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陈颖:清洁生产事关资源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优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17:16
近日,有关专家提出,“十二五”节能减排可在指标设定形式,分配方法、任务落实方式,以及考核办法3个主要方面加以改进,对全国设定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但对各省设定排放总量指标,允许各省采取灵活方式完成任务,并相应调整考核办法。 具体包括:第一步,根据“十二五”全国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和GDP预测数字,估算出“全国总排放额度”。第二步,按照“各省人均GDP水平和人口数量”与“行业先进标准”将“全国总排放额度”公平分配给各省,并为各省建立碳排放账户。第三步,允许各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各自减排任务,考核办法亦相应调整。 图为某矿区开展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现场。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公 欣
实施清洁生产是企业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各省市都对企业清洁生产方案中的节能、节水、提高资源利用率、预防污染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以下地方省市将“各展神通”,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扶持力度。
吉林:“十二五”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将达95%
吉林省于2002年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止到2010年9月底,该省共审核企业165户,初步验收110户。验收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累积产生2460项无低费方案,实施2376项,完成率96.59%;产生875项中高费方案,实施 653项,完成率74.63%。每年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13.1亿元。
今后5年,吉林将充分利用企业结构调整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时机,把全省80%污染严重、清洁生产潜力大的污染企业纳入到清洁生产工作计划,依托国家和省重点节能、节水、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发展至少150个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到“十二五”末期,吉林争取达到全省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有较大幅度降低,能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左右,其中主要城市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7%以上的目标。
上海:清洁生产构建绿色制造大格局
截至目前,上海市区两级政府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8000万元左右,其中2010年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计划投入3000万元,比2009年增加一倍以上。共有152个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获得市级财政拨款3180万元,调动企业自有资金投入25.90亿元,项目完成后实现年利税4.75亿元,有力推动了上海市清洁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在环境效益方面,截至今年9月,上海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265家企业,获得市级财政奖励2456万元,共提出2485项无低费方案和752项中/高费方案,累计实现节约标准煤118.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7.2万吨,节水1191.6万立方米。年减少烟尘排放542.53吨,削减化学耗氧量排放1294.14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352.05吨,减少废渣3150吨,削减毒性大的物质使用量34.46吨。通过财政专项扶持,这些项目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上海将制定和完善“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把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与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促进上海市清洁生产。
其次,上海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挖掘清洁生产行业共性技术。2011年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在原有3000万元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增加到5000万元,用于挖掘一批清洁生产中高费示范项目和行业共性技术,把促进企业清洁生产与依靠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相结合。
目前上海正加快出台《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力图改变目前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仍以试点机构参与审核工作为主的模式,培育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咨询能力强的第三方清洁生产咨询审核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提升上海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江苏:资源小省“变身”清洁生产大省
江苏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小、单位污染负荷高,环境资源“先天不足”,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节约、高效、环保的产业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清洁生产倡导的“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的污染防治理念,逐步被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可。
自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施行以来,江苏省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前4年,在组织3779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实施3000项中高费改造方案,累计实现节能460万吨标准煤、节水11.8亿立方米,减排COD2.2万吨、二氧化硫16.4万吨;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率为17.51%,完成目标进度86.28%;COD和SO2分别累计减排14.43万吨和29.89万吨,完成“十一五”减排总目标的98.9%和121.1%。
下一步,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生产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清洁生产重要问题研究,全面总结“十一五”清洁生产工作,抓紧研究“十二五”清洁生产目标、长效机制、保障措施等重要问题,编制《江苏省清洁生产“十二五‘,行动纲要》。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制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对标创先的基本方法、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培育建成一批能源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推动清洁生产着力点从重视审核数量向绩效质量提高转变。三是完善清洁生产支撑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清洁生产激励、约束和倒逼机制重点加强清洁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服务水平和质量。
浙江:“十二五”重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近年来,浙江省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开展“811”环境保护行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作为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和全过程防控,达到了节约资源、削减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统计,2003~2009年,全省省级层面共进行了2857家企业的审核,到2008年底,共完成2642家。据对2063家企业统计,总投入达44.12亿元,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1857项。这些项目的完成,每年可实现节电19.73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82.89万吨,削减COD5.59万吨,减少废水排放3.49亿吨,取得综合经济效益40.29亿元。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继续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按照逐年扩大范围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审核,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重点对3个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和7个产能过剩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对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做出分年度安排,如期完成3个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和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浙江将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项目,继续在在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上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作为企业申请上市(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各项环保核查(审批)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运用各项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引导企业建立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机制。
该省还进一步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环境管理制度推进清洁生产。继续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企业结合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结合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促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清洁生产和深化污染治理、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