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迁改办法:监管者更需有“道德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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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者更需有“道德血液”
2011年04月24日 07:36:19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郭钦
据新华社的报道,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多为“马后炮”监管。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因为要靠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有食品审查员形象地称:“如果说之前爆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温总理同国务院参事座谈时,那句“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的感叹振聋发聩。多数人把这句话理解为对生产者和企业的批评,但现实情况告诉我们,在全社会呼唤企业家身体里应流淌着道德血液的时候,我们或许更该关注,监管者体内流淌着怎样的血液。因为,正是监管部门放任企业违法的“养鱼执法”,才在食品生产领域造成恶劣的“破窗效应”,最终导致了行业整体的道德滑坡。所以,要想止住这种滑坡,我们就有必要先对监管者提出道德的要求。
食品从原料到消费者口中,要经过无数个关节。这其中每一个关节,都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而作为进入市场的最后一关,监管则不仅承担着自身检测食品品质的职责,更承担着一份公众的信任。出了事,罚点款,再责令企业以后如何如何,这种事后监管的思路和工作模式,换来的是监管者自身的利益,牺牲的则是公众的健康和信任。而监管未能发挥预防的作用,既和当前的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也和监管者自身的职业道德缺失有关。当大多数监管者,只把监管看作一份谋生的职业,而看不到这份职业和公众健康安全之间的关系时,这样的职业道德就难免在机制的漏洞下,催生出“养鱼执法”的丑陋。
作为个人,对监管者的道德要求,原本与其他普通人无异,但既然入了这个行当,就应该知晓这个职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并等于认可了这个职业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的某种契约。这样的职业道德如果得到坚守,即便食品生产领域出现失德,危害也会被遏制在生产和流通领域,而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影响。并且,高道德必然带来严监管,也就会相应地倒逼企业的规范生产和经营,从而提升自己的商业道德。多头执法等机制漏洞,造成了现在常常是一出事,就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怪状,于是多以不痛不痒的“问责”了事。轻飘飘的行政问责已然伤不了监管失职者的筋骨,如果良心上的谴责,他们也可以坦然面对,那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食品安全一步步走入泥沼。
监管机制需要厘清,但在他律的作用之外,我们更希望,监管者的自律也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道德的血液荡涤自己身上的污泥浊水。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将对如何提高监管者的道德标准,迅速提上议事日程。
刊于2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四版

人民日报: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
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食品安全才有望得到切实保障

资料图片:4月11日或更早时间生产的馒头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4月12日(4月12日摄)。“用色素化妆的馒头,居然能够堂而皇之摆上大超市的货架”,“‘健美’猪肉、‘回炉’板鸭、‘染色’馒头,还有多少问题食品隐藏在我们身边”……上海多家超市销售违法使用色素的馒头产品被媒体曝光后,迅速引起公众的质疑。食品安全领域为何频频拉响警报,企业的道德底线和政府的监管力度都成为拷问的对象。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上海“染色馒头”热气尚存,宜昌“毒生姜”仍在熏制,沈阳“兽药豆芽”又在疯长……
短短数天内,如此密集的曝光,说明全社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印证了日前温总理的判断:“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食品生产的确是个良心活。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费者只能“眼不见为净”。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道德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无需多言。而如何拯救道德,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善行义举的弘扬、苦口婆心的劝说固然重要;另一方面,也要警醒:那些有毒食品制造者,往往也曾是高喊“社会责任”的企业。
这也说明,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并不总能自我生成,尤其是对企业来说。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是因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为执法者的失守推诿,或是由于问责的过于温柔。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既然总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笃定的收益远远大于预想的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发生,不闯红灯就会落后的“红灯效应”就会被放大,避免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这也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1993年取消粮票制度至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从“吃饱”向“吃好”、“吃健康”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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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食品标准的“惑”与“祸”

