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由器限制网速软件:春秋时代四个男人的恩恩怨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8:08:35

《复仇的历史——讲述春秋时代四个男人的恩恩怨怨》  

        这是一部复仇的历史,纪录的是四个男人的仇恨和三个国家的混战:四个男人——楚平王和伍子胥、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三个国家——楚、吴、越;在它们之间,血腥与残杀齐飞,国仇并家恨一色;君主一怒,血流千里,匹夫一怒,血溅五步;人性的丑恶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被激化到了赤裸裸的地步,逃亡、阴谋、背叛、刺杀、屈辱、仇恨,这一个个血淋淋的字眼充斥在这段史简之中,简直就像是一个暴力美学大师制造出来的好莱坞大片,让人看了忍不住掩卷长啸——历史,原来竟是如此的残忍。
  

1.师傅陷害徒弟——春秋时代的“成昆”故事
  
  楚平王的王位本就是源于一次血腥的阴谋和叛乱。他的王位本是他哥哥楚灵王的,不过楚灵王的王位来的也不正当,他是活活勒死自己侄子郏敖自立为君的,凡是用阴谋得来君位的人,心里都没有一种安全感,所以灵王继位以后,暴虐臣下,穷兵黩武,所以弄得内外交怨,大乱没多久就爆发了。
  
  楚灵王十二年(公元529年),原来被楚灵王打击或剥夺封邑的大姓贵族薳、斗二氏之族和在楚的许、蔡的人联合徒党引导越兵作乱,召了灵王篡位时所赶走的公子比(子干)和公子黑肱(子皙),又耸动了陈、蔡、不羹、许、叶诸邑的军队,攻入楚都,杀死灵王的大子禄等,奉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公子弃疾为司马。灵王这时方在乾谿狩猎,闻警回国,在半路上手下军队一齐溃散,逼得灵王在荒郊野外孤零零地自己吊死。但是灵王虽死,楚国内部仍未安定。司马公子弃疾散布谣言,说灵王未死,已来讨罪,竟把无用的公子比和公子黑肱生生逼死;弃疾即位,是为平王(名熊居)。
  
  楚平王即位后,任命子旗(蔓成然)为令尹,葬公子比于訾,称訾敖。杀一囚犯,穿王衣,冒充楚灵王尸体,使其在汉水飘流,然后收尸埋葬,“以靖国人”。
  
  楚平王是在内乱中登上王位宝座的,对楚灵王的“失民”举措,不得不引以为训。所以,楚平王即位后,一反楚灵王之所为,安抚百姓,施舍贫贱,救济穷困;建孤儿所以抚育年幼的孤儿;建养老院奉养有病的老人;建收容所以收容单身汉;宽免孤儿寡妇,赦免有罪的人,积极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奖赏功勋,和睦亲族,任用贤良,物色官吏,和四边的邻国友好,让百姓休养生息五年,他在位期间,楚国政治一度是比较清明稳定的。
  
  这一系列的举措,无不说明楚平王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种昏君,这从他的死后的谥号中也看得出来,楚平王的谥号全称为“楚景平王”,根据谥法,由义而济曰“景”,布义行刚曰“景”,耆意大虑曰“景”;治而无眚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布纲治纪曰“平”。 由此可见,楚平王其实不失为一位头脑清醒、志在求实的君主。
  
  可是无论什么人都有缺点,楚平王的缺点的就是好色,这个致命的缺点让他一错再错,以至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最终惹下大祸,使楚国几乎招致了亡国的厄运。
  
  一切都是因女人而起,楚平王六年(公元前523年),楚平王派遣大臣费无忌(这个名字挺酷的,有点武林大侠的味道,可惜在这段历史中他是个反面角色)前往秦国,为他的儿子太子建迎娶秦哀公的妹妹孟赢。这是一次政治联姻,目的是为了对付长期与楚国争霸的晋国,但却被导演费无忌同志引上了一条诡异的道路,楚国的历史从此开始朝变态的方向发展。
  
  费导在楚国从事的是高尚的教育事业,而且他教育的不是别人,那是尊贵无比的楚国储君太子建,这本是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可惜费导教学水平太差,太子建更喜欢的是另一个老师伍子胥,这让费导非常郁闷:这小孩儿怎么就不喜欢我呢,论学问,论帅气,我哪点比伍子胥要差呀!
  
  这世上从来只有学生挑老师,没有老师挑学生的,更何况这个学生还是当朝太子,以后的最高领导人,可是费导偏偏不服气,既然这个学生已经不待见自己了,干脆换一个学生教,如何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呢,这简单,换一个太子就好了!
  
  不过这事儿说得简单,实行起来可没没那么简单了,一国的太子,哪里那么容易换的,关键的关键,就是要挑拨楚平王和太子建的关系——两个本无矛盾的男人如何才能反目呢,最好的工具,就是女人。
  
  这世上为了女人而反目的男人多了去了,从远了说,洋妞海伦让希腊人打了十年的仗,从近了说,郑女夏姬让陈、楚、晋、吴一大堆男人全乱了套,楚平王也是个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为女人犯错,费导做了多年的教育研究工作,别的没研究会,把握人性的弱点却是专家中的专家。

  和齐国一样,秦国也出美女,从前秦穆公的小女儿弄玉就是个大美女,曾经把华山上的神仙都迷倒过,而这个孟嬴一点也不比她弄玉学姐差,人送外号“梦萦”,男人看了都得“魂牵梦萦”,后来俗家小说把孟嬴称为“无祥公主”,这个名字取得颇有意味。
  
  费无极要的就是这样的引人犯罪的美女,只要楚平王被引的犯罪了,他的奸计就得逞了,所以当他把新娘子从秦国接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楚平王说:“大王啊,可不得了,这个秦女长的天下无双,留给太子太浪费了,大王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享享清福了,不如咱自己娶了?”
  
  楚平王说:“这不太好吧,寡人是个正人君子来的,怎么能如此违背人伦呢?”
  
  费无极说:“没关系,太子这不是还没娶吗?咱们给太子再找一个!大王,大王……”
  
  只见楚平王看着刚刚送到眼前的大美女,哈喇子已经流了满地。
  
  许久,楚平王才会过神来:“好,就听你的,寡人娶了也叫肥水不流外人田不是?太子这么孝顺,应该会理解他老爹的。”
  
  就这样,孟嬴被他老丈人半路给截了下来,做了楚平王的宠妃,没多久,还生了个孩子,楚平王爱如珍宝,故将其取名为珍,这就是后来的楚昭王了。
  
  又是一个老牛吃嫩草的猥琐故事,每次在史书中读到这样的情节,我就忍不住要吐。

  楚平王已经上钩,剩下的是就好办了,没多久,费无极又对平王说:“晋国为啥能称霸诸侯,就是因为它接近中原诸国,咱楚国其实一点也不比它差,吃亏就吃亏咱们地段不好!依我看咱们不如扩大城父(即兵家重地襄阳)的城墙,而把太子安置在那里,以谋取北方的宋、郑、鲁、卫等国,这样大王就能专心安定南方的吴越,继而称霸天下了!”
  
  楚平王明白费无极的意思,说得好听,其实就是要支开太子建呢,这样也好,自己抢了他的老婆,心里老是不得劲,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这样不好,不如让他待远一点,一方面可以锻炼他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尴尬。
  
  这臭学生终于被自己赶跑了,费无极别提多开心了,可是他还是有点儿不放心,现在自己是挺快活,可一旦日后太子建做了楚王,自己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彻底将太子建处于死地,自己就一天不能安生。
  
  也许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里成昆的故事灵感就是打费无极这儿来的,要不他怎么会给小说的主人公取一个怪名字叫张无忌呢,这个名字岂不是和费无极三个字太像了一点?
  
  敌人陷害敌人不稀奇,朋友陷害朋友也不胜枚举,学生陷害老师早就被人写滥了,老师陷害学生倒是一个激化矛盾冲突的神来之笔,金老先生总能把一个故事讲的跌宕起伏,荡气回肠,根源就在于他对人性的深刻掌握,为了利益,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陷害任何一个人,这就是人性的丑恶,现实是如此,历史也是如此。

  于是费无极耐心的等了一年,等到遥远的距离让平王父子产生隔阂了,他又找到了楚平王,说:“太子因为自己的老婆被抢了,整天怨气冲天,大王你还是防着他点好。我听说他自从驻守城父以后,勾结外敌,统率军队,想攻进都城来造反呢!”
  
  凡是要打击政敌,最好的办法就是诬陷他谋反,中国的皇帝和国君们最害怕的就是手下人造反,所以不管是不是真的,都要抓起来杀了再说,这样才能把可能的造反扼杀在可能的谋反阶段。这,就是君主专制制度最大的一颗毒瘤。因为,王权或者皇权这种至高无上生杀予夺的权力实在太诱人了。替天行道啊,天命所归啊,全都是狗屁,不管皇帝们说得多么好听,其实他们自己就是造反才得的天下。
  
  中国的这个优良传统,演变到最后,演变到极端,就发展成了可怕的文字狱。
  
  所以,楚平王听了这费无极的这番话,抱住脑袋抓着头发纠结起来了。

2.一错再错的可怜人——色欲薰心楚平王

  楚平王有个心病,就是他的王位来的也并不是那么光彩——手足相残,这个王位是自己手足相残换来的。有谁知道,多少个孤独的夜晚,他被可怕的噩梦惊醒,梦见几个哥哥拎着自己的头颅站在他的面前,指着他又哭又笑又跳,眼前到处都是血——屠刀上,利剑上,衣服上,地上,脸上,手上,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所以当费无极跟他说自己的儿子想要造反的时候,他一下子吓懵了。
  
  他不知道他的儿子要造反的事情是不是真的,但他知道,楚国儿子弑父的事情从来就不是一件新鲜事儿,从前楚太子商臣就残忍的杀死了其父楚成王,自己做了楚国的国君楚穆王。现如今这个可怕的命运又要降临到他的头上了。
  
  他后悔了,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只因为一时把持不住,就酿下了如此大错,以至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男人都是这样,他们的下半身虽然不会思考,但总能控制住上半身,去做那些以后肯定会后悔的事情。
  
  这世上,有的错误可以挽回,有的错误可以补救,但有一些错误是没有办法回头的,错了,就错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错下去。
  
  所以,或许费无极进的只是谗言,或许他的话全都是捕风捉影,但事到如今,他只有抢先向自己的儿子下手了。
  
  这下子费无极原先的竞争对手伍奢伍老先生倒霉了,楚平王把他抓了起来,问他知不知道太子造反的事情。
  
  伍老先生学问虽然好,但性子却是倔的很,他明白这都是费无极这小子搞的鬼,因而说道:“大王怎么能仅仅凭拨弄事非的小人之臣的坏话,就疏远骨肉至亲呢?小建是个乖孩子,他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唉,知识分子书读多了,有时候就是不知道变通,这种情形,平王明明已经起了杀心,你在争有什么用,这不是把自己也拖下水了吗?
  
  费无极大喜,嘿嘿,老家伙真是傻到家了,叫你以前跟我作对,这次我还不搬倒你!
  
  “大王,他和太子是一伙的,现在不干掉这些人,他们的阴谋就要得逞,大王你就要被干掉了!” 费无极说。
  
  楚平王大怒——君主一怒,就要死人了——把伍奢打入天牢,择日处死,同时命令城父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奋扬杀死太子,以绝后患。

  奋司令不干,他是太子建的铁哥们儿,要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哥们儿,那可不行!
  
  奋扬找到太子建,说:“你快跑吧,你老爸要我杀你呢!”
  
  “那你怎么办?放了我你可就要遭殃了!”
  
  “放心,我死不了!”
  
  “这可是你说的,我不管你啦,拜拜!”太子建赶忙收拾东西,带着老婆孩子跑到宋国逃难去了。
  
  奋扬把自己给绑了,跑回都城见楚平王。
  
  “太子死了没?”
  
  “太子跑了!”
  
  “谁放跑的!”
  
  “我!”
  
  “你倒是承认得挺快!你放跑了太子,还敢来见我,你不怕死吗?”
  
  “大王从前嘱咐我,侍奉太子就象侍奉大王您本人,我可是听了你的话才这么做的,你要杀我就杀好了!”
  
  楚平王起了恻隐之心,叹道:“你还真是个忠臣啊,寡人不杀你了,扣你一个月奖金,回去照常上班吧!”
  
  中国人还有个优良传统,忠于自己主子的奴才一般都不会被杀掉,这样才能给其他的奴才树立榜样,从前一代霸主楚庄王就放了不辱使命的晋国大夫解扬,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太子建跑了,楚平王于是改立他的心肝宝贝珍为太子,费无极顶替伍奢的位子为太师。
  
  费导自导自演了一出绝妙好戏,他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可是费导还觉得不过瘾,到目前为止一个人都没被他害死,这简直是在侮辱他的导演天才。
  
  他要斩草除根,将所有潜在的威胁全部都消灭掉。
  
  于是费无极又找到楚平王,说:“伍奢阴谋造反,必须死,而他的两个儿子伍尚和伍员(此字在此处念云)也不是省油的灯,留之必为后患,大王何不将伍奢做为人质要挟他们前来送死?”
  
  陷害别人是费无极最享受的一种乐趣,也是天下间所有小人最爱干的事儿。
  
  很显然,费无极是一个真正的小人,中国历史上从来就不缺乏这种小人,多少英雄好汉,他们不惧明抢,只怕暗箭,真刀真枪的决斗只会提升他们的勇气,跟本不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但是他们最后却往往倒在了小人的绊索之下。
  
  于是大家都在叹息:小人可怕啊,宁愿惹恶徒,不能惹小人,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连环计,美人计,离间计,同样是这三种计策,《三国演义》中司徒王郎用了就是正道, 费无极用了就是奸佞小人,为什么?因为费无极残忍自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自己?可是王郎何尝不是为的自己呢?
  
  由此可见,小人的定义并不是因为其行事的方法,也不是因为其行事的目的,关键是看他行事的对象,如果对付的是个大奸大恶之徒,那么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不为过:落井下石、暗箭伤人,又有何不可?谣言与暗算,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因为软刀子永远比真刀子杀伤力更大。费无极之所以是个小人,只因为他对付的是没有任何过错舆论所同情的一方,这,才是关键之中的关键。
  
  
  
  对于费无极这个的提议,楚平王当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说:“高,实在是高!好,就按你说的做!”
  
  既然做了,就要做到底,费无极不能回头,楚平王更加不能回头,他们现在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于是平王又一次提审了伍奢,说:“老家伙,赶快发电报把你两个儿子叫来,这样寡人就放了你,不然就死拉死拉地干活!”
  
  伍奢当然知道他们的阴谋,他们要是来了这一家子谁也活不了,于是他说道:“别做梦了,虽然我大儿子伍尚老实厚道没出息,我叫他一定会来;可我二儿子伍员文武双全,生性刚毅坚忍,是个能成大事的人,岂会看不出这种幼稚的圈套?他是不会来的。”
  
  知子莫若父,伍奢虽然最终还是被逼着写了信,但他坚信,自己的小儿子伍员绝对不会傻傻的跑来送死的,他是个能成大事的人,而且这大事还不会是一般的大,楚国从此,没有宁日了。

  听了伍奢的话,楚平王却不以为然,心想:“老家伙,你不吹牛会死啊!”他立即派遣使者驾着驷马高车,封装好诏书和官印丝带,前去诱骗二子。使者找到他们,宣读诏令说:“congratulations!你们的老爸伍奢因为忠信慈仁,已经脱离灾祸得到赦免了。对于从前的误会,大王很惭愧,也很后悔,所以决定提拔伍奢为相国,还要让你们当大官,伍尚为鸿都侯,伍员为盖侯,你们快点领了官印回去和你老爸团聚吧!”
  
  伍尚说:“老爸被关了三年,我们的心中都非常沉痛,牙口不好,胃口也不好,吃嘛嘛不香,日夜思念,担惊受怕。所以我们只希望父亲获得赦免,哪里还敢贪图加官封侯呢?”
  
  使者说:“得了便宜还卖乖,鄙视你们!我要是你,早就开开心心跑去见父谢君了,还啰嗦个什么劲哪!”
  
  伍尚大喜,忙屁颠屁颠得跑进去把好消息告诉了伍员。
  

3.一逃在逃的落魄客——白发魔男伍子胥

  本书的主人公终于上场了:伍员,字子胥,按照《东周列国志》的夸张说法,此人“生得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活脱脱就是一个怪物史莱克。此乃小说家言,不足为信,但是伍子胥长的威武雄壮,异于常人,那是肯定的,如果他长的一幅大众脸,后来的逃亡就不会那么困难了。
  
  话说伍子胥听了老哥的“好消息”,脸上却没有半点欢容,一声冷笑,说道:“父得免死,已为至幸,我们有什么功劳,值得封侯这么大件事。这分明是大王在骗我们回去好一网打尽,我们一去,非但救不了父亲,还得搭上自己的性命,这样我们就报不成仇了。不如逃到别的国家去,借助别国的力量洗雪父亲的耻辱。一块去死,没有意义呀。”
  
  伍尚道:“话虽如此,但我实在是思念父亲,如果能在死之前见上他一面,我虽死犹生。”说着伍尚咿咿呀呀的唱起京剧来:“贤弟呀——(西皮原板)贤弟休要太烈性,有辈古人向弟云:文王被囚遭陷阱,伯邑考粉身救父身。这都是前辈古人等,留下了美名万古存。”
  
  伍子胥道:“大哥,你不能回去啊,如果我们和父亲一起都被处死,那么,我们一家的冤仇,又怎么能昭雪于世呢?不值当不值当啊……”说着伍子胥也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兄长说话欠思忖,休把今人比古人。文王被囚天注定,伯邑考丧身命里生成。怕的是失足落陷阱,插翅不能远飞腾。小弟愿把城父镇,宁做个不忠不孝的人。”
  
  伍尚忍不住放声痛哭:“我若活着不去,即使最终能寿终正寝,不能为父亲报仇,终究还是一个废物,被天下人所耻笑。可是你不一样,你文韬武略,机敏果敢,父兄的冤仇,只有你可以报得了。死很容易,报仇却很难,为兄自私,您就勉为其难让我去做那件容易的,让我先死吧!”
  
  伍子胥见他主意已定,只得拜了伍尚四拜,举起酒杯,以当永诀。
  
  伍尚接过酒杯,拭泪又唱道:“接过了贤弟酒一樽,背转身来谢神灵。倘若是家门遭不幸,你就是伍家报仇人。”
  
  伍子胥看着伍尚渐渐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又悲从心来,含泪唱道(西皮快板):“兄长上马两泪淋,叫人难舍又难分。流泪眼观流泪眼,断肠人送断肠人。倘若家门遭不幸,杀上楚王午朝门。”
  
  寒风冽冽,残阳如血,伍子胥负手站在城父的城楼之上,高大挺拔的背影在落日下显得格外寂寞。

  伍尚走了,他选择了舍生取义,伍子胥却留了下来,他选择了忍辱偷生。其实,就像从前赵氏孤儿的那个故事,死很容易,忍受屈辱活下来继续战斗才是一件真正困难的事情: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直面惨淡的人生。公孙杵臼和伍尚从容赴死,固然难得,但是程婴和伍子胥能勇敢的活下来,忍受痛苦和屈辱,以完成逝者的遗志,却是更加的难能可贵。
  
  从此,伍子胥踏上一条逃亡与复仇的不归路,无数的坎坷、折磨、挫折、不幸、饥饿、疲惫、苦难、孤独、绝望、屈辱和仇恨将在前面等着他,伴随他一辈子。

  当伍子胥在城父苦苦等待消息的时候,伍尚已经在郢都被捕,和老爸一起做了阶下囚。楚平王见伍子胥果然没有上钩,遂立即派遣大夫武城黑率兵前往城父抓人。伍子胥探知楚兵前来抓自己,知道自己的父兄已经难逃毒手,只得强忍悲伤,准备逃亡,但是临走之前,他还有一个人放心不下,那就是他的发妻贾氏。
  
  “我现在被全国通缉,想逃跑却舍不得你,怎么办?”
  
  贾氏不想拖累伍子胥,说道:“你快走吧,不要管我!”
  
  “这怎么行,我走了你怎么办?”
  
  贾氏见伍子胥迟迟不肯动身,心一横竟然上吊自尽了。
  
  为了成全夫君,竟然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好一个刚烈的女子,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同样坚忍不拔性情刚烈的伍子胥。
  
  这只是一个开头,后来在伍子胥的逃亡过程中,还有很多人心甘情愿为其而死,由此可见,伍子胥绝对是一个充满了魅力的伟丈夫、大帅哥。

  妻子死后,伍子胥痛哭了一场,无暇继续悲痛,草草料理完后事,立即收拾包袱,身着白袍(丧服),贯弓佩剑而去。
  
  武城黑在城父没有找到伍子胥,连忙派兵追赶,一路疾行,狂追三百里,终于在一个无人的旷野远远的看到了伍子胥高大的身影。
  
  伍子胥手握长弓,看着眼前的追兵,眼神无比平静。
  
  “反贼哪里走,还不束手就擒!”武城黑大叫着驱车冲了上来。
  
  伍子胥弯弓搭箭,“嗖”的一声,武城黑的司机应声滚落车下,死了。
  
  武城黑吓得赶快跳下车来,躲在车后,探出头来一边发抖一边朝伍子胥喊话道:“大胆反贼,还敢拒捕!告诉你,你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就赶快放下武器投降!”
  
  旷野无风,天地一片肃杀,伍子胥缓缓的取出一支箭,搭在弓上,瞪着武城黑,一字一句地说道:“哼!在你抓住我之前,我的这支箭就会刺穿你的喉咙,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武城黑见自己的喊话一点儿不管用,吓得掉头就跑,口中大叫:“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召援兵来抓你,你有种别跑!”
  
  伍子胥大笑:“你不是要来抓我吗?来呀?哈哈!回去告诉你主子,想要保住楚国,就赶快放了我的父兄,否则,楚国迟早会变成一堆废墟!”
  
  武城黑抱头鼠窜,狼狈逃归,楚平王大怒,即命费无极将伍奢父子压到菜市场斩首示众。临刑之前,伍奢还是抱着一颗赤胆忠心,他仰天长叹道:“我死了不要紧,楚国君臣却将要苦于战火了。”言罢,引颈受戮。百姓观者,无不流涕。
  
  是时,天昏地暗,悲风惨冽,似乎预示楚国的未来,将由此刻而彻底改变。

  父亲、兄长、妻子,伍子胥所有的亲人都死了,他现在是个无家的人。国家国家,没有了家,伍子胥从此对自己的祖国再无半点感情,他后半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报仇!为了报仇,他不惜借助别国的力量灭亡自己的祖国,他究竟是一个大丈夫、一个英雄,还是一个楚奸、一个卖国贼,这只能让后人去评说了。在这里我也不想妄下决断,我只想说,无论伍子胥是成就了千秋功名,还是召来了千秋骂名,他,其实只是一个可怜人,一个被命运玩弄,苦苦挣扎在背叛与仇恨之中的可怜人,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也有可爱之处,他的所作所为,一切都是命运使然。俗话说得好,性格决定命运,伍子胥敢爱敢恨刚烈坚忍的性格,决定了他宁愿轰轰烈烈的活着,也不愿悄无声息的死去。伍奢说的一点儿没错,伍子胥此生注定是一个干大事的人,即是这个大事可能会召来千古骂名,但他依旧会一往无前,绝不回头。

  当伍奢父子在楚国引颈受戮的时候,伍子胥已经逃到了长江边上。他痛哭着奔跑在丛林沼泽之中,仰天长啸:“楚王无道,杀我父兄,但愿我能借助于诸侯的力量报此深仇大恨!”
  
  伍子胥决定去投奔在宋国逃难的太子建,途中,他遇到了刚从他国出使回来的好友申包胥。两个好朋友在这种情形下相遇,百感交集,可想而知。
  
  伍子胥道:“楚王杀了我的父亲和哥哥,我现在该怎么办,兄可有教我?”
  
  一边是臣子之忠,一边是朋友之义,申包胥的内心十分煎熬,他说:“我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要是叫你报仇,就是对楚王不忠。要是叫你不要报仇,就是对朋友不义。你还是走吧,就当我没有碰到你!”
  
  伍子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不容于世。今吾将覆楚,以雪父兄之耻。”
  
  申包胥喟然长叹:“你要为父报仇,作为朋友,我不会阻止你,也不会泄漏你的行踪。但是作为楚国的臣子,我也有自己必需履行的责任。你能灭楚,我就能复楚,咱们各自完成自己的使命吧!”
  
  说毕,两人洒泪而别。从此之后,两个好友虽因家国之变,天各一方,却惺惺相惜,两心相知。命运无常,以至于斯乎!

  伍子胥终于逃到了宋国,和同病相怜的太子建会合了。可是摆在他们面前的,却是一摊乱局。
  
  宋国的国君宋元公长得比较丑,又比较爱撒谎,宋国人都很讨厌他,宋国大族华氏趁机造反,两边大打出手起来。伍子胥和太子建商量宋国不能待了,只好又收拾包袱逃到了小建的娘家郑国去。
  
  郑国当时在诸侯中属于亲晋派,和楚国的关系十分紧张,听说太子建和伍子胥跑来投靠他们,十分开心,立马将两人安排在五星级宾馆,好酒好肉招待。
  
  作为太子建的娘家,又是楚国的宿敌,于公于私,郑定公都很想帮太子建报仇,可惜郑国国小民弱,心有余而力不足,郑定公于是为太子建出主意说:“寡人不是不想为你报仇,只是凭我们郑国实在不是楚国的对手,你不如去找我的老大晋国,他们比较牛!”
  
  太子建一听是这么个理儿,马上动身去晋国寻求帮助了。
  
  晋国的国君晋倾公虽然身为中原诸国的盟主,却是个吃软怕硬的家伙,他不敢和楚国作对,却打起了郑国的主意。
  
  原来郑国虽然当了晋国多年的小弟,但一直都不是特别听话,再加上最近郑国的新任首相乃是鼎鼎大名的贤臣子产,这个人可是个厉害人物,好几次晋国去收保护费都被他硬顶了回来,倾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所以,当太子建可怜巴巴的来晋国寻找门路的时候,晋倾公坏心眼儿一转计上心来,拉住太子建偷偷跟他说道:“太子既然在郑国居留,而郑国又很信任你。你若能做我们的内应而一起消灭了郑国,寡人就把郑国封给你,到时候咱俩联手,还怕楚国怎地?”
  
  太子建复仇心切,当下也管不了那么多,一口就答应了下来。有奶便是娘,谁帮他报仇谁就是老大,至于待他不薄的郑国人,他只好说一声对不起了。
  
  仇恨和贪念会迷失一个人的双眼,太子建本来是个纯洁的好孩子,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无耻的忘恩负义之徒,这都是他那没心肝的老爹和费无极给害的。

  太子建回到了郑国,马上找来伍子胥讨论此事,伍子胥立刻表示反对,说:“从前秦穆公也曾派内应谋袭郑国,最后遭到惨败。可见郑国人鬼精鬼精的,不好对付啊。说句实在话,人家对咱们这些无家可归的可怜人不错,现在我们却恩将仇报,这怎么说得过去啊!”
  
  太子建复仇心切,又贪心别人的国家,遂不听伍子胥的忠言,暗中积蓄力量,联合郑国的反对势力,准备一找到机会就在后面捅郑国一刀子。
  
  晋倾公和太子建过于小看郑国的君臣和情报力量了,子产是什么人,那可是郑国第一的治世能臣啊,这点小伎俩能骗得过他的法眼?很快,子产查出了太子建的阴谋,将他骗到宫内,对他说:“我们好意收留你,可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为何要跟我们玩无间道!”
  
  太子建说:“绝无此事,我可是个好人来的,怎么会这么干!”
  
  郑定公大怒:“你个白眼狼,到了这时候还在装好人,你是好人,寡人就是圣人了!来人啊,把这个不要脸的卧底给砍了!”
  
  可怜的太子建,在楚国被亲生老爸追杀,在宋国被人无视,在晋国被人利用,临了临了又在郑国被人砍了脑袋,可悲可叹啊,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城父把自己的脑袋交给好哥们儿奋扬,也省得客死他乡,最后还落了个忘恩负义的名声。

  老板兼战友太子建死了,伍子胥又得接着逃了,不同的事,这次他还得带上一个拖油瓶,太子建年幼的儿子王孙胜。
  
  郑国是不能待了,逃哪去呢?晋国的晋倾公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齐国的国君齐景公是个喜欢吃喝玩乐从不惹事儿的家伙,越发的靠不住;秦国的秦哀公则更别提了,楚平王是他妹夫,两个人是老相好来的;想来想去,伍子胥决定逃到吴国去,吴国和楚国打了多年的仗,双方都死了不少人,怨仇极深。一句话,吴国和伍子胥一样恨楚国,他们是同道来的。
  
  归根到底,齐晋等大国堂堂皇皇,被山带河,老百姓安居乐业,靠他们去帮八杆子打不到的伍子胥报仇,那无异于痴人说梦。吴国就不一样,那里的老百姓全都是断发文身一言不合就要拔刀子的少数民族好汉,这样的人,最合伍子胥的胃口了。一句话,以伍子胥的性格,他更适合当一个吴国人而不是楚国人,把那里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那是在好不过了。

  从郑国到吴国的都城姑苏,路途千里,还要穿过楚国的领土,这是一段杀机四伏的路程。伍子胥带着王孙胜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吴楚交界处的昭关。(今安徽合肥一带)
  
  过了此关,便是大江,通吴的水路了。可是这最后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为了防止伍子胥逃到吴国,楚平王早派了大军驻扎在此,盘查过往行人,伍子胥长的高大威猛,好认之极,如何能躲得过如此严苛的盘查呢?
  
