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发票如何做账:潍坊党风廉政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40:01
 二、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一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今年1至9月份,我市立案总量虽然稳中有升,但大案要案数量并没有明显上升,有的县市区还没有办几起有影响的案子。必须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以此体现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把突破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深挖细查。突出查处影响恶劣的案件,如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方面的案件,公开曝光,取信于民。深入查处工程建设、土地批租、金融证券、物资采购、国企改革以及干部人事、司法等行业、部门和领域的典型案件,总结规律,推动此类案件查处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多数影响很坏,必须高度重视、彻查严办。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举报,对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生产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涉法涉诉等方面突出问题,要及时回应、积极查处。高度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对可能或已经形成炒作热点的问题,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要立即调查处理,经查确有问题的抓紧立案查处。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查处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案件;坚决查处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克扣、挤占、挪用、贪污国家补贴给农民的专项资金案件,通过办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到反腐败成效。
    三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牢固树立全面的办案政绩观,做到治标与治本统一、查处案件与关爱干部统一,既清除已有的腐败、也预防未有的腐败,既查问题、也正是非,通过查办案件促进教育、制度、监督工作全面深化。完善干部关爱机制,通过查办案件警醒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剖析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对那些锐意改革、敢于负责、群众拥护,一时出现失误的干部,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给予关爱和帮助。通过查办案件督促案发单位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针对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一是遵章守纪、规范办案。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办案的制度规定,严格按要求使用“两规”等办案措施,严格使用条件、适用对象、审批权限和使用时限。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按照党纪条规关于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执行及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性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做到手续完备、文书规范,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紧密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围绕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着力在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考核奖惩等方面大力加强办案制度建设,促进全市查办案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以人为本、文明办案。文明办案是查办案件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纪检监察机关作风与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要严肃执纪,也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惩治腐败与保护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努力维护被调查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严格执行有关告知规定,及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有关事项,调查认定的事实材料、处分决定及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应同本人见面,当事人合理的意见或辩解要予以采纳;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严禁对被调查人进行逼供、诱供、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正确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所得,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财产;及时搞好申诉复议、复查或复审、复核,对处理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加强监管、安全办案。在查办案件与确保办案安全的关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否则一旦出了安全问题,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进展,还会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问题,认真汲取其他地方安全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办案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办案安全放在头等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真正负起责任,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工作。要健全办案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办案前和办案中安全事故预警防范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保证不出问题。省纪委明确要求,各市都要建立设施完备的办案场所。前段时间,市纪委就办案场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下一步要加快进度,争取尽早建成使用,以促进我市规范化办案。
    四、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重大案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一要着力发挥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的作用。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查办案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技术装备、交通通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纪委书记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筹协调,亲自指挥大案要案的查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大案要案顺利查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成查办案件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制度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制度,发挥牵头作用,着力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组织协调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组织协调经验,下功夫健全组织协调制度、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促进组织协调工作规范有效地开展。加强纪委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各级纪委内部有关部门之间形成沟通顺畅、衔接紧密、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适应派驻体制变化,完善派驻机构办案机制,抓好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加强对执纪执法、司法机关以及有关专家的组织协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在工作联系、线索移交、协作办案等方面的机制,提高对外协调的效率和水平。
    三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复杂程度和查办难度都趋于上升,加强办案资源整合显得尤为重要。要着力在信息互通、职能衔接、手段互补、人员调配等方面下功夫,注意整合机关内外部资源,域内域外资源,人力、物力、智力、手段资源,把各方面力量用足用好。切实发挥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手段作用,积极争取他们的协调配合,对案件中涉及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的,充分尊重和听取他们的意见,按照他们的职权办理,不干预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对经调查认为案情重大且涉嫌犯罪的案件,可由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和移送。加强跨区域协作办案,积极探索制定区域间协作的相关办法,提高跨区域协作办案水平。
    五、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我市纪检监察办案队伍是一支讲政治、守纪律、作风硬、战斗力强的队伍,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发挥了良好作用。但新形势、新任务对办案队伍的要求更高更严,必须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一要配强力量。要根据查办案件工作对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的需要,重点配齐配强办案岗位。大力加强办案装备建设,提升队伍的科技装备水平,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尤其要抓住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五部委两个重要文件,把中央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人员配备方面,要合理设置机构,适当增加行政编制,配齐办案人员;在办案经费方面,要建立健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装备设施方面,要舍得投入,高标准配置办公装备设施。
    二要提高能力。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从主要依赖信访举报获取线索向依靠内外多种渠道发掘线索的转变,不断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善于对照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把握好调查取证的方向,切实提高调查取证的能力;坚持宽严相济,严格区分一般性过失、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提高运用政策办案的能力;始终抓住办案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综合运用法纪、情感、逻辑、事理等开展攻心,动以情、晓以理、示以威,提高运用策略办案的能力;积极适应违纪违法行为高智能化、高技术化趋势,加强现代科技手段的使用,加快实现从传统手段办案向科技手段办案转变,提高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能力。
    三要加强监管。办案人员处在查办案件第一线,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要按照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四个对”和“六个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案人员要严格执行办案“十不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对个别出现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提醒和教育。各级领导要注意关心、爱护和保护办案人员,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工作上加强指导、排除干扰、坚决支持,生活上帮助解决困难,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查办案件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查办案件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