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蛋贞操带小说:天涯观察第2期:上海大火,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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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观察第2期:上海大火,谁之责?
作者:废城农民  发表日期:2010-11-18 14:43:00 回复


上海大火谁之责?
导致53人遇难的上海“11·15大火”目前被初步认定为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发,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称,这次大火的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的嫌疑人,从4名扩大到8名嫌疑对象。
央视大火案于2010年5月10日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均以危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悲剧背后的追问

请别拿“电焊工”当替罪羊
事实上,这些农民工靠卖苦力获得微薄的报酬,他们仅仅是凭劳力赚点碎银子,大头都是被一转手、二转手甚至三转手等等大小包工头子层层抽取了。该负主要责任的对象如何也轮不到“电焊工”们。
即使确实是因为“电焊工”操作失误造成火灾,那应该负直接主要责任的也不会是“电焊工”。因为首先,用于施工的材料不是“电焊工”们买的,什么易燃尼龙网啦,易燃脚手架啦,易燃环保材料啦,这些和“电焊工”毫无关系;其次,我们甚至可以这样看待,这些农民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和现场的施工材料差不多,和尼龙网、脚手架以及由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号称“不燃”的“LD-R型抗裂无机保温材料”一样,没有任何主动权和选择权。
领导发言打官腔
这几日见诸报道的内容大多不谈事故深层次的原因,只作简单不痛不痒的相关描述。大篇幅地报道领导层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通篇新闻报道里充斥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第一时间”等一大批华丽丽的党八股词汇,某某带一大帮子只能干瞪眼的部下赶赴现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进,最后成功扑灭大火,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云云。
大面积的官话、套话、废话,既无深层次原因的剖析,亦无真正责任主体的认定,估计是把官方的新闻通稿稍作改动就上新闻了。
所谓上海之殇暴露的五个问题

这五个问题?
骆琳所说的该事故暴露的五个方面的问题:①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②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③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④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⑤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关于①的电焊工的资格证件问题。有证件就能保证不出事吗?在这个假证满天飞的时代,证件有什么含金量呢?花50块随便就可以办到证件,换句话说,即使是怀揣正版资格证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意外,关键是领导们的责任意识,还有“大火后逃离现场”,不逃难道等着被烧死?
关于④是在找客观原因,其实哪个工地又没有这些东西呢?尼龙网等工地一般都有用的。
还有,②③⑤点其实是一个问题产生的多方面影响,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这其实是当今社会腐败的根源。
政府工程谁在做?

黄佩信等岂能独善其身?
项目总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和分包方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下称“上海佳艺”)其实是“一家人”,上海佳艺亦是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的下属企业。这项共计3500万元的工程是如何被运作到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然后通过其下属公司上海佳艺作为中转站,层层分包出去。而该企业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来自《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微博消息称:“造成上海高楼失火的上海佳艺装饰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黄佩信,就是静安区区长张仁良的夫人”
结束语:上海之殇的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其责任恐怕并不是无证电焊工所能负载的。公道与是非自在人心,但我们也必须相信,法律会给予那些在火灾中去世的同胞一个公正、公平的交待,否则他们无法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