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野生东北虎:铲除“买路钱”,需要谁出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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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买路钱”,需要谁出拳
2011年05月20日 09:22:52  来源: 红网


日前,一则《台州椒江大桥收费10年 欢迎曝光你们当地的“路桥费”》的帖子引发网民关注,其中发布了一个“路桥费排行榜”,浙江台州椒江大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大桥等跻身前列。此帖一出,引发众多网民跟帖、议论,纷纷又曝光了包括广东三水大桥在内的许多路桥的收费情况。(5月19日《新华网》)
鲁迅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如果鲁迅活到今天,想必会修改这段话了。因为,当今,路不是随便可以走的,需要钱开道。即使路在脚下,倘若不交“买路钱”,你也不能走。在广阔的共和国路网上,收费站星罗棋布。五里一站,十里一关,百米都会有路政和交警重复收费点。且看“买路钱”的解释:旧时指行人被强盗拦住被迫交出的财物;现在比喻车辆在公路上向关卡交付的费用(含诙谐意)。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民怨乃深,民愤乃久。
当坊间用“车匪”“路霸”“抢劫”“掠夺”来发泄胸中块垒,当“路桥费排行榜”像“富豪排行榜”一样雷人、一样刺激眼球,当局再也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者装聋作哑,放任自流。网民认为,政府如果在整治路桥乱收费中没有“铁腕”,那么路桥永远都是“摇钱树”。问题的要害在于,乱收费者,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尽管所收之费,去向不明,用在何处讳莫如深,尽管公开账本难于上青天,然而可以相信的是,乱收之费,不会全部留在收费部门,必定与地方预算外财政有着千丝万缕。
显然,寄望于政府出拳冲向自己,自己向自己开刀,铲除“买路钱”,不过是现代版笑话,至多是幼稚的幻想。那么舆论监督如何呢?可以说舆论监督是富有成效的,多年来,各地直至京城,有关超额乱收路桥费、收费总额超过路桥修筑成本数倍的新闻,屡见报端和网络媒体。可是,舆论监督,止于监督,并无权责铲除“买路钱”。通过舆论,大众或者说人民参与了监督,街头巷议也好,网络论坛也好,坊间议论强烈,大众发声轰鸣。可是人民的监督还是止于监督,抽象的人民和具体的人民不同。
说到这里,似乎无可奈何,或者步入了奈何桥。理论上,法律途径存在着。譬如说,如果有被乱收费者,一纸冤状,或者自己,或者聘请律师,把乱收费者告到法庭,请求法官判决终止乱收费,结果会怎样呢?政治上,人大途径明摆着。不妨想,如果有具体的或被乱收费的人民,向代表自己的人民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机构递交议案,要求大人质询政府有关部门乱收路桥费事项,并强制政府终止乱收费,结果会怎样呢?笑什么?难道你不认为这些是常识吗?倘若常识被取消的话,暂时真的没法了。(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