  伍子胥很郁闷:“跑了半天,偏偏就这最后一关过不去,我要是会传说中的易容术就好了!”正在发愁,前面突然转出一个白发老翁,边走边唱着歌:“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伍子胥正要鼓掌,那老翁突然上前行礼问道:“这位帅哥敢情就是伍子胥?”
  
  伍子胥吓了一跳,赶忙否认:“别乱说,谁是伍子胥!你才是伍子胥,你们全家人都是伍子胥!”
  
  那老翁大笑:“将军休要害怕,老汉乃山下隐士东皋公,是个好人来的,有事但讲无妨。”
  
  “在下正是伍子胥,老丈何以知之?”
  
  “那日打从昭关经过,见挂有图形,与将军面貌相似,故而冒叫一声,多有得罪。”
  
  “原来如此。既是本地人,请问老丈:除了这昭关,不知还哪条道路可通吴国?”
  
  “说句实话——并无别路,除非你能变成鸟飞过去!”
  
  “Oh my god!”伍子胥大感绝望,摆了个pose也唱上了:“听说吴国路不通,好似狼牙箭穿胸。心猿意马终何用?爹娘啊……父母的冤仇一场空!”
  
  “将军不必悲伤。此地离寒舍不远,请至庄中一叙。”
  
  “萍水相逢,怎好打搅!再说我身上也没带人民币付住宿费。”
  
  “将军无需见外,有道是……”说着说着东皋公又唱上了:“山在西来水在东,山水相连处处通。男儿四海皆朋友,人到何处不相逢。”

  就这样,伍子胥在东皋公的庄上安顿了下来,这一住,就是足足七日,每天想着如何过关,度日如年。
  
  这正是:“过了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枉悬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
  
  伍子胥郁闷啊,在庄内耗了七天,走又走不得,留又留不得,耽搁时日,每天吃闲饭,他感觉自己快要抓狂了。这一夜,伍子胥寝不能寐,辗转寻思,反侧不安,望着窗外的一轮明月,伍子胥又放声唱了起来:
  
  “一轮明月照窗前,
  愁人心中似箭穿。
  实指望到吴国借兵回转,
  谁知道昭关有阻拦。
  幸遇那东皋公行方便,
  他将我隐藏在后花园。
  一连几天我的眉不展,
  夜夜何曾得安眠。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满腹的含冤我向谁言,
  我好比哀哀长空雁,
  我好比龙困在浅沙滩。
  我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我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够盼到明天!”
  
  这一段乃是京剧《文昭关》的著名唱段,具有极强的魔力,这一唱不要紧,伍子胥的头发胡子全给唱白了。
  
  第二天一早,东皋公叩门而入,见了伍子胥,大惊道:“将军用了什么牌子的染发剂,怎么头发胡子全白了,看不出来啊,您还是一位时尚人士!”
  
  “染发剂,什么东东,从没听说过!你说我头发胡子都白了,怎么可能?别跟我开国际玩笑!”
  
  东皋公取来一面镜子,“不信你自己看!”
  
  果然,镜中的伍子胥,须发入雪,活脱脱的一个白发魔男!
  
  伍子胥把镜子一扔,伤心地哭了起来:“想我一个绝世大帅哥,一事无成,双鬓已斑,天乎!天乎!”
  
  东皋公却突然大笑起来:“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伍子胥气极:“我头发白了你居然还恭喜我,你小子有没有一点同情心啊!”
  
  “头发白了好哇,白了多酷啊,而且如此一来,你就可以轻松过关了!”
  
  伍子胥梨花带雨,问:“此话怎讲?”
  
  “公子状貌雄伟,见者易识。今须鬓斑白,一时难辨,可以混过俗眼,我有一好友,名叫皇甫讷,与将军像貌相似。叫他假扮足下,足下却扮为仆者,倘吾友被执,争吵之间,足下便可抢过昭关也。”
  
  伍子胥迟疑道:“先生之计虽善,但累及贵友,于心不安哪!”
  
  如此时候,还在为他人考虑,伍子胥果然是个君子。
  
  东皋公笑道:“这个不妨,老夫自有妙计。”

  就这样,靠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帮忙,伍子胥顺利的混过了关去。而皇甫讷则被守关的士兵抓了起来,这时候东皋公出马了,原来东皋公是守关楚将的好朋友,一说之下才发现是抓错了人,守关楚将很不好意思,将两人好吃好喝的招待了一顿,又取出金帛赔罪。两人称谢下关,飘然而去。
  
  而这个时候,一身白衣满头白发的孤胆英雄伍子胥带着孤苦小儿王孙胜,已经来到了滚滚东流的长江边上,但见滔滔江水,茫茫浩浩,波涛万顷,无舟可渡。伍子胥前阻大水,后虑追兵,急的直跳脚:“天哪,为什么每次到了这种情节的时候都要搞这么一套:有追兵就必然有河,而且一定找不到船,从前秦国崤之战的三帅就被摆了一道,现在又来玩我了,连剧本都不用看!渔翁,我知道你一定就在附近,快出来吧,轮到你了!”
  
  果然,江中出现了一个渔翁,摇着小船逆水而上,口中歌道:“日月昭昭乎侵已驰,与子期乎芦之漪。”
  
  意思是说:日月明亮啊已渐向西偏,与你会和在芦苇岸边。
  
  原来渔翁怕有人发现,所以假装不知道,唱歌暗示等太阳下山了再和他相约到芦苇丛中相会。
  
  伍子胥大叫一声:“收到!”躲进了芦苇丛中。
  
  太阳终于下山了,渔父依约前来,口中歌道:“日已夕兮,予心忧悲;月已驰兮,何不渡为?事寖急兮,当奈何?”
  
  意思是:太阳下山来哟好伤心来嗨哟,兄弟你还在等什么,赶快赶快上船来哟!
  
  伍子胥大喜,船一靠岸,他就跳了上去,伏下身子,等到了江心,才抬起头来对渔父说:“请问恩人贵姓,将来好报答您的大恩大德。”
  
  渔父说:“当今之世,天下动荡,两个罪犯相逢于江,大家心照不宣,又何必互问姓名呢?你就叫我渔丈人,我则称你芦中人,如何?”
  
  两人会心一笑,将到岸边,伍子胥又解下自己的佩剑,说道:“这是我父亲生前所用的宝剑,上面镶有北斗七星,价值百金,请恩人收下,权且做个纪念。”
  
  渔父道:“我听说楚王发布了一道命令:‘有人抓到伍子胥,就犒赏千两黄金。’现在我连千两黄金都不要,又怎么会要你那价值百金的宝剑。况且老汉打鱼江中,要它何用!请你不要再拿这破剑恶心我了。”
  
  说话间,两人已到对岸,渔父取出便当,和伍子胥一起吃饭,还催促他:“快些吃了饭赶路,不要让追你的人赶上了!”
  
  伍子胥说:“好!”说着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一番,拔腿就走。他心里还不放心,回头又补了一句:“请收好你的一次性饭盒,莫让别人看到了,以免走漏消息。”(坏就坏在这一句了)
  
  渔父说:“放心,我不会污染环境的。”
  
  伍子胥刚刚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不对,回头一看,渔父已经将船弄翻,连人带船沉没到了茫茫江水之中。
  
  叫他不要污染环境,他还要污染水源,真是气人!
  
  伍子胥呆呆地看着江心沉船荡起的涟漪,心中默念道“这下好了,绝对不会再有人走漏消息了,伍子胥,你这个混蛋,现在你总该安心了吧!”
  
  明月高悬,江风猎猎,伍子胥牵着王孙胜的小手,孤独的白发随风飘扬,转过头,已是无语凝咽。

  话说伍子胥过了大江,来到吴国境内,这一路盘缠已经用尽,他和王孙胜只好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捱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两人终于是再也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身心已经疲惫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突然,伍子胥眼前一亮,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饥肠辘辘的两人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的盯在了那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他很想上前要饭,可惜面子上又实在过不去——唉,没想到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沦落到向妇人乞食的地步,悲哀啊!
  
  伍子胥向前走了几步,又紧握拳头退了回来——万一,万一她把我当成流氓怎么办?那我可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
  
  一口饭难倒英雄汉,介子推割股啖君,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啊!
  
  终于,还是面包战胜了面子,伍子胥鼓起勇气,走上前去,结结巴巴的说道:“姐姐,可以给我点吃的吗?我的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那浣纱女低头害羞的说道:“我一个人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年近三十尚未出嫁,我的饭可不能给你这个陌生男子吃。”
  
  伍子胥说:“姐姐此言差矣,救济一个境遇窘迫的人少许饭食,又有什么嫌疑呢?”
  
  那女子抬起头来,只见身前立了一个高大男子,一袭白衣,满头白发,分明是个老头,当下气坏了:“讨饭就讨饭,你这人年纪一大把,干嘛胡说八道,明明是个老头儿,却开口叫我姐姐,你羞也不羞!”
  
  伍子胥一愣,哭笑不得,赶忙拨开长发,露出俊朗的面容,笑道:“姐姐误会了,我虽遭变故白了头发,年纪却是不大,你看清楚了!”
  
  那女子一看不要紧,心里顿时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的身躯雄伟挺拔,飘然的白发更显英姿,满脸的风尘遮不住骄傲的神情,历经磨难的面庞更添几分成熟的魅力!天哪,这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男子,Oh my god,我要晕了!
  
  “姐姐,你怎么了,别生气别生气,大不了我不吃就是!”伍子胥拉起王孙胜,慌忙离开。
  
  “站住!看在你长得比较帅的份上,吃吧!”说着那女子打开装便当的竹筐,盛上饭和汤,直身跪地,庄重的递给伍子胥。
  
  伍子胥客气,只吃了两碗就不吃了,女子说:“先生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饱吃一顿呢?”
  
  伍子胥不客气了,狼吞虎咽一番,站起身来说:“蒙姐姐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是个通缉犯来的,要是别人问起来,你千万别说碰过我,ok?”
  
  女子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我的命好苦啊,一辈子从没动过心,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帅哥,偏偏又是个通缉犯,看来我和他是有缘无份了!
  
  伍子胥见女子面如土色,不发一言,忙道:“姐姐你又怎么了,别怕,我虽是个通缉犯,却是被人陷害,其实心眼大大的好,只要你就当没见过我,那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子凄然叹道:“唉!我单身与母亲居住了三十年,一直以守贞节自勉,不愿嫁人。刚才我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男子聊天,还和他一起吃饭呢?这已逾越礼仪,亏损妇道,我自己也不能容忍,你走吧!让我自己冷静一下!”
  
  伍子胥欲言又止,只好躬身拜了一拜,告辞离去。
  
  待伍子胥走远后,那女子才颓然委地,望着溪水中自己的倒影顾影自怜道:“想我孤苦半生,一直孤芳自赏,没想到今日却被一个不知姓名的陌生男子打破了古井无波的心中之湖,几乎不能自持,可怜,小女子我好可怜啊!”说着她仰面躺下,望着蔚蓝蔚蓝的天空,凄然唱道: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 再见
  Goodbye My Love 相见不如那一天
  我把一切给了你 希望你要珍惜
  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 再见
  Goodbye My Love 从此和你分开
  我会永远永远 爱你在心里
  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我永远怀念你!”
  
  一曲即终,浣纱女站起身来,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突然感觉有些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的摆在那儿,无言的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天哪,难道人长得帅也是一种错吗?!”伍子胥一声长叹,感伤不已,咬破指头,在溪边的大石上血书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写完后,伍子胥又怕被别人发现,用土将石头埋了起来。
  
  十年之后,伍子胥功成名就,袭破郢都返回吴国时路过此地,想起旧事,挖出大石,上面的血字历历在目,居然没有一点磨损。子胥守信,将千两黄金投入濑水之中,至今名其水为投金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空大家可以去捞捞看,说不定可以大发一笔。

  好有一比,如果说楚平王是革命样板戏《白毛女》中的黄世仁,费无极是穆仁智,伍奢是杨白劳,那么伍子胥就只好委屈一点当个杨喜儿了。都说万恶的旧社会能把人变成鬼,伍子胥没有变成鬼,倒是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白发魔男,昭关边飘飞的白发决然地划出了界限:这边是红尘、是黑发,那边是荒原,是孤独的英雄。
  
  可是这个孤独的英雄却莫名其妙的当上了丐帮帮主.

  梅里城内(吴国旧都,地在今江苏无锡市东南),繁华的闹市上人流熙攘,一个白衣白发的高大男子披散着头发,光着双脚,满脸污秽,沿街乞讨。
  
  这个落魄的男子就是我们的白发魔男伍子胥了,他在吴国举目无亲,根本找不着人帮他引荐,所以只好假装癫狂,吸引有心人的注意。
  
  这副模样,到有几分像武林高手丐帮帮主洪七公,怪不得后世的乞丐将伍子胥奉为祖师爷——这所有行业都讲求一个名人效应,就像墨家尊大禹为祖师爷,道教尊老子为祖师爷,木匠尊鲁班为祖师爷,就连屠夫都尊张飞为祖师爷,他们当然不管这些人答不答应,只要是沾的上边的,越有名越好。

  或许是世道太乱,无家可归的乞丐太多,所以根本没有人注意他,过往的人们说不定还会留下一些鄙夷的目光:身材壮硕,好手好脚,干什么混不了一口饭吃,却厚颜无耻的去做乞丐这种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低下工种,真丢人,丢死人了!
  
  落得如此地步,伍子胥一定郁闷死了吧!换做是秦琼杨志等徒,恐怕这个时候就要凄凄惨惨的开始卖自己的祖传宝物了——他身上不是还有一把父亲伍奢留下来的七星宝剑吗?
  
  伍子胥偏不,因为他还有一条退路,那就是吹箫卖艺!——不是说我乞讨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吗,那我就给你们展示一点高技巧高难度的东东!
  
  “第一个节目,自创曲演奏。词曲作者:伍子胥,演奏者:伍子胥,演唱者:芈胜。”王孙胜用他那稚嫩的童音给伍子胥报起幕来。(芈,音米,楚国国姓)
  
  伍子胥取出了一支斑竹萧,呜呜的吹了起来,王孙胜在一旁唱道:
  
  伍子胥,伍子胥,跋涉宋郑身无依,千惊万恐凄复悲!父仇不报,何以生为?
  伍子胥,伍子胥,昭关一度变须眉,千惊万恐凄复悲!兄仇不报,何以生为?
  伍子胥,伍子胥,芦花渡口溧阳西,千生万死及吴陲,吹箫乞食凄复悲!身仇不报,何以生为?
  
  萧声哀切,幽怨动人,人们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前面的帽子里扔零钱,可惜伍子胥在楚国有名的很,在吴国却是没啥知名度,吴市里一个人也不认识他。
  
  伍子胥钱赚了不少,可是他依旧很郁闷,因为他真正目的没有达到,他真正的目的,是要见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吴王僚。
  
  不过要见吴王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里面需要一个穿针引线的人。
  
  这就是伍子胥这几天辛苦做秀的真正目的。
  
  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天后,这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就是管理吴国农贸市场的城管队队长——被离同志。
  
  被离同志的日常工作,就是维持市场秩序还有收收税什么的,不过他除了本职工作外,还有一个业余爱好,那就是喜欢给人看相。所以,当他一看到伍子胥的时候,立马惊呆了,说:“我被离一辈子看相,阅人无数,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貌,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异国亡臣?”
  
  被离马上将此事禀告给了吴王僚,说:“我在市场上看到了一个鹤发童颜的江湖高人,大王您一定有兴趣见见他。”
  
  吴王僚大喜,连忙召见伍子胥。
  
  被离于是带着伍子胥一起进宫谒见吴王僚,吴王僚一见伍子胥,就被他的雄伟相貌所倾倒了(看来所有人都是外貌协会的,长的帅就是好啊),两人一连交谈了三天三夜,伍子胥的话居然一句都不带重复的。
  
  长的又帅,又这么会演讲,吴王僚顿时对伍子胥刮目相看,欣赏之极,他知道伍子胥对楚国君臣恨之入骨,便决定兴师伐楚,为子胥报仇。
  
  就当伍子胥的愿望就要达成的时候,一个人跑出来唱反调了,这个人就是吴王僚的堂哥——公子光。
    

4.一选在选的领导人——刺客解决问题

  公子光为什么要阻挠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不敢攻打楚国,而是因为,他也看上伍子胥了,他要这个智勇双全的白发魔男帮助自己干掉吴王僚,至于伍子胥报仇的事情,他公子光一样也有力量帮伍子胥达成,并且做的只会比吴王僚更好。
  
  公子光为什么一定要如此灭绝人性干掉自己的兄弟呢,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从头说起的话,这事儿就得扯的很远喽,为了说得足够清楚,咱们有必要把吴国的祖宗十八代拉出来说道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久的无数久以前,有邰氏部落酋长有个女儿叫姜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帝喾(音库)的正妻,一日,姜原MM出外野营,发现地上有个巨人的脚印,就走近去认真观赏,心中立即产生了一种兴奋的愉悦,越看越喜欢,情不自禁的伸出脚来踩踏巨人的脚印。这一踏不打紧,姜原突然觉得全身颤抖,一阵暖流通过身体,仿佛高潮一般。
  
  结果事情大条了,姜原一回家,就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姜MM很害怕,担心自己会背上淫荡的罪名,连忙跑去找族里的巫师询问,巫师做法通神了一番,回答说:“你本来是个纯洁的女孩儿,但是你踩踏了上帝的脚印,天意才决定要你怀孕并生下这个孩子。”
  
  十个月之后,姜原与脚印生的小孩出世了,是个大胖小子,长得肥嘟嘟的,一点儿不像上帝。
  
  可是姜原却认定这个小孩是个怪物,把他扔到了一个狭窄的小巷里,但经过那里的牛马发现他后,都吃惊的掉头就走,非但不踩他,连靠都不敢靠近,姜原于是又把他扔在树林里,正赶上树林里有许多砍树的人,所以只好再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结了冰的池泽上,姜原心想,现在你这个怪物活不了了吧,没想到这时天上突然飞来无数的禽鸟,它们全张开翅膀盖在他身上,结成一个天然大被,为他保暖。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把他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圣灵感孕,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眼熟,没错,洋和尚耶稣也是这么生下来的,也许,中国和西方的人类起源,有着极为微妙的关系?)
  
  这个故事显然是个神话,踩脚印都能生小孩的话,那还要男人做什么!原始社会男女关系混乱,人们就像兔子一样可以随意交配,孩子他爹比较难认定,事情说不清楚了,只好编一个神话来糊弄人。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自己这一家乃是应运而生,老天爷的后代,自然可以高人一等当上天下之主,这样一来,那些老百姓们也只好抬起头来四十五度角羡慕敬仰乖乖听话的份儿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个神话也许隐藏着人类起源的秘密,或许我们大家都是外星人(巨人)的后代?

  弃这个小朋友虽然不是真的神仙与人的杂交品种,但他却还真是个神童,小时候就精通植物学,经他种出来的桑麻、五谷等农作物都长得都极为茂盛,到他成人之后,又开始考察山林、川泽、丘陵、水边平地、低洼地等适宜于耕种的土地,根据不同土质和地势,分别种植稷稻梁豆麦等,使不同的土地跟各种农作物的生产条件,能够相互适应,各地的粉丝都慕名前来找他签名、请教,一时间,弃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庄稼好手,农业专家。
  
  当时是尧帝执政,因遭受洪水的灾害,老百姓漂流失所,纷纷迁居到高低聚居。尧帝听说弃这个小伙子是个出色的农业专家,于是专程拜访了他,并任命他为“农师”,教老百姓依山而居,随地造屋,建立村落,钻研耕种之道,带领大家共同富裕,齐创和谐社会。过了三年多,老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脸上再也看不到饥饿贫乏的神色了。新任领导人舜帝于是将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这个地方分封给他,号为后稷,赐姓为姬。
  
  后稷死后,他的儿子不窋(zhú,竹)继位。后来由于夏朝的统治衰微,不窋失去了农师的官职流浪到了戎狄地区。(也许是得罪哪个权贵了)不窋死后,他的儿子鞠继任周族领袖,仍立足于戎狄之地。他在领导周人勤于农务的同时,学习戎狄部落的畜牧与狩猎知识。
  
  鞠死后,儿子公刘继位。据《吴越春秋》记载,公刘这个人善良的有些夸张,他走路都不践踏鲜嫩的野草,驾车时总是避开初生的芦苇,颇有一点佛家高僧的味道。周族此时虽然和戎狄人比邻而居,也开始从事一些畜牧业,但种地毕竟是他们的老本行,所以公刘一心想重振周族传统的农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公刘努力奋斗,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四处巡行,考察耕田,因地制宜,种植庄稼,并率领族人经漆水、沮水,挺进于渭河流域,伐取木材以供使用,使得周族出门的人有旅费,居家的人有存款。民众的生活都靠他好起来。
  
  看来周族很早的时候就是一个发达的农耕民族了,不过我怎么老觉得后稷和公刘两人有点像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村长支书什么的呢?
  
  后来,为了发展农业,公刘又带领着族人迁徙到了豳(bīn,宾)邑(今陕西邠县),《诗经·大雅·公刘》中记叙了公刘白手起家的全过程。翻译成现代文其大意如下:
  
  好心的公刘,他不敢安居只顾忙。
   忙着修田界,忙着谷进仓。
   干粮预备好,用各种袋子装。
   大家和睦美德扬。
  弓箭齐武装,
  盾牌、长矛、板斧手上晃,
  迈开脚步向前方。
  
   好心的公刘,察看了这块好地方。
  选地人丁要兴旺,
  建房要民心归顺又舒畅,
  没有隐患来潜藏。
   他一会儿上山坡,一会儿走到平原上。
   腰里带着啥东西?
   美玉和宝石,还有装饰的佩刀在装样。
  
   好心的公刘,来到众多水泉边,观看平原的宽广。
  他登上南边的山冈,
  发现了个叫做京师的好地方。
  京师之地多辽阔,于是搞起了房地产,要建经济适用房,
  谈笑风生好热闹,到处闹嚷嚷。
  
   好心的公刘,在京邑安家已停当。
  走路轻快好繁忙,
  叫群臣就坐来入场。
  待到宾主都坐定,命令开始祭先王。
  把猪赶出来宰杀,用瓢舀酒浆。
   有吃又有喝,公刘为君王。
  
   好心的公刘,开辟土地宽又长,观测日影上高冈,
   山南山北勘察忙,看看流泉去哪方。
   把军队分成三组来驻防,洼地平地都测量,开出田地种食粮。
   山的西面也丈量,豳人的土地真宽广。
  
   好心的公刘,在豳开始建屋房。
   横渡渭水河,开办采石场。
   房基墙脚都修筑,欢歌笑语盖屋忙。
  住在皇涧岸,面向过涧边。依山靠水楼盘好,定居大众人丁旺。

  这首诗写得很清楚了,因为公刘选的楼盘好,所以各族的人都跑来买房买地投靠他,周朝事业的兴盛就是打这时候开始的。

  公刘九代之后,周族又出了一个出色的首领叫做古公亶父,他继承和发扬了后稷、公刘所开创的伟大事业,积善德,行仁义,国人都很爱戴他。戎狄的薰鬻(音育)族见周族人过都上了好日子,心里十分嫉妒,便出兵攻打他们想大捞一笔,古公亶父送去了犬马牛羊,狄人不满足,又来侵扰;古公亶父又送去皮帛、珠宝,狄人还是不答应。
  
  古公亶父问:“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狄人回答:“想要你的土地,好搞房地产啊!”
  
  周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都想奋起反击赶跑侵略者。
  
  古公却说:“作为一个好干部,是不会因为这本应养育人民的土地,来危害这块土地所养育的人民的。现在戎狄前来侵犯,目的是为了夺取我的土地和百姓。百姓跟着我或跟着他们,有什么区别呢?百姓为了我的缘故去打仗,而牺牲了他们的父子兄弟,我又有何颜面在做他们的君主呢?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干。”
  
  说完他便带领家众离开豳地,翻越梁山,到岐山脚下居住。
  
  但是豳邑的老百姓们就是想跟着古公混,这样体贴的老大,到哪去找啊!
  
  于是他们扶老携幼,带着炊具,死皮赖脸的非要投奔古公。其他邻国听说古公这么仁爱,也有很多来归从他。于是古公就废除戎狄的风俗,营造城郭,建筑房舍,把民众分成邑落定居下来。一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小城,二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大城,岐周的老百姓也增长到了建国初的五倍。
  
  这一段上古的历史出自《史记·周本纪》和《吴越春秋》,在这里面,古公亶父被描写成一个尊重生命,爱惜百姓,不惜放弃自己富贵的大慈善家,但是咱们仔细想想,上古时代关于土地和人口的争夺是否真的如此温情?作为一个奴隶社会的大奴隶主,古公亶父真的就如此大方?《诗经·大雅·公刘》里已经描写得很清楚了,豳邑这块地方原先就是古公的老祖先公刘从戎狄人那里抢来的。由此可见戎狄人之所以要攻打他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所以我看这个历史事件八成只是古公的政治表演,他之所以迁离豳邑,其实是因为打不过戎狄,所以才迁到岐山,投靠强大的商朝,以寻求保护。《竹书纪年》中有载:“(商王)武乙六年,邻迁岐周。命周公亶父, 赐以岐邑。”,可见岐邑这块肥美的土地乃是商王朝赐给周人的封地,他们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利用已经被戎狄化了的周人去对付桀骜不驯的戎狄人,乃是驱狼斗虎之计,不过他们这着棋下错了,驱狼斗虎最后变成了养虎为患,后来周族越来越强大,结果反客为主,灭到商朝取而代之了。《诗经·鲁颂·宓宫》载:“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说的更是清楚之极,古公率民住在岐山阳,就开始准备实力翦灭殷商了。 


  说了大半天周朝的发家史,大家纳闷了,这书写的不是吴国吗,怎么老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呢,吴国虽然处在荆楚南蛮之地,但它的创始人,却是从周族离家出走的俩倒霉孩子。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古公亶父有三个儿子,长子名太伯,次子名仲雍,少子名季历。季历娶太任氏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昌。据《尚书帝命验》记载,太任临产时,有一红色小鸟衔丹书飞来,停放在太任产房门上,书上写道:“恭敬上天而不懈怠者吉祥,怠慢上天而不恭敬者灭亡;奉行道义而克制私欲者天下从,满足私欲而抛弃道义者无善终。凡事不努力为之则会枉费心机,不恭敬上天则不能获得正果;枉费心机者最终要灭亡,恭敬上天者才能流传万世。以仁义取天下,以仁义守天下,则可传之百世;以不仁取天下,以仁义守天下,则可传之十世;以不仁取天下,又以不仁守天下,则会一世而亡。”
  
  又是一个帝王神话,我看这八成是季历玩的鬼把戏,搞得应该是清朝时雍正夺嫡的那一套。
  
  不管是不是季历搞得鬼,反正就因为这件所谓的“圣瑞”,让古公对这个小孙子另眼相看,宠爱有加,他说:“能够复兴大周王业的人,大概就是我们小昌了吧!”!因而将少子改名为季历。
  
  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所谓历,就是嫡的意思,按照宗法制,季历不是嫡长子,本来是没有继承君位的资格的,古公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改这样的名,这意思已经昭然若揭了。
  
  在这种情况下,太伯和仲雍两兄弟发挥了大公无私的伟大情操,他们借口到衡山采药,乘机带着族人逃到荆楚南蛮子地,文身断发,以表示自己不能在宗庙主持祭祀。
  
  前面这句文身断发是什么意思呢?据《集解》载:“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这说的是东南民族百越的习俗,断发是为了方便在水中活动,因为要经常潜水,捕捉鱼虾,头发太长,很容易被水中水草缠绕导致溺水身亡。文身以象龙子,则是一种图腾崇拜,借文身来保佑自己,在水中的渔猎活动能减少伤害,获取更多的猎物。龙子应该是水中捕猎的高手,类似鳄鱼的爬行动物。
  
  太伯和仲雍两兄弟还真是表现的决绝啊,头发也不要了,刺青也刺上了,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氓老大一般,硬是不想要那个恶心的继承权了。
  
  就这样,季历恶心走了他俩哥哥,正式当上了周王,改称王季,而他的儿子昌就是日后那个鼎鼎大名的周文王了。

  对于这件高尚的有点离谱的让国事件,至圣先师孔老夫子是这么评价的:“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出自《论语·泰伯第八》,泰伯即太伯,两字通假)意思是说:“泰伯,那可以说是具备至高无上的品德了。三次让出天下,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三让意为:泰伯出走一间天下;古公死后不回来奔丧,以便让季历继承王位二间天下;季历死后也不回来,以便让姬昌继承王位三让天下。)
  
  敬仰的都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了,看来孔子绝对是太伯的狂热粉丝、铁杆拥趸,
  
  就因为孔子的这句话,后世儒家对太伯的行为也推崇备至,如晚唐著名农学家,诗人陆龟蒙在《和袭美太伯庙》中就曾写道:“故国城荒德未荒,年年椒奠湿中堂。迩来父子争天下,不信人间有让王。”
  
  也许是我这个人心里太阴暗,“不信人间有让王”,我还真就是不相信太伯是心甘情愿让出王位的,这不但违反人性,还违反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太伯让国这件事发生在商朝末年,中国早已是个发达的奴隶社会了,国君这个最大的奴隶主能拥有大量的剩余价值和各种特权,这么好的事儿,太伯怎么会是说让就让呢?
  
