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陈列技巧:水电开发中需要澄清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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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中需要澄清的几个关系2007年06月18日 星期一 13:48   尽管,水电是一种可再生资源,但它同其它资源项目开发一样,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而且,如果水电开发决策一旦出现偏差和失误,那么其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将更加持久,更加难以恢复。因此,在水电开发中就必需澄清和纠正一些脱离实际、带有浓郁经验色彩的错误观点和不良倾向,充分发挥水电的优势,避免决策不当和失误给环境和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被动局面。

   一是水电资源开发率高低之争。一方面,从世界趋势来看,对新建大坝越来越慎重,大坝的建设步伐开始放缓,甚至有些国家还拆除了一些水坝,其根本原因在于,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水电开发已跨越了经济制约阶段,迈入生态制约阶段,而且,人们已对大型水电工程对生态系统的产生的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日益凸现的问题有了较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从国内趋势来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对电力需求的与日俱增,而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导致了“电荒”现象的发生,引发人们对水电开发的“热捧”。

  一些盲目呼吁大力开发水电的人,常常习惯于列举我国水资源蕴藏丰富和发达国家水能开发的程度(美国为43.3%,日本和法国等欧洲国家达90%)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中国为22.3%,印度、巴西分别为23.1%和25.6%)的事实,断章取义地以水电“技术可开发量”或“经济可开发量”为“令剑”,极力鼓吹和鼓动我国大力开发水电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完全忽视了一个国家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仅仅可以告诉其有多大的开发潜力,忽视了水电开发对不同地区、地质条件和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也可能是天壤之别的,而且,如果在经济上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忽视了“制约性环境问题”因素,突破了生态环境可容许的界限,那么这种水能开发行为是与水电“合理开发”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其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和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

  二是生态移民与水库移民之争。一说到建水电站,恐怕人们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会联想到“水坝”两个字,进而引申联想到“移民”问题。而在我国,除了“水库移民”,还有一个“异地搬迁移民”,即“生态移民”,而且,两者虽同为“移民”,但其含义却有着质的差别。“生态移民”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人地矛盾,扭转一些地区发生“生态”—“贫困”—“人口恶性循环”的困境,将一些生态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的居民,借助政府扶贫的方式解决居民易地搬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移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水库移民”绝大部分产生于山下部和河谷地区被水库淹没的地方,而淹没的地方往往是当地主要的农耕区,是较为富足的地方。

  这种“张冠李戴”,将“水库移民”混同“生态移民”的说法,不仅不会减缓人地矛盾,反而会加剧这个矛盾。因为“生态移民”是“地留人走”,而“水库移民”是“地毁人走”,并没有为当地生态恢复腾出空间。同时,还可能引起水电开发商逃责免责现象,影响真正的生态移民进程。因为,一旦把“水库移民”等同于“生态移民”,水电开发商就可能将一部分“水库移民”责任“踢”给政府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而政府扶贫搬迁的资金又十分有限。这样一来,“水库移民”占用了部分“生态移民”的费用,就可能影响和破坏“生态移民”工程正常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