祭祀神灵、祈求幸福的仪式。在孔子之前,人们主要是从“天命”的神秘观念上,从祭祀的仪式上去认识“礼”。孔子赋予“礼”新的内涵,强调“礼乐”之重要,不在于它的表面形式,而在于它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移风易俗的教化功能。一方面,他认为“仁”是“礼”的人性根源和内在依据。“人而不仁如礼何?”就是强调“仁”是“礼”的根本,人如果失去了“仁”,就不可能心悦诚服地实施“礼”。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礼”对于“仁”的规范作用。“克已复礼为仁。”就是说“仁”的思想和行为要有一个社会认可的标准,这就是“礼”。“礼之用,和为贵”大家都依礼而行,天下才能归仁,社会才会和谐。

孔子突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把“礼”的功能扩展延伸到整个社会。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如果只用行政命令和刑罚去整治民众,那么,他们虽然可能为了免于刑罚而不去触犯法律,但内心并不感到羞耻,不会心悦诚服。如果用“德治”来实施领导,用仁政和诚信去引导民众,用“礼乐”去教化民众,他们就会怀有羞耻之心,知荣辱,辨是非。孔子曾任鲁国大司寇两年,采取礼治德化和政令刑罚相结合的方法,使鲁国民安政清,社会风气改变,刑事案件减少。由于他的主张不符合当权者的利益,在当时不可能最终获得成功,但是,他的思想和实践对于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引导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构建一个法治昌明、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大转变时代,孔子维护“周礼”,具有保守的一面,这是他的时代局限性。但是,孔子的历史观也有主张变革的一面。他认为,“礼”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动的。历史的发展既有“损”,又有“益”;既有“因”,又有“革”。今后如有继承周礼的,其因袭与变革的状况,虽历经百世也是可以知道的。“礼”的具体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但是,任何一种社会都需要“礼”来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孔子关于“礼”是社会规范和人们行为准则的思想,尤其具有宝贵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