  要是这事儿发生在三代以前的尧舜时期,那我还相信几分,因为那时候的氏族领袖过的比老百姓还不如呢!
  
  退一万步,就算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太伯的觉悟本来比较高,人家天生就比较大方,但这里还有一件事情说不通:要知道当时周族正处于需要扩充实力同殷商王朝作战的时候,太伯和仲雍这时候带着族人离去,无疑会使周族的实力受到削弱。就算太伯宁愿把国君的位子让给季历,他也完全没有必要逃到千里之外,对于周人而言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的荆蛮之地去,他们完全可以留在本部落内部协助季历,这才符合周族的大局利益。
  
  所以,我认为,在这段语焉不详的上古记载之中,隐藏着一段极其残酷而惊人的历史:为了争夺王位,周族内部太伯、仲雍等部族联合起来,同季历的部族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部族争斗,甚至是战争。季历的部族最终取得胜利,将太伯、仲雍部族赶出周地。
  
  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合理的解释太伯和仲雍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带着族人迁徙到那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去,失败者总是要逃的越远越好的,否则胜利者迟早会打过来斩草除根的,那样可就死定了。

  太伯和仲雍逃到了荆楚蛮荒之地后,肯定也经过一番艰苦的争斗和厮杀,最后,当地的土著被周族人收服,太伯就在这里自立为君,国号句吴(句为发声词头,无实际意义),简称吴。也就是现在江苏省太湖旁边的无锡、常熟一带。
  
  为什么太伯要将自己的国号定为“吴”,一种说法认为:“吴”字其实是一种鱼,在中国古文中,鯱、五、鱼、吴四字为同音字,那时太湖一带,河道纵横交错,初民们渔猎为生,泰伯和百姓把鱼作为“图腾”,吴地崇鱼、喜鱼的习俗传至今日,每逢过年,家家门上贴挂鱼图,以示年年有余,在房门上贴挂“鲤鱼飞跃图”,以示“鲤鱼跳龙门,全家交好运”。
  
  但是根据《吴越春秋》的记载,太伯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跟他一起逃亡的弟弟仲雍又名吴仲,而太伯没有子嗣,所以将国号定为“吴”,以让自己的弟弟继承君位。
  
  另据《史记·周本纪》记载,仲雍除了名吴仲外,还有一个名字叫虞仲,今天江苏常熟还有座虞山,据说就是虞仲死后所葬之地。
  
  此外,今天江苏的泰兴和泰州的泰就是因为是泰伯的属地,所以才有这个泰字的,而且江苏的那个第一淡水湖也是因湖边有邑,称太伯邑,而得名于如今所谓的太湖。
  
  吴国的历史,从这里开始就默默无闻了,历西周一世及春秋时代的前半部分,史书对吴国的记载,都是简而又简,除了历任国君的名字,吴国好像被这个激荡的时代遗忘了一般。
  
  太伯的后人也是周族大家庭的一分子,为什么数百年来他们都不和中原各国联系交往呢?是交通不便?还是吴国的世系根本就是伪造的?这里面留给了大家无数的想象空间。

  可是到了公元前584年左右,吴国突然崛起,开始在春秋舞台上崭露头角,吴国的第十九代君主寿梦就像个幽灵一般横空出世,自称为王,四面侵略,先是攻打晋国的小弟郯国,后又侵扰楚国的小弟“州来”,搞的大家晕头转向:这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以前咋没听说过。
  
  在大家都比较晕的时候,晋国先从混乱中回过神来,往吴国派出了一个特殊的使臣,那就在晋楚争霸起了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人物巫臣,他将中原先进的车战之法带到了吴国,并教唆吴国和晋国一起对付楚国。
  
  这就是晋国的远交近攻之策,这一招太妙了,楚国在晋吴的联手摧残之下,霸业渐衰,从此再也无法专心用兵中原,陷入了两面作战的困境。
  
  吴王寿梦在位二十五年,也跟楚国打了足足二十五年的仗,正是在他的手里,鸟不拉屎的吴国开始日益强大起来,给日渐沉闷的春秋霸局增加了一个朝气蓬勃的生力军。
  
  吴寿梦二十五年(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病危将死。他有四个儿子,分别叫诸樊、馀祭、馀昧、季札,其中季札学问最好,人品也最好,所以寿梦想让他当自己的接班人。

  寿梦这一点就做的不对了,古公当年希望将王位传给小儿子季历,那是因为商朝末年周族的宗法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是到了那时的春秋末年,周朝的宗法制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了。总的来说,周宗法制中注重政治阶级的嫡长子继承制比较于商朝时注重血统关系的亲亲制度(《史记·殷本纪》:“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而言,还是有它的先进性的,因为这样做能杜绝诸子和诸弟的继承权,从而解决了王位继承中因名分不定而产生的祸乱纷争,从而规范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保证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正因为周礼的嫡长子继承制解决了这个历史提出的重要问题,有利于封建制度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周代各诸侯大都把这个制度严格的遵循了下来,凡是跟这个制度较劲的人,大多没什么好下场,从前的一代霸主齐桓公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晚节不保,落得个凄凉而死的可悲结局。
  
  可是寿梦好像完全不懂得这一套,非要把国君的位子交给小儿子季札,这正说明周礼在吴国完全没有一点生存的土壤,多年不与中原来往,原先的周族后人早已被当地的蛮夷土著给同化了。

  而作为当事人,季札对于这件事的看法却出乎了大家的预料,小伙子虽然生长在蛮夷之地,但从小就对周礼十分向往,那觉悟可不是一般的高,所以当他一听说父亲想要让自己当王,就死活也不肯答应,说:“天下间周礼最大,怎么能因为父子之间的私情而干犯礼法呢?我不能当王,谁让我当王我就跟他急!”
  
  季札觉悟高,本应继承王位的寿梦嫡长子诸樊当然也不能落于人后,他说:“你不当,我更不能当!当年周太王古公亶父认为周文王圣明,想把王位传给少子季历,我们的祖先太伯因而让贤逃到荆蛮之地,建立了吴国,使周王朝得以兴盛。我作为太伯的光荣后代,一定要继承先人的优良传统,退位让贤,离开宫廷,去乡下种地!”
  
  两个人你谦我让,吵个不停,病的晕忽忽的寿梦头更加疼了,这俩小子谁也不肯当王,那我辛辛苦苦建立的基业谁来给我发扬光大呀!不行,我得想个折衷的办法。
  
  想了半天,寿梦终于找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案,他说:“别争了!诸樊,你来当王,不过你要答应老爸一句话,这国君的位子一定要按照你们四兄弟的次序依次传下去,直到传给季札为止。”
  
  说完这个遗嘱,寿梦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心力,这个开创吴国霸业的一代开山怪,就这么双腿一伸,死了。

  寿梦死后,诸樊还有吴国的百姓还不肯放弃,一个劲地坚持要季札来当最高领导人,季札被他们弄的心烦意乱神经衰落,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跑到乡下种田去了,死活不肯回来,说:“求求你们了,饶了我吧,我真的不想当你们的国君!”
  
  大家无奈,只好放弃,诸樊正式当上了吴王。
  
  吴王诸樊当上国君后一心只想干一件事儿,那就是跟楚国拼命,倒不是因为楚国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而是他想在激烈的战争中把自己的命给拼掉,这样一来季札就能早点上台了。
  
  可是这事儿怪了,无论诸樊打仗怎么轻死犯勇,他就是死不了。吴王诸樊急了,于是他开始故意骄傲放纵,轻视祭祀,怠慢鬼神,仰面对天,祈求速死。
  
  吴王诸樊十三年(公元前548),诸樊终于如愿以偿,要死了,临死之前,他遗命继任者二弟余祭说:“一定……一定要把国家传给季札。”说完就死了。
  
  余祭于是找到季札,死活要把延陵(今江苏常州)封给他。
  
  季札无奈,只好从乡下回来当官,因为他的封地在延陵,所以世人都尊称他为“延陵季子”。

  余祭当上吴王后,不但老和北边儿的楚国开战,还经常攻打南方的越国,就想学他大哥一样想着早点死掉,好让季札早点上位。
  
  吴王余祭十七年(公元前544年),吴国又去攻打越国,抓到一个俘虏,砍了他的双脚,派他去看守船只。一次余祭去战船上视察工作,喝醉酒就在船上休息,没想到那个越国俘虏趁机偷偷爬了过来,解开余祭的佩刀,将余祭给暗杀了。
  
  余祭死后,革命的火种继续传到了三弟余昧手里,余昧知道自己下面就该轮到季札了,便将季札任为国相,好让他在正式接班前实习一下熟悉熟悉政务。
  
  季札怕余昧死的太快,将那该死的王位留给自己,便建议余昧交好中原,不要动不动就打仗。余昧答应了。
  
  于是,在吴王余昧继位不久,季札就开始对中原各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友好访问,这一连串的外交活动,不但让吴国度过了几年安定团结的平静时光,还让季札在列国之中声名鹊起,成为了和当时齐国晏子、鲁国孔子、郑国子产还有晋国叔向等人齐名的大贤。
  
  季札首先来到了鲁国,拜访了鲁国执政叔孙穆子。穆子很欣赏季札,两人相谈甚欢。季札因此提醒穆子说:“你要小心啊!我听说君子应该选贤择能,而你这个人心眼虽好,却不善于用人,再不注意的话祸患迟早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季札的乌鸦嘴后来真的应验了,6年后,也就是鲁昭公四年(公元前538年),穆子被自己宠信的家臣竖牛幽禁,活活的饿死在了家中。

  季札和穆子聊完天后,又提出要求,说想见识一下闻名已久的周乐。
  
  所谓周乐,就是周朝大圣人周公所制做的礼乐,属于周礼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时只有周公的后人礼乐之邦鲁国保存得最完善,也最正宗,在其他国家根本听不到。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周乐就相当于现在歌剧、京剧啊什么之类的高雅音乐,不像流行歌曲,没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根本欣赏不了。
  
  季札之所以突然要求欣赏周乐,一则是为了表示自己向往中原文化,不是一个普通的乡下人,而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文学青年;二则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的博学多才和欣赏水平,表明自己是一个有学问有修养的文化人,从而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一句话,季札想红啊!所以他想靠周乐来炒作一下自己。

  季札首先欣赏了革命歌曲《周南》和《召南》。
  
  周朝的歌曲有两种,一种叫弦歌,一种叫徒歌,弦歌有伴奏,徒歌没有伴奏。《周南》和《召南》是《诗经》的头两篇,属于弦歌,所以都有伴奏。因这两篇乃是周礼奠基人周公旦和召公自北而南从岐周传到江、汉之地的,所以名为《周南》和《召南》。
  
  季札摇头晃脑的品评起来:“美哉!瞧这歌词写的,多好哇!周朝的王业开始奠定基础了,还没有完成,然而百姓还是勤勤恳恳没有怨言。”

  鲁国人碰到了知音,大喜,接着又为他演唱了《邺风》、《鄘风》和《卫风》。(邺、鄘、卫这三个国家的地方本来是殷纣王畿,后来都并到了卫国之中。)
  
  学问深厚的季札又一下子猜中了正确答案,他说:“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我听说卫康叔,卫武公的德行就像这样,这大概就是《卫风》了吧!”
  
  卫康叔,卫武公是卫国的两个著名君主,康叔是周公的弟弟,开创了卫国的基业;武公则曾经在褒姒之难中帮周平王赶走过犬戎;那都属于卫国老一辈的武产阶级革命家。
  
  鲁国人见难不倒这小子,又接着演唱了《王风》。(王风乃是东周洛邑王城的歌曲。)
  
  结果季札又答对了,他说:“美哉!思虑而不恐惧,这大概就是周室东迁以后的音乐了吧!”
  
  闻弦歌而知雅意,这句话放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鲁国人接着又为她演唱了《郑风》。
  
  季札皱着眉头说道:“美哉!但是它琐碎得太过分了,百姓是不能忍受的。这大概就是郑国要先灭亡的原因了吧!”
  
  郑国民风开放,所以《郑风》大多数都讲的是男女之间情啊爱啊之类的琐事,有关政治极少。按照孔夫子的说法,那就叫做“郑声淫”。所以季轧认为,这靡靡之音那就是亡国之音,郑国风化如此败坏,迟早是要亡国的。
  
  季札的这个看法就有点片面了,其实郑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它地方不好,处在晋国和楚国这俩大火药桶子中间,那能有它的好吗?

  “叮咚,答对了,加十分!”鲁国人夸奖了季札一番,又接着为他演唱了《齐风》。
  
  季札忍不住大声叫好起来:“美哉!泱泱乎!这是大国的音乐啊!作为东海表率的,大概就是姜太公的国家吧?嗯,这个国家前途不可限量。”

  鲁国人接着又为他演唱了《豳风》、《秦风》、《魏风》、《唐风》、《陈风》、《小雅》、《大雅》、《颂》等一系列诗经歌曲,季札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大加赞赏一番,完了接着要求看舞蹈。
  
  鲁国人被季札高昂的兴致烦到不行,但又不好意思被人家说小气,只好继续满足他的好奇心和表现欲,接着配合下去。
  
  周乐中的舞蹈那不像咱们如今蹦迪一样,可以随便乱跳,那可都是严格规定了动作和伴奏的祭祖舞,一个先王一种,跳错了不但会被人耻笑还有辱先王,问题十分之严重。打个比方,就好像现在的正式外交舞会,各国外交官们都必须身穿燕尾服,彬彬有礼的邀请舞伴,放什么歌跳什么曲子,绝对是不能乱来的,否则不但自己丢面子,而且还有辱国体。从前齐国大夫高厚就是在一次在诸侯会盟跳错了舞,而被晋国盟主认为“有异志矣!”,最后导致列国联兵攻齐,差点把齐都临淄都给打了下来。
  
  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季札又怎么肯放过呢?

  鲁国人于是为季札先表演了《象箾》、《南籥》。
  
  所谓象,就是象舞,属于一种军舞,舞者手执武器作战斗状,是一种十分威武雄壮的舞蹈。所谓箾(音箫),其实就是乐器中的古箫。所以“象箾”就是一种以箫伴奏的军舞。
  
  所谓籥(音乐),是一种类似于笛子的乐器,所以“南籥”是以笛伴奏一种舒缓大气的文舞。
  
  这两种舞蹈分别歌颂的是周文王的德行和武功。所以季札评价说:“美哉!犹有憾。”意思是说周文王虽然德被万世,但没有剪灭殷商,所以仍有遗憾。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先表演了《大武》。
  
  《大武》乃是歌颂武王伐纣的舞蹈,舞者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而舞,是一种大气磅礴充满了王者之气的舞蹈。季札因而称赞道:“美哉!周朝兴盛的时候,大概就像这样把!”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韶濩》。(濩音护)
  
  《韶濩》乃是歌颂商汤的舞蹈,所谓韶,就是绍,乃是继承发扬的意思;所谓濩,就是护,乃是防护的意思;所以这个舞蹈歌颂的是商汤能防护下民,继承发扬大禹的功业。
  
  所以季札又评价说:“圣人之弘也,尚且还有惭愧,可见当圣人不容易啊!”意思是说商汤虽然是个圣人,但商汤攻打大禹建立的夏朝属于以下犯上,这样做是不对地。(季札属于周族,当然对周朝的宿敌殷商没啥好印象)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大夏》。
  
  《大夏》是歌颂大禹的舞蹈,大禹勤劳天下,日夜不懈,所以此舞演员服装只是毛皮帽子,袒露上半身,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野鸡毛,左手持乐器,八人一行,边唱边舞,颇为质朴、粗旷。季札因为称赞说:“美哉!勤劳天下而不自以为有德,不是大禹,还有谁能做的道呢?”(《淮南子》:“禹无庆功,无费财,自视犹觖如也”)

  鲁国人接着为季札表演了《韶箾》。
  
  《韶箾》是歌颂虞舜的乐舞,也就是后来孔老夫子听了消化不良三个月吃不下肉的那首名曲,季札听了以后反应也不小,他说:“功德到达顶点了,伟大啊!像上天的没有不覆盖,像大地的没有不承载。盛德到达顶点,就不能再比这更有所增加了。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成语“叹为观止”典出于此。)
  
  鲁国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好家伙,你终于欣赏完了,得咧,俺们知道你厉害啦,收工吧!
  
  要说季札能当上孔子的偶像那还真不是盖的,不但诗经中十五国的音乐和三代的舞蹈他都懂,还能从这些音乐之中听出国家兴衰的征兆来,妙语珠连,议论风生,从而一下子轰动了整个周朝文化界。
  
  季札得意洋洋的站起身来,接受鲁人敬佩的眼光,他红啦!他真的红啦!伟大的吴国大圣人,他继承了中华民族的光荣的传统,周公旦和吴太伯这一刻灵魂附体!季札一个人,他代表了中国礼乐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在鲁国的“表演”大获成功后,著名乐评人季札又跑去齐国拜访东方第一大牌的贤人晏子(那时候孔子还没混出头来),适时齐国刚刚经历崔庆之乱,政局还不是很稳,季札因而提醒晏子说:“您赶快交还封邑和政权吧。我看齐国还会继续乱下去,你只有懂得放弃,才能明哲保身,免于祸患。”晏子很听话,不久就交出了权力。
  
  季札的乌鸦嘴后来真的又应验了,12年后,也就是齐景公16年(公元前532年),齐国四大家族田、鲍、栾、高打起了内战,晏子因为保持中立而没有受到牵连。
    
  天下第一乌鸦嘴季札离开齐国后,接着又去“祸害”郑国,他和郑国的第一贤人子产相见恨晚,两人互相交换“定情信物”,季札给了子产一块白绢大腰带,子产回赠他一件麻布衣服(子产真小气!)。
  
  季札没有得到心仪的礼物,心里十分不爽,于是他又乌鸦嘴说:“郑国的执政者奢侈,祸难将要来临了!政权必然落到您的手中。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后来的事儿不用说都知道了,季札的乌鸦嘴一直都是很准的,34年后,也就是郑献公十三年(公元前510年),郑献公逝世,儿子声公胜即位。正在这时候,晋国六卿强盛了,侵夺郑国领土,郑于是衰落了。
    
  季札离开郑国后,又接着北上来到卫国,与蘧瑗、史狗、史鳅、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等卫国小贤(知名度没有晏子、子产等人高,所以只好称为小贤)谈得很投机,他说:“嗯,卫国有很多贤能的君子,不会有什么祸患。”(质量不高,那只好以数量取胜了)
  
  季札好不容易不乌鸦嘴一回,偏偏他这嘴巴却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后来,卫国流亡太子蒯聩作乱,把卫国搞的乌烟瘴气。在这次内乱中,孔子的高徒,性情粗朴,好勇斗狠,刚强直爽,喜欢戴雄鸡式的帽子,佩公猪皮剑鞘宝剑的子路也卷了进去,他在战斗中被人斩断了帽带,说:“君子可以死,帽子不能掉下来。”说完系好帽子就死了。
    
  季札这一路埋汰了不少人,最后遭到他“毒手”的是晋国。在那里,季札先拜访了晋国的三大家族赵文子赵武、韩宣子韩起和魏献子魏舒,说:“这三家比较牛,晋国的政权最后八成要落到他们手里!”
  
  三家分晋都给他预见到了,季札未卜先知的本事那还真不是盖的。
  
  季札在晋国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那就是晋国的大贤臣叔向,临别时,他语重心长的对叔向说:“您努力吧!国君奢侈而优秀的臣下很多,大夫都富有,晋国政权将要归于私家。您喜欢坦率直言,但一定要考虑使自己免于祸难。”
  
  季札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一向认为:当一个臣子很难,当一个好臣子更难,当一个好国君就越发的难了,所以,不管吴国人怎么想方设法的把王位给他,他就是不愿意接受,好像那是一个刀山火海一般。
  
  可我怎么觉的他挺没责任感的,娘们儿一般,不是个男人。

  还有一件事,季札出使列国前,曾经路过徐国(徐国在今江苏省北部徐州一带),徐国国君看到季札佩戴的宝剑,心里十分喜欢,一直把玩想要又说不出口。熟悉先秦历史的人都知道,吴越之地的兵器铸造业十分发达,所谓吴钩越剑,那里出产的刀剑名冠天下,因此,作为吴国公子的佩剑,那肯定是差不到哪里去的,一定是天下无双的宝贝。徐君对季札的剑起了“贼心”,季札看在眼里,自然心知肚明,但作为尚在出访途中的外交使臣,没有宝剑在当时是很没礼貌的外交失礼,他也只得不动声色的把心中对徐公的暗许埋下,离开了徐国。
  
  但当季札从晋国回来的时候,徐君已经等不及死掉了,世事无常,真的是令人难以预料。
  
  季札很伤感,他来到徐君的墓前,但见寒风冽冽,墓前的一棵枯树随风颤动,沙沙作响,更添几分萧索。季札叹了一口气,解下身上的佩剑恭恭敬敬的挂在墓前的枯树上,黯然道:“老哥啊,这把剑我已经心许给你了,你虽然死了,但这把剑还是你的,来,收下吧!”(“心许”一词典出于此)
  
  “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这就是古代君子之间的友谊,淡雅如水,质朴情真,千金一诺——即使那个“诺”的对象已经死去,即使那个“诺”只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心许”,但君子坦荡荡,承诺了就要做到,古人的高风亮节真是会让我们这些现代人感到惭愧。
  
  有了这些千古传颂的优秀事迹,季札在吴国的威望更高了,没多久,吴王余昧也死了,无论按照先王寿梦的遗命,还是按照吴国的民心,这次都应该轮到季札来做国君,但季札又一次跑了,他说:“我不愿做国君,早就说得很明白了。人世间的富贵名利,对于我而言,不过就是秋风过耳,引不起我任何兴趣。”
  
  季札于是逃到了自己的封地延陵,说什么也不出来了。
  
  要说起来季札可比他老祖宗太伯牛,太伯那是三让王位,季札却是四让王位——这一下子季札可要名扬千古了,首先孔老夫子就带头做了他的粉丝,在他死后的墓前题了“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的十字碑文,至圣先师都表态成这个样子了,后世历代的文人便也跟着孔子一起对季札大加称颂起来,比如说唐代著名道士、诗人吴筠就写过这样一首诗:
  
  【高士咏·太伯延陵】
  太伯全至让,远投蛮夷间。延陵嗣高风,去国不复还。
  尊荣比蝉翼,道义侔崇山。元规与峻节,历世无能攀。
  
  您瞧瞧,历世都无能攀了,这评价,多带劲!
  
  季札是带劲了,吴国如何选领导却出现麻烦了,本来说好了,寿梦的一干儿子依次继位,为的就是把季札推到最高领导人的位子去。现在季札说什么“富贵于我如浮云”,就是不肯当王,这该死的王位要传给谁好呢?

  这就是不采取“嫡长子继承制”的恶果了,如果按照这个制度,王位应该由寿梦长子诸樊继承,然后再由诸樊长子公子光继承,这样按规矩来,就一点事儿都没有。可是现在诸樊非要让弟弟传,结果传来传去传没影了,这可如何是好。
  
  这个时候余昧的儿子公子州于站出来了,他说:“先王有令,兄死弟继位,一定传国给季叔叔。季叔叔现在不想当国君了,可是我想!我老爸王余昧是兄弟中最后一个当国君的人。现在他死了,我应该代其为王。”
  
  吴人无奈,只好立州于为君,号为吴王僚。
  
  这下子诸樊的儿子公子光不乐意了:你爹的位子是我爹传过去的,这是按照“兄终弟及”的传法,现在季叔叔不想当国君,这方法行不通了,就应该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这种传法——从爷爷那算起,我才是正宗的嫡长子嫡长孙,这王位应该是我的才对!
  
  公子光越想越来气,于是就有了阴谋夺位的想法,这也就有了我们前面讲的公子光阻挠吴王僚任用伍子胥的前事。
  
  既然不能和平选举领导人,那只好用刺客解决问题了!
  
  所以,为了不让这件事破坏他筹谋已久的计划,公子光找到吴王僚,说:“伍子胥劝大王您兴兵讨伐楚国,不是为了吴国,而是为了他自己报仇,请大王不要采纳他的建议。”
  
  吴王僚一听,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就不再为伍子胥兴兵伐楚,慢慢疏远了他。
  
  伍子胥是什么人,他一下子明白了公子光的阴谋,知道现在还不是劝吴王兴兵的时候,于是他主动找到吴王僚,说:“我听说作为诸侯,应该专心处理政事,不凭意气用事,非到万不得已,不能轻开战端。现在大王身居高位,诏令威严,如果为了我一个普通平民而出动军队,在道义上说不过去。所以,我请求大王不要为我兴兵,让我去乡下种地,了此余生吧!”
  
  吴王僚本来就怕麻烦,现在见伍子胥如此识相,大喜,马上命令赐给伍子胥阳山之田百亩,让他去好好种地,争取做个勤劳致富的好农民。

  伍子胥于是和王孙胜在阳山当起了农民,公子光大喜,连忙带着礼品去拜访他。
  
  “伍子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见你吗?”
  
  “知道,只要替我复仇,我会帮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
  
  “好,够直率!我想杀了王僚这个小人,你可有好计划!”
  
  “我有一人,可成此大事!”
  
  “何人?”
  
  “专诸!”
  
  专诸,又名鱄(zhuān)设诸,吴国堂邑人(今江苏六合),是伍子胥逃亡途中结交的一个屠夫,按照《东周列国志》的说法,专诸此人“状如饿虎,声若巨雷,不畏强御,平生好义,见人又不平之事,即出死力而为”,当时专诸正在与一个古惑仔打架,将要扑向对手之时,其怒火之盛,气势之猛,似乎一万个人也不可抵挡,但他老婆一声呼喊,他就立即像个小猫咪一样掉头回去了。
  
  伍子胥因而问:“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听女人话,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妻管严’?”
  
  专诸说:“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你看看我,玉树临风,男子气概十足,像个没用的笨蛋吗?我专诸虽然屈身于一人之下,但必能出头于万人之上。”
  
  伍子胥因而认真的打量起了专诸的相貌,只见此人高高的额头,幽深的眼睛(头脑冷静,智商指数高),虎一样的胸脯,胸一样的脊背(四肢发达,攻击力指数高),虽然长的比自己要差那么一点点,但也算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于是和他八拜为交,偷偷认下了这个小弟,日后能有大用处。
  
  壮士多为屠狗辈!公子光听了伍子胥的介绍,大喜,连忙叫伍子胥带路,他要好好的认识一下这个传说中“壮士”。
  
  公子光把自己的“悲惨遭遇”给专诸哭诉了一通,说:“是上天让您来辅助我这个失去了依靠的孤子啊。”
  
  “有话好好说,何必要这样采取暴力行动,破坏安定团结呢?“
  
  “好好说?”
  
  “公子你何不委派一个心腹大臣到王僚面前从容进言,陈述先王的遗命,婉转的表达你的意愿,使他知道王位本应归属于谁呢?”
  
  “王僚这小子素来贪利忘义,他依仗自己的势力,一心只想往上爬,从来不知道谦让这个两个字是怎么写的,跟他好好说话根本没有用,所以我才访求能够共患难的才勇之士,和他们通力合作,用另一种方法来让他明白此中的道理。而这个才勇之士,就是兄弟你和伍先生了!”
  
  “好,我明白了,士为知己者死,那我专诸就为你搭上这条性命就是!公子,你下命令吧!你要王僚是这么死呢还是这么死呢还是这么死呢?”
  
  公子光沉吟道“现在我也没有一个很成熟的想法,头疼啊!先生你可有好计策?”
  
  专诸道:“杀人不难,但要杀一个防护严密的国君却不是那么容易,一定要找到一个能顺利接近他而不会引起他怀疑的万全之策才行。夫鱼在千仞之渊,而入渔人之手者,以香饵在也。想要暗杀王僚,必先投其所好,才能接近于他,然后在其警戒心降低的时候,奋然一击,则大事可成亦!”
  
  公子光说:“这好办,王僚这个人好吃,是个美食家来的。”
  
  专诸问:“那他最喜欢吃什么呢?”
  
  公子光说:“他喜欢吃鱼,尤其喜欢烧烤鲜鱼。”
  
  专诸突然站了起来,说:“太好了,专某告辞!”
  
  公子光急了:“话还没说完呢,你去哪?”
  
  专诸笑道:“你不是说王僚喜欢吃烤鱼吗?我去太湖学做烤鱼去,三个月后,我请你们吃全鱼宴!”
  
  就这样,专诸丢掉他屠夫这个没有前途的职业,跑到太湖岛上跟吴国著名烹饪专家太和公学烤鱼去了。

  三个月后,专诸学成归来,已经烤得一手好鱼了,公子光吃了是赞不绝口,对伍子胥说:“专诸这家伙还真厉害,三个月就从一个屠夫成功转型成一个出色的厨子了,怎么样,我们该下手了吧!”
  
