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红楼梦1962:中山网_社会频道_社会透视_一不小心您可能违法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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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届时,实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废止。像乱发黄色短信、偷窥偷拍、强行乞讨等很多行为,都被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目前中山市警方正着手对每名警员实施新法的培训,熟悉新法,并开展新法的宣传等。居民该如何理解新法?2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该局治安科李健生科长对媒体说,《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希望广大市民了解它,遵守它,共同配合我市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我市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活动引起广大市民关注。 徐向东 丘源源 摄
发黄色信息将被拘留,租客犯罪房东可能要受处罚,跳楼也可能被拘留……2月24日,市司法行政系统的8位普法讲师团成员分赴东区的11所中小学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
律师们说,新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更加注重尊重和保护人权,内容更加丰富明确,操作性更强,并进一步规范了警察权力的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许多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定,普法讲师们结合案例的生动讲解,引起了广大师生的极大兴趣。
租客犯罪房东也可能被罚
在团益学校,保信律师所的王律师介绍说,今年1月中旬,警方抓获一名在中山市某地出租屋内居住了半年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警方在事后调查取证中发现,该嫌疑人所租用房屋的户主半年前曾收到缉拿这名犯罪嫌疑人的通缉令,但由于户主未对此重视且没有按规定登记租客的真实资料,致使这名逃犯又逍遥法外半年。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犯罪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该条对警方追查逃犯将起很大的作用。
如果户主严格按照新法规定对租客进行登记,并且时常关注租客的情况,就可以避免或者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3月1日后若再有上述类似情况发生,户主将受到处罚。
扬言“跳楼”也是违法
社会上有一些人通常采取比较极端的方式,譬如跳楼、爬大树和高塔等,来吸引公众注意力以期达到某种目的。3月1日起这类事件在应急处理后,当事人也将受到处罚。
“去年有几个人爬上某大厦楼顶制造紧张气氛,有的是醉酒后上去发疯,有的是上去扬言要自杀,有的纯粹就是爬上去玩刺激。每当此时都要出动警力去解救,这些人的行为既耗费了警力资源又扰乱了公共秩序,显然是违法的。”普法讲师黄先生告诉槎桥小学的师生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噪音扰民要受处罚
保信律师所的宋律师在东区中学上法制课时说,一些酒楼、食肆和歌舞厅等场所制造出很大的噪音。有时大半夜了还大声唱歌、蹦迪,吵得邻人没法入睡,成为一大公害。根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其中“使用音响器材”范围过窄,对其他的噪音制造者没有限制,罚款数额也过小,不利于整治这些行为。
如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样,操作起来就好多了。
宋律师向师生们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场所和家庭使用的各种音响器材,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噪音过大等。
宠物扰民主人最高罚款一千元
铭致律师所的刘律师在长江小学讲法时说,有不少市民向执法机关反映邻家小狗总是乱叫,吵得周围的人不得安宁。因为狗主已办“养狗证”,又没有放狗出来伤害他人,警察赶到现场只能进行调解,不能处罚。可没过多久市民再次投诉,警方对此也很无奈。3月1日后,此类被动局面将得以改观。
刘律师提醒大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饲养宠物的居民除了要给宠物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以外,还负有管教的责任。
醉酒滋事约束至醒酒
有的人醉酒之后,神志不清,打人、闹事是经常现象。以前,公安机关对这种行为多是劝阻和原谅,但今后,醉酒闹事也将被课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保信律师所的孙律师告诫学生们切勿酗酒、醉酒,以免“因酒误事”而受到处罚。
老、少和孕妇等群体不予拘留
在东区小学,铭致律师所的张律师告诉师生们,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特殊人群的理念,《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4类人不予拘留。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发“黄段子”将被拘留
用手机或互联网给朋友或他人发短信进行交流,非常便捷。与此同时,发送黄色短信,也成了有些人的“时尚”。“这种‘时尚’在3月1日后将受到处罚。”保信律师所的宋律师提醒东区中学的师生们说。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上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强行乞讨要处罚
乞丐缠身强行讨要,真令人烦恼。乞讨本身是接受别人的同情、怜悯,但有些职业乞丐威胁或者怂恿一些未成年人强行讨要,反复纠缠,与乞讨的初衷不一致。
市公职律师所的王律师告诉柏苑小学的师生们,遇到强行乞讨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置。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对这种让人厌烦的事情作出了处罚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扰乱比赛属违法
