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前多久换:离婚后孩子最该归谁抚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3:20:39

离婚后孩子最该归谁抚养?


    
 

离婚家庭,谁最该拥有孩子抚养权?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但没有标准答案并不就意味着没有答案,更不意味着就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尽管不能做到两全其美,但总归是要解决的,而且能够和平解决的。如何解决?孩子最该归谁抚养?

 

其实解决任何问题都需要感性与理性兼顾,而且不同的问题应该视具体情况有所偏重,或感性多一点,或理性多一些。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涉及到亲情,当然离不开感性,也不可能做到不感性,夫妻双方都不让步,显然都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怎能不感性?可在我们感性之时,特别是过于感情用事之时,永远别忘了,在处理这件事时就该要理性多于感性,不能只凭自已对孩子的爱来简单行事,否则受伤害最大的永远会是孩子,尽管这种伤害可能是无意的。本来是为了孩子好,本来离婚就是对孩子的伤害,而过于感情用事,其最终的结果却是加重了对孩子的伤害,这是得不偿失。在这件事做不到理性,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父母,也不配争孩子的抚养权。

 

但显然的事实,在离婚时,面对孩子应该跟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上,绝大部分的年轻父母做得并不好,只考虑自已的感情,只顾及自已这一方的利益,甚至只是为了所谓争口气或是为了所谓惩罚和报复对方,不知不觉间,孩子竟然成了夫妻矛盾的牺牲品和持续争斗的工具,让人痛心!

 

当然作为局外人的我也许说起来容易,自已不是事件的当事人,所以对于很多人不理性的做法,我想也是可以理解,至少没必要持过于强烈批评的态度,因为面对这样一件棘手事,确实难于做得完美。离婚本就是一件破坏性的伤感情的事,孩子的争夺战也只不过是这整个破坏性事件的其中之一罢了,也许真能在这件事上处理得很好,可能就不至于到离婚的程度。夫妻如果是好合好散,也许不会闹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更不会闹到法庭,要靠冷冰冰的法律来解决问题。在这件事上,法律也很苍白无力,因为不存在真正的原告和被告,更不存在所谓的胜方和输方,无论法院做出怎样的判决,结果也仍是输,只不过是胜的一方借助了法律的强制力取得表面的胜利罢了,破坏了孩子与父母的血缘纽带亲情,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也是最大的输家。

基于这个考虑,我不想过多讨论法院最终会怎么来判决这件事,因为一旦闹到法院,就注定是输的结果,没有胜方。虽然离婚,但由于还有孩子的纽带作用,总体上还是属于家务事的范围,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并不十分准确,因为有的婚内也存在违法之事需要求助法律,比如家庭暴力,但至少在孩子抚养权一事上确实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唯一有发言权的是孩子,可孩子尚未成年,没有发言权,孩子的父母都不能因为孩子而让步,找不到解决之道,作为局外人的法官也只能依靠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进行表面看起来很强大实则是苍白无力的判决,法院一旦判决就必须按此执行,孩子愿意吗?我们这些成年人(包括孩子的父母和法官们)有这个权利吗?

 

孩子利益最大化,或者说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中心来考虑,这是最基本要遵循的前提原则,不管在具体做法上是如何操作的。也许做起来很难,毕竟人容易感性用事。夫妻离婚好合好散,也许做起来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一旦夫妻离婚时完全闹翻,甚至跟仇人似的,特别是双方家庭也卷入争夺战中,那问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也必然不会理性可言,不知不觉间也许问题的性质其实已经变了,本质上不再是争夺孩子,而是为面子而争,为荣誉而争,孩子成了实足的牺牲品和被利用的工具。当你因为法院支持了你的主张而露出胜利的笑容时,你的笑容其实是那么的无情和残酷!

 

年轻的父母们,为了孩子,强迫自已理性些吧!男女感性的事谁也无法勉强,没有所谓绝对的谁对谁错,爱则合,不爱则散,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谁也无权批评。但在处理孩子的问题上,你必须要清醒要理性,要强逼自已时刻想着你争夺孩子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自已的面子或只是为了泄私愤以达到报复对方的目的?永远永远要记住,不管孩子归谁抚养,关键是孩子要能在尽可能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与其把时间浪费在争夺战中,不如花时间多想一想怎样才能把因离婚对孩子带来的潜在伤害减少到最低!!你们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已经是欠了孩子的,也许你们的某一方在离婚一事上可能有所谓过错方,但对孩子而言,你们两个都是过错方,因为你让他失去了享受父母在一起的天伦的基本权利,而你们不旦不考虑他的感受和利益,反而做一些并不利于孩子的争夺战,太没意思了,也太不该了。

 

孩子永远是两个人的孩子,争什么争?!除非个别特殊情况,比如另一方完全是道德品性或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或有其他不能抚养孩子的客观情况,不管事实上孩子跟了谁,完全用不着一定要争清楚孩子到底归谁?一味埋头争下去,说明不了你的孩子的爱,很多人打着自已经济条件较好的旗号争夺孩子抚养权,表面上似乎是为了孩子好,似乎能证明自已对孩子的爱,错!如果真的爱的话,就不该一味埋头争下去而不考虑孩子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没有以上说的特殊情况,还固执地一味埋头争下去,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们的自私!!在离婚一事上你们可以互不让步,但在孩子身上必须要这样做,如是不能做到相互让步,一切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考虑,不能做到委屈自已,你就真的不配做孩子的父母!不配说爱!我的话说完了,爱咋咋的,反正孩子是你们的。你们如果觉得这样争下去是为了孩子好、觉得对得起孩子的话,那就继续争下去吧,就让大家继续围观看热闹吧,就等着孩子将来的怨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