  伍子胥回答说:“大雕之所以难抓,是因为它有强壮的羽翼,所以要搞定它,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剪除它的羽翼。我听说王僚有个儿子叫做公子庆忌,这个人筋骨如铁,万夫莫当,手能接飞鸟,步能格猛兽,更糟的是,这个公子庆忌整天跟在王僚的身边,寸步不离,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动手。另外我还听说王僚有两个强大的胞弟掩余、烛庸并握兵权。有这三个人一天,我们就永远不可能杀得了王僚。所以,公子要除掉王僚,必须先干掉这仨倒霉孩子,否则,即使我们侥幸得手,公子您这国君也当不安生!”
  
  伍子胥这一番分析真是有够透彻,公子光服了,于是他先按兵不动,一面积极准备,一面安心坐等良机,不提。

  第二年,也就是王僚八年(公元前519年),吴国公子光率兵攻打楚国小弟州来,楚司马薳越率领楚国和手下一帮附属国的军队前往救援,两军在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相遇,这时楚国令尹子瑕突然病死,楚军于是暂停了攻击。公子光说:“楚国手下小弟虽多,但都是被楚国逼来的小国,同伙而不同心,不足为惧。如果我们分兵攻打他们中最弱的胡、沈、陈三国,他们必然首先逃跑。此三国一败退,这帮乌合之众必定军心动摇,如此楚军必败。”吴王僚听从了他的意见。
  
  七月二十九日,两军在鸡父展开了大决战,公子光使出诱敌之计,先派三千名罪犯做前锋攻打胡、沈、陈三国,三国的军队轻易的打败了这帮没有经过任何战斗训练的囚犯,然后开始争着俘虏吴军,这时候公子光的主力三个整编军突然出击,在后趁乱掩杀,三国乱了阵脚,争先败逃,吴军俘虏了胡、沈两国的君主和陈国的大夫夏啮。紧接着公子光又释放了几个敌军俘虏,让他们奔逃到楚军阵中,大喊:“我们的国君死了!咱们全完了!”而吴军在后擂鼓发起了最后的冲锋,楚军大败。同时楚故太子建的母亲住在郹邑(在今河南新蔡县),怨恨平王废逐她的儿子,也引导吴兵入郹,把她带去又把藏在郹邑的楚国宝器一齐掳了。楚司马薳越追赶吴兵不及,楚众将劝薳越拼死进攻吴国,或许可以侥幸取胜,将功赎罪,薳越仰天叹道:“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什么颜面再见大王,我死了算了!”说完就在薳水(今湖北京山县西汉水东岸)边自缢而死。
  
  经此一役,楚人惧怕吴国到了极点,日夜担心吴军攻来,新任令尹囊瓦于是加修国都郢城,将郢都扩建为三个城池(有点现在武汉三镇的意思啊),分别称纪南城、郢城和麦城(就是关羽败走的那个麦城),三城以‘品’字之形,互为犄角。囊瓦自以为其坚城高池,牢不可破。
  
  其实平王任命的这个囊瓦胆小无能,根本不是宰相之才,当时的楚国贤臣沈尹戊因而嘲笑他说:“子常(囊瓦字)当政不懂得为百姓谋福利,就知道挖沟建墙,没了民心,别说三个城,十个城也挡不住吴国的虎狼之师!”
  
  果然,第二年,吴楚的边境又发生了冲突,导火索就是楚边邑和吴边城的两帮太妹,这两帮太妹为了争夺边境桑林的桑叶采摘权大打出手,结果楚国的太妹不是吴国太妹的对手,很多人被抓花了脸撕破了裙子,她们的家人气不过,就带着这些受伤的女孩去找吴国太妹的家人算账,吴国人出言不逊,楚国人吵不过人家,一怒之下杀了几个吴国人扬长而去。吴国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们冲到楚边邑杀了对方全家。楚边邑的守将大怒,后果更严重,发兵攻打吴国边邑,把全城老弱全部杀死。吴王大怒,后果更加更加严重,他派公子光讨伐楚国,攻破楚邑巢和钟离。楚人只好又连连筑城迁民,把全国闹得鸡犬不安。

  公子光连胜楚国,在吴国百姓中威望大增,他抢班夺权的筹码又增加了几分。
  
  而楚平王听说二邑被灭,心中更是害怕,最后忧惧成疾,在楚平王十三年(公元前516年)一个寒冷的冬夜里病死了,楚太子珍继位,改名为轸(轸,上声),是为楚昭王。他的老师费无极也跟着鸡犬升天,得以和令尹囊瓦,左尹伯郤宛同执国政。
  
  这边厢伍子胥听说平王已死,捶胸大哭,终日不止,他好恨,为什么这家伙死得这么快,让自己不能亲手报杀父之仇。——还好,费无极这个小人还没有死,我还有机会杀了他以告慰父兄在天之灵。
  
  伍子胥觉得自己要加快复仇的步伐了,要不然时间一长,费无极也死了,自己就真的要抱憾终身了。他苦思三夜,终于想得一个妙计,找到公子光说:“公子,你成大事的机会到了!”
  
  “此话怎讲?”
  
  “今楚王新丧,公子何不劝吴王僚乘机发兵伐楚,遣开掩余、烛庸、庆忌这三个手握兵权的吴王爪牙,这样我们就可以趁国内空虚以图大事了!”
  
  “这个办法是不错,但有一个致命的漏洞,我才是三军主帅,这等大事王僚那小子肯定也会派我去,我都不在吴国了,如何能成事!”
  
  “如此就得委屈公子您一次了,你可以在上朝的时候故意摔个跤,把腿摔瘸了,这样就不用出征了!”
  
  “苦肉计?”
  
  “没错!”
  
  “高,实在是高!好,就这么办!为了王位,别说让我摔瘸个腿,就是把腿摔断了我都愿意!”
  
  王僚13年(也就是公元前514年),吴王借楚国国丧派公子掩余、烛庸带兵包围楚国的六(lù,陆)、灊(qián,前)二邑,派季札出使晋国,来观察诸侯的动静。谁知楚国派奇兵绝其后路,吴兵被阻不能回国。吴王僚忙派公子庆忌去郑、卫二国求援,至此,王僚的心腹全被遣开,公子光的机会终于到了。

  现在万事俱备,公子光他们还缺一把削铁如泥、适合行刺的武器,这个问题很快也解决了,原来天才的冶炼大师、铸剑之鼻祖、重量级武器专家越国欧冶子曾采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为越王允常打造出了五把青铜宝剑,包括三把长剑名湛卢、纯钧、胜邪(盘郢);两把短剑名鱼肠、巨阙。这五把宝剑乃是春秋时代青铜铸剑的巅峰之作,其中每一把神秘的宝剑背后都有一个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公子光早有不轨之心,所以他这些年来一直在暗中寻访一些神兵利器,在这五把盖世宝剑里就有三把为他所得,其中就包括用于暗杀的终极武器——鱼肠。
  
  鱼肠这个名字,据北宋科学家沈括在其著作《梦溪笔谈》卷十九《器用》篇载:“鱼肠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文。取诸鱼燔熟,褫去胁,视见其肠,正如今之蟠钢剑文也。” 此剑是因为剑身上的花纹尤如弯弯曲曲的鱼肠而得名,但另一个说法则认为由于它小巧得能够藏身于鱼腹之中,故而得名。
  
  不管是哪种说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鱼肠剑应该是一把小巧锋利的青铜匕首,小巧则容易藏匿,锋利则足以穿入王僚那厚厚的盔甲,当真是一把兵器之中的暗杀之王。
  
  据《越绝书》记载,鱼肠剑铸成后,善于相剑的薛烛被请来为它看相,薛烛的相剑本领尤如通灵一般,他感受到了鱼肠剑中所蕴藏的信息,因此回答道: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看来,这把剑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嗜血与暗杀的宿命。
  
  现在真的万事俱备了,行动三人组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行动负责人公子光默默地从怀里取出那把鱼肠宝剑,郑重其事的递给专诸。
  
  三人默默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
  
  密室内死一般的寂静。
  
  好一会儿,专诸才接过宝剑,缓缓抽出,但见幽暗的密室内顿时寒光闪耀,刺得大家睁不开眼来。
  
  伍子胥忍不住拍手赞道:“好一把宝剑,竟能自放奇光,难道神物有灵,欲饱饮王僚之血乎?”
  
  专诸慨然道:“王僚的死期到了,他的两个弟弟被困在楚国,季札又在外出使,没有了这些绊脚石,此时行动,胜算甚大。但是我家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八岁小儿,所以请光哥允许我回家见他们最后一面。”
  
  公子光抬起头来,说道:“你放心的去吧,从今以后,你的老母就是我的老母,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啊,不对,最后一句请自动忽略。”

  专诸回到家中,跪在母亲面前,不言而泣。
  
  专母道:“我们全家受公子恩养,总有一天是要报答的。忠孝岂能两全?你快去吧,不要挂记我。你能成此大事,垂名后世,老妈我死了都有面子。”
  
  专诸犹依依不舍,因为他明白,这是他们母子的最后一面了。
  
  专母长叹了一口气,说:“我渴了,你给我去外面井里打口水来。”
  
  专诸奉命去打水,回来后,却发现母亲不在屋内,他老婆告诉他:“老妈有点困,回卧室睡觉去了,你不要吵醒他。”专诸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忙冲了进去,只见老母已经在卧室里自缢身亡了。
  
  《汉书·地理志》言“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看来这句话说的果然没错,不但吴越的古惑仔是如此,就连渔丈人、浣纱女、专诸母这样的老弱妇孺也都不弱人于后。
  
  专诸大哭了一场,草草办完丧事,辞别妻儿,来见公子光。公子光十分过意不去,安慰了一番,等专诸收拾好心情,大家开始作最后的部署。
  
  伍子胥道:“公子何不请王僚来吃饭,只要他肯来,事情就成功了一半了。”
  
  公子光笑:“王僚这个好吃鬼,有好东西我怎么能不给他预备一份呢?你给我在暗室内准备三百死士,我要好好的招待一下我这位大哥。”
  
  安排妥当,公子光连忙动身前往宫内,请王僚去参加自己精心准备的鸿门宴:“大王,好消息,我这儿最近新来了一个太湖大厨,烤鱼功夫一极棒。小弟不敢独享,因此特请大王驾临寒舍品尝美味,您吃了绝对不会后悔。”(不后悔才怪!)
  
  王僚虽然好吃,但智商却不低,公子光野心勃勃,所谓宴无好宴,此去必然凶险万分,答应吧,怕对方玩阴的,不答应吧,又怕激化双方的矛盾,纠结了好一番,王僚最终还是决定冒险去一趟,但是他在赴宴之前也做了万全的准备:
  
  1.从宫门到公子光的家门口,沿途列兵守卫,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别说一个刺客了,就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靠近王僚半步。
  
  2.进了公子光府第后,王僚的亲信侍卫,布满堂阶、席位、左右,这些大内高手,一个个手操长戟,腰佩利刃,哪个敢稍有异动,所有家伙就一齐招呼下去,把他砍成肉酱。
  
  3.王僚穿上了只有出征时才用的三层棠铁之甲,把自己像个粽子一样严严实实的包起来,就算万一刺客接近自己,对方也伤不了自己半分,何况王僚经常去健身房锻炼,本身就武艺高强,力大如牛,寻常十几个壮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如此严密的防护,王僚就不信了,天下之间能有人杀得了自己?对方若敢在宴席上有所不轨,他就借机将公子光一党一网打尽,省得自己以后提心吊胆怕这怕那。
  
  看来这该死的吴王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啊,时时刻刻都要防备别人干掉自己,连吃个饭也没办法安生,怪不得那个季札死也不肯接受王位,宁愿跑到乡下去当土财主。

  宴席开始了,先上酒和前菜,可有一点,所有的服务员必须在堂下搜身,检查没有携带危险品才能膝行上前,再由两旁的武士押着献上酒菜。这些个可怜的服务员脖子上都架满了剑,别说爬起来行刺了,只要你胆敢抬头看一眼大王的芳容,就二话不说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去给阎王爷上菜去。
  
  王僚如此小心谨慎,专诸是如何下的手呢?别急,他自有办法。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什么事儿也没发生,喝的微醺的王僚开始有些放松警惕了:看来本王真的是忒紧张了一点,寡人帅气逼人,英明神武,谁敢杀我?
  
  这时候公子光开始按计划演戏了,只见他突然抱住双脚,面做痛苦之状:“哎唷,我的伤脚又开始痛了,这个挨千刀的郎中,技术真烂!大王你等一下,我进去把伤处重新包札一下,待会儿再来陪您接着喝!”
  
  王僚不疑有他,笑道:“王兄请自便。”
  
  公子光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回到秘密基地,那里挤着一大帮全副武装的小弟,专诸凑上前来,沉声道:“老大,该我上了吧!”
  
  公子光拍了拍专诸的肩膀,说:“去吧,阿诸!记住,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我会被军事法庭制裁,你会被当场击毙。”
   
  “光哥,如果我成功了呢?”
    
  “如果成功,我会成为新的王,你还是会被当场击毙。”
  
  “我晕,不过请老大放心,我早就有献身革命的心理准备了。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弟,我是一名刺客,杀人是我使命,被杀是我的宿命。”
  
  “哟西,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放心去吧,我,尔身也。”
  
  专诸默默地将鱼肠剑藏进烤鱼的肚子里,端鱼出门,回头说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帮我照顾好我七舅姥爷和他的三外甥女!”


  到了该上主菜的时候了,专诸捧着他的宝贝鱼,来到堂前,旁边的武士上下其手,将他的身子搜了个遍,还不放心,又让他换上一身别的衣服,这才押着他膝行到王僚席前。
  
  顿时,扑鼻的鱼香充满了整个宴会厅(怕是催命的鱼香吧),王僚忍不住俯下身来,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鱼啊好鱼,寡人得尝如此美味,死亦无憾!”
  
  专诸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猛地从鱼腹中抽出匕首,一剑正刺在王僚的胸口,势大力沉,直贯三层坚甲,透出背脊。(真好专诸,真好“鱼肠”!)
  
  王僚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胸前狂涌而出,洒在他和专诸的身上,再流到案上,将那面前那盘该死的美味染成一片殷红。
  
  与此同时,无数的剑戟也刺穿了专诸的身体,专诸用进最后的力气,猛扑而前,将身上的剑戟顶入王僚的体内,血飞溅起来,飘舞在空中,犹如晚霞一般艳丽。
  
  两个千疮百孔的身体撞倒席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专诸成功了,他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了心爱的光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尔身也。”
  
  而王僚在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居然想到把匕首藏在鱼肚子里面,他娘的还真有创意!”
  
  正所谓: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唉,王僚处处谨小慎微,最终不还是敌不过人家不要命的?总之一句话,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在道上混,总有一天要还的。

  血,到处是血,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做后继反应,被这惊人的场面震住了,堂内大乱,,公子光的一干小弟趁势杀出,将这些没头的苍蝇来了个一锅炖,然后拥着公子光升车入朝。公子光把所有的文武百官聚集起来,历数王僚之罪,假惺惺的说道:“王僚背义自立,人神共愤,这次我将其诛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季叔叔出气,这王位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等他回来,我们就拥他为王,大家觉得如何?”
  
  这不过就是说的好听,公子光明知道季札不可能淌这趟浑水,所以才故意这么说,来掩饰自己的弑君之罪,到时候季札回来一推托,这王位不还是他公子光的?群臣不是傻子,当然心知肚明,但这会儿还有谁敢反对,一个个只好顺水推舟认了就是。
  
  公子光安定下来群臣,又开始广散财帛赈济贫民,大家觉得这公子光当国君和王僚当国君也没啥不同,自己还落了不少好处,也就都接受了这个现实,没人肯帮王僚出头了。
  
  等局势稍稍稳定了一些,公子光便厚葬了革命烈士专诸,并将其子专毅封为上卿,也算是还了他的这份大人情。相传,无锡市内大娄巷的专诸塔,是当年公子光替专诸造的优礼墓。
  
  至于那把改变了阖闾一生命运的“鱼肠剑”,却被认为是一件不祥之物,被永远的函封于一个宝匣之内。或许是为了纪念这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吧,据说阖闾死后,还将鱼肠剑作为陪葬品之一,和他一起长埋在了地下。
  
  说起来,伍子胥这个白发魔男真的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而专诸就是这些人中最典型的一个,要不是因为伍子胥,专诸或许还仍是吴国乡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屠夫,守着老婆孩子安安静静的过完下半辈子。也就是因为碰到了这个该死的白发小子,专诸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以血肉之躯,搏杀了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吴国之王,匹夫一怒,血溅五步,舍得一身剐,天王老子一样也能拉下马来,专诸用他的生命,为后世所有的侠客好好的上了一堂理论课:天下间没有什么强权是不可以挑战的,即使是一介草民,也可以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历史证明,不畏强权,是中国人骨子里所拥有的品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倚天屠龙,没有什么不可以,当然,我们现在是和谐社会,大家不能这么干,就算是国外的恐怖组织,咱们也要坚决反对之。
  
  最后再说句题外话,专诸这次精彩绝伦的刺杀行动,甚至还改变了中国人的饮食文化,食物装盘是有很多讲究的,所谓“鸡不献头,鸭不献掌,鱼不献脊”,请客吃饭,主人绝对不能将鱼的脊背对着主宾,谁知道你会不会突然从鱼腹中抽把手枪出来干掉人家。说笑了,其实鱼腹之肉,刺少肉嫩,味鲜美;脊背有鳍,刺多,肉质硬且些,不如腹部肥美,把鱼腹对着客人,这才是吃请应有的礼节。另外,如今太湖附近有一道名菜,叫做“松鼠桂鱼”,又名“吴王鱼炙”,相传就是当年专诸送给王僚的那道殒命菜,据说后人为敬仰专诸,还奉专诸为厨师的先祖。旧时候常有厨民到先前提到的那个专诸墓前祭祀,祈求自己做的饭菜能像老祖宗做的鱼炙一样美味可口,客人见了连命都可以不要。
  
6. 厉兵秣马的吴王阖闾——残暴不仁还是雄才大略

  吴国国内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晋国出使的大贤人季札闻讯大惊,赶快回来跑到王僚墓前,痛哭流涕。(还不是你害的)
  
  公子光找到季札,假惺惺的要把王位让给他,说:“这是祖父和叔父们的遗命,你还是勉为其难答应了吧!”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季札当然不会接受,他无奈的说道:“这是你千辛万苦得来的,又何必让给我呢?只要先君的宗庙有人祭祀,社稷之神有人供奉,吴国的百姓有人治理,谁当国君还不是一样。我还敢怨恨谁呢?也只能哀悼死去的,侍奉活着的,以顺应天命的安排。总之不关我的事,谁立为国君,我就服从谁好了。”
  
  季札这个态度,当然有明哲保身的意思,但他这会儿也只能这么做,吴国已经够乱了,再生枝节只会越来越乱。
  
  既然季札都这么说了,公子光当然也就不再客气,顺势自立为王,改称阖闾,并封大功臣伍子胥为行人(外交官),待以客卿之礼。而大贤人季札则不敢惹事,悄悄的回到自己的封地延陵,终身不入吴国,也不再掺和吴国的那些破事。
  
  阖闾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吴国的王,但是他这位子却一点儿也不稳当,别忘了,王僚的牛逼儿子庆忌和他那俩手握兵权的胞弟还在国外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呢!
  
  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吴王阖闾想来想去,决定亲率大军,去长江边堵庆忌。可是庆忌这家伙也不是吃素的,据《吴越春秋》记载,此人之勇,天下闻名,筋骨果劲,万人莫当,走追奔兽,手接飞鸟,跑起来骨腾肉飞,拍拍膝盖,能跑数百里,简直比世界冠军刘翔还厉害!所以庆忌一看到吴王阖闾气势汹汹的来追杀他了,二话没说催车便走,阖闾架着四匹马的大车,在后疾追:“小兔崽子,我看你往哪里跑!”
  
  庆忌一回头,发现自己的小qq根本跑不过人家的大奔,便干脆跳下车来拔腿狂奔,那速度,飞一样,连阖闾的大奔都追不上。阖闾急了,忙命左右乱箭射之,没想到庆忌连暗器功夫也不是盖的,只见他也不回头,随手一抓,所有的箭就全到了他的手里,一枝也射不中他。庆忌将手中的箭往地下一扔,笑道:“就凭你们想杀我,做梦吧!光叔,咱叔侄就此别过,吾父之仇,来日必将加倍奉还,你等着吧!”说着扬长而去,一口气跑到了卫国,招纳死士,接连邻国,日日夜夜都想打回老家为父报仇,不提。  
  
  阖闾无奈,只好收兵回国,从此以后,提心吊胆,每天也开始学王僚穿起三层棠铁之甲来,而且从此以后再不吃鱼,谁跟他提鱼他就跟谁急。
  
  另外一边,王僚的俩被围困在楚国的弟弟掩馀和烛庸听说老哥被阖闾干掉了,不由放声大哭:“该死的逆贼,我们与你不共戴天!”他们知道现如今绝对不会有援兵来救他们了,只好弃军逃跑,掩馀跑到了徐国,烛庸跑到了钟吾(近楚小国,在今江苏宿迁县北)。楚国的大将郤宛因此捡了个大便宜,不费一兵一卒搞定了吴军,还得到了一大批的战略物资。
  
  唉,这还真是一段复仇的历史啊,伍子胥的父兄之仇只是一个引子,这个引子发展下去,演变成了王僚对公子光的夺位之仇、吴王阖闾对公子庆忌的杀父之仇和对掩馀、烛庸的杀兄之仇,这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仇恨井喷而出,唉,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必呢?

  咱们回过头来再说吴王阖闾,他历经波折总算是得到了吴国的王位,当然想要有一番作为,于是他找来自己最信任的伍子胥,问道:“如今天下大乱,列国争雄,自楚庄晋悼之后,各诸侯已经很久没有出一个雄才大略的霸主了,寡人初登大位,励精图治,也想搞个霸主来玩玩儿,你有啥好办法吗?”
  
  伍子胥二话没说,突然跪倒在地,抬起头,已是泪流满面:“我是楚国的一个逃亡在外的通缉犯,我的父兄含冤而死,尸骨得不到安葬,魂魄也得不到祭祀。我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满怀屈辱投奔大王,大王不加杀戮已属万幸,又怎么敢妄加参与吴国的大政方针呢?”
  
  阖闾知道伍子胥这是急于复仇,想给自己压力呢,但现在还不是跟楚国决战的时候,于是他故作不知道,说:“如果不是先生您,我早就被王僚那小子搞定了,哪还会有今时今日。你怎么能在中途产生退隐的念头呢?”
  
  伍子胥见阖闾跟自己绕圈子,只好再挑明一些说:“微臣不是想撂挑子,而是我听说过一句话,叫做鸟尽弓藏,一旦国事安定,大王不需要我了,您就会把我丢在一旁,不再信任我。”
  
  阖闾见话说到这个份上,只好给伍子胥一个准话:“No,no,no!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看寡人呢,寡人不是这样的人,寡人是个好人来的。现如今吴国除了你之外,我不信任任何人,你就不要再推辞了,等到国事稍定,寡人一定会想办法为你报仇的,你放心好了。”
  
  伍子胥见吴王阖闾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心下已经有了主意:他决定以一己之力,助阖闾成为天下的霸主,只有吴国强大了,才能帮他报仇雪恨,才能让楚国人知道,得罪我伍子胥是他们有生以来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
  
  阖闾见伍子胥点头,心中大喜,忙请教他说:“我国僻在东南,地势高低不平,气候潮湿,又有海潮之患,再加上国防落后,民无所依,寡人该怎么做才能让吴国尽快实现现代化呢?”
  
  伍子胥答:“国家要强,最重要的就是让百姓安居乐业。所以要想建立霸业,必须加快吴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多建城邑、粮仓、兵库,如此一来,吴国内有可守,而外可以应敌,霸王之业,则可成亦!”
  
  阖闾大喜:“太好了,伍先生果然有才,那寡人就把一切事宜全权委托给你来办了,要加油哦!”

  伍子胥接下这个历史性的重任后,立马开始着手行动,他派地质专家和气象学家考察地形、水质、气候、风土、人情,最后决定在姑苏山东北三十里建起一座规模宏大的阖闾城,(又称“吴大城”、“姑苏城”),其位置就在今天的苏州古城区,这座古城2500多年来一直屹立在我国东南沿海,被誉为“全国第一古城”。
  
  这座大城在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却是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其周长四十七里(要知道周朝的王都之制也不过“方九里”,可见姑苏城之雄伟),共有八个陆门,八个水门,依山傍水,四通八达,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真乃江东一大都会也。
  
  此外,为了防备吴国的死敌越国(越国在吴国的西南面),伍子胥还在姑苏城的南面建了一个卫星城市,其周长十里(夸张啊,连这小城的面积都比周朝的王都大),且南、北、西面都有高大的城门,其中两座城门边还修有水门,一座水门有城楼,另一座水门路边装有木栅,唯独不在西面建门,为的是断绝越国的光明。
  
  姑苏城拔地而起,吴王阖闾大喜,立马将国都从梅里迁了过来,一时间,姑苏城大兴土木,宫殿、楼宇、市场、粮仓,比比皆是,水陆交通,冠盖云集,各国商人和打工仔蜂拥而至,端地是热闹非常,这个新兴的沿海发达城市,立马成为了天下列国的媒体焦点。

  基础设施完备以后,阖闾又命伍子胥等人招兵买马,训练士兵,教以战阵射御之法。除此之外,阖闾还非常重视新式武器的研发,因为吴国地处水网交错、丛林遍野的水乡,难于车战,步兵和水军遂成为吴军的主要兵种,剑成了军队的常规武器,所以他专门在牛首山建了一座兵工厂,铸剑数千,号曰“扁诸”,并高薪聘请来武器专家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造神兵利器。这两个人可是被奉为春秋第一铸剑大师欧冶子的同门,那可是相当的利害,他们决定借助吴王给他们的大批科研经费搞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创举,铸造两把超越时代的新式武器——铁剑。
  
  大家都知道,在春秋时代,军队使用的大多是青铜武器,钢铁兵器完全取代了青铜,还是西汉末年的事情。其实在春秋中早期,人们的冶铁技术十分落后,只能冶炼一种我们现在叫做“快炼铁”的东西,这种快练铁因为它不是在高温里边冶炼的,所以它里面还有很多的杂质,不是很纯的,这种杂质铁,它是不能够用来制作兵器的。所以近代考古发现的当时的铁剑,只是运用天下掉下来的陨铁,而冶铁制剑,在阖闾之前,那可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干将莫邪夫妇为什么想要研发出铁剑来呢,因为铁剑比之铜剑,那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学过高中化学的都知道,铜的硬度比较低,所以铸成的剑其锋利程度比铁剑那是差了一大截,为了改善铜性质,古人学会了在冶炼的时候掺入一些锡,这就是青铜,但青铜的硬度虽然提高了,它的脆性却也会随之增大,所以青铜剑如果太长,它在劈砍的时候就会容易折断。相比之下铁就不一样了,使它增加硬度的方法是提高它的含碳量,虽然它的脆性也会有所改变,可它却不像青铜那样明显,所以铁剑既能造得比青铜剑长,又能比它更锋利,两军对阵,铁剑武士肯定要更占优势一些。
  
  就这样,干将和莫邪开始了他们艰辛的铸剑之旅,据说干将四处考察,走遍五岳三山,采来各地的优质精铜精铁,然后开始做实验:先选良辰吉日,等到太阳和月亮同时普照大地的时辰,才开始冶炼炉中的铜铁精英,他们带着三百个童男童女,日夜为铸剑的火炉装炭鼓风,不眠不休,就等着宝剑出炉,光寒照耀十九州的那个光辉时刻。
  
  三个月过去了,炉中的铜铁该咋样还咋样,一点没有融化的意思,干将莫邪的首次试验,宣告失败。

  干将急了,抱着老婆痛哭流涕:“为什么?为什么我费尽心机,就是炼不成铁剑,我可是给吴王夸下海口了,神剑不成,势不为人,555,我还天真地以为我们可以拿诺贝尔化学奖呢?”
  
  莫邪沉思道:“师傅教的《兵器冶炼知识概论》告诉我们,要使神物消融化合,必需要有人血肉之躯的催助才能完成。现在我们实验失败,是不是就是因为没有这样做呢?”
  
  干将说:“从前我们的师傅铸最后一把剑的时候,也是实验失败,结果他和师母双双跳入冶炉之中,这才将神兵铸成。所以至今他们的后代每到山上铸剑,总要素服祭炉,然后才敢开始生火。难道我们这次也要这么做才行吗?”
  
  “既然老师能为了科学而献身,我们又怕些什么呢?”莫邪凛然道。
  
  可是关键时刻干将却退缩了,他说:“不用那么极端吧,人的头发指甲乃父精母血,或许也可以熔化神物,何必非要以死殉剑呢?咱俩可是新婚燕尔,造人行动还未成功,何苦为了造剑而牺牲自己呢?”
  
  莫邪看了看自己心爱的丈夫,笑着说:“我说说罢了,放心,我不会为了一把剑丢掉性命的!咱们明天就剪了发爪丢进去试试看吧!”
  
  其实,莫邪嘴巴上这么说,心里已经暗自下了决心,她要瞒住丈夫,跳进那个神圣的冶炉中去,用自己的身躯和灵魂铸出天下第一的神兵来,因为铸剑,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伟大的事业,她什么都可以不要。

  夜阑如水,莫邪悄悄的爬了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丈夫,独自一人来到冶炉之旁,让三百童男童女一起鼓风,然后纵身跃入那熊熊的大火之中,蓦地,异光闪耀,照的整个天空亮如白昼,大地仿佛都在动摇,须臾,炉中腾上一道白气,直冲斗牛,到天半又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
  
  干将突然冲出房间,大叫:“老婆,快出来一起看上帝!”
  