在雍景园小学,普法讲师黄先生直截了当地告诉同学们,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时,如果有下列行为,将被视作违法:(1)强行进入场内的;(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5)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6)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拉客招嫖要拘留
在大街上从事拉客招嫖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很大。所以,金丰华律师所的郑律师告诉松苑中学的师生们,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110举报,广大市民有权对这种行为予以指责,也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该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应处罚
在长江小学,铭致律师所的刘律师兴奋地对同学们说,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具有拍摄功能的手机,微孔摄像机和很多窃听设备都可以买到,这些科技在为大家带来方便和乐趣的同时也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偷窥偷拍等违法活动,这类违法行为在3月1日后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网络黑客遇红灯
24日下午,市公职律师所的王律师在水云轩小学讲法时指出,在网络中,有的人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技术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网络黑客。以后,这些人再也不能为所欲为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吊证及二千元罚款可听证
金丰华律师所的郑律师还告诉竹苑小学的师生们,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罚款的多少由公安机关说了算,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吊销许可证及大额罚款就不是那么“随意”了。该法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市公职律师所的王律师还介绍说,除了以上所列外,为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践中已经存在的或者已经预见到将来可能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纳入进来。例如,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猥亵他人;强迫交易;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冲闯警戒线、警戒区;违法停放尸体等等,在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有这些行为的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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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法
装修砸墙先问问邻居
如果你家正在装修,砸墙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邻居的意见。因为如果装修发出的噪声,干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你的邻居便有权到辖区的派出所请求民警出面,对你的扰民行为提出警告。如果你不理睬,那么就有可能受到200-500元罚款。
租出房子常去看看
别以为把房子租出去,出什么事都是房客的事。现在,如果你明知道房客用你的房子从事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却不报告,那么你同样会被罚款。
恶作剧制造恐慌要严罚
喜欢和公安机关开玩笑,搞“某地有炸弹”之类假举报的人注意,不管你扬言实施恐怖活动只是吓唬人,还是放置的“危险”物质是假的,今后都要为这些唬人的恶作剧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
“黑客”逮着就罚
随着电脑日益普及,“黑客”也越来越多。新法明确规定,只要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系统功能,造成计算机“瘫痪”,甚至制作和传播病毒等行为,至少要拘留5天,情节严重最多可以拘留10天。
偷拍窃听都违法
以后,别图好玩用手机乱拍照,或者买什么“窃听器”、“针孔摄像机”了,因为窃听、偷窥、偷拍都属于违法行为。社会上所谓的“私家侦探”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大都是违法的。
强行服务不行了
今后,如果你在车站遭遇强行拉客;在商业街遇到强行擦鞋,都可以严辞拒绝,因为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乞讨也得规矩点
以前我们都有遇到过被乞讨者纠缠的烦恼。现在,新法对此有了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它滋扰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新旧对比
1、孕妇老人不拘留。对当事人处罚的年龄限制,从14岁至18岁依不同情况和年龄段,处罚程度不同。尤其是对孕妇、哺乳期妇女、70岁以上老人,均不予拘留。
2、询问查证只有8小时(特殊情况和有可能行政拘留者除外)。
3、治安拘留上限20天。原来触犯两条规定,合并执行要被拘留30天,现在改为20天。
4、处罚办法增加两种。原来对当事人只有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处罚办法,现在增加了两项,即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如旅店等特业),对违法的外国人可以限期或驱逐出境。
5、不服处罚可直接起诉。
6、罚款“起价”2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市公安局治安科李健生科长表示,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徐向东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