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世纪战神插曲 akon: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关于网民反映陇林佳园经济适用住宅小区建设情况的答复 - 甘肃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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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的经济适用房自2006年交了集资款以后,工程进度慢慢腾腾,特别是以“5.12”地震和原材料涨价为借口,就是不竣工交付使用,竣工日期从2009年5月份拖到现在,也没有丝毫竣工的意思。天水好多比陇林佳园开工晚得多的房地产项目都早竣工住户搬进去了,难道“5.12”地震和原材料涨价只影响小陇山林业局?太不可思议了!恐怕小陇山林业局的领导大人们心里装的不是林业工人?请林业局的局长、书记大人深入林场基层体验一下林场工人无房的疾苦?就这么忍心无限期延长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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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无主题                  2010-7-2 18:22
一、基本情况
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陇林佳园经济适用住宅小区计划总占地面积59926平方米,共建住宅25栋,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分两期建成。一期工程17栋(B9#-B25#),二期工程8栋(B1#-B8#)。该小区经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发[2007]43号)文件批复,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发改投(审)[2007]9号)文件进行了项目立项批复,天水市房管房(天市房[2008]41号)文件批复陇林佳园B区为经济住宅小区。
二、工程建设情况
该小区于2005年开始申请立项,2006年3月在天水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经公开招标,由成纪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代建陇林佳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从2006年3月到2007年年底完成了征地和前期规划设计工作,2007年10月与成纪公司正式签订了施工代建合同(土地费用不包含),工程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共17栋楼,从2008年3月12日到8月14日之间陆续动工,预计2009年6月底交付使用,中途由于物价上涨、“5.12”汶川大地震、水电煤气排污等外围工程入网协调难度大和费用上调,造成工期拖延,未能按期完工。后经我局与代建方、施工方多次协调,并与地方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积极衔接,解决工程进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一期工程于2010年6月15日全部竣工,并移交我局。2010年6月25日开始发放住房钥匙。
二期工程待搬迁人员入住后启动,预计10月初动工,计划春节前主体封顶,2011年8月前完工。
三、工程质量情况
陇林佳园B区由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经天水市建设局、甘肃省冶金建筑设计院、甘肃省建筑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完全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经天水市建设局招标办进行审查并公开招标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建设业绩突出的单位,同时为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和有力地监督工程质量,我局又派了四位甲方代表,常驻现场,进行监督,工程质量完全按国建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验收。从工程开始建设到完工未出现质量问题。室外工程由于冬季施工,局部散水、地下室地面不达标,现已开始整改。
四、工程造价情况
经济适用住房是由职工全额集资按成本价格自建的职工住房。陇林佳园全部成本价(包括土地、前期费、建安成本、室外工程、配套实施、管理费)最终成本价为1699.87元/㎡,省发改委以甘发改服务[2010]65号《关于天水市陇林佳园经济适用房预售价格的批复》文件,在对陇林佳园征地、拆迁、建设、前期费用、配套工程及管理费等项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批复陇林佳园经济适用住房(B区一期)多层预售价格为1794.35元/㎡、小高层2147.93元/㎡。按面积加权平均为1875.15元/㎡。我局实际成本价格低于省发改委批复的预售价175.28元/㎡。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期延误问题
工程动工后,除上述二、三条所述客观原因外,我局和成纪房地产公司对建设如此规模的大工程管理经验不足,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度估计不足。客观因素和工作上的不足造成了工期有所延误,我局深感愧疚。
2、房屋面积问题
预交款时给职工公布的面积是设计单位提供的面积,按规定办理房产证时的面积应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因而,最终向职工收款时的房屋面积是按照天水市房管局下属的天水金鉴房地产测绘队现场测定的面积(比设计的略大)确定的。另外公共建筑面积如幼儿园、小区医疗康复中心、小区大门、物业管理住房等均未向住户分摊,由我局单独建设。
3、地下室的问题
地下室按照设计每户一间,大小不一,按规定层高2.2米以上要计算建筑面积,该小区设计的地下室层高均为2.6m,因而按计算建筑面积,和代建方签订的合同价为780元/㎡,故向职工按成本价收取了地下室房款。
4、室内门和卫生洁具未装问题
户内均未安装室内门、大便器和水盆,这是根据以往实际装修时大部分住户拆除了的经验,为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进行了设计变更,把节约的钱用在了地暖和窗户上,将原设计的塑钢窗户变更为铝合金。暖气片变成了地暖。
5、关于职工私自向局外转让住房问题
陇林佳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批准后,我局就制定了严格的申请登记分配等规定,对分配上住房的职工,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和单位签订了严禁向局外转让住房的协议。在交付使用过程中,部分职工反映个别住户有转让住房的问题,为此,局里在局办公室设立了举报机构,并欢迎职工举报,对私自转让者,我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陇林佳园小区建设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我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作为全局首要工作来抓。但实施中,出现了延误工期等问题,我局深感工作中存在着不足,之后要加快二期工程进度,争取早日交付使用。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
 
20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