  童男童女们一起叫:“师傅,师母已经跳到炉子里去啦!”
  
  干将愣了半晌,才明白怎么回事儿,刷地跪倒在地,悲从心来,满脸鼻涕满脸泪:“老婆……”
  
  又有人叫:“师傅,你快看!”
  
  干将抬起头来,泪眼模糊间,只见炉中光芒散尽,铜铁已化,里面竟然躺着通红的两把剑。
  
  为什么莫邪跳进炉里,铁矿就溶化了呢?后人到是有一个科学的猜测。高中化学告诉我们,铁的熔点是1500度,而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对落后,熔炉内的温度总会与这个熔点有一定的差距,这也就是古代炼铁总是难于成功的一个原因,但是如果此时真有人跳进熔炉的话,那么人体内像磷之类的物质,就可能会迅速燃烧,产生高温,并将炉内铁矿熔化。
  
  看到这儿,干将再也顾不上哭了,他大叫一声,冲上前去,用井华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如是七日七夜,干将不眠不休,日夜守护着冶炉,一刻也不敢离开。
  
  终于一天,炉中似乎看不见剑了,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神兵已成!
  
  狂喜的神情涌上干将疲惫的脸庞,他小心翼翼的取起这两把用妻子生命换来的神物,拂拭着,拂拭着……宝剑一阴一阳,阳剑上铸有如龟背般的花纹,阴剑上铸有如水漫溢的纹理。他将阳者取名为干将,阴者取名为莫邪。雌雄合璧,一如亲密爱人。

  阖闾听说了好消息,命人叫干将交剑。
  
  干将深情的抚摸着莫邪,喃喃的说道:“莫邪,我不能把你交出去,不能!哪怕我去死!”
  
  他将莫邪剑深藏起来,只将干将剑献给了吴王。
  
  阖闾接过宝剑,随手一挥,寒光闪过,旁边一块大石应声两半。今天咱们在姑苏城外的虎丘上还能看到这块石头,名字就叫做“试剑石”。
  
  吴王大喜,当即赐给干将一百两黄金。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没多久吴王就知道了干将私藏莫邪剑的事情,大怒,命干将交出宝剑,不然,死拉死拉地。
  
  干将无奈,只好取来剑匣,交给吴王。
  
  吴王大喜,忙打开剑匣。
  
  这时,奇迹突然发生了,莫邪剑“铿锵”一声从匣中跃出,化为一条青龙,干将抓住龙须一跃而上,眨眼间,升天而去,不见踪影。
  
  阖闾傻傻的抱着剑匣,脑袋一片空白:“幻觉,一定是幻觉……”
  
  从此,吴王更加珍视这把遗留下来的干将剑,直到有一天,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孙来到吴国进行国事访问,看到了吴王的佩剑,眼馋得不行,阖闾想起从前叔叔季札“心许”徐君的旧事,觉得自己有必要学习一下前辈的高风亮节,于是大方的解下佩剑,交给季孙观赏。
  
  季孙流着口水看了半天,突然神情黯然,叹道:“这把剑真好啊!即使中原所有的铸剑大师加起来,也铸不出如此神剑来。这说明吴国一定能成就霸王之业,可惜美中不足,此剑的花纹中有个米粒般大小的缺口,这可是亡国的征兆啊!我虽然很喜欢这把剑,但绝对不敢带此不祥之物回鲁国,君王的厚意,我心领了。”
  
  阖闾听了这番话,怫然不悦,从此将此剑深藏宫中,不再使用,吴国亡后,便在世间失去了下落。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到了六百年后的晋朝,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西晋丞相张华发现在西北方向常有紫气冲天而起,直射斗牛之星。
  
  一位善于望气的奇人雷焕告诉他:“这是剑气。在豫章(今江西南昌)丰城方向一定藏有宝剑。”
  
  张华笑了:“好,那你就去那里做县令吧。”
  
  于是雷焕就做了丰城县令,四处寻找那光射斗牛之墟的宝剑。
  
  经过精密的演算,雷焕发现剑气源于县衙的监狱之中,于是他掘开地基,挖出一个青石制成的匣子,长约六尺,宽约三尺。
  
  他打开匣子一看,只见里面赫然是一把宝剑,光芒艳发,不可直视。雷焕详观剑文,发现这正是失传已久的“干将”宝剑,不由大喜,连忙带去给张华看。
  
  张华沉思道:“如果这就是干将剑,那么莫邪剑肯定也会很快现世人间了,神物者,终当合耳。”
  
  两人于是携剑出游,四处寻找莫邪剑的下落。一天,他们路经黄河平津渡口,干将剑突然从鞘中跳出跃进水中,两人慌忙派人下水去捞,正这时,水面突然波浪翻涌,跃出两条巨龙来,张牙舞爪,五色炳耀,吓得众人连连后退。
  
  双龙向雷焕点了点头,好象在表示感谢,然后脖颈亲热地纠缠厮磨着,双双潜入水底不见了。
  
  从此以后,这对雌雄宝剑再也没有在世间出现过,想来神物终究是要回到天上去的。今天江西丰城县有一座剑池,池前有石门,据说就是雷焕挖出神剑的地方,大家如果有机会那去旅游的话可以去看看。

  扯远了,咱们回过头来再说阖闾,自从他失去了干将莫邪这两个天才剑师,心里非常的郁闷,于是他又开始广招人才铸造金钩,下令说:“能为善钩者,赏之百金。”(钩,乃是一种类似于刀的兵器,所谓“吴钩越剑”,吴国铸造的金钩天下闻名,阖闾功不可没。)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阖闾这道命令下去,整个吴国都沸腾了,一时间,铸钩师成为了天下间最热门的行业,一块石头掉下去,砸中十个人,至少有八个是铜匠。
  
  有时候,金钱的力量真的很恐怖,在这些钩师中居然有一个人为了贪求吴王的重赏,竟然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把他们的鲜血涂在金属上,终于制成了两把神钩。(想必也是学干将莫邪他们的)他将二钩献进宫里,缠着阖闾要钱。
  
  阖闾没好气地说:“现如今献钩的人多了去了,每天本王都要收个千儿八百的,结果全是垃圾,你这俩破玩意看起来也没啥稀奇的,竟然大言不惭要本王给你钱,你想钱想疯了吧!”
  
  那人说:“我这俩钩也没啥稀奇的,只是在铸造的时候杀了我的两个儿子把血涂了上去!”
  
  吴王狂晕:“我的娘啊,这小子真的想钱想疯了。好,本王倒要看看,这以血铸成的钩有啥稀奇!”于是阖闾命人将这两把钩混在一大堆“垃圾”钩里面,问:“你不是说你的钩很稀奇吗?你倒是把它们从里面找出来啊!”
  
  这些钩长的都一模一样,阖闾就不信了,这小子能把它们找出来?哼,找不出来就杀了他,虎毒不食子,连自己的儿子都杀,真不是人!
  
  只见那钩师不慌不忙的走到众钩面前,大声呼喊两个儿子的名字道:“吴鸿、扈稽,老爸在这里,大王还不知道你们的神通呢?还不快快显灵!”声音未落,两把金钩忽然飞出,盘旋在那人的胸前,好似两只艳丽的火鸟,看的大家目瞪口呆。
  
  阖闾大惊说:“哎呀,你果然没骗寡人,我考,被你打败了!”于是赏给那钩师一百两金子,并将这两把神钩随身佩戴,一刻也不让他们离身。(那是,一叫钩的名字就能飞起杀人,吴王那还怕什么刺客!)

  阖闾为什么要费尽心机铸那么多的神剑神钩呢?除了称霸天下这个终极目标外,其实他一直在提防一个可怕的对手,那就是王僚的儿子公子庆忌,自从庆忌逃到卫国后,就不停的在招兵买马,联结一切反对阖闾的国内外势力,想要打回吴国为其父报仇。
  
  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公子庆忌不是等闲之辈,有这样一个可怕的对手日夜惦记着自己的小命,吴王阖闾是食不甘味、坐不安席,生怕有一天自己也落得与王僚一样的下场,于是他又找来伍子胥,说:“过去你推荐专诸杀了王僚,干的很好,现在我要你再推荐一个人,帮我杀掉公子庆忌,咋样?”
  
  又要帮他杀人,伍子胥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恶魔,为了报仇,双手沾满了鲜血,他都有点认不出自己了。
  
  可是他深深的明白,不除掉庆忌,阖闾永远都腾不出手来帮自己攻打楚国,他的报仇大计,又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了。他忍辱偷生苟活到今天,不就是为了要给父兄复仇么?
  
  所以,庆忌必须死!
  
  可是这样,自己又要失去一个可敬的朋友了。
  
  他的这个朋友,叫做要离,是一个细人。(地位低下的人)
  
  他和要离宿命般的相逢,是在朋友的一个葬礼上。

  事情的起因,源自一个从齐国来参加葬礼的不识相的家伙,他的名字叫椒丘欣。椒丘欣这家伙可不是个等闲之辈,他住在东海海滨,武功极高,在江湖上久负威名,人送外号“东海龙王”。据说他在参加这次葬礼的路上,经过淮河渡口,想在渡口上饮马,管理渡口的海关人员对他说:“这淮河中有一个水神,看到马就会出来,将马抢去吃掉。请你不要在这里饮马。”(小白龙?)
  
  椒丘欣不以为然:“壮士在此,什么神仙敢惹我?”说着不顾而去,饮马淮河。
  
  这时河面突然波涛汹涌,一道青光闪过,再一看,老椒的马已经不见了。
  
  渡口一片惊叫:“水神,真的有水神!”
  
  老椒大怒,脱光衣服,仗剑入水,寻找水神决战。水神兴涛鼓浪,想淹死椒丘欣,可是老椒在水中纵跃入飞,越战越勇,看的岸上之人目瞪口呆,差点把舌头吞了下去。
  
  三天后,老椒从河里气喘吁吁的爬了上来,脸上多了个英雄的印记,一只眼瞎了。
  
  淮河渡口一片沸腾,连水神都杀不死他,真乃勇士也。(依我看这水神八成只是一只鳄鱼什么的,它要真是小白龙,那我就是孙悟空了。)
  
  带着勇斗河神的光辉荣耀,椒丘欣来到了吴国,参加了他这位吴国朋友的葬礼。在葬礼的酒席上,椒丘欣喋喋不休的夸耀着自己和河神搏斗的勇敢行为,还出言不逊,仿佛这里所有的吴国好汉都没他厉害,统统都是饭桶,胆小鬼。
  
  伍子胥冷眼旁观,这种人他见多了,目空一切,眼睛长在脑袋上,其实根本屁用都没有。
  
  这时椒丘欣对面一个小矮子冷笑一声站了起来,说:“笑话,你也算是一个勇士?”
  
  这个小矮子就是要离。
  
  椒丘欣闻言大怒:“你这个矮矬子是个啥东西,竟敢说我不是勇士!”
  
  要离又是一声冷笑:“我听说真正的勇士,打赢太阳,花不了一个时辰;斗败了鬼神,连脚后跟都不需要移动;打赢了人,根本就没必要宣扬。活着出去,就算战死也不愿意忍受侮辱。现在你和水神决斗,马没要回来,还弄瞎了一只眼睛,都成残废了还敢自称勇士,你把全天下所有的勇士脸都丢光了!贪生怕死,没用的家伙,居然还有面目在我们面前自吹自擂,我都替你害臊!”
  
  椒丘欣被说得哑口无言,满脸羞愧,赶紧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席间众人放声大笑,伍子胥转身欣赏的看着要离,道:“要兄好胆色,只是此人被你弄得颜面尽失,你要小心他找你报复啊!”
  
  要离笑:“此等天下间最无用之人,怕他做甚,来,伍兄,喝酒!”
  
  要离回到家中,将大门大敞,在卧室里坐等椒丘欣前来。
  
  夜半,椒丘欣果然拿了把剑偷偷摸摸的来到要离家,想找他算账,却见大门大敞,不由一愣:“好一个不怕死的家伙,这次我非要杀了你以泄我心头之恨!”
  
  老椒紧握利刃,真入前堂,前堂的门也没关,他就进了要离的卧室。本以为里面一定埋伏了一大堆人,没想到卧室也没人防守,只见要离披散着头发,仰面躺在床上,笑嘻嘻的看着他。
  
  老椒管不了那么多了,冲上前去一手拿剑抵住要离的脖子,一手揪住他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你有三条该死的罪过,你知道吗?”
  
  要离笑嘻嘻的说:“偶不知道。”
  
  椒丘欣气疯了:“还笑,死到临头还笑,你笑个屁啊!我告诉你,你在大庭广众面前侮辱我,这是一该死。回家不赶快带着老婆孩子逃命,还敢大大咧咧不关门闭户,这是二该死。睡觉不防卫,还居然大摇大摆的趟在床上傻笑,这是三该死。这是你自己找死,不要怪我!”
  
  要离还在笑:“非也非也,我并无三条该死的罪过,你却有三个胆小如鼠的行为,你知道吗?”
  
  椒丘欣莫名其妙:“偶哪里胆小了,偶咋不知道。”
  
  要离说:“我在千人面前侮辱你,你却连一句话都不敢回答,这是你的第一个胆小。我大门敞开,你进来却连声都不敢吱一下,这是你的第二个胆小。我躺在床上,你看到我却先拔出剑抵住我的脖子,才敢大声说话,这是你的第三个胆小。你如此胆小如鼠,居然还好意思恐吓我,你不觉得丢人吗?”
  
  椒丘欣呆若木鸡,所有的骄傲化为乌有,只剩下了无边无尽的羞愧。他一声长叹:“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人敢轻视我,可没想到这个矮矬子却远超我之上,他才是天下间真正的勇士。没错,我是个胆小如鼠的废物,我不想活了!”说着他把剑一扔,拿块豆腐把自己撞死了。

  伍子胥把要离的这个光辉事迹说了一通。
  
  吴王阖闾对这个人很感兴趣,说:“好一个真正的勇士,寡人要请他吃大餐!”
  
  伍子胥于是前去见要离,说:“吴王很仰慕你,想要你的签名!”
  
  要离大惊:“我不过是个普通老百姓,大王要见我做啥?”
  
  “你去了就知道了!”
  
  要离笑:“我明白了,大王是要我做第二个专诸吧!”

  这边厢阖闾正在宫里不耐烦地踱着步子,看起来样子十分焦躁:伍子胥和要离怎么还不来,寡人等的花儿都谢了。
  
  正这时,有人飞报进来:“报告,伍大夫他们来了,正在殿外候见!”
  
  阖闾快步跑了出去:“不要什么候见了,寡人亲自去见他们,我一刻也等不了了!”
  
  阖闾刚跑出殿外,却突然愣住了,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不会吧,眼前这个传说中的勇士,身材最多不过一米六五,瘦得跟个小鸡仔似的,而且长的尖嘴猴腮奇丑无比,站在俊朗雄伟的伍子胥面前,更显寒碜,活脱脱就是一个武大郎。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勇士,伍先生,你不要跟寡人开玩笑。”
  
  要离笑:“小臣只是个吴国的乡下人,手无缚鸡之力,风一吹就倒,哪里是什么勇士?不过大王有任何差遣,小臣当尽力为之。”
  
  阖闾心想,你不是勇士我要你有屁用!他看着伍子胥,阴沉着脸不说话。
  
  伍子胥当然知道阖闾在想些什么,便回答道:“大王,俗话说人不可貌相,要离虽丑,但智商高达280,不是个一般人啊。”
  
  阖闾又想,杀人讲求的是实力,聪明顶个屁用!他仍然不说话,脸更臭。
  
  要离上前一步,说:“大王不就是想杀庆忌吗,小菜一碟!”
  
  阖闾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放声大笑,眼泪都快笑出来了:“庆忌武艺高强,筋骨如铁,轻功暗器号称天下第一,简直比王僚还难对付。不是我小看你,瞧你弱不禁风的样子,别说杀他了,恐怕连他的身都近不了!”
  
  “杀人,靠的是脑袋,力气大有个屁用!只要我能接近他,杀他还不是是杀一只鸡?”
  
  “那庆忌也不傻呀!他能让你轻易接近他?”

  要离说:“庆忌招纳四方亡命之徒,想对大王不利。大王可以杀了我的妻子儿女,再砍掉我的右手,让我假装获罪潜逃。如此一来我就能接近庆忌了。”
  
  阖闾一下子呆住了,自己也算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没想到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子比我还狠,I 服了 you!
  
  “寡人不能这么做,寡人是个好人来的,这不是陷寡人于不义吗?”
  
  “我听说安乐于妻儿的欢乐,不思报效国家,就是不忠。贪恋于家室的情爱,不思消除国家的忧患,就是不义。我能够得到忠义的美名,就算搭上我全家老小的性命,也在所不辞!”
  
  阖闾万万没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小矮子竟有如此高的觉悟,专诸和他比起来,差远了。于是他点头道:“那好吧,我就成全你的忠义。你为国忘家,为主忘身,真乃千古豪杰也!放心吧,你死后,寡人会派人大力宣传你的光辉事迹,让你扬名后世,永远的活在吴国人民的心中。”
  
  想必,在阖闾的心中他更喜欢要离这样的奴才多些,专诸还会顾虑一下自己的老母妻儿,而要离这种人,冷血无情,为了扬名不择手段,连自己的身体和家人都不在乎!
  
  因此,后世对专诸的评价远远高于要离,这种人,太可怕!谁要是做了他的家人,那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第二天,伍子胥和要离一起上朝。伍子胥按原定计划推荐要离为大将,请兵伐楚。阖闾佯怒道:“你吃错药了吧,这个要离恐怕连个小朋友也打不过,你要他伐楚?这不是让天下诸侯笑话我吗?再说寡人刚当上王,还没快活够呢,不想打仗!”
  
  要离上前一步,像个泼妇一样跳脚骂道:“你这个昏君,竟敢小瞧我,我顶你个肺!”
  
  阖闾大怒:“你这个乡下无赖,竟敢骂寡人,不想混了!来人啊,把他的手给我砍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武士冲上来,砍了要离的手,将他投进了大狱。
  
  几天后,监狱的士兵故意放松守卫,让要离逃了出来。
  
  阖闾大怒,派人杀了要离全家,烧了尸体,矬骨扬灰,洒在姑苏城街头。可怜的要离家人,他们或许还不知道这是自己的的丈夫、父亲的主意吧!怪只怪他们选错了出身,可悲可叹!
  
  后人评价此事,说阖闾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仁人不肯为之;说要离与吴王平生无恩,特以贪勇侠之名,残身害家,亦岂得为良士哉?
  
  唉,要离去国忘家,杀身成仁,为的就是扬名后世,他要是知道后人对他是如此评价,在黄泉之下岂不是要痛苦死!

  这边厢要离逃出吴国,就四处散播怨言,说自己怎么怎么惨怎么怎么冤,一路诉苦到卫国找到庆忌,说:“阖闾这个暴君,杀了我全家,555,公子你要替我报仇啊!”
  
  庆忌看了看要离空飘飘的袖子,说道:“放心,阖闾这家伙也是我的仇人,咱们同仇敌忾,一起杀了阖闾,打回老家!”
  
  这个苦肉计,实在太惨毒,庆忌再聪明也不会怀疑要离,他收容了要离,并很快让他成了自己的亲信。
  
  有的时候,共同的仇恨,会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成为好朋友,就像后来的伍子胥和伯嚭。
  
  可是,他没有想到,要离会是史上最冷酷无情的杀手。一个那么瘦弱的残疾人。

  三个月之后,他们训练出一批敢死队,顺江而下,准备前往吴国进行一次突袭。庆忌和要离在同一艘船上,行至一段急流,渐渐和后面的船拉开了一段距离。
  
  要离暗喜,刺杀庆忌的机会终于到了,他对庆忌说:“这里水急滩险,公子您最好亲自坐在船头,为舵手指点方向。”
  
  庆忌不疑有他,来到船头坐定,要离手执短矛在旁护卫。好死不死这时江中忽然刮起一阵怪风,要离转身立于上风,借助风势,使出吃奶的劲儿照着庆忌的心口便刺,透入心窝,穿出背外。
  
  庆忌强忍剧痛,一把抓住要离,把他像个小鸡仔似的倒提起来,揪住他的头往水里按,如此三次,灌的要离连北都找不着了。
  
  这样都不死,庆忌还是不是人啊!
  
  庆忌提起要离放在腿上,看着他眼睛中居然露出了欣赏的神色:“天下间居然有你这样的勇士,真了不起啊,居然敢在我的太岁头上动矛!”
  
  左右士兵一窝蜂的冲上来,要杀死要离,庆忌摇手说:“此人乃是天下少有的一个勇士,怎么能在一天之内死掉两个勇士呢?放他回吴国吧!可惜了,这样一个勇士,却不能为我所用,天乎!”说完,一把推开要离,拔出心口短矛,血流如注而死。

  要离傻傻的看着庆忌的尸体,心里却一点成功的喜悦都没有,我,我都做了些什么啊,这,这就是我要的结局吗?
  
  无边的空虚涌上了要离的心头,为了那个该死的扬名力万,我杀了我的至亲,又杀了一个真正的勇士,不仁不义,丧尽天良,我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个世上。
  
  士兵们也都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情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心目中最强大的武士,竟然死在了一个默默无名的独臂矮子的手上,这,这怎么可能?
  
  他们一个个扔了手中的兵器,对要离说:“你走吧,公子说了,放你回去!”
  
  要离凄然一笑:“我害死了自己的妻儿,又杀死了真正欣赏我信任我的公子,我还有什么颜面见天下人。”说完一个筋斗,翻入滚滚的江水之中。众人大惊,连忙七手八脚把他又捞了上来。
  
  要离半死不活的躺在船上,呻吟着说:“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死!”
  
  “你干嘛非要死呢?一大堆荣华富贵在等着你呀!”
  
  “我连家室性命都不懂得珍惜,还在乎什么荣华富贵,你们带着我的尸体回去找吴王领赏吧,算是我们结识一场送给你们最后的礼物!”说着一把夺过随从的佩剑,斩断自己的手脚,自刎而死。

  古人一死,其轻如羽,不惟自轻,并轻妻子。专诸、莫邪,还有那位杀死自己儿子的钩师是如此,要离更是如此,这都是吴王阖闾造的孽。有什么样的王,就有什么样的国人,吴王不爱惜自己百姓的生死,百姓不爱惜自己和家人的生死,如此彪悍的国家,难怪后来可以横行中原,杀的齐楚哭爹叫娘。(自东晋南朝以降,中原士族“衣冠南渡”,江南风尚这才从尚武变成了崇文,一个骠悍族群的锐气就这么慢慢被消磨了)
  
  确实,吴王阖闾这个人给我们的印象,就是残忍好杀,他重用勇猛有力的人,而轻视臣下及百姓的生死,比之年代稍早一些养了帮大侠的齐庄公,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吴王有个爱女名叫胜玉(玉在古代是男子的代称,如明太祖朱元璋的“璋”就是玉的意思,所以“胜玉”的意思就是“胜男”,由此可见吴王对此女的喜爱),有一次父女俩吃饭,这“姬胜男”发现自己的鱼被人吃掉了一半,一问才知道是馋嘴的阖闾干的(春秋时期古人吃饭是分餐制),胜玉满脸悲愤的说:“老爸拿吃剩下的鱼给我,这对我来说是奇耻大辱,我没脸活了!”说完自杀而死。(这样也要死?果然刚烈不输男子,怪不得叫胜玉)
  
  阖闾大悲,将爱女葬在姑苏阊门外大道的北边,凿池积土,竟挖出一个大湖来。并用包括神兵“盘郢”(欧冶子五剑之一)在内的一大堆奇珍异宝为其陪葬,这还不够,吴王还舞白鹤于吴市之中(和东夷人一样,吴越之人崇拜鸟图腾,有《白鹤舞》是吴地用以丧葬祭祀的舞蹈,这里既可以解释为吴王让一群白鹤翩翩起舞,也可以解释为让一群人模仿鹤的姿势跳《白鹤舞》,现在江南地区有些地方的葬礼还有扎纸鹤的习俗),让百姓跟着看,等大家伙进了其女的墓道后就把墓门关了起来,让这成千上万的民众,活活地憋死在里面,给他死去的女儿陪葬。阖闾美滋滋的说:“有几万个人陪着我的乖女儿,想必她在地下应该不会寂寞了!”
  
  这件事虽然只见于《越绝书》,不见与其他史书记载,但从阖闾前后的言行来看,这等挨千刀的事可能真的是他的干的,好一个暴虐残忍的国君!为了他自己,什么人都可以死。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阖闾还算是吴国有史以来最为雄才大略的一个君主,正在他的铁腕统治下,吴国就从一个偏僻穷困的蛮夷小邦,日趋强盛,发展成为春秋晚期霸主级别的大国。吴国区区几十年的努力,居然完全抵得上晋楚等国数百年的经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古代的一个经济奇迹,简直可以和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亚洲四小龙媲美。
  
  在我看来,吴王阖闾可以说是秦始皇的一个微缩版,同样铁血暴虐,同样毁誉参半,他们对中国的历史还是有贡献的,后来我国的鱼米之乡江南,经过几个朝代的发展,经济逐渐赶上了北方,吴王阖闾可以说是始作俑者,当然,楚国的亡臣伍子胥也功不可没。
  
  
7.一鞭再鞭的盗墓者——复仇男神伍子胥
  
  
  心腹大患庆忌死了,吴国也国力日强,完全具备了称霸中原的资本,阖闾雄心勃勃,想拿楚国第一个开刀。伍子胥知道,自己打回老家找费无极报仇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了,他干劲十足的准备着伐楚的各项事宜,大战前的兴奋让他激动万分,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觉,可是就在这个当口,楚国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前面我们提到过,王僚死的以后,孤立无援的掩馀、烛庸弃军逃跑,楚国大将左尹郤宛捡了个大便宜,不费一兵一卒搞定了吴军,还得到了一大批的武器装备。郤宛大胜回国,得到了百姓的爱戴和楚昭王的信任,楚昭王经常和他整日交谈,甚至谈到次日早晨才吃饭,这时那个天生卑鄙无耻的小人费无极眼红了,我才是大王的师傅,你居然敢跟我争宠,你不想混了!
  
  他越想越气,决定重施故伎,陷害郤宛,让他到地底下和伍奢作伴去。
  
  当时楚国的高层领导,在楚昭王之下,有这么几号人物:一把手是令尹囊瓦,相当于现在的总理;二把手是司马沈尹戌,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长;三把手是左尹郤宛,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四把手是右尹鄢将师,相当于现在的第二副总理;而五把手就是太师费无极了,太师其实是个虚职,相当于现在的政协主席,没啥实际权力。
  
  这权力就是一棵树,要想往上爬就得干掉自己上面的那一位,偏偏这群人里面四把手和五把手都是正宗的小人,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陷害人,他们便想干掉上面的这位三把手,好让自己能上一个台阶。
  
  人家说宁愿得罪一个君子,也千万不要得罪一个小人,可是有时候你不得罪他们也没好日子过,因为你挡着他们的路了。唉,小人是着世界最难防的一群人,越是君子越容易找他们的道。
  
  郤宛就是这么一个倒了八辈子霉的君子。他浑然不知,费无极和鄢将师,已经挖好了一个大坑,想让他跳下去。

  这一天,费无极找到一把手令尹囊瓦,说:“子恶(郤宛字)想请你喝酒,又怕你不肯屈尊,所以托我来探探老大你的口风!”
  
  囊瓦笑:“同僚之间联络感情,这是好事啊,你跟子恶说,我一定去!”
  
  费无极转身又找到郤宛,说:“令尹说要来你家喝酒,你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郤宛浑然不知前面有个大坑在等着他,受宠若惊的说:“令尹大人这么给我面子,我有啥不答应的,只是我这个人不懂得拍马屁,不知咋招待这个贵宾,你对这个比较熟,教教我?”
  
  “这就是兄弟你啊,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其实令尹这个人是个兵器爱好者来的,他听说你先前抢了一批吴国的武器装备,心里偷偷的很羡慕呢,到时你就把这些兵器藏在院子里,等他来了就送给他,给他一个惊喜!”(恐怕不是惊喜,是惊惧吧!)
  
  郤宛信以为真,傻傻的把一大堆兵器藏在了门边的帐幔里,还对费无极又是握手又是感谢,连讲对方够义气。(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第二天,费无极带着囊瓦前来赴宴,走到一半,费无极突然一拍脑袋,说:“哎呀,我有一个不好的预感,郤宛突然请你吃饭,不会是有什么诡计吧!这年头,都流行暗杀解决问题。”
  
  囊瓦一愣:“不会吧,我和子恶远日无冤近日无愁的,他干嘛要害我!”
  
  费无极说:“话不能这么说,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心难测啊!我听说上次吴王僚就是吃饭的时候被人干掉的,那叫一个惨哟……”
  
  囊瓦慌忙说:“那你赶快你帮我去郤宛家打探一下,没事儿最好。”
  
  “Yes sir!”费无极敬了一个极不标准的礼,风驰而去,没一会儿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气喘吁吁满脸惊慌的说:“不得了啦,不得了啦,不,不……”(好演技,佩服!)
  
  “别急,慢慢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相国啊,我差点就害了你了,郤宛这个王八蛋,在门边的帐幔里藏了一大堆的武器铠甲,想对你不利呢!依我看郤宛他八成是个吴国特务,上次他如此轻松的就搞定吴军,我就觉得不对劲了,现在想来,一定是他们串通好了的!”
  