漫画:久而久之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新近发生的“雀巢婴幼儿米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的海内外“双重”标准的困惑。类似食品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并不少见。究竟是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太严,还是国内标准太宽,给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标准滞后和缺失之“祸”又有哪些?
“内外有别”: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外媒报道,来自瑞典研究机构的数据表示,雀巢等品牌生产的部分婴儿食品含有砷、铅等毒重金属,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后通报,这些品牌在华产品检出的砷、铅等重金属,均未超出中国标准。
“内外有别”的标准,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困惑之一。近年来接连出现一些跨国公司的产品在海外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跨国公司随后都声明其在华产品“安全”、符合中国标准。 >>>详细
差异背后:是国外太严,还是国内太松
标准不同存在多个原因。曹明是说,对于某些国家而言,食品安全的标准犹如“技术壁垒”,是保护自己国家产业的“利器”。“欧盟几乎是国际上公认对食品安全要求最严格的地区,我国企业生产的乳制品很难进入欧盟、美国等标准严格的市场。”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屡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 >>>详细
标准修订:既要补漏,更应从严
专家提出,在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仍然固守落后的标准,无异于“刻舟求剑”。与造假技术的花样不断翻新相比,某些领域的标准滞后,也造成监管乏力,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针对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种种不足,2010年以来,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清理工作。但是,整个标准体系的彻底清理整合,以及基础标准修订等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 >>>详细
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评论道德滑落

漫画:滞后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鹿永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温家宝总理在《讲真话 察实情——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中的这番话,振聋发聩,催人思考:如何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
物质财富剧增的今天,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这条腿短就短在,与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相比,道德财富增长速度慢得多,与物质利益的吸引力相比,道德的魅力微弱得多。
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意味着更多的道德责任。要让人们以讲道德为荣,不讲道德为耻。
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止住道德的滑坡。法律和道德是两个范畴的事情,不能互相替代。法律和道德也是互相关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起到保护的作用,对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是一种威慑。 >>>详细
人民日报时评:如何才能催生企业道德血液

漫画:不该握起的拳头
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四大日化品牌商品近期将集体涨价,消息一传出,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纷纷质疑:此次全线涨价是成本使然还是联盟串通?真相有待进一步揭开。但值得反思的是,近年来,行业巨头屡次集体涨价兴风作浪,给脆弱的市场环境带来波动震荡。专家建议,对于放开定价、自由竞争的商品行业,政府部门应善于运用已有的法律武器,在垄断暴利、价格联盟等可管理领域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应对,消费者则应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对待,而民族品牌的振兴强大则是改变被动局面的根本出路。新华社发
从经济角度看,违法成本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守法者的多寡。
上周三,欧盟对两大日用消费品跨国巨头——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3.152亿欧元的巨额罚单,以惩处两巨头在欧盟八国操纵洗衣粉价格。
记忆犹新的还有三年前,西门子公司因为行贿,被美国和德国监管当局处罚,金额高达13.45亿美元。
可是,之前家乐福门店在国内多地出现的价格欺诈,仅处以区区50万元罚款;而不顾乘客生命安危,大量超标准使用返炼胶制作轮胎的韩国锦湖轮胎天津公司,至今未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一种是高昂严厉的违法处罚,一种是宽松低价的违规成本,差别之大,引人反思。而由此形成的不同经营执法环境,最终也引发了不同的后果。 >>>详细
从温总理批"瘦肉精"等事件说开:用法治堤坝阻挡道德滑落

漫画:闻风丧胆新华社发(资料图片)
“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点名批评了当下舆论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被媒体广为转载。
事实上,在一针见血指出当今社会脆弱的道德生态之外,总理另一段与之相关的言辞似乎更值得舆论关注。他说,“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这番讲话并非是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而发,它剑之所指,是转型社会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是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那些无良企业讲良心?让缺位的监管机构讲责任?让唯利是图的商家讲诚信?仅仅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是行不通的。 >>>详细
央视[新闻1+1]:治馒头,用“拳头”!


从单纯新闻的角度上海染色馒头已经属于上周的新闻了,但是您可能发现这一个染色馒头依然是在发酵当中。今天在温州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且是销往了学校,所以我们不惜篇幅第三次追踪染色馒头。
“染色馒头”事发后,上海相关部门从全市面点加工厂大检查,到相关负责人向市民道歉,再到反复表示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相关负责人表决心、说问题,另一方面,涉及染色馒头销售的上海联华超市17日首次向公众道歉,表示将投资1500万元建设一个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还要提高食品供应商的准入门槛。
与此同时,厦门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南宁出现了馒头过期再售的问题。染色馒头事件依旧在发酵,引发的食品信任冲击一点都不寻常。 >>>详细
新华视点:食品安全乱象生 “被动执法”何时休?

资料图:多地发现牛肉膏可将鸡肉猪肉制成“牛肉”。有媒体日前报道,安徽、江西、福建等地及其周边市场出现一种名为“牛肉膏”的添加剂,可以把鸡肉、猪肉加工成为口感以假乱真的“牛肉”。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王海鹰、刘元旭、朱立毅、俞丽虹)“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详细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详细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