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尔号蚀日平民打法:药家鑫,二审会不会改判死缓?有点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3:45:31


 

    药家鑫,二审会不会改判死缓?有点悬!

    作者:秀才江湖


    4年前,时任广东省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宣雄听说副局长陈振华将要接替他当局长,遂心怀不满,于2007年1月3日在办公室将陈振华杀死。案件经一、二审,宣雄均被判死刑,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死刑复核后认为,宣雄有自首情节,将该案发回重审。宣雄日前被广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广州日报》


    终审法官说:“宣雄有自首情节,所以不该死。”一审二审法官说:“宣雄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所以该死。”人嘴两张皮,可以往上翻,也可以往下翻,说你该死就该死,说你不该死就不该死。杀人犯宣雄一审二审被判死刑,终审改判死缓,人还是那个人,情节恶劣还是情节恶劣,法律还是那几条法律,为什么突然来了个大转弯,突然就不用死了?为什么以前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现在突然就足以从轻处罚了?其中的奥妙在哪里?我百思不得其解!莫非是孔方兄在作怪?



    人嘴两张皮,法官的这两张嘴皮可以相当随意,文字游戏可以玩得随心所欲。如果不想让你死,“悔罪表现”、“自首情节”“初犯”等等可以信手拈来;如果想让你死,即使你悔得一夜白头、捶胸顿足,法官也视而不见没看见你的“悔罪表现”,你又能为之奈何?如果不想让你死,即使不是自首也能说成自首,说成自首然后名正言顺从轻发落;如果想让你死,即使你第一时间投案自首、束手就擒,法官也会说“情节恶劣,虽有自首情节也不足以从轻发落”,你照样得死!依我看,杀人犯能不能免死,关键不是看“悔罪表现”、“自首情节”等等情节,而是看你够不够“聪明”,能不能让法官看到你的“悔罪表现”、“自首情节”。怎样才能让法官看到你的“悔罪表现”、“自首情节”?“聪明”人是不用教的,古往今来都是一个鸟样。


    人嘴两张皮,可以把法律变成文字游戏,可以使杀人犯从该死变成不该死。同样一个律师,同样一桩杀人案,同样一张嘴,钱可以使之翻云覆雨。如果是原告聘请他做辩护,他可以为原告唇枪舌战,说杀人犯罪该万死、死有余辜,而且说的头头是道;如果是被告聘请他做代理,他同样会从别的法律角度为杀人犯唇枪舌战,说杀人犯罪不至死、有情可原。这也是“人嘴两张皮”,但是律师的两张皮远远不足以“说你该死就该死,说你不该死就不该死”,只有法官才有这个本事,法官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同样能“欲减之罪亦何患无辞?”


    对比一下法官的前后判词,手段残忍没变、自首情节没变,变的是什么?自己琢磨吧!

    2007年12月17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宣雄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但宣雄作案动机卑劣,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宣雄被判处死刑。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被告人宣雄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雄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宣雄作案后在亲属的规劝和陪同下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突然想到药家鑫,药家鑫一审也判了死刑,法官也说虽有自首情节,但是情节恶劣,不足以从轻发落。杀死副局长的局长,法官突然改口说不该死,原因不言而喻,药家鑫案的法官会不会也突然改口?也因为不言而喻的原因?有点悬!悬在法官两张嘴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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