  囊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派人再去一趟,查探清楚。
  
  没多久,探子回报,果然在郤宛家发现了一大堆武器铠甲,囊瓦大怒,派人找右尹偃将师来,要他去把郤宛抓来严加审问,追查同党。
  
  鄢将师可是费无极一伙的,他怎么可能让郤宛活着,那他们的阴谋不就得落空了吗?所以他转身出去,就命令军队攻打郤家,一个活口也不准留。

  鄢将师当然不肯罢休,斩草就要除根,不但郤家全都要死,他的亲朋好友玩的好的全都得死!他传令下去,放火焚屋,把里面的人全部烧死,一个活人也不准从里面出来。
  
  这是周围的群众不答应了:“郤青天是个好官来的,你们不能放火,抗议!抗议!抗议!”
  
  山呼海啸,震的大地都开始摇晃起来,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鄢将师陷入到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气急败坏,他一把拿过一个高音喇叭,大声喊:“谁敢阻止我们警察执行公务,与郤宛同罪,死啦死啦地!”
  
  “警察”们冲了上来,驱散人群,将席子和稻草摆在郤家门前,准备放火。
  
  群众们还不放弃,蜂拥着挤开拦在前面的“保安”,抢过这些易燃物品,不准“警察”放火。
  
  鄢将师火了,命令“警察”放催泪瓦斯,驱赶这些疯狂的群众,然后亲率家众,将前后门围住,放起大火。顿时,从郤宛府内传来了凄厉的哭喊声和怒骂声,但见火光冲天,映红了天边的晚霞,景色美极了。

  可怜的郤氏一族老小全部葬身在了火海之中,郤府也化为了一片灰烬,鄢将师马不停蹄,派人四处捕杀与郤宛交好的无辜楚臣,整个郢都陷入了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费无极果然是个小人中的极品,借刀杀人驱虎斗狼之计用的炉火纯青,让人防不胜防。
  
  然而,公理自在人心,郤宛忠肝义胆,甚得民心,全楚国的百姓都为他喊冤叫屈,说:“鄢将师和费无极以君王自居,杀害忠臣,专权而祸乱楚国,削弱孤立王室,蒙蔽君王和令尹为自己谋利。令尹全都相信他们了,国家将要怎么办?”
  
  流言越传越广,民愤越来越多,就连给令尹家送猪肉的小贩们都为郤家打抱不平,故意拿劣质肉给囊瓦吃,还在后面偷偷指责他。
  
  一时间,楚国民怨沸腾,就差上街游行贴大字报了。
  
  囊瓦每日被人在后面辍着脊梁骨骂,心里恨得牙痒痒的:费无极这个小人,都是你害我被人骂的,我饶不了你!

  二把手沈尹戌适时找到囊瓦说:“人民的呼声您应该有所耳闻了吧,费无极这个人,是个专以陷害他人为乐的坏蛋,从前太子建和伍奢一家的冤屈就是他干的好事,如今令尹大人您又一次轻信了他的谗言,杀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搞得天怒人怨,再这样下去,会出大事的!除了费无极这个小人,鄢将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假传您的命令,消灭了郤家等好几个大家族,这些人中,不乏楚国的贤臣良将,而现如今吴国对我们虎视眈眈,边境一天天紧张,这时候万一他们借我国政局不稳打过来,您恐怕就危险了。”
  
  囊瓦这些天就等着沈尹戌这句话呢——嘿嘿,有你帮忙就一切好办了!于是他赶忙一拍掌,说:“是啊是啊,都是我的错,这全都是月亮,哦,不是,是费无极和鄢将师两个人惹的祸!希望司马你助我一臂之力,干掉这两个混蛋!”
  
  沈尹戌大喜:“此社稷之福,赶不从命!”说完跑到大街上,振臂一呼:“费无极和鄢将师两个小人害死了郤左尹,令尹命令我去讨伐他们,愿意去的一起来!”
  
  话音未落,百姓们都争先恐后的拿起锄头镰刀,跟在沈尹戌的后面去抓人。
  
  费无极和鄢将师陷害别人挺厉害,一动真格了却没办点本事,垂头丧气束手就擒,囊瓦历数其罪,枭之于市。百姓们群情汹涌,兀自不肯罢休,又冲到二人府第放一把大火,灭了他们全家。
  
  害人终害己,这句话说的就是费无极这种小人了,余秋雨先生曾说过,小人嘛,精明是够精明,却没有大将风度,更没有什么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到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最终将会酿发出一个巨大的苦果。当他们不断挑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与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膛目结舌、骑虎难下了。
  
  其实小人很好对付,顺风顺水的时候他们得意忘形,可是一旦事态严重,他们就慌了手脚,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了,这,就是小人和奸雄最大的区别,所以说费无极虽然害死了那么多大英雄,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出色的小人,和阖闾曹操这样的大奸雄相比,他的道行,差远了!

  费无极被灭族的消息传了开来,全天下都感觉大快人心,可是有一个人,却煎熬了,这个人,就是咱们的白发魔男,伍子胥。
  
  ——费无极死了,他居然这么快就死了,老天爷就是这么不公,还没等伍子胥动手,他的仇人就一个一个早早的死掉了。
  
  到头来,伍子胥还是没能亲手为自己的父兄报仇,世界上最残酷的事,莫过于此。

  这是一个凄冷的黄昏,黑压压的天空阴云惨淡,伍子胥仗剑傲立在姑胥山之颠,白发飘扬,面色狰狞,一双仇恨的双眼望着楚国的方向,在暮色中闪出可怕的寒光,他的喉结滚动,发出像头困兽一样的低吼:
  
  没办法,现在我只好把仇恨转嫁到整个楚国的头上了,不要怪我,这都是你们逼我的!
  
  他高举父亲留给他的七星报剑,仰天长啸:“我要楚国死无葬身之地,永远不能翻身!”
  
  突然,一道白光划破了夜空,电闪雷鸣,豪雨倾盆,整个世界,变成了一片鬼蜮。
  
  与此同时,郤宛的儿子伯嚭(读匹),竟然在家族惨剧中奇迹般的逃脱出来,一口气跑到吴国,来投奔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伍子胥。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番,然后伍子胥带着他去见吴王阖闾。
  
  阖闾问:“我们吴国僻处东海,先生你为何要不远千里的来投奔寡人呢?”
  
  伯嚭满脸鼻涕眼泪的说:“我老爸在楚国老老实实的当官,没招谁没惹谁,却无端被人陷害,惨遭毒手,偶也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通缉犯,真是好惨好惨的耶!后来我听说大王您收留了窘困之中的伍子胥,老讲义气的,所以我才不远千里来投靠你,希望大王你行行好,也收了我这个小弟,我伯嚭愿为您效死力。”
  
  阖闾恻然道:“啥也别说了,眼泪哗哗的,从今天开始,你和伍先生就是寡人的左膀右臂,咱们一起打倒楚国,共创辉煌!”
  
  从朝堂上下来,从前推荐过伍子胥很会算命的的那个被离被半仙偷偷拉过伍子胥,说:“你怎么就那么信任伯嚭,要知道,人心隔肚皮啊!”
  
  伍子胥说:“你这么想就错了,有一首流行歌曲《河上之歌》唱的好:‘同病相怜,同忧相救。惊翔之鸟,相随而集。濑下之水,回复俱留。’我和伯嚭因为同样的不幸遭遇而互相同情、彼此支持,就好像受惊的群鸟,聚集而飞;受阻的流水,回旋聚合。谁不喜爱与自己命运相近的人,谁不悲悯自己思念的人,我不信任他,信任谁呢?”
  
  伍子胥有这种想法其实也很正常,心理学家夏克特所做的实验显示,当人在面临焦虑情境,譬如被告知将参加的电击实验非常痛苦时,喜欢选择和也将参加同样电击实验的人“一起等待”,而不是单独等待或和其他不相干的人一起等待。这表示当我们在焦虑不安时,不只喜欢有人做伴,而且会渴望能和有同样遭遇的人做伴。实验还显示,最能降低焦虑、走出悲伤的方法不只是和有同样遭遇的人“同病相怜”而已,更需要“同忧相救”,大家一起来谋求对策,而这也正是伍子胥和伯嚭互相安慰,以及吴王阖闾安慰他们的方法(共商国事,讨论如何完成他们的复仇计划)。
  
  可是被半仙却摇摇头说:“非也非也,你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没有看到人心的深处。以我看相多年来的经验,伯嚭这个人,目光像鹰,走路像虎,明显是个专功而擅杀的性格,这样的人还是离他远点的好,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别说,被离被半仙还真有点乌鸦嘴贝利的意思,后面发生的事情,果真一一证实了他的预言。)

  对于被半仙的算命理论,伍子胥不以为然,他认为这都是封建迷信,自己和伯嚭同病相怜、同仇敌忾,根本没有反目的可能,所以他依旧把伯嚭当成了自己在吴国最好的朋友,对他挖心掏肺,有什么事儿都和他一起商量。而伯嚭也因为在吴国立足未稳,需要踩着伍子胥往上爬,所以对他十分尊敬。于是这俩人如胶似漆,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了。
  
  总之,这两位命运极其相似的楚国亡臣因为相同的革命理想走到了一起,共同的利益暂时维系住了貌似坚贞的友谊,可是和伍子胥不同,伯嚭并不是只想着报仇,他有着自己的小九九,伍子胥只不过是他迈向权力高峰的一个小棋子罢了,一旦这个小棋子没有利用价值,甚至挡住了自己的路,他就会毫不留情的借只车把它吃掉。
  
  从这点上来看,伯嚭在本质上和费无极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他的道行更高一些,伪装的更好一些罢了。性格决定命运,伍子胥逃离了一个小人的毒手,却又掉进了另一个小人的陷阱,这不能不说这是他此生最大的悲哀。伍子胥,真是春秋时代最大也最令人扼腕的一个悲剧人物。当然,这是后话。

  话分两头,却说吴王阖闾厉兵秣马了三年,终于忍不住想要攻打楚国一试锋芒了,他找来伍子胥和伯嚭,说:“寡人欲为二卿出兵,你们觉得如何?”
  
  两人狂喜,齐声道:“太好了,我们都愿意为大王效死命!”
  
  阖闾想到这两个上天赐给吴国的人才毕竟只是因为要报仇才归顺到自己的麾下,大仇报后,也许就不会像从前那么尽力了,于是突然间多愁善感起来(这个铁血君主居然也有多愁善感的时候),他默默无语,登上高台,迎着南风一声长啸,啸毕,又是一声长叹。
  
  伍子胥却认为阖闾这是在担忧吴国没有一位真正的能够一举定乾坤的将才,于是向他推荐了春秋时代最为闪亮的一颗将星——兵家圣祖孙子。
  
  孙子名武,字长卿,《吴越春秋》说他是吴国人,《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又说他是齐国人,是齐国大族田氏的后代,后来因为齐国的内乱逃到了吴国,归隐田园,专心研究天下兵法,具体孙武的身世如何,历史上语焉不详,《左传》中甚至连这个兵家第一人的只言片语都没有提到,所以后世很多人怀疑历史上是否真实存在过这个人,直到1972年4月在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实实在在的证据——竹书《孙子兵法》,才打消了很多人的疑虑。
  
  至于在《左传》中为什么没有提到孙武这个人,我想大概孙武在吴军中的地位应该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高,可能只是一个随军幕僚之类的人物,所以才不为官方史籍所载。
  
  孙武也许不是中国历史上最会打仗的一个将军,但他绝对是中国军事理论知识最丰富,最精深的一个奇才,他所著的《孙子兵法》集当时天下兵法之大成,联系从黄帝时代至春秋时代无数经典战役的实际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高度,一共总结出兵法十三篇5000余字。短短几千字里包含着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历代军事家无不从中汲取养料,被誉为“兵学圣典”。如果一个将军没读过《孙子兵法》,说出去都会被人笑话!
  
  如今,《孙子兵法》不但为国人所尊崇,在海外也颇有市场,世界各大军事院校都将其列为必修教材,甚至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美国海军陆战队军官都奉命携带一本《孙子兵法》,以便在战场上阅读。这本奇书另一个伟大的地方,在于它完备的理论体系,不但可以适用于战争,还可运用于社会的各领域,尤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所以现在很多暴发户居然也人手一本,开始像模像样的研究起怎么用它对付竞争对手来。

  扯远了,咱们回过头来说阖闾,他听伍子胥把孙武夸得天花乱坠,心下大喜,连忙派人召孙武前来面试。
  
  对于孙武,吴王阖闾内心是抱有很大的希望的,因为伍子胥这些年来给他推荐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出色,那么的让人满意。
  
  而孙武也果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所承上的每一篇兵法,都让阖闾忍不住击节叫好:“观此兵法,真通天彻地之才也,但恨寡人国小兵微,如何而可?”
  
  孙武自信满满的说:“臣的《兵法》,不但可以用于军队,就算是一群柔弱女子,也可以被训练成一支威武之师来!”
  
  阖闾的老毛病又犯了,他放声大笑,前仰后合,好像听了这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沙场征战,一向都是男人的专利,寡人从来没听说女流之辈也能操戈习战的,新鲜,真新鲜!”
  
  孙武摇了摇头,心里暗道:大王重男轻女的思想真是根深蒂固啊,看来我得用实际行动,来宣传一下男女平等思想先。
  
  孙武说:“大王如果不信,可以用您的后宫宫女来做个小规模实验,不知大王可否割爱呢?”
  
  阖闾笑:“这有什么不可以,来人啊,把寡人的宫女们全都叫来,这些丫头最近活的挺滋润,正好可以借机锻炼一下身体。”

  不一会,后宫三百佳丽就集合完毕了,这些个小姑娘,穿上从未曾体验过的甲胄,满脸新奇的摆弄着手上的剑戟戈盾,叽叽喳喳吵个不停,还以为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孙武阴沉着脸站在一旁,心想,现在且让你们得意一下,待会儿有你们好受的。
  
  阖闾先是煞有介事发表了一通训话,然后转身对孙武说:“孙先生,可以开始啦!”
  
  孙武说:“且慢,请大王先任命你最宠爱的两个美姬为队长,这样比较好管理。”
  
  阖闾站起来叫出两位美女,说:“这是寡人最喜欢的两个小蜜,一个叫左姬,一个叫右姬,就让她们来当这个队长吧!”
  
  孙武于是将这群娘子军分为两队,让左姬右姬各管一队,然后开始宣布纪律:“第一,该站哪站哪,不许随便走动;第二,保持安静,不许交头窃耳嗑瓜子;第三,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许违反军令!”说完,孙武宣布解散,明早五鼓,到教场全体集合正式训练队列,阖闾则在高台上看好戏。

  第二天一早,宫女们在操场上集合完毕,孙武满脸严肃的站在一群嬉皮笑脸的女孩子面前,军训正式开始:“肃静,肃静!先听我介绍一下队列行进的基本要领,你们前心、左右手和后背的位置吗?”
  
  众美女捂嘴直笑:“知道,左右不分那是棒锤!”
  
  孙武怒:“素质,注意你们的素质,不准笑!听清楚了,待会儿我说向前,你们就看心口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左,你们就看左手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右,你们就看右手所对的方向;我说向后,你们就看背所对的方向。一切行动都要听着我的鼓声来指挥,知道了吗?”
  
  众美女嘻嘻哈哈的齐声道:“知——道——啦!”
  
  孙武只好再怒:“严肃,严肃一点,这是在军训,不是在玩游戏,我现在再把注意事项说一遍,你们要认真地听,军队当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做到全队上下一心,共同进退,这样才能打胜仗!”
  
  众美女七嘴八舌的抗议起来:“快点开始吧教官,早点结束早开饭!叽叽歪歪说了一遍又一遍,见过啰嗦的,没见过你这么啰嗦的!”
  
  孙武强忍怒火,来到帅台,插着腰,命令鼓手击鼓发令:“向右转!”
  
  众美女爆笑如雷,有的甚至学起孙武的神情,插着腰,奶声奶气的学起他的山东口音来:“向右转,俺叫你们向右转,你们听到了没有?”
  
  孙武的严厉军令和指挥布置对这群可爱的美女来说,简直比什么游戏都好玩,而孙武教官略带山东口音的腔调,竟然成了她们嘲笑的对象。

  孙武感觉很没面子,但仍强压住怒火,说:“纪律还不清楚,号令不熟悉,这是将领我的过错。好,这次就算了,咱们接着训练下一个项目,大家要认真地做:待会儿我敲第一遍鼓,全体立正;第二遍鼓,全体手持兵器向前走;第三遍鼓,全体摆出战斗姿势。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
  
  “这次你们可不能再笑了,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说完孙武撸起袖子,亲自拿起鼓槌擂鼓:“立——正!”
  
  有人又皮痒开始笑了,抱着肚子,前仰后合。
  
  “向前——走!”
  
  没人往前走,爆笑像传染病一样,传染了整个队伍,有的笑得直不起腰来,有的笑的蹲在地上,有的甚至一屁股坐在地上,笑的眼泪直流。
  
  这次孙武真的发飚了,怒发冲冠,脖子上连接帽子的丝带应声断裂,只听他一声虎吼,大喝:“执法何在!”(成语“怒发冲冠”典出于此)
  
  执法官上前跪倒:“在!”
  
  “纪律弄不清楚,号令不熟悉,这是将领的过错;现在既然讲得清清楚楚,却不遵照号令行事,那就是军官和士兵的过错了。你说,依军法当如何论罪!”
  
  “当斩!”
  
  孙武双目圆瞪,喝道:“既是如此,来人啊,把两个女队长推出去,斩了!”

  两位美女顿时花容失色,明白这并不是玩游戏,忙大哭:“教官,我们错了,我们再也不笑了,大王,救命啊!”
  
  阖闾连忙求情:“寡人知道将军你的厉害了,你就见好就收吧!寡人要是没了这两个小蜜陪伴,吃饭都没胃口……没有她们的夜晚,寡人不能活啊!”
  
  “不行!我既然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说完孙武喝令左右:“速斩二姬!”
  
  两位花季少女就这么被人推了下去,按在铁毡板上,随着两声尖利的哀号,一道斧影,两颗美丽的人头滚落地下,艳红的鲜血绽放如花。
  
  世界一片寂静,清晨的风参杂着血腥的味道,拂过每个人震惊的脸庞。
  
  孙武重新任命了两个新队长,满脸平静的继续开始训练,好像刚才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奏效了,这群猴子们看了这场毕生难忘的“好戏”后,一个个变的无比老实起来,不论是向左向右、向前向后、跪倒、站起,无不规规矩矩,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两支队伍寂然无声,婀娜的佳丽奇迹般的变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娘子军。
  
  在现代人看来,孙武的训练方法确实太过残忍,不讲人权,一点儿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其实这都是时代的不同而造成的观念上的差异,冷兵器时代,打仗没啥科技含量,所以严明的军法对一场战争来说犹为重要,只有有纪律的士兵才有可能存活下来,从这点上来看,砍一两个人的脑袋能救一整个军队甚至一整个国家的命,这又有什么可非议的呢?
  
  而孙武见大功告成,便遣使报告吴王阖闾说:“报告首长,队伍已经操练整齐,请首长检阅。这支娘子军,已经完全可以送上战场了,赴汤蹈火、平定天下,不会比任何一支部队差!”(成语“赴汤蹈火”典出于此)
  
  吴王还沉浸在刚才痛失小蜜的悲伤之中,哪里还有心思搞阅兵仪式,他长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善于用兵,可以助寡人称霸天下,但我们这儿庙小,容不下你这样的大德!现在阅兵取消,队伍解散,大家该干嘛干嘛去吧!”
  
  孙武耷拉着脑袋,失望的说:“王徒好其名,而不用其实!看来我是白忙活了,我还是回去接着研究我的学问,争取拿个诺贝尔奖算了!”
  
  眼看这么一个大人才就要在自己的眼前溜走,伍子胥忙站出来进谏说:“兵者,凶器也,不可只试不用。带兵打仗,不杀一两个不听话的人,怎么能治的好军呢?所以,大王想要伐楚称霸,就必须留住孙武这样的人才,只有他,才能带领吴军,雄赳赳气昂昂,杀过淮河,打到楚国老家郢都去!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花姑娘易得,孙武难求!若大王因为两个小蜜,而放弃了一个难得的贤将,何异于捡了芝麻而丢西瓜哉!这等赔本的生意,大王不能干哪!”
  
  阖闾听了这番话,顿时开心起来,把两个心爱的小蜜忘到了九霄云外,在自己迈向成功的路上,死的人还少吗?再多两个美女也没啥区别!谁能帮他称霸,谁才是他真正的小蜜——孙武,寡人的心里现在只有你没有她们啦!

  就这样,吴王阖闾火速成立了伐楚称霸工作组,自己任组长,伍子胥和伯嚭任副组长,孙武任高级顾问。伐楚工作,成为了目前吴国工作的重中之重。
  
  连娇滴滴的宫女都能被孙武倒腾成像模像样的军队,更何况是剽悍成风的吴国士兵?所以没过多久,孙武他们就训练出了一支精锐无比的“海军陆战队”,不多,总共是三万人。
  
  俗话说兵在精不在多,这三万姑苏子弟,已经足以让吴国荡平天下了。
  
  为什么吴国的主力是“海军陆战队”,而不像中原诸国一样使用“装甲车部队”呢?那是因为江南之地,水行而山处,其民以船为车,以楫为马,习于水斗,往若飘风,去则难从,所以吴国的水军,天下闻名。但是要和楚国甚至中原诸侯打仗,光用水军可不行,因为最终的攻城略地,还是得靠陆军来完成,所以孙武和伍子胥分析了当时的军事形势,决定建立一支特殊的海军陆战队,他们根据中原的车战战法,结合水战特点,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海军陆战队编制,其主要由大翼、小翼、突冒、楼船、桥船等组成。大翼相当于战车部队中的重车,主要负责运输和防御;小翼相当于轻车,主要负责进攻和追击;突冒相当于冲车,主要负责突击和侦查;楼船相当于楼车,是一种有叠层的大船,十分高大,是负责指挥的旗舰;桥船则相当于轻足骠骑,主要负责掩护大部队作战。
  
  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春秋时代我国先民的智慧和技术水平,以为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用的只是些小竹排什么的,其实春秋时期吴国的造船业已经十分发达了,当时大大小小的船场遍布太湖沿岸,建造大船的船场称为“船宫”,建造中小船只的则被称为“石塘”,其分工之细,技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从各方面的记载来看,吴国这支“海军陆战队” 的战舰规模十分惊人,据《越绝书》的描写,这大翼“广丈六尺,长十二尺,容战士二十六人,擢五十人,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者各四,弩各三十二,矢三千三百、甲兜鎏各三十二”,以今日尺寸来计算,大翼长约20余米。船上有士兵近百人,且有齐整的装备,能攻能守,简直就是一座强大的水上堡垒。
  
  大翼都是如此,楼船的规模可想而知。

  如果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只是把船造的大一些、快一些,那就也没啥稀奇的,它之所以能打遍中原无敌手,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地方——这些士兵不但善于水战,而且精于陆战!
  
  这三万姑苏子弟,在船上他们就是横行水上的霸主,下了船他们就是可怕的陆战机器,在川泽密布的江南地区,短剑轻甲的机动步兵才是陆战的王道,他们行动灵活、奔跑如飞,这些优点都是笨拙而机动性差的战车所无法比拟的。楚国这么多年来都在和山西的晋国争霸,所以一直致力于发展战车部队而忽略了水师和步兵建设,可是战车的强大冲击力在广阔的平原上十分有效,到了南方水网丘陵地带可就不那么灵光了,吴国来去如风的“海军陆战队”正是它们的克星。
  
  伍子胥请来的这位孙武子不愧为中国兵家第一人,他不但使“兵不厌诈”的军事思想替代了从前“不擒二毛”、“退避三舍”等讲求仁义的战争形式,而且让步兵成为了战争的主角,后来到了战国时代,不合时宜的战车部队也就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基础军事建设已初见成效,现在伐楚工作组的首要任务就是先打个小仗,一来可以试一试这支“海军陆战队”的身手,二来也可以试探楚国真正的实力,已决定下一步的战略方针。
  
  于是工作组第一副组长伍子胥找到高级顾问孙武,问:“孙顾问,你看咱们应该先拿谁开刀呢?”

  孙顾问摇头晃脑的说:“大凡行兵之法,先除内患,然后方可外征。我听说死鬼王僚的两个弟弟一个躲在钟吾,一个躲在徐国,此二人成天想着为他们的倒霉哥哥报仇,不可不防。我看咱们不如干脆一举干掉他们,以决后患!”
  
  伍子胥拍手道:“好哇,咱哥俩想到一块去了!徐君和钟吾子都是楚王的小弟,这些年没少和吴国作对,咱们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将他们一同除去,剪灭楚王的这两个爪牙。”
  
  说干就干,吴王阖闾立马发了两道外交照会,要徐君和钟吾子把这两个吴国叛臣引渡回来治罪。徐君和钟吾子当然不肯,偷偷将他们送到了自己的靠山楚国那里去寻求保护。楚昭王大喜:“吴国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跟着本王混吧,包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就这样,楚王不顾群臣的反对,把二公子安置在养邑(在今河南沈丘县附近),替他们修筑城池,用来对付吴人。
  
  既然楚国率先挑起了冲突,吴王阖闾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大好机会,他立即命令孙武带着他的“海军陆战队”,砍瓜切菜般攻破钟吾和徐国,钟吾子被擒,徐君逃奔楚国,楚兵救徐不及,就修筑了夷(城父)城,给徐君居住。徐国可是楚国在江淮之地最强大的一个属国,早年间还曾和周王室叫过板,实力不可小觑,吴国干掉徐国,等于去掉了拦在自己和楚国之间的最大的一个障碍,其军事意义十分重大。
  
  灭掉钟吾和徐国后,孙武并没有躺在成绩表上睡大觉,他的军队也不停歇,乘机继续扩大战果,一路势如破竹,攻破舒邑,杀掩馀、烛庸二公子于楚国境内。
  
  一时间,天下均为之震动,这个孙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么厉害,却咋从来没听说过。

  而吴王阖闾万万没有想到胜利竟然来的如此之快,顿时雄心万丈,想乘胜一口气攻入郢都,解决战斗。孙武却反对说:“战斗很艰苦,军队应该先休整一下,现在还不是和楚国大决战的时候,大王还是再等等吧!”
  
  伍子胥也说:“楚国虽败,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综合国力还是比吴国要强一些,现在想一举灭掉它,恐怕没那么容易。”
  
  阖闾郁闷地说:“那我们应该怎么办?楚国的国力它又不会自己减弱!”
  
  伍子胥笑:“那我们就帮它减弱就好了!”
  
  “我都快急死了,你们这些谋臣,就喜欢说话绕弯子,这又不是拍连续剧,还玩儿什么悬念?快点讲吧!”
  
  “嘿嘿,以弱胜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持久战和游击战,慢慢的拖垮敌人,一点一点消耗他们的国力,此消彼长,等到我们的国力超过了楚国,那就是它灭亡的时候了!”
  
  “持久战?游击战?这都是些个什么东东?寡人闻所未闻。”
  
  “这也不是什么新招了,从前晋悼公跟楚国争霸,也是用的这个方法。具体来讲就是把我们的军队分为三师,更番侵扰楚边,声东击西,以疲乏楚人的兵力。”
  
  孙武在旁大笑道:“妙哉!如此我出一师,彼必皆出。彼出则我归,打完了就跑,让他们疲于奔命,耗干他们的国力,最后再以大军合力进攻,给他们致命的一击。伍先生此计,正可发挥我‘海军陆战队’机动迅速的特点。高,实在是高啊!”

  至此,吴军伐楚的总体战略方针已全部成形,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了,吴王阖闾采纳孙武和伍子胥的高招,三分其军,采用“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游击战法,轮番袭扰楚境:吴王阖闾四年(前511),吴又伐楚,攻下六邑与灊邑,楚兵一来,吴兵即回。六年(前509),吴人又教舒鸠人引诱楚兵出来伐吴,设下计策,伪出舟师于豫章作抵抗状态,却暗里偷到巢邑(今安徽瓦埠湖南),袭破其城,并俘获了守将楚公子繁(兵者,诡道也),楚在大别山以东的城邑及属国悉为吴有。至此,楚国失去了与吴军对峙的缓冲地带,又连年被吴军袭扰,疲于奔命,导致诸侯离心,盗贼蜂起,内外动荡,百姓苦不堪言。
  
  其实这就是《孙子兵法》中“兵贵神速”军事思想的具体应用,速战速决,打完了就跑,跑完了回头再接着打,将游击战和持久战有机的结合起来,用速度持久的打击敌人,慢慢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最后再农村包围城市,横扫敌人的重点城市,一举定胜负!咱们共产党也是学我们老祖宗孙武子靠这个方法打倒了paper tiger 国民党反动派的。
  
  
    
  
  话分两头,却说楚昭王被吴国人弄得精神衰弱,睡觉都睡不安生,一日起床,却发现床头多了一柄寒光四射的宝剑,昭王心里有点发毛,忙召相剑大师风胡子入宫询问究竟,风胡子接过宝剑,脸色顿时变了,我们都知道青铜剑都是青色的,可是这把青铜宝剑竟然通体墨色,湛黑的刃口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阴冷的光芒,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死亡气息。
  
  风胡子大惊,忙问:“大王是怎么得到这把宝剑的?”
  
