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派出所战士和协警:《西蒙周专栏》死于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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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5日 10:17 BJT作者: feng.wang标签: 社会, 西蒙周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药家鑫一审判死,舆论和民意几乎一致地唱好。知名学者吴稼祥之前预言此案,“今天,不是牺牲法律,就是药家鑫殉葬。”药家鑫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为之殉葬的,到底又是什么?

令人不得不深思的是,药家鑫在交通肇事后,为何会丧心病狂地连捅被害者张妙8刀?药家鑫辩护律师为此以“激情杀人”辩解,结果被舆论痛斥得体无完肤。药自己承认,杀人动机是“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仅仅因难缠,张妙就魂归西天,至于药本人,终也将难免一死。一起事故,两人赴死,两家更无辜受累,代价不可谓不高昂。在高昂代价的背后,隐藏着人人皆知的一条潜规则,这就是──撞死不可怕,撞伤价更高。

道德沦丧不是理由

药家鑫动刀之前,脑中闪现的,一定是未来无休无止的麻烦,这包括花钱犹如投向无底洞,包括日日夜夜伺候一个残疾妇人,还包括张妙家人和族人隔三差五地无理取闹。药一定是对此感到了不寒而栗,与其一辈子痛苦,不如一下子难受;与其被人凌迟,不如自己动刀,要来就来痛快的,要付出代价就付一次性的。正是在这些想法的驱使下,药家鑫手起刀落,连捅张妙8下。

无疑,药家鑫很冷血很残酷,但在他即将也要赔上一条生命的时候,舆论是否也应该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他的冷血和残酷?仅仅给出一句道德沦丧的解释,既笼统也不服人,类似药家鑫式的杀人案不胜枚举,只不过作案方式各有不同,只不过社会反响没有药案如此深远广大。论起性质,这些案件其实都一样,作案者都是要一了百了,并且,他们也都抱定一条宗旨:使钱撒钱后终可免于一死,不用抵命。

药家鑫杀人,在动手前的最后一刻,在他担心或害怕难缠会无休无止后,脑海中一定闪现了上述思维逻辑:既然使钱能支付对方一次性的生命代价,既然撒钱也能换来自己不用抵命,动手杀人当然就成了顺水推舟的逻辑结论。

潜规则差点起作用

所以,舆论在痛骂药家鑫冷血,并为药家鑫一审判死拍手称快后,更应该反思这样一条潜规则何以存活于世如此之久,以至众人皆不以为然、皆以为钱真能换命,更以至于张家鑫李家鑫不停地效法实践,造成社会悲剧一再上演?

就在药家鑫一案中,钱能换命的惯例差一点又成为现实。在3月23日庭审前,西安中院的法庭邀请了药家鑫母校西安音乐学院的400名大学生、被害人张妙的25 名家属旁听,并现场发放问卷调查,征求旁听者对量刑宣判的意见。法庭事后辩称,这是在征求民意,而且,西方国家司法宣判也十分尊重陪审团意见。但是,法庭忽略了一个重要前提,即旁听者比例严重失衡,主体层次十分单一——大多为同情药家鑫的在校大学生。如此前提下征求的民意,不仅没有广泛性、代表性,而且倾向性极为明显。

面对这样的调查,人们不禁要问法庭:为什么要去制造失衡的民意?是有意,还是无意?法庭又是否要以这样的民意作为最终宣判的依据?这当中,可能有法庭好心办坏事,考虑不周造成疏漏的因素,但对于被害者家属,以及其他更广泛的与此案无关的民众来说,人们无法不往灰暗的方向联想。

这个灰暗的方向,就是潜规则的指向,即花钱可以摆平一切,杀人可以不偿命。如果这样的调查结论最终被法庭接纳,药家鑫就有了一个冠冕堂皇的、不死的理由。

程序正义不可欠缺

司法审判,历来追求的是实质正义,但要实现实质正义,就必须保证审判的每一个步骤都公平正义,也就是要做到程序正义。西安法庭的做法,正式在程序上欠缺了正义,而欠缺程序正义的宣判,则一定不具有实质正义。虽不知何故,但最终令人欣慰的是,西安法庭及时地在非正义程序边缘悬崖勒马。

至此,这条潜规则产生和存活的背景几已清晰。在当今中国,司法审理中遭遇的干扰不胜枚举,强权威权特权可以施压,金钱美女利益可以诱惑,如此背景下,司法程序在暗箱黑幕的掩护下,不透明不阳光,无独立无监督,由此,司法程序和最终宣判当然欠缺公平和正义。现实既然如此,潜规则活跃其中,当不足为怪。

药家鑫终究还是判了死刑,这给世人以希望。他即将为之殉葬的,是否就是这条潜规则的消亡?

但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