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月财神活动坐标:关于下达2007年邹城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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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邹城市建设局
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邹发改字〔2007〕71号
关于下达2007年邹城市经济适用住房
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房管局:
我市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已经山东省发改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以鲁发改投资[2007]454号文和济宁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以济发改投资[2007]186号文批复,请你单位接通知后,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建设厅等五部门<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93号)的有关要求,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持续、健康发展。
二、此次下达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项目为英克莱小区,占地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总投资9800万元,年内施工面积5万平方米,年内计划投资5000万元。
三、要抓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条件,利用政府划拨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资质等级高、资信条件好的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标准要严格限定为中小套型,要明确购买对象,建立申请、审批、公示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质量领导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四、国土资源部门应安排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严禁开发企业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
五、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或审批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进行跟踪分析,切实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六、各商业银行应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在执行已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银行贷款指导计划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以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七、统计部门要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经济适用住房的统计应纳入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快报,单列科目,按时上报。
八、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须由市发改局会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上报济宁市,由济宁市报省统一进行调整。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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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邹城市建设局
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ΟΟ七年九月四日
报送:市政府
抄送:市物价局、统计局,市工行、建行、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