  “寡人也在莫名其妙呢?今天早上我一醒来就在床边发现这把宝剑,听说你相剑本事一流,你可认识此剑?”
  
  “当然认识,此剑名为湛卢……”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恐惧,风胡子说着说着竟不可遏抑的发起抖来,
  
  昭王似乎没有发现风胡子的异样,又问:“哦,既然认识,那你可知此剑的来历?”
  
  “数十年前,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在湛卢山(位于今福建北部松溪县)为越王允常铸了五把名剑,越王将其中的三把献给了吴国,一把叫‘鱼肠’,也就是吴王阖闾刺杀王僚的那把不祥之剑;一把叫‘盘郢’,又名‘豪曹’,此剑虽属名剑,但色彩不匀、金属搭配不当,所以算不上宝剑,对活着的人无益,所以后来阖闾用它陪葬自己的女儿;最后一把叫‘湛卢’,乃是五剑之首,欧冶子毕生巅峰之作,也就是大王手上的这件宝物了。”
  
  “原来此剑竟有如此惊人的来历,但它怎么会离开吴国出现在寡人的宫里呢?”

  风胡子心里其实很清楚,吴剑入楚,此乃大凶之兆,预示着吴国的军队将要攻入郢都,楚国就要亡了,可是他明白自己不能这么说,否则自己的小命堪忧,于是他编了个瞎话忽悠昭王说:“恭喜大王,臣听说此剑乃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但是如果拥有它的君主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湛卢剑就会立即出鞘,离开这个无道之君,皈依有道之君。如今吴王阖闾弑君自立,又坑杀万人以葬其女,真是无道之极,所以湛卢剑弃暗投明,来到了楚国,这说明大王真乃有道之君,是英明神武,寿与天齐,克敌制胜,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昭王听了风胡子的奉承,十分受用,当下赏了他一大笔钱,从此对湛卢剑爱不释手,随身佩戴,当成至宝,宣示国人,以为天瑞。
  
  因为风胡子这段精彩的马屁,湛卢剑从此被冠上了“正义之剑”的美名,说它明辨善恶,舍邪近正,择主而从,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拥有儒家正直士大夫的高风亮节——其实依我看,这把湛卢剑黑不溜秋,满身邪气,实际上是天下间第一不祥之物,它的拥有者吴王阖闾和楚昭王后来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据说近千年后,湛卢剑辗转流传到了西晋名将周处和抗金英雄岳飞的手里,自岳飞风波亭遇害后,湛卢宝剑就失传了,看到了吧,就连大英雄周处和岳飞也没得到什么好结局,都是这把不祥之剑给害的。

  这边厢吴王阖闾听说自己爱剑跑到了楚昭王的手里,大怒:“这一定是楚王这个小人收买我的侍从偷跑了我的宝剑,气死我了!”
  
  阖闾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不由分说杀死了身边十几个侍从,命孙武、伍子胥、伯嚭等人率军攻打楚国,又派人通知越王跟他一起出兵,越王允常却不肯配合,阖闾怒,转过头来想揍越国,孙武劝之不听,遂派兵攻越,败越兵于檇里(今浙江嘉兴),大掠而还。
  
  就这样,吴国和越国也算是结下仇了,后来吴越两国数十年杀戮,纠缠不休,两国的仇恨越结越深,冤冤相报,死伤无数,当然,这是后话。

  就这样,吴国每年揍楚国几次,打的楚国哭爹叫娘,苦不堪言,阖闾和伍子胥明白,给楚国最后一击的时间就快要到了,现在他们最缺的,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一根最完美的导火索。
  
  这个绝好的时机,很快就出现了。

  原来自从楚昭王得了湛卢剑,得意之极,便通知各属国前来祝贺,顺便借机收礼。唐成公和蔡昭侯身为楚国的忠实小弟,当然不能弱于人后,带了一大堆宝贝前来拍马屁。
  
  蔡昭侯是个土财主,比较有钱,他带来了一双羊脂白玉佩,二副银貂鼠裘,并各将一件献给了楚昭王,自己则留着另一套,两人穿在身上就像情侣装一样,出入朝堂,羡煞旁人。
  
  楚令尹囊瓦看着很眼红,他也想要这么一件貂皮大衣,穿在身上多飒啊,你蔡侯朝贺完了就要回去,留着那衣服有啥用,不如给了我,让我和大王同穿情侣装,一对璧人,笑傲朝堂,岂不是一段千古佳话?
  
  于是囊瓦找到蔡侯,直接说:“你那衣服和玉佩正好都是一对,干嘛光给大王,不给我?厚此薄彼,不好吧!”
  
  蔡侯不舍得给,也不愿给,他想:楚王才是我的老大,你算个什么东西,给你,哼,别糟蹋了我的宝贝!
  
  囊挖自讨了个没趣,十分郁闷,于是他又接着去找唐成公索贿,希望这个家伙会稍微识相一些。
  
  原来唐成公也有个宝贝,是两匹宝马,名为“肃霜”,他架着这两匹高头大马在楚国大街上往来驰骋,威风凛凛,帅气逼人,这可好,郢都的楚国妹眉一下子被这位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唐成公迷倒了大半,真是羡慕死羡慕死囊瓦了。(“肃霜”其实是一种大雁的名字,其羽如练之白,高首而长颈,马之形色似之,故以为名。)

  却说囊瓦看着这两匹比大雁还漂亮的宝马,口水成河,他找到唐侯,说:“你的马真是天下稀有,又快又稳,一定是国外进口的吧……”
  
  “你想要吗?”
  
  “是啊……”
  
  “我偏不给你!”
  
  “哪尼?”囊瓦气坏了,这两个小气鬼,如此不给我面子,你们等着,我要让你们好看!
  
  他气乎乎的离开国宾馆,找到楚昭王,说:“大王你知道吗?其实唐侯和蔡侯都不是好东西,他们暗地里偷偷私通吴国,想对楚国不利呢!”
  
  昭王大惊,连忙派人将蔡昭侯和唐成公这两个倒霉鬼软禁起来,不放他们回去,而且一扣就是三年。
  
  这真是“阎王好与,小鬼难缠”,看来囊瓦虽然杀掉了费无极,却得到了他小人的真传,贪得无厌,一肚子坏水,唐侯和蔡侯惹谁不行,偏偏要惹这样一个小人,这不,吃大亏了吧!
  
  唉,楚国的小人真是前仆后继,革命薪火代代传。

  国不可一日无君,何况是三年,唐成公被扣在楚国回不来,唐国人可煎熬了,他们商议了半天,决定劝唐侯服软,把马交了算了。可是唐成公是个硬骨头,说什么也不肯:“此马稀世之宝,寡人惜之,且不肯献于楚王,何况令尹乎!别再劝了,寡人宁死也不交马!哼,大不了就在楚国安家落户了,要我向囊瓦那个小人低头,门儿都没有!”
  
  唐国人一看没辙,无奈之下只好灌醉了唐侯的马夫,将二马偷了出来,献于囊瓦,说:“我们主公听说令尹您德高望重,是个大好人,所以命我等献上良马,以备驱驰之用,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囊瓦大喜,笑纳了这两个觊觎已久的宝贝,找到楚昭王说:“查清楚了,原来唐侯是个好人来的,大王放了他吧!”
  
  楚昭王纳闷,说抓也是你,说放也是你,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啊!
  
  纳闷归纳闷,昭王最终还是把唐成公给放了,看来此时楚国的大权还把持在令尹囊瓦的手里,其实令尹制度一直都是楚国的一个大问题,令尹的权力太大,有时甚至严重的威胁到了楚国的王权,所以楚王和令尹的政治斗争在楚国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一代霸主楚庄王就曾经除掉过阴谋造反的令尹斗越椒,而楚灵王就是在令尹的位子上杀掉郏敖,自己当上楚王的。

  这边厢蔡侯听说唐侯服软了,知道自己再强撑着也没用,只好交出玉佩和皮裘,总算是把自己也给赎了出来。可是他心里不服气啊,怎么说自己也是一国领导人,居然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所以蔡侯出了郢都后,越想越不是滋味,将一块白璧投入滔滔的汉水之中,立誓说:“寡人若不能伐楚而再南渡者,有如大川!”
  
  蔡侯想报仇,但又明白凭自己的实力根本不是楚国的对手,于是他派人去中原盟主晋国那里诉苦,并以自己的宝贝儿子公子元作为人质,请求晋老大帮忙一起对付楚国。晋国的君主晋定公身为国际警察,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他联合各诸侯及周王室的钦差大臣刘文公毕集于召陵(今河南省漯河市),共同商讨对付楚国。
  
  作为主盟人的晋军,其一把手是士鞅,二把手是荀寅,士鞅也还算是个沉稳持重的晋国老臣,偏偏这个荀寅却是个贪财无德的小人(和囊瓦一路货色,可恶!),他觉得自己帮蔡侯打抱不平,可不能白干,于是他找到蔡侯,说:“我等活雷锋千里兴师,那可都是为了你呀!你看你是不是也得意思意思?”
  
  “意思意思?大人你说得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不懂意思啊!”
  
  “哎呀,就是意思意思嘛?我说的如此有意思,你怎么会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呢?”
  
  “哦——我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对不起,我不能意思意思,从前楚国就要我意思意思,我没有意思意思,所以才让你们帮我不要意思意思,现在你怎么也要我意思意思呀!这就太没有意思了!”
  
  荀寅一听,气坏了,恰好这时候突然天降暴雨,数旬不停,很多士兵都患上了疟疾,于是荀寅找到士鞅,说:“现在天气不好,不是打仗的时候,再说北边还有一个鲜虞(白狄的一支,即战国时代中山国的前身)成日里跟我们做对,而且楚国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吧,为了一个蔡侯冒险,不值得。”

  荀寅一听,气坏了,恰好这时候突然天降暴雨,数旬不停,很多士兵都患上了疟疾,于是荀寅找到士鞅,说:“现在天气不好,不是打仗的时候,再说北边还有一个鲜虞(白狄的一支,即战国时代中山国的前身)成日里跟我们做对,而且楚国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吧,为了一个蔡侯冒险,不值得。”
  
  大家看这个荀寅还有囊瓦,像不橡我们身边的某些人。
  
  士鞅一听,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托言雨水不利,难以进兵,单方面退兵了。各路诸侯见老大都走了,自己再呆在召陵也没啥意思,便一个个如鸟兽散,各回本国,蔡侯拦都拦不住。
  
  会盟,本来应该是诸侯间最为重要也最为严肃的一个外交活动,在会盟之前,召集人必须先选定会盟的时间和地点,要详细通知有关国家,诸侯们到达会盟地点后,要在会盟中凿地为坎,挖成洞穴,然后把牛、羊、马等牺牲的左耳割下来放在盘里盛好,并将牲血用敦盛起来。会盟的时候,先要宣读盟约以祷告神灵,然后由参加会盟的人逐一牲血,然后把盟约的正本放在牺牲上面一起埋在坎中。盟约的副本则由参加盟会的诸侯带回本国。如此庄严神圣的外交活动,竟然什么也没谈成就这么搞笑收场,此时此刻,活动发起人蔡侯的郁闷、尴尬、失望之情可想而知,楚国人欺负我,晋国人欺骗我,各路诸侯又都抛弃了我,我这个没娘的孩子,命可真苦啊!
  
  事已至此,蔡侯只好带着满腔的悲愤往回走,路经沈国(在今河南平舆县)时,想起沈子嘉没有依约参加昭陵的盟会,便把火全撒在沈国的头上,他二话不说直接攻了过去。可怜的沈国,就这么做了蔡侯的出气筒,国破君死,从此,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国家。
  
  这下子蔡国可捅了马蜂窝了,沈国一向是楚国最忠实的小弟,要什么就给什么,可不像唐国蔡国那么不识相。所以囊瓦一听说自己这颗摇钱树居然被蔡侯连根给拔了,大怒,立即兴师伐蔡,将其城团团围住,日夜攻打不停。
  
  蔡侯这下子慌了,打吧,自己肯定打不过人家,投降吧,囊瓦肯定不会放过自己,咋办,咋办呢?
  
  在这个危急时刻,蔡国的老臣公孙姓发言了:“晋国现在是靠不住了,我看咱们不如联合唐国一起投靠吴国,吴楚世仇,正和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再说普天之下,也只有吴国,敢和楚国面对面的干了!”
  
  蔡侯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觉得如今之计,也只能这么办了,于是他派公孙姓约会唐侯,共投吴国借兵,为了示诚意表决心,蔡侯还派出了自己另一个宝贝儿子公子乾去吴国作人质。伍子胥大喜:哈哈,楚国的末日到啦,老爸,我终于可以为你报仇了。
  
  “大王,你不是一直说什么时候可以攻入郢都吗?现在时候到了!”伍子胥对阖闾说。
  
  “哦?此话怎讲?”
  
  “唐蔡两国现在愿意帮助我们一起攻打楚国,这还不是大好机会?”
  
  “嗯,有道理。孙卿家,你怎么看?”
  
  孙武笑:“楚所以难攻者,就是因为小弟太多,咱们很难一路攻到他的老家去。现在楚令尹囊瓦贪财无德,唐国和蔡国等属国都怨恨他。诸侯离心,楚势孤亦,此时不灭楚,更待何时?”
  
  这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唐、蔡两国虽是蕞尔小国,但位居楚国的北部侧背,战略地位相当重要。吴国通过和它们结盟,正可以实施其避开楚国正面,进行战略迂回、大举突袭,直捣腹心的作战计划,所以孙武和伍子胥说,这次真的是天赐良机,放弃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死。

  阖闾大悦,遂御驾亲征,率吴军三万“海军陆战队”,从水路绕过楚国在江淮一带的重兵,迂回到河南的蔡国,与唐蔡联军会合,囊瓦见吴兵势大,解围而走。又恐吴兵直渡汉水,方才屯扎,连发电报至郢都告急。(没用的货,就知道要钱)
  
  至此,吴、蔡、唐三国抗楚统一战线正式达成,三国联军厉兵秣马,浩浩荡荡,溯淮水继续西进。进抵淮汭(今河南潢川,一说今安徽凤台)后,孙武突然决定舍舟登陆,由向西改为向南。这下子就连自认军事专家的伍子胥都搞不清孙武的战略意图了,问:“咱们吴军水战天下第一,应该继续西进至汉水,然后沿汉水南下,直捣郢都才对,为啥要突然舍舟等陆,与楚军在陆地上较量呢,这不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吗?”
  
  为了把这场战争解释的更清楚,咱们有必要把楚国的地理形势讲一下,在楚国在长江以北共有两条大河,一条是淮水,一条是汉水:淮水是东西走向,在楚国的北部边境;汉水是南北走向,向南注入长江,将楚国的领土劈为左右两半儿,楚国都城郢都就在淮水的南边汉水的东岸,所以吴军的本来计划应该是沿淮水西进至汉水然后转向南直捣郢都,这是所有正常的军事家都会选择的路线,而楚国人也是这么判断的,所以他们在淮水汉水交接处布下了重兵,准备在这里和吴军决一死战。可是孙武是什么人,那可是个军事鬼才,当天下人都认为吴军会走水路的时候,他却偏偏选择了陆路,对此,孙武跟伍子胥是这么解释的:“兵贵神速,楚国地大兵多,久战对我方不利。如果我们西行逆流走水路的话,速度必然放慢,从而拖延战机,给楚军以喘息的机会,到时候楚军有了防备,我军必会陷入到苦战之中,进退不得!所以我们必须速战速决,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从陆路往南直插其纵深,打他个措手不及!”
  
  “高,实在是高,孙大哥你用兵如神,小弟服了!”伍子胥拜服说。
  
  就这样,吴国的“海军陆战队”进行了“诺曼底登陆”行动,在淮汭舍舟上岸,并以3500名跑的最快的精锐士卒为前锋,身穿轻甲,手执短剑,迅速通过楚国北部大隧、冥阨、直辕三关险隘(在今河南信阳),由于楚国根本没有想到吴军会走这条路,所以这三个险要无比的关隘这时候全变成了摆设,任由吴军有如无人之境般冲了进来。
  
  孙武的战略奏效了,他的这支“迅速反应部队”速度真是快的惊人,等到楚军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南行越过大别山,再从豫章折向西直抵汉水东岸,离楚国都城不过百里。
  
  孙武不愧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军事天才,他竟然早在数千年前的春秋时代就掌握了在二战时期曾大出风头的“大纵深作战理论”,也就是以快速反应部队迅速压制敌整个防御纵深,在选定方向上突破其战术地幅;一旦在敌人的防御中撕开了一个突破口,负责扩张战果的梯队就应该迅速进入突破口,迅速将战术胜利发展为战役胜利,以尽快达成预定目的。孙武的这3500名精锐前锋不正是“大纵深作战理论”的快速反应突击队,而跟在后面的26500名吴军不正是这个理论中负责扩张战果的后续梯队吗?
  
  天才,真是一个天才。楚国一百多年内竟碰上了两个军事天才,一个是晋国的先轸(见拙作《霸道——春秋三巨头传奇》),一个是吴国的孙武,真是命苦啊。

  等吴军像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汉水东岸的时候,楚昭王这才慌了手脚,急派令尹囊瓦和左司马沈尹戌,倾全国二十万兵力,赶至汉水西岸,自小别山至大别山一带摆下阵势,与吴军对峙。
  
  遥望对岸,伍子胥忍不住潸然泪下,16年了,自己离开楚国已经16年了,这十六年来,他含冤受屈忍辱偷生,付出了满头的白发和十几年的青春岁月,为的就是这一刻。
  
  君子报仇,十六年不晚,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因此这一战,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此时此刻,汉水两岸阴云密布,这场纠结了无数仇恨与决定吴楚命运的柏举之战,终于就要开始了,在厮杀来临之前,请各位看客先喝上一杯香茶,让小生先来介绍一下双方主要阵容:
  
  楚方:
  
  统帅:令尹囊瓦
  副帅:左司马沈尹戌
  随军将领:武城黑
  先锋:史皇
  后军:薳射
  总兵力:近二十万
  
  吴方:
  统帅:吴王阖闾
  副帅:伍子胥、伯嚭
  参谋长:孙武
  随军将领:专毅(专诸之子)
  先锋:夫概(阖闾胞弟)
  督粮官:公子山(阖闾次子)
  后军:蔡侯、唐侯
  总兵力:吴军三万,蔡唐联军约三万,总计六万,号称十万。
  
  总的看来,楚军兵力明显占优势,共有二十万之多,而且都是楚军主力,而吴军只有六万,还有三万是蔡唐乌合之众,但又是那句话,兵在精不在多,吴国三万“海军陆战队”乃是吴军精锐中的精锐,再加上参谋长孙武乃是天下第一的军事奇才,副帅伍子胥又是可怕的“白发魔男”,这一仗鹿死谁手,还难说得很呢!

  吴军方面决策层的能力,大家都很熟悉了,至于楚军方面的几个头头,除了囊瓦是个只会要钱的草包外,武城黑和史皇两个也都是正宗的活宝,这里面也就副帅沈尹戌有点能力,这几年来楚国对吴少数的几场胜利,都是他的杰作。而对于目前的战局,沈尹戌对囊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吴军虽然进兵神速,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战线太过深入,给养难继,万一后路被截,必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所以他建议由囊瓦率楚军主力沿汉水西岸正面设防,牵制吴军不得西渡。而他本人则率部分兵力北上息邑方城(今河南方城),召集那里的楚军(息邑是楚国北部军事重镇,布有重兵),迂回到吴军的侧背,用火焚毁其留在淮汭的战船,再用木石阻塞吴军已然跃过的北方大隧、直辕、冥阨三关,从而切断吴军的归路和给养线,让这支吴军变成孤立无援的死军,然后再与囊瓦主力实施前后夹击,一举将其歼灭。(关门打狗,沈尹戌这一招可真是够毒的,我很想知道,如果他真的得手,孙武这个军事天才将会如何应对。可惜,囊瓦后来没有听他的话,否则,将遇良才,这一战必会更加精彩!)
  
  囊瓦大喜:“高,实在是高!司马此计大妙,嘿嘿,我看这次吴国君臣,就别想活着回去啦!”
  
  就这样,沈尹戌带着自己的部队,按原定计划北上了,可是没等他走远,囊瓦老夫子又变卦了,这一切都源自武城黑和史皇这两个活宝的馊主意。

  武城黑说:“不对劲啊,司马叫我们等,可是我军用的都是皮革蒙的战车,现在天降大雨,时间一长可不都泡坏了,吴军不过三万,小菜一碟,何须如此大费周章,我看咱们不如速战速决,冲过去先干它一票再说!”
  
  如果说活宝一号武城黑只是有点自信过头了的话,活宝二号史皇就完全是个小人心态了,他说:“小黑说的没错,而且令尹大人您别忘了,司马在楚国的粉丝可比你多,如果真被他成功毁掉了吴国的船只,堵塞了关口,那么破吴的功劳,就是他一个人的了。如此一来,您不但啥也没捞着,还会被人说闲话,说您虽然打赢了,却是靠他老沈的计谋,多这么几次,您令尹的位置就不保了。”
  
  囊瓦一听,心思便开始活动了:没错啊,我身为楚国CEO,怎么能被下属抢了风头,这以后我还怎么在楚国混啊!我能把头功和CEO的位置让给他老沈吗,我不能。
  
  于是,在自信心和虚荣心高度膨胀的刺激下,囊瓦做了他一生中最为失败的一个决定:命令楚军主力全部渡过汉水,沿大别山小别山一带向吴军发起总攻,要赶在沈尹戌完成迂回包抄行动前,一口吃掉吴军,独自享受成功后美妙的鲜花和掌声。
  
  可是囊瓦想得太美了,等待在汉水对岸的,并不是什么鲜花和掌声,而是孙武送给他的一顿棍棒大餐。

  孙武的计策很简单,你囊瓦不是急于求胜吗,那我就往后撤,退至大别山和小别山的群山峻岭之中,利用丘陵、山地的有利地形,发挥吴军步兵多、机动灵活的特点,抑制楚军兵车多、利于平原作战的特长,在运动战中逐渐消耗楚军的兵力和士气,然后寻找机会,一举击败不可一世的楚军。
  
  囊瓦这个草包一见吴军后撤,大喜过望,还以为吴国人怕了自己,遂命令三军全面出击,挥军直追。孙武见楚军已然中计,遂命先锋夫概率领他的秘密武器“木棒军”,给囊瓦一点厉害看看。
  
  “木棒军”,名字好似不雅,却是吴军中王牌主力,这些人都是孙武在三万故苏子弟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三百名大力士,他们天生神力,在高强度的训练下练成了身披重甲还能挥动五米长碗口粗木棒的能力,杀伤力极为惊人。
  
  三百名大力士是百里挑一,他们的头头夫概更是万夫莫当的猛将,论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他或许比不上孙武,但是论武功,论冲锋陷阵,他夫概说自己第二,吴国没有人敢说自己第一,就算是白发魔男伍子胥,也要低头自愧不如。他带着这群“斯巴达三百勇士”,冲进史皇的先头部队之中,一遇楚兵,就没头没脑的打将过去,楚国的战车兵虽然装备精良,素质一流,但哪里曾见过如此阵势,被吴兵乱打一阵,史皇大败而走。
  
  囊瓦虽然败了头阵,但仍自信满满,史皇的先头部队并不是楚军的主力,局部的失利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它吴军不过才三万人,就算加上唐蔡的一群垃圾,满打满算不过六万,而自己的兵力则数倍于敌人,只要全线压上跟它硬碰硬,没有道理会输的。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寻找吴军主力,毕全功于一役,干掉它的指挥系统,那就一切ok了。

  囊瓦错了,他错就错在没有意识到吴军的强大与阖闾的必胜决心,他满以为这次吴军还是和以前一样打完了就跑,跟他玩游击战,没捞着什么便宜就会退回吴国去。他觉得只要给对方一点厉害看看,把他们打跑,就可以像平常一样舒舒服服回家睡觉了,大王还赏赐几千两黄金、几座府第、几个美女.……所以他只想着快快地找到敌人,解决他们,从而忽视了吴军的真正意图。
  
  阖闾和伍子胥是拼了老命来了,不打到郢都,他们绝对不会回去。
  
  接下来囊瓦的大军又和吴军在大别山至小别山之间打了两仗,都没有占着什么便宜,还损失了几千兵马,囊瓦泄气了,他觉得自己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只傻猫,没抓着老鼠的一根汗毛,还被对方骗走了不少奶酪,再这样下去主人非要把自己扫地出门不可,他拉着自己的小兄弟史皇,郁闷地说:“吴军狡猾狡猾地,不好对付啊,我看咱们不如弃寨逃归,召集齐弟兄再来接着打。”
  
  史皇虽是个活宝,却也算是一条汉子,他对囊瓦的胆小行为很是不屑,说:“国家太平时,你争着执政,现在作战不利,你就想逃跑,万一吴军乘势攻入国都,你逃到哪里去都是一个死。我们现在不过是偶尔的失利,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没了几千兵马,咱们人一样比吴国人多多了,如今你只有与吴军拼死一战,才可以免除之前的罪过。”
  
  其实史皇也错了,楚军的战斗减员虽然不大,但这些天来他们一场胜仗都没打,士气低落到了极点,他们开始怀疑,这个貌似信心满满却无能之极的老大,到底能不能给他们带来一场胜利。
  
  对于战争而言,士气的损伤往往比战斗的减员还要可怕,可惜,徒有勇气的史皇不懂得这一点,而大草包囊瓦就更不明白这个道理了,他听了史皇的一番话后,其可笑的自信心又莫名其妙的膨胀起来:没错,我囊瓦坐拥二十万赌本,现在只不过输了几千块钱,怎么能就这么泄气不玩儿了呢?有赌不算输,不行,我要接着赌,我要翻本,把输掉的钱全部赢回来!
  
  正在草包囊瓦低头意淫不止的时候,前方传来了两个好消息,让他一下子欢叫着跳了起来:
  
  1.楚昭王得知前方战事不利,又给他派了一万援兵来,虽然主帅是一向跟他不和的薳射,但赌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对他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好事。
  
  2.吴军主力突然停止了后撤,在柏举(今湖北麻城)摆下了阵势,似乎要跟自己梭哈了。
  
  太好了,老鼠终于不跑了,这真是自己翻本的大好机会,兄弟们,磨好你们的尖爪利牙,准备好好的大块朵颐吧!

  孙武为什么突然不再跟囊瓦玩这场猫抓老鼠的好戏了呢?因为他知道,几天来这只蠢猫已经被自己完全给拖垮啦,现在不玩死它,更待何时?
  
  在公元前506年11月18日这个寒冷的清晨,柏举山区大雾弥漫,吴楚两军面对面的摆开了阵势, 微曦的晨光中,飘扬的旌旗和闪亮的盔甲一眼望不到尽头,几十万人的战场上竟然一片寂然,只有偶尔几声马嘶打破清晨的宁静,肃杀的气氛压的所有人喘不过气来,这场纠结了数月的猫鼠决斗终于就要鸣锣开战了!
  
  这时吴国最凶猛的一只老鼠夫概找到鼠王阖闾,说:“楚帅囊瓦贪而不仁,刻薄寡恩,他的部下都没有为他效死的决心,再加上楚军连败,士气低落,我军若先发制人,主动出击,楚军一定溃逃,届时大王再以大军追击,必能大获全胜。”
  
  阖闾沉吟道:“不行!楚军虽连败,但其兵力毕竟数倍于我军,而且今天大雾弥漫,并非交战的大好时机,你这样做这样太冒险了,不如先采取守势,站稳脚跟,改天再和他们拼命!”
  
  夫概无奈,只好退了出来,但他左思右想,觉得不应放弃这个胜敌的良机,于是决定豁出去,把自己五千精兵扯上,朝楚二十万大军直接攻了过去。
  
  区区五千兵就敢冲敌二十万,夫概果然不愧为吴军第一猛将兄!
  
  和夫概上次用的三百重甲木棒军不同,夫概的这五千精兵,都是纯粹的轻甲剑兵,他们使用武器的俱是吴王阖闾费尽心血打造的“扁诸”利剑,削金如泥,吹风断发,最适合短兵相接,进身肉搏,将步战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往往取决于它主帅的性格,囊瓦贪生怕死,带出的兵自然都是些窝囊废;夫概勇猛无敌,带出的兵自然都捍不畏死,一个个虎入群羊,左右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而囊瓦万万没有想到吴军这么快就发起了冲锋,大雾弥漫,一时间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兵马,一下子慌了,适逢清晨,很多楚军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匆匆的投入了战斗,好死不死又遇上了这一群不怕死的疯子,很快就乱了阵脚,溃不成军。
  
  这真是一场变态的战争,兵力的多寡在这个时候似乎起不了任何作用,在夫概这个狂人如惊涛骇浪般的攻击下,囊瓦的指挥系统轰然崩溃,他引以为傲的“装甲车”部队,在柏举这块典型的丘陵地带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优势,甚至没来得及冲锋就被吴国的步兵团团围住,无数手握长戈的楚车兵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儿就被莫名其妙的砍掉了脑袋,飞溅的鲜血飘扬在漫天的浓雾之中,将柏举的天空染成了艳丽的绯红色。

  孙武默默的欣赏着夫概这个暴力美学大师所演出的精彩杰作,脸庞却出乎寻常的平静。
  
  ——楚国完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轻挥舞了一下手中的令旗,顿时,雷鸣般的鼓声响起,三万吴军齐声呐喊,对楚军发起了最后的总攻。
  
  吴军主力全部压上来了,他们的脸庞清晰可见,每个人的眼神,就像三天没吃饭的饿鬼盯着一盘烧猪。
  
  二十万楚军顿时变成了一堆被人围捕的野猪,为了避免再变成“烧猪”,他们纷纷丢盔弃甲,亡命奔逃,只留下大片堆积如山的尸体和漂浮在漫溢血海之中的武器盔甲,稍稍阻住了吴军冲锋的脚步。
  
  说句题外话,吴楚决战所在地柏举,正是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大别山中段南麓的革命老区湖北麻城,两千多年后,在这里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麻城暴动,中国红军第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至此发源。

  听着吴军如山呼海啸般的杀声,囊瓦面如死灰,他看了看身旁同样面色惨白的史皇和武城黑,又看了看四周战士恐惧而绝望的眼神,长叹一口气,道:“看来我这二十万赌本全都要赔光了,没戏唱,撤吧!”说完脱掉帅袍,光溜溜的跳下战车,混在溃败的楚军之中,拔腿就跑。
  
  囊瓦跑了几步,发现史皇他们没有跟上来,回头叫道:“你们傻的啊,还不快跑!”
  
  史皇顿了顿足,一咬牙,叫道:“要跑你跑!我不走,他娘的,我跟他们拚了!”说着驾着囊瓦的战车,疯了一般朝吴军冲了过去。
  
  囊瓦摇了摇头,心想:果然是个傻子,不管你了,逃命要紧,有你挡住吴军,我逃的还更轻松些!
  
  结果,史皇和武城黑带着囊瓦的亲兵力战而死,(这两个活宝尽管破坏了沈尹戌的大计,造成了这场战争的失败,但他们没有像囊瓦一样贪生怕死,还算是两条好汉!)而囊瓦则因此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亡命郑国,从此楚国的死活,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唉,囊瓦这个小人,真是比费无极还要不堪,费无极人品不行,至少还有些小聪明,而这个囊瓦,不但贪财、自私、没主见,而且狭隘、无能、贪生怕死,人类所有的劣根性几乎全给他占光了,楚国用这么一个误国误民的人当令尹,别说二十万楚军,就算再多个几倍,恐怕也难以逃脱败亡的结局。

  现在局势反转过来了,而今吴军是猫,楚军是老鼠,没有了指挥系统的楚国溃军如同逃荒的难民一般,纷纷朝清发河(涢水支流,在今湖北安陆县)方向奔涌而去,好在这时后军的薳射赶了上来,暂时控制住局面,收集船只,准备渡江。
  
  吴军尾追而至,正欲上前奋机,夫概这位猛将兄突然一反常态,说:“困兽犹斗,况人乎,若逼之太急,他们一定跟我们拼命,为了减少伤亡,我建议咱们不如暂且驻兵,让一部分人先渡过去,如此一来,后面的羡慕前面的,他们就没有斗志啦,这时候咱们再上,就跟关门捉贼一样容易。”(这个夫概粗中有细,颇有三国时张飞的几分风范)
  
  于是吴军停兵不再追赶,他们就像好不容易抓到一只老鼠的猫一样,放在手心玩弄来玩弄去,就是不舍得赶快吃掉。
  
  薳射见吴兵没有追来,心里还在暗喜:难道吴国人要学当年我们楚庄王打晋国一样,一战攻成后不赶尽杀绝,还想着跟我们楚国讲和?(想得到挺美)

  三万吴军呐喊着直扑渡口,还没上船的楚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争先恐后的跳上船去,船夫们害怕吴军追上来,没等船满就赶快划走,留下一大堆命苦的楚军在岸上哭爹叫娘。吴军乘乱在后掩杀,掠取旗鼓戈甲无数,数万没渡过河的楚军再无半点斗志,结果全部投降。
  
  虽然吴军取得了空前的大胜利,但他们当然不会就这么罢休,稍作休整后阖闾又命军士搜集船只,渡过江去继续追击楚军残部,争取更大规模的胜利。

  现在薳射唯一的想法,就是逃命,他带着几万残兵败将,好不容易逃到雍澨(汉水支流,今湖北京山西南),总算是甩开了吴军一段距离,这时大家饥困交加,再也跑不动了,只好停了下来,埋锅做饭。
  
  饭才熟,刚想吃,没想到那些挨千刀的吴军又追了上来,薳射连叹命苦,只好带着大家饿着肚子接着跑,吴军刚好也还没来得及吃午饭,遂停下来享受了一番楚军留给他们的大餐,然后打着饱嗝接着追。(吃了人的东西还要追杀人家,忒没良心!)
  
  这下楚军惨了,饭没吃着,没有了益菌因子,更加是跑不快,结果没两下又被吴军给追了上来,楚兵自相践踏,死者更多,最后就连主将薳射的车也被乱军给掀翻了,夫概赶将上来,一戟下去,薳射顿时香消玉殒,做了个可怜的饿死鬼。

  薳射的儿子薳延眼看着老爸惨死,心中悲痛万分,只好带着楚军奋力突围,正在绝望之际,突然听到东北角喊声大振:“不要慌,我们来救你啦!”
  
  原来这时沈尹戌的援兵到了,老沈原先不是带着一批楚军想绕到吴军侧背想跟囊瓦的主力前后夹击的吗,可是还没等他成功,就听说囊瓦打了败仗,无奈之下只好挥军回救,恰好赶上了这最后一场戏。
  
  薳延这边一听说老沈到了,遂士气大振,忙坚守阵地,以待援兵。
  
  老沈这个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带着部下万人,浩浩荡荡分三路杀了过来。夫概的前锋部队一路连胜,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抵抗,这会儿突然碰到不要命的老沈,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大败而走。沈尹戌乘机大杀一阵,吴兵死者千余人。
  
  夫概碰了个硬钉子,灰头土脸的跑回去跟阖闾大军会合,孙武笑道:“将军不要伤心,待老夫为你报仇雪恨。”

  另外一边,沈尹戌和薳延的部队胜利会师了,薳延一见他老沈叔,幼小的心灵顿时轰然崩溃,大哭道:“老沈叔,我爸他死了,该死的吴国人,赶尽杀绝,饭都不让我们吃,555……”
  
  沈尹戌和薳射是多年的铁哥们儿,一听说他被吴国人杀了,顿时老泪纵横,和薳延抱头痛哭:“小延,吴军势大,你还是带着部队赶快跑吧,我掩护你们!”
  
  “那怎么行,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你爹为国捐躯,只留下你一条血脉,你沈叔我怎么能再让你去送死,这次就算是豁出我的一条命,也要保住楚国这最后只一点有生力量。你们回去以后,记住一定要誓死守住郢都,吴军孤军深入,不能久战,只要撑上他几个月,事情或许还会有转机。”
  
  薳延跪倒在地,磕了两个头,垂泪而别。
  
  送走薳延,沈尹戌的脸色突然变得无比平静——拼吧,这次能拼掉多少吴军就拼掉多少,多拼掉一个敌人,郢都就能多撑上一刻。
  
  他环视了一下身边的部下,高声道:“明日一战,凶多吉少,但是我就算战死沙场也不能让吴国人得到我的脑袋,你们谁能够帮我?”
  
  军帐内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在想着明天怎么保命。
  
  这时沈尹戌最不待见的一个家臣吴句卑说:“下臣卑贱,能够担当这任务吗?”
  
  沈尹戌大笑:“没想到这次居然是你站了出来,好哇,我的脑袋就托付给你了!”

  第二天清晨,随着孙武的一声令下,吴军主力对楚军阵地发动了总攻,沈尹戌带着他的一万楚军,奋力阻击着数倍于他们的吴军,他们的任务就是在这里拼死拖住吴军,能拖多久就多久,以赢得宝贵的时间,让薳延的楚军主力能顺利撤回郢都。
  
  这是吴军攻楚以来打的第一场硬仗,也是孙武出道以来碰到的第一个强劲的对手,沈尹戌的顽强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吴军几次大规模冲锋,都在最后一刻被楚军击退,伤亡惨重。
  
  几个小时过去了,楚军的阵地不动如山,这会儿就连孙武也开始着急了,搞什么,沈尹戌的这一万楚军竟然比囊瓦的二十万楚军还难对付,再这样下去,不但吴军高昂的士气会受到损伤,而且很有可能给后方楚军以喘息的机会,自己再想一举攻入郢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正在焦躁,突然后方传来了个好消息,唐蔡三万“装甲车部队”不失时机的赶到了。
  
  太好了,孙武高兴得跳了起来,有了这股生力军加入,楚军完了!
  
  吴军顾不上吃午饭,六万兵力一齐压上,唐蔡的三万“装甲车部队”在前,强攻劲弩在后,掩护着吴军三万短兵,对楚军阵地发动了全面冲锋。
  
  有了唐蔡的战车在前面挡“子弹”,吴军主力顺利的冲进了楚军的阵地,短兵相接,一通乱杀,坚持了几个小时的楚军再也抵挡不住,终于全面崩溃。
  
  破空的箭雨声和利剑砍入骨肉的撕裂声夹杂着伤亡将士的哀号声此起彼落,英勇的楚军拼尽了他们最后一滴鲜血,无数的士兵倒在了吴国“扁诸”剑的剑锋之下,血染沙场,他们终于解脱了,再也不用苦守阵地,能在这里拖住吴军这么久,他们已然完成了主帅交给他们的任务。

  看着吴军越冲越近,沈尹戌知道这个阵地是守不住了,遂带领部下死命突围,可是四面八方都是吴军,三次突围,都没能冲出去,还身中数箭,僵卧车中,不能再战。
  
  眼看着自己的主人就要不行,吴句卑发飚了,他怒吼一声,带着数十名亲兵,疯了一般向前冲去,杀开一条血路,带着沈尹戌冲出重围。
  
  孙武明白千万不能放他跑了,否则后患无穷,于是挥军在后紧追不舍,沈尹戌见大势已去,遂叫过吴句卑,说:“我不行了,你快点割掉我的头,带回去见楚王,我死也不能做吴军的俘虏!”
  
  吴句卑拔出剑来,迟迟不忍动手。
  
  沈尹戌大喝一声:“还不快动手,你忘了昨天是怎么答应我的吗?”
  
  吴句卑一咬牙,垂泪割下沈尹戌的首级,脱下外衣包好,跳车狂奔而去。

  沈尹戌虽然壮烈牺牲,但他总算是为薳延的楚军残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得以顺利撤回郢都。至此,楚军主力全线崩溃,吴军一路再也没有遇上任何有组织的抵抗,稍作休整,便朝楚国都城郢都直扑而去。
  
  吴军兵临城下,楚昭王慌了,他赶忙召集公子子西、子期等王族成员商量如何应对。
  
  昭王的意思,是赶快卷铺盖逃跑,如今汉江之险已失,郢都全面暴露在吴军的兵锋之下,大家都知道,郢都位于汉江平原,吴军渡过汉水,就是一马平川,郢都孤零零的一座城池,如何守的住。
  
  子西、子期是主战派,他们哭着说:“社稷陵寝,尽在郢都,大王怎么可以弃之而去。现在咱们不是还有几万兵嘛,只要大家精诚团结,誓死守城,然后派遣使臣,去汉东诸属国召集勤王之师,合兵入援。吴军深入我境,粮饷不继,岂能久哉?”
  
  昭王叹道:“你们的办法行不通的,吴国人没有粮饷,他们不会在楚国抢吗?至于跟汉东属国求援,要是从前,或许还能奏些效,可是如今被囊瓦那个误国奸臣一搞,咱们的小弟大都不听我们的了,这时候想让他们帮忙,岂不是自讨没趣?”(昭王倒是看得透)
  
  子西还不甘心:“没打就说输,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我看咱们还是先干他一仗,如果不行,再跑也不迟不是?”
  
  就这样,昭王的两个哥哥子西和子期决定作最后一博,率军严守郢都和它的两个卫星城市(纪南城和麦城),期待奇迹的发生。而昭王却偷偷开始收拾包袱,准备一不对劲就跑路。

  另外一边,城外的吴军营内一片欢腾,胜利的喜悦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阖闾笑道:“大家多年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何时入郢,也就是说话间的事儿了。”
  
  胜利在望,伍子胥却没有掉以轻心,他说:“楚虽屡败,然郢都还有数万楚兵,且三城互为犄角,也不是那么容易攻下的。我建议将我军一分为三,一军攻麦城,一军攻纪南城,大王亲率大军直捣郢都,令其不能相顾,如此,郢都可破亦。”
  
  孙武举双手双脚同意:“子胥之计甚善,我附议。”
  
  于是,伍子胥带着公子山引兵一万,再加上蔡国兵,一同去攻打麦城。孙武带着夫概也引兵一万,再加上唐国兵,一同去攻打纪南城。而阖闾同伯嚭则等引大军攻郢城。
  
  PK正式开始了,伍子胥PK麦城守将斗巢,孙武PK纪南守将宋木。一个是白发魔男,一个是兵家圣祖,斗巢和宋木两个倒霉鬼碰上了这么一对绝代双骄,其结局用脚趾头也想得出来,当然是输得一败涂地,完全完全的被KO。  
  
  伍子胥用的招数很简单——堡垒由内攻破:他先引诱斗巢出击,然后趁交战之机将其军中楚国降卒混入斗巢的部队之中,这些人混进城后,就悄悄埋伏起来,等到夜半时再从城上放下长索,吊上吴军,这群敢死队趁着夜色杀死岗哨,打开城门,将早已等在门外的大部队全部放了进来,结果,等斗巢从梦中惊醒,城里面已经全都是吴国兵了,他只好带着残兵败将,灰头土脸的逃回郢都。
  
  而孙武用的招数不但简单,而且毒辣——他见纪南城地势低下,且北有漳水,西有赤湖,正是水攻的大好地形,于是他率军筑堤修坝,将河水灌入纪南城中,可怜的宋木连仗都没打着,就彻底完败,只好带着士兵百姓,逃往郢都,没想到水势浩大,连郢都城下都变成了一片汪洋。孙武早有准备,拿出事先扎好的竹筏,结果三万吴军就这么直接坐着船划进了郢都。

  与此同时,楚宫之内一片混乱,楚昭王听说吴军放水淹城,知道郢都不保,赶忙收拾包袱,带着心爱的妹妹羋畀(mǐ bì)和宠臣鍼(zhēn)尹固坐上船,从西门出城跑路。
  
  公子子期正在城上战斗,听说大王先跑了,只得带着百官和剩下的楚军追上去护驾。至此,郢都全面失守,吴军就这么轻轻松松的攻破了这个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国都城。算起来,郢都易手的这一天距离柏举之战才不过十天,其速度之快,简直连阖闾自己都没有想到。

  此一役,吴军千里奔袭,席卷楚境,五次连续作战,五战五胜,以三万兵力,狂胜楚二十万大军,奇迹般的打下了春秋时代唯一被攻破的大国都城——楚国郢都,给数百年来称雄天下不可一世的楚国以空前的创伤,完成了几乎不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中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快速取胜的光辉战例。战国时期军事家尉缭子因而赞道:“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武子也。”从此,孙武名震天下,成为了后世无数军事家所顶礼膜拜的最高偶像。吴国的这场胜利,代表着旧时代旧战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面崩塌,孙武在这场战争中创造性地使用了数千年后二战时期大放光芒的“连续作战理论”和“大纵深作战突破理论和追击理论”,这里面有不少战法都是孙武超越了那个时代的伟大创举,其中的奥妙,咱们慢慢的来分析:
  
  我们都知道,春秋时期的争霸战,往往都是一战决胜负,也就是双方选一个战场,坐着战车面对面互相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打完了,从前楚宋争霸的泓水之战;晋楚争霸的城濮之战、泌之战;以及秦晋争霸的韩原之战、崤之战莫不是如此(见拙作《霸道——春秋三巨头传奇》)——这是春秋古风,那时候大家打仗,还是颇厚道的,从来没有人会一仗接一仗,痛打落水狗,非要致人于死地不可。当然,这是指强国之间的争霸战,吞并小国的战役,不在此讨论之列,再说小国往往就一个城,打完了就算,也不存在连续战役的说法。
  
  可是到了春秋末期,连续战役的情况开始出现了,而吴楚之间的这场柏举之战,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连续作战的经典战例,而作为这场战役的实际指挥者,孙武开创了“连续作战理论”在军事行动上的首次应用,其在我国军事发展史上,意义十分重大。
  
  所谓“连续战役”,简单来讲,就是为了粉碎敌人庞大的集团军,所连续实施的一系列在时间上互相联系并能导致全线胜利的战役。而“连续战役理论”,其实质就是在实施头一个战役的过程中就考虑并准备下一个战役,以防止供应中断和运输堵塞,达成战斗行动的连续性,不给敌人以变更部署和组织战斗的时间。吴军在淮汭舍舟登陆后,运用“大纵深突破理论”,陆地疾行数百里,赶在楚兵增防之前,迅速突破三大险关,然后从豫章开始,一路连续作战五次,五战五胜,这不是“连续战役”,又是什么?

  我们又知道,春秋时期的大多数战役,“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出自《司马法·仁本》),也就是说击败敌人之后,在战场内的追击不能超过百步,而在战场外追击的纵深不得超过90里,可是随着部队装备的改进和战略意识的提升,春秋末期的很多战役已经不再遵循这个古法了,同样,“柏举之战”也是春秋时期第一个使用“大纵深追击理论”的经典战役。
  
  所谓“大纵深追击理论”,就是进攻者一旦发现敌人准备退却时,就应该立即转入追击,力求阻止敌军有组织的退却,在敌到达新的防御地区并与从纵深开来的预备队会合之前予以围歼。吴军在柏举击败楚军主力后,并没有停住脚步,而是立即对敌展开了全面追击,一路狂追数百里,远远超过了古法中规定的90里纵深,要不是后来沈尹戌及时赶到雍澨并对吴军展开了顽强的阻击,楚军主力很有可能会被全部围歼。
  
  其实由于孙武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他只使用了正面追击而没有使用正面与平行相结合的追击方式,否则楚军主力没有可能顺利逃走,所谓“正面与平行相结合的追击”,就是以一部兵力从正面实施追击,目的是迟滞敌军基本兵力的退却,不让其脱身,并以集团军主力实施平行追击,前出退却集团的侧翼,切断退却道路,最后合围和消灭敌人。当然,这个追击理论在二战时期才全面成熟,孙武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掌握如此先进的战略方法,要不然他就真的是神仙了。

  楚昭王这个小伙子似乎并不像他老爹楚平王那么好女色,危急时刻,他带走了金银财宝,也带走了心爱的妹妹羋畀,却没有带走他老婆,更夸张的是,他连自己的老妈秦国大美女伯嬴也没有带走,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媳妇和老妈都不是楚国人的缘故(种族歧视?),情急之下,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既然老大都没有带走自己的家室,子西、子期等大臣自然也不好意思带上自己的老婆一起跑路,结果,他们把这些个美女全部留给了自己的死敌吴国人。
  
  于是,吴国占领军一入郢都,第一件事儿按照上下次序分别住在楚国宫室和大夫的府第里,分享楚国人的老婆:楚后宫的三千佳丽自然归了吴王阖闾,而司马沈尹戌、公子子西和公子子期等人的大小老婆则归了伍子胥、孙武、伯嚭等人。
  
  吴国人这么做,倒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就那么淫荡,而是吴楚数十年来交战,双方的仇恨早已是浓的化解不开了,特别是伍子胥和伯嚭两个人,与楚国有不共戴天之仇,睡他们的老婆,正是侮辱他们的方法之一。
  
  正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别人杀我的老爸,我就睡他们老婆,在中国的历史上,这似乎是一种很正常的报复行为,就连一代明君唐太宗李世民,都不能免俗,曾在玄武门之变后强娶他兄弟的老婆,真的是很黄很暴力。

  仇恨,的确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在这种东西的刺激下,人性往往会被扭曲到了极点,这个时候,什么礼教、道德,统统都变成了狗屁!
  
  而如果伍子胥和伯嚭是属于复仇派的话,唐侯和蔡侯则属于复仇派兼趁火打劫派,他们最大的仇人当然就是关了他们三年的草包令尹囊瓦了,所以他们进城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冲到囊瓦的府中,一通抄家,不但把从前囊瓦当年抢走他们的宝贝玉佩皮裘宝马全给夺了回来,还把府中所有金银财宝一掠而空(算是加倍奉还了),作为自己辛苦出兵的酬劳,满载而归。
  
  既报了仇,又大削一笔,唐侯蔡侯算是赚到了,遂见好就收,各自告辞打道回府。
  
  除了这两帮人外,还有一批人是争功夺权派,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这么一种人,在求取胜利的时候他们可以同舟共济,一致对外,一旦胜利到手,他们就会反目成仇,争权夺利,夫概和公子山就是这帮人的正宗典型,公子山觉得自己是阖闾的儿子,当然必须住在令尹囊瓦的府里,还要睡他的老婆,可是夫概不服气,他觉得自己在柏举之战中立有大功,怎么能屈居在公子山之下,于是竟不由分说出兵攻打他,公子山当然不是猛将兄夫概的对手,一番pk,公子山被ko了。(吴国的内斗,从此而始)

  至于大家的老大吴王阖闾,他则属于享乐派,吴国这次空前的胜利,一下子冲昏了他的头脑,他就像个一夜暴富的暴发户,突然间有了无数的金银财宝,开心的都忘了北在那里了,所以他放纵属下胡来,浑然不觉自己在楚国的军队不过才三万,不静下心来先稳定住局势的话,随时有可能将从前赢来的东西全部赔进去的危险。按道理讲,吴王阖闾好不容易攻入郢都,应该请命于周天子,并召集诸侯举行会盟,明正楚人之罪,以确立自己的霸主地位,然后派兵四出楚国各地,巩固并扩大战果,干得好的话说不定可以真正成为春秋第一大国,可是阖闾不但没有这么做,而且日夜沉迷在楚宫的温柔乡之中,他在郢都近一年的时间里面唯一干的一件大事,就是将楚后宫所有的后妃宫女挨个儿睡了一遍。
  
  更搞的是,阖闾睡完了所有的宫女嫔妃之后,还不过瘾,又想去睡楚昭王的老妈秦女伯嬴。伯嬴可是个大美女,当年楚平王为了他,不惜和自己的儿子反目,可见其美色杀伤力何等巨大,现在虽然年纪大了些,但风韵犹存,且更添几分成熟女人的魅力。阖闾也是个正常的男人,当然无法抵挡这致命的诱惑,于是他一咬牙,厚着脸皮流着口水就去勾搭伯嬴了。

  伯嬴命苦啊,当年老公莫名其妙从一个帅哥换成了一个老头,已经很委屈了,现在又要陪阖闾这个大色狼睡觉,她当然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关起门来无论阖闾怎么喊就是不出去。阖闾大怒,命左右撞门。伯嬴年轻的时候服了软,结果后悔了一辈子,现在老了老了可不能晚节不保,她一咬牙拔出短剑,娇喝道:“我听说一国领导人应该是全民的表率,怎么能做出如此淫荡禽兽之事呢?你这么做不怕天下人耻笑,不怕给你的臣民丢脸嘛!未亡人宁伏剑而死,也不会屈服在你的淫威之下!”
  
  吴王阖闾被伯嬴义正言词的教训了一番,满心不是滋味,只好作罢,强扭的瓜儿不甜,楚后宫有的是肯服软的美女,也不缺她一个老太婆。
  
  唉,伯嬴早这么刚烈,太子建和伍子胥一家人后面就不会这么惨了,她的觉悟,未免也来的太迟了一些。

  似乎,在这段复仇的历史所有的主人公中,只有孙武获得了一个比较好的结局,至少他要比他的好朋友伍子胥的结局要好上一万倍,伍子胥的一生,完全就是悲剧的一生,那一段噬骨的仇恨,就像他的影子一般,无时无刻不与他纠缠在一起,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摆脱这个阴影,就算是他现在攻下了楚国的都城,毁掉了楚国的宗庙社稷,他的内心依然阴暗,依然彷徨,他一定要做一件事来稍微平复一下心中狂涌而出的仇恨之焰,不然的话,他非要被这团火焰折磨的发疯了不可!
  
  伍子胥要做的这件事,就是挖出自己仇人楚平王的尸体,鞭尸泄恨。
  
  ——我曾立下誓言,你所带给我所有的痛苦,我一定要你加倍奉还,你虽然死了,但我也决不能就这么饶了你,我要毁掉你在这个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包括你的国家,你的老婆,你的儿子,还有你的尸体!
  
  伍子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探知楚平王之墓在郢都东门外寥台湖一带,于是立即带兵前往搜寻。可是到了地方一看,但见平原衰草,湖水茫茫,四处搜觅,均不见此墓踪影。
  
  天色慢慢黑了,大家还是一无所获,随从们默默的看着伍子胥,满脸无奈。

 

努力了十数年,竟然一切成了泡影,伍子胥捶胸向天,狂吼道:“老天,为什么,为什么你不但不让我亲手杀死我的仇人,甚至连他的坟墓都不让我找到,你如此不公,何以为天!”
  
  突然,一阵电闪雷鸣,天上开始下起倾盆豪雨,它们肆虐着席卷而下,冲刷着夜色笼罩的原野,整个世界一片荒芜。
  
  仿佛就在那一瞬间,天地间只剩下了风声和雨声,瓢泼的大雨劈头盖脸的砸在伍子胥的脸上,身上……但他一点都不觉得痛,因为痛,到了极点,就变成了麻木。
  
  伍子胥一声长啸,在荒野上狂奔起来,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泥泞的路边,他无助的趴在地上,好像一点也没有想爬起来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朦胧的雨线中,一双草鞋出现在伍子胥的眼前。
  
  伍子胥抬起头来,看见一个灰衣少年,打着一把红伞,笑眯眯的看着他。
  
  “伍将军你要找的莫非就是楚平王的坟墓?”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还知道我的来意?”
  
  “小生无名无姓,大家都叫我江湖闲乐生,你不是想找楚平王的坟墓吗,我可以告诉你。”

  伍子胥大喜,也顾不上搞清楚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人了,忙问:“真的吗?你若是肯帮我找到这昏君的墓地所在,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小生乃化外之人,钱财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堆粪土,没有任何用处。导演,哦不是,上天见你可怜,故派我来给你指点迷津。平王这个人,一辈子干了不少坏事儿,他怕别人日后挖他的坟,所以将自己深埋在这个寥台湖之底。你必须弄干这个湖里的水,才有办法得到他的尸体。”
  
  伍子胥连忙派军士连夜负沙阻住流水,又泄去湖水,果然在湖底发现了一个庞大的石棺,大家齐心合力,哼哧哼哧的将这个庞然大物抬上岸来,打开一看,却发现里面只有楚平王的衣冠和一大堆耀眼的金银财宝。
  
  伍子胥可不希罕这些金银财宝,他一把拉过江湖闲乐生,怒道:“好小子,你敢玩我?”

  闲乐生笑道:“将军息怒,此乃疑棺也,真棺尚在其下。”
  
  伍子胥放开闲乐生,说了声抱歉,赶忙令人挖开原石棺所在地下面的石板,果然又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金棺,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具尸体,虽然明显已经埋在湖下多时,但因用水银等殓过,所以肤肉不变,面色如生。
  
  雷电闪过,映的天空一片煞白,也将那具尸体照的清清楚楚,毫发可见。
  
  伍子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幅脸庞——楚平王,这就是楚平王熊弃疾的尸体,绝对不会错!
  
  他沉默了良久,突然间放声狂笑起来,他疯了一般的笑着,疯了一般的冲上去,用左脚狂踩尸体的肚子,又用右手挖出了尸体的眼睛,嘶吼着说:“你活着的时候不辨忠奸,杀我父兄,死了还要眼珠何用!”
  
  接着,他又手持铜鞭,发狂似的开始鞭挞着楚平王的尸体,仿佛要将全身的力气全部用光一般。

  终于,楚平王的尸体被抽得只剩下一堆血肉,伍子胥无力的瘫倒在地,仰天狂笑,银白的乱发漫天飞舞,景色极其恐怖,令在场的所有人以为见到了来自地狱的恶魔。
  
  可是在漆黑的夜色中,没有人发现,在伍子胥的笑容当中,有一滴晶莹的泪珠慢慢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下来,恶魔,也会流泪么?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痛的悲,就是笑着流泪。
  
  在这滴眼泪中,除了为父兄雪恨的欣喜,更多的是激动过后的空虚,以及无奈。
  
  伍子胥明白,就算自己再怎么折磨楚平王的尸体,他的父兄,也再也不可能活过来了,他并不是什么白发魔男,更不是什么复仇男神,他,只是一个失去国家,失去亲人,永远都找不到归宿的可怜虫。
  
  如果说这些年来他还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就是报仇的话,现在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吴国并不是他真正的国家,他真正的国家已经被自己亲手给毁灭了。从今天开始,他只是一具名为“伍子胥”的躯壳,他为吴国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尽一个朋友和臣子的义务,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
  
  很久了,他仍然像个落汤鸡般傻傻的坐在雨中,浑然不知那个叫江湖闲乐生的奇异少年已经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狂风吹来,将他的泪水刮到了无边无际的夜空之中,可是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满天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存在一般。
  
  他,什么都没有了,身体没有了,心,也没有了。
  
  就让大雨,把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冲干净了吧,都冲光了吧,空荡荡的